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系列心得体会和感想 《决定》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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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决定系列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厂务部一致决定如下:

1.对同事过激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了同事的人身安全,并影响了公司的运作及同事之间的团结,处以记大过处分(罚款100元)。

2.梁将电子板扔向同事,损坏公司财物,将以该板造价的三倍处罚。

3.俩人前一天的口角是此次事件的导火线,因此韦也有责任,予以记警告处理(罚款2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团结友爱,多点理解与包容,遇事冷静处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广州xx科技有限公司 厂务部

11.20

主题决定系列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刘x

同志,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

同志××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

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水同志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 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 每月降工资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主题决定系列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总校各年段、分校、三班中心小学、龙门滩中心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树立新时期瓷都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创先争优、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断优化少先队的工作环境,营造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推动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本学年度表现突出的班集体和师生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二、表彰项目和名额分配:

1. 优秀毕业生(名额依据条件审核而定)。

2.三好学生每班3名。

3.优秀学生干部每班3名

4.优秀少先队员每班5名。

5.优秀小交警10名。

6.优秀文明督导队员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六年来,年年皆被评为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的均可申报,经年段、学校层层审核,情况属实者给予表彰。

(二)三好生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

1.具有“五爱”的思想情感。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4.在《小学生综合质量评价》中,思想品德成绩为优。

5.在校内外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

学习好

1.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方法正确,珍惜时间。

2.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两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良)。

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体和科技活动。

2.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4.体育课成绩优良。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可酌情考虑。

(三)优秀少先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少先队工作,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勤奋好学,有创新精神。

2.善于团结队员,有民主作风,在队员中有一定威信。

3.遵守纪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能组织少先队员开展创造性活动。

(四)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小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技能,学习成绩良好。

3.能积极参加少先队的活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成绩突出,得到绝大多数队员的好评。

4.遵守班规校纪,成绩突出,为班级的良好发展做出了贡献。

5.能自觉维护少先队员荣誉,抵制不良现象。能关心帮助后进同学,在校内外主动做好事。

6.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7.担任仪仗队员、大队委的优先评选。

(五)优秀小交警、优秀文明督导队员条件:

1.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胜任大队部交给的执勤任务。

2.善于团结队员,有民主作风,在队员中有一定威信。

3.遵守纪律,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

四、评选流程及有关事项

1.5月20日前,由班级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民主推荐确定各项奖励人选,填写好《各年段受表彰学生名单汇总表》(校园网“学校通知”栏中下载),并将电子文稿发送到邮箱:。

2.5月22日前德育处根据各年段上报情况确定受表彰名单,并予以公示。

3. 奖品由总务处和德育处负责购买。奖状、奖品由德育处组织人员盖好章后分发到年段,各年段统一安排人员填写,填写好后以班级为单位将奖品与奖状用红色包装带捆在一起,六一表彰会前送到主席台。

4.“六一”节学校统一对所有受奖励学生颁发奖状奖品。优秀毕业生奖状及奖品在六一节表彰大会上颁发,其余奖状及奖品由各班派一名学生代表领取后,回班级举行班级表彰会进行分发。

分校、三班中心小学、中心小学视学校情况参照执行。

20xx年5月9日

主题决定系列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申请人:____省无线电技工学校

地址: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新校区),____路____号(老校区)

法定代表人:_____

被申请人:____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____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2日作出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不服,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缴费决定。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申请人称: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排放的是教职工、学生生活用水,并非严重污染单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且已按____市政府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及国家环保总局20xx年4月22日给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对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xx)108号)文件,不需再缴纳排污费,市环保局属重复收费、乱收费。

被申请人称:1.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该学校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未经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入赣江,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属于征收排污费的对象。2.学校虽然向南昌市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因其污水未排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而是直接向环境排放,不能适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关于“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的规定,应依法对其征收污水排污费。3.国家环保总局环(20xx)108号文件第一款对污水排人未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费问题,国家总局正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协调,未明确不再征收排污费,且该校的污水并未排入南昌市的任何污水处理厂(包括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该校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排污费不成立。

经审理查明:1.被申请人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于20xx年5月21日依据申请人填报的排污申报登记简表对申请人进行了排污量的核定(洪环监费核字(20xx)163号),申请人对核定结果提出异议,被申请人依法进行了复核。6月30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送达了《排污核定复核决定通知书》(洪环理复字(20xx)26号)和《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未提出异议。但申请人认为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排放的是教职工、学生生活用水,并非严重污染单位,污水排人城市污水管网,且已按南昌市政府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及国家环保总局20xx年4月22日给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对排污费有关间题的复函》(环函(20xx)108号)文件,不需再缴纳排污费,市环保局属重复收费、乱收费。7月5日,申请人向省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申请人在复议申请中未对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关于废气排污费的收费决定提出异议。2.申请人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未经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直接排人赣江,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3.申请人在缴纳自来水费的同时,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污水处理的服务义务。

本机关认为:1.申请人排放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人环境,对公共利益造成一定影响,对环境资源造成一定损害,应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承担缴纳排污费的责任。

2.缴纳污水处理费,仅仅是《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的两个必要条件中的一个,还有一个条件就是排污者应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本案申请人虽然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但其污水并未排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而是未经处理直接排人环境,所以不能适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免除其缴纳排污费的义务。

3.污水排污费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是排污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以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费是一项服务性收费,是以提供服务为前提的收费。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立法本意来看,凡污水未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污的,都应承担缴纳污水排污费的责任。

4.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xx)108号文件第一款对污水排入未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费问题,国家总局正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进行协调,未明确不再征收排污费,且该校的污水并未排人南昌市的任何污水处理厂(包括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该校以此为理由拒绝缴纳排污费不成立。

5.被申请人是征收排污费的法定主体,其收费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且申请人未对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关于废气排污费的收费决定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维持被申请人洪环理征字(20xx)174号《排污费缴纳通知单》的收费决定。

本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主题决定系列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养护公司、各道班、股室:

x年,公路分局在xx市公路管理局正确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及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迎国检、争先锋”、“三严三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等活动,积极开展迎国检等公路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管理任务,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分局干职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4个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会小组,34名先进(生产)工作者和19名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公路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分局干部职工向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大力弘扬“团结创新、务实精神”的江西公路精神,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工作,争取以更优异的成绩,为实现公路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x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会小组、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名单。

中共xx市公路管理局

分局支部委员会

x年3月21日

主题决定系列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教育中心,打造基础教育高地”的宏伟目标,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做出了突出成绩,涌现出了一批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和一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服务育人、师生满意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为全面实施“人才引领,科教兴韩”战略,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第3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经研究决定:

授予牛希亭等46名同志“韩城市先进教师”荣誉称号;

授予王景辉等29名同志“韩城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授予张欢等20名同志“韩城市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授予严芳芳等5名同志“韩城市先进支教交流教师”荣誉称号。

受表彰奖励的教师是我市教育系统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教师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勤奋工作,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教育局号召广大教职员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严谨笃学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甘为人梯、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严于律己、身正为范的优秀品质,进一步创新思路,奋发进取,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韩城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韩城市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交流轮岗先进个人名单

韩城市教育局

20xx年9月6日

主题决定系列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不 起 诉 决 定 书

×检刑不诉[]×号

被不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住址(被不起诉人住址写居住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暂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写明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涉嫌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次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的姓名)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人民检察院

(院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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