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结束心得体会和方法 保障结束心得体会和方法怎么写(八篇)

  • 上传日期:2023-01-09 11:1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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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保障结束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以优质服务和舒适供热为着力点,以技术创新为手段,提升供热保障能力,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增强广大市民供热幸福感、获得感,打造石家庄清洁供热、优质服务的靓丽名片。

(一)推进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清洁供热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独立热源应具备30%的应急储备能力,有应急备用热源保障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鼓励采用管网互通、应急备用热源共享的方式降低运行成本。对热源应急储备能力不足的供热企业,应调减保障区域。

完善西柏坡电厂废热入市工程

1.玉石高营、筑融、瑞帕克等供热企业负责完成相关区域大温差热泵建设,提高废热利用率及管网输送能力。

2.启动东输配线至东兆通和原高新热电厂供热管网联通及大温差供热设施建设,提升长安区东北二环外区域和良村电厂区域供热保障能力。

3.统筹区域调峰热源养护维修,统一调配调峰使用。由西岭、筑融、瑞帕克、国融安能、国家电投、城投天启等供热企业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天然气锅炉设施检修工作,调峰备用。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主体:桃园镇、高营镇、西兆通镇,相关供热企业)

(二)改革供热模式,优化供热系统

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挖掘城市热源潜力,深化供热机制体制改革,优化管理模式,发挥城市优势,兼顾环保和民生保障,最大限度节能减排,实现清洁供热。

1.提高污水厂中水、原生污水、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能力。优先推广使用原生污水源供热;所有热源均应有多能互补能力,避免单一热源的运行风险;应急热源保障方案未报主管部门备案的,不能发展新用户。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2.推广地源、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清洁供热新技术。因地制宜适度发展地源、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新型清洁供热方式。在新建城市综合体、办公楼、医院、学校等项目优先采用清洁供热方式。结合城区用电规划和电网配置情况,推进谷期电蓄能供热,助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新技术供热方式实施供热质量担保制。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3.推行智能化分户采暖。新建项目鼓励采用石墨烯、电热膜、发热电缆、空气源热泵等智能化分户采暖方式,通过热用户按需供热、行为节能,实现节能减排。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4.研究将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作为基础保障的供热模式。多措并举,降低城市冬季供热整体能耗,推进节能型城区发展。基于市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合理测算供热基础保障能耗,研究城市集中供热梯级热价方案,推进电、空气能等辅热模式发展,优化供热系统,推进多能互补,节能减排,增强城区供热保障能力。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

5.新建小区入网换热站全部建设大温差热泵。为减少城区既有管网运行压力,增强运行可靠性和输送能力,按照市大温差供热技术路线要求,新建小区换热站全部建设大温差热泵。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

(三)扎实做好“冬病夏治”工作,提升供热设施安全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以《石家庄市冬病夏治工作导则》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多方智慧,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1.开展供热设施检修保养,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各供热企业根据设施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供热设施存在的运行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热电联产机组停机检修工作10月底前完成。区市场监督、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督导、检查,由专家组进行专业验收。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各街镇;责任主体:各供热企业)

2.深化进社区、访民情、听民意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收集群众对供热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共性和个性问题,同时向居民宣传供热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建立重点小区供热问题挂牌督导制,全区筛选不少于25个,建立四个清单(问题小区清单、小区薄弱用户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结果清单),逐步解决影响居民达标取暖的疑难问题。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4.加大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力度。华电、国家电投等相关供热企业制定改造方案,报区供热主管部门批准,在市供热事务中心备案后实施,完成供热二次管网改造57.01公里。选定1个试点小区安装二网智能平衡系统,解决小区冷热不均问题,智能平衡系统数据上传至区供热信息平台,进行监测评价。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5.开展私接乱改供热设施整顿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治理整顿政策法规,各企业对私接乱改供热设施的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各街镇组织力量牵头查处整改,供热企业配合,区政府督办。

6.开展老旧小区串改串和串改并工作。开展主城区老旧串联系统小区三年集中改造行动,以户内改造为主,户外管网改造为辅,通过串改串、串改并改造,解决老旧串联系统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改造方案应具备远程分户控制、分户调节的功能。

7.热费清欠工作纳入各街镇“冬病夏治”督导和监管范畴,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切实解决供热企业收费难的问题,营造我区正常的供用热秩序。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

(四)完成供热智慧平台建设,打造供热智能管理中枢系统。工作要求:建设区级供热智慧平台,对供热运行参数、户内室温达标情况进行数据传输,实现供热智慧化运行监管。

1.完善网上服务功能。完善区、供热企业供热智能化平台系统数据采集、信息共享及指挥调度联动,研发客户端服务app,创建居民用热网上服务便捷机制,实现网上申请、受理、收费、咨询、宣传及投诉等功能,方便群众,提高行业工作效率。

2.实现居民小区室温采集装置全覆盖。各街镇、各供热企业负责,对室温采集装置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全市居民小区100%全覆盖。对供热投诉多、供热薄弱小区,推行固定式室温采集装置与政府购买室温监测第三方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达到有效督导供热质量的目标。

