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席人大心得体会和方法 列席人大讨论会如何发言(九篇)

  • 上传日期:2023-01-09 02:25:57 |
  • ZTFB |
  • 14页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列席人大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镇共有选民30909 人,参加投票选举的有30668 人,参选率达 99.4%,高于上一届。其中,办理委托投票的有341 人,占选民人数的1.1%。 在新一届市、镇两级人大代表中,其中市代表11 人,镇代表63 人,其年龄结构、政治素质、构成比例、文化程度等方面较为合理,符合法定要求。年龄结构方面,市代表中35 岁以下的有1 人,占9.1%,36-55 岁的有7 人,占63.6%, 56 岁以上的有3 人,占27.3%;镇代表中35 岁以下的有8 人,占12.7%,36 -55 岁的有51 人,占81%,56 岁以上的有4 人,占6.3%,老中青年龄结构搭配比较合理,中青年占大多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政治素质方面,市代表中中共党员有8 人,占72.7%;镇代表中中共党员有41 人,占65.1%,与市的要求相符。构成比例方面,市代表中农民3 人,占27.3%,机关干部4 人,占36.4%,妇女3 人,占27.3%;镇代表中农民45 人,占71.4%,镇机关干部11 人17.5%,妇女15 人,占23.8%,符合我镇实际情况。文化程度方面,市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6 人,占54.5%,其余的均为高、初中文化程度,占45.5%;镇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有20 人,占31.7%,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21 人,占33.3%,其余的均为初中文化程度,占35%,文化素质比上一届有较大的提高。

新一届的8 名镇人大、镇政府领导成员(即镇人大主席、镇长各1 名,镇人大副主席2 名,副镇长4 名),全部为中共党员。其年龄结构合理,趋于年轻化, 40 岁以下的有2 名,41-55 岁的有5 名,56 岁1 名。文化程度方面,大专以上的有7 名,其中本科4 名,研究生1 名,中专的有1 名。

二、主要做法 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重要体现,也是最广泛、最基础、最重要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为使其依法、有序地顺利进行,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经镇委研究,并报市人大会批准,依法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刘始团同志为主任的___镇选举委员会,主持这次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全面工作。并从党政办、团委、社会事务办、组织办、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等部门挑选人员作为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的成员。镇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镇府中层以上干部被派驻到各选区,指导选举工作。在选举工作开始时,镇召开全体选举工作人员会议,传达有关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精神,落实分工,明确职责。镇选举办还制定___镇选举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明确具体方法、步骤和目的,确保做好这次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2、深入宣传发动,培训选举工作骨干。镇选举委员会专门组织了强有力的宣传队伍,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在全镇各主要街道和显眼的地方悬挂换届选举宣传横额共150 多条,每日在电视台上播出换届选举宣传口号及专题片共六次,在每个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宣传栏张贴选举公告,印发宣传单张近万份等,使换届选举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镇选举办还对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成员,村、企事业单位负责选举工作的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

3、依法划分选区,合理分配代表名额。对于划分选区,我们坚持结合实际、力争主动,果断贯彻“三个大体相等”的原则,在上一届的基础上增加一个镇选区,共划分27 个镇选区,市选区划分情况不变。人大代表名额分配要充分体现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镇选举办参照上一届的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参考各选区的意见反馈,综合各方信息,经镇选举委员会研究、讨论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并报市选举委员会批准。

4、认真进行选民登记,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各选区都能够根据“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的要求,按照“一查、二核、三访、四审、五公布”的步骤进行选民登记工作。在进行选民登记时,普遍注重到选举日零时前年满18 周岁、新近迁入和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的选民给予登记,并对上次换届选举后死亡、迁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及时予以除名。同时,还针对外出经商、打工人员流动性大、“人户分离”,尤其是分散作业的客观实际,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进行反复核实,逐一跟踪。全镇确认共有选民3.09 万人,选民名单都于11 月17 日前实行三榜公布,并发放《选民证》。

5、加强指导,依法提名、推荐和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过程中,既做到讨论协商,又做到反复比较,既发扬民主,又正确引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各选区的领导小组,既民主协商,又协调各方,求大同、存小异,尽量把正式代表候选人向符合党委意图上统一,向符合大多数选民意愿上统一,向符合优化代表结构要求的目标上统一。

6、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好投票选举。投票选举的法定程序十分严谨,每个选区情况可能有变化,镇选举办通过加强选举工作队伍的培训,使所有选举工作人员正确领会法律规定,熟悉选举程序,明确有关要求,把握具体做法,引导和组织广大选民依法依规、有秩序、按步骤参加投票选举。这次选举的参选率达到99.4%,高于上一届,全镇27 个镇选区和8 个市选区均一次投票选举成功。

