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大全16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07:4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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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自己经历的一种记录,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分享。在总结过程中,可以提出一些自己的思考和建议。以下是媒体报道的社会新闻和事件,引起我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一

首先要考虑有没有申请的必要。辞职申请是辞掉工作的一种申请书,申请人一定要事先考虑成熟后再作决定,不可仓促了事,事后后悔不已,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痛苦。

辞职申请书要将申请的事项和理由写清楚,使对方能透彻了解你的要求和具体情况。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二

尊敬的'xx:

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x月出生,住xxx。

被申请人:xx,女,汉族,xx年x月出生,住xxx。

一、申请办理(xxxx)郑绿证经字第xx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的执行证书。

二、申请执行标的:

1、本金22万元;

2、利息(按每日本金万分之四自20xx年8月19日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款之日);

3、罚息(按每日本金万分之五自20xx年8月19日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款之日)。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及xx(身份证号:xxx)协商借款事宜。5月18日xx向被申请人出借人民币柒万元整。5月19日申请人与xx签订《联合理财协议书》约定,申请人出资15万元和xx前一日出借给被申请人的7万元共22万元,以申请人的名义出借给被申请人。申请人收回全部22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后应将其中的7万元本金和相应利息归还xx。同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借期三个月(自20xx年5月19日起至20xx年8月18日止)合同业经贵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申请人如约向被申请人支付借款,被申请人出具了相应的《借据》。然而,被申请人并未完全履行合同,至今尚欠申请人借款本金和部分利息,其行为已对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处申请办理执行证书。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文档为doc格式。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三

这是领导对你的考验,也是你试用期工作的总结,对你的今后工作去向举足轻重,一定要认真对待。可以分三部分来写。第一部分,写试用期期间的工作业绩、工作经验、思想认识和成长过程。第二部分,写对转正以后自己工作的.打算和设想,以及针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提出一些改革措施和方法。第三部分写自己的决心,一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之类的话,结束全文。

开头。

尊敬的老板等等客套话自己想了。

中间。

我在公司已经n长时间了,可以胜任这项工作,跟同事们相处愉快,因此申请转正,期望批准。

此致

某xx。

都是一些客套话。只要写的不是很差劲就可以了。领导都让你写申请了,说明信任你的能力了,随便写写就行了,如果你有足够的自信都可以不写,直接跟领导谈说自己工作忙没空写。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四

作为一名护士,在写辞职信之前,不要仓促行为,也不要意气用事。想辞职时,就先要想清楚,你想行使的是哪一种辞职的权利,这种性质的判断,是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的。

护士辞职的权利,共计有三种,首先是要和医院方面协商,这时候不需要写好辞职报告;其二是护士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辞职权利是一种预告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现实中有时不太好办,医院还有可能要你支付违约金,因此,所以辞职的时候,作为护士,应当深思一下;其三是即时辞职权利,这种辞职权利,护士是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赔偿或者违约责任的,但是这种辞职需要法定的理由。

2、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

在想清楚辞职权利的前提下,护士们需要确定自己选择哪一种性质的辞职,并且在确定之后,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协商解除,只需要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预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别的理由;即时辞职,需要特别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为医院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工资或者不付加班费等诸种情形。

3、措词温和,不可激化矛盾;。

找到合适的理由之后,在具体行文时,不可语气过于生硬,不可因辞职信本身而与单位激化矛盾。但是更不可过于委曲求全,不敢宣告理由而使自己被动。

4、顺利取得相应的证据;。

护士对于自己辞职的行为本身、辞职的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因此护士在辞职前、辞职时就应当有意识地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医院领导签过字的辞职申请,自己写的辞职信,医院发的工资条等各种证据,需要切记的是,证据需要是原件。

5、作好仲裁或者诉讼的心理准备。

如果你与医院之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要做好医院可能会向你索要的心理准备;如果你的档案存在医院的话,就要做好医院可能会扣留档案的心理准备;如果你的社保关系在单位的话,也要做好医院不给你办转的心理准备吧。

总之,辞职跳槽本身对于护士来说,是一个有风险的行为。在做出这个行为之前,需要深思并做好承担风险的心理准备,并且需要储备相应的法律常识来保存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必要时,也需要求助于专业律师为妥。

