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业务经理聘任协议书 贸易进出口业务经理招聘(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10 03:3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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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贸易业务经理聘任协议书一

第1条 本合同是在合同有效期中,甲乙双方就业务委托签订的基本合同。(以下,根据个别契约叫做个别合同,甲方就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向乙方委托的业务称为委托业务)。

第2条 个别合同根据以下的内容签订。

1. 甲乙双方就业务内容签订的个别合同

(1) 业务委托合同

(2) 业务承包合同

(3) 在以上两点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的事项

2. 甲方发出的订单 (受领)

第3条 甲方在接受产品时,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在个别合同中,应注明产品交付条件,甲方向乙方提出交货时间,及有甲方负责人掌印的检收书。但是,被甲方盖章认可的项目确认书,也有代替检收书。

业务成果及于此相关联的全部知识产权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注明在个别合同中。

第4条 甲方对乙方有关业务委托金的支付方法将在个别合同(订单)中注明。

在乙方发出的货款请求书中,应注明订单号。另外,还要提供在此期间乙方已完成的委托业务的详细清单。

第5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开始,为期一年。在合同期结束前3个月,若甲乙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延长1年。以后每年如此。

第6条 甲乙双方在没有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个别合同,及其由此业务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转让,或者作为抵押的目的提供给第三方。

第7条 乙方不能将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所获得的信息,甲方不能将客户技术上、委托业务上、或其他机密信息泄漏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1. (1)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前就已了解的信息。

(2)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前就已公开的信息。

(3)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信息公开。

(4) 从拥有正当权益的第三方在不违背保密义务的情况下获取的信息。

2. 乙方应就此项业务从甲方获取的相关资料(包括副本)作为机密保存。在履行个别合同中的业务时,除了必要范围由乙方的负责人和员工使用以外,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或使用。

3. 本条款,在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结束以后依然有效。

第8条 符合以下任何条件,甲乙双方可无需提前告知径直解除该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 对方当事人财产受到扣押、拟扣押或受到临时处分时。

(2) 银行拒收对方当事人开具、背书、担保的票据或支票时。

(3) 破产、发生民事变更手续、根据商法进行整顿、特别清算、自行提出破产申请时。

(4) 对方公司财政信用明显减低时。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做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并在2周内没有告知另一方时,被告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违反一方必须赔偿被告知方全部损失。

3. 在本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和平处理业务金额的问题。 (解约)

第9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合同期中有意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必须在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第10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委托业务,应由管理细心的管理者履行,为达成甲方的目的而尽最大的努力。

乙方从事委托业务的负责人及其他员工,应遵守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对业务负责人和其他员工都有效。

第11条 甲乙双方在违反本合同(含个别合同)的情况下,违反方应将对另一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时,由于乙方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损害、费用等,乙方不得责怪甲方或向甲方申请补偿。但是,若此行为是在甲方的指示下完成的情况时,将不在本条款的范围之内。

第12条 由于天灾、战争、暴动、内乱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一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甲方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以上情况,当事者将立刻通知另一方,不得有误。

在此情况下,将删除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不能履行的部分。

第13条 在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本合同中的条款存有疑义,或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进行修改更正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在通过其他途径商议决定。

若没有得到双方代表签订的书面协定,修改将不能进行。

第14条 有关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仲裁专属管辖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1.仲裁裁定的最终结果,应对本合同双方进行束缚。

2.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3. 本合同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特约)

第15条 在必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在个别合同中追加特别事项,执行与本合同不一样的约定。在此情况下,个别合同中的条款将比本合同中的条款具有优先使用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由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代表:姓名

乙方:

代表:姓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贸易业务经理聘任协议书二

甲方:

乙方:xx公司(指定销售商)—xx公司(网)

甲方申请使用网,并已了解网的操作和使用,就广告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为了推广其形象、产品或服务,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广告标准,决定委托乙方(下称发布方)在网上发布问答式广告,同时用图片、视频广告(rm文件)、flash等形式展示甲方的产品、服务、品牌。