3.实现热源点、隔压站、大温差机组、换热站数据自动上传全覆盖。华电公司、国家电投等供热企业对尚未实现运行数据自动上传的热源、隔压站、大温差机组、换热站进行改造;未实现一管到户的换热站,由各街镇负责组织供热企业和管理单位进行改造。

4.强化平台舆情监测和处置功能。完善舆情监测智能模块,搜集网络舆情,及时转办责任单位处置,并跟踪核实处置情况,妥善解决舆情反映问题,消除隐患。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各供热企业)

深化落实《石家庄市城市供热服务标准》,促进供热质量、经营、服务、安全、信访、监管等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多主体协同管理机制

1.领导分包督查制度。区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城管局领导分包督查街镇供热保障。通过信息平台掌握供热运行情况,督促所分包区域责任单位及时解决发现的各类问题,确保供热平稳运行。

2.双网格管理服务制度。各供热企业负责,以每一个热力站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建立热力站运行记录台帐和小区、楼、热用户取暖民情台账,做好热力站覆盖范围内的居民供热用热情况排查、登记,及时解决各类供热问题。各街镇负责,以每一个小区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建立一楼一户供热台账,做好供热质量监管和服务工作。网格负责人重点盯住供热末梢、老旧小区、串联系统底层住户,发现供热隐患和问题及时上报、整改解决。

(二)供热运行问题处置机制

1.值班值守制度。采暖季实行24小时供热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地点设在区信息平台和政府12345投诉平台,带班人员由区供热中心人员组成,值班人员由街镇抽调人员组成。带(值)班人员负责分类转办群众投诉问题,全面掌握运行状况,及时报告突发供热情况,落实领导批示指示要求。

2.供热日报告制度。各街镇每日向区供热中心报告辖区供热运行情况。区供热事务中心根据各街镇日报告,结合信息平台监测数据,梳理汇总全区供热工作情况,掌握供热运行动态,为及时决策提供依据。

3.新增供热项目开发商负责制度。新竣工建筑供热设施验收纳入行政审批联合验收范围,首个供热季实行整体供热;两年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维修保养、故障处置由开发商负责。

4.供热服务人员定额制度。供热企业小区服务抢修人员人均服务面积不高于3万平方米。

5.快速反应制度。一是限定时限。各企业供热服务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接到用户电话反映问题,供热企业维保服务人员10分钟内与用户取得联系;对供热设施漏水报修,供热企业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对上级交办事项,各街镇、各供热企业在2小时内落实;突发重大供热事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和要求上报,快速启动应急响应。二是及时解决和反馈。各街镇、各企业承办事项,在24小时内解决并反馈;不能24小时解决的,制定解决方案书面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并做好群众告知和善后处置工作。

6.后评估制度。采暖季期间区供热事务中心、城管大队联合成立督导小组,通过现场核实、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法,每日对上一日发现的供热问题,督导检查、逐项评估。对影响居民供热超过24小时的企业启动督办、执法程序。

7.应急接管制度。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企业出现重大经营问题、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的,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用热的,供热主管部门协调、督促后仍无效的企业供热许可区域,报请区政府同意后,由街镇应急接管,符合委托条件的委托供热企业进行保障运营。

8.实施供热户内有偿服务制度,提高企业服务积极性和服务质量,确保居民供热问题及时解决。

(三)奖优罚劣机制

采取日通报、周总结、月约谈、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方式,奖优罚劣,提高服务质量。

1.供热服务担保制度。11月10日前,供热企业在银行开设供热服务担保金专用账户,企业将年应收热费的5%存入该帐户,最高1000万元,最低50万元,或开具等值的银行保函,用于应急处置和居民退费。专用帐户由供热企业、供热管理部门共同监管,每采暖季综合考核结束,兑现奖惩和退费后,解除监管。

2.供热事故处罚制度。供热设施出现事故,造成居民停暖超过24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除按规定向居民退费外,供热主管部门对供热企业依法依规处罚;对造成居民停暖超过24小时,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或公司供热面积30%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企业不得评先;对影响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或公司供热面积50%的企业,市政府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3.供热运行日常考核制度。每日对企业供热投诉率、室温合格率、室温优良率、运行事故率、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率等五项指标考核排名、对各街镇、各企业事故发生和处置情况、当日投诉率情况通报。对于连续5天日考核排名后三的企业,区供热事务中心进行约谈,并在行业内通报;对于连续10天日考核排名后三的企业,区城管局进行约谈,并在媒体通报。每月对企业综合考核排名,对排名后三的企业,区城管局进行公开约谈、媒体曝光;同一采暖季被区城管局约谈两次的企业,区政府对其约谈。被区政府和区城管局约谈的企业,取消评优资格。

4.年度评比奖惩制度。供热结束后,依据行业基础指标、供热设施新改扩建及冬病夏治指标、采暖季运行指标、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指标对各企业进行供热服务年度考核,对排名后三位的供热企业亮黄牌;对连续两年考核进入后三位、用户反映强烈,以及连续三年考核进入后三位的企业亮红牌,由市供热中心报请省住建厅取消供热经营许可、清除出石家庄供热市场。