范文。

尊敬的院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

我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信,进入医院工作以来,由于你们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在护士行业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在护士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临床经验,对此我深表感谢激。

由于自身的一些原因,今天我在这里提出辞职申请,本人在201*年*月*日申请离职,希望院领导批准。

非常感谢你们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医院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医院的一员而感到骄傲。我确信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重要的一部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五

年龄:输入年龄地址:输入详细地址。

输入具体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输入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输入具体日期,年月日

附:标明附本。

1.副本__________份。

2.物证__________份。

3.书证_________份。

1、为防止遗漏应主张的合法权益或表述不清楚影响胜诉,建议请专业人士代笔。

2、如果劳动关系是劳务派遣性质,当劳动者申请仲裁时,请注意被申请人应是两个主体,一是派遣单位,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二是实际提供劳动的`法人。如果实际提供劳务的主体是个人,则只列派遣单位为被申请人。

3、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请注意在时效内申请。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六

1,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在想清楚辞职如何对自身有最大利益的前提下,员工需要确定自己如何辞职,并且在确定之后,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协商解除,只需要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预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别的理由;即时辞职,需要特别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工资或者不付加班费等诸种情形。

2,措词温和,不可激化矛盾;找到合适的理由之后,在具体行文时,不可语气过于生硬,不可因辞职信本身而与单位激化矛盾。但是更不可过于委曲求全,不敢宣告理由而使自己被动。

3,顺利取得相应的证据;员工对于自己辞职的行为本身、辞职的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员工在辞职前、辞职时就应当有意识地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领导签过字的辞职申请,自己写的辞职信,单位发的工资条等各种证据,需要切记的是,证据需要是原件。鼓励自己,我们将充满斗志,迎接新的挑战;鼓励自己,我们会看到阳光;鼓励自己,我们将赢得成功,成功取得辞职!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七

关于机动车辆保险是指财产保险的一种。又称汽车保险。它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下面是小编为大分享买车险及后续理赔注意事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首先保险销售有两种渠道,直销和电销,一般情况下电销比直销便宜 15%,新车一般在 4s 店买,做直销,因为 4s 店要赚手续费。

不同地区政策不同,就大多数情况而言,新车 95 折,旧车上年度无赔一般 5.95,过户车政策不同,人保是直销的 9 折,平安费率不一定,大概 1.69,会贵很多,过户后建议选择小公司,关联不到上年保单说不定能 77 折。

每家公司政策不一样,而且政策每年都会调整,我就说说现在大公司的政策,人保出险 1 次电销的 73 折扣,两次电销的77 折扣,这是去年新车而且是续保的情况,如果去年旧车,出险一次电销 73,两次好像是传统的 855 折(我不是人保的,这个可能有误差),人保出险不看金额,只看次数,如果是旧车,出险两次会涨价很多,三次原价(针对续保,转保三次几乎所有公司拒保)

不要超过 3 次,你就有机会。大公司两次一般会涨价很多。平安看理赔金额,两次赔款金额加起来超过上年商业险保费的 60%,续保就不要考虑平安了,价格那叫一个坑爹。平安针对无赔转保的那个客户呼的那个起劲呐。

那请问这里的 " 责任事故多 " 和 " 理赔金额大 " 的标准是多少?

一般情况而言续保更便宜,两次有可能和小公司差不多,每家公司政策不一样。

一般没有影响。如果理赔金额大可能会考核业务员赔付率,没多大的事。

建议续保前一个月,根据情况看,如果一年都没出险过,那就报好了,如果出了两次,买了下一年的保险再报案赔吧。膜是不赔的。

1)酒驾无证驾驶临牌过期地震等保险不赔。

2)没有现场只能赔 70%。

3)涉水行驶后熄火,千万不要二次启动,这样情况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只赔清洗费。

4)每家公司条款不一样,人保阳光是 a,平安是 b,太平洋是 c,平安单独倒车镜、大灯损坏和划痕没有保相应险种不予理赔。

5)三者逃逸赔 70%,不管哪方责任

6)行驶证没有按时年检,保险不赔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八

车主在寻求异地汽车保险理赔时,首先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出险信息,保险公司都开通了全国统一的报案电话。然而,由于各家保险公司服务平台的运行模式不同,案件的受理方式和流程也有着较大区别。人保财险客户在异地出险报案,都是由当地的分支机构直接受理。平安财险则略有不同,客户在任何地区拨通报案热线,都将被直接转到位于上海的全国后援中心。

