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养老院应急预案(优秀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17:4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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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应急预案篇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范围内已复产复工的工业企业突发疫情,启动本预案。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快速响应、快速处理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突发疫情事件,采取分级处置原则实施应急处置。

(一)第一级:企业作为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单位,为一级应急单位。复产复工企业应当建立复产复工应急预案,完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按要求配备应急隔离场所。

(二)第二级:按照“属地属园”原则,确保复产复工企业突发疫情时候,早发现、早隔离、早就诊,尽量缩小传播范围,最大化利用已有公共资源。企业所在地对应的镇街或园区和区卫生健康委为二级应急单位。

各镇街和园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落实集中人员隔离场所,联系辖区派出所对发生疫情的企业厂区进行封锁,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对企业厂区进行消毒。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分类筛选企业员工中的接触人员、疑似人员、发热病人,并按程序将发热病人送到市、区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区经济信息委:第一时间到达突发疫情企业现场,负责对接联系企业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按区卫生健康委、镇街或园区要求做好员工分类隔离处置、封锁厂区、消毒,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安抚、后勤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对隔离场所提供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3个基本工作组,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各企业可根据行业和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工作组。

(一)综合组:执行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联系镇街、社区保持信息通畅;企业突发疫情时,执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镇街、园区、派出所的指令;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项工作运行。

(二)处置组:负责处置员工突然发热或突发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的临时隔离,必要时联系镇街、社区防疫车辆转运发热员工;负责配合镇街或园区、区卫生健康委、派出所开展对员工摸排和监督管理,分类处置人员、封锁厂区、消毒等相关工作。

(三)后勤组:负责企业员工的后勤物资保障,按镇街或园区、区卫生健康委、派出所的要求准备各类物资及场所。

(一)企业员工在厂区内突然发热或突发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第一时间通知属地镇街或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同时做好防护,将有症状员工送至企业的临时隔离点单间隔离。

(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或园区接到企业疫情信息后,按照《重庆市巴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启动应急响应。

(三)区经济信息委接到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疫情企业,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区经济信息委相关专项小组启动应急响应。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二

新昌县范围内的复工复产企业。

1.隔离。发现员工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健康异常情 况,企业应嘱其停工,并立即转移至预设的企业集中隔离点或临时单间隔离。

2.报告。同步报告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和乡镇(街道)卫生院。

3.流调。乡镇(街道)卫生院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了解近 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

4.送诊。如疑似“新冠肺炎”,乡镇(街道)卫生院立即告知 120急救中心,由 120急救中心将员工转运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无流行病学史,嘱其戴好口罩,由企业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5.随访。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立即启动企业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6.出现疑似病人。指定医疗机构要按规范第一时间采集疑似病人的相关临床标本送检,实行优先排查。企业接县疾控中心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处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员工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举措。

7.出现确诊病人。企业接县疾控中心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车间、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 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 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车间、办公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

8.加强分类管理处置。发生 1例病人,或者发生 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并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发生 2例以上病人,或发生 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 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根据环境、接触程度、个人防护情况判定的传播范围实施局部临时停工,并视疫情发展情况和县疾控中心评估情况,必要时实行全面停工。

9.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车间、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电梯、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汽车(通勤车等)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 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县疾控中心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者条件的人员。

经县疾控中心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者,交由政府指定的场所,实施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一般接触者实施 14天居家或厂区宿舍医学观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情 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三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文娱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老人的生命安全,维护院舍稳定及安宁,特制定本预案。

1、在组织老人进行大型户外活动时一定要跟护理人员讲好相关的注意事项,在活动中时刻关注老人的一举一动,发现有危险迹象立即制止,把危险尽量消灭在萌芽之中。

2、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指定领导亲自带队,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在带领老人进行大型户外活动时一定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大型活动在无任何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有序地进行。

3、大型活动结束时一定要带领老人有顺序地回到房间,保证老人安全。各护理班组为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不得离开老人,随时掌握老人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老人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组织老人在室内或有围墙的场馆内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时,负责安全的领导事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彻底、细致地安全检查,活动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大门,保障出入畅通。活动场所的电器等涉及安全的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5、组织老人外出举行活动需要乘车者,所租用车辆必须是经交通部门巳进行严格检测后认定合格的专门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是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该车辆的驾驶员。

6、租车外出前,负责活动的领导必须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切实落实交通安全措施。运行途中车辆不得超员和超速行驶。

