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优质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08:4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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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所汲取的经验和感悟的总结和概括。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精心挑选的描写细节,使文章更加生动有趣。探索优秀人士的心得体会,或许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和概括自己的经验和感悟。

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一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但依法行政本身却不等同于法治。由于对法治的理解不同,依法行政的表现形式往往多种多样。你知道学习行政处罚法。

近日,局机关组织了“三学.三防.三规范”的学习活动,我受益匪浅。下面我谈谈学习《行政许可法》后的一些体会。

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政府工作的全局。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1998年开始,顺应民意,适应时势,各地方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时限缩短了。一时间,各种便民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办证大厅、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新的许可方式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20xx年国务院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行政许可法这部中国特色的法律,历时7年起草、审议,蓄势而发,应运而生。它反映了我们对行政许可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行政许可法通过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明确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从制度上防止了作为公权力的行政许可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其会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改变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现状,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制度,有利于行政机关减少“暗箱操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证公众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知情、参与和监督。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府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

行政许可法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涉及政府管理理念的革新,它所确立的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变革与创新。长期以来,对行政许可的监督与管理脱钩,权力与责任脱钩,权力与利益挂钩;即将施行的行政许可法却对此提出了相反的要求。再如,批条子长期以来泛滥于我们的行政管理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批条子就是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就是要管住“条子工程”。因此,贯彻好行政许可法会“削弱权力,触动利益,加重责任”。面对这样一种革命性的巨变,政府法制机构首先要带头学习这部法律,准确理解、正确把握,要在政府工作领域内,帮助转变不适应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思想观念。这对政府法制机构来讲,的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关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都要进行清理。政府法制机构不仅要清理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内容,还要清理无法定授权的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许可实施权。但有些地方的法制工作机构在地方非常薄弱,上一次机构改革时,有些县市一级的政府法制机构基本被撤并掉了。行政许可法虽然赋予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相当繁重的职能,那么,没有政府法制机构的县、市又如何进行清理工作?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帮助当地政府搞好清理工作,行政许可法在当地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清理主体很难,因为编制这个领域政府法制机构很难进去,如果不确定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行政许可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等,都无从谈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就必须协助本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有关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这就要求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认识到行政许可法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过程中的重要性,支持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不可否认的是,行政许可法是一部控权或者减权的法律,没有几个领导愿意削弱行政审批权,如果政府领导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所拥有的法律意识不能达到一个高度,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再努力,也无法完成这一使命性的任务。因此,应该创新一种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机制,使政府的法制机构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权。让随意撤消、藐视政府法制机构的闹剧不再上演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坚信,只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把这部法律实施好,并通过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我国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中尚有未得以充分明晰之处,导致了行政管理实践中的一些混乱、相悖状态。

一、《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该由哪个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有的规章法规规定对某一违法行为,可以由几个机关去处理,与此同时,无论是出于现实还是法理都不允许相对人对处罚的主体进行选择。因此,由于部门利益、权责划分不清,机关间协调不尽充分等原因,在实践中产生了由不同行政机关分别进行一次行政处罚而在事实上产生“一事多次罚”的形式上合乎法律原则但却悖离原则的内在价值要求的合法、矛盾现象。被称为行政处罚主体的竞合。这无疑是不符合行政统一性、行政法治、行政管理价值的追求的。

二、《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适用法规时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随着行政法制的发展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对社会关系调整、保障的日益细化,一个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侵犯了不同社会利益客体的后果,这时就可能会出现保护不同利益客体的特别法都对该行为竞相适用,而同时产生几个不同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的现象。被称之为法律法规适用的竞合。而此时如果对相对人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做出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就明显违反“一个行为,不得两次以上处罚(此处亦可表现为几份处罚,但处罚之间肯定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客观上的表现也是次序不同)”的原则。而如果只做出一项处罚决定,往往会面临一般法与一般法之间、特别法与特别法之间互无优位难以决定选择适用的难为局面。这种情况给行政主体的处罚管理提出了行政执法实践上的难题。

三、《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都有处罚权、相同行政职能的不同行政主体由谁处罚、是否排斥相同的处罚无提供法定指引。我认为这是行政处罚主体竞合的另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由于市场经济的发达,物流、人流、资金流与智力成果大流通在全国范围内甚至世界范围内的出现,一个违法行为在一地已被一个行政主体处罚后,是否还应承担另一地另一相同职能但主体资格不同的行政主体以相同理由、依据而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呢?例如司机王某运送西瓜由a省到c省,途中被a省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车辆超载并处以罚金。后途经b省又被当地路政管理部门以超载为由处以罚金。最后进入c省境内再次受到c省路政管理部门的相同理由依据的第三次处罚。这确实,我国《宪法》与《行政组织法》都授权有关。

行政部门与行政主体资格与相应的处罚权限。他们均以行政主体身份进行行政规制、行政管理。其主体资格是法定的。以“一主体没有实施两次处罚,他主体并不代表本主体”的理由进行抗辩似乎有其逻辑、法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种现象在现实行政管理处罚中广泛的存在。“一事不再罚”原则对此似乎显得无能为力。