二、定损

目前,异地汽车保险理赔有两种定损方式可供选择:出险地就近定损和回保单所在地定损。就地定损是异地出险车辆较为常见的定损方式,由受理报案的分公司直接完成查勘、定损工作。要提醒的是,选择回保单所在地定损,必须事先报案并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很可能被保险公司视为错过报案期限处理。此外,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采取这种定损方式,若事故损失较大或发生人员伤亡,车辆必须在当地完成查勘。

三、修理

原本较为简单的事故车维修,在异地汽车保险理赔时,也需要重新被重视起来。不少车主出险后,在没有经过定损前,就选择先修理,往往无法得到汽车保险理赔。在车损不影响正常行驶功能的前提下,并不推荐车主就地进行维修。因汽车维修质量难以保证,一旦需要重复修理,车主可能需要往返两地。

四、赔款

汽车保险理赔领取赔款也有就地申请领取和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两种方式。据了解,绝大多数车主为不影响行程都选择后者。按照车险全国通赔规则,车主回到承保地后,可以凭借理赔材料到分公司索赔。但若车主急需这笔汽车保险理赔款,也可以申请在出险地领取,但必须属于快速理赔范围。

高速公路网络的建设拉近了城市间的距离,越来越多的朋友开始选择长途驾车出行,而异地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之提高。发生交通意外之后,即要等待交-警处理, 又要考虑车险理赔,如果事故严重还会涉及到医疗救治等问题,关键又是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处理起来确实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本文就将为您介绍车险异 地理赔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当然希望您永远都用不上文中介绍的内容。

异地出险办理原则

首先汽车贷款保险“全国通赔”的实际范围需要注意。理论上在完善的“全国理赔”模式下,客户可 以自由选择保险任何理赔网点递交保险索赔单证,可以自由选择理赔网点领取理赔款,还可以自由选择取现、转账等名种获得赔款的'方式。但由于每家公司在全国铺 设的网点不同,因此最终实现汽车贷款保险的“异地通赔”的这个“地”还是有所差别的,这也是在投保当时就应该事先咨询清楚的。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按照就近原则进行理赔。简单的说,在你保险之后,保险公司与距离您最近的 分支机构联系,该机构在接到通知后会到现场帮助您进行事故处理。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规模越大的保险公司在异地理赔时的优势越明显,对于经常需要驾车出差 的朋友而言,在购买车险时也应该把这点考虑进去。

异地出险定损原则

定损异地出险后的定损也是很有讲究的。目前,有两种定损方式可供选择:出险地就近定损和回保单 所在地定损。就地定损是异地出险车辆较为常见的定损方式,由受理报案的分公司直接完成查勘、定损工作。然而,节假日保险公司定损人手不足,不少车主只能选 择耐心等待,往往一等就是好几个小时。

于是,不少车主选择回到保单所在地后再定损。要提醒的是,选择这种定损方式,必须事先报案并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很可能被保险公司视为错过报案期限处理。此外,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采取这种定损方式,若事故损失较大或发生人员伤亡,车辆必须在当地完成查勘。

异地出险理赔方式

理赔款领取赔款也有就地申请领取和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两种方式。据了解,绝大多数车主为不影响行程都选择后者。按照车险全国通赔规则,车主回到承保地后,可以凭借理赔材料到分公司索赔。但若车主急需这笔赔款,也可以申请在出险地领取赔款,但必须属于快速理赔范围。

异地出险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小事故可以私了 但一定要报警

一旦在路上发生事故,驾驶员要记得在下车前打开双跳灯,然后拨打110报警。如果没有警-察开具 的事故责任处理单,保险公司无法赔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车主要自己学会判断,事故是否适合私了。一般只是擦到漆等小剐小蹭的事故私了是没有问题的,但 是比较严重的事故还是应该走保险赔付。此外,也要吸取杨先生的经验教训,有些伤是内藏的,肉眼并不能完全辨别出来,所以在检查时要格外仔细。

