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学专业论文范文大全通用(大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00:26:14 |
  • ZTFB |
  • 12页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努力和付出的一种肯定和回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作方式,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掌握一些写总结的技巧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总结。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大全通用篇一

教务处:

法学院99级法学专业两个班93人已顺利毕业,现将有关毕业论文的情况汇报你处。

一、法学院99级法学专业03届毕业班为两个班(1班49人,2班44人),共93人,全部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论文,论文的规格、标准按照学校的要求执行。由于"非典"的原因,参加答辩的同学只有13人。参与论文指导的教师为23人,其中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9人,每位老师最多指导学生5人,最少1人,平均4人。

二、学生论文的内容全部在法律学科的范围内,涉及到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商法、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婚姻法、税法以及国际法等内容,覆盖面较广。论文题目除极个别外没有相同的题目。通过老师的评阅,最终共有4位同学的论文获得优秀,83位同学的论文获得良,6位同学的论文获得中,1位同学的论文为及格,没有不及格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现在学生择业比较难,论文的写作时间正与找工作相冲突,因此,势必会影响学生安心写作论文。

2、由于学生忙于找工作,特别是外地同学常不在学校,影响了老师按照规定对其论文写作过程的监督、指导。

…………余下全文。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大全通用篇二

(一)公诉权的内涵与性质。

1.公诉权的内涵。

2.公诉权的性质定位。

(二)审判权的性质与特征。

1.审判权的性质。

2.审判权的特征。

(三)权力制约理论的内容及“制约”与“监督”的辨析。

1.权力制约理论概述。

2.“制约”与“监督”的辨析。

3.审判权与公诉权进行相互制约的必要性。

二、公诉权与审判权相互制约的内容。

(一)公诉权对审判权制约的内容。

1.启动审判程序。

2.公诉变更权制度。

3.量刑建议权制度。

4.抗诉权制度。

(二)审判权对公诉权制约的内容。

1.审判权对公诉权进行制约的`必要性。

2.公诉审査机制。

3.公诉变更审查机制。

4.抗诉撤回制约机制。

三、公诉权与审判权相互制约过程中存在的缺陷。

(一)公诉权制约审判权时存在的缺陷。

1.公诉可裁量的范围过窄。

2.对于不起诉权规定之不完善。

3.我国公诉变更制度现状与缺陷。

4.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现状与缺陷。

5.我国抗诉权制度现状与缺陷。

(二)审判权制约公诉权时存在的缺陷。

1.公诉审查制度的缺陷。

2.公诉变更审查制度的缺陷。

3.抗诉撤回制约机制的缺陷。

四、公诉权与审判权相互制约机制的完善与重构。

(一)完善公诉权对审判权制约的途径。

1.不起诉制度的完善。

2.公诉变更制度的完善。

3.量刑建议制度的完善。

4.抗诉制度的完善。

(二)完善审判权对公诉权制约的途径。

1.公诉审查制度的完善。

2.公诉变更审查制度的完善。

3.抗诉撤回制约机制的完善。

结语。

本文结论。

“法治社会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立法上每授出一项权力,就必须同时设立相应的控权与限权的制约保障机制,使权力与权力和权利与权力之间得到充分的制衡,以防止该项权力被滥用或怠用。近年来,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司法体制改革也成果卓著。但是,刑事审判中,审判权与公诉权彼此间的监督制约关系混乱,阻碍了司法权的正常运行,导致错案错判时有发生。

虽然从表面上看来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属于司法控权,审判权在刑事审判中起着主导作用。但是,实质上检察权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司法控权可以防止公诉权的滥用,而检察控权则可以保障公诉权的有效行使。我们应当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构建公诉权与审判权的相互制约为手段,为增强法制机制以切实有效地惩罚犯罪、强有力的维护人权为最终目的。当务之急,我们要厘清公诉权与审判权的界限,理顺二者的关系,理清我们对其进行改革的思路,有重点有针对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大全通用篇三

选题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1.论正当防卫。

2.论死刑的存废。

3.论自首的认定。

4.论罪刑法定原则的适用。

5.论赦免。

6.论职务犯罪的法律预防。

7.论渎职犯罪的法律预防。

8.论性贿赂。

9.论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10.论交通肇事罪的特征与认定。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大全通用篇四

