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镇心得体会 枫桥经验心得(八篇)
- 上传日期:2023-01-08 21:2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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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枫桥镇心得体会一
二是从强化治安防控入手,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是由警务工作向社会治理转变,实现警力下层,全面掌握基础信息,加强治安要素管控;
四是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立足本职,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为群众服务,真心实意的为群众排忧解难。五是从狠抓群防群治建设着手,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造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精细化的防控体系。
二是按照派出所实际情况,将民警、辅警按照一区一警一辅的模式分片分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每日除值班和开展必要工作的人员外,其余警力全部到各村社区开展社区治理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纠纷的整套机制,学习采用枫桥经验典型“四前”工作法,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四是以一标三实工作为依托,结合平安村社攻坚行动、扫h除e专项行动、“一标三实”工作等认真扎实的开展走访调查,给每一位民警制定每周走访的任务、要求,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得住,控得牢。
二是辖区平安建设效果好。由于地处农村,监控设施极不健全,防护措施欠缺,为此,加快各村户长治安队伍的建设,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特殊位置加装防护装置。通过定期宣讲和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制教育片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提高辖区老百姓的法制意识。
三是基础阵地防控提升。派出所辖区有x个村和x社,法制宣传进村、社、企业、学校覆盖率达到x%。今年以来,每月开展重点部位、突出问题清查整治,破获辖区“盗抢骗”等案件共计x件,多发性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截止x月初,辖区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x%,安全隐患排查达到x%,重点人员稳控率x%;
对辖区涉黑涉恶团伙线索和重点高危人员全面排查,提升防范和遏制同类案件能力。
四是坚持服务为先,实现服务不缺位。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近距离服务群众,对群众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窗口民警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工作日受理的各项业务,当日内全部办结,为群众提供交警自助办理服务,到各村社区为老弱病残等特殊村民提供代办、约办、上门办等服务,切实落实了“就近办”等服务。
对于枫桥镇心得体会二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通过前期观摩、学习,查阅有关资料以及我县创建“枫桥式派出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与大家探讨,请大家批评指正。
近年来,浙江省诸暨市枫桥派出所秉持"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工作理念,着力打造一个网上警务服务平台、织就一张警务工作站服务网、建设一支"忠诚、专注、贴心"的民警队伍,构建全日制勤务机制、全方位服务机制、警民沟通互动机制、治安防控机制、警民协作机制、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科学考核机制等"七大机制",实现了警务理念新转变、警务手段新突破、警务方式新拓展、警务能力新提升,做到了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对枫桥派出所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要在全国基层公安机关认真总结推广,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此,2019年3月20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
此次公安部印发的《意见》,针对公安机关如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了若干措施。一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命力所在,要把加强新时代群众工作作为各警种、各部门的重要任务,与民警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接待每一次来访、调解每一起纠纷、侦办每一起案件等结合起来,不断创新警务实践,着力打造警民良性互动的平安共同体。二是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组织社区网格员、治安志愿者、楼栋长等人员开展警治联勤、联户联防、联村联防、邻里守望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守护”行动,构筑全覆盖、无缝隙巡逻防控网络。三是要坚持源头治理,常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四是要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系列平安活动。五是要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做到“服务不缺位”,真正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让基层多减负。六是要大力加强以派出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科学优化勤务运行,夯实社区警务,创新服务群众机制,夯实警务保障,以满足服务群众和实战需要。
目前,我县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在矛盾纠纷化解、便民服务、治安防控、社区警务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其它省市、县区先进派出所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个别派出所基础设施不达标。**派出所是租赁用房、**派出所是平板房,其它派出所办公用房四大功能区划分不明确。我们的派出所办案、办事、办公和民警生活的区域是没有严格的区分的,更别说有硬的物理隔离。老百姓要找某一个民警,如果这个民警在办案,老百姓门都不敲就进来了,审讯工作就会受到干扰,影响办案民警的情绪,这时候就可能会因为接待服务不到位,引起老百姓的不满。
二是没有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期间仍有群众赴省市越级上访,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做法还没有做到位,其它地市派出所的先进做法还没有学到位,创新矛盾调处工作的手段方式方法不突出。像利用建立“党员群”“村两委群”“村民群”“村民代表群”“护村队群”以及“志愿者调解群”等微信群,贴近群众,快速了解群众需要;等等。
三是“创建”与“党建”没有有机融合起来。个别派出所各种党建活动没有长期坚持下来,“枫桥式”特色亮点派出所打造还存在差距,“党建激励、人文育警、暖心服务”文化墙等党建专栏没有建成,“枫桥经验”没有落地生根。
四是社区民警还没有实现专职化。我局各派出所社区民警没有将精力投入社区警务上来,社区民警不能坚持每日到社区开展工作常驻警务室的勤务机制,个别社区民警不了解基层情况,不掌握辖区重点人情况,被省、市督察部门通报,为民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五是群防群治工作还有待完善。乡镇联防治保力量、社区网格员、治安志愿者、村联防队员等人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联户联防、联村联防、邻里守望等形式的治安防控模式没有有效利用起来,巡逻防控网络没有实现全覆盖、无缝隙。
一要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把党建引领贯穿到创建活动中,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向先进学习,向标杆看齐,在发展枫桥经验上做实功,全力打造**样板。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作为,把观摩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创建“枫桥式派出所”的强大动力,上下同频共振,夯实基础,深入宣传,化解矛盾,精准服务,使枫桥经验在**落地生根。
三要创新警务模式,落实工作机制,联系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多方协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不断提升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结合辖区实际,努力在创建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品牌,切实把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这篇文章做深做透,真正实现量质并举。
对于枫桥镇心得体会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三零”社区(村)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打造“枫桥经验”高新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平安园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长沙市有关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机制、保障建设,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区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实现矛盾不上交,为平安高新、法治高新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道,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园区,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社会满意度双提升。
