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的解禁申请书 解封负面清单申请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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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负面清单的解禁申请书一
(一)管党治党方面
1.领导班子带头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临发〔2020〕17号)落实。探索建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机制。党政办公室机关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研究制定党政办公室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发挥以上率下、表率示范作用。
3.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纳入党工委巡察、督查检查、综合考核,扎实开展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按要求向党工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认真梳理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重点科室责任清单。
5.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室科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履职谈话工作。
6.研究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规执行责任制,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8.研究制定党组织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清单,配合支持开发区对党支部机关党建的督导考核。
9.支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和各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整体合力。
10.认真抓好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述责述廉等发现问题整改,组织开好2021年度述职评议、述责述廉会议。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二)思想建设方面
1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第一议题”、“每会必学”、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每月举行1次集中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做到分专题学、系统学、持续学。
12.将全面从严治党内容纳入开发区教育培训课程,开展党纪法规学习,分期分批组织领导干部到沂蒙党性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展馆开展现场教学,接受警示教育。
13.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
14.坚决维护政治安全,聚焦宗教领域突出问题,配合开展打击整治邪教组织和防范境外宗教渗透等系列行动,健全完善宗教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治理长效机制。
1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全面抓好全区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落实。
1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
(三)组织建设方面
17.实施“党员先锋行动”,推进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和党员队伍分类管理,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管理激励约束。
(四)作风建设方面
18.对照“五个过硬”标准要求,细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载体、时间进度表和评价方式,制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党支部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打造“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
19.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聚焦部分党员干部存在“选择性落实、大而化之落实、突击性落实、阳奉阴违落实、违法违纪落实”等8个方面问题,采取精准措施进行整治。紧盯薄弱环节,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一桌餐、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20.规范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21.完善精文减会负面清单,2021年发文数量、会议数量只减不增。
22.改进工作作风,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同步调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五)执纪监督方面
23.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家访制度,动态掌握干部“八小时”内外表现。巩固深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成果,推进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
24.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严肃查处漠视制度、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等行为,增强制度执行刚性。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25.坚持抓早抓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敲打、防微杜渐。
一要抓好责任落实。各责任科室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把落实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党支部主体责任重点任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调度、亲自推动落实,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守责、负责、尽责,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要求贯穿责任落实始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责任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要抓好任务分解。各责任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协助党支部合力抓好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三张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具体承办科室和个人,确保工作任务有人抓、有人管,不虚置、不落空。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各主责科室要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开发区党工委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力甚至敷衍应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以强力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推荐负面清单的解禁申请书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推荐负面清单的解禁申请书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进一步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既分工又协同,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推荐负面清单的解禁申请书四
一、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想担当作为
1、有等靠思想。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缺乏深入研究思考,思想懒惰,态度消极,行动迟缓;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照搬照抄,不结合实际,不深入了解情况,不研究具体落实措施,上下一般粗,大而化之、没有实效;对上级安排的任务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对承担的工作能拖则拖,不推不动、拨一拨转一转。有的对一些已经明确要求推进的重点工作,等文件、会议纪要;有了文件、会议纪要,还要等上级调度,等兄弟市县单位先行、出经验。
2、有守摊思想。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一般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平推平拥。有的小富即安、小成即满,取得一点成绩就津津乐道,看不到与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差距,看不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我感觉良好,裹足不前。有的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在岗位上无所作为,混天数熬日头,面对先进无动于衷,任凭外边发展突飞猛进也能保持“淡定”,工作多年面貌依旧。
3、有享受思想。有的心思不在工作上,想的是如何享受生活、吃好玩好,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出工不出力,人在心已散。特别是一些接近退休年龄的干部,自我感觉付出了这么多年的心血汗水,该“喘口气、歇歇脚”了,追求安逸舒适,做事打不起精气神,进取精神消退。有的工作拈轻怕重,不愿吃苦受累,有的不愿分管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有的对长期积累和历史遗留的问题,不愿“理旧账”,靠时间消化矛盾;还有的部门“一把手”,主动请调到二线岗位,不想冲在一线,只求清闲一点。
4、有旁观思想。有的习惯当“二传手”、“甩手掌柜”,不愿亲力亲为,层层批办转办,谁也没有靠上抓落实,最后工作落了空。有的喜欢指手画脚、评头论足,只当评论员,不当战斗员,自己啥事也不干。基层反映,有的干部“只在岸上空喊号子,不到水中用力划船”。
5、有功利思想。没有利益好处的事,不愿干、往外推。特别是面对严格的纪律约束,一些潜规则被打破,一些利益链条被斩断,有些部门和干部觉得无利可图,办事慢腾腾,消极怠工。有的对上级部署要求,根据部门和个人利益进行“取舍裁剪”,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推托或变通。有的成天自我设计、斤斤计较,过于看重个人待遇,觉得现在晋升空间小了、福利少了,就感到没干头、没盼头,工作热情减退甚至撂挑子。
6、有本位思想。有的推进改革不积极,不愿下放权力。对简政放权,明放暗不放,形放实不放,依然用行政的“手”干预市场的“手”,面对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如同套上了紧箍咒,浑身不自在。有的部门表面上审批“瘦身”,实际上中介“增肥”,把下放权力搞成“移花接木”。有的对需多个单位协作完成的工作,不愿主动参与、不愿牵头。有的大局观念、合作意识不强,对职责边界上的事推诿扯皮、互踢皮球,对全局性、整体性任务不愿出面、不愿多做,能推则推,能躲就躲。
二、心存顾虑,畏首畏尾,不敢担当作为
1、怕决策失误,不敢大胆拍板。有的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过度谨慎,工作节奏慢了下来。有的对一些过去正常办理的事项,怕出问题、不敢办,凡事层层请示汇报,让领导签字,一直要到主要负责同志那里才能定。一些领导干部对本来自己能够单独拍板的事,非要召开会议研究研究,看似作风民主、决策民主,实际目的是有责任大家共同承担。
2、怕有风险,不敢创新突破。有的面对改革发展任务,不敢啃“硬骨头”,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大胆负责的勇气,没有先例的事不敢干,不敢越“雷池”半步,缺少大刀阔斧、奋力开拓的精神头。有的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凡事先想退路,只求自身安全,不想事业推进。
3、怕干得多出错多,不敢主动干事。有的害怕“挑水多、罐子摔得多”,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有的面对现实问题,存在担心干多了出现新矛盾的心理,故意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有的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问题,担心出乱子,不敢下决心推,导致一些已经具备条件的项目迟迟没有进展或进展缓慢。
4、怕惹麻烦,不敢直面群众。有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信访,心存顾忌,担心一旦接手脱不了身,不表明态度、不正面回应、不积极解决。一些同志谈到,有些信访问题本来并不复杂,就是由于回避矛盾、躲避群众,错失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5、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有的奉行“干不成事不要紧、至少别得罪人”的思想,爱惜羽毛,明哲保身。有的担心如果凡事真抓真管,动了别人的“奶酪”,损害个别人的利益,将来会丢选票,选择了“低调行事”。有的明知干部有问题也不敢开展批评,想的是如何捂着盖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6、怕炒作曝光,不敢“出头露面”。有的干部被媒体不断爆料的现象吓怕了,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开展工作,不善于应对媒体、处置焦点问题。一些干部担心被媒体炒作成热点,担心被人盯上、被翻旧账,引出其他问题。还有的干部与企业老板打交道时心存顾虑,怕被说成傍大款,招来闲话说不清,对个人影响不好,不再去主动服务了。
7、怕担责任,工作推诿扯皮。有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干部,以没有明文规定为借口,该办的事不办或慢办,该落实的打折扣。有的部门在办理项目审批时,害怕承担第一个盖章的责任,几个部门的审批事项互为前置,凡事都要领导出面协调。
