县级医院博士工作站协议书汇总 县级医院博士工作站协议书汇总怎么写(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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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级医院博士工作站协议书汇总一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20xx年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总结,并安排部署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一、一季度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季度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1起,同比下降8.82%(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起,同比下降28.57%;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4起,同比上升4.35%;工矿商贸事故2起,同比上升100%);一季度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同比上升50%(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2人,同比上升100%;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352.45万元,同比上升207.31%。一季度,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从事故统计分析来看,一是一季度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二是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呈现“两下降、四上升”特点(即: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呈下降趋势,工矿商贸事故、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三是道路交通仍然是我县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4月15日(金万茂物体打击事故)、18日(铭帝车辆伤害事故)又相继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今冬明春和春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省、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底前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安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月14日县政府召开第76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今冬明春和春节、“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汇报;1月18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分析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强化工作督查。为确保今冬明春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由22名县级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今冬明春和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1月28日,市安委办第四综合督查组对我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要求,严把煤气站节后复产复工关。煤制气在我县陶瓷企业广泛使用,已成为我县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领域,针对陶瓷企业煤气站节前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特点,1月21日,县安监局组织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夹江县唯安化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和全县31家陶瓷企业煤气站召开了煤气站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了煤气站安全管理“一杜绝、三提升”工作成效(即:杜绝了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了煤气站安全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技防水平),明确了煤气站节前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安全要求和技术要求,开展了煤气站站长培训,确保了全县煤气站节前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零事故”。

2.加强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为落实“隐患整治年”工作要求,一季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针对全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566处,其中煤气站362处、非煤矿山22处、危化品48处、冶金12处、道路交通和地质灾害312处、水上运输8处、建筑施工137处、学校58处、商场17处、水库23处、电力31处、其它618处,整改率96%;县安办对乡镇、部门和企业上报的涉及电力、房屋、水库、液化气等8处较大安全隐患进行了督办,完成整改7处,剩余1处正在整改之中;木华路安全隐患被列为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县安监局对群众举报的4起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核实查处。通过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整改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3.举一反三,开展道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针对 “3.8”马边县s103线路边岩体意外垮塌事故,县政府办及时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地质灾害隐患路段和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面路侧安全隐患等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共排查道路地质灾害安全隐患312处。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296处,剩余16处隐患正在整改之中,整改率达95%。

4.引导退出,落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属引导主动关闭退出煤矿,按照全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紧急工作会议要求:夹江县关闭华头牛马溪煤矿,全县退出煤炭行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煤矿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4日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了夹江县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正式方案,县安监局多次与煤矿业主进行沟通,待县级“以奖代补”配套政策出台后,积极引导夹江县华头牛马溪煤矿年内关闭。

5.适应新要求,全面推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的紧急通知》和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xx年1月1日起,夹江县境内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安监局统一按照“24小时入库、7日上报、30日内补报”的联网直报新要求,为防止瞒报、迟报、漏报,确保联网直报工作落到实处,县安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22个乡镇分管安全领导、安办主任和26个县级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统计人员参加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会,明确了联网直报工作的程序、时间和要求,建立了夹江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统计人员信息台帐,开展了联网直报培训工作。

6.落实新规,推进烟花爆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新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物内。对全县10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开展了“两关闭三严禁”摸底排查,建立了隐患台帐,为确保社会稳定,召开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两关闭三严禁”工作座谈会,注销了3家因经营门市到期无经营门市的零售经营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要求6月30日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必须达到“两关闭三严禁”安全要求,做到店招店牌、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条件、进货渠道“五统一”。

7.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修订完善了《夹江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目标考核细则和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拟定了《夹江县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下发执行;二是拟定了《夹江县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了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创建为载体,通过道路交通示范乡镇建设、安全社区建设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乡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三是拟定了《夹江县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单位)评选方案》,并通过县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将对全县13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三、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

(一)立足当前,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我市20xx年雨情汛情趋势通报,今年汛期提前,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易发多发,汛期安全生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县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结合我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防汛和地质灾害:由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要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强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测预报,严格落实“主动避让、提前避让”要求,加强库区和上下游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统一的防洪度汛调度机制,有效防范水淹厂房(值班房)等事故发生,确保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加强库区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和通信广播等设施,特别是泄洪放水时,要提前预警预报,及时告知下游乡镇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防止汛期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抢险救灾处置有力。