成立打造“枫桥经验”高新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综治局局长阳光辉任组长,区综治局副局长米红茜任副组长,各街道分管领导、综治局司法矛调处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治局司法矛调处(联系人:陈小飞联系电话:89755281 13548639079),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调度。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巩固和规范区、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城市网格或村民小组设立调解小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向网格延伸,网格根据需要建立调解小组,在规模小区建立调解小组或调解工作室,构建“区一街道一社区一组(片区)”的四级调解网络。积极发展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逐步在建筑工程、物业、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安置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根据需要在交警队、派出所、信访窗口、警务室等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打造调解工作品牌和专业团队,尤其鼓励和支持“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特约调解员”、“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等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2019年区级以胡正科调解室为样本,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1个;到2020年中旬,每个街道至少培育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全面规范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八有”、“六统一”和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大力加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街道人民调解组织2019年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2020年规范化率达到100%;三年后行业性、专业性和派驻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率分别达到60%、75%、90%以上;社区(村)和企事业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率分别达到60%、70%、80%以上。
(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政府购买等途径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以上、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有条件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三年内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年均递增20%以上,2021年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达到调解员总数的30%以上。优化人民调解员专业结构,积极吸纳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干警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培育和发展人民调解社会志愿者队伍,积极吸纳乡贤调解矛盾纠纷。探索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开展“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个人”“金牌人民调解员”等评选活动,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强化人民调解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案例评析、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并注重发挥人民调解案例库的指导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与信访、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打破部门工作壁垒,及时沟通矛盾纠纷相关信息和重要敏感信息,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同做、结果同悉,形成矛盾纠纷的发现、流转、调处、解决的闭环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分级排查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农村以村为单位,在城市以小区或网格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分类梳理,登记建档,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注重发挥律师和社区法律顾问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整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促进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积极探索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高新区政法机关设立律师值班窗口和律师值班室,组织律师参与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咨询、受理、分流、指导和调解等工作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规范运行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化,健全岗位责任、纠纷登记、纠纷排查、学习例会、信息反馈、回访督促、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工作规范化,做到名称、印章、标牌、标识、程序、文书“六统一”。建立群众说事平台机制。以打造群众说事渠道,方便群众正当诉求,为群众反映问题寻求援助开通便捷渠道,让群众的矛盾和问题就近及时得到解决为目的;以干部问事、村(居)民说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为工作基础;以让人民群众说村(居)里为民服务中的实事,扶贫帮困中的好事,经济发展中的难事,村(居)建设中的大事,影响和谐稳定的杂事为内容。让人民群众深度参与社会管理,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等工作,将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
第一阶段:启动实施阶段(2019年9月中旬)
制定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动员和培训,做到人人知晓,人人投入到试点工作中来。
第二阶段:深入实施阶段(2019年9月下旬-2020年3月)
全面落实试点各项工作任务,边实施、边总结、边完善,逐步形成完整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4月-7月)
总结提炼好做法、好经验,建立一套机制,完善一套制度,固定工作模式、固化试点成果,努力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符合实际、适应时代节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枫桥经验”高新版。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做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二)强化宣传工作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宣传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经费保障
认真贯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足额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人民调解办案补贴和专家咨询费等。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具体保障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落实《长沙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提高“以奖代补”经费使用效率。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湖南省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四)强化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完善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推广信息系统的使用和数据录入、对接,实现对矛盾纠纷在线咨询、查询、引导、受理、登记、调处、统计和分析。加快建立人民调解移动终端,建立信息采集机制,实现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案件信息等动态管理。
(一)区综治局
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调度;负责将此项工作纳入综治考核,督促指导工作推进;负责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负责培育1个区级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负责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
(二)区党政办
负责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
(三)区组织人事局
负责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将试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四)区住建局
负责成立建设工程纠纷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五)区科技创新办
负责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六)征地拆迁事务所
负责成立征地拆迁安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十一)区财政分局
负责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十二)区公安分局
负责驻交警队、驻派出所、驻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建设。