一、行政法治的内涵。

第一,法律至上原则。在依法行政中,法律至上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1.法律是依法行政的最高规范。2.依法行政规则。政府的依法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在法律没有规定时,行政机关无权像公民那样自由地活动。3.合法性规则。行政行为的范围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设定。4.保证实施原则,行政机关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保证法律的实施。行政机关的职责是执行和实施法律,对于行政机关来说,不仅有消极的义务遵守法律,而且有积极的义务采取行动,保证法律的实施。

第二,正当程序原则。程序是实体的保障。没有正当程序的规范,行政法治要求的法律至上就难以实现。因此,行政法治对法律至上的要求必然要通过正当程序来实现。

第三,公平救济原则。依法行政意味着行政相对人能够及时有效地通过法律渠道纠正行政侵权行为,也就是必须存在公平有效的行政救济。

二、行政控权依法治国。

我国依法行政的提法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如果说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体现依法治国实质要求的依法行政,必然以行政控权作为其本质内容,这是我国依法行政的本质特点。

三、走向行政法治的具体步骤。

1、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如果说,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前提的话,那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是行政执法的关键。xx大文件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和评议考核制。”从而把依法行政与保障人权紧密结合起来。行政执法在国家各种权力中是最活跃、最经常、最普遍、最直接运用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着最密切关系,因此最容易发生侵权问题。以前,行政机关责任意识淡薄。行政权力必须服从于法律的预设,法律的行政权力处地支配和控制地位,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发挥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并适当运用自由裁置权,树立行政机关的新形象至关重要。

2、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公务员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形象,执法的好坏将影响到整个西部开发的成功与否。守法、护法又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只有全民法律意识增加了,行政执法才有广泛的基础。

总而言之,行政机关应积极能动地发挥其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并适度运用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效率。必须坚持法治原则、法律至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公民救济原则。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为实现依法治国起引导、桥梁作用。

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二

学生时代,常常因为懈怠、玩乐等原因而惹出一些小错。这些小错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定程度地促进了我们的成长,但也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小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学习成绩和生活品质。而学习处罚作为一种常见的教育方法,被很多学校、家长所采用。这种方法能够使学生在某些方面得到有效的规劝和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产生积极的接受和改进的态度。通过自己的体会,我认为学习处罚在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下面就我的体会来谈谈学习处罚。

第一段:处罚教育明确了“界限”

处罚教育往往是建立在某些不当行为后,通过一定的制裁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错,从而能够避免重复。对于不懂规则的孩子,需要有一些“强制措施”加强孩子自律的行为。这些教育性的惩罚能够帮助学生学会尊重规则和法律,知道自己的行为对别人和自己都有什么影响。我曾有一位同学虽然学习成绩优异,但常常打闹嘻闹,搞破坏,使得班级的秩序很难维持。老师在班级会议上向他明确了“界限”,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对别人的影响,使得他逐渐改正了自己的不良行为。

第二段:处罚教育能够磨练毅力。

学习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对于每个学生都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和毅力。而学习处罚和学习任务相比,往往是更加繁重的“任务”,这需要学生不断地去克服和改进。例如教师布置作业时,如果学生不能如期交上作业,那么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虽然处罚在当时对学生来说是很痛苦的,但是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改进,学生不仅能够得到老师的表扬,而且在心理上也更加坚强和自信。同时也因为这种痛苦的经历,学生会更加珍视学习的机会和时间,并且对未来学习的路上也更加有信心。

第三段:处罚教育能够培养学生的担当精神。

担当是成长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学生在犯了错后,要能够勇敢地承认和面对,并主动想办法去弥补自己的错误。这时,老师的处罚可以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例如,我曾经在一次测试中卷子丢失了,处罚就是对没有保管好卷子的人进行各种惩罚,而且在惩罚后还需自己主动向老师道歉。通过自己的错误,我意识到自己在对待事情上需要更加严谨,从而也在后来的学习生活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第四段:处罚教育能够提高学习积极性。

在学习的过程中,对于一些学生来说,学习只是他们必须要做的事情,而不是他们热爱的事业。而处罚能够让这些学生主动地进入到学习中,确保他们在“专注”的状态下完成学习任务。这些整天玩乐的学生,施加处罚之后能够成为学习的积极拥护者,从而学习成绩也有了相应的提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他们对学习的态度变得更加认真。

第五段:处理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进步”

处罚并不是让学生受到惩罚而已,它的目的就是带有教育的成分,通过推动学生克服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让他们更好地进步和成长。从我的体会来看,处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可以磨炼学生的毅力、培养学生的担当精神,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认真对待学习和生活,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学生的成长和进步。希望我们都能通过更加深入的思考,真正理解和运用这种教育方法。

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三

治安处罚法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法规,其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打击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的日常生活中,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了解并遵守治安处罚法也是我的基本义务。本文将以我近期学习治安处罚法的体会和心得为主线,共分为五段式进行叙述,以期能更好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在开始学习之前,我先了解了治安处罚法的作用和意义。治安处罚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挥着对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了解治安处罚法,不仅能够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也能让我们知道什么是不可以做的,避免因自身不当行为而犯法成为治安管理部门重点保障的社会空间内,维护公共秩序及公共利益。