第二条:广告文件2. 甲方可以委托发布方为其设计广告样稿,如采用视频广告,甲方需提供vcd原稿给乙方,在甲方决定采纳发布方所设计的广告样稿,并交付设计费用后,该广告样稿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 banner广告和logo广告可作超链接,链接到甲方的网站。

4. 只有网的美名扬正式收费会员,才具有发布全部广告内容的权限。

第三条:广告发布

1.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未经甲方同意,发布方不得改动。但发布方为了整个版面的协调性、发布媒介的适应性等因素而作出的不改变广告样稿实质内容的改动可未经甲方同意。

2.发布网络问答式广告,问答题由甲方提供(或委托发布方提出意见和设定),并可由甲方自助增删,但处于可见的(激活状态)不得少于1条。

3.发布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发布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发布方有权拒绝发布。

4.在广告发布期间,每次问答题的更换由甲方自助处理,如甲方需要更新gif文件、flash、电影文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发现甲方有违反本合同本款及第五条第二款的行为,乙方不须通知甲方即删除其帐号,并拒退广告余款。

5.甲方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甲方在网上的广告事宜;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并自助增减广告内容。

第四条:付款2. 乙方收到广告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充值工作。

3. 甲方预付广告费的广告费是不能退回的。

第五条:保证与责任

1.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向发布方保证:甲方的广告不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以及第三方的权益,甲方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因甲方未履行前项的保证,致使发布方蒙受各类损失,甲方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4. 甲方必须管理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对用户名密码管理不当或遗失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 发布方必须在广告发布结束后向甲方提供广告投放统计报告,其中包括收阅广告人的年龄段、地域(省、市)比例、性别、行业、职业、教育程度、月收入情况等相关统计资料;

6. 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发布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断,甲方应该予以理解,发布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布方则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第六条:不可抗力:对于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失约或延误,各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终止:

1. 甲方广告费到乙方指定帐号后即日合同生效。

2. 当甲方广告费耗尽时,甲方的广告将只能部分显现。甲方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网,续交广告费即可。在中止期间,乙方不提供统计报告。

3.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则合同终止。

第八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其他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十条 :广告费及广告设计制作费:

预付广告费:¥____________元;其它形式广告费:¥_________ 元;

图片、视频广告及flash设计制作费:¥____________元;

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用大写); ¥_________元(请用数字);

此处其它形式广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有效)

注:xx公司为xx公司(网)(sunnyby technology industry group co.,ltd)的中国大陆范围内(港澳台除外)的指定销售商。

甲方:

代表: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

盖章:

日期:

签约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号:

盖章:

日期:

介绍代表签字:

精选贸易业务经理聘任协议书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就业务委托与*有限公司签订以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是在合同有效期中,甲乙双方就业务委托签订的基本合同。(以下,根据个别契约叫做个别合同,甲方就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向乙方委托的业务称为委托业务)。

第2条 个别合同根据以下的内容签订。

1. 甲乙双方就业务内容签订的个别合同

(1) 业务委托合同

(2) 业务承包合同

(3) 在以上两点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的事项

2. 甲方发出的订单 (受领)

第3条 甲方在接受产品时,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在个别合同中,应注明产品交付条件,甲方向乙方提出交货时间,及有甲方负责人掌印的检收书。但是,被甲方盖章认可的项目确认书,也有代替检收书。

业务成果及于此相关联的全部知识产权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注明在个别合同中。

第4条 甲方对乙方有关业务委托金的支付方法将在个别合同(订单)中注明。

在乙方发出的货款请求书中,应注明订单号。另外,还要提供在此期间乙方已完成的委托业务的详细清单。

第5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开始,为期一年。在合同期结束前3个月,若甲乙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延长1年。以后每年如此。

第6条 甲乙双方在没有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个别合同,及其由此业务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转让,或者作为抵押的目的提供给第三方。

第7条 乙方不能将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所获得的信息,甲方不能将客户技术上、委托业务上、或其他机密信息泄漏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1. (1)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前就已了解的信息。