(十三)各街道
负责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负责组织人民调解志愿者和兼职人民调解员招募工作;负责群众说事平台机制建立。负责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1个以上。
对于枫桥镇心得体会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及省厅《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工作方案》、《三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组织好、开展好全县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全面夯实以派出所建设为重中之重的新时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一)把握主题,注重实效。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二)因地制宜,全面创建。各派出所要充分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治安状况和工作基础条件等因素,既体现精髓、把握要义,又善于创新、因地制宜,实现“枫桥经验”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形成各具“本地化”特色的生动局面。
(三)公平公正,择优命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从严从实、好中择优”的原则,在全面创建的基础上,由县局从三级以上公安派出所中确定一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效特别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公安派出所,推荐上报市局参与评选。
(四)积累经验,辐射推广。充分发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有效辐射和带动基层派出所和广大民警提升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
(一)坚持党建统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显著。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民警的政治教育、忠诚教育、形势教育,引导民警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确保党性教育入脑入心。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派出所工作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推行党员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党支部副书记等经验做法,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派出所党组织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到位,党建活动有阵地、有载体、有措施。
(二)坚持群众路线,新时代群众工作卓有成效。配齐配强社区民(辅)警及警务助理,通过走访慰问、警民恳谈、警营开放等多种形式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群众对社区民警知晓率超过95%。广泛开展防范知识、普法教育宣传,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成效明显,创新培育了平安类社会组织,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积极性较高。民警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强,日常执法执勤等群众工作主题教育培训合格,熟练应用移动警务终端,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新媒体,建立健全了方便群众、畅通民意、沟通互动、宣传教育的网上群众工作平台。
(三)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常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明显,滚动排查、调处化解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涉及公安工作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5%以上。主动融入基层综治网格,推动形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帮教稳控到位,两年来辖区未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以及进京涉公安机关管辖信访事项。
(四)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一标三实”二维码门牌等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成效显著。结合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智慧社区警务工作,智能安防社区建设成效明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措施有力,平安创建活动有亮点、有典型、有成效,群众法律意识和素养得到提高,“盗抢骗”“黄赌毒”、传销、非法集资等多发性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辖区两年来未发生影响国家政治安全、暴恐、重大邪教案(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数下降,群众安全感指数较高且更有保障。
(五)坚持服务为先,切实做到“服务不缺位”。《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执行有力,服务窗口规范便民,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社区一警、农村一辅警机制建设推进有力,采取了自助、预约、代办、上门服务等延伸服务触角举措。两年来未发生违法违规办理、群众投诉被查证属实等问题,群众满意率指数较高。
(六)坚持从严治警,切实做到队伍过得硬。派出所办公秩序井然、内务设置规范,“一岗双责”得到落实,队伍管理制度齐全规范,民警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警容严整。减负松绑和爱警暖警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派出所民警定期体检、值班轮休、加班强制休息等制度得到完善,民警年休假全休率高于90%。两年来未发生民警、辅警违纪违法案件。
(一)全面创建。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旨在通过创建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基层治理。自部署之日起,各派出所要紧密联系本地工作实际,精心制定方案,加强谋划部署,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动创建工作开展,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逐级推荐。由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命名标准,实行“先创建、后评定”的程序,在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初审,经党委集体研究产生推荐对象。原则上县局从三级以上公安派出所向市局推荐2个派出所作为参评候选对象。
(三)审查评议。推荐对象由县局采取内部审查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审核把关。内部审查重点考察创建实效,广泛听取所属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警种特别是纪检监察、督察审计、信访、人事、法制部门意见,并走访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外部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四)评定命名。推荐对象经市局组织审核并进行公示后,将对符合条件的派出所进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表彰;今后,每两年进行命名表彰一次。同时,从中推荐3个派出所上报省公安厅,再由省厅择优推荐上报公安部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叶其勇担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新川,县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林昭叁担任副组长,督察大队,办公室,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国保、治安、刑侦、经侦、法制大队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由陈新川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大队长周治春、政工室副主任肖起城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强化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参与创建。各派出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实际组织创建活动,于每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三明市“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审批表)报送县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活动办组织审查评议、征求意见,于10月上旬前,择优推荐2个派出所上报市局参评候选。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派出所务必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事迹材料;县局政工室、治安大队要对申报命名的公安派出所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证质量。对获得命名的公安派出所,县局将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不断加强工作指导,帮助总结工作经验,优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派出所要把加强宣传作为推动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贯穿创建活动始终。政工室要按照上下结合、内外联动的原则,大力协调中央和地方媒体,充分运用公安自媒体,积极联动有关新媒体,对创建活动及公安派出所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等感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把创建过程作为推树典型示范引路的过程、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的过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安治理格局的过程。