7、精心组织,顺利召开新一届镇人大一次会议。经过预备文件、资料,后勤保障,会议场所布置等一系列工作,我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 12 月17 日至19 日召开。参加会议的有镇第xx届人大代表63 名,列席人员62 名,特邀嘉宾13 名。代表10 人以上联名推荐的镇人大副主席候选人1 名,副镇长候选人1 名。大会主席团推荐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候选人全部当选,其中,镇人大主席和镇长全票当选,其余当选人的得票率都超过92%以上。

三、几点体会

在镇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各选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___镇人大换届选举各个阶段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并顺利完成。主要体会有如下几点:

1、充分熟悉其重要性,是开展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我镇人民政治生活和我镇政权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我镇人民当家作主治理我镇事务的重要体现,也是我镇进行的一次最广泛、最基础、最生动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只有充分熟悉其重要性,才能为我镇召开镇xx届人大一次会议,为我镇配好镇人大、镇政府领导班子,为我镇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搞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

对于列席人大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近年来,镇人大主席团在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法制建设的结合,不断拓展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法,提高审议质量,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人大履职能力。

为切实提高主席团成员、人大代表的履职素质和能力,坚持主席团成员季度学习制度和代表一年两次学习培训工作,邀请市委党校、市中医院等相关单位的专家、业务骨干来我镇授课,主要学习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以及卫生常识、农业实用技术等。通过学习,有效增强了主席团成员和代表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科技意识。为我镇产业结构调整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1、围绕重点项目,依法抓好信访稳定工作。一是着力做好信访工作。近年来,镇人大共受理群众来信100余件,接待来访60起200人次,针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了落实。镇人大对群众来信坚持做到及时批阅,限期答复,跟踪落实,对来访群众能做到热情接待,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并把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政府。对一些影响较为重大的信访案件进行重点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抓好办理和息访工作。二是着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镇快捷通道、工业园区拓展区、新村安置点等建设项目涉及大量的征地、住房拆迁,从而出现了不少矛盾,集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为此,镇人大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抓稳定保平安,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掌握民情,为镇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并协助政府做好矛盾协调处理工作。通过信访案件的督办和落实以及矛盾的调处工作,密切了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2、围绕园区建设,依法加强工作监督。近年来,我镇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落在工业园区拓展、快捷通道和农业园区、新城建设等重点项目上。镇人大紧扣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服务园区建设,监督园区建设,促进园区建设的理念,采取“五+二”、“白+黑”工作法,联系被拆迁户,做好拆迁工作。通过明察暗访、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方法,全镇重点建设项目无一例因征地拆迁导致的恶性阻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3、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加强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护航兵”。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列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先后组织了对《环境保护法》、《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通过实施法律监督,进一步增强私营企业和小农产业业主的法制意识,保证经济工作在法律范围内运行,为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主席团启动了“和平征迁、合理征迁、合法征迁”活动,监督支持镇政府开展集中征拆活动,完善征拆工作新机制;监督支持公安派出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完善“打防”多发性犯罪长效工作机制;督促司法所健全和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全镇上下形成了共同关注发展环境的合力,促进了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解决,推动了全镇经济发展环境由局部优良向整体优化转变,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服务中心开展代表工作,着力增添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1、加强学习,知情知政。镇人大主席团充分发挥“人大之家”的阵地作用,促进代表在学习培训中知情知政。主席团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和相互交流,定期邀请县人大领导和专家为代表开展有关人大制度、代表如何职责、如何写好议案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组织代表外出交流,定期组织代表学习履职的相关知识以及县委主要领导的有关讲话精神,定期给代表送去有关文件资料,给每位代表订阅了省级人大刊物,向代表通报主席团的工作计划和全镇的工作动态,使代表知情知政,引导广大代表把履行代表职务、职责与经济建设的生动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起发展经济、带头创业是履行代表职务的第一要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活跃机制,参政议政。每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都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列席,并安排足够会议时间尽可能让列席代表有发言机会;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参加各项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议意见;同时组织县镇人大代表深入群众进行社情民意调查,为推动科学发展献计献策。在各项审议、检查和调研活动过程中,主席团特别注重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要求代表不当“无言代表”、“举手代表”,努力做到敢于讲,乐于讲,善于讲,及时把党的富民政策带到群众中去,把群众的批评意见建议和智慧反映上来,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谏言献策。

3、发挥优势,排忧解难。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镇接到了繁重的征拆任务。由于乡土观念、赔偿、补偿问题,土地征拆工作使得部分群众不理解政府工作,给全镇征拆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为了切实处理好征拆工作中的难题,维护我镇经济发展良好态势,我镇人大代表主动走进矛盾,着力破解难题,充分发挥知法懂法、公平公正的民主优势。组成征地纠纷协调小组,形成“行政村处理——协调小组沟通——县镇人大代表走村访户”机制,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逐项排查、逐个攻破。通过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成功化解中腾能源、兴茂石化旁22户历史遗留问题。

