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党费公示心得体会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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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党费公示心得体会总结一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现就做好教育系统20__年度党费收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执行标准

全系统所有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按照20__年7月以来执行的新工资标准计算执行。

二、党费计算方法

1.在职党员

(1)在职党员党费交纳的基数为:每月工资、每月津补贴之和扣除个人所得税、每月职业年金、每月养老统筹、每月医疗保险、每月住房公积金之后剩余部分。其中,扣除部分的具体标准为:个人所得税=(月工资+月津补贴-3500元)×3%,月养老统筹=(月工资+月津补贴)×8%,月职业年金=(月工资+月津补贴)×4%,月医疗保险=2149×2%=42.98,月住房公积金=月工资×5%。

(2)交纳党费比例: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1.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党费。月交纳党费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离退休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有关要求

1.迅速行动,理顺关系。接到通知后,各支部(总支)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参与,立即对本支部(总支)党员进行摸底,特别是要以行政关系为准,督促本单位调出、调入同志3月15前理顺组织关系。同时,要杜绝“口袋党员”,确保20__年新建台账人数准确无误。

2.严格标准,建立台账。各支部(总支)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现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对本支部(总支)的党员逐一进行认真核查,逐人造册登记,建立本单位20__年度党费收缴台账。各支部(总支)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台账(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务必于20__年3月20日前交教育局党委办,同时缴纳本单位20__年第一季度党费。

3.完善管理,按时上缴。各支部(总支)党务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特别是要按月做好《党费收缴登记薄》和《党费证》的登记填写及党费收缴票据的整理工作。今后,各支部(总支)上缴季度党费的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前。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局党委将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支部,一律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2022党费公示心得体会总结二

局属各党支部(总支):

为做好20__年第一季度党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缴要求

(一)各党支部(总支)收齐本单位的党费后填写好《党员缴纳党费明细单》(见附件1)与《缴纳党费情况报告单》(见附件2),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二)请各党支部(总支)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党费存入天河区教育局账户,账户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账户:-,开户行:农业银行员村支行。填现金缴款单时,请填写清楚缴款单位名称和时间,建议到天河区府农行存缴。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党支部(总支)将《党员缴纳党费明细单》(附件1)、《缴纳党费情况报告单》(附件2)和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的第二联《客户回单》(原件)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天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区政府3号楼20__室)。

(二)各支部(总支)须根据党章相关规定,按时如数缴纳党费。如有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缴纳,需如数补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出6个月。

2022党费公示心得体会总结三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党费

本规定中的党费是指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4 职责

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4.1.1 是党费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4.2 所属各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4.2.1 负责统一管理党费;

4.2.2 负责管理、监督、培训党费管理人员;

4.2.3 负责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4.3 所属各单位党委

4.3.1 负责将缴纳的党费上缴到党委组织部;

4.3.2 负责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3.3 负责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者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5 管理内容

5.1 党费收缴

5.1.1 党员每月应向所在党组织缴纳党费。

5.1.2 缴费标准

5.1.2.1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按以下比例缴纳党费: a) 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

3000—5000元(含)的1%;

c) 5000—10000元(含)的1.5%;

d) 10000元以上的按2%。

注: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岗技)工资和工龄工资。

5.1.2.2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缴费比例执行5.1.2.1条款。

5.1.2.3 企业内部退养的党员,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纳党费。

5.1.2.4 离退休员工中的党员,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纳党费。

5.1.2.5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交纳党费。

5.1.2.6 各类不在岗党员,及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缴纳党费2角。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5.1.3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5.1.4 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转临时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向临时关系所在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5.1.5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全部上交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5.1.6 遇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5.1.7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5.1.8 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5.1.9 所属各单位党委在次季度初十天内,将上季度所属党员缴纳的党费上缴到公司党委组织部,其中第四季度党费在当年12月10日前上缴。党费上缴比例仍为党员缴纳党费总数的55%。各单位党委要充分重视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按时上缴,不得少缴、拖延。

5.2 党费管理

5.2.1 党费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必须单立账户,专款专用,党费账簿归档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5.2.2 党费应当存入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国有银行,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5.2.3 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5.2.4 所属各单位党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2.5 所属各单位党委,每年12月10日前必须把全年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向公司党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a) 本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

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

c)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 d) 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

5.3 党费使用

5.3.1 使用党费要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5.3.2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使用范围是:

a) 培训党员;

