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合伙协议书通用(大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18:5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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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学习不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更是为了提升我们的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意义。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值得学习的总结样本,供大家参考。
家具合伙协议书通用篇一
为充分发挥甲、乙方的资源优势,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经协商,甲乙双方就联合培养中职层次的毕业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办学专业及开设课程:
幼儿教育中专,学制三年,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道德教育、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教学法、幼儿卫生学、琴法、乐理、唱歌、舞蹈、美术、手工制作、听话和说话、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二、教学模式:
学生前一年半时间在甲方所在地上课,按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完成在校必须完成的课程,其他时间到乙方所在地由乙方安排实习实践。
三、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7月止,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商定。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联合办学的有关手续,做到依法办学。
2、开展招生宣传,承担招生工作,确保学生基本素质达到乙方的基本要求。
3、甲方接收的学生必须是与乙方签订了《学员培养就业协议书》的学生。
4、按双方约定标准代乙方收取学生保证金。
5、负责新生入学注册工作并管理学生学籍。
6、负责学生在甲方学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安全、生活等管理工作。督促学生统一穿着乙方提供的校服。第一学期开学前和第三学期开学初须组织学生体检(体检费用由学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办理退学手续并通知乙方。
7、督促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普通话考级,并在学生毕业时确保其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8、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甲方负责办理和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在学生入学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面试(面试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制定),与学生签订《学员培养就业协议书》。
2、承担学生就读学费(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第五条),提供给甲方代收保证金的票据凭证。
3、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安全、生活等管理工作及各项(食宿、交通等)费用,并按《学员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的标准给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4、保证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履行《学员培养就业协议书》承诺。
5、提供学生在校期间的校服。
五、招生人数、费用收取和支付的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20xx年秋季招生名额为50至100人,经费结算的学生数以实际在册在读的学生总数为准。
2、双方约定,乙方须按每生人民币5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学生在校三年的学费,支付方式见第3、4、5款。甲方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若乙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学费,则根据欠款数额与延迟天数按每万元每天1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两周内,支付甲方6万元人民币作为首期学费,20xx年9月10日,按甲方实际招生人数每生人民币1600元的标准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甲方保证招收到该专业学生人数不低于50人,如未能完成最低招生名额,甲方须根据计划最低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的差额按每人2600元人民币的标准赔偿乙方损失。
4、乙方在学生入学时向学生收取保证金每生人民币 1000 元,该保证金在学生毕业取得毕业证时由乙方一次性退还给学生。如学生中途退学,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入学时由甲方代收,用以冲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学费(冲抵每生1000元)。
5、除以上款项外,乙方还须按以下时间分期向甲方支付学生的剩余学费,支付的金额和时间如下:
(1)第三学期开学前,乙方按每生人民币1000元的标准支付学费给甲方;
(2)第四学期开学前,乙方按每生人民币800元的标准支付学费给甲方;
(3)第六学期结束前,乙方按每生人民币600元的标准支付余下的学费给甲方,甲方方向学生发放毕业证。
六、若其中一方有违约行为,违约方需向对方结清有关费用,并向对方赔偿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法: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由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乙方:深圳市特蕾新教育机构 (公章) 深圳市特蕾新实业有限公司 (公章)
甲方代表人:杨文堂(签名) 乙方代表人:郭小娜(签名)
家具合伙协议书通用篇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家具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二)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三)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1、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2、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
3、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______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
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_____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_____页,各合伙人各执____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合伙协议书通用篇三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硅橡胶制品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10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双方同意后,在合伙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比例、期限。
(一)甲出资人民币20万元,乙出资人民币10万元并提供客户资源以及经营必需的社会关系。
(二)双方在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额为:甲50%;乙50%。
(三)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四)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30万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企业所有的资金(包括企业借款资金),合作双方都必须在双方知情用途的情况下进行支配,不能由一方擅自支配;如支配资金少于5000元时,可由一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事前支配,但事后三天内一定要通知另一方;如若不遵守以上所述,违约者在分红时将无条件被扣除擅自支配的那笔资金,并由另一方随意支配。
(二)、合伙企业30万元的出资主要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工作机台、办工设备等)、合伙企业场地的租赁、合伙企业场地的装修,及公司员工前三月工资的发放等。
(三)、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清算时依据双方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资产分配。甲出资2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50%的所有权,乙出资10万元及资源(客户资源以及经营必需的社会关系),拥有固定资产50%的所有权。
(四)、企业所有的采购项目需要的资金投入从合伙企业出资中支付。
第七条合伙企业设立期间的事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等设立登记手续。
(二)、在工商登记证手续未办理完毕前,双方同意以甲方在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作为企业的公用帐户,企业所有的资金暂存入在该帐户;在工商登记证办理好后,再由双方协商决定资金的存储情况及流动状况。
个人帐号:
开户行:
第八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企业的盈余分配:以企业总营业收入减去企业运作耗费的资金,结存的利润资金其中的80%则按照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分红),并将利润其中的20%作为公司发展储备资金。
