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堵车心得体会及感悟 高速堵车心得体会及感悟短句(2篇)

  • 上传日期:2023-01-09 05:5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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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高速堵车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

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

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

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

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

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

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

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

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

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

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

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二十一条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而终止租用,致租用期间未满一个月者,应一次补足未满期间之各项月租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因欠费、违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业务者,暂停使用期间仍应缴纳各项费用。

乙方申请移设者,于待移期间各项费用仍应照缴,但因甲方缺乏机线设备办理暂拆者,免收暂拆施工费及待移期间月租费。

第二十三条乙方起租月或终止租用月之当月租费按实际租用日数计算,其每日租费以全月租费三十分之一计收。

第二十四条若乙方采按年缴费之方式,于租期届满时欲终止使用者,应填写申请表,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承诺续用。

第二十五条乙方若享有签约年限折扣,在合约期间内欲提前解约者,除依本协议约定方式办理终止租用手续外,需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或移设时应缴纳之各项费用,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缴纳,如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业务之服务。

第二十七条甲方若已备妥机线设备并通知乙方预定装设或移设日期时,乙方因故申请注销,其已缴之接线费、移设费或工料费概不退还。

乙方如说明原因要求延后办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个月,逾期即予注销,所缴建设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八条乙方每月应缴之各项费用,应于甲方通知之缴费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纳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甲方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其月租费结算至拆机日止。

乙方同意各项通联记录及帐务纪录均以甲方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第二十九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

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

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是否缴费均以甲方帐务系统内之纪录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所缴纳各项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无息退还之:

一、溢收之月租费。

二、已缴纳之接线费、移设费、工料费、预缴保证金,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该申请事项办理者。

三、预缴之保证金于租满最短期间者。

第五章维护与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业务所需乙方端设备及数据终端设备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备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维持乙方租用之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在限期内尽速修复。

甲方若预先计划更动其设备或停机,须于一周前公告于网页上,并寄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

乙方使用时遇有障碍,应即通知甲方查修处理。

但乙方自备设备部分应由乙方先自行检验,确认无障碍后,尽速通知甲方查修处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条乙方对租用甲方之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乙方申请拆除、移设所租设备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设前亦同。

第三十四条甲方机线设备发生障碍、阻断或错误而不能通信时,甲方除按本协议之约定扣减租费外,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基于维持讯框传送网络系统设备之正常运作,必要时得派员查验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视其情节轻重于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之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或终止其租用,并由乙方负一切法律责任:

一、乙方通信内容有泄漏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治安、违背公众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事,经有关机关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业务,有窃取、破坏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经审查认可,利用其数据通信设备传递他人之数据或供他人作数据交换者。

四、乙方将租用之设备,私自转让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变更租用之设备或改变其性能、业务用途或装设地点者。

第三十七条甲方对因提供本业务所知悉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除乙方要求查阅其本身数据,或有下列符合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其它相关法令规定之情形,并以正式公文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前开数据:

一、司法机关、监察或治安机关因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第三款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后补之。

第三十八条甲方为紧急应变之需要,得径行缩短本业务之使用时间或暂停其租用,并将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按缩短或暂停之时间而减少或停收其租费。

第三十九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

第四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损毁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甲方订定赔偿价格时,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七章协议之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时,应于收受主管机关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报纸公告,并请乙方于二个月内至甲方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之手续。

第四十二条甲方如因情事变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时得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业务之经营,惟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

惟除无息退还保证金及其溢缴费用外,甲方不负其它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

第八章广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第九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四条乙方如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请求处理,甲方将视实际情形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因本协议条款涉讼时,系争金额如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电信相关法令及甲方各项服务营业规章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描写高速堵车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各省辖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xx年11月 底全国公路水运建设安全生产座谈会精神,有效遏制重特大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交通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按照交通部《关于加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 知》(交质监发[20xx]548号)要求,20xx年12月8日至12日,省交通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开展了一次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本 次检查成立了四个检查组,分赴全省33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在听取各项目公司书面汇报的同时,检查了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人员资格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 况等几个方面。每个项目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都召开了反馈会,将检查情况如实反馈给参建各方,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