在学习治安处罚法的过程中,我更深入地了解到了其中的一些法律规定。例如,对于违法行为,处罚应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置,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规定。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处罚不同,在处理违法行为时应该分析东西回应,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此外,依照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一些严重违法的行为者,政府还可以采取一系列其他措施,比如刑事追究等。

第三段:学习治安处罚法的防范意识。

通过学习治安处罚法,我增强了自己的防范意识。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我们应该尽量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了解法律规定,自觉地遵守社会规范,不做违法的事情,以免对社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影响。此外,了解治安处罚法,还能够帮助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犯罪的受害者。因此,学习和了解治安处罚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治安处罚法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应用是非常广泛的。法律规定,对于一些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查处和处理,以便维护社会稳定。对于那些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应当及早查处,打击犯罪。通过治安处罚法的应用,不仅能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还能够让社会更加安定有序,为国家和人民的发展和繁荣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而维护这样的和谐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治安处罚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规,其意义深远。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它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提高治理能力和公权力合法性,为实现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从个人生活的角度来看,学习和遵守治安处罚法,不仅能够保障个人的权益和生命安全,还能够使自己更有诚信、更有责任感、更具法制意识,从而在社会中发挥更积极、更有效的作用。总之,学习和了解治安处罚法,在法律层面和个人层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四

学习,是我们走向成功的桥梁,也是通往智慧的门径。每一个学习过程都是一段宝贵的旅程,它让我们不断成长,不断进步。在我多年的学习经历中,我深刻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性,也汲取到了一些宝贵的教训和体会。

首先,学习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在学习中,我们需要定下明确的学习目标,明确自己要达到什么水平和成果。只有明确了目标,我们才能更好地规划学习路径和时间,避免学习的盲目性和无效性。例如,在学习英语时,我的目标是要能够自如地使用英语进行交流。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我制定了每天坚持背单词、阅读英文文章以及参加英语角等学习计划。通过明确目标,我不断进步,逐渐提高了我的英语水平。

其次,学习需要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学习方法对于学习的效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提高我们的学习效率,减少学习的时间浪费。当我刚开始学习的时候,我并没有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总是被一大堆的学科知识淹没,无从下手。后来,我不断摸索、学习,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发现,制定学习计划和进行时间分配是高效学习的关键。并且,边学边做笔记、做练习也能帮助我更好地记忆知识,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因此,在接下来的学习过程中,我会更加注重学习方法的培养和运用。

再次,学习需要有持之以恒的坚持。学习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困难和挫折,甚至会有想要放弃的念头。但是,只有坚持下去,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成果。回顾我的学习历程,我曾经在高中时遇到过很多困难,尤其是面对繁重的学业压力和复习内容。但是,我从未放弃,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积极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我通过努力,顺利通过了高考,并进入了理想的大学。正是因为坚持不懈,我才能跨过学习的鸿沟,收获成功。

最后,学习需要与他人的交流和合作。学习不只是个体的行为,它也需要与他人的交流和合作。与他人交流可以让我们开阔眼界,互相学习。与他人合作则可以锻炼我们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交流能力。通过与同学们一起学习,我明显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我们可以相互鼓励和帮助,一起解决问题和攻克难关。而且,通过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学习经验,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不同的观点和方法,拓宽自己的思维和学习途径。因此,我会在以后的学习中积极与他人交流和合作,成为一个更加全面和优秀的学习者。

综上所述,学习是一段有趣而又富有收获的旅程。它需要我们明确目标、掌握学习方法、坚持不懈、与他人交流和合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学习的道路上走得更远,取得更大的成就。让我们用学习的智慧和知识点亮人生的道路,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

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五

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我们都曾经历过一些惩罚。有时候是因为犯错,有时候是因为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而这些处罚不仅是为了让我们明白自己的错误,更是为我们的成长、发展和成为更好的人铺平了道路。在学习处罚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一些关键的要素,这也是我在经历惩罚后的思考和反省。以下是我对学习处罚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态度决定一切。

态度对于我们学习处罚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们看到处罚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教育,那么我们的态度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当我们开始接受处罚时,我们首先要意识到我们的错误。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们自己的认知和自我意识。我们应该看到处罚是一种机会,为了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过失和错误,并为自己接下来的行为提供指导。当我们拥抱一个积极的态度来接受处罚时,我们会发现我们的学习过程会更快地发展。

第二段:学会从中汲取教训。

当我们接受处罚时,不仅意味着我们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还意味着我们要从中学习教训。这是学习处罚的一个最重要的部分。我们应该深入思考自己的行为,弄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罚款,并尝试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大胆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改善措施。这些的思考和实践的过程可以使我们获得一个长期的受益。

第三段:认真对待责任。

学习处罚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承担自己的责任。我们必须承认自己失误而不是责怪他人。因此,我们必须采取行动来正确处理问题,以确保我们在不重复错误的情况下成长。我们应该学会独立思考,并意识到任何错误都是我们自己造成的。这反映出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承担责任的想法,并且在将来的时候,让我们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挑战。