对于枫桥镇心得体会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抓手,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总目标,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全面加强派出所警务工作社会化、智能化建设,全面夯实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根基,全力提升派出所警务工作效能,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安全感更有保障、幸福感更可持续;确保全市有一批派出所建成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一批派出所入围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力争有一批派出所入围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长
xx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xx任副组长,市局其他党委成员及局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为副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督办、指导、宣传等工作。
三、创建措施
(一)坚持党建统领,党建核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
1、组织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争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支持,出台《派出所长兼任乡镇(街办)党委副书记、党员民警兼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工作制度》。健全派出所党支部,配齐配强支部班子,根据工作需要与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党小组。
2、机制建设:建立派出所党支部成员、党员民警联系辖区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与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确保政治坚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扎实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二是坚持民意引领,争创人民满意。牢固树立民意导向警务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把进村入户走访作为民警的基本工作方式,完善向群众报告工作机制,建立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评价公开机制,确保警务工作接受群众评判、警务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多元化化解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矛盾风险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深入剖析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的成因和规律特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心理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网络,全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0%以上。
四是全时空守护平安,实现平安不出事。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管理服务体系,深化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年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数稳中有降,群众安全感位居所在县(市、区)前列。
五是零距离服务群众,实现服务不缺位。自觉执行和严格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要求,扎实开展新“五小工程”,全方位满足群众需求,群众满意率位居所在县(市、区)前列。
六是管理规范、保障到位,增强民警幸福感。积极实施暖警工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派出所工作主动权和民警幸福感明确增强。
七是坚持从严治警,确保队伍过硬。全年未发生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敷衍塞责,乱收滥罚、慵懒散拖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三年内未发生民(辅)警违法违纪案件。
四、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定位要更准确,要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将我市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方案打造成一个有__本地特色的,有长期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创建工作有持续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目标要再明确,以传承发扬“枫桥经验”为目标,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引领,推动公安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度融合,强基层,打基础,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确保我市在公安部命名的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当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是原则要更坚定,要做到“坚持源头治理、坚持以防为主、坚持服务为先、坚持从严治警”。
四是任务要更具体,工作任务要建立在公安部确定的创建标准基础上,要符合__实际,始终贯穿“五个最强”,在打造战斗堡垒、创新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治安防范、增强服务能力、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指标,确保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顺利完成。
对于枫桥镇心得体会六
从细微处着眼,打造温情“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近年来,**派出所秉持“以小防大、见微知著”,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为基层警务理念,努力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19位民警与65位辅警共同守护着常住与暂住人口70989人,他们心系百姓,深入一线;他们坚守初心,改革创新;他们精益求精,完善细节。
“我们只有结合实际不断改进,才能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这是所长张春伟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
近几年,**派出所针对辖区面积大、外来人口多和村民学历高低等特点,因地制宜推出了“三小工作法”、“警小微”等创造性举措,拉进了与百姓的距离,降低了警情。**年开始,该所成立“调解联盟”,“法为基础,以情动人”的调
解机制,更具人性化,百姓们纷纷称好。面对“百谷里”小区、南菜场等问题较多街区,派出所采用因地制宜的做法,美化环境的同时推进了文明城镇建设。
以真诚换理解,以细节守民心,**派出所的民警们多年来用力、用心、用情打造了一个充满温情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也谱写了一曲警民鱼水的欢歌。
“三小工作法”解决百姓身边的难题农村如何贯彻“枫桥经验”中的“服务不缺位”和“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的精神内涵,真正走到老百姓中间,切实帮老百姓解决身边的难题?**派出所一直在思考和实践着。
**年的时候,**派出所针对农村区位特点,推行“三小工作法”,即小地名、小组长、小事情,简单地说就是要求民警深入第一线,了解、掌握每个村和村民们的情况及动态。充分利用283名熟悉情况的小组长,让他们架起民警与村民之间沟通的桥梁,真正做到“依靠群众,就地解决”。
说起“三小工作法”的成绩,莫过于去年3月帮助25年前被拐的聋哑男孩找到亲人这件事了。
一位被拐25年的聋哑男子凭借记忆,大致了解男子父母在嘉兴一带就陷入了僵局。凭仅有的青团子、门前小河、南湖菱角等具有嘉兴特色的线索,根本无法锁定男子的家到底在嘉兴的哪个地方。
就在这时,**派出所把这条寻亲的消息发给了所里每位民警、辅警和小组长,令人惊喜的是,“三小工作法”发挥了它的巨大作用。辅警姜小芹发现,男子记忆中的景物都与**镇杨家浜的特征对得上,问过小组长后经了解他们村在25年
前确实有过聋哑男孩被拐事件。就这样,在民警的努力下,男子终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家人,而**派出所也在一天之内给他开具了临时身份证。
男子与家人在庆幸之余对派出所民警万分感谢,若不是他们对村里的情况了如指掌,他们的寻亲之路会更多波折。对此,全国各地的网友们对**派出所的“三小工作法”也都刮目相看。
民警要熟悉村里的每一处地方,与每一个小组长保持密切联系,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竭尽全力解决村民生活中的小事情,这是**派出所赋予“三小工作法”的具体内涵。
小组长是民警们延伸的脚步,他们带着民警的嘱托,深入每家每户,反诈宣传、走访民意……因地制宜的“三小工作法”,全力打造的“警小微”团队,24小时真情在线,真正贯彻了“服务不缺位,服务在身边”的理念,这是村民们安全感和幸福感的来源之一。
以规范促平安给居民满满幸福感**镇乌桥村东临平湖市的经济开发区,这个不到7平方公里的地方租住着70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由于外来人口数量庞大、人员流动性大等原因,乌桥村出租房管理一直处于无序状态,租户未登记、出租房设施不合格、电动车乱停放等问题也一度成为民警们的“心头大患”。**年8月,**派出所在乌桥“百谷里”小区试点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后,巨大的变化已经发生。
如今的“百谷里”小区,过去房屋过道杂物堆积,如今畅通无阻;过去租户普遍在室内私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如今电瓶车单独充电,消防通道畅通无阻;过去房屋封闭式防盗窗无法逃生,如今已改造为开启式防盗窗;过去小区楼下小
吃店遍布、噪音严重扰民,如今通过公安、城管、卫生联合执法已全部搬离……昔日令人头疼的诸多问题妥妥的解决了!