4、创新方式,开展“双联”活动。镇人大把开展主席团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活动,作为促进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的一项新举措。在活动的制度、形式和内容上积极创新,引导代表深入基层,贴近选民,积极履行职责,实现了代表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促进了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沟通和联系。一是镇人大联系代表制度。为了使联系代表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镇人大建立了主席团会议制度,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还建立了主席接待日制度,专门处理代表来信来访。我们还积极开展了走访活动,主席团成员主动深入基层,到代表的工作地点、家中、田间地头征求意见,关心他们的生活。二是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镇人大要求代表要树立“亲民”意识,按照“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要求,密切联系选民、了解民情、关注民生。要带着感情,经常走访选民,并征求选民对自己执行代表职务情况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选民汇报工作,报告自己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听取选民的意见,每年年底,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的评议。实行“双联”机制,使代表置于广大选民的监督之下,促使代表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镇110名市、县、镇人大代表共联系选民110人,完成调查报告15件,代表接访500余人次。

二、存在问题

我镇人大工作在上级人大的指导和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人大工作有序开展,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机构不完善,镇人大缺乏专职办公室主任。

二是活动经费紧张,虽然每年上级人大和镇党委在经费上都给予了一定支持,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经费不足,报销难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做好日常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人大主席团会议,落实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人大作用,实现人大监督。

二是加强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热情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落实专兼职信访人员,做好信访登记,加大对信访件的交办、催办和督办力度,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活动。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相关调研、视察活动,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围绕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至少两次以上的调研视察活动。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慰问活动。

四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制定联系代表制度和代表活动方案,强化代表的服务意识、带头意识,积极参与政府中心工作,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代表的积极作用。

五是更加注重宣传工作。加强对人大宣传的重视,积极向上级报刊、杂志、网站投稿,宣传塑造人大代表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件、典型做法,加大对人大工作和阵地建设的宣传,让人大工作更加家喻户晓。

对于列席人大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同志们:

在地方人大会设立即将30周年之际,召开这次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意义重大。刚才,海深同志总结了近年来我省人大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了推进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经会议讨论修改后,将尽快印发。希望同志们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xx年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有力地促进了各级人大及其会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各级人大及其会在省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一是立法工作成绩显著。坚持把立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立法进程顺利推进,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省人大及其会共制定法规24件、修改法规42件,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等法规在全国地方立法中居于领先位置。经过历届人大及其会的共同努力,我省现行有效的法规245件,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适应了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有效发挥了立法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监督工作扎实有效。近几年,各级人大及其会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战略任务,抓住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在推动“861”行动计划实施、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不断改进监督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确立“审议意见书”制度,规范和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促进了会审议意见的落实。三是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得到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讨论和决定了涉及本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一系列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不断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得到进一步增强。四是人事任免工作有序进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的有机统一,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为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五是代表工作日趋活跃。注重代表工作制度建设,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代表工作呈现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六是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切实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各级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很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省委对全省人大工作是满意的,对各级人大及其会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省委,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各级人大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符合我国国情,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党的xx大报告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做好人大工作作了重要论述,指出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强调要“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增强工作实效,要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这些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决心,充分表明了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一,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在最广泛的范围内将人民组织到国家政权之中,进而使人民从形式到内容都成为国家的主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抓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重要环节,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二,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途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以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在立法、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在依法治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人大及其会通过履行立法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两项职能发挥好了,就能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转化为法规和制度,就能使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得到切实遵守。可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完善及其功能发挥的过程,就是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深入落实的过程。

第三,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是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作为执政党,我们党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又可以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是党的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在党的领导下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是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重要保证。当前,我省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崛起进程,迫切需要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社会活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良好环境。

二、各级人大及其会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以党的xx大为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迈入了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全省各级人大及其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承担着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肩负着重要使命。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找准定位,扎实工作,不断把我省人大工作推向前进,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第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头脑要十分清醒,立场要十分坚定,旗帜要十分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全省各级人大及其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无论是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还是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进行人事任免,都要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各级人大会党组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和报告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要求。要充分发挥人大党组和党员的作用,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增强工作实效是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的关键所在。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涉及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增强人大工作实效,关键就是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省各级人大及其会必须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主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出发,统筹安排,抓住关键,保障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二要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人大及其会的职权和行使职权的程序都是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依法按程序办事,是增强人大工作实效的保证。人大及其会开展工作,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包括不同意见,保证他们充分发表意见的民主权利,做到充分审议、集思广益,使人大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定更好地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具有权威性。三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增强人大工作实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会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要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成效的大小,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能否真正实现。各级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他们联系群众、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为他们履行职责提供物质保障、时间保障和司法保障。要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的活动方式,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提高履职能力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一要加强学习。人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很强,需要我们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宪法、法律和经济、科技等多方面知识。要紧密结合安徽改革发展实际,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出发,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善于向群众学习,把加强学习与提高能力结合起来,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二要完善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要求,也是人大及其会依法履行好职责的重要保障。要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推进人大及其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建立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和工作制度。要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已有的配套工作文件和具体工作规则,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推进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要改进作风。人大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代表人民意愿,自觉地接受人民监督,才能保持人大工作旺盛的生命力。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人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要勇于创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多年的光辉历程表明,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认真把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要求,认真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任务,认真把握党和人民对人大工作的新期望,积极探索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拓宽人大工作渠道,提高人大工作实效。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据,大胆地探索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不断开辟新的境界。