注意事项二:尽量回本地修车

如果不是车辆受损严重,建议消费者在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沟通后,回本地进行修车理赔。如果日 后发现维修存在质量问题,将是一件非常令人头疼的问题。如果车辆已经不能正常行驶,一定要在外地进行修复,那么建议消费者在保险公司制定的维修点进行修 复,这样多少能降低一些被“欺生”的风险。

修理原本较为简单的事故车维修,在异地出险的情况下,也需要被重新重视起来。不少车主出险后, 在没有经过定损前,就选择先修理,往往无法得到保险理赔。业内人士认为,在车损不影响正常行驶功能的前提下,并不推荐车主就地进行维修。因汽车维修质量难 以保证,一旦需要重复修理,车主可能需要往返两地。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九

《保险法》第50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先行赔偿。这样的规定,删除了理赔的中间环节,可使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有效的赔偿,体现了国家法律对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李某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已达3年,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有关损害赔偿金应当根据浙江省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涉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项,赔偿数额常常有几十万元。因诉讼标的大,责任人往往无力全额赔偿,加之保险理赔不顺畅,这类案件调解结案率很低,判决结案居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由此可见,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必须进行质证,由法庭予以全面审查,才能决定是否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9条规定,法院可以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卷,由法院作出新的责任认定。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当事人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申请重新认定;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只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再有重新认定的程序。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十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的注意事项:

一、能否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保险法》第50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先行赔偿。这样的规定,删除了理赔的中间环节,可使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有效的赔偿,体现了国家法律对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

二、赔偿标准不一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李某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已达3年,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有关损害赔偿金应当根据浙江省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涉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项,赔偿数额常常有几十万元。因诉讼标的大,责任人往往无力全额赔偿,加之保险理赔不顺畅,这类案件调解结案率很低,判决结案居多。

三、责任认定不服如何处理

证据。” 由此可见,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必须进行质证,由法庭予以全面审查,才能决定是否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9条规定,法院可以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卷,由法院作出新的责任认定。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当事人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申请重新认定;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只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再有重新认定的程序。

其一,正确认识您购买的保险产品。对保险责任的理解和认识误区是导致理赔产生争议与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很多消费者由于投保时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责任没有足够的理解,等到发生事故后,才知道所发生的事故不在保障范围内,不能获得赔偿,情绪难免激动。

其二,及时报案。保险事故发生后,要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形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对于意外事故、可能涉及身故、残疾等索赔金额较高的保险事故,请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有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而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对于一些需要及时固定,却因未报案而未固定的证据一旦灭失,保险责任难以认定,消费者面临的损失就可能更大。事实上,及时报案,不仅即刻得到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员的指导,避免了非定点医院治疗不能赔付的纠纷,还避免了日后再回出险地收集理赔资料的麻烦。

其三,定点医院。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诊治。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诊治,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将有可能给后续的理赔带来不便和损失。

其四,诊治项目和药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消费者的各项医疗费用,需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部门的规定。如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就诊时要提示医生自身的保险情况。对于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各项费用,除收据原件外,还要保存好所有费用的明细,保险公司在办理理赔时通常需要审核费用明细以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其五,准备好必需的申请文件。包括给付申请书、保险单、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其六,索赔时效。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视为放弃权利。同时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如我国《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其七,受益人要明确。保险金受益人是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的对象,保险公司在支付前会严格审核受益人的资料以避免发生给付差错。因此,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即对身故受益人予以明确。保险专家指出,如设立多个受益人,理赔申请时受益人身份确定困难;领取理赔款时多个受益人同时到场,也给受益人带来诸多不便。一旦受益人之间发生财产分割纠纷,还需要对簿公堂,未来还有征收遗产税的隐患。

其八,保持通畅的联系渠道。消费者发生保险事故后,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手机、座机)处于通畅,所留联系地址正确无误,以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理赔报案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通常会与您就出险的相关细节进行核实;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可能会通知您补充相应材料或了解核实保险事故,并将理赔进展情况知会您;理赔结案后:保险公司通常会通知您领取赔款或转账成功后通知您,并寄发相应的理赔单据。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十一

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注意三个问题:

1、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股东会;。

2、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须以股东会决议进行;。

3、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公司法的强制性条款。

公司章程的制定由股东会通过后,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盖章,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并提出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

其次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

第三由股东会对公司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制作股东会决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股东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要与公司治理有机地结合。

我国有限公司治理的模式大多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在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过程中,要将三大机构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以致发挥最大功效。如何做到有机结合,则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应规定明确、详尽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使股东会的召集、表决、决议的制定、通过等系列问题有章可循。同时,应将股东、股东会的权利义务制定得详尽并具有可操作性。

2、应规范董事会的运作。

(1)要明确董事会的权力范围,尤其要使董事会和股东会之间权力配置明晰化;。

(4)要强调董事勤勉义务,要求董事不但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还要强调其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禁止董事越权、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公司利益等。

3、应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不但要明确监事会、监事的权力、义务,还必须完善监事会构成及议事规则,更重要的是要明确监事会行使权力的途径及保障,使监事会能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三、尽可能地完善公司章程内容使之切实可行。

由于法律规定往往过于原则,在实际运用中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自身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将这些原则性的'规定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制定一部规范、科学的公司章程会使公司及股东有章可循,避免股东之间发生纠纷。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以免产生歧义。

1、法定记载事项必须予以载明。我国《公司法》第25条所规定的前十个方面的事项,都是公司得以设立和运营所必不可少的,任何事项的遗漏,都会造成公司章程的无效,从而公司也就无法注册登记。因此,在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时,要特别注意将章程规定的内容涵盖所有必要记载事项。另外,关于这些必要记载事项的规定,还必须做到合法、真实、明确,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

2、任意记载事项必须合理合法。章程内容是股东之间的约定,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公司的章程应充分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将可以考虑到的、易产生纠纷的情况规定清楚、详细,对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够具体的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

延展阅读:

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于xxxx年x月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由****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第二章第三条进行修正。

原章程:

1、第一章第二条公司住所:石家庄市中山路xx号。

2、第二章第三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xx,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方式:货币;。

xx,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xx%,出资方式:实物;。

修正为:

1、第一章第二条公司住所:石家庄市社裕华路xx号。

2、第二章第三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全体股东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十二

(一)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同时要注意的是留下劳动者自己的联系方式,方便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通知双方。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仲裁请求要写明所要求的事项和具体数额。事实理由陈述清楚、明白。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通常在仲裁申请书后面附有一个证据清单,写明证据内容和要证明什么。

1、要写明申请方、被申请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十三

唐某某。

性别。

出生日期

19780223。

经常居住地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地址。

户口所在地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某某地址。

户口性质。

城镇。

现工作单位。

是否签劳动合同。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

287910022&&。

1382112&&7&。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单位名称。

北京某某公司。

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企业类型。

中方主管机关。

中方主管机关。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王某某。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性别。

职务。

董事长。

职务。

住所地。

北京市&&&区某某大楼。

住所地。

办公地。

北京市&&&区某某大楼。

办公地。

1、裁决被诉人继续履行与申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4、裁决被申诉人因未按照法律规定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所应该从2008年9月1日起至仲裁结束之日向申诉人支付双倍工资。(以每月人民币24600元计)。

事实和理由:

2008年8月1日,申诉人到被申诉人处上班,担任被申诉人供应链部国际采购经理职位,根据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所发的电子邮件录用通知中确认:月薪24000万元,另每月报销600元手机费。2008年9月28日,在没有任何法定理由和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单方面决定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实际上,被申诉人也并未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为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使申诉人的实际利益受到很大损失。为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够得到贵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此致

北京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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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十四

第一,要做必要的诉前调查取证。

误区一:先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剩下调查和举证的事交给仲裁机构和用人单位。

有的劳动者在发生争议后,认为举证责任倒置,只要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就万事大吉了,这种想法和做法并不可取。

由于对劳动法律常识的认知差异化,劳动者大多证据意识不强,不清楚哪些证据对自己有利,以及如果合法有效地收集证据。

笔者认为,诉前的调查取证是启动劳动仲裁程序的准备环节,非常重要。

第四,一般情况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审查时会要求提供被申请人的企业工商登记等相关资料,申请人可到企业注册或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取,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要依法合理确定仲裁请求。