研究表明:除调节学习的监测与信息获取处理、培训与信息传递不相关外,调节学习与组织学习过程的各维度都显著正相关。

支持性环境(内部)、组织目标、任务特征等三方面的因素协同作用构成了医院组织学习过程的影响机制。研究表明:支持性环境(内部)中的理念协同同信息获取与处理、学习与分析,反省时间与信息获取处理、学习与分析、培训与信息传递没有正向促进作用;组织目标中绩效导向与信息获取处理、学习与分析没有正向促进作用,任务特征的任务独立性与组织学习中信息获取处理、学习与分析没有正向促进作用。除此之外,各因素与组织学习过程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

组织学习模式(调节学习及组织学习过程)的六个维度中,除调整与绩效没有正向促进作用外,其余五个维度都与组织绩效显著正相关。

公办医院和民办医院在“理念协同”、“反省时间”、“学习与分析”、“监测”、“任务独立性”几个因素上,公办医院都显著地高于民办医院;而在“绩效导向”民办医院都显著高于民办医院。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大全通用篇五

摘要: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现象的日益复杂化不断对我国的法学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与挑战,而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又是培养主体中的中坚力量。作为高等法学教育里的基础教育即法学本科教育在这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宏伟目标中又应当扮演什么角色本文试图探寻法学本科教育自身的价值并且在教学实践中以什么方式去实现这一价值。

关键词: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教育;法治精神。

1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

2法学本科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一个优秀的法律职业者不只是将法律条文熟记在心,只会纸上谈兵,还要学会将其应用到实践中去。法律条文不是生硬冷血的规则,而是为满足大多数人利益而设定的人性化约束,这就要求法律的实践者必须具有很强的理解力和洞察力对之予以灵活运用,从而保障法律的尊严,保证公平正义。首先,我国目前法学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学生知识能力的欠缺,即基础性不足、覆盖面不广,并且受到或早或细的专业化倾向影响,某些高校还会在本科阶段的课程设置上保留方向或专业,使刚入学的本科生易产生过早的自我设定。今天的法律环境如此复杂,某一法律问题可能涉及多个专业,而这种方向或专业的提前设定,无疑影响了对基础知识广度的获取。而对于基础知识的深度,做的又如何呢关于这点,一直存在一种误解,面对日益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学生总会认为新问题需要新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容易忽略对作为分析基础的原问题的思考,原问题是法律理论的最基本原则、概念,将新问题进行法律结构,归类为法律的某些基本原理和概念,进而解释分析归纳,从而为新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路径和方法,而这种寻找原问题的能力,既是基础的知识的深度问题,也是涉及学习如何学习能力的问题。其次,法学需要回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的民主诉求对我们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模式形成一种强有力的推动力。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权力和权利的行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正当性的强化。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学教育能否敏锐捕捉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及时融入法学教育中以对社会需求作出有力的回应,这是考验一所法学院教学质量的验金石。这也意味着法律学术与法律实务需要更紧密的联系。大学仅教授大量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是不够的,需要一定的实践课程作为辅助,帮助法学院的学生去了解法学知识如何在实践中应用。第三是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极度欠缺。目前,各高校法学院对学生进行一些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然而,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之下,法学教育不能走片面法律职业化的单行道。经过如此专业化培训的法科学生们,带着他们辛苦获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走上了律师、法官、检察官的岗位,能否有能力有资格承担起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伟大任务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更是一种价值、一种精神。若法律没有了权威,人们将不再相信它。只要法律不再被良好地遵守,法治梦想更无从谈起。

3法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之转型方向。

法律人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法治状况,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条文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社会现象是复杂多变的。一个正义的裁判或决定诞生要依赖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而这些都离不开法律职业者自身的专业素质。这种素质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作为法律职业者对法律本身的敬畏,如果法律职业者本身对法律没有尊重与敬畏,我们又如何期待他们自身也会遵守法律,如何期待他们能良好地立法、执法和司法,又如何期待普通公民能很好地守法。