三、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履行职能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第一,更加自觉地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要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人大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明确一个时期内人大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党委会要定期听取人大会党组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会主任的,要拿出相应的时间和精力抓人大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坚持人大会主任列席同级党委会制度,人大会主任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的,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一般应列席党委会。党委和政府召开有关全局性工作的会议、组织有关重大活动,应安排人大会负责人参加,有关工作会议要安排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应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更加积极地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关键是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要支持人大及其会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及时向人大提出立法指导意见,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立法工作顺利进行。要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把对“一府两院”的依法监督和支持结合起来,做到不失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支持人大及其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应当由人大及其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都要主动提交进行审议、讨论和决定,不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人大及其会作出决议、决定后,党委要加强协调和引导,促进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要支持人大及其会行使人事任免权,把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统一起来。要尊重和维护选举、任命干部的严肃性,注意保持干部队伍在法定任期内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严格履行法律程序。

第三,更加重视和支持人大及其会加强自身建设。要完善代表选举制度和工作制度,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既要注重代表构成的广泛性、先进性,又要注重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要进一步优化人大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适当增加法律、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层次较高的组成人员,注重配备适当比例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同志。要适当提高会专职委员的比例,增强会工作活力。要注重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建设,省和设区的市人大都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建立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和优势。要重视和关心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要重视人大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实现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更加主动地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各级党委以及宣传舆论部门,要把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多角度、多层次和多形式的宣传报道,使全社会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相关知识,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大工作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作为干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认真总结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经验,用科学的理论指导人大工作实践,不断促进人大工作新发展。要切实保障人大及其会必需的工作经费,注意改善各级人大会机关的办公条件,切实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努力为人大及其会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事关全局,意义深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开创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跨越发展、加速安徽崛起、构建和谐安徽而努力奋斗!

对于列席人大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201x年,人事代表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全力落实省委关于“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推进实施“五五”战略,率先全面小康的战略部署,以扎实开展代表活动、有效发挥代表作用为抓手,不断拓宽代表活动视野,提高代表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夯实基础,加强协调,常规性工作有新进步。

(一)扎实做好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工作。

按照大会秘书处的安排,我委具体承办人代会组织组和议案组的有关基础性工作。我们与组织部门的同志配合,提前入手,共起草和提出人代会各类名单 个,协助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了代表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议案组在大会期间收集和初审了代表提出的议事原案件,提请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核后确定了 件议案。

(二)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协调安排代表有序参与常委会各项活动。

代表联络站的同志严格按照《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市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和闭会期间各项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日常登记管理,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代表履职通报提供了详实客观的依据。另外,我委还积极协调省、市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常委会及相关部门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证会、座谈会等活动,代表的履职途径更加顺畅、内容更加丰富、发挥作用更加全面。

(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201x年,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命 人,免职 人,罢免 人,接受辞职 人,采取强制措施 人,补选市人大代表 人。随着反腐工作逐步深入,人事任免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如罢免省人大代表的情况增多,拟罢免的市人大代表同时担任市人大常委职务等,我们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全面查找法律规定,及时请示省人大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圆满的完成了任免工作。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代表工作有新举措。

今年,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年初确定的工作安排,集中主要精力,突出工作重心,重点完成了三项主要工作。