(二)、企业债务按照各占50%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三)、基于企业尚属于起步阶段,如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时,
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合作解决,当任何一方在筹集资金时,不论筹集的方法以及资金的来源,筹集的资金都将作为企业债务,并由双方按照各占50%的比例负担。
(四)当企业清偿所有债务后,企业的盈余才可依据本条第一。
款条款进行分红,分红周期为三个月。分红前的15个工作日内合伙双方必须严格审核帐目,确认盈余的真实性,并双方认可后才可进行分红,如有一方认为盈余有问题,可由专业的会计师核对,直到核对清楚后再进行分红。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增资。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如业务稳定、利润盈余时,则须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生产设备和工作人员。合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议,按照分红比例各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也可以另行商定双方投资比例和盈余后的分红比例。
第十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经甲乙双方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禁业行为。
(一)未经甲乙双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入伙。
(一)、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第三方可加入本合伙企业,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
(一)合伙期满,有一方不想在继续合伙;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无法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允许的情况。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双方不得以任何个人理由提出撤资和撤出资源(客户资源以及经营必需的社会关系);如一方强行撤资,须向另一方支付100万元的赔偿金。
(二)、企业各项事务(包括企业员工的变化,企业的加大投入,
企业的发展道路,企业的制度和文化的建立等问题)均需要合伙双方商议后决定,一切有关企业的决策(包括企业文化制度,企业通知,财务账目和采购项目资金投入)的文件资料均需要双方核实后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挪用企业资金和擅自主导企业工作;如有一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
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合伙人乙: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
家具合伙协议书通用篇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
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
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家具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止。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
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
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
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
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
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二)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三)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1、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2、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
3、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
其权限为: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页,各合伙人各执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家具合伙协议书通用篇五
第一条 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 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七条 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合伙企业由 个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自然人合伙人 个,法人合伙人 个,其他组织合伙人 个。(提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住所
第十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于 年 月前办理。
经评估或协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比例 出资方式 缴付期限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他财产权利等)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每 年结算一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委托 个合伙人(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此办法可另作约定,如公司股东按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注:本条可另作约定)
第十五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另作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除外)。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可另作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七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约定)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可另作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五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事项发生争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家具合伙协议书通用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
一、货物供应及使用的基本要求。
1、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向乙方组织的供货,但发生严重路障及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时除外。
2、甲方可为乙方的油漆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派业务、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工作。甲方可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样板、色卡、漆样和资料等。
3、乙方应按照相关技术和施工工艺要求使用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乙方未按甲方技术和工艺要求使用产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产品的使用只限于乙方的产品生产。
二、产品质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的油漆,如果乙方订货超出甲方产品质量标准,则产品质量标准另行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在使用甲方产品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甲方派技术人员解决,同时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损失的扩大。如果因不遵守本条规定而造成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于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三、订货和供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并实际发货金额超过________万元的批次,运费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向甲方订货并实际发货金额未达________万元批次,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市内卸车费,转运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订货应采取书面形式将订单传真给甲方。订单应由乙方或乙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
3、甲方应在双方书面确认订单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限组织供货,如果乙方要求将前一订单货物与后一订单货物一起发运,则不受___个工作日组织供货时间的限制。若无法及时组织供货,甲方应提前__天书面通知乙方。
4、乙方所订货物不应超出甲方确定的包装规格、产品品种范围。订单应写明所购产品的品名及编号,品名及编号不一致时,以订单写明的产品编号为准。
5、收货人应为乙方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收货人或乙方。送达货物时,乙方收货人应及时收货并在送货单据上签字盖章、由甲方人员带回作为结算依据。若收货人不是乙方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收货人或乙方,承运方有权拒绝交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6、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破损、丢失的责任由承运方承担。乙方在收货若发现有破损、丢失的情况,应及时与承运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应在"结算联"上注明收货的情况并由承运司机签定确认后在24小时内及时回传到甲方指定传真上。逾期传真或未在"结算联"上注明破损或灭失的情况视为乙方已全部验收。