(一)顶层设计,统筹安排

1.区供热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区供热指挥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主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区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各街镇各相关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镇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挂帅,主抓供热工作。

2.健全供热监管机制。以区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供热监管机制,形成街镇、企业等供热监管与服务人员的智能终端工作体系,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监管效率。

3.接受检阅,供热开放。10月23、24日定为20xx年为全市供热开放日,各街镇、各企业以小区热力站为开放点,印发供热宣传资料,让居民近距离接触自己小区的供热设施,了解用热常识。企业和居民面对面交流,解决居民反映的供热隐患问题,接受居民合理化建议,提高供热贴心服务水平。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1.区级供热管理责任。指导全区供热工作,制定供热政策、全区供热规划,制定并督导落实年度区级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督导处置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负责跨区域大型热源、热网运行监管,监督、考核各街镇、各企业;确定新建项目供热方式,组织新建居民小区供热设施验收。

2.街镇供热管理责任。组织网格人员对小区换热站、小区管网等供热设施的检修、维护进行监督,组织协调老旧小区“串改串”、“串改并”工作;组织协调二级网智能平衡改造工作;负责辖区供热安全、达标运行监管,协调纠纷;对居民小区供热运行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3.供热企业责任。在特许经营的范围内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建设充足热源、全覆盖的管网;维护、更新既有供热设施,实施老旧小区“串改并”和“串改串”及二级网智能平衡改造;负责新建居民小区供热设施验收及运营移交接收;实施供热“一管到户”,达标、优质、安全、稳定供热;及时解决居民用热问题。

4.职能部门责任。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各负其责,为热源、热网建设项目办理手续,确保供热项目规范建设;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公服单位的供热保障协调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时对企业供热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供热安全生产检查;大气办、区交警大队保障大气预警和雨雪等极端天气下供热运行必需的生产物资运输通畅。

(三)严格考核,失职问责

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供热用热知识,建立正确的供热用热标准理念,为供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媒体沟通平台,及时收集媒体发现的供热隐患问题。供热管理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定期做客媒体直播间,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排解群众供热揪心事、烦心事。

关于保障结束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针对本工程,单位抽调经验丰富、职责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设备材料供应组。负责在规定工期30日历天里完成对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及供应。设备、材料供应组成员配置表如下:

(略)

根据施工进度和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供应进度计划表如下:

(略)

我公司承诺,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我公司中标后保证严格按照采购方的交货时间及产品质量要求及时供货,并送到达指定地点。货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方承担。

我公司作出质量承诺如下:

1质量标准:国标或行业标准。

2质量等级:优良

3质量保证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4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标准

5严格执行企业标准,并对所有外购件承担最终质量职责

为了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本标段工程施工以单项工程工期服从总体工程工期为原则,合理安排各专业施工工期,做到相互协调,用心配合。并严格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统一指挥及协调。以确保全线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完工。

1、进入施工现场后,与土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落实施工临时用水、电及临时施工场地,我司人员应按指定位置,合理使用,以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2、各平面层施工配合:各平面布置有安装物体的部位,土建作业完工后进行安装作业。

3、施工质量配合:安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合土建,尽量减少相互间成品污染,以保证安装工程观感质量不受影响。

电话请求

售后服务部

技术支持组维修组

相关软、硬件厂商

按合同指明的设备保质期为准,终身服务。

凡我公司营销的产品,在产品保修期内由专职维护人员保修期内跟踪维护凡我公司施工的项目,整个系统完成验收合格后,指派专职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保修期内跟踪维护

针对用户申报的一切故障,均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并带给及时有效的保障服务。

关于保障结束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乐市行政区划内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主管部门。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市政府、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

3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以上,25万㎡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相关单位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以上,5万㎡以下;

(4)100万㎡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相关单位、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新乐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依据应急指挥部判定的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调、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市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市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省、石家庄市领导或工作组来新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

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政府。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市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市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询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要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国家、省、石家庄市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新乐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ii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ii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新部队或石家庄市、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街道(乡镇)、村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市应急部门给予支援。

市政府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市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新乐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新乐中燃翔科燃气有限公司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市政府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上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机关单位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建立市级应急供热燃料市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行业管理部门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1宣教培训

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保障结束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针对本工程,我们将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xx信息化工程物资保障部,作为公司物资管理部的派出机构,负责本工程的物资专业管理工作,下设三个组:材料管理组、设备管理组和周转性材料管理组。针对本工程,我们把材料、设备管理纳入mis系统。我们已制定详细的材料质量控制计划和设备管理办法,并做到表格化、操作电子化。具体方案如下:

1、物料仓管员岗位职责

负责对工地工具、材料、设备的码放,对出入库物资进行账薄登记,做到账物相符。注意标识、储存和防护(防潮、防鼠、防盗、防损坏)。施工中一时不能用完的材料设备可退库或在库房另保存,做好记录。发现不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及时上报或退回公司库存。负责工具领用、更换、损耗、损坏产品退换的手续,及时向供应部要求补货。