(一)组织市人大代表赴深圳学习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素质和能力,激发人大代表的工作动力,真正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初确定的201x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计划,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并请示市委同意,决定于201x年10月下旬和11月下旬在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举办两期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我委与办公厅共同负责承办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经与深圳市人大多次沟通协商,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敲定了培训的内容及日程,先后组织了两批共100名人大代表和20名机关干部赴深圳培训。培训内容紧跟新形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包括《如何审议工作报告》、《xx大后中央治党理政战略》、《社会转型期危机事件的应对与处置》、《深圳全口径计划预算经验介绍》等。授课教师均为业内资深学者,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授课方式采用现代先进信息手段,采纳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令人耳目一新。现场教学环节,代表们参观了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深圳市月亮湾人大代表社区工作站。深圳市月亮湾片区“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创立与发展,是深圳经济特区基层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区基层民主和公共治理的发展所做的新探索。通过这次学习,代表们开拓了视野,看到了差距,增强了信心,明确了目标,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组织开展省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于11月12日至14日组织我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开展了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主任会议专门就视察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和部署,决定重点围绕我市城镇群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社会治理三项内容,用两天时间视察市区、城区和长治县的有关工作。市委对这次视察十分重视,市委马天荣书记作出批示:“希望各位代表在促进长治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市上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我市共有省人大代表45名,其中省下派8名,本行政区域37名。参加本次活动的代表共28名,由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年善同志亲自带队。整个视察调研活动,代表们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题目、带着思考,就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市区、城区和长治县,视察了我市今年重点建设的道路桥梁、保障性住房、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厂,城区的网格化管理工作、三河一渠工程、背街小巷改造工程、燃煤锅炉治理项目和新建公办幼儿园项目,长治县的基层社会治理中心、工业园区转型项目、小城镇建设项目和农业物流园区等。代表们不辞辛苦,轻车简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作风,认真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视察活动结束后,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召开了半天的座谈会,代表们结合实际,各抒己见畅谈了视察调研的切身感受和体会,直言不讳地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玉圣,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介绍各方面的工作,解答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市委副书记卢建明同志代表市委听取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促进市委科学决策方面的作用作了重要讲话。李年善主任作了总结讲话,希望代表们认真汇总视察感悟和调研心得,选准角度,凝聚共识,提出有深度、有见地的议案、建议和意见,为即将召开的省人代会作准备,助推长治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协调督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56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初确定的《201x年工作要点》,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今年全市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7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确定了16件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对口工委重点督办,同时明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16件重点建议,由副市长领办、市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办理。我委及时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对重点建议进行重点关注,明确每一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和领办领导,并协调市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截至201x年底,市政府督查室对12件重点建议的承办部门进行了专项督查,市人大各工作委员会也通过座谈、实地调研和视察等方式对重点建议进行了督办。

三、创新思路,力求实效,在亮点工作上有新突破。

(一)重点建议办理“面对面”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慎重筛选,确定了12件重点建议,交市政府重点办理。2月17日,我委特别邀请领衔提出重点建议的10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于川所作的12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向参会的重点建议承办单位负责人提出疑问和意见,相关承办部门负责人现场解答了代表的问题。这种人大代表与重点建议办理单位面对面沟通的方式,有效提高了代表提出建议的积极性,增强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增加了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二)评选“优秀人大代表”,通报代表履职“成绩单”

市十三届人大换届以来,市委转发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今年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通过各代表团推荐,人事代表工委审核,主任会议研究等程序,在全市评选出30名“优秀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进行了表彰,并将30名优秀人大代表的履职经验和先进事迹装订成册印发大会,起到了明显的激励和带动作用。我们还将换届以来市人大代表的履职登记进行了统计和分析,用表格的形式,数字化的方法制成《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登记表》,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印发各代表团。代表履职登记通报犹如代表履职的“成绩单”,使各代表团之间、代表个人之间的履职情况一目了然,为查找差距、学习先进、激励后进提供了直观的依据。

对于列席人大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股东协议模板最新条款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八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对于列席人大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按照舟山市人大会调研课题安排和岱山县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要求,近期我们对岱山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和绩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保证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xx年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二、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

对于列席人大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今年以来,我镇人大工作在县人大的指导下,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调动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活跃了镇人大工作,提升了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为促进全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一、加强培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

为不断加强代表思想政治素质,今年我镇共组织了3次人大代表培训会议,由镇司法所同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和《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加强人大代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增强人大代表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代表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二、建章立制,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镇人大为了正确处理中心和本职的关系,明确了工作定位,提出并实行了“三个围绕”:一是围绕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的正确执行开展工作;二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发挥职责;三是围绕经济建设提供保障。限度地将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这三个围绕,镇人大制定实施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重点。对镇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将重点放在关系全镇经济发展的项目建设上;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放在村民关心的环境卫生整治上;检查和视察,重点放在枣园、管塘两个集镇建设上;评议工作,重点放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今年共承办了12条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满意率达100%。

三、认真履职,增强人大依法监督力度

为了使人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镇人大主席团建立和实行了月例会制度。镇长及本镇的县人大代表和镇人大代表小组长列席参加,主要是通报全镇主要工作、讨论研究有关人大工作的重要事项、决定和部署人大相关工作。实行月例会制度后,使镇人大工作由过去的随意性、粗放型、松散式向计划性、程序型、具体化方面转变。使人大工作更有效地与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紧密地融合为一体,使人大工作有的放矢,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今年7月份,组织本镇的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到一中、书院参观学习,开拓了视野,代表们也认识到文化教育事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10月份,组织对新招商项目进行了实地视察,使代表们对全镇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从而激发了为经济建设增智添力的积极性。今年,共组织人大代表统一活动4次,参加活动的代表达42人次,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对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发挥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四、深入群众,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一是人大主席团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克服了种种困难,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各村民小组,走访代表,倾听代表和群众的呼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积极解决群众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二是积极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2件,来访7人次,对于一些重要的信件、来访及时反馈,并转交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各级代表开展工作评议。11月份,镇人大代表团精心组织县、镇两级代表组成调查组,采取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真实反映出各站所的工作情况,评议出“人民满意单位”2个,督促各单位进行意见整改15条,进一步转变了作风,更好地服务群众。