2.非煤矿山: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工作台段及边坡的稳定性,严格执行“雨天停止作业、雨后排查治理后作业”的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矿区排水系统有效、边坡稳定,严防山体滑坡、垮塌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由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确保防雷电、防洪措施落实到位。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

4.在建工程:由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要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汛期安全监管,特别是水利、公路、铁路等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开展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特别是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施工工地,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5.道路交通: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水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加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酒驾、疲劳驾驶、超载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排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加强对前期排查出的道路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治理。渡口、渡船要落实乡镇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救生衣”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加强对餐饮船舶、自用船等各类船只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

6.企业:由县经信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工质局、县气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加强汛期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汛期安全检查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应急救援准备到位,特别是要加强汛期企业厂房检修安全管理,确保登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现场管理到位,严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各煤制气生产使用企业要加强煤气站安全监管,确保煤气站安全运行、防雷设施可靠有效,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7.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自身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特别是景区道路、游乐设施的防雷设施、防洪排洪设施等,确保游客的安全。要加强对电力、通讯、输油气管道等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玻璃幕墙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医院、养老院、寺庙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防雷、防火、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等措施到位。中小学要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防止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二)提升安全意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要认真组织乡镇、部门、企业参加“安全生产咨询日”和“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三)召开专题会,推动专项工作落实。一是召开全县职业卫生工作会,落实职业卫生体检、检测、评价工作,确定2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农民工尘肺病预防专项治理行动,推进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一体化执法工作;二是召开全县烟花爆竹“两关闭”工作推进会,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市,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颁证管理,落实新规要求,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店招店牌、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条件、进货渠道“五统一”;三是召开全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训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对企业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和现场管理类事故隐患实行全国联网上报,对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实行动态监管和闭环管理。

关于县级医院博士工作站协议书汇总二

(一)改善就医环境,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改善就医环境,增设调整科室布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就医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舒适、整洁、干净、方便、快捷已经成为很多人选择医院就医的重要标准。随着就诊及住院病人的逐惭增多,现有的开放病床位已不能满足住院病人的需求,根据医院实际,我院于今年4月份始将大内科分出内一、内二两个科室,内一科主要收治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等病种,内二科主要收治脾胃病、脑病科、结缔组织病等病种,内二科在原来针灸科的住院部一楼,我们在输液大厅后半部搭建板房,把针灸推拿科迁移到板房。我们一边也着力办理康复楼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我院本着“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一切”的服务理念,尽最大努力改善就医环境。我院整体布局较原来更完整、合理,为广大患者提供更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2、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在门诊大厅设立医院布局平面图、科室分布示意图、楼层科室标识系统、医师简介、办理出入院手续流程、新农合医保核报及医保政策宣传、常用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中西药品价格等服务信息;设置了候诊椅、饮水处、便民免费电话等设施,加强导医服务,对新入院病人有护士专送到病区;在各科病区设立了便民免费电话,配备轮椅、推车、担架等为病人提供免费使用,对入院病人发放入院须知,进行健康教育和生活指导, 使病人尽快适应住院环境,利益疾病的治疗和康复。

3、改进服务流程。为了方便病人,每天正常上班时间,把挂号机移到门诊大厅入口处,方便病人挂号,并设有专人为病人填写门病历的个人基本资料,引导病人就诊;各种医技检查如检验、心电、普通影像、超声常规检查项目随到随做,及时提供诊断报告;为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开展全天候门诊服务,保障双休日和节假日病人就诊。

4、扎实推进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护理工作显著提高。2011年—2012年我院护理工作在各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之下取得了空前的胜利。自从2010年开展优质护理服工程以来,我院就诊就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转变护理模式,落实护理责任包干,为患者实施全面、全程的优质护理服务,实现了让患者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的目标。为了确保病人的安全,保证夜班都有2个以上护士上班,在内科病区护士率先执行a、p、n排班制,护理质量显著提高,经常得到病人赠送的锦旗、表扬信及口头表扬。2011—2012年度在护理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特别是2012年4月参加四年一次的xx市护理岗位技能竞赛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中,我院获得了“双人心肺复苏术”和“拔罐术”双项一等奖,两名护士被授予“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这在整个xx市县级医院中是唯一一家获取殊荣的医院,由于在此次活动中成绩显著,我院被评为xx市护理岗位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 内科病区荣获xx市“优质护理示范病区”称号;妇产科护士xxx被评自治区卫生厅授予的“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称号。xxx、xxx、xxx、xxx等四名同志荣获xx市优秀护士称号。