租得安心,用得放心,“双赢”的后面是派出所民警所做的大量排摸、督促、检查等工作,但是只要能看到群众满意的笑容,再多的付出也是甘之若饴。
如今,在**南菜场吃夜宵的居民们都知道,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一旦过了11点半就不能再点酒添菜了。
吃夜宵还有规矩?这件新鲜事,还得从几年前说起。这里曾经是各式各样的美容院,营业至凌晨两三点的夜宵摊,三教九流云集的麻将馆……居民们怨声载道却也只能望街兴叹。
警情居高不下,居民投诉也不少,周围住户总抱怨缺乏安全感。怎样才能让南菜场周边的经营户规范起来,确保平安不出事?“要规范先立规矩!”经过讨论,派出所确立了“三步走”计划,从民警事先约谈商户,规范经营,到巡逻民警每天不定时进店检查,再到最后限时限量,规定营业时间,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刚开始很多经营户有抵触情绪,但民警们坚持执行新规,如今大家也都接受并遵守着。
如今的南菜场,秩序井然,居民马阿姨深有感触,以前这里不仅脏乱差,打架斗殴事件也屡有发生,现在这些都没了踪影。近几个月南菜场区域涉黄警情实现“零”报警。
构建“调解联盟”“走心”调解打开新局面
一对宿怨已久的兄弟,反目成仇,大有不共戴天之势,而今年初,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却相拥而泣。到底是什么样的调解手段如此神奇,真正实践了“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精神”内涵?**派出所教导员徐建兴说:“利用调解联盟走‘走心’线路是关键。”该所**年起引入多方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以“老刘工作室”为抓手,联合小新说事、镇司法所、公益律师、村老娘舅共同构建“调解联盟”,从“重法理”到“讲感情”,解决了许多棘手的矛盾纠纷。
那一对兄弟吵架的源头是老父亲的赡养问题,兄弟二人互相埋怨,大打出手。“调解联盟”抓住兄弟双方对父亲的愧疚与手足情深,了解了兄弟二人的过往信息。在调解时,打出亲情牌,回忆父亲与他们的往事,兄弟二人亲密无间的过去……这些回忆让他们重温了亲情的可贵,当场就痛哭流涕和解了。
采用这样的方式,前期民警与其他工作人员要做大量的调查、铺垫工作,工作量很大,但是回报也很喜人,三年内,辖区未发生过一起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到位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打造暖心警营把关爱融进小细节小桥流水,鱼翔浅底,茶香诱人,墨香四溢……走进**派出所的“警营茶室”——清风阁一股家的温馨扑面而来,让人倍感亲切与放松。“文化长廊”里蕴含着所里的“家风、家训”,每一位民警铭记在心。
媲美宾馆标准间的民警宿舍、整洁洗衣房、自助洗车区,休闲娱乐室新装的影音设备,每月组织集体生日……目之所及,惠警爱警的措施流淌在每一个细节
里。正是因为这些小小的细节,不断温暖着民警、辅警的心,让他们能全身心投入公安工作中。
小事着眼,主动有为,**派出所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契机,以无悔的青春和热血,打造一个充满温情的派出所,守护一方百姓的平安与幸福。
对于枫桥镇心得体会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公安部部署和省厅《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南通实际,现就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抓手,全面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深入推进派出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成一批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全市派出所整体工作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在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表彰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基本原则
创建活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战导向,既要对标对表找差距抓落实,又要发扬经验促创新增优势,努力体现时代特征和本地特色。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紧扣主题、务求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警务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派出所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的效能。
(二)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服从服务于实战,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要义与本地派出所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争先创优、善于创新的生动局面,着力打造富有生命力的特色品牌。
(三)公平公正、择优命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从严从实、好中择优的要求,在全面创建、逐级推荐的基础上,表彰一批创建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派出所,表彰一批在创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派出所长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
(四)积累经验、辐射推广。充分发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有效辐射带动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提升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三、评价标准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作为根本追求,把提升派出所的实力、活力、战斗力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主要标志,构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价标准体系。
(一)坚持党建统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显著。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派出所工作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广大民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派出所党组织健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有效落实,党建活动有阵地、有载体、有措施、有亮点。党组织向警格延伸覆盖,党员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副书记全面落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坚持群众路线,新时代群众工作卓有成效。民警群众工作能力强,日常执法执勤等群众工作主题教育培训合格,熟练应用移动警务终端,注重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防范知识、普法教育宣传有力,群防群治、治安信息员队伍和平安类社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辖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积极性较高。社区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要求配备到位,“两个就地、三个必到”、走访慰问、警民恳谈等制度有效落实,群众对社区民警的知晓率超过95%。
(三)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社区警务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常态化防范化解机制比较完善,就地吸附工作成效明显。派驻式人民调解室全面建成,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达到规定要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0%以上,涉及公安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5%以上。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稳控工作扎实有效,最近两年辖区未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及进京或集体赴省涉公安机关管辖信访事项。
(四)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一标多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成效显著,智慧警务和智能技防小区建设成效明显,信息采集率和准确率在95%以上。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措施有力,“无黑社区(村)”“零发案小区(村)”“平安校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有亮点、有典型、有成效,群众法律意识和素养得到提高,“盗抢骗”“黄赌毒”、传销、非法集资等多发性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最近两年辖区未发生有影响的涉政、涉恐、涉邪案事件,违法犯罪警情稳中有降,群众安全感指数较高。
(五)坚持服务为先,切实做到“服务不缺位”。《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执行有力,派出所窗口服务规范,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质量高。自助、预约、代办、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落实,服务向警务室延伸推行有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公安“微警务”和窗口服务同步开展,实现各类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最近两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规办理、群众信访投诉被查证属实等问题,群众满意率指数较高。