五、精心组织,依法开好人民代表大会

经过精心筹备,我镇于3月份和8月份分别召开了全镇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在大会上积极行使职权,补选了镇长和挂职副镇长,在会议选举过程中,均以满票的结果保证了组织意图。会上代表们还听取和审议了*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通过审议,提出了很多具有代表性和建设性的意见,有力保障了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今年以来,我镇人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少问题存在,比如,部分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待增强,代表作用发挥不够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职责,继续完善各项人大工作制度,加强自身建设,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而奋斗。

对于列席人大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各位领导:

我当选为xx市xx届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感到这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既是动力,更是压力。荣誉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压力是肩上的担子重了,责任重了。下面我把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立法听证会、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评议公安(边防)派出所, 旁听法院案件审理等,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即坚持不作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每次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近两个多月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然后动手在电脑上打字,挑灯熬夜修改充实建议的内容,力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虽然脊椎病和青光眼不时困扰着我,但为了写好建议,我忍着病痛动手坚持着……每一份建议,都体现了我对民生、民情的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

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每次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近两个多月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然后动手在电脑上打字,挑灯熬夜修改充实建议的内容,力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虽然脊椎病和青光眼不时困扰着我,但为了写好建议,我忍着病痛动手坚持着……每一份建议,都体现了我对民生、民情的重视,是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真实记录。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但更重视提出对策,而且对策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有关部门可操作,增强议政的准确性、实效性。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 为他们办实事。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了解民众疾苦,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一是及时了解原选举单位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到原选举单位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区里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酝酿、起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二是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

在每年人代会召开期间,在xx市领导来到 xx代表团和代表们一起审议大会报告时,我都要及时地把自己深入原选举单位,了解到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审议发言中如实地反映,为促进xx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鼓与呼。分别在xx市十三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上提交《关于改造xx区(xx路、xx路、xx路、xx路)4条断头路的建议》、《关于加快 xx区xx中路、xx北路改造的建议》、《关于将xx区xx镇6条内河列入市内河管理范围,加快根除内涝隐患力度的建议》、《关于要将整治xx区磨洋河列入市政府20xx年计划中的建议》、《关于解决xx第一中心小学教育预留地死角问题的建议》、《关于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涉及xx区中小学搬迁(拆建)的几点建议》、《关于尽快解决xx东区磨洋河的内河污染,防止内涝发生的再建议》、《关于市政府尽快解决xx第七中学教学楼建设资金的建议》等21条建议。

我始终认为,在人代会上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为人民群众代言,是体现我人生价值的一个难得的机遇。三是在xx市委、市政府征集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中提出建议。在《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征人大三次、四次会议上提交《关于改造xx区(xx路、xx路、xx路、xx路)4条断头路的建议》、《关于加快 xx区xx中路、xx北路改造的建议》、《关于将xx区xx镇6条内河列入市内河管理范围,加快根除内涝隐患力度的建议》、《关于要将整治xx区磨洋河列入市政府20xx年计划中的建议》、《关于解决xx第一中心小学教育预留地死角问题的建议》、《关于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涉及xx区中小学搬迁(拆建)的几点建议》、《关于尽快解决xx东区磨洋河的内河污染,防止内涝发生的再建议》、《关于市政府尽快解决xx第七中学教学楼建设资金的建议》等21条建议。

我始终认为,在人代会上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为人民群众代言,是体现我人生价值的一个难得的机遇。三是在xx市委、市政府征集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中提出建议。在《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中,我提出要加宽、取直xx线xx至xx路段公路,发展xxx旅游业,促进xx山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四是在办理代表建议对接会上提出建议。在参加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接会上,提出要“恢复公交线路进xx同城同价,减轻群众生活负担”和“建立‘二水源’资源补偿基金,长期补偿xx区日溪乡群众因山仔水库建设造成损失和扶持经济发展”的两条建议。五是走访有关部门了解建议办理情况。

走访xx市旅游局,提出要对xx区xx文化投入资金给予政策倾斜;走访xx市教育局,提出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到xx区搬迁(拆建)学校的征地、审批等手续应列入重点项目建设统一办理范围,本着特事特办的精神,简化手续,并对xx区涉及重点项目学校建设资金给予专项补助,以及尽快解决xx第x中学教学楼建设资金等问题;走访

xx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要求在20xx年雨季来临之际,为xx区磨洋河排障,疏通河道,打通磨xx河出口,避免xx投资区一带发生内涝。六是参加代表视察活动。参加xx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xx小组市人大代表活动有:视察xx区物流企业;调研视察xx镇14个村通自来水问题;调研视察xx山区发展情况;视察xx东区xx镇xx河等内河情况。并就尽快解决xx镇14个村村民通自来水问题;取直、拓宽xx线xx至xx段公路,使之达到二级公路以上的标准;加快xx电视网络的建设维护工作;解决北峰村民看电视难;改造北峰村民饮用水设施;以及尽快解决xx东区磨洋河的内河污染,防止内涝发生等问题,与代表们共同出谋献策,解决群众困难,促进xx区经济的发展。七是交流履职经验。到原选举单位——xx区xx镇向该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交流“如何当好人大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的经验介绍。