(2)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前就已公开的信息。

(3)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信息公开。

(4) 从拥有正当权益的第三方在不违背保密义务的情况下获取的信息。

2. 乙方应就此项业务从甲方获取的相关资料(包括副本)作为机密保存。在履行个别合同中的业务时,除了必要范围由乙方的负责人和员工使用以外,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或使用。

3. 本条款,在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结束以后依然有效。

第8条 符合以下任何条件,甲乙双方可无需提前告知径直解除该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 对方当事人财产受到扣押、拟扣押或受到临时处分时。

(2) 银行拒收对方当事人开具、背书、担保的票据或支票时。

(3) 破产、发生民事变更手续、根据商法进行整顿、特别清算、自行提出破产申请时。

(4) 对方公司财政信用明显减低时。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做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并在2周内没有告知另一方时,被告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违反一方必须赔偿被告知方全部损失。

3. 在本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和平处理业务金额的问题。 (解约)

第9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合同期中有意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必须在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第10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委托业务,应由管理细心的管理者履行,为达成甲方的目的而尽最大的努力。

乙方从事委托业务的负责人及其他员工,应遵守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对业务负责人和其他员工都有效。

第11条 甲乙双方在违反本合同(含个别合同)的情况下,违反方应将对另一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时,由于乙方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损害、费用等,乙方不得责怪甲方或向甲方申请补偿。但是,若此行为是在甲方的指示下完成的情况时,将不在本条款的范围之内。

第12条 由于天灾、战争、暴动、内乱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一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甲方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以上情况,当事者将立刻通知另一方,不得有误。

在此情况下,将删除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不能履行的部分。

第13条 在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本合同中的条款存有疑义,或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进行修改更正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在通过其他途径商议决定。

若没有得到双方代表签订的书面协定,修改将不能进行。

第14条 有关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仲裁专属管辖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1.仲裁裁定的最终结果,应对本合同双方进行束缚。

2.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3. 本合同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特约)

第15条 在必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在个别合同中追加特别事项,执行与本合同不一样的约定。在此情况下,个别合同中的条款将比本合同中的条款具有优先使用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由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代表:姓名

乙方:

代表:姓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贸易业务经理聘任协议书四

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 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 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 例。

第六条 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贸易业务经理聘任协议书五

甲方:

乙方:

甲方申请使用网,并已了解网的操作和使用,就广告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为了推广其形象、产品或服务,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广告标准,决定委托乙方(下称发布方)在网上发布问答式广告,同时用图片、视频广告(文件)、等形式展示甲方的产品、服务、品牌。

第二条:广告文件

1.甲方必须在广告开始发布前5日提供广告样稿,广告以文件格式(分两种:广告大小为50,尺寸为468___60像素;广告大小为20以内,尺寸为150___60像素)提供给乙方,视频广告(大小为500以内,影片原始尺寸为200___150像素)以格式提供给乙方、(广告大小为250以内,播放时间为8秒,8秒后自动消失,宽度和高度分别为778、467像素)以格式提供给乙方。

广告样稿和广告问答应该严格符合本合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甲方可以委托发布方为其设计广告样稿,如采用视频广告,甲方需提供原稿给乙方,在甲方决定采纳发布方所设计的广告样稿,并交付设计费用后,该广告样稿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广告和广告可作超链接,链接到甲方的网站。

4.只有网的美名扬正式收费会员,才具有发布全部广告内容的权限。

第三条:广告发布

1.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未经甲方同意,发布方不得改动。

但发布方为了整个版面的协调性、发布媒介的适应性等因素而作出的不改变广告样稿实质内容的改动可未经甲方同意。

2.发布网络问答式广告,问答题由甲方提供(或委托发布方提出意见和设定),并可由甲方自助增删,但处于可见的(激活状态)不得少于1条。

3.发布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发布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发布方有权拒绝发布。

4.在广告发布期间,每次问答题的更换由甲方自助处理,如甲方需要更新文件、电影文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如发现甲方有违反本合同本款及第五条第二款的行为,乙方不须通知甲方即删除其帐号,并拒退广告余款。

5.甲方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甲方在网上的广告事宜;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并自助增减广告内容。

第四条:付款

1.甲方应于广告开始发布前2个工作日以银行转帐方式将广告费用支付给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花木支行;银行账户:;开户名:公司)。