现将这次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各 在建项目及参建单位能够紧紧围绕省交通厅提出的“发展、改革、质量、廉政、安全”的交通工作主旋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 念,通过建章立制、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奖罚并举,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许多项目公司进行了自查自纠,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 度。总体而言,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正朝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

检 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各项目公司在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和落实责任制上有差异,有的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够或不能完全到位,施工便道与地方 道路交叉路口大多没有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砼灌注桩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说明安全生产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必须引起足够重 视,及时予以解决。

二、存在问题

(一)施工现场

1、 部分项目施工便道与国道、省道平交道口,没有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如商周周口段、许亳太康段、济源至晋城、焦作至修武、济东获嘉至新乡段、阿 深平舆至正阳段高速公路。个别项目甚至在关键路段,高空作业缺少必要的、规范的防护,如商周商丘段、阿深开封至通许段、南阳至内乡、内乡至西坪高速公路。

2、 部分项目大梁预制厂,废弃料乱堆乱放,配电箱设置、用电线路不规范,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电缆线乱拉乱扯现象严重,如商周周口段、阿深新乡 段、济东长垣至东明段高速公路。个别项目大梁预制厂存梁台座不符合规范要求,台座已经产生不均匀下沉,大梁倾斜,影响大梁使用质量,如阿深新乡段、阿深平 舆至正阳段(no.7)高速公路。

3、个别项目基坑周围没有防护,施工用电缆线未架空搭设,电缆线经常在水、泥浆中浸泡,如许亳太康段高速公路(太康互通立交、跨g106施工现场)。特别是济源至晋城高速公路隧道内电源线设置不规范,隧道洞内存放炸药,通风设备不齐全,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

4、 个别项目挖孔桩施工设备简陋,提升设备使用手摇工具,没有反锁制定装置,洞内人员没有配带安全绳,三角架过小,固定不牢,洞口没有高过地面,易引起物品坠 落,如驻马店至泌阳高速公路。有的挖孔桩施工防护不完善,护壁砼施工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得力,施工现场安全员少,如信阳至泌阳高速公路。

(二)内业资料

1、大多数项目,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施工单位从业人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持证率低。

(3)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率低,尤其是起重、吊装人员。

(4)施工单位起重、吊装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少。

(5)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规章制度

(1)个别项目公司、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管理目标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层层落实,如商周周口段、阿深开封至通许段、许昌至禹州高速公路。

(2)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没有对大跨径桥梁制订针对性的预防监控措施和救援预案,如信阳至泌阳、泌阳至南阳、新蔡至驻马店、驻马店至泌阳、阿深息县段、濮阳段高速公路。

(3)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能落到实处,如商周商丘段、安阳至林州、阿深濮阳段、济东获嘉至新乡段高速公路。

针对以上问题,各检查组已分别对有关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批评,分析危害,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督促其制订具体整改措施。

三、整改要求

1、各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化安全机制建设,狠抓安全工作落实。

2、 各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所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从快、从细、从严进行整改,建立严格的安全防范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制定 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务必对道路交叉口、急转弯处、危险地段、高架结构物、桥梁、房建等高危地区设置隔离 装置、防坠落网和警示标志;要在工地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3、各项目公司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对待,并组织各施工、监理单位对重点危险源和危险施工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决不能麻痹大意。

4、各项目公司要切实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施工单位要加强控制安全生产的各个保证环节,监理单位要强化施工安全措施审查,努力将安全工作抓细、抓实,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项目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结合各自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迅速、彻底地进行整改,以这次大检查为动力和契机,努力使各自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整改报告请于20xx年1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厅工程管理处和质监站。

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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