1、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2、有序疏散人群。

3、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4、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5、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7、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3、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四

为有效防治我石头村自然灾害,避免与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村内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村自然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总指挥:王晓 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

副总指挥:塔汗 村党委支部书记

指 挥:塔汗 村主任

小玲 工作队员

小玲 工作队员

下设办公室,负责石头村自然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分工:

(1)指挥员: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与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石头村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指挥员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与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与上报工作。

(4)小组指挥员: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与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指挥员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与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3、石头村巡查小组:石头村两委班子、石头村居民小组、石头村志愿者组成石头村巡查小组。

三、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4、灾后处理

四、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石头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石头村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石头村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石头村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石头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石头村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石头村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石头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五

为提高全县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小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干旱、台风、冰雹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成立仙游县民政局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预防自然灾害工作进行领导和指挥。应急工作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黄金茶任组长,副局长周春盛任副组长,养老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干部为成员。各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

1、灾害发生前,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预防措施,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尽量消除灾害隐患,确保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2、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统一指挥抗灾救灾工作,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核查灾情,参与灾情处置,做好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的转移安置,妥善安排好受灾机构入住人员生活等事宜,收集汇总灾情,1小时内完成灾情初步报送,并做好灾情续报。

3、灾情稳定后,协助受灾养老机构积极争取恢复重建资金,帮助灾后恢复。鼓励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确保受灾养老机构生产生活忙恢复正常秩序。

1、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台风、汛期等灾害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小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及时开展查灾核灾救灾工作。及时收集灾害信息,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深入受灾现场核查灾情,形成灾情报告。协助做好受灾养老机构的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3、强化应急救援保障。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落实好查灾核灾等应急车辆保障。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物资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的安全。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六

1、文娱活动开展前需明确组织部门及组织负责人,及配合部门。

2、外出活动开展前组织部门需对出行工作人员做详细安排,机构内部针对老人风险防范措施进行相关培训。

3、活动开展前由护士对老人进行评估,根据老人的思维能力、认知能力、运动能力等,与组织部门及组织负责人共同制定适宜的文娱活动项目。

1、老人集体室外、院外活动需由护士、护理员陪同照护,并及时观察老人病情变化,防控老人风险。

2、活动中避免出现拥挤、推搡导致意外事件发生。

1、室内活动开展后,需将老人安全护送回自住房间,并与当班护理人员做好老人交接。

2、室外、院外活动开展后,需对老人数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返回。

3、老人活动返回楼层后,当班护士需再次进行人数清点,并对老人身体状况进行评估。

1、走失风险防控。

1)室外活动组织部门需根据活动人数安排照护人员,高危走失风险老人需安排专人照护;院外活动主管部门需根据活动项目制定详细的出行活动计划。

2)外出活动老人需统一服装或佩戴老人身份信息卡,活动期间确保老人在可控视线范围内。

2、跌倒风险防控。

1)活动组织部门需针对文娱活动项目进行评估,避免组织过激文娱活动,宜选择健康、消乏、怡情、养性为目的的文娱活动项目。

2)组织集体文娱活动开展前,需对场地进行评估,确保活动场地宽敞、明亮、无障碍物、无人群拥挤且设施设备性能安全。并根据活动场容量安排适宜人数参加。活动开展前机构内部需对老人进行安全宣教,指导老人着松紧度适宜衣裤和防滑鞋,必要时使用辅助用具予以支持。

3、误食/误饮风险防控。

1)活动开展前组织部门需安排专人针对文娱用品进行性能检查,确保其安全性杜绝使用易燃易爆、尖锐锋利、具有化学毒性的活动用品。

2)认知障碍老人文娱活动用品严格进行筛查,杜绝使用水剂、膏剂等类似于食品的文娱用品,准备适宜的玩具、手工用品,以免误食文娱用品细小部件。

3)活动期间需安排专人负责照护、巡查,及时发现风险。

4、突发病情变化的风险防控。

1)活动开展前各机构需评估老人身体情况,如有异常者及时予以劝导,切不可强行外出。

2)外出活动需配备经验较丰富的护士、护理员全程陪同照护,以便及时观察老人病情变化。

3)机构内部根据出行人数,备适量急救设施和急救药品,以应对老人突发病情变化的应急处理。

根据文娱活动中发生的风险,启动相应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程序:

1、文娱活动中老人发生走失,启动老年人走失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

2、文娱活动中老人发生跌倒,启动老年人跌倒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

3、文娱活动中老人发生误食/误吸,启动老年人误食/误吸的处理预案。

4、文娱活动中老人发生病情变化。

1)室内、室外活动期间老人发生病情变化,护士立即查看评估老人病情,并予以应急处理后安抚老人情绪,推送老人回房间休息,必要时送医。

2)外出活动期间老人发生病情变化,陪同护士及时评估老人情况,并予以应急处理后安抚老人情绪,并由护士陪同及时送回机构休息或就医;情况紧急者由机构负责人或护理部长及一名护士陪同送往附近医院就医治疗。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七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敬老院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为了切实加强敬老院的安全保障,特成立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陈鑫(乡长)。

副指挥长:何青山(纪委书记)。

王丽君(党委副书记)。

谢庆(人武部长、副乡长)。

成员:邓文雄(民政所负责人)。

舒杰(安办副主任)。

戴仕龙(交管办干部)。

赵明宏(广播站长)。

王在金(敬老院常务副院长)。

下设办公室(乡民政所),由邓文雄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电话:xxxxxxxxx。

1、乡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3)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重大问题。

2、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联络协调组由乡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乡党政办、乡民政办等人员组成,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负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快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抢险,并做好各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资料档案。

(2)现场处置组由民政分管领导、乡民政办、乡安办和指挥长指派人员等组成,负责快速组织应急人员和有关抢险物质,指挥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后勤和善后工作组由指挥长指定的乡领导、乡财政所等人员组成。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事故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乡纪委书记、乡民政分管领导及乡纪委等人员组成,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一)预防预警信息。

敬老院应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防,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敬老院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敬老院需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隐患摸排。

开展敬老院安全隐患日常摸排管理,做好以下几点。

1、建材安全:人员宿舍、作隔热保湿层,地面、墙面是否采取无障碍措施,建筑物是否属危房,服务场所周边是否存在地质安全隐惠,文体娱乐场所使用是否安全有效等。

2、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完整好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防排烟风机等设备是否处于自动位置,防火巡查制度及每日巡查记录是否严格落实等。

3、电气安全: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燃气是否泄露,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等。

4、食品安全:食品是否定位摆放、分类存放,食品原料是否腐烂变质或有毒,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是否分开制作或存储,是否有留样柜并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炊事人员是否办有有效健康证件等,食材采购、食材出入库、食品留样等是否记录留痕。

5、人身安全:是否与老人签定入院供养协议,是否有身体健康情况评估资料,供养对象外出、回院是否有监护人接送,是否严格履行出入院登记手续,是否有围院挡墙、大门,管护人员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是否有值班记录等。

6、其它安全:老人居室内是否有如电热毯、烤火炉、电插壶、电饭煲等大功率用电器,是否私藏管制刀具、有毒物质、易燃易爆易引发火灾等危险品,是否在寝室内吸烟、酗酒,厨房刀具是否专人保管,是否有监控等物防技防措施。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乡相关站所应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敬老院突发事故预案的普及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有效预防突发事故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和处置。

1、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2、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以敬老院的自身应急力量为主,乡上相关单位及人员在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向乡党委、政府申请支援,由乡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支援。

1、应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调处理好突发事故的经济补偿,协调组织对突发事故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2、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八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本单位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养老机构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抢救设备等物质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吗,利用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养老机构安全稳定。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组织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养老机构值班值勤和逻辑,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养老机构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好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养老机构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养老机构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文档为doc格式。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九

为指导全省养老机构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住养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江苏省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指南(试行)》和《江苏省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等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各类养老机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抗原检测阳性人员;

(二)发现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三)发现环境、食品等样本检测结果阳性;

(四)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人员;

(五)发现“黄码”人员;

(六)其他需要启动的情形。

(一)联防联控。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应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民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坚持从严从紧、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将机构疫情影响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平战结合。养老机构应实行分片分区管理,办公区、住宿区、餐饮区等相对独立,住养老人生活区参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划小单元,责任到人。疫情应急状态下,根据涉及人员的活动区域,精准划分封控区和管控区。