3.1从知识型向素质型转变。

为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以专业化和职业化为背景,以培养具有高度专业化的法律素养、实践能力和人文精神的法律职业群体为使命和目标。法律人才的培养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能力的培养,包括基础知识能力培养和学习如何学习的能力,它是法律人才培养之躯体。基础知识包括知识的理解、适用和评价,在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中着重对基本理论的透彻分析,同时不应过分追求对某些前沿、尖锐、新奇的观点和理论的获得,而是在熟练掌握基本理论之后,让学生自己学会辨别、分析和判断,把前沿知识作为一种附加题的形式,让学生自己去研究、学习和讨论。学习如何学习的能力之所以在法学领域内尤为重要是因为法学是一门无止境的学问,教师的教学任务不是将一切现成内容都毫无保留地教给学生,而是让学生即使在没有课堂讲授的情况下,自身也能通过运用在法学教育中获得的基本知识和素养,快速理解和运用新法律。二是素质的培养。它是法律人才培养之灵魂。这方面很容易被各高校法学院忽视,因为它属于人的内在,是无法直接感知和评判的,它不会直接体现为对某个具体知识点的掌握,也不像司法考试通过率那样能直接成为一种绩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法律人才灵魂的培养必须引起重视,因为没有灵魂的躯体终将是没有思想的行动者,无法担负起法治建设的重任。

3.2从法律的技工走向法律的绅士。

中国的法学教育同时伴随着这样一种现象即法学基本上在各类大学里都是必开设的一个专业,大学的法学本科教育模式也逐渐走向技术化。如果说,对于一所中学,升学率是一个无形指挥棒,那对于目前大学里的法学学科来说,就业率、司法考试通过率,就是悬在高校法学学科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此种客观压力势必会给大学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目标造成价值上的错位。在实践中就可能培养出在专业领域可能出色,但在情感上欠缺人文关怀的人才。法学知识的获得变成了一门技术,一门甚至是非法学本科的学生都能快速掌握技巧的技术,这一点从历年非法学本科司考通过率可见一斑。而在目前以着重培养法科学生法律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法学改革中,要求学生对法律条文熟练应用,学会向法官、检察官、律师一样思考。于是,各种思维逻辑技巧、谈判技巧、法律分析技巧,成为法律实践课堂的宠儿,法律条文成为学生迅速提升自身实践操作能力的必备武器。娴熟的专业技术纵然必不可少,但真正的培养核心则是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须知只有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才能真正做到服务社会,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否则社会的良知也就无从谈起。大学的社会责任不仅在于培养了多少社会精英,而更在于能够培养具有历史担当的民族脊梁。法治离不开优秀的立法,法律条文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执法者和司法者的道德和职业良知。在目前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公民社会对法律的信任和守法意识缺乏西方法律文化深厚的历史根基。没有先天的文化土壤,只能依赖后天的法学教育,国民素质的养成,而对于中国,最现实的途径,是从法学本科教育抓起,因为在这里,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中国的法律从业者,法律的脊梁。法律不只是谋生的手段,它是一个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人们生活的最高目标。作为技术的法学知识是最易为法学专业学生获得与掌握的,但除此专业技能外,还应通过职业伦理的培养来抑制在专业技能的运用中所包含的技术理性中的非道德成分,以此来保障法学专业的未来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企业法律顾问等能够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真正实现法律本身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参考文献。

[1]何美欢.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2]王永.在法治发展新阶段振兴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研究视角.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

[3]葛云松.法学教育的理想.中外法学,2014(2).

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论文。

摘要:人们对法学本科院校以培养应用型法学专门人才的作为培养目标已经基本达成共识。

关键词:法学;课堂教学。

一、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现状。

(一)学生沦为课堂教学的观众。

法学课堂教学教室布局中,除了教师站在高高的形似舞台的讲台之外,学生整齐地排列坐在形似舞台的讲台周围。虽然学生身为法学本科课堂教学重要参与者,但在教师主体地位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中似乎没有为他们设定任何明确的任务和目的。每门课程、每次课堂学生没有明确的学习欲求。课程设置前仅有教师制定课程讲授内容、课时安排计划、讲授方法设计、讲授目标等,却至始至终都没有预设学生学习课程计划和目标,学习开始学习某门课程时甚至对课程内容一无所知。因此,当学生来到课堂学习时,他们对即将进行的课堂活动一概不知,也不知道本堂课自己应该掌握、理解、应用哪些基本的知识点。可以说,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无欲无求,从而无所事事,只能静静地观赏教师为他们精心策划的一幕又一幕精彩的表演。学生能来到课堂、坐在座位上、听老师讲授知识、偶尔附和教师提问,这是传统法学课堂教学教师主体地位设定的学生形象,也可以说是,此种模式下所维护的学生行为秩序。因此,法学课堂教学中学生沦为了教师教学表演的观众。俗话说,顾客就是上帝,因此在演员与观众之间,观众理所当然地成为演员的上帝。学生的上帝地位淋漓尽致地体现在法学课堂教学评估中学生获得对教师课堂授课行为的决定性评价的权利。