5、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完善病人选择医生、医疗费用清单、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和服务承诺公示制,建立健全导诊咨询、医患协议、医患沟通、法定告知等制度;积极推进病人访谈、出院随访等服务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首问负责制” 和“首遇负责制”;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持续推进院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病人投诉处置机制,切实维护病人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强化服务与安全动态监控,及时发现服务缺陷,正确处理服务抱怨,虚心听取患者对医院的服务改进意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6、开展卫生应急和消防安全大演练,提高医院应急处置能力。为了全面提升我院卫生应急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和应急能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卫生局关于《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年十月份我院开展了以模拟交通事故现场院前院中救治的卫生应急处置为主要内容的一次卫生应急实战演练。通过演练提高所有医务人员急救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法、科学应对紧急事件,积极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急救成功率。今年十月十八日下午举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演练,请县消防专业人员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授课,紧接着进行一次消防火灾应急演练。通过这次演练,确保医院在发生火灾时,各部门医务人员能够明确自己的职责,按照医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熟悉掌握医院发生火灾时的紧急行动程序和疏散路线,掌握消防防火器材的使用,在发生火灾时能够保障病人、医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1、加强基础医疗质量管理。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健全院科二级质控体系,制定医疗护理质量方案和考核标准,完善医疗质控检查追踪、反馈督查、分析评价、指导考核、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专题会议,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实施环节质量与终末质量管理,落实14个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加强病历内涵建设,提高病历质量,医务科和质控科联合每月进行病历环节及终末病历质量质量检查各1次,今年共检查了496份运行病历和1540份出院病历,在检查过程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病历的责任医师进行处罚,有效地保证了运行病历的质量,并将出院问题病历退回给病历书写者返修完善,保证了终末病历的质量,使全院病历的甲级率保持在98.1%以上。探索单病种管理,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促进医疗和质量持续改进。

2、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国国家处方集》,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基本用药目录,组织专项培训与评估,按照卫生部和省、市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规范药物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建立健全临床用药监督指导和评价制度,开展药物安全性监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加强处方管理,落实处方点评,提高处方质量,保障合理用药。

关于县级医院博士工作站协议书汇总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救助制度,全面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程序,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其他社会救助制度覆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第三条 临时救助工作原则

(一)坚持救急难,确保困难群众都能救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二)坚持适度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保障、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坚持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第四条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县民政局负责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实施和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临时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核拨工作。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予以协调配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临时救助申请的接收、审核、调查和临时救助资金的管理、审批、发放等工作。

村(社区)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及主动发现、应急救助等工作。

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标准

第五条 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重大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家庭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临时救助标准参照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一年内救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超过救助期仍需继续救助的应转介到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和个人,按符合救助条件人数给予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按当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乘以家庭人口数乘以需救助时段(月)之积计算。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请家庭或申请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特殊情况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再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首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

(一) 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导致个人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三)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且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而未履行义务的;

(四)拒绝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或个人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五)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认定不应给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救助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

第八条 临时救助办理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根据需要县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第九条 受理。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当地村(社区)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特别重大紧急情况县民政局可直接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民政部门的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申请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补齐所有规定的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2、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导致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申请的,应说明委托原因,介绍委托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承担委托责任。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先行受理,后补齐材料。

第十条 审核审批

(一)一般程序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核责任主体,负责临时救助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村(社区)民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视情组织民主评议。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社区)民委员会或居住地公示3天,无异议的及时审批或上报资料。

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批责任主体,负责全面审查相关材料,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批准给予临时救助的,应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实施救助;不予批准的,应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理处)书面或口头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获得临时救助居民的情况,应当在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社区)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

救助金额在20xx元及以下的,县级民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审批决定按季报县民政部门备案。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各乡镇常住人口按一定比例下拨委托审批的临时救助资金。

对于未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并提供相应救助。

(二)紧急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并在救助之后15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救助情况在救助对象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社区)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

第四章 救助方式

第十一条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一)发放临时救助金。县民政部门应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打卡发放,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应急救助等必要情况,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直接发放现金,但未经受助人委托严禁由他人代领。

(二)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对于采取实物发放形式的,除紧急情况外,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供转介服务。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

临时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服务救助为辅。

第五章 救助资金筹集和管理

第十二条 县人民政府将临时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临时救助资金来源包括:

(一)上级财政补助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临时救助专项资金。

(二)城乡低保结余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如有结余,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城乡低保家庭临时救助支出。

(三)福彩公益金。县民政、财政部门每年应安排一定比例的福彩公益金作为临时救助。

(四)社会捐助资金。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向民政部门或受民政部门委托的慈善机构为临时救助提供资金捐助。

第十三条 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应依法及时追加,确保实际需要。

第六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资源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特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支持其参与临时救助。动员、引导具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组织、企业等在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临时救助。

第十五条 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在对象发现、专业服务、发动社会募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补贴、减免等政策。

第七章 主动发现和急难救助机制

第十六条 临时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主动发现”和“急难”救助包保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业务工作,明确干部职工的包保区域、单位和时段等内容,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第十七条 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组织开展经常性排查,并建立分析研判制度,乡镇和村(社区)委会要分别实行每月或每周1次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病、重残人员、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的实际状况,及时核实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情况。主动报告、主动帮助,必要时可代为提交救助申请,做到早发现、早救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公安、城管、民政和卫生等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部门以及救助管理机构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其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第十八条 依托全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要协助其申请,需要分办、转办的,应明确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处理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

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社会救助窗口应及时转介。

第八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条 民政、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将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二十一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的申请人,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可以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因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临时生活救助的经办机构和人员,应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自20xx年5月5日起至20xx年5月4日止。

关于县级医院博士工作站协议书汇总四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人成立大会,目的是通过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运作机制,整合城管资源,动员全县人民和各个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上去,努力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城市管理的必要性,和城管体制改革的必然性

1、加强城市管理,是推进我县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发展,特别是因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东部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向西部转移的大好机遇,我县正面临着赢得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当前,各个丘陵大县都在充分利用自身的劳动力优势,抢抓这一历史机遇,因此,招商引资的竞争必将日趋激烈,依靠优惠政策为主的招商引资优势,有弱化的趋势,而通过完善区域综合服务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正成为推进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新亮点,只有努力创造更加宽松、更加理想、更具优惠的投资环境,才能引来投资者,留住投资者。由此可见,城市环境作为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一个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城市环境的优劣,影响着城市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因此,加强城市管理正是改善我县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举措,是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2、加强城市管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迫切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了快速提高,群众对精神文化需求大大增强,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渴望兴建美好家园,渴望拥有“蓝天、碧水、绿地”的人居环境。广大人民群众是我们城市的建设者和主人,他们有义务创造,也有权利享受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但是城市管理的现状与老百姓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脏乱差的问题依然严重,噪声扰民、以街为市、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吐乱扔、乱倒乱堆等现象随处可见,在这次保先教育征求意见时,群众反映强烈。作为党委、政府,我们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努力创造宜人的居住环境,丰富高雅的文化氛围,建立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加强城市管理,提高生活质量,提高环境质量,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大好事,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这次保先教育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具体体现之一。

3、原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弊端使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成为必然。之所上存在目前这种管理现状,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原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存在弊端,城市管理工作常常陷入多头管理的怪圈,“十几顶大盖帽管不过一顶破草帽”,就是所有问题的生动体现。作为城市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管理机制始终处于探索的状态。虽然建设局下面设有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管理职能上只是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难以承担城市整体管理职能,一些管理城市资源还分散在相关部门,大量的工作需要部门之间配合,因此就造成了有利的事情争着上,无利的难管的事情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层出不穷。部门之间多头管理,又互不通气,造成许多管理上的脱节。管理见成效靠突击整顿,抓一抓,好一阵,稍一放松,迅速回潮,风头一过就滑坡,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这些管理体系问题必须依靠改革办法加以解决。为此,县政府认真总结经验,采取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城市管理的效能的集中管理综合执法这样一种管理模式,这也是周边市、县正在运行的成熟做法。以城市管理相关乡镇、职能部门为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并横向纵向地将部分任务分解到居委会、非责任单位,形成专门执法队伍重点抓、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新模式,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

二、集中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建立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运作机制

集中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运作机制的基本原则,特别是有抽调人员的相关单位,必须坚决服从这一决定,不要在源头为城市埋下隐患。

1、集中管理是提高城市管理效能的基本保障。集中管理主要体现在对被抽调人员的管理上,抽调人员其人事关系在原单位,工作量化考核及个人年度考核由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管理,工资、奖金等福利在原单位领取,年终目标奖由所在单位划拨到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进行考核。