2、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认证制度

采购验证制度:通过对影响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实施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首先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所代物资的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价格、功能、质量等有关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其次对物资的验证、保管、发放要加以控:验收人员在验收时发现物资质量与要求不符,数量有误,品种、规格不对,技术资料以及手续不全,要认真填写《物资验收记录》,并作好标识妥善保管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经验收不合格品,验收人员及时与采购人员联系,将不合格品隔离,执行《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

3、采购物资供应运输质量控制制度

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质、按时、按期采购材料设备,保障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做到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并保证真实、齐全、完整与工程施工同步。产品采购质量原则是质量第一,质量优先。不合格材料和设备,三无产品不进入现场,证随货走,货证同步,选择合格可靠的供货单位,进货的质量记录及质量证明或试验报告,包括:产品证明书、质量标准、产品鉴定报告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文件等。设备进场时要提供三套保证文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三无产品不准备采购,不准进场。各系统主机、分机入场前要进行模拟调试,特别是新软件、新设备。非标设备合同中可能没有具体要求,但是保证美观及可靠,未经检查不准运到工地安装。要求防火的材料如导线、电缆、接线盒等除前面的要求外,要有防火材料销售许可证和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

4、建立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制度

制度标识方法和可追溯性控制,对产品或服务进行标识和记录,用户对不满意的产品或服务投诉时可进行追溯。在有追溯要求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可追溯的范围,并由项目经理指导进行标识,物殊部位应重点加以标识。在施工、安装和交付的过程中,如有标识移动情况,应按程序文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程序》规定的方法,手续进行标识的移置并更正记录。

5、物资器械准备

材料、构(配)件、订制品、机具和设备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物资基础,这些物资的准备工作必须在工程开工之前完成。根据各种物资的需要量计划,分别落实货源,安排运输和储备,使其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物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的准备;构(配)件和制品的加工准备,建筑安装机具的准备和生产工艺设备的准备。

6、施工材料准备

主要是根据施工预算进行人析,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按材料名称、规格、使用时间、材料储备额和消耗定额进行汇总,编制出材料需要量计划,为施工备料、确定仓库、场地堆放所需的面积的组织运输等提供依据,必要时搭建临时仓库。

7、工程材料、设备的运输

弱电工程材料设备不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运输不当容易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在本施工过程中我们分为远程远送和现场运输两部分进行管理。

(1)材料、机具远程运送

材料(管、槽、线)将根据本工程的进度,工程需求量及工地仓库面积的大小,采用一次性、分批由厂家或供应商点对点地在工地仓库交货。尽量避免多重周转引起的破损、划花、错漏和运输成本的增加。

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由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工程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打包装车送货,如数量多或路途远则请信誉好的搬家公司负责运送。

(2)系统设备和机柜的远程运送

大件设备如:机柜、设备模块箱等,凡涉及美观和有特别安装要求的、特殊用途的、专业性强的,由厂家或供应商点对点送货。在生产现场(即建设单位使用现场)待条件成熟时,由专业人员就位安装。最大限度地保证设备的完整性、资料设备附件的齐整、外型美观、开箱报验等工程手续的齐备,以一时的疏忽大意得到最快的`纠正和补救。

(3)材料、设备的现场运输

在土建未退场时货物尽量走垂直货梯。当工程进入二次装修没有笼梯时,则走楼梯。如甲方允许使用客梯时,先用5公分厚夹板敷贴牢固保护好内装饰面后方进行使用。对长度超过三米以上或宽度大于楼梯四分三以上的物体,宜用两人抬杠运输。当运输过程有可能令墙体和材料、设备表面花损的还需用毛毯包裹后方可进行。

目前,我们已对弱电设备材料的资源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调研,基本掌握了各系统设备和材料的市场行情,评价确认了一批物资分承包方。具体采购时,我们将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单,重要物资需报业主审批后进行采购。我们将依据《进货检验计划》进行进货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需复检的我们将邀请监理共同取样送检,验收合格后入库。对重要物资,我们将做详细的质量跟踪。实现物资质量从采购、检验、保管到发放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本工程设备管理的重点是设备的领用及安装前的临时保管。我们严格执行随用随领的原则,少量不能即时安装的设备按《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进行保管。我们将预先提交总的设备交货计划,每月提交月度设备需用计划,以便合理安排设备到场,减轻业主资金占用及现场设备保管的压力。一般情况下,我们将提前3天提交设备领用计划,经业主审批后报设备保管单位,以便其统一安排设备发放。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设备挪用及资料的借用,我们严格按业主要求的程序办理。重要设备开箱验收时,我们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

关于保障结束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为解除学生的后顾之忧,保障合格学生全部安排就业,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修业期满,经考试各科成绩及格,并符合本协议条款要求,可直接在委培企业就业,并与委培企业签订五至十年劳动合同;甲方必须履行安排就业的义务,否则退还全部学费。