第四段: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

学习处罚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利用这个机会反思我们自己的行为。我们应该认真思考自己的行为,并努力了解其根本原因。这样做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减少错误的发生,而且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我们的情况和行为。当我们知道这些信息时,我们可以更好地处理问题,并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并確定使自己进步的方向。

第五段:总结经验,展望未来。

以上,就是我在学习处罚的过程中得出的一些想法。学习处罚是一种历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提高自己的道德和认知水平。需要意识到,他不是一种惩罚,而是一种为未来提供帮助的机会。因此,我们应该以开放和积极的心态接受一切,认真对待自己的行为,持续接受培训。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提高我们自己的认知和能力发展,不断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六

错误并非出自我们的星球,而是出自于我们自身——莎士比亚。

健康,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语。在我没有学习学的时候,我一直对这个概念似懂非懂,自认为对他有不小的心得体会,但恐怕还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时至今日,在老师的讲座下,对其认识不知不觉中已是不同往日。对普通人而言,一件事物最值得关心的莫过于其价值。同样,我们最关心的就是在大学里开展卫生工作的意义了。

总体而言,健康教育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需要,是促进意志、个性、气质等非智能结构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需要,是适应未来社会竞争的`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探究一个人的活动与行为纪律的科学。学习学,对于维护自身的健康和身体健康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对于关注他人,帮助他人也有重要意义。一个人的内心情感——喜怒哀乐忧伤悲会直接表现为外在行为上,一种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会使外在的生活充满愉悦之感。学习学之后,会逐步了解自己的性格特点和健康状态,同时也会更加关注周围的人。以前会厌烦电话里父亲母亲隔山隔水的唠叨,会因为同学之间处事不快而大动干戈,会觉得似乎受委屈的总是自己却很少从对方立场去考虑问题。而在学习护理学之后,才学着多多关注他人。也许那些是我们的至亲至爱,是我们的同学朋友,又或者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当我们用公正、公平的心态去考虑问题后,才能让自己的生活过的和谐,与环境相和谐,与社会相和谐。

其次,进入大学后,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较多,因而需要有较强的自控能力,学习自觉自己主性,否则要么因方法不当,不得要领而事半功倍,要么自控力不好,浪费时光。

克服自卑我们周围有不少人有自卑,也就是不愿意接受自我。对青年来说,正确评价自我、接受自我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建立正确的自我观念,适应环境,促使性格健康发展。接受自我,去除自卑感,是精神健康的重要保证。怎样才能增进自我接受感呢?只要我们做到真正了解自我、树立符合自身情况的奋斗目标、不断扩大自我的生活经验、诚实坦率、平心静气地分析自我,找出问题之所在,就能及时予以补救,化失败的打击为增进自我接受感的动力,由主观因素造成的动机的种种冲突都可能让大学生产生挫折感,如学生所学专业与本人不相符合,班集体中人际关系不协调,生活上不适应以及个人的外貌,身高,经济状况,家庭状况不佳等等。

正确走好感情之路,学习学让我们的气质类型粗略地归纳为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和抑郁质四种。同学们在恋爱过程中,不同气质类型的人常有不同的表现。但由于气质本身并无优劣之分,故其表现也都有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各种气质类型的人都可能尝到爱情之果的酸甜苦辣。恋爱的不顺利,原因很复杂,但气质方面的消极因素无疑也起了作用。有的固然失之于古板迟滞,而有的却恰恰受害于过分的灵活通便。但拥有健康方面的知识的同学,每个人都能走好自己的感情之路:拥有胆汁质的人,在恋爱过程中尽可能发挥自己胸怀坦荡之长,不犹豫地向你真正所爱者吐露衷情,但切忌急躁,且应注意方式。另外,对性知识,性行为的不适当的认识和理解,也会形成压力,从而进一步发展问题......

虽然这个学期学的课程已经结束了,它能带给我们的也很有限,但是更多的东西得靠我们自己去悟,去体会。做人,不但需要被爱,还要去爱人,更要爱自己,懂得爱自己的人才能真正领悟到世间的有情。多一些信心,多一些爱,才会找到一条比旁人更美丽,更宽广,离成功更近的路!有人说,快乐,对大多数人来说,已成为遥不可及的梦,其实不然,一个人要快乐是谁也阻止不了的,快乐的因子是每一个人都有的,关键在于你自己想不想快乐,当遇到心烦的事时候,乐观一点,勇敢一点,博学一点,那快乐就在你身边。学的价值就是让世界充满快乐!

