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武警心得体会和感想 森林警察心得体会(二篇)

  • 上传日期:2023-01-09 06:1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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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森林武警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42、少上一次山,少点一支烟;多一片黛绿,多一份平安。

43、烧香烧纸祭先祖,森林防火记心间。

44、上山莫把火源带,青山常绿森林在。

45、万绿成荫久长时,星火燎原一瞬间。

46、不想大火毁家园,就得从“小”管得严。

47、防火需要您支持,森林渴望人呵护。

48、风高物燥,注意防火。

49、莽莽林海任君游,星星火种绝不留。

50、风大物燥火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51、上坟烧纸是陋习,引发山火镣铐系。

52、冬春草枯树叶黄,护林防火记心上。

53、六大工程,利国利民;护林防火,保住成果。

54、护林防火,绘小康蓝图;青山常在,为子孙造福。

55、节日上坟烧纸钱,烧毁森林多危险。

56、十年树木,百年成林。

57、森防有功受奖赏,酿造火灾入法网。

58、烤火令你暂时一热,火灾让人永久心寒。

59、森林防火是大事,时时刻刻要牢记。

60、与时俱进兴林业,依法治林抓防火。

61、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

62、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63、防火,靠你靠我靠大家,人人有责;灭火,打早打小打完了,事事无患。

64、枝繁叶茂逾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

65、钻木取火,始于文明。

66、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

67、入山请勿带火种,护林防火记心房。

68、万顷森林漾碧浪,一点火星变灰尘。

69、人类一把火,森林满眼泪。

70、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71、火烧森林易,树木成林难。

72、星火可以燎原,此处严禁吸烟。

73、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

74、没有小草没有花,没有森林没有家。

75、有意纵火必自焚,一念之差毁终身。

76、一人失火,瞬间毁掉万顷森林。

77、我来栽树,你来乘凉,大家受益;你也防火,我也护林,绿色永存。

78、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

79、一时疏忽酿大火,破坏资源成罪人。

80、一点火星能毁掉万顷森林,万顷森林可造福几代后人。

关于森林武警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各村委会、乡属乡办各单位: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全面完成乡政府下达的防火责任目标任务。为此,现就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1、早部署、早动员、早安排。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按照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要求,尽快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布置,认真研究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防火工作统筹谋划,全面安排,集中力量抓落实。

2、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村委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3、层层下达森林防火责任书。乡政府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工作下达了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和奖惩措施,做到奖惩有据。村、组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村小组、个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突出宣传重点。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基础是群众,重点在基层。森林防火宣传必须面向千家万户,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要深入林区居民点、风景旅游点和林区作业点,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普及防火知识,强化防火意识。

2、丰富宣传形式。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鸣锣等形式,在交通要道、重点风景和进山主要路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牌或警示牌,做到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不留死角。

3、深化宣传实效。要重点宣传防火政策法规、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等,确保每个进入林区的群众 ,看到的是防火标志,听到的是防火提醒,想到的是森林防火,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件的人员处理情况,发挥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使林区群众人人成为防火宣传员和监督员。

三、未雨绸缪,落实扑火各项准备工作

1、完善扑火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加强预案演练,落实保障措施。

2、落实物资准备。对现有的扑火装备和物资准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足配齐森林防火物资,维修防火基础设施,确保装备完好,物资充沛,有备无患。

3、加强值班调度。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和指挥畅通。对每一个火情热点都要认真核查,及时按程序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不得迟报和瞒报。

4、落实扑火队伍。进入重点防火期后,各村半业队要相对集中,做好随时扑火的准备。同时,要加强对半专业队的业务培训、实战演练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扑火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深刻领会,做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森林林防火条例》,进一步强化了行政首长负责制统领下各相关主体的森林防火职责,对森林防火的一系列重要制度作了明确规定。

1、省级部门已将专职指挥制度写进了《条例》,特别是关于野外用火问题,《条例》明确规定:重点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时,还将野外违规用火的处罚权授予给了乡人民政府。

2、在审批程序中规定,由用火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用火书面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林业局进行初审提出 是否予以批准的意见,报县政府决定。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各村委会应当明确现场监管责任人,及时报乡指挥部备案,并由乡指挥部书面报县防火办备案。

3、在审批条件中规定,五种情况不得审批:一是重要节假日期间的不批;二是重大活动期间的不批;三是特殊地段的不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范围内,军事设施、易燃易爆站库和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国道、铁路等主要通道可视范围等;四是坡度25度以上的不批;五是面积超过500亩的不批。

4、在实施要求中规定,虽经批准,但下列五种情况下不得用火:一是监管责任人不到场不烧;二是四级以上(含四级)火险天气不烧;三是三级风以上(含三级)天气不烧;四是未开设防火隔离带不烧;五是扑火力量不到位不烧。

5、在相关责任中明确:村委会现场监管人是监管责任人,用火单位主要领导或个人是用火责任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出现大的问题,要追究用火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的,视为森林火灾,并依照《条例》和《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肃处理。虽经批准,但没有及时报县防火办备案的用火,视为违规用火,纳入各村年度考核予以扣分。为此,各村要按照要求,严格把关,从严审批,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在低火险条件下用火,确保不“跑火”。

这些重要规定,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推进依法治火步伐,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各村要以新《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切实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推动我乡森林防火事业再上新台阶。

五、多措并举,严格管控野外用火

1、全面落实“五个禁止”。乡防火办已将省级发布的《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转发至各村,各村务必做到再次重申重点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继续实行“五个禁止”。

2、加大巡查力度。村、组干部及护林员要加大对重点火险区、农林交错区、火灾易发区和多发区、重点设施和林区结合部等地的巡查力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农火上山”、“家火上山”。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严格检查,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特别是村组干部和护林员要发挥距离火源最近、发现火情最早、地形地貌最熟等优势,组织人员开展野外火源巡查,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各村要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特别是痴、呆、傻、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等“五类人员”,要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监护人员,明确监护责任。

4、加大督查力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在高火险期及重要时期必须下到各自挂点的村开展督查,要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应急机制是否健全,火灾隐患是否清除,扑火准备是否充分。发现问题时,要及时要求有关单位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同时,乡防火办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上不得力、落实上不到位的单位(部门)、个人,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加大处罚力度。各村要按照《森林法》及新修订的《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对违法、违规用火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真正达到处理一起、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始终保持打击违规用火的高压态势,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依法严肃查处火灾肇事者,严格追究其责任。当发生火警时,对所在村进行每次20xx元处罚;当发生火灾时,则对火灾所在村进行每次4000 元处罚;同时对包组村干部进行每次500元处罚,未包组的村干部进行每次300元处罚;对包村乡领导及干部进行每次200元处罚。对野外处用火当事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每次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令行禁止,严肃工作纪律

1、坚持领导在职在岗纪律。重点防火期间,各村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得外出,如确需外出须经乡主要领导批准,并指定代理负责人,办理工作和责任移交,并报上级防火指挥部备案。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各级防火办坚持24小时有领导带班的值班纪律。坚决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畅通有序。对迟报、瞒报、贻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有关干部的责任。

3、执行零报告制度。各村务必在每天下午17:00前向乡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做到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4、加强热点核查。每个热点必须由村领导带队现场核查,2小时内将核查结果由村报乡防火办。

5、坚持专业化扑火原则。火灾发生后,村干部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调集半专业队投入扑火,科学处置,确保安全。扑火力量不足时,要及时向县、乡申请支援,凡关门“打火”贻误战机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同时,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严禁组织老人、孕妇及中小学生等人群扑火。

天井源乡人民政府

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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