第二条乙方从第二学年开始,按不同专业分别进入委培企业边实践边学习,每月可领取不低于_________元的助学金,并完成各科专业课和实践课的学习和考试;第三年进入岗位实习,优秀生进入管理岗位实习,企业根据学生的个人努力和贡献大小,每月发放不低于_________元的奖金报酬,最高可得_________的奖金报酬。

第三条学生获得_________毕业证书后,希望继续深造者,可直接进入与甲方联办的_________大学攻读更高学历。

第四条乙方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安排就业:

1.违反校纪校规屡教不改者;

2.受处分未撤销者;

3.思想品德被评为“差”者;

4.每学年内有两门课程不及格,或经学年补考后仍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5.在企业实习期间,不服从分配者,校方视为已就业、将不予考虑安排就业。

第五条乙方应按时交清学校应收相应费用。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委培企业一份,律师公证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乙方家长:_________

委培企业:_________公证律师: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保障结束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20xx年,林庄村劳动保障工作在区劳动局的精心指导及汤泉街道劳动所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努力创新思维,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扶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不断加强和完善了村转移就业工作,促进了劳动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将劳动保障工作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如下:

一、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村户籍人口379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35人,转移就业230人,转移率达97%以上;援助困难人员就业2人,完成100%;农村劳动力转移23人,完成230%;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9人,完成150%,培育自主创业者2人,带动就业12人,完成100%,失业保险金认定准确率100%,新农保参保率100%。

二、建立健全各类基础台账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18项基础工作台帐,(失业人员跟踪花名册、新增就业岗位花名册、农村劳动力转移花名册、劳动力输出花名册、就业困难帮扶花名册、农村劳动力跟踪花名册等)对这些台帐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定期更新。特别是失业人员跟踪的管理,是基础台账的一大重点,对此类人员采取上门或者电话回访的形式,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失业原因,择业愿望,技能水平,就业去向等基础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对未就业人员另建台帐,根据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尽快提供相应用工信息,跟踪服务率达95%以上。建立农村劳动力跟踪花名册,及时掌握更新劳动力人员基础信息、就业转移情况。

三、为本村失业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为保证本村失业人员顺利就业,我村积极与街道劳动保障所联系最新用工信息及空岗信息,然后反馈给村失业人员。每季度街道会开展专场招聘会,村劳动保障站都及时与村*系,让他们根据自己的个人技能情况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对于没有一技之长人员为他们举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指导培训,为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同时为了尽快让村困难人员就业或再就业,劳动保障站还利用人脉关系等多种渠道解决了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另外还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向他们提供各项创业优惠政策、优惠条件,同时了解他们的要求、愿望,解答他们的咨询问题。在及时向他们宣传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推荐他们参加市、区组织的创业培训,并为他们创业提供便利。在村劳动保障站的鼓励下现已有2人自主创业,并带动下岗失业人员12人,解决了村劳动力就业难问题。

四、加大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宣传

新农保是一项惠民工程,因本村大多数村民已被征地安置固不享受此政策,有一小部分青年人员享受却因年轻不愿参保。对此保障站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采取上门宣传新农保政策的措施,让他们了解新农保政策的种种益处。经过劳动保障协理员多次上门讲解政策,如年轻人不愿参保的跟她讲解新农保可以与企业保险衔接,这样参加企业保险更实惠。经过多次上门进行政策宣传林庄村现已全部参加新农保,参保率100%;对于低保户人员自09年7月1日起参保个人缴费全免,全部由政府承担,林庄村符合此条件人员均已参保,新农保续保以预存代扣的形式缴费,村劳动保障站以各种形式与参保人员联系。及时发放存折,做到不错发、漏发,较好的完成了今年新农保创建目标任务。

对于今后的劳动保障工作,林庄村劳动保障站应精益求精,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信息,推进新农保工作。

林庄村劳动保障站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围绕街道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来开展工作

2.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台帐

3.全力以赴,大力促进我村转移就业、再就业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林庄村劳动保障站会积极配合劳动保障工作,增强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饱满的热情面对工作,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授其位、尽其责、办其事,全心全意为群众解忧排难。为构建和谐汤泉贡献出自己小小的力量。

关于保障结束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今年以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奋力开拓,全局机关党建、精神礼貌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及招商引资等工作都取得了较大成绩。现将工作情景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班子建设、作风建设、阵地建设等都有了明显加强。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机关党工委的安排,先后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系统“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教育活动、“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区直机关工作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活动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坚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学习中,采取集中宣讲、个人自学、收看电教片、举办辅导讨论、开展研讨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灵活方式,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照着学和比着学相结合,学理论与促业务相结合,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经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加强班子建设。局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实行团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班长”带头发扬民主作风,注重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集思广益,不搞一言堂。