对这次的学习,我受益匪浅。如果非要要问我学习这门课程有什么收获的话,那就是:“改变”。

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七

责任是指个人对自己和他人、对家庭和集体、对国家和社会所负责任的认识、情感和信念,以及与之相应的遵守规范、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具有责任的干部,会认识到自己的工作在组组织中的重要性,把实现组织的目标当成是自己的目标。

责任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一言一行,一岗一位,都能见责任、见担当。是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多做建树性工作,还是畏惧风险,墨守成规,只做门市性工作?是创先争优、争创一流,还是甘于平庸、甘居中游?是打基础、谋长远,久久为功,还是搭“花架子”、搞“政绩秀”,一时风光?是直面矛盾、正视困难,积极解决问题,还是绕道走、躲风头,消极掩饰问题?是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敢于上阵,靠前指挥,还是推脱躲闪,打退堂鼓?是极端认真、严细深实,一抓到底,还是漫不经心、粗枝大叶,抓抓停停?是敷衍塞责、一味迁就,扬汤止沸一时应付,还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釜底抽薪完善机制?是严格要求,加强管理,还是放任放松,捂着哄着?责任和担当,就体现在对这些“选择题”的解答中。

礼物已不知不觉地卸落在他的背上。它是一个你时时不得不付出一切去呵护的孩子,而它给予你的,往往只是灵魂与肉体上感到的痛苦,这样的一个十字架,我们为什么要背负呢?因为它最终带给你的是人类的珍宝――人格的伟大。

责任的存在,是上天留给世人的一种考验,许多人通不过这场考验,逃匿了。许多人承受了,自己戴上了荆冠。逃匿的人随着时间消逝了,没有在世界上留下一点痕迹。承受的人也会消逝,但他们仍然活着,死了也仍然活着,精神使他们不朽。

公平做事,公正做人,每个人都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一个人只有心中有责任,才会懂得去回报社会,回报人民,才能在自己的职位上,一步一个脚印,蹈蹈实实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在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贡献出自己的一切力量.一个人如果心中没有责任,他会懂得去回报社会呢,一个随波逐流的人怎么会建立起属于自己的人生信念和生活的目标了,也不会有什么好的发展。愿我们所有的人都把责任之心携带在人生的道路上,让人生散发出淡淡的,金子般的光辉。

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八

学习是人类不断进步的源泉,也是开拓智慧的重要途径。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可以获取知识,还可以拓宽眼界、增强自信。近期,我经历了一次非常有意义的学习过程,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它对我的成长与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以下是我对这次学习的感想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让我感受到了知识的无限魅力。在这次学习中,我选择了一门关于艺术史的课程。起初,我对艺术并没有太多的了解,甚至对它不以为意。然而,在学习的过程中,我逐渐发现了艺术的深度和广度,它远不止是一种表达方式,更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学习,我掌握了艺术史的基本知识,从古代文明到现代艺术流派,无论是艺术的理论还是实践,我都有了较为全面的认知。这种知识不仅让我对艺术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还让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敏锐地感受到艺术的存在和影响。

其次,学习让我体验到了自我超越的喜悦。在学习的过程中,我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挑战。有时候,我会因为资料不足或者理解有误而感到迷茫和挫败。然而,我并没有放弃,而是坚持不懈地研究和学习。通过不断地调整学习方法和思路,我慢慢地克服了这些困难,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每一次的进步和突破都让我感到非常自豪和满足。这种成就感和喜悦激励着我不断前行,不断超越自我,取得更好的成绩。

此外,学习还让我学会了如何合理安排时间。大学生活充满了各种课程、社团和社交活动,使我往往感觉时间不够用。然而,通过这次学习,我发现只要合理规划,时间是可以充分利用的。我学会了将大量的阅读和笔记整合成有效的小批次,灵活调整学习的进度,以达到高效的学习效果。同时,我也尝试利用碎片时间进行复习和总结,比如在公交车上、等待时间或者夜深人静的时候,这样不仅增加了学习时间,也充实了我自己。

最后,学习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努力的重要性。在学习的过程中,我逐渐发现,只有付出真正的努力,才能够取得真正的成果。学习需要耐心和毅力,它不是一蹴而就的,更需要日积月累的积累。通过这次学习,我意识到,只有当我真正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学习时,才能够获得更好的成绩和更深的收获。同时,努力也让我更加珍惜学习的机会和过程,坚守初心,不忘学习的初衷。

总而言之,学习是一件非常重要且有意义的事情。它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知识,更是为了培养我们的思维能力、拓展我们的视野和丰富我们的人生。这次学习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知识的无限魅力,体验到了自我超越的喜悦,学会了如何合理安排时间,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努力的重要性。我相信,只要我们持续地学习和努力,我们的世界将会越来越丰富多彩。

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九

在学习中,处罚是一个经常会发生的事情。因为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中,都需要一定的规则来引导我们健康成长。而对于处罚,我们不应该抱怨或者否定,而应该学会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在我自己的学习历程中,我也经历了一些处罚。这篇文章将会分享我对于学习中处罚的自我体会和思考。

第一段:不要抱怨和否定。

当受到处罚的时候,我们的内心可能会抱怨、反感、不屑或者干脆否定。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谁也不会喜欢被处罚。但是,这种态度并不利于我们的成长。因为在抱怨和否定中,我们很难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从中吸取教训。所以,当受到处罚的时候,我们应该冷静地接受,并在内心平静下来后寻找问题所在。