(六)坚持从严治警,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过得硬。派出所办公秩序井然、内务设置规范,“一岗双责”得到落实,队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完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民警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警容严整。减负松绑、爱警暖警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民警年休假全休率高于90%。派出所办公生活设施完好、功能齐备,警营文化建设有特色,全警实战训练常态开展,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强。最近两年本单位未发生民警、辅警违纪违法案件和内部安全问题。
积极投入省厅开展的争当“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活动,把广大民警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评价标准:一是具有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具有不忘初心、亲民爱民的为民情怀,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具有勤奋踏实、积极创新的敬业精神,岗位实战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四是具有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清清白白做人,无违纪问题。
四、主要任务
坚持全覆盖、全要素,高站位、高标准,以九大工程牵引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正确导向,全面形成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的良性格局。
(一)基层党建“红色细胞”工程。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全市公安派出所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争创示范点、支部书记争做示范带头人、党员民警争当示范岗为主要内容的“三争”创评活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积极探索党建队建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党的建设推动公安派出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个基层党员民警都成为过硬先锋模范。打造党建工作联盟,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每个县级公安机关党委(党组)成员、机关警种部门至少挂钩联系1个派出所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2次基层党建调研走访活动,派出所每年至少2次向局党委汇报党建工作,并利用辖区党建平台资源优势,定期组织党员民警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共建活动,学习借鉴地方党组织先进经验。建立党建责任清单,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的六项措施》,全面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党员民警队伍管理、基层党建示范引领等六个方面工作以及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10项任务清单,同时,按照《教导员日常工作规范》,以“政工日志”、“五卡一证”管理为载体,推进党建制度的规范落实。规范基层议事规则,按照《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将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民警岗位分配变动、立功嘉奖、评先奖优、干部选拔推荐、职业规划引导、违规违纪查处等重大干部人事问题纳入议事内容范围,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和议事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派出所决策中的话语权。
(二)智慧派出所创新工程。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智慧派出所的人财物投入。大力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派出所工作有机融合,改造警务流程,创新警务模式,提升警务效能。按照可视化、扁平化要求,升级改造派出所综合勤务指挥室,配置安装小型情报指挥可视化屏,直观展示派出所值班备勤、接警处警、案件侦办、社区警务等勤务状况,提升派出所精准指挥水平;升级智慧打防手段,做强派出所小型作战单元,提升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住“升级版”技防城和“雪亮工程”建设的有利契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快推动视频监控设备高清化改造,以及人脸识别、无线射频、wifi嗅探、“微卡口”等智能系统布建安装,积极构建科技防控网络,提升派出所立体防控水平。优化调整派出所执法功能区,安装一体化信息采集仪,对带入办案区审查人员,运用人脸识别、身份核查、指纹比对、后台资源库比对等手段,对人员身份信息进行精准、快捷采集核查,数据信息实时推送办案民警,提高案件侦讯、办理实效。推广应用智能案卷管理柜、物联网储柜管理技术,对案卷、涉案财(证)物存放、保管、调用、归还等轨迹全程留痕实时管理、优化智慧执法机制,提升派出所规范执法能力。
(三)“全要素”网格警务工程。按照中央、部省关于创新网格化治理机制、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的系列部署要求,探索构建“共治型”网格、“平安型”网格、“智慧型”网格、“服务型”网格、“实战型”网格“五位一体”的网格警务,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履行好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稳定的职责使命。按照“一个民警+两个辅警+n个网格员”的模式,推动网格民警、辅警和网格员捆绑运作,实行信息联采、矛盾联调、风险联控、治安联防、事件联处、服务联动。推动传统型的社区警务向现代化的网格警务转变,以网格单元的小平安保障社会治安大稳定,力争做到“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网格”,实现两个明显下降和两个明显提升,即风险发生率和辖区发案率明显下降,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打通公安内网与网格化社会管理平台通道,完善源头信息实时录入、动态更新、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一点采集、多点核查、全网共享的基础信息采集新模式,提升派出所基层治理水平。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全面排查、源头化解、精准盯防、高效管控等各项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和调处一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三清”、“三不放过”,即矛盾纠纷底数清、重点纠纷、重点人员情况清、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清;排查工作留有死角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中出现拖拉、推诿、不负责任不放过。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加强特殊人群帮教帮扶工作,依靠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做好帮扶救助,落实管控措施。深化“公调对接”,在派出所全面推广三所联调、庭所共建等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及时有效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形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常态化多元化防范化解机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推行村(居)委主职干部兼任治保、调解主任,压实村(居)委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形成主职干部主抓、“两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村(居)委治理格局。动态分析评估可能影响本地区安全稳定、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突出矛盾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参照解决信访问题“一清三定”原则,落实源头稳控化解措施。
(五)平安社区升级工程。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高质量平安为目标,以“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娱乐服务场所”、“平安家庭”建设为载体,努力打造“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零上访、零问题少年、零矛盾上交”的“六零”社区。引入视频门禁、电子路门牌、无感知人脸识别等技术,全方位获取各类动态信息,努力实现治安要素的全时空感知。加强出租房和场所行业治安管控,加强重点地区清查整治,努力消除治安隐患,严密阵地控制。开展危险物品安全系列检查,强化寄递物流安全监管措施,加大从业单位和人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管住危险品。深入实施全警情报战略,做实做强以网格员、保安员、快递员等“八大员”为主体的信息员队伍,落实提供情报信息奖励政策措施,做活情报信息源头。突出商贸集中区、企业聚集区和居民住宅区,科学划分防范单元,有效整合利用保安员、网格员、志愿者、楼栋长等力量联勤联防,开展巡逻值守、排查隐患等“平安守护”活动,全力打造平安共同体。在派出所建立未成年人“关爱之家”工作站,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推广平安志愿者、净网志愿者、警民驿站、警邻守望,夕阳红巡逻队、红袖标平安员等做法,加快培育具有公益性、专业性、行业性、权威性的平安类社会组织。推广建设安防体验馆,普及公共安全知识,提升群众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