成员之间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相互谅解、相互补台,坦诚相待,一心一意干事业,营造了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个人心境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为班子成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治环境。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全区关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活动的开展,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联动”、“党员干部挂牌服务”、争创“三优礼貌窗口”等一系列活动,认真落实“社会服务承诺”,推行首问负责制,在增强群众观念,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培养和推荐干部。加大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从思想、工作、学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培养,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提高了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新发展党员2人,5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五是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党员电教制度、党课学习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了党员电教室、教育学习宣传栏等阵地建设,把局机关的党组织生活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局党组高度重视精神礼貌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精神礼貌建设工作,将精神礼貌建设与政府提速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为民服务联动和社会服务承诺的形式,在全系统掀起了精神礼貌建设的热潮。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联动活动。对来电、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和科室承办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职责落实。同时,认真办理市长公开电话承办事项,积极为群众、职工排忧解难,切实做到了为民、便民、利民,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求助电话和来信来访110多人次,承办市长公开电话32件,都给予了及时的处理和答复,满意率达98%以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一”,积极开展各种帮扶活动。

局领导班子主动深入所包村了解情景,多次参加村两委、党员代表座谈会,走访老党员、村民20多户,与6户老党员、老干部结成了帮扶对子。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对老党员和困难户进行了走访慰问,并送去慰问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建立落实了调研工作、工作联系点,民主决策等三项制度,要求每名科级干部确定一个联系点,每个科室确定一个联系点,职责人定期到联系点调研并撰写调研日记。今年以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工作联系点调查研究12次,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推行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同时,开展以失地农民的转移为主题的专题业务工作调研4次,并作了翔实的工作记录,构成了调研报告,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为所包村的经济发展和村庄建设出主意、想办法,搞协调,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给他们带去就业和致富信息,拓宽他们的脱贫致富之路,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捐款4000多元,为新疆灾区捐衣物449件,充分体现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浓浓爱心。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素质教育。

一方面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开展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班。另一方面,在机关内部开展业务知识讲课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本职业务精,对全局工作通,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本事和业务工作水平。四是加强文化教育,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按照党委、政府要求,积极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今年共拿出近万元资金,用于《人民日报》、《求实》、《潍坊日报》等党报党刊及业务报刊的征订,圆满完成了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征订任务。同时还积极组织参加区里组织的体育活动,定期组织劳动保障系统内的文体活动,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拼搏、奋进、勤劳、团结的精神,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改善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局与各科室、单位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职责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维护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企业异常是困难、欠费企业,对涉及下岗失业职工以及劳动工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征缴等方面的情景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情景,及时解决和处理问题,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了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六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议、提案。全年共承办5件提议、意见和提案,领导把关率、走访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都到达100%。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制度,坚持做到执政为民,为政清廉。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廉政制度。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督导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追究制度》、《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规定细则》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人。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局党组与各事业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并结合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一齐部署、一齐检查、一齐落实、一齐考核。今年来,全系统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树立了部门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在全力配合搞好审计、财政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审计的同时,局里每年都进行两次内部财务审计。经过对各单位的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等工作的审计,有效地防止和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到达了全区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审计要求,保证了各项基金的安全运营。市劳动保障局在调查与考核中,对我局的作风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今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各项工作都有较大的突破和提高。

(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职责书,加大扩面征缴及清欠力度,截止12月底,新增参保职工3204人,实增2106人,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05.3%。

二是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取得新突破。工作中,采取上门蹲点.宣传政策.召开调度会.加收滞纳金.发放催缴通知单.制约调动和退休审批等措施,不断加大社会保险金的征缴.扩面和清欠力度。截止12月底,全区共有250家企业单位的15220名在职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应收养老金2584万元,实收3546万元,基金到位率为137.23%,实收本年度养老保险金2535万元,基金收缴率为98.10%,征缴基金完成143.56%;为497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2987万元,社会化发放率到达100%。

三是机关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全年,共对全区147个机关事业单位的7251人征缴养老保险金2532万元,比去年增收13%,基金收缴率达99.6%;为1360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金25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4%,发放率达100%。

四是农村养老保险迈上新台阶。收取农村养老保险51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27%,为372名到达领取年龄的投保农民发放养老金23.5万元。

五是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收缴医疗保险费164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848万元,企业797万元,划入个人帐户680万元;核发参保人员医疗保险金3891人次.850万元。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办理了大额医疗保险,使报销数额最高到达18万元,提高了保障本事。

六是工伤.生育保险稳步增长。全区共有9911名职工参加了职工工伤保险,收取工伤保险基金27万元,新增参保1005人,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00.50%,拨付工伤保险266人次,拨付工伤保险金26.62万元;共有8169名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新增1004人,收取保费27万元,完成市下达计划的100.40%,为80名投保职工拨付生育基金21.91万元。

七是失业保险作用不断加强。收缴失业保险金196万元,超额完成36万元,完成计划122.5%,累计为611名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157万元。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严格按照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就业再就业目标职责书》的任务要求,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千方百计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区政府与各街道、有关部门签订了职责书,将任务层层分解,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督察调度,保证了各项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我局立足部门工作实际,从推进就业再就业服务进社区、大力开展职业介绍、强化技能培训入手,认真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年组织参加市劳动力市场132次,供给就业岗位3940个,办理求职登记4238人次,达成用工意向2418人次,办理就业聘用手续1303人次。免费为722名失业人员进行了转业转岗培训。目前全区实现就业再就业人数达3721人,超额完成1027人,劳务输出814人,超额完成114人。