(二)课堂教学管理促成了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演。

员角色与学生的观众角色首先,高校法学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奠定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演员与观众角色。其管理制度主要有考勤制度和听课评课制度等。考勤制度仅仅起到督促学生来到到教室的作用,却对学生课堂学习表现没有做任何要求。而听课评课制度设立的目的是督促和检查教师的授课工作,对学生学习表现听课要求只字不提。因此,学生来到教室坐在听课席、教师卖力地在形似舞台的讲台上讲授知识的局面是法学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期待的效果。课堂教学听课评价指标中严格要求教师表演好每一堂课,而对课堂教学中最重要的主体即学生的课堂学习表现完全放任不管,只要学生能静静观赏教师的授课表演就万事大吉。其次,法学课堂教学管理中的舞台似教室布局从形式上给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酷似演员与观众关系的暗示。

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现状反思。

(一)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从形式上造成了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局面。

教室这一称呼隐喻着教师是表演者。提起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地,让人不禁想起课堂教学的发生地教室。教室的语义是在学校,教师把知识、技能传授给学生时使用的场所。因此,从教室的含义来看,教师才是主体,由教师来主动传授知识,学生在教室中仅仅是被动受体,无法实现其主体地位。教室布局将学生置于观众席。目前,我国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依然是教室,而教室的布局可以说相对统一,一般采取秧田式格局,部分地区尝试团坐式格局。无论哪个格局,都存在有展示台和学生区的明显界限。而且,在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中,讲台位置显著,设计上高出学生座位区的台面,形似舞台。这样的教室格局给人心理暗示,即教室里教师是演员,学生是观众。在整个表演中,学生似乎可以置身事外,他们对教学活动中的具体教学内容、具体环节安排等内容没有任何决定权,只需顺从教师的安排,静静地欣赏教师精心准备的一幕又一幕教学内容。这种观众心态严重阻碍学生课堂学习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因此,从其格局上看,现有教室布局使学生丧失课堂主体性地位,成为教师授课的观众。

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计划可誉为课堂教学的指挥棒。理论上,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计划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教师授课的计划;另一方面是学生学习的计划。它主要包括课程内容、课时、组织授课的方法、学生学习的方法、授课目的、学习目的、授课任务、学习任务、授课难点、学习难点、授课重点、学习重点等内容。但因为教学一词被狭义地理解为传授知识的过程,而忽视了学习的过程,因此,目前我国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计划仅是教师授课的计划,而没有涉及学生的学习计划。进入法学本科课堂,教师在教学计划的指引下费尽全力传授知识,而学生事先对课堂中将要发生的一切毫不知情,漠不关心。这样的课堂氛围下,除非法学教师授课能真正达到舞台表演的效果,否则,学生不可能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去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从而导致学生在法学课堂教学中无所事事。

针对法学本科课堂,高校教学行政管理部门拟定了听课评价指标体系来监督检查教师的授课工作,并设立出勤制度来督促学生的到课率。对学生课堂学习评价在高校教学行政管理的听课评价指标体系中通常是只字不提。实践中,学生课堂学习表现似乎交由法学任课教师负责评价,殊不知,在法学课堂教学中授课的教师,不仅要受到几十个评价指标的约束,还要负担对学生课堂学习表现的评价,最终导致教师超负荷而力不从心。从现有效率看,完全由教师承担对学生学习表现的评价远远不能达到高校培养计划的要求,学生上课期间缺课、睡觉、玩手机、谈情说爱的现象比比皆是。