对于列席人大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担负着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一府两院”和监察委工作的重任。根据权力监督的基本法则,监督者也要受到监督。各级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要更好地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必须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其依法有效履行职权。

近年来,区人大围绕加强代表依法有效履职进行了诸多积极探索和实践,总结并形成了不少管用的好措施、好经验,建立和完善了一套符合区情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机制,但对照宪法法律的要求、形势任务的变化、人民群众的期望等等,还存在不少问题、差距和不足。

(一)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造成当前有的代表履职不尽如意的原因有很多,但最关键的仍然在于制度机制的欠缺。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轻管理重惩处。平时疏于对代表依法履职的教育引导,对于履行代表职责消极应付、利用代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缺乏有效制约措施。虽然代表法规定了“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的内容,但适用这一法律规定的往往是非常严重的履职不当甚至违法行为,如犯罪、被罢免、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人代会等,以及辞职、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丧失中国国籍等一些特殊情况,是一项最终保障措施,对于绝大多数的代表来说并不具有实际意义。二是重程序轻监督。对于代表应当做而没有做,哪些不能做,法律和实践中相对有一些责任性规定,如代表法规定代表有两次未经批准不出席会议的要终止代表资格。而对于代表可以做、有权做,而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的,却缺乏监督约束规定,如代表法规定了代表有权提出议案和建议、有权询问和质询,以及可以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列席会议等一系列权利,但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以及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不参加等缺少规定。实践中各地陆续推行了代表履职登记、代表述职等做法,但大多制度不规范,只是在程序上较真,约束力较弱。三是重原则轻规范。相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而言,对代表的管理监督制度还远没有形成体系,还不具备很强的操作性。比如法律只规定选民可以监督和罢免代表,但是并没有明确落实监督的途径或者方式,更没有设置对人大代表进行履职监督考评的程序,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难以具体量化。对代表的履职监督,往往是由于代表违犯法律才启动罢免,对代表的监督管理比较被动,往往是只要代表不触及法律“红线”造成恶劣影响,不踩道德“黄线”引起公愤,一般都能任期届满。长此以往,便造成了人民的监督权利实际上被架空,法律对代表的管理监督规定形同“牛栏关猫”。

(二)制度执行还缺乏刚性。就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工作而言,现在各地出台的相关制度不少,但还是存在执行“宽、松、软”的现象。一是在落实上打折扣。一些日常制度落实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比如代表履职登记制度,除了代表联络机构对代表参加人代会和集中视察调研活动进行登记外,大多数代表不会主动对自己履职情况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二是在执行上搞变通。在实行处置性监督措施时,由于“老好人”思想或组织实施的难度等原因,往往出现从轻、从缓或搞变通的问题。三是在工作中走过场。比如代表进联络站联系群众制度,由于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各乡镇站点运行状态参差不齐,大多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再比如代表联系群众、信息公开和述职评议等制度,都一定程度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和问题,代表联系群众只到镇村干部,代表信息公开只有照片和姓名在联络站墙上,述职评议只述不评、随意简化等问题,亟待加强和改进。

(三)监督意识还有所偏差。加强代表的履职管理监督,客观地讲,在社会各界早已形成共识。但长期以来,对代表的履职管理监督大多停留在文件部署要求上,没有真正建立一套功能完善、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和局限:一是监督依据较含糊。尽管宪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等都对代表必须接受监督作了原则规定,但明确的监督主体只是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对于具体谁来负责实施规定得较为含糊,导致了部分人大代表成为无人可管、无人愿管的“自由人”。二是自身认知不到位。一些代表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认知不清,认为自己主要是代表选民行使各种法定职权,而对应接受监督的义务有所忽视。有的代表并未意识到自己也处于被监督地位,不会自觉、主动地接受管理和监督。三是主体意识须强化。有的选民不知道《代表法》中还有选民监督代表的条款,认为只要选出代表就尽了选举责任,至于代表是不是能为民办事,自己管不着。有的选民尽管想监督代表履职,但不知道如何监督,再加上监督本身需要一定的精力、时间,有的还会得罪人,所以主动监督代表履职的行为较为少见。即便有通过举报、信访等途径监督代表的情况,往往也是与代表有利益冲突或矛盾。