一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实现社区“零失业”。工作中,我们定期举办业务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同时,我们坚持每月一调度,每季一总结,对社区平台做好业务指导和检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本事,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从而保证了全区8个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和53个劳动保障工作站的稳定和发挥职能,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供给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一方面,认真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确保每个下岗职工都能享受到再就业优惠政策。今年以来,累计为700多名贴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使他们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同时,加强了与区工商、税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为领取《优惠证》的人员办理减免税费27.48万元。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区财政拨付30万元资金,用于林产品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保证了下岗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及时,和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

三是依托平台,搞好“零失业”社区创立工作。我们要求各街道至少选择2个居委会开展“零失业”社区创立工作,要采取逐户调查的方式,对社区居民全面调查,每栋楼建档案,每户建登记表,每位下岗失业人员建登记卡。对社区内各类企业进行调查,开发就业岗位。同时,积极经过市、区劳动力市场推介各类就业岗位。对社区求职登记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免费职业介绍和培训,承诺“只要不挑不拣,保证48小时内就业”。大力开展政策宣传,设立了宣传栏,发放了明白纸,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每个下岗失业职工心中去。四月底,各街道创立“零失业社区”基本完成,我区有9个社区实现“零失业”,其他社区创立“零失业”社区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本事。本着服务社会,方便群众,增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竞争力的原则,不断改善和完善就业培训制度。一年来,组织培训各类再就业人员1266人次,完成年计划的103%,使参训人员掌握了一技之长。完成就业前培训544人次,完成年计划的136%。经过培训,切实提高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和创业本事,保障其基本生活,真正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加强了对社会力量办学实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逐步使社会力量办学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职业技能培训水平不断提高。截止12月底,共申报成立社会力量办学单位3家。做好技校毕业生的分配安置工作,共安置技校毕业生41人。认真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工作,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近200个。

(三)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管理不断加强。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总体思路,努力做好企业工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实行企业工资发放和欠薪登记调度制度。加强新建企业劳动立户的管理工作和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及时为贴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劳动管理立户备案手续,办理立户备案59户。全年共调动职工491人,其中调入224人,调出84人,区内调动193人。进一步规范企业退休行为,严格审批程序,积极推行退休公示制度,共为681名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其中,正常退休362人,办理特殊工种退休111人,病退(军转干、退职)208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鉴证劳动合同5328份。认真做好职工工伤调查认定工作,调查工伤事故24起,认定职工工伤22人,并按规定落实了待遇。

(四)劳动保障执法工作。一是劳动争议仲裁处理不断完善。认真执行劳动仲裁办案规则,强化办案程序,积极搞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截止12月底,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0起,案外处理40起,立案处理10件,全部结案,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有效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劳动信访进一步加强。认真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到目前,共接待职工来访156人次,较好地控制了团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不断强化。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区政府批准,我局成立了由6名专职人员组成的劳动保障监察队,配备了车辆、微机等工作设备,壮大了工作队伍,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工作中,一方面认真做好2003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年检工作,检查单位100家,其中合格48家,共补缴各项保险费289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300份,补发职工工资150多万元,清退集资押金55万多元。另一方面,认真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6次,共检查用人单位180多户,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58起,依法取缔了3家未取得许可证的劳务中介机构。立案查处案件25起,办理市长热线36件,做到了100%结案,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做好老龄工作。认真贯彻《老年法》及《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落实老年人优惠政策,为三位百岁老人及时发放长寿补贴3600元,为765名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为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开展了“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以及敬老宣传月、老人节庆祝活动,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组织我区老年人参加了潍坊市老年人文艺精品大赛,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了社区老龄工作试点,把“六个老有”落实到基层社区,推动了全区老龄工作向经常化、规范化发展。

(六)全力搞好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业务工作和招商引资两手抓、同落实,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经过狠抓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职责,供给优质服务等措施,1—11月份,共完成招商引资5447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47.22%。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可是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新情景、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加。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大。二是就业再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大。三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不断增多,劳动争议纠纷日趋上升。在下步工作中,必须深入探讨和把握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政策,加大调研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以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20xx年劳动保障工作将以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三民”活动为总抓手,围绕一个中心(经济建设),突出两个工作重点(就业和两个确保),推进四项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劳动争议调解进社区、劳动保障改革、招商引资)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突破。