第二段:寻找问题所在。

寻找问题所在是一个需要耐心和思考的过程。但是,只有找到了问题所在,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收获和成长。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问题所在:

1.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找到自己做错的地方。

2.向他人请教,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查看相应的规章制度,弄清楚自己哪里做错了。

当我们找到问题所在的时候,就可以进入下一步的思考和行动了。

第三段:思考如何避免再犯相同的错误。

找到问题所在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思考如何避免再犯相同的错误。这需要我们对自己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总结。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和行动:

1.制定计划。通过制定计划和设定目标,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完成学习任务。

2.增强自律。有时候,我们做不好事情,是因为自制力不够。因此,我们需要增强自律,加强对自己的监督和管理。

3.向身边榜样学习。身边总会有那么一些优秀的人,他们能够做到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能呢?我们可以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让自己不断地变得更好。

第四段:认识到学习处罚的价值。

学习处罚的价值不止是惩罚,更在于教育。从处罚中,我们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规章制度的必要性。例如,在学习除数时,我们常常会忘记除数不能为零。如果此时老师只是简单地告诉我们这个规定,我们容易忘记。但是,如果我们因此而受到处罚,就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这个规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五段:重视学习处罚的教育意义。

作为学生,我们应该重视学习处罚的教育意义。我们应该理解学校和家庭对我们进行处罚的心情和用意,不要视为泼冷水或者是针对。学习并不只是为了拿高分和通过考试,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和成为有用之人。因此,当我们受到处罚的时候,我们应该把它当做一次学习和成长的机会,而不是将它当做一种惩罚和打击。

结语。

总之,在学习过程中,处罚是不可避免的。而对于处罚,我们不应该抱怨和否定,而应该学会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在遇到处罚的时候,我们需要冷静地分析问题,认真思考如何避免再犯相同的错误,并从中认识到学习处罚的价值和教育意义。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学习中不断成长,变得更加优秀。

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我国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中尚有未得以充分明晰之处,导致了行政管理实践中的一些混乱、相悖状态。

一、《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该由哪个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有的规章法规规定对某一违法行为,可以由几个机关去处理,与此同时,无论是出于现实还是法理都不允许相对人对处罚的主体进行选择。因此,由于部门利益、权责划分不清,机关间协调不尽充分等原因,在实践中产生了由不同行政机关分别进行一次行政处罚而在事实上产生“一事多次罚”的形式上合乎法律原则但却悖离原则的内在价值要求的合法、矛盾现象。被称为行政处罚主体的竞合。这无疑是不符合行政统一性、行政法治、行政管理价值的追求的。

二、《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适用法规时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随着行政法制的发展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对社会关系调整、保障的日益细化,一个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侵犯了不同社会利益客体的后果,这时就可能会出现保护不同利益客体的特别法都对该行为竞相适用,而同时产生几个不同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的现象。被称之为法律法规适用的竞合。而此时如果对相对人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做出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就明显违反“一个行为,不得两次以上处罚(此处亦可表现为几份处罚,但处罚之间肯定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客观上的表现也是次序不同)”的原则。而如果只做出一项处罚决定,往往会面临一般法与一般法之间、特别法与特别法之间互无优位难以决定选择适用的难为局面。这种情况给行政主体的处罚管理提出了行政执法实践上的难题。

三、《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都有处罚权、相同行政职能的不同行政主体由谁处罚、是否排斥相同的处罚无提供法定指引。我认为这是行政处罚主体竞合的另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由于市场经济的发达,物流、人流、资金流与智力成果大流通在全国范围内甚至世界范围内的出现,一个违法行为在一地已被一个行政主体处罚后,是否还应承担另一地另一相同职能但主体资格不同的行政主体以相同理由、依据而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呢?例如司机王某运送西瓜由a省到c省,途中被a省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车辆超载并处以罚金。后途经b省又被当地路政管理部门以超载为由处以罚金。最后进入c省境内再次受到c省路政管理部门的相同理由依据的第三次处罚。这确实,我国《宪法》与《行政组织法》都授权有关。

行政部门与行政主体资格与相应的处罚权限。他们均以行政主体身份进行行政规制、行政管理。其主体资格是法定的。以“一主体没有实施两次处罚,他主体并不代表本主体”的理由进行抗辩似乎有其逻辑、法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种现象在现实行政管理处罚中广泛的存在。“一事不再罚”原则对此似乎显得无能为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一节简易程序。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节一般程序。

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三节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第六章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七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九条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法第四十六条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四条本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法公布前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与本法不符合的,应当自本法公布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修订,在1997年12月31日前修订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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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一

山东港口青岛港自动化码头的对面,有一座海拔115米的山。码头建设期间,为了整体规划,“连钢创新团队”不知道多少次站在山顶,俯瞰海岸。张连钢曾在这里畅想:“三期工程都建成,自动化码头有2088米长。”

如今,“连钢创新团队”经过几年发展,已从最初的8人发展到百余人。奔跑着的agv、运行着的轨道吊、高高矗立的桥吊……码头上,镌刻着“连钢创新团队”践行新时代“振超精神”的每一个脚印。