(三)精准防控。养老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院内活动轨迹与接触史记录。疫情应急状态下,能迅速配合开展流调,精准排查。根据流调结果和人员轨迹,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养老机构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下设综合协调、流调转运、区域管控、护理服务、健康监测、清洁消杀、后勤保障等工作组或工作岗,具体由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机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工作组或工作岗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综合协调组(岗):负责对接属地民政、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协调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负责疫情信息、工作信息的汇总上报;协助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流调转运组(岗):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开展现场流调,协助甄别机构内密切接触人员、次密切接触人员等重点对象;设置机构内人员转运专用通道,协助做好人员转运工作。

区域管控组(岗):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封控级别,划定管控区域,设置隔离栏、警戒线和单向通道,实施人员出入管控;负责各区域安全巡查和视频监控管理。

护理服务组(岗):负责住养老人的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和防疫宣教等工作;及时掌握老人出现疑似症状以及其他突发疾病情况。

健康监测组(岗):负责院内人员的每日健康监测,建立全员健康信息台账;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院内人员抗原自检或核酸检测工作;跟进抗原和核酸检测结果,并及时反馈。

清洁消杀组(岗):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开展清洁消毒;协助相关机构专业消杀人员进行终末消毒;规范处置垃圾、污水污物和医疗废弃物等。

后勤保障组(岗):负责机构供水、供电、供气、供餐、网络以及车辆应急保障;负责机构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与调配;统筹做好消防、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工作。

(一)信息报告。

出现上述应急情形的,养老机构应于30分钟内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属地民政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养老机构的名称、地址、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出现疫情的时间、具体情形、可能感染原因、涉疫人员数量及当前健康状况;已采取的工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方案,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机构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二)封闭管理。

机构通过院内广播、电话、微信工作群等快捷方式,30分钟内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立即停止一切室内外活动,佩戴好口罩,禁止不必要的接触和人员流动。关闭机构所有出入口,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只进不出。同时立即通知院外老人和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接受社区管理。

(三)转运隔离。

针对不同应急情形,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1、单采初筛阳性人员和抗原阳性人员。立即将阳性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转运复核等工作。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等待疾控复核结果确认后,确定后续人员转运等事宜。

2、混采初筛阳性人员。立即将所有相关混采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样本单采工作。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等待疾控单采结果确认后,确定后续人员转运等事宜。

3、阳性病例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立即将密接、次密接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待结果明确后及时处置。

4、环境、食品等样本检测结果阳性。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院内人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机构内所有人员就地隔离,待结果明确后及时处置。

5、疑似感染症状人员。立即将疑似感染症状人员转移至机构隔离观察室,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测排查。及时开展人员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摸排。机构内其他人员就地隔离,待结果明确后及时处置。

6、“黄码”人员。对“黄码”工作人员,要求立即返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对“黄码”住养老人,立即转移至属地民政部门设置的养老机构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健康监测。

机构隔离观察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隔离观察室使用独立空调、通风系统,防止空气交叉感染。进入隔离观察室的护理人员应执行二级防护要求。

(四)分区管控。

养老机构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对院内区域划分封控区和管控区,实行分区管理,可精准划分至楼栋或单元,区域之间须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1、封控区。对机构内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抗原检测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疑似感染人员的生活区域、活动区域、隔离观察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严格落实“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封控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和住养老人一律不串楼层、不串房间,实行单人单间单卫居住。不具备单人单间单卫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由属地民政部门统筹安排部分人员到养老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居住。封控区内所有服务工作由非封控区人员承担,须做好二级防护后方可进入。送餐实行无接触交接。服务人员不足的养老机构,可向属地民政部门申请应急支援。

2、管控区。对机构内其他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严格落实“人不出区、减少流动、严禁聚集”。工作人员可在区域内为住养老人提供服务,用餐实行送餐分餐。住养老人尽量避免相互接触,并尽量减少与工作人员接触。

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必要时对养老机构实行整体封控管理。

(五)风险排查。

1、人员排查。落实人员边管控、边排查措施,同步排查院内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有无与上文所述应急响应六类情形人员共同生活居住、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等情况。密切配合各级流调溯源,确保24小时完成流调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高风险人员,应立即报告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

2、核酸检测。立即联系属地卫健、疾控部门,24小时内完成首轮全员单管核酸筛查,并按照要求制定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方案,按规定检测频次落实“应检尽检”。