三、能力不足,办法不多,不会担当作为
1、对中央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主动、不深入,看不到新常态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不能正确判断分析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阶段性现象,对深化改革、转方式调结构等方面的新政策新要求,特别是对当前应对经济下行的政策研究不够、理解不深,导致工作深不下去、打不开局面。有的认为不唯gdp就是不要gdp,强调发展质量就不能要求发展速度,产生了“应当慢慢来、不用着急”的片面认识。
2、思想观念转变不及时,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习惯于凭经验、凭老办法看问题、办事情,面对新常态、新要求,感觉这也不舒服、那也不得劲,面对困难束手无策。有的同志谈到,以往各地为了加快发展,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实行税收、非税收入和财政收入支出优惠及考核中进行物质奖励等政策,增强吸引力、调动积极性,现在都不允许了,许多干部就茫然不知所措了,不知道怎么干了。
3、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知识储备不足。有的简单把工作推进慢、任务不落实,归咎于政策调整、体制机制等外部因素,不能从自身找原因;有的学习凭个人兴趣,对工作相关的新知识、新业务学习上没有积极性。比如,有的对新产业新业态不熟悉、不了解,跟进学习不及时,有的对金融、信息产业、现代物流等方面知识不足,有的对培植创新创业、互联网经济、智能制造等思路视野不宽,指导工作时出现了“本领恐慌”、“能力危机”。
4、对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凡事等着上级出政策、领导出主意。比如,在项目审批上,过去为了加快速度,经常“先上车后买票”,现在这些办法不能用了,但对如何合理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既严格程序,又保证进度,用心思考和探索不够。有的对如何激发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缺乏方向感、理不清头绪,更不明白如何担当、如何推动、如何发力。
5、唱功好,做功差,谈战略头头是道,做起来束手无策。有些干部把纸上谈兵当作能力,搞“假大空”、坐而论道,推进工作只打雷不下雨,光说不练,不见实招,画饼充饥,表面上雷厉风行、大张旗鼓,内心却不关心工作的实效,不关心是否对群众有益。
推荐负面清单的解禁申请书五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根据《朝阳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年度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分析一次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村支部书记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
4.组织召开从严治党领导小组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工作,并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5.采取明察暗访、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指导各村党支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6.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7.每年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党代会报告。
8.党委全会每年听取部分下级党支部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 健全完善深化主体责任落实的明责机制,实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夯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建立记实机制,实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确保可督可查,推动工作做实做细。
(二)选好用好干部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朝阳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坚持政治庸懒散奢及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事约谈、界面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14.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放下方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15.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6.认真履行党委廉政承诺。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度重点任务分解意见,并抓好督办落实,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8.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9.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重要问题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0.深化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简政放权、实施党组织职权清单、建立党内监督制度,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链接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得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头,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祝好违纪查出和责任追究。
22.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3.全力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4.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
25.加强村级及镇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负面影响时间核问题及时化解,追究先关责任,及时例会剖析反思,查找原因,做出整改,建章立制,消除影响。
(一)亲自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各级纪委关于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学习传达、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对全镇从严治党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搞好任务分解、督办落实和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每季度专题听取从严治党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解决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镇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年末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情况汇报。抓好领导落实、推进督查、专项工作请示与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具体明确意见。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3.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对重要问题研究分析,案件查办、考核评价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督促,对落实不力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
4.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及时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及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对班子成员及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事实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廉洁从政、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了解和把握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对班子成员、下属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至少谈话一次并适当记录,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对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大力支持镇纪委工作
5.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6.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镇纪委各项建设措施、明确纪委书记分工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7.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8.组织并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等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9.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组织并带头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
11.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听取全镇从严治党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2.对责任制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村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意见、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廉政承诺。
14.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6.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每年向党委全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责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9.组织召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0.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21.加强对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市委、市委反腐倡廉总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和安排镇政府及所属部门从严治党具体工作。组织召开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清廉政府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清廉政府建设状况。
5.及时全面掌握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三)大力支持纪委工作
6.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7.加强对镇监察室的领导,督促办事处有关部门落实街道监察室提出的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8.把从严治党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镇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9.主动参加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0.带队开展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要求。
11.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2.对政风行风评议排名靠后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党委班子各项廉政自律规定和个人廉洁从政承诺。
14.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5.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6. 每年向党代会或全镇领导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带头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家庭发生的重要事项。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7.组织召开镇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8.加强对镇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9.加强对镇站所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一)共性责任清单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从严治党状况。
(2)参与党委关于从严治党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分管工作部门单位实际,指导制定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从严治党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从严治党状况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