“现场是最好的老师”

码头导引车该跑什么路线、什么时候转弯?轨道吊该把集装箱放在堆场哪个位置?抓取集装箱怎样准确辨明方位?……这些问题,过去都要靠人来规划,而在山东港口青岛港自动化码头,这些全交给了自动化码头流程管控系统。

码头装卸曾是一项集脏、苦、累、险于一身的特殊工种。从“汗水经济”迈向“智慧高地”,背后是一代代港口人“不甘心、不服输、不畏艰、不怕难、不满足”的坚守。

“连钢创新团队”成员李永翠,清楚地记得2018年初,她发现桥吊双小车的平台访问逻辑出现问题,作业效率大受影响。大家分析生产数据,怎么也找不到症结所在。

到现场去看看。李永翠克服“恐高”的心理障碍,爬上56米高的桥吊大梁,和团队成员连续观察了两个小时,完整看到设备配合的全过程后,解决方案浮出水面。

“现场是最好的老师,要多往现场跑,善于在现场发现问题。这也是张连钢组长常对我们说的话。”李永翠说。

扎根生产一线,“连钢创新团队”不断优化码头流程管控系统,让这个“大脑”越来越“聪明”。从开港作业至今,几个主要系统累计升级173次,优化功能2000多项,自动化码头也成为世界各大集装箱船公司争相靠泊的港口。

“大国工匠”家国情。

全自动化码头是集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控制等技术和业务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工程,被誉为“大国重器”。它的缔造者,是“连钢创新团队”。

作为团队带头人,张连钢将“不能熬夜、不能劳累”的医嘱统统抛在脑后。党员干部就是要冲锋在前,他带领整个团队如同火焰一样燃烧自我,拼搏向前。

在全自动化码头,团队的通力协作尤为重要,每个人都不敢懈怠。

8月26日一大早,记者见到了山东港口青岛港自动化码头操作部闸口冷箱经理管廷敬。2017年3月15日,全自动化码头一期工程首船测试成功。就在首船测试前,管廷敬的母亲突然去世,他没能见上最后一面。提及往事,管廷敬红了眼眶。

徐永宁担负着自动化码头数据中心的建设、调试工作。攻关时期,妻子确诊癌症。妻子去世后,不擅表达的徐永宁寄情工作,和同事一起建成了国内首个基于云技术的自动化码头双活数据中心和神经网络系统。项目成功的那一刻,徐永宁一个人遥望大海,任泪水流淌。

对码头的付出有多少,家人的支持就有多少。山东港口青岛港自动化码头党委书记、总经理殷健说,“我知道大家心里苦。工作要顾,家庭也要顾。但团队里没有一个人因为个人的原因,造成整个项目的拖延。每个人都咬着牙挺过去,最终实现整个港口的梦想。”

变“不可能”为“可能”

以许振超为榜样,“连钢创新团队”仿佛生来就带有创新的基因:“创新让我快乐”“纪录是用来打破的”“干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采访时,团队成员的话里流淌着胆气和干劲儿。

他们向难题叫板。660米×430米的堆场内,高低差控制在正负2.5毫米之内,解决了“码头堆场不均匀沉降和平面度”这一世界难题。

他们与时间赛跑。16002米的轨道梁工程提前30天完工,1440段箱角梁工程20天竣工,15762米的钢体轨道15天铺设完成。

他们跟困难抗争。高4米、宽2米的氢燃料电池模块要与轨道吊合体,350个接口要在72个小时内完成,团队成员三天三夜没回家。

就这样,“连钢创新团队”将一个个“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连钢创新团队’有不少我熟悉的面孔,他们几乎是‘白手起家’,在没有样本可供学习、复制的情况下,用精神催化生产力,最终让山东港口青岛港有了颠覆性变革。”“改革先锋”、金牌工人许振超说。

如今的山东港口青岛港,是工业互联网时代国际一流海洋港口的模样。自动化桥吊在港口上空划过,优美的弧线穿越海雾,一个个集装箱精准高效,箱起箱落。这座新兴的自动化码头,逐渐舒展身姿,探向深海。

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二

自高效课堂教学达标活动开始以后,我认真聆听了与数学课堂有关的课,深深体会到:

1、快乐是前提: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兴趣是高效课堂的前提,学生有兴趣学习,才可能提高学习效率。

2、人文是内涵:数学课和其他学科有着不同的特点,不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还具备“对全体人民的科学思维与文化素质的哺育” ,应该通过数学课堂让学生学习数学时不仅仅是为了获取数学知识,更要通过数学的学习来接受数学精神,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的熏陶,提高思维能力、锻炼意志品质。

3、高效是方法:只有高效、实效、有效的课堂教学,才能让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感,学有所悟。

脱离“高效”,一切教学都是徒劳的,一切口号都是苍白的。

所以,打造高效的语文课堂应该是语文教师永远放在首位的指导方针,永远坚定不移的教学宗旨。

反思自己过去的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学生预习流于形式目标不明确。

学生“课上”除了听讲还是听讲,“课下”除了做作业还是做作业。

上周六在听完课堂教学标兵的引路课后,李志民老师在点评课中说的一个观点,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学会”与“会学”,“学会”与“会学”是数学课的基本要求。

