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期权心得体会总结 认购期权心得体会总结怎么写(6篇)

  • 上传日期:2023-01-08 18:0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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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认购期权心得体会总结一

电话

认购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认购方在对出卖方开发的大唐天城小区(□ 写字楼□ 商铺□住宅□车位)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无异议的情况下,与出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认购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方自愿认购出卖方预售位于南宁市北湖北路4号大唐﹒天城小区写字楼 套,商铺 套,住宅 套,车位 个,具体铺号/房号/车位号、建筑面积、单价、总价、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等见下表:

房号/铺号/车位号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建筑面积标准单价(元/㎡)总价(元)付款方式优惠折扣折后总价

二、认购方应在签订本认购书之时,向出卖方交纳认购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并承诺于七日内携此认购书、定金收据、身份证及出卖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按揭资料)到出卖方洽购处与出卖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出卖方收取定金后七日内(至 年 月 日前)为该商品房保留期,在此期间出卖方不得将商品房另售他人,否则出卖方应双倍返还认购金给认购方;因认购方原因,认购方未能在该商品房保留期间与出卖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交首期房款,则出卖方有权将认购方认购的商品房另行处理,认购方同意以交购房定金全部作为赔偿出卖方的损失。

四、认购方对上述所载明的地址、电话号码必须属实无误,如有错漏或失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认购方承担,出卖方概不负责。如认购方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方。

五、本认购书不得转让、不得更名。认购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已经认真阅读并认可所有条款。本认购书相关内容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二者有矛盾之处,以正式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六、如银行政策调整及认购方个人信誉等原因,需增加首付款或补足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的,认购方不得以资金不足为理由提出退房,否则,视为认购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认购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七、此认购书一式肆份,出卖方叁份,认购方壹份,经双方签署盖章并在出卖方实际收到购房定金后生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认购方所付定金即转化为购房款不再予以返还,此认购书自行终止由出卖方收回作废。

出卖方(盖章):

认购方签名:

销售代表签名:

销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认购期权心得体会总结二

出卖人:

认购人:

本认购书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认购人以交付预付款性质费用的方式认购商品房的,不适用本认购书。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认购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一)认购人所认购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出卖人所开发的位于北京市区项目中的第(幢)(座)

(单元)(层)

号房,朝向为:。

(二)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销售依据

1.该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的,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2.该商品房为现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第三条价款与付款方式

(一)该商品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

该商品房按照(套)计价,总房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

(二)出卖人同意认购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

4.其他方式。

认购人选择第3种方式付款,认购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其余价款可以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第四条认购定金

认购人应当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认购定金元人民币(大写);

出卖人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认购人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认购人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第五条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

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六条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

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

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

第七条出卖人在认购人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出卖人应当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该商品房的买受人为(本人)(同一户籍内亲属):

(若选择其他的,应在空格部位写出买受人姓名)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

本认购书终止后,认购定金应当(返还认购人)(抵作商品房价款)。

第十一条本认购书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认购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

认购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2022认购期权心得体会总结三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________路________号 楼盘: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单价________元(美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小写)________元(美元),(大写)________元(美元)。户型为 ________________。

二、认购期间

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定金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_______元(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选择下列_______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 _______%,剩余房款在______ 日内分________ 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 ________%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

2.政府立项证明证号:________________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证号:________________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

7.施工许可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

8.房屋销售许可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

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

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2022认购期权心得体会总结四

甲方(出卖人):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买受人): 联系电话: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预定房屋情况:

乙方经过了解,有意购买甲方开发销售的_____号楼名义第_____层_____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认购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套内面积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总房价金额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

实际总房款中不含国家及重庆市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交纳相关税费,以办理《房地房权证》时政策规定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乙方付款时间:

1、定金:乙方选定具体房屋后向自愿支付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认购该商品房的定金。

_____

2、付款时间: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甲方綦城雅筑售房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房款、大修基金、契税及其它代收费用,并带上如下证件和资料:(1)本认购书;(2)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原件;(3)定金收据。