(一)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实施,并将从严治党要求从“关键少数”向全党拓展、向基层延伸,在全社会营造了讲法纪守规矩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政治生态。在这一背景形势下,各级人大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从严把关要求贯穿始终,选出的代表不仅有代表性、广泛性,还有很强的先进性。但从历史和现实经验与教训来看,公权的行使如缺少监督,就容易出现问题和产生腐败。因此,必须加强对代表选举后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和完善代表管理监督机制,确保代表职务的有效性和正当性。

(二)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现实需要。人大代表的权力来自人民,人大代表对人民负责。但有的代表当选后,只记得当代表的荣耀和权利,淡忘了对人民的承诺和义务,普遍存在“参会溜号”“会场睡觉”“坐后排”“不发言”的现象,履行职权时上不接政策天线,下不连民心地气,被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为走访选民握握手、听听报告拍拍手、选举表决举举手、会议闭幕挥挥手的“四手”代表。只有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履职监督,才能使代表自觉增强代表意识,不断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按照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来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最终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三)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定内涵,决定着选举权和监督权是不可分割的。人民依法选举代表,是把自己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委托给选出的代表,由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是对委托出去的权利具有控制运作的资格和能力,有权监督和促进代表依法有效履职。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政治参与途径的不断拓宽,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监督意识、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对代表其利益的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关注越来越多、期望越来越高,这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健全完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从整体提升代表工作角度考虑,抓住当前深化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及时建立监督保障代表履职管理的制度体系,规范履职行为,增强履职成效。

(一)夯实思想基础,引导代表履好职。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广大选民群众的期望,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代表接受履职监督的自觉意识。一要引导代表在政治上保持正确方向。必须把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切实加强代表政治素质培养,引导他们自觉增强制度自信,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思想信念,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真正从内心深处积极拥护,自觉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开展工作、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二要引导代表在思想上自觉接受监督。选举权和监督权不可分割,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深刻理解自己权利的来源,明白监督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是自己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树立起代表与选民是代表与被代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正确认识,增强代表的权力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三要引导代表在履职上始终依法依规。一个代表就是一面旗帜。要引导代表切实明白自己肩负人民重托,清楚自己履职倍受选民期待,一言一行倍受社会关注。要切实在思想上破除“特权”观念,带头守法用法,自觉依法行事,以法作则,切实做到做事不越界、履职不越规。

(二)优化服务保障,帮助代表履好职。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是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的重要前提。一要构建优质高效履职平台。巩固和深化“两站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代表履职信息化应用,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成效和水平。依托专门委员会探索设立代表专业小组,整合和发挥代表专业特长优势,提高代表履职的针对性、实效性。二要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措施。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在乡镇(街道)层面,着重推动人大工作和活动经费统一纳入年度预算,解决好“有钱用”的问题;在县一级层面,着重研究制定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使用和管理办法,解决好“怎么花”的问题。要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研究规范闭会期间代表受邀参加有关会议活动的内容范围、联系审批程序,以及向代表提供情况资料等,推动代表有效履职。三要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着眼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和解决率,探索建立代表建议与办理“双公开”制度,继续优化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探索重点难点建议办理综合评议审核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小组的专业特长,邀请社会业界专家参与,组成联合评审团,对重点督办建议和难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三堂会审”,力求方法更科学、评价更客观。

(三)加强日常管理,提醒代表履好职。要积极适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的发展形势,积极探索和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日常管理和群众选民监督制度。一要推动代表联系选民“亮身份”。积极探索代表信息公开办法和渠道,探索通过网站媒体、信息公开栏或便民服务电脑等平台公开代表身份信息的制度和实施办法,便于选民与代表联系。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走出代表联络站,主动深入选民群众,变“进站驻点坐班等”为“进村走巷主动联”。二要推进代表履职登记“全程纪实”。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建立代表履职纪实台账,详实记录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联系选民、接待选民等活动,督促提醒代表增强履行法定职务的主动性和务实性。要加大代表履职情况的宣传力度,对代表履职动态在当地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让更多选民了解代表及履职情况。三要推广代表述职“全覆盖”。探索制定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办法,不断规范选举代表的组织方式、述职程序、参加述职评议会议人员范围对象和评议办法等内容。

(四)强化制度约束,确保代表履好职。进一步完善代表约束制度,督促代表积极主动、依法有效履行法定职权,确保在任期内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一方面,要加大对代表履职考评监督力度。建立实施代表履职考评制度,对大会期间代表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以及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学习培训、中心组(小组)活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参与立法和监督、列席人大常委会议、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等情况综合评分,并结合代表述职进行评议,考评结果作为代表连任和评选优秀代表的重要依据,倒逼提醒代表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另一方面,要适时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建立代表评价的奖惩制度和不履职不称职代表的约束机制,加强代表履职登记、考核、评议等日常管理监督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履职不作为、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或违法乱纪的“问题代表”,坚持从法律规范和法理要求出发,针对不同情形细化明确处理处置的办法和措施,规范相关操作程序,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把对代表的监督从“虚无”走向实际、从法律文本走向具体实践。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