(5)对分管的工作部门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分管范围内从严治党情况。
2.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3.加强督促指导
(8)对分管范围内的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9)及时督促制定分管范围内预防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落实。
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10)对分管单位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1)组织分管工作的部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参加检查考核
(12)积极参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指出被考核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
(1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的部门从严治党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6.严格廉洁自律
(1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党委廉政承诺。
(15)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16)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
(18)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9)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每年向市纪委和党委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7.认真履行从严治党其他方面的职责。
(二)个性责任清单
1. 人大主席个性责任清单
(1)在开展人大各项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
(2)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落实镇党委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安排人大代表小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为人大“两个机关”、“两个一线”建设提供政治、纪律保障。
(3)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组织策划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大工作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加大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力度,树立人大工作者及人大代表廉洁履职新形象。
(4)强化人大工作反腐倡廉舆情管控,加强对涉腐突发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处置,凝聚反腐倡廉正能量。
2. 党委副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同步推进从严治党建设。
(2)安排部署全镇政法系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
(3)对在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处理涉法涉诉事件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督促将相关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4)督促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公开公正公平。
(5)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6)督促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7)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8)严格执行廉洁征兵“五条禁令”。
(9)督促抓好全街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等相关工作中的从严治党责任。
3.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个性责任清单
(1)领导全镇纪检工作,全面完成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3)督促查处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案件。
(4)督促指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务公开等农村基层从严治党事项。
(5)督促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7)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8)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违纪行为;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9)协助党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所辖村党总支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10)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加强成员单位办案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工作合力。
(11)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既严肃查处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2)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13)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4)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5)加强对党委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责述廉等制度。
(1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
(17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交流,及时调配优化干部结构。
(1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19)督促各村纪检小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完成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4.党委委员、副镇长个性责任清单
(1)组织分管下属单位和所保村开展从严治党教育讲座,针对分管领域人士进行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2)每半年在适当场合、时间范围通报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3)组织分管部门、所包村对从严治党工作、党分廉政建设上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必要措施,使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涉及分管领域、下属单位人员政治安排、待遇安排和工作安排中正确履职,切实做到规范程序不走样,严格标准不变通。
(5)组织开展民主监督、接受人大监督做好工作。
(6)发挥群团组织在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夯实群众基础。
5.主任科员个性责任清单
(1)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牢固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选人用人导向。
(2)组织开展干部为政心态教育,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3)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4)对全镇组织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6 . 党委委员专职委员个性责任清单
结合专职委员分管工作和党委委员共性清单,细化各专职委员责任个性清单。
推荐负面清单的解禁申请书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推荐负面清单的解禁申请书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推荐负面清单的解禁申请书八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3.讨论和决定局党支部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
4.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审计工作,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年研究制定包括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在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作出具体部署。每年签定责任书,每半年至少专题分析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交办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5.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发扬民主、维护团结,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模范遵守各项规定。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6.认真学习和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干部任前网上廉政考试,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和任前廉政谈话,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7.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干部考核机制,与审计工作同步推进。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8.督促局党支部严格落实述责述廉、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12月底
9.支持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工作,协助纪检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对局机关内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等造成负面影响的重大问题,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0.科学编制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抓好计划执行落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11.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报告。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股
完成时限:每季第三个月20日前
1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推动县市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重点做好信访登记、受理告知、实体办理、答复反馈等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3.强化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程,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措施,注重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6月、12月底
14.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并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12次,督促局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责任单位:局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5. 重视精神文明和群团、统战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坚持把党建带群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推动群团工作落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党外人士,有针对性地抓好统战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6.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1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一)共性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不渝地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负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党组的集体领导和决策,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局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每年与党组书记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4.支持查纠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对分管单位存在问题督办不少于2次,积极支持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开展各项工作。