2、综合执法是加强城市管理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方向。需要明确的是,被抽调人员是代表本部们行使法律法规授与该部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的职责,而不是相关的城市管理责任部门,委托授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行使处罚权,因此,现在的综合只是相对的,下一步还要创造条件向完全的行政综合执法过渡。这就要求相关的责任部门在法律处罚文书的发放上要依法给予大力支持,具体来说,就是由本单位在原单位领取文书,罚没收入统一由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直接交入金库,票据领

领取人员凭入库收据回原单位核销票据,再由原单位与财政统一核销票据。 3、部门负责是加强城市管理行使处罚权中行政执法主体的实际承担者。被抽调人员 在行使城市管理职能时,若遇自身不能处理的,这就要求所在的部门必须全力具体负责进行处理。一句话,就是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以在城市执法大队有抽调人员为借口,推诿扯皮。

三、各尽其职,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1、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首先,建设局要担负起城市环境卫生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与相关乡镇及社区居委会一道落实辖区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认真解决好主次干道卫生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门前三包合同签约率达到95%。第二要解决好居民小区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问题,协调和监督相关乡镇、居委会及地区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清扫保洁工作,确保不留任何死角。第三,采取措施和相关乡镇一道解决城效结合部垃圾收集转运问题,拒绝积存暴露垃圾。

2、认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一是由公路巡逻警察大队城区中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管理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以整治黄面的、公交车为重点的城区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和乱停乱放。二是由城管大队牵头,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配合,城区内坚决取缔营运动三轮车,根据低步入轨、平稳过渡的思路尽快完成营运机动三轮车更换人力三轮车和营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工作。三是由交通运管部门牵头,坚决打击以残疾车为重点的非法营运行为。

3、全面开展市容市貌整治。一是执法大队配合工商部门强化对现有市场的管理,坚决取缔以街为市现象,坚持疏堵结合,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规范、无证摊点和店外店取消的原则,合理规划,集中规范。二是执法大队要积极配合环保等部门加大对噪声、油烟扰民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积极探索、认真研究解决噪声扰民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执法大队还要抓好广告设置的管理上下功夫,维护城区建筑里面景观,力求达到整齐划一、协调统一,特别是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广泛发动,全民参与,集中时间对牛皮癣广告进行一次专项整治。

四、明确任务,逗硬考核,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城市管理纳入目标管理,具体由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被考核单位是纳入县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的县级所有单位及涉及到的四个镇,这里又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承担城市管理目标的目标责任单位,另一部分是其他参与目标管理的机关

企事业单位,二者考核的目标任务已下发,请各个单位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在考核的方式上,每月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责任单位每月考核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年终进行折算,实行倒扣分制,最高扣分不超过5分。

五、加强内部管理,创建一支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依法行政、务求实效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各项有关业务的培训,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形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群众意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认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把这个队伍建成文明之师、威武之师。

2、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伴随着新体制的建立尽快形成一整套管用的规章制度,围绕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有效的约束保障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第一次亮黄牌警告,第二次再警告,第三次就地坚决退回原单位。

3、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依事实办案,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执法大队要与相关责任管理部门多沟通,多配合,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有效办法,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好局面。

4、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要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做到防范在前,警钟长鸣,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止执法不公,坚决摒弃吃、拿、卡、要的坏作风。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把领导班子建设好,切实建设成为开拓、务实、廉洁、公正、团结的领导集体,班子搞好了,就有了带好队伍的本钱,就有了说服力,就掌握了搞好队伍建设的主动权。

六、积极宣传,广泛发动,为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城市管理上既要强化政府的责任,又要依靠群众的参与。群众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使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对《城市管理办法》的宣传。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城管专栏“百姓之声”等栏目作为宣传平台,不断提高市民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

要坚持把城市管理工作的着眼点放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无论是制定计划、开展工作还是评估检查,都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群众的呼声作为城市管理的第一信号,真抓实干,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城市管理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让群众既是城市管理主体,又是受益主体,从而使群众主动关心城市管理,自觉地参与城市管理,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

同志们,今天这个授牌仪式,标志着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希望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成立以及逐步完善运作机制,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整治向长效化管理转变、由政府单一管理向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转变、由强制性管理向与引导服务型并举转变。

我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只要我们下定决心,迎难而上,团结奋斗,奋力拼搏,就一定能把我们的城市管理得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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