7、收货人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原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作废,重新出具货物签收授权委托书,并及时以书面方式知会甲方。若因乙方通知不及时、收货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货物被冒领、丢失、灭失、损毁及延误收货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甲方将上一个月的对账单于每月十日之前传真或前邮寄给乙方,乙方在核对无误后,须由经乙方授权的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乙方的财务公章,在三日内传真或邮寄交回甲方,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该表为双方所发生的货、款往来的债权债务凭证,如果乙方不按期传回、寄回该表,甲方可暂停发货。同时,如果乙方未在本条规定时间内寄回对帐单原件,则视为乙方认可的对帐单传真件为确认双方债权债务数额的凭证。
五、退货。
1、乙方应注明以下条件方能退货: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编号、批号、数量(包装规格、罐数、总重量)、退货原因。
2、对于下列情况,甲方不予退货:_____________。
2.1.乙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将产品(无论有无质量问题)送回甲方生产厂的;。
2.2货物中混有其他厂家的产品;。
2.3.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无论是否有甲方品管部的质量报告);。
2.4.标识内容与产品不符、标识不清或无标识的产品;。
2.5.已经开启或使用过的货物;。
2.6.同一批次产品不足十公斤的;。
2.7.乙方订制的非标准的包装、特殊产品和自订颜色等专配产品。
2.8.保质期到期前一个月到达甲方的。(甲方到货产品保质期均在一年)。
3、若因乙方贮运、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退货及任何赔偿责任。
4、经甲方品管部检测确属质量问题的产品,且乙方在保质期内退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5、货物退回后,以甲方清点、检测结果为依据并确定所退货物金额。
6、非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货。特殊情况下:_____________乙方应承担双程运费和批货物货值的15%的包装损耗费后,才可向甲方申请退货。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退货。
7、退货确认原则:_____________空罐、半罐、无标签的、赠品等不计入退货货值。
8、退货中夹带与退货申请不符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或不计算退货货值。
六、甲方经办人员的条款:_____________。
1、甲方给予乙方的所有协议与承诺条件,以加盖甲方正式公章的文件为准,甲方职员的口头承诺或无公章的协议无效。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职员以公司名义向乙方借款、收取现金货款、借货的,属个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2、若发现甲、乙双方有向对方职员提供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赔偿对方因终止本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七、价格。
供货价格按照所附价格表执行。
因市场变化的必要性而使甲方供货价格发生变化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八、结算。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月结__天;(如:_____________乙方27年3月1日至27年3月31日从甲方进货产品的货款,乙方应于27年4月__日之前付给甲方,依此类推)。
九、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清货款或乙方中途停止按约定购产品,将视为双方合作终止,乙方须无条件在一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欠甲方货款。逾期或结算后仍拖欠甲方货款,乙方应按每月按欠款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合同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协议的变更及附加条款,应以双方签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产品供货价格单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家具合伙协议书通用篇七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的规定,就xx山川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以孙淑慧的名字挂靠在重庆市丰都县公路运输公司的xx山川中型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37.6万元(大写叁拾柒万陆千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从xx年8月1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xx年8月1日以前将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xx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汽车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xx年1月,xx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xx%。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家具合伙协议书通用篇八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丁方: 身份证: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人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一、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证,并注册为企业法人。
二、投资期限:共同投资人合伙为长期经营。
三、共同投资人共同自愿合伙投资经营 地址: 。前期预投资 万元整,人民币。
甲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丁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四、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企业内所有财产为共同投资人共有。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一、合伙期间,共同投资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联。
三、 合伙共同投资人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三、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四、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企业承担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六、盈余结算,企业内盈余每 (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
第三条 事务执行
一、共同投资人委托xx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五、共同投资人可以对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六、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企业的股份;
(2)、更换事务执行人。
七、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指定财务负责人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合伙共同投资人确认后签字入账。
八、经营中,对未经共同投资人管理人员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壹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的,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一、合伙企业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二、共同投资人在。合伙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三、、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
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四、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五、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责任事项
在合伙企业的经营中,共同投资人出资购买的车辆(如xx车,现挂xxx名下),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性的事件,风险责任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共同投资人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由签约方讨论)
第七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四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共同投资人(签字甲方):____ _____
共同投资人(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丁方签字):_____ 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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