所以我觉得处理好“学会”与“会学”的关系,是数学课堂教学的灵魂.。

课堂教学的每个行为都应以学生学会什么为目标,按照学生的认知规律,感知、理解、运用、深化,指导学生围绕学习重点,展开积极的思维活动,相互交换信息,让学生在活动中自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教学策略的指导下,教师安排一系列教学事项,提供学习目标,引起注意和兴趣,呈现各种刺激、各种音频、视频,激励回忆,讨论总结、练习作业、反馈信息、迁移应用、实验操作等,学生应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协调,在长期的自我实践和锻炼中,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应用,如此长期的培养。

学生的自学能力会逐步提高,会逐步掌握独立获取知识的方法,最终由“学会”变成“会学”。

并且我还觉得在数学课堂上要处理好以学生活动为主,教师要做到适时调控,师生共同研究、共同发展的新型师生关系。

学生的能力是在自我活动和实践中得到锻炼和发展的,课堂上学生是学习的主人,任何高明的教师也无法代替。

为此,教师应充分掌握学生的学情,精心设计学生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启迪学生智慧,启发学生思维,给以足够的时间,引导学生阅读、查资料、动脑思考、动手操作、集体讨论、自我展示、及时反馈信息、及时调控,使师生、生生合作和谐、默契,以实现课堂教学的优化。

其次,给学生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环境,是数学课堂高效的切入点。

人才的教育不是知识的灌输,把学生当作知识的仓库,不如给他们几把钥匙,让他们自动地去开发知识的宝库,自我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改造社会的能力。

为此,在教学设计中我深入钻研教材,从教材、教学条件和学生实际出发,精心设计过程,构建一个优良的、有利于激发学生积极情感的教学环境,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动”起来,创造一个愉快的、欢悦的气氛,提供一切可能诱发兴趣的条件,使学生提高兴奋度,增强求知欲,让学生积极思考,主动探索,实验研究、竞赛、提问、讨论、交流谈话、音乐动画、网上查寻、问题答辩等,学生在学习中得到审美的快感,从而兴趣盎然的学,汲取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提高素质。

其次,要不时地创造条件,让学生获得成功的喜悦,尝到学习“甜头”,从内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从而逐步养成自觉主动学习的习惯,发展学生的创造力。

一节课的成功之处在于,设置一个个问题情境,引导学生自我实验探讨,生生相互讨论交流,分析形成结论,学生学习兴趣浓,自主空间大,不受条条框框的限制,广开思路,大胆创新,把学习的压力变为动力,整个学习过程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使学生的学习完全成了自我锻炼,互助研究的过程。

学习处罚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三

第一段:引言和学习的重要性(约200字)。

学习是一生之中持续不断的过程,它是得以探索、获得新知识和提高自身技能的一种方式。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学习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学习并不仅仅是通过教室里的知识传授,更包括我们从生活中的各种经验中所学到的东西。近年来,我对学习产生了深深的思考,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感想和体会。

第二段: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约300字)。

首先,我意识到学习的过程不仅仅是被动地吸收知识,而是需要通过积极主动的参与来达到更好的效果。传统的教学方法往往会把学生框在一个固定的教学模式中,学生只需要记住老师传授的知识并按时完成作业。然而,近年来,教育改革致力于激发学生的主动学习和探索精神,鼓励学生通过问题解决、合作学习和自主思考来学习。在我个人的学习中,我尽量保持积极主动的态度,并主动寻找其他学习资源和机会。我发现只有在自己主动追求和探索知识的过程中,才能真正理解并掌握它们。

第三段:灵活运用学习方法(约300字)。

其次,我认识到学习并不是一种固定的方法或策略,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人需求来灵活运用。每个人的学习方式和喜好都有所不同,所以只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才能更有效地学习和掌握知识。我经常尝试不同的学习方法,从课堂笔记到关注学习资源网站,从参加辅导班到与同学互相讨论,我愿意接受新的挑战和学习方式,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效果。灵活运用学习方法不仅能提高学习成绩,更能帮助培养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持续学习的习惯。

第四段:学习的目标与动力(约300字)。

同时,我也意识到学习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动力来推动。没有目标和动力,学习就变得没有动力和方向,会变得迷茫和困惑。通过设定个人学习目标,并与之相匹配的奖励制度,我能更充分地发挥我的潜力和动力。此外,我也认识到积极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伙伴的重要性。和积极的学习伙伴一起学习和竞争可以激发学习动力,帮助我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学习能力。

第五段:结论和展望(约200字)。

总之,学习感想和心得体会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它们帮助我在学习中不断成长和进步。通过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灵活运用学习方法,设立明确的目标和动力,我相信我能在学习中取得更好的成果。未来,我将继续努力,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技能,为实现个人目标和成就做出努力。与此同时,我也希望能通过分享我自己的学习经验和体会,帮助他人更好地理解学习的意义和重要性,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为自己和社会带来更多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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