三、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之超越。

(一)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硬件更换激发学。

生的的课堂教学表演者身份课堂教学使用场所称呼的改变从意识上贯彻学生为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表演者的特性。一提起学生学习场所,我们的脑海里立即闪现出学校、学院、大学等称谓。从字面上看都出现了学字。从说文解字上看,学总的来说包括四个组成部分:、、、子、攴。学字上部两侧之部件现在学界皆认为是两手朝下,拨弄中间一两个叉,表示指导学习。学字下部的是一间房子的侧视形,表示学习的场所。因此,学校、学院、大学强调这些场所是学生学习场所,而不是强调其教师授课场所,这与学生主体地位模式强调学生是教学活动主体之意不谋而合。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应当像英语中class-room、德语klassenzimmer,印欧语系中法语salledeclasse一样,强调教室是班级学习活动的场所,而不仅仅教师讲授的场所。因此,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成为学习室自修室更为合理。重塑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场所内部布局。有关课堂教学场所内部座位布局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与课堂教学场所比较相关的法规,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为什么我国的教室内部课桌椅的摆放会千篇一律设计成秧田式呢从我国传统文化看,秧田式布局是我国尊师重道的表现之一。从教室布局外形上看,高高的讲台和站在高高讲台上教师地位凸显,象征着它们在教室中的中心和主导地位。因此,要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需要改变现有讲台、课桌椅等的布局。首先,现代大学学习场所中的课桌椅本应该是能移动的桌椅,教师的资料放置台可以与学生桌椅配置一样,而且不应当设置固定的高讲台,这样有利于消除学生在课堂教学上的观众心态,从外部布局上建立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环境。甚至,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教室应当设计为综合性的学习空间,如教室包含了各种不同的功能区域,如小组工作区、小组讨论区、教师备课室、讲授区、入口、图书资料区。

(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软件更新促成学。

生从观众到表演者的完美转身法学本科课堂教学大纲中应增添学生学习计划之相关内容。课堂教学大纲如前文所述,是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活动之指挥棒。它有效地指引教师、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因此,课堂教学大纲中应当添加学生学习计划的内容。学生学习计划由每届学生在新学期教师开展课程授课之先亲自研究拟制。其具体拟制的时间可以设定在课程教学第一周,拟制具体活动在任课教师在场情况下,由学生分工分组研究课程不同章节。最终,学生学习计划应当包括课程课堂学习目标、内容、方法、重点难点等具体内容。学生学习计划拟制出来后,学生人手一份,并成为日后课堂学习时必带资料之一。同时,学生学习计划是教师拟制授课计划的基础。每学期课程课时教学结束后,另外设置一周的时间,依然由任课教师到场观察全班学生修订本课程的学习计划。通过修订后的学生学习计划可以成为下一届同课程学习班级拟制学习计划的参考资料。这样,由学生亲自拟制出来的学习计划在课堂学习中才能真正成为学生课堂学习的指挥棒。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行政管理应创设学生课堂学习评价制度。高校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教学工作评定中,不仅要设定教师授课评价体系,更要设计好学生学习评价体系指标。学生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参考目前教师授课指标体系,可以从学生学习态度、学习内容、学习难点重点、学习计划执行情况、课堂自我测试等方面设定指标。这样,才能使大学课堂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宝贵时间,而不仅仅是教师的授课时间。高校内部行政管理部门不仅需要用考勤制度来约束学生出现在课堂,并且需要通过学生课堂学习评价指标、学科详细教学计划等形式明确地告诉大学生在课堂上应该做什么。法学本科课堂教学采纳新型课堂组织方式。我国传统的教室布局决定了一言堂满堂灌课堂组织方式的主导地位。课堂理应是学生学习能动性表现的场所,却变成了教师传授激励表演场所。因此,要调动学生学习的能动性,需要改变的不仅是教室布局,还需要改变现有教师课堂讲授的组织方式。在课堂学习时,针对不同的课程章节内容,学生依据学习计划采取不同的学习方法,如分组合作式、角色分担式、讨论式、探究式等方式进行。在学生自主学习中,可以借助教室中配备的现代工具如多媒体、网络工具等。教师主要负责监督学习现场、解决疑惑、精讲重点和难点。教师当堂对每位学生学习态度、能力、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这些记录成为教师期末评价学生课程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这些新型的课堂教学组织方式中,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得到充分地尊重与体现,学生的求知和探究的欲望得到激发,学生自然会把学习当作一件乐事,进入一种学会、会学和乐学的境界。

四、结语。

人们对法学本科院校以培养应用型法学专门人才的作为培养目标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但当前法学本科课堂教学被牢牢地禁锢在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局面中,因此,目前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与法学本科院校之培养目标似乎渐行渐远。那么,设法通过更新法学本科课堂教学的硬件、软件条件,打破和超越法学本科课堂教学中教师是表演者,学生是观众的局面势在必行。

参考分析。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大全通用篇六

现如今,高等法学教育的核心已提升到以“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为中心,其涵盖的内容也十分广泛,在保证知识理论学习的前提下,不仅要强化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品格塑造和人文素质的培养也不可忽视。