2.乙方收到广告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充值工作。

3.甲方预付广告费的广告费是不能退回的。

第五条:保证与责任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2.甲方向发布方保证:甲方的广告不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以及第三方的权益,甲方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因甲方未履行前项的保证,致使发布方蒙受各类损失,甲方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4.甲方必须管理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对用户名密码管理不当或遗失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发布方必须在广告发布结束后向甲方提供广告投放统计报告,其中包括收阅广告人的年龄段、地域(省、市)比例、性别、行业、职业、教育程度、月收入情况等相关统计资料;

6.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发布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断,甲方应该予以理解,发布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布方则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第六条:不可抗力:对于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失约或延误,各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终止:

1.甲方广告费到乙方指定帐号后即日合同生效。

2.当甲方广告费耗尽时,甲方的广告将只能部分显现。

甲方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网,续交广告费即可。

在中止期间,乙方不提供统计报告。

3.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则合同终止。

第八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其他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

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广告业务合同

甲方:

乙方:公司(指定销售商)—公司(网)

甲方申请使用网,并已了解网的操作和使用,就广告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为了推广其形象、产品或服务,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广告标准,决定委托乙方(下称发布方)在网上发布问答式广告,同时用图片、视频广告(文件)、等形式展示甲方的产品、服务、品牌。

第二条:广告文件

1.甲方必须在广告开始发布前5日提供广告样稿,广告以文件格式(分两种:广告大小为50,尺寸为468___60像素;广告大小为20以内,尺寸为150___60像素)提供给乙方,视频广告(大小为500以内,影片原始尺寸为200___150像素)以格式提供给乙方、(广告大小为250以内,播放时间为8秒,8秒后自动消失,宽度和高度分别为778、467像素)以格式提供给乙方。

广告样稿和广告问答应该严格符合本合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甲方可以委托发布方为其设计广告样稿,如采用视频广告,甲方需提供原稿给乙方,在甲方决定采纳发布方所设计的广告样稿,并交付设计费用后,该广告样稿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3.广告和广告可作超链接,链接到甲方的网站。

4.只有网的美名扬正式收费会员,才具有发布全部广告内容的权限。

第三条:广告发布

1.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未经甲方同意,发布方不得改动。

但发布方为了整个版面的协调性、发布媒介的适应性等因素而作出的不改变广告样稿实质内容的改动可未经甲方同意。

2.发布网络问答式广告,问答题由甲方提供(或委托发布方提出意见和设定),并可由甲方自助增删,但处于可见的(激活状态)不得少于1条。

3.发布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发布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发布方有权拒绝发布。

4.在广告发布期间,每次问答题的更换由甲方自助处理,如甲方需要更新文件、电影文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如发现甲方有违反本合同本款及第五条第二款的行为,乙方不须通知甲方即删除其帐号,并拒退广告余款。

5.甲方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甲方在网上的广告事宜;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并自助增减广告内容。

第四条:付款

1.甲方应于广告开始发布前2个工作日以银行转帐方式将广告费用支付给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花木支行;银行账户:;开户名:公司)。

2.乙方收到广告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充值工作。

3.甲方预付广告费的广告费是不能退回的。

第五条:保证与责任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

2.甲方向发布方保证:甲方的广告不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以及第三方的权益,甲方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因甲方未履行前项的保证,致使发布方蒙受各类损失,甲方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4.甲方必须管理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对用户名密码管理不当或遗失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发布方必须在广告发布结束后向甲方提供广告投放统计报告,其中包括收阅广告人的年龄段、地域(省、市)比例、性别、行业、职业、教育程度、月收入情况等相关统计资料;

6.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发布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断,甲方应该予以理解,发布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布方则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第六条:不可抗力:对于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失约或延误,各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终止:

1.甲方广告费到乙方指定帐号后即日合同生效。

2.当甲方广告费耗尽时,甲方的广告将只能部分显现。

甲方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网,续交广告费即可。

在中止期间,乙方不提供统计报告。

3.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则合同终止。

第八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其他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

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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