5.抓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落实。
6.应当落实的其他从严治党责任。
(二)个性责任清单
1.党组书记苏文龙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带领党组落实对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局班子成员、股(室)、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
(2)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与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并及时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状况,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把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具体内容。
(3)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坚持“五抓五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全体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审计、机关财务管理等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
(4)始终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带头把好宣传文化阵地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5)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和教育制度,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督促下属党总支、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各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6)把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7)严肃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政治文化建设。
(8)加强对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活动。
(9)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少芳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投资经贸审计股、审理法制股、基建投资审计中心、计算机辅助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监督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中心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受理对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相关工作。
(6)领导局机关工会按规定开展好各项工作。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党组成员、副局长阙建国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乡镇审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督促财政金融审计股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6)督促财政金融股抓好扶贫领域“1+x”专项督查工作,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4.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公室主任陈利成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5)组织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确保政令畅通。
(6)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推荐负面清单的解禁申请书九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3.讨论和决定局党支部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
4.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审计工作,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年研究制定包括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在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作出具体部署。每年签定责任书,每半年至少专题分析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交办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5.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发扬民主、维护团结,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模范遵守各项规定。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6.认真学习和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干部任前网上廉政考试,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和任前廉政谈话,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7.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干部考核机制,与审计工作同步推进。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8.督促局党支部严格落实述责述廉、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12月底
9.支持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工作,协助纪检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对局机关内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等造成负面影响的重大问题,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0.科学编制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抓好计划执行落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11.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报告。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股
完成时限:每季第三个月20日前
1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推动县市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重点做好信访登记、受理告知、实体办理、答复反馈等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3.强化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程,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措施,注重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6月、12月底
14.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并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12次,督促局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责任单位:局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5. 重视精神文明和群团、统战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坚持把党建带群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推动群团工作落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党外人士,有针对性地抓好统战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6.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1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一)共性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不渝地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负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党组的集体领导和决策,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局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每年与党组书记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4.支持查纠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对分管单位存在问题督办不少于2次,积极支持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开展各项工作。
5.抓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落实。
6.应当落实的其他从严治党责任。
(二)个性责任清单
1.党组书记苏文龙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带领党组落实对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局班子成员、股(室)、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
(2)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与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并及时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状况,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把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具体内容。
(3)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坚持“五抓五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全体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审计、机关财务管理等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
(4)始终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带头把好宣传文化阵地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5)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和教育制度,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督促下属党总支、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各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6)把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7)严肃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政治文化建设。
(8)加强对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活动。
(9)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少芳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投资经贸审计股、审理法制股、基建投资审计中心、计算机辅助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监督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中心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受理对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相关工作。
(6)领导局机关工会按规定开展好各项工作。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党组成员、副局长阙建国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乡镇审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督促财政金融审计股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6)督促财政金融股抓好扶贫领域“1+x”专项督查工作,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4.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公室主任陈利成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5)组织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确保政令畅通。
(6)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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