一、人文素质教育的含义。

人文素质是人性当中一种内在的东西。它是人对日常生活的看法,人内心深处的道德修养,并由此而生的为人处世之道。人文素质教育着力发扬人的主观能动性,着重对人主体意识的培养,挖掘其创造和创新能力。这对大学生知识结构的建立、完善起着非常重要的整合和监控作用。

第一,从国家教育政策上讲,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之前只重视专业知识性教育而忽略人文素质教育的教育模式已被取代。娴练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相对较强的创新精神及能力以及正确的“三观”在内的人文素质已被提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因此,法学专业作为高等学校开设的专业之一,也必须结合当前的发展形势重视人文素质教育。第二,从法学教育的目的上看,并不只是把学生培养成娴熟的职业机器或者工匠型专才,而是培养其具有法律信仰,思想成熟,意趣高雅,情感公正的有意志、有情操、有个性的独立个体。在处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与法相关的技术性事项和与法律服务相关的人文性事项同等重要。如果只致力于培养处理法律事务的普通技能型人才,就会忽略法学教育的本体性价值。试问,当今法律职业者最缺乏的是什么?是对规则的遵守和尊重。法律人不守规则,缺乏法律信仰,而痴迷于“潜规则”这无不是对法学教育的极大讽刺。第三,从法学内在品格看,法学向社会传递着自由、公平、正义、秩序等价值理念,具有很鲜明的人文性。首先,“权利”一词和法学形影不离,法学本身就是关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限制国家的权力,处理公民之间的权利纠纷。法律问题归根结底,都会涉及权利或者利益,但凡法律学者研究问题缺失权利等内容,那么他所解决问题的实效性将大打折扣。其次,“正义”一词也和法学紧密相连,因为法学能对社会大众的.行为进行公正、合理的价值评价。虽然,法学专业具有典型的应用和实践性,但是法学并不是法律条文的简单相加和运用,它所关注的是人的利益、需求、价值、权利和尊严,体现着以人为核心的价值判断和意义追求。因此,作为法学经典的学习者和探究者,法学专业较之其他专业技术人才更需要人文素质的培养。

第一,更新教育理念,将人文素质教育中的开放式教育模式纳入法学教学当中,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首先,为加强学生将其所学理论制度转化为解决社会实务问题的能力,即回应社会的能力,地方法学院可以成立民生热线志愿者服务队和法律援助中心,解决各类民生问题。其次,部分条件成熟的院校可以将暑期见习纳入社会实践类第二课堂,计入培养学分,增进学生对司法前沿、审判前沿、检察理论与实践等方面的了解。最后,为培养法学学生的科研创新精神,鼓励学生在对每个国家社会、历史、文化深入分析的背景下,整合国内外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研究,而不是简单的就制度研究制度。把制度放在相关国家治理的大的背景下来研究,这样的研究才是高层次的,符合高校人文素质教育的要求。

第二,改进教学方法,从完善“课堂教学模式构建”到追求“课堂教学模式创新”,不断的释放课堂活力。摒弃以往的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学,大力推进师生互动的研讨式教学、情景式教学和案例教学法以增强教学的生动性和感染力。比如,尝试论辩式课堂。它是一种分享式、体验式、参与式三者相结合的课堂模式,可以让学生接触社会百态,将理论与实践结合,避免死读书不接地气的情况。它增强了学生的自学能力与思辨能力,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全方面的锻炼了学生团体协作能力、逻辑思考能力、表达能力以及社会调查与资料整理能力。

第三,优化师资队伍,提升法学学生人文素养。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老师的师德人品,言谈举止、仪表气质、治学精神、教学态度会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更加全面的知识储备及较为强大的法学组织管理能力成为高校法学教师的必修课。同时也应具备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学生自觉提升自身的人文素质。教师以良好的人文素养和人文精神引导学生,从而为国家培养真正的有良知,有修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大全通用篇七

(二)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分析。

1.尊重和保障人权。

2.抑制侦查违法取证行为。

3.实现程序正义的理念。

4.有助于案件真实的发现。

二、我国刑事一肖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演进。

(一)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历史变革。

年《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年《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

年两个《规定》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年《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

3.“两高”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三、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问题。