订阅、购买有关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c) 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d) 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3.3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5.3.4 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3.5 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6 流程

暂无

7 相关文件

7.1 相关的公司体系文件

7.2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依据性文件

7.2.1 《党费工作手册》

7.2.2 《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7.2.3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8 记录

8.1 党费缴纳记录

2022党费公示心得体会总结四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xx〕3号)和省市相关党费收缴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调整后的党费收缴标准通知如下:

一、党费计算基数:

1、在岗教职工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

党费计算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津+补贴一+补贴二+浮动-所得税。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计算基数。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

1、在岗教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费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0.5%;5000元以上者,交纳1%。

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三、工作要求:

1、及时缴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遵守党章,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的具体体现。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2、调整后的党费收缴标准从20xx年9月份执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把这块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022党费公示心得体会总结五

(一)党务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如下:

1、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经党委研究决定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三)党务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的内容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为主,凡是运用工作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影响稳定,都要向群众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1、党委、政府的决策、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

2、镇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3、上级单位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4、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5、各类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程序;

6、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审批及发放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生育证办理、违反计划生育查处结果;

7、各村宅基地建房面积审批及收费情况,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情况;

8、财务收支情况;

9、救灾、救济、扶贫的物资和资金分配;

10、集体企业承发包、租赁情况;

11、基层站所应公开的事项以及具有执收、执罚权力部门的收费标准、罚款标准;

12、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政务项目。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实行静态与动态公开,对内与对外公开相结合的形式:

1、政务公示栏公开;

2、政务网公开;

3、召开会议公开;

同一个公开项目,可以采取以上其中一种形式或者多种形式并用的方法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时间

1、事前事后即时公开;

2、按月、按季、按年度定期公开。

根据所公开项目的不同特点决定公开时间,公开期限不少于7天。

(四)政务公开的具体办法

1、事务公开

(1)党委、政府的决策,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由党政办负责公开。要做到年初有年度工作目标公开、阶段有进展情况公开、年末有落实完成结果公开。

(2)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由经贸办负责公开。要做到招标前条件公开、投标后结果公开,开工后进度、竣工情况公开。

(3)各类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结果,由党政办和有关站所负责公开。要做到参评的条件和要求事前公开、评选的结果事后公开。

(4)党风廉政建设、违法违纪事实查处结果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公开。要做到查处依据、违纪事实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公开。

(5)计划生育指标、办理准生证,查处违反计划生育结果,由计生办负责公开。要做到计划生育指标下达、准生证办理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有结果时及时公布。

(6)各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及收费情况,征用土地及费用发放情况,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公开。要做到建房户人均用地面积、土地分类及收费标准在进行审批前公开,审批情况、收取的土地补偿费使用情况在事后及时公开。

(7)集体企业承发包、租赁情况,由经济建设办或所有权单位负责公开。要做到承包租赁前条件公开、承包租赁后结果公开,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公开。

(8)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务项目,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由有关部门或相关站所负责公开。要做到按要求及时公开。

2、财务公开

(1)乡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由财政所负责公开。每年度公开一次,并在每年的年初同时公开年度的预算和上年度执行情况。

(2)上级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由有关使用单位负责公开。各单位要对各级财政或有关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专用经费的数额及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特殊情况时采取单列专项公开的办法。

(3)救灾、救济、扶贫的物质和资金分配情况,由社会事务办负责公开。做到救济条件、标准、救济对象、救济物的数量、发放情况及时公开,一般采取一事一公开的办法。

(4)政府及站所的财务收支情况,由镇财政所及有关站所负责公开,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

(5)具有执收、执罚权力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及执行情况,由有关部门负责公开。要按物价局及有关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罚款标准及时公开。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将收入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缴入财政预算资金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

(6)政府及各站所财务审计情况,由审计组和有关站所负责公开。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负债、损益情况,各种收入及使用情况等,每年度公开一次。

2022党费公示心得体会总结六

20xx年以来,潮音街社区党委按照《党章》和市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上交及时,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现将社区20xx年至20xx年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收缴情况:20xx年共收缴党费1459元,20xx年共收缴党费2803元,20xx年共收缴党费2841元,20xx年共收缴党费20xx元,向上级党组织共计交纳党费9071元。

二、具体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由党委书记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建立党费帐簿。社区党费收缴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管理。同时,让每个党员了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义务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2)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的管理制度。社区结合党务公开栏认真执行党费公开制,每半年公示一次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社区党委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外出流动党员每年都能亲自向社区党委交纳党费。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不交党费的情况。