(六)服务群众“民心”工程。牢固树立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做优做全派出所服务工作。在业务量较大的派出所,以及人口众多、交通便利、硬件条件较好的警务室(站),统一规划建设集港澳证二次签注、交通违法处理和身份证办理发放、“微警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自助服务区,提供24小时自助式服务。积极引导辖区居民使用“微警务”、政务服务公安“旗舰店”等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报警求助、政策咨询、办事办证、防范宣传等警务服务事项在线解答、网上办理,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融合线上线下警务服务流程,探索将派出所、警务室、警民驿站等基层单元,打造为全聚合、“一站式”的警务服务窗口,创新采取“快递配送、社区代办、驿站自提”等服务方式,推动相关业务“线上受理、就近办结”。推动以“破小案、办小事、解小优、帮小忙、惠小利”为主要内容的新“五小工程”落地生根,有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七)明责减负增效工程。坚持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派出所工作目标,赋予派出所警务实战和队伍建设管理相应的自主权,保障派出所做实做强防范管控主业。全面加强城市派出所“三队三室”、农村派出所“所队合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鼓励派出所实行弹性工作、错时工作等运行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为公安派出所减负10项措施》,完善派出所与专业警种部门刑事案件办案分工协作机制,探索推行侦查部门独立承担重大案件侦办工作模式,由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派出所只负责办理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显、自身能够独立承办,以及嫌疑人被当场抓获或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各警种部门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办理刑事案件任务转嫁给派出所。全面推进城区街面警务服务站建设,加快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在线服务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对接,全面落实为派出所分流非警务类报警求助事项渠道和工作机制。取消社区民警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指标,把工作重心从向派出所下任务、压指标、抓考核,转移到重实战、强指导、优服务上来;最大限度精简会议、文件、报表、台帐和派出所参加的专项行动,大型活动现场安保和集访事件现场处置尽量不动用派出所警力,警种部门不得自行向派出所部署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数据赋能”攻坚行动,上级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要尽可能向派出所民警开放数据资源和专业手段,为派出所实战服务提供数据和情报信息滴灌式、精准化支撑服务。
(八)扎根社区“育警”工程。全面推行社区民警兼任居(村)委副书记或副主任,更好地发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平安建设。制定派出所警力配置标准,完善警力补充调整机制,科学调配派出所警力,充实加强社区警务力量,原则上,城市和县城镇地区按实有人口1:5000,农村地区按1:8000的标准配备社区民警,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按照缺1名民警至少配3名辅警的要求,在原有社区辅警人数基础上予以增配,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专职辅警。引导社区民警沉入社区、扎根社区,专职社区民警在社区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做实警务室,坚持“两个就地、三个必到”工作制度;及时提炼汇编优秀社区民警工作方法,组织社区民警学习推广应用,为全市社区民警创先争优、社区警务提档升级树立标杆。健全倾斜基层长效机制,新提任的县级公安机关领导优先从派出所长中选拔,新提任的派出所主要领导优先从基层所队副职中选拔,警员职务选拔向派出所社区民警倾斜,从事社区警务工作满30年的民警优先晋升职级。加大派出所民警的表彰力度,县级公安机关年度申报市局记功人员中基层派出所民警占比不少于50%。对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的由市局给予表彰奖励。对多次获评全市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事迹特别突出的,市局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申报记功表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设置社区民警工作经费,为社区民警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九)保障服务“惠警”工程。树立“机关围绕基层转、领导围绕民警转”的导向,健全完善领导挂钩帮扶后进派出所、机关民警轮流驻所工作制度,每年为派出所办一批实事好事。制定服务指南,简化优化流程,努力实现派出所到上级公安机关办事“不见面办理”或“最多跑一次”。强力推动警力下沉,除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外,新警原则上分配到派出所、巡特警队等一线实战单位,且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确保派出所警力占县分局警力、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均在40%以上。着力解决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和警用装备不足问题,严格落实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统筹派出所民警、辅警备勤休息用房建设。确保基层民警每人一张床、住所民警每人一间房。认真落实定期体检、心理疏导、值班加班轮休等关爱民警措施,建立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权益救济保障、举报澄清正名等制度,切实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
五、方法步骤
公安部从2019年开始评选命名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后每两年评选命名100个。省厅从2019年开始,评选表彰“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10个、先进单位20个、“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50名。以后每两年一届。市局每年评选一次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同步开展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评选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一)全面创建。各地公安机关紧密联系本地派出所建设工作实际,精心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加强谋划部署,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所有派出所踊跃创建、派出所全警创建的浓厚氛围,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逐级推荐。县级公安机关对照创建标准,充分考虑城市、农村派出所不同情况,按照“一地一品牌,一所一特色”的要求,在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确定一批派出所进行重点培育。每届评选时,每个县(市区)公安(分)局经组织初审、局党委(组)研究后,各推荐申报一个派出所和一名派出所民警参加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评选。
(三)审查评议。对推荐对象,由市局采取内部审查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审核把关。内部审查重点考察创建实效,广泛听取所属公安机关和本级相关警种部门特别是派驻纪检、督察、审计、人事、法制部门反映,并征求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外部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等形式,邀请群众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及相关领域专家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四)评选表彰。市局对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推荐申报对象组织评审,评选表彰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5个、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10名(优先从优秀社区民警中产生)。被评为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的,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同时,从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评选。被评为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的集体和个人,由省厅予以表彰。