(一)实体构成性规则实施中的问题。

1.排除方式的弊端。

2.排除范围的不合理。

(二)程序实施性规则适用中的问题。

1.侦控机关作为排除主体的非现实性。

2.非法证据排除调查程序难以启动。

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明贵任分配的不合理。

4.非法证据排除的调查程序仍依附于实体问题。

5.非法证据排除的救济程序操作性不强。

6.部分配套措施未跟进。

(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司法环境问题。

1.公检法相互关系对排除规则实施的影响。

2.以刑事审判为重心的诉讼构造的缺失。

3.过于强调事实真相的思维方式。

四、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

(一)实体构成性规则及其实施的完善。

1.提高侦查技术,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2.明确非法技术侦查或者秘密侦查所收集证据的处理。

3.有区别地排除“毒树之果”

4.明确行政执法及纪检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条件及运用程序。

(二)程序实施性规则的完善。

1.非法证据排除适用主体的完善。

2.非法证据排除调查程序的完善。

3.非法证据排除证明问题的完善。

4.完善庭前会议,实行预审和庭审法官之间的分离。

5.救济程序的完善。

6.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的功能最大化。

(三)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营造良好的司法运行环境。

1.公检法关系的重构。

2.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程序结构。

3.扭转过于追求事实真相的思维方式。

法学专业论文范文大全通用篇八

选题意义:

本毕业论文的选题是:《诉讼欺诈成绩的探究》。

本文是针对诉讼中的一些不正常景象而提出的,如行爲人出于不法目的,成心提起民事诉讼,做虚伪陈说、提供假造的证据或串通证人作假证,意图使法院做出错误判决,以借助法院判决的威望性和强迫执行力,完成其占有财物、财富性利益的目的或其它合法目的。

这种行爲即诉讼欺诈,它不只进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民事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我国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望抽象,更障碍了我国法制建立的进程,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展与完善。

因而,本文的研讨意义次要表如今,

1、实际意义:使我们明白诉讼欺诈的概念、特征及次要表现方式。

此外,经过剖析比照国际外关于诉讼欺诈的实际,使我们可以用比拟法的视角,去审视国际外关于诉讼欺诈的实际差异;经过对诉讼欺诈的法律责任的研讨,明白诉讼欺诈的法律责任承当的实际根底及其承担方式。

2、理论意义:经过对本课题的研讨,特别是对司法实务部门的相关司法工夫的研讨和讨论,来剖析我国司法理论中应该如何应对诉讼欺诈这一守法甚至是立功行爲。

这一研讨的目的除了完善立法外,置信还会对司法实务部门对诉讼欺诈成绩的处置以及对构成立功者的定罪量刑能发生积极作用,使司法实务部门在理论中可以更好地保证合法公民的权益,惩罚守法立功分子。

研讨内容:

本课题的研讨内容分以下几个方面:

1、诉讼欺诈概述;。

在本局部中,笔者对诉讼欺诈的一些根本概念及诉讼欺诈的行爲形式展开研讨;。

2、诉讼欺诈行爲定性研讨;。

本局部是本文的重点之一,剖析比照了学术界的各种观念,即诉讼欺诈行爲的定性成绩,在此根底上提出了一些本人的看法。

3、诉讼欺诈行爲的立法和司法对策研讨。

本局部次要阐述了应该如何经过法律来控制诉讼欺诈行爲,以维护合法权益人的权益,维护司法活动的正常停止。

4、诉讼欺诈责任制度研讨。

本局部次要论述了应该假如追查诉讼欺诈行爲人的法律责任。

辨别从刑事责任、司法责任和民事责任三个角度展开。

完成状况:

本课题研讨目前曾经完成三稿,并在指点教师的指点下完成了论文的修正任务。

在文章写作进程中已经遇到过不少困难,但是在教师的指点下都克制了。

目前在最初的阅读、纠错阶段,等到最初的定稿以及辩论。

本课题研讨完成得比拟好,根本契合学校规则的要求。

本文得以完成,离不开教师的辅导,在此对教师表示衷心的感激。

英语翻译状况:

本文在研讨进程中触及的英语翻译都是自己亲手停止的,单词、语法的校正也是我亲身停止的。

所完成的英语翻译契合英语语法标准。

英文翻译和原文的婚配性良好,文句通畅,可读性强。

自我评价:

自己在完本钱论文的进程中表现良好,失掉了教师和同窗的一定,在论文的写作进程中查阅了很多材料,学到了很多知识,获益匪浅。

总体自我评价优秀。

真实性承诺:

本论文是我团体在论文指点教师的指点下停止研讨任务获得的研讨效果,论文中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中央外,不包括其别人或许其他机构曾经宣布过或许撰写的研讨效果。

自己对因本论文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结果担任。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