(一)立足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保障意识,为企业改革发展出主意、解难题,最大限度地争取政策支持,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树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突出重点,切实找准工作突破口。首先突出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快落实优惠政策,落实小额贷款,落实社会保险补助。二是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作用,搞好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供给优质快捷的服务。三是继续推行“零失业社区”工作。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加强技能培训工作,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充分就业。四是扎实做好帮扶结对工作,尽快使帮扶对象就业和致富。五是积极做好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主动帮忙下岗失业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其次是突出抓好“两个确保”工作。一是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团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增强社会保险费的支撑本事。二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加大清缴力度,弥补社会保险费支付的缺口,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一天不拖,一分不少,一人不漏。三是加大失业保险金征缴力度,保证失业人员救济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四是认真研究解决城中村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建立适合于失地农民特点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五是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解决事业单位改革带来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积极推进四项工作,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一是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搞好调查研究,落实有关政策;加大宣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抓好试点,积极稳妥,力求实效。二是推进劳动争议调解进基层工作。针对劳动争议上升的特点,将劳动争议工作重心下移,在基层加强调解委员会的建设,举办1—2期培训班。以建立健全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减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和争议。三是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的改革。首先抓好劳动保障行政审批进审批大厅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把行政审批工作做好,分工专人分管,选派精干人员,为企业和经营者供给优质高效服务。其次,推行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妥善处理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强化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认识,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力争在大项目上有所突破。

关于保障结束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我公司承诺:

1.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2.提供的所有产品都是全新的,且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3.所购产品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4.为保证工程质量,由我公司专职质检员对产品实行跟踪检查,严格按《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监督制度》、《产品质量奖罚制度》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5.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保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控制,使得按时保质地完成货物到现场。

6.货物到达台方指定地点后,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到货验收,保证符合合同要求。

7.做好工程设备材料和辅材的储存和堆放管理。

8.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问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产品和工程的质量。9.提供全生命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10.提供所有产品的“三包”服务。

为了完成我司的供货质量承诺,保证项目全过程中的货物质量。本项目建设,特别对所有项目设备、材料、工器具,在运输、存放保管、施工过等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我司负责所有的保障措施工作。甲方配合,提供相关的协助工作。

1、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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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指定项目质量监督的负责人。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清晰的职责分工。

2)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监督制度。3)对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和监督。4)监督和管理对外购产品和材料的检验评估工作。5)监督和管理出厂产品的质量评估、产品资料的审核。

6)监督和管理产品材料的运输、到货验收、货物更换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7)监督整个供货计划的执行,确保顺利完成施工。

8)定期参加工作会议,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果。

2、产品出厂生产的质量保障措施

1)把好原材料采购的质量关,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产品设计要求。2)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的管理,组建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3)加强全体员工的生产质量意识。

4)对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重新生产,达到合格为止。

5)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保证生产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

3、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保障措施

1)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

2)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3)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核。4)

5)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4、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

1)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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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

3)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

4)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

5)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6)对技术较强的大型设施,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7)可提供的工程工器具主要有:电锤,电钻、手推车、梯子、升降机、综合布线工具、视频监控工具、电工工具等工程安装工器具。

8)可提供的专业监测工器具主要有:频谱分析仪、音频测试仪、噪音探测仪、电力测量仪器、测量工具、测试软件工具、笔记本计算机、网络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

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1)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2)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如控制器类的电子装置可用小型车辆;运送至外地的成品,必须用封闭型车辆运输。

3)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6、到货验收时的质量保障措施

1)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台方负责人和我司工程师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

2)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3)进行开箱验收。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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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我司负责更换或者补货,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7、现场存放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工程用设备材料需要在现场存放的,项目部必须设立满足存贮条件的封闭库房,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管理部库管员的指导与监管。不允许露天堆放。

2)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领用设备材料数量,现场不允许存放过多的设备材料。

8、施工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指定完善的货物领用制度,并严格执行。

2)项目部要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已完分项工程在后续工程中遭受损坏。

3)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要根据合同书要求,对已经安装在施工现场的成品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9、验收、交付之前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工程最终检验合格后,项目部要尽快组织工程交付与验收。

2)在交付验收之前,如果合同书规定由我方负责成品保护,项目部要派专人值班看护,并建立成品保护交接班制度。

10、工程工器具及检测工器具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1)工程工器具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在输送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必要的包装。防止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2)工器具由公司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项目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打包装车送货,如数量多或路途远则请信誉好的搬家公司负责运送。

3)在工地仓库中,预留充足的面积,用于工器具的仓储、保管。避免工器具移动引起的破损、划花。

4)工地仓库按照工器具存储条件准备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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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定完善的工器具仓管和领用制度。

6)大型工器具,需要施工工地现场组装,安排专业人员或原厂工程师就位安装。7)施工场地内,应充分考虑到大型工器具的拆卸、搬迁、安装等工序要求。

11、对其他系统的保护管理措施

1)已装修完的墙面,严禁在墙面乱涂乱画,要保持墙面的整洁。2)对已完工的机房地面,在施工时要轻拿轻放,避免地板划痕。3)对已有的吊顶,要注意保护,避免污染和损坏。

4)在注意做好安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的同时,重视对土建、装修等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严禁野蛮施工,顾此失彼。

5)在安装工程各专业、各项目之间合理安排计划,施工中爱护其他专业、其他项目的成品,有问题及时协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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