(五)动态调整。对工作滑坡的派出所,经所在地公安机关逐级提出撤销命名的意见,市局撤销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命名;属于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先进单位的,报请省厅撤销命名;属于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报请公安部撤销命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出台政策措施,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长陈旭担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松华、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顾坚任副组长,市局相关警种部门为成员单位。在市局治安支队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治安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政治部组教处、宣传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地要参照市局模式,加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细化创建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每个派出所参与创建活动,确保每项工程扎实推进。
(二)认真推荐申报。今年是“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推荐评选的第一年,各县(市区)公安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提前做好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审查评议和推荐的准备工作,名单和材料上报市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时间以市局具体通知为准。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请示、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审批表、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个人奖励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并附驻县(市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和督察部门的审核意见。今后每年7月底前完成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审查评议和推荐工作。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市区)公安(分)局对推荐申报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市局将取消该单位当年所有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获评派出所,其所属县级公安机关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机制。市局将总结提炼一批创建典型经验做法,提供各地学习借鉴。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要制定专门的创建活动宣传方案,坚持宣传工作与创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创建活动中的感人事迹,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使创建过程成为推树典型示范引路的过程,向群众报告工作的过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要创新方法,组织入围派出所参加公开创建大会、向人民报告工作,并采用适合的媒体形式传播,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既把立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荐出来,又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市局将在治安支队主页上设置“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专栏,及时刊登各地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
(五)强化结果运用。公安部推荐参选国务院命名表彰“人民满意派出所”的,将从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中产生;评选全国优秀公安局,优先考虑创建活动成效突出的公安局。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的民警在警员职务晋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等比例高于机关30%,并在表彰奖励、评先竞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要注重示范引领,把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打造成为派出所工作示范培训基地,带动派出所工作整体提升。要树立鲜明导向,对公安部命名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省厅表彰的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及所在县级公安机关,市、县公安机关要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联系指导、予以重点倾斜。
对于枫桥镇心得体会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x派出所从自身实际出发,调整警务运行结构,更新社会治理理念,落实社区警务工作措施,全面实现警务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切实维护辖区安全和社会稳定,整体推升派出所建设及基础工作水平上新台阶,争创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派出所通过认真研究分析,确立五个创建目标,一是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从强化治安防控入手,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由警务工作向社会治理转变,实现警力下层,全面掌握基础信息,加强治安要素管控;四是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立足本职,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为群众服务,真心实意的为群众排忧解难。五是从狠抓群防群治建设着手,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造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精细化的防控体系。
一是规范和完善党支部工作,加强党小组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灵活多样的开展党组织活动和每月固定当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按照派出所实际情况,将民警、辅警按照一区一警一辅的模式分片分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每日除值班和开展必要工作的人员外,其余警力全部到各村社区开展社区治理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纠纷的整套机制,学习采用枫桥经验典型“四前”工作法,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四是以一标三实工作为依托,结合平安村社攻坚行动、扫h除e专项行动、“一标三实”工作等认真扎实的开展走访调查,给每一位民警制定每周走访的任务、要求,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管得住,控得牢。
一是基础要素采集管控扎实。依托“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强化对“人、地、事、物、组织”等治安要素的管控力度,截止x月初,共计维护“一标三实”数据x条。辖区内人房业基础信息采集覆盖率达x%,基础信息准确率达x%。辖区治安重点人x人,全面标注、准确分类、动态掌握,重大风险隐患信息及时排查录入、汇总上报。
二是辖区平安建设效果好。
由于地处农村,监控设施极不健全,防护措施欠缺,为此,加快各村户长治安队伍的建设,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特殊位置加装防护装置。通过定期宣讲和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制教育片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提高辖区老百姓的法制意识。
三是基础阵地防控提升。
派出所辖区有x个村和x社,法制宣传进村、社、企业、学校覆盖率达到x%。今年以来,每月开展重点部位、突出问题清查整治,破获辖区“盗抢骗”等案件共计x件,多发性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截止x月初,辖区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x%,安全隐患排查达到x%,重点人员稳控率x%;对辖区涉黑涉恶团伙线索和重点高危人员全面排查,提升防范和遏制同类案件能力。
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近距离服务群众,对群众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窗口民警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工作日受理的各项业务,当日内全部办结,为群众提供交警自助办理服务,到各村社区为老弱病残等特殊村民提供代办、约办、上门办等服务,切实落实了“就近办”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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