误区二:只要有法律依据,仲裁请求就可以随意增加或变更。

有的劳动者在劳动仲裁阶段只提了两项仲裁请求,不服仲裁裁决进入一审诉讼阶段后又临时增加了一项诉求。

如职工李某被单位辞退但未支付经济补偿,其随及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领到仲裁裁决书后,觉得自己在工作期间的加班费也未拿到,随后在一审诉讼程序中新增加一项诉求即要求支付加班费用。

笔者认为,上述的逾期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以及跨程序增加诉求的做法有极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加、变更仲裁请求超出规定期限的,则可能视为新的争议不被审理;。

新增加的仲裁请求,未依法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的,如新增诉求与原诉求具有可分性,则可能不被审理或不予支持,如此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增加劳动者维权的时间成本。

时间是劳动维权过程中最昂贵的一项成本,因为它不可再生。

因此,劳动者要尽可能地避免出现仲裁请求变来变去、随意增加变更的情形,建议在综合评判争议事实的基础上一并提出可主张的全部诉求(基于劳动仲裁或诉讼策略考虑的除外)。

首先,可极大地降低维权的时间成本,提高效率;。

其次,按照“不告不理”原则,未明确提出的诉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极有可能不予审理。

第三,要准确表述事实与理由部分。

误区三:只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就好了。

有的劳动者认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的事实部分越简明越好,等到正式开庭时再详细说清楚也不迟。

笔者认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是劳动仲裁员接触劳动争议案件的第一手材料,而且整个立案审查和案件审理都是围绕仲裁申请书展开的,因此,“第一印象”很重要。

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不善于使用法言法语,因受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习惯所限,大多为“流水账”式的记述。

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这个部分不仅需要说清基本事实,还应把双方的法律关系以及基于法律关系引发争议、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具体情况交代清楚。

劳动争议是基于建立、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纠纷,因此,事实与理由部分一般围绕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展开,包括什么时到什么地点为什么单位提供什么工种或岗位的劳动,接受什么单位的管理,由什么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该单位的业务范围等等。

同时,事实与理由部分又需为各项仲裁请求的成立提供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四,要把握好递交仲裁申请时间。

误区四:用人单位一直说会研究给我补偿的事,让我等一等。

有的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一般会选择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有的用人单位也往往会以开会研究或向上级报告为由一直拖延。

笔者认为,发生劳动争议后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和解是对的,但请注意协商或调解不能无限期地拖延,那样很容易因超过劳动仲裁时效而导致无法进入法律维权渠道。

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争议事项进行的协商大多是口头方式,很难有证据保留,如一旦超过一年的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而又无法就“时效中断或中止”进行举证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很可能会不予受理。

所以,要把握好申请仲裁的`时间。

其次,劳动者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以免走弯路。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收件审查要点【2】。

第一,审查仲裁主体。

主要看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应当属于《劳动法》第2条和《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范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二,审查仲裁请求。

同时审查每一项仲裁请求是否明确、具体、完整,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对未明确提出的权益主张仲裁机构不会审理或不予支持。

4、如用人单位已经破产,因主体不存在不予受理;。

6、与企业主管部门产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

7、其他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的事项。

第三,审查仲裁时效。

同时,审查是否存在仲裁时效中止或中断的特殊情形,对于主张时效中止或中断的,应由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据。

第四,审查证据资料。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劳动者)应当就其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所列的仲裁请求和基本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如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另外,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的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十五

员工提出辞职,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向单位递交正式的`辞职申情书的。辞职申请书本身,作为员工的结束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是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会对劳动关系结束、双方责任的划分产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员工在写辞职信时,是需要慎重思考,有必要三思而后行的。

理赔申请书注意事项篇十六

辞去原职位的工作是要通过撰写辞职信的`,那么如何写辞职信呢?应注意哪些事项呢?以下为大家提供了写辞职申请书的注意事项信息,仅供参考。

首先要考虑有没有申请的必要。辞职申请是辞掉工作的一种申请书,申请人一定要事先考虑成熟后再作决定,不可仓促了事,事后后悔不已,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痛苦。

辞职申请书要将申请的事项和理由写清楚,使对方能透彻了解你的要求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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