(3)规范帐目,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交纳党费。一是加强党费管理工作的互相监督。二是要求对每个党员交纳的党费做到及时入帐、记帐,统一使用党费专用收据,达到帐、据、本相符。三是对收缴的党费管理好,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交纳一次。四是党费使用,主要用于党员学习培训、教育、活动等,严格按规定审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部分党员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多关心他们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经常组织党员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永葆先进性。

2022党费公示心得体会总结七

中共***市委组织部:

截至2012年底,我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067个,党员22145人。近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的缴纳标准,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了全县各级党组织收缴、上交党费都做到及时、足额。

2012年,全县共收缴党费402536.90元,使用381826.40元,结存32457.79元。其中,使用的具体开支项目有:征订各类党报党刊117475.40元;电教片制作6900元;七一主题活动9929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8320元;党员表彰68000元;贫困党员慰问75600元;农村干部培训56466元,等等。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1、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做到责任明晰。年初,我们将党费收缴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各战线党组织负责人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专人、专账、专项管理”的“三专”制度,严格实行“证、票、薄、帐”配套管理。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各战线要对基层党组织从事党费收缴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变动时必须搞好帐目清理核查,办好交接手续。

2、及时收缴上交党费,做到标准严格。在党费收缴工作中,我们始终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充分利用上党课、党内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对党员加强教育,增强每月按时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对工资来源比较固定的党员,要求各党支部要逐一核查其工资收入,确定应交党费的工资基数、交纳比例和具体数额,分月、分季度狠抓落实;对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要确定一个相应的交纳基数。如能核准其收入的,则按每个月实际收入标准交纳党费。任何党组织都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切实保证党费及时、足额入库。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每年我们都要结合半年和年终党建工作检查,分两次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检查中,我们重点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查各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是查党员是否按时足额向党支部缴纳党费,看有无无故不交党费或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组织缴纳党费的现象;三是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全额地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党费帐目是否清楚规范,证、薄、帐、据是否齐全,党费收缴统计数据上下是否一致;四是查有无截留、挪用或借用党费等现象。

结合全县半年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我们认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自觉交纳党费。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但又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收缴标准不统一。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工资调整后的党费不及时变动,仍以原工资交纳党费;少数单位不按规定核定党费基数,收入多少一个样,“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有少数“口袋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更谈不上按期交纳党费。

二是收缴程序不规范。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图省事、怕麻烦”,直接从工资中“代扣”党费;一些农村党员认为“每月交一次党费,太繁琐”,有的半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一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把党费纳入农村征收任务强行收取。

三是组织处置不彻底。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不按标准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听之任之,搞好人主义,“宽大处理”;对故意拖延和长期不交党费的党员,不说服教育,不能及时有效处理,致使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久而久之,淡化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

根据中组部对党费收缴标准和《党章》作出的规定,明确要求对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作自行脱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故意和无意之别,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基于上述问题,建议上级党委迅速制定出台统一硬性规定,对不交纳党费或不规范收缴党费的行为,坚持一个标准,从严从快处理。

特此报告。

2022党费公示心得体会总结八

xx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直工委、农林水系统党委的领导与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现将我单位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与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我局机关党支部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较好地完成了xx、xx、xx度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无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

(一)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xx年,我局共有党员72名,合计收缴党费12496.6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8月份新增2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xx年,我局共有党员71名,合计收缴党费12355.6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10月份1名党员调入开始缴纳。

(三)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至xx年11月,我局共有党员74名,合计收缴党费11264.18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一名党员于7月份调入8月份开始缴纳,9月份调出停止缴纳,7月份新增5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三年来,现将我局收缴与管理党费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机关党支部,要认识到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的重要性。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实行专人负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相应措施,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每月按时收缴、统计、上缴。

(三)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我局机关党支部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定期自我检查。我局机关党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设想

xx-xx年,我局机关党支部虽然按照市直工委和农林水系统党委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但在完成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完善,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克服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

1、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宣传教育不够。个别党员对党费的认识不够深入,忙于工作,不能积极主动按时交纳,有时会出现在提醒和催促下交纳。

2、党费收缴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党费收支情况有时不能及时公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及时了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情况。

(二)今后工作设想

1、在市直工委和农林水系统党委领导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继续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

2、加强党费观念教育,深化广大党员干部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的认识,从而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强与兄弟单位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经验学习与交流,不断改进与完善我局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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