严格执行核酸采样各项防护要求,检测人员进入机构采样的,要求在机构外穿戴或更换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品,携带设备须经严格消杀后方可进入。机构要因地制宜设置分区采样点,封控区和管控区须分别设置登记、候采和采样区域,规范设置标识标线,人员保持至少1米间距,严防采样期间传播风险。鼓励有条件的机构自行组织开展核酸采样,通过无接触方式送检。

(六)环境消杀。

1、规范消毒。协助专业机构人员及时对转运人员居住、活动的场所和个人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对样本检测结果阳性的环境、食品等进行消杀和处置。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施设备高频接触部位和食堂、厕所、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的规范消毒。

2、垃圾处理。应急响应期间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规范处置垃圾收运,做到日产日清。废弃口罩、手套、鞋套、防护衣等一次性用品,应当用医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制剂消毒后,密封放至专用收集容器。

(七)后续管理。

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养老机构,应按照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出入管理、物品交接、健康监测、心理关爱、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等环节的工作,保障应急响应状态下机构的严格管控与平稳运行。

养老机构应通过公告、电话、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向住养老年人及其家属发布机构疫情管控措施和工作安排,并在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口径发布消息,及时回应住养老人及其家属关切,不得随意传播不实言论。强化机构内舆情监测与引导,发现重大舆情,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协同做好处置工作。

针对应急响应启动的不同情形,第一、二、三类情形经属地卫健、疾控部门评估认定解除疫情风险,并经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同意后,终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转为当地实时疫情防控状态;第四、五类情形,经排查检测解除疑似风险、黄码转绿码后,终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转为当地实时疫情防控状态。

养老院应急预案篇十

为指导全省民政部门科学有序做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住养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民政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江苏省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指南(试行)》和《江苏省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等要求,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省内养老机构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形时,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采取的应急处置工作。

属地养老机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立即启动预案:

(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抗原检测阳性人员;

(二)发现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三)发现环境、食品等样本检测结果阳性;

(四)其他需要启动的紧急情形。

省、市、县级民政部门分别成立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与同级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养老机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预警研判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指令的上传下达、指挥调度;负责联系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研究会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重大问题;统筹调度民政部门资源力量。

应急处置组:负责指导所辖地区民政部门和属地养老机构妥善处置疫情突发事件;视情赴现场进行处置;协调支援力量;适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预警研判组:负责疫情风险点梳理、汇总和形势研判,做好风险防控点的日常监测和评估;指导所辖地区民政部门和属地养老机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物资保障组:负责核查属地养老机构后勤物资保障储备情况;集中调度物资支持涉疫养老机构;按要求采购、储备防疫物资。

信息宣传组:负责报道工作动态,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网信部门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妥善应对;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宣传。

(一)报告程序与时限

1、养老机构出现上述启动条件所列情形时,应于30分钟内向所在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民政部门报告。

2、县级民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将相关情况于1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设区市民政局报告。

3、设区市民政局接到报告后,应将相关情况于1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

4、省民政厅接到报告后,对出现阳性病例(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应于1小时内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和民政部报告。

(二)报告内容

包括涉疫养老机构的名称、地址、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出现疫情的时间、具体情形、可能感染原因、涉疫人员数量及当前健康状况;已采取的工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方案,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信息。

(一)县级民政部门:养老机构出现相应情形后,县级民政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涉疫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8、组织县级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进入备战状态,随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二)市级民政部门:接到县级民政部门相关报告后,市级民政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涉疫地区及涉疫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市域内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专人及时赶赴现场,在做好防护前提下,指导调度当地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2、协调市级卫健、疾控部门对属地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给予指导支持;

4、检查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6、根据需要及时协调、调拨疫情防控物资;

7、组织市、县两级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进入备战状态,随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三)省级民政部门:接到市级民政部门相关报告后,省民政厅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督促指导涉疫地区及涉疫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疫情状况轻重缓急程度,视情赶赴现场指导调度;

2、根据疫情形势评估研判,确定省域范围内养老机构防控等级和措施要求;

6、组织省级养老服务应急处置支援队伍和养老服务应急处置技术队伍进入备战状态,随时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一)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联防联控有关规定执行,安排专人及时、客观、准确发布养老机构疫情处置的有关信息。

(二)舆情监测

密切关注养老机构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强化舆情监测与引导。发现重大舆情,协同属地有关部门,迅速跟进处理。

经属地卫健、疾控部门评估认定解除疫情风险,民政部门终止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转为当地实时疫情防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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