若为按揭,则同时还要带上以下证件和资料:(1)结婚证(或未婚证明);(2)收入证明原件;(3)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4)已婚者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5)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婚姻证明原件。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l、乙方须持本协议并按照协议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时间及款额到甲方指定地点交首付款(或全款),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办理按揭贷款,应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交齐银行所需相关资料,由甲方代办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受国家政策及银行贷款政策的调整,乙方所申请的按揭贷款利率、年限等变化,参照所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处理。

若由于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延期或交件不及时而造成银行划款延迟,参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处理。

2、若乙方未按第二条第2款之约定的时间及款额交纳首付款(或全款)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每延期一日,按应交纳房款的5%(日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日不交齐首付款(或全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该房屋另行销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3、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要求退房的,则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若乙方要求调房,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若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甲方最新售价补齐房款差额。

4、本协议所属

第一条约定之实际总房款为最终确定之事项,乙方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应再要求变更,如因乙方此项要求导致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5、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若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乙方所购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权撤销协议,甲方撤销本协议30天内应将所收款项无息退回乙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6、若乙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此定金不退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认购书一式两份,甲方、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

销售代表(签名):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2认购期权心得体会总结五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签订。各方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在 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 ]会计师事务所( )年[ ]验字第[ ]号验资报告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公司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其董事会在 年 月 日(第 届 次董事会)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该决议也于 年 月 日经公司的股东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本次增资事宜。

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甲方,出资额 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额 元,占注册资本 %。

3、丙方系在 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丙方”或“新增股东”),有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万元。

5、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万元增加到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依审计报告结论为准)万元。

(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3)新增股东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 万元。(认购价以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作依据,其中 万元作注册资本,所余部分为 资本公积金。)

2、公司按照第1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万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

3、出资时间

(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新增股东自出资股本金到帐之日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1、为保证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次增资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其中第1-6项工作已完成):

(1)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增资的决议以及提出增资基本方案;

(2)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的增资决议及增资基本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3)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4)公司就增资及增资基本方案向 报批,并获得批准;

(5)同拟增资的新增股东进行谈判,必要时可采取招标形式进行;

(6)起草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新增股东出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8)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的董事会、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9)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确定公司新的经营班子;

(10)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公司原股东分别陈述与保证如下:

(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事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a、在其公司(或单位)的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或单位)行为并取得适当的批准;

c、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公司现有名称、商誉、商标等相关权益归增资后的公司独占排他所有;

(4)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丙方书面告知(附件:《审计报告》)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5)公司向丙方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下称“财务报表”)(详见附件),原股东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6)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公司自 年 月 日注册成立以来,除正常经营外,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

(7)公司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公司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8)公司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丙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9)原股东负责完善公司在经营、建设过程中与相关单位的租赁、协作等事项的法律关系,增资完成后上述各种法律关系由新公司继承; 在公司存续期间,原股东有义务同有关单位协调和沟通以保证增资后的公司权益受到最大化保护;

(10)原股东有义务利用自身便捷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公司获取政策优惠及政府补贴;

(11)公司增资后,严格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经营和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2)本协议经原股东签署后即构成对原股东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2、除非获得新增股东的书面同意,原股东承诺促使公司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的期间:

(1)确保公司的业务正常进行并不会作出任何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公司将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维护公司的商誉,不会做出任何可能损害公司的行为。

(2) 公司不会签订任何超出其正常业务范围或具有重大意义的协议或承诺。公司及原股东不得采取下列行动:

a、修改公司的章程,或者任何其它与公司的章程或业务运作有关的文件或协议;

b、非经审批机关要求而更改其业务的性质及范围;

c、出售、转让、出租、许可或处置任何公司业务、财产或资产的任何重要部份;

d、与任何人订立任何劳动或顾问合同,或对任何雇员或顾问的聘用条件作出任何修改;

e、给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担保、抵押、赔偿、保证或类似责任的安排;

f、订立任何贷款协议或修定任何借贷文件;

g、购买、出租、收购任何资产的价格超过人民币[ ]元(或其它等值货币);

h、订立任何重大合同或给予重大承诺,支付任何管理费或其它费用超过人民币[ ]元;

i、与任何第三人订立任何合作经营、合伙经营或利润分配协议;

j、分派及/或支付任何股息;

k、出租或同意出租或以任何形式放弃公司拥有或使用的物业的全部或部份使用权或拥有权;

l、进行任何事项将不利于公司的财政状况及业务发展。

3、原股东保证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公司完成本协议下所有审批及变更登记手续。

4、原股东承担由于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对由于违反上述陈述与保证而给丙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新增股东陈述与保证如下:

(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a、在其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筹集足额的公司资本)并取得适当的批准;

c、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限制。

(3)丙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公司书面告知(附件:《审计报告》)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4)丙方向公司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下称“财务报表”)(详见附件),丙方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丙方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丙方至 年 月 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丙方自 年 月 日注册成立以来,除正常经营外,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

(6)丙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丙方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公司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2、丙方承诺与保证如下:

(1)本协议经其签署后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2)有能力合理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预期需求;

(3)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后,严格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经营和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新增股东承诺:

4、新增股东将承担由于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违反该项陈述和保证而给公司及其原有股东各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

1、公司保证如下:

(1)公司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新增股东书面告知(附件:《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至前述告知文件出具日)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3)公司对用于公司业务经营的资产与资源,均通过合法协议和其他合法行为取得,真实、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东书面告知(附件:《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至前述告知文件出具日)的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4)公司向新增股东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下称“财务报表”)(详见附件),公司及其股东兹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且公司自 年 月 日注册成立至 年 月 日止,没有产生任何未向新股东各方书面告知的额外的债务、欠款和欠税;

(6)公司没有从事或参与使公司现在和将来有可能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公司未就任何与公司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新增股东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2、公司将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第5.1条的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违反该项陈述和保证而给新增股东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

1、继承和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的全部业务:

2、大力发展新业务:

3、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由公司股东会决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

1、本次新增资金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2、公司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3、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

1、股东会

(1)增资后,原股东与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 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 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原股东推荐,董事会聘用。

(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 数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3、监事会

(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其中 方 名 ,原股东指派 名。

1、本次增资除了继续发展公司的传统业务、增值业务外,在完成本次增资后,公司名称变更为 有限公司。

1、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增加到 万元。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签章

2、增资后丙方成为公司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应由股东享有的全部权利;

1、本协议签署日前公司书面告之丙方的债务由增资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向丙方提供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等视为书面告之文件,协议签署后发生的债务由增资后的公司承担。

2、本协议签署日前公司未告丙方的负债由公司的原股东自行承担。公司在履行了该部分债务之后,有权要求公司原股东赔偿由此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3、丙方债务应由丙方自行承担。

4、在《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等书面文件中未批露的或有债务和其他法律纠纷由公司的原股东承担。公司在履行了该部分债务之后,有权要求公司原股东赔偿由此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1、增资各方依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第一款条约定缴足出资后,10日内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经修订的章程将替代公司原章程。

2、本协议约定的重要内容写入公司的章程。

1、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相应决议后5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各股东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如在丙方缴纳全部认购资金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一旦协议解除,原股东应负责将丙方缴纳的全部资金返还丙方,不计利息。

1、在本次增资扩股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工商登记变更费等)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当该项费用应由各方共同或公司缴纳时)。

2、若本次增资未能完成,则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1、本协议任何一方(“接受方”)对从其它方(“披露方”)获得的有关该方业务、财务状况及其它保密事项与专有资料(以下简称“保密资料”)应当予以保密;除对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资料的本方雇员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保密资料。

2、上述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适用于下述资料:

(1)能够证明在披露方作为保密资料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接受方所知的资料;

(2)非因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为公众所知悉的资料;

(3)接受方从对该资料不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资料。

3、各方均将制定规章制度,以使其本身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它雇员同样遵守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

4、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

(1)把资料透露给任何关联公司、贷款人或财务筹资代理机构、双方可能聘请的雇员和顾问或一方预期向之转让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的任何第三方;但在这种情况下,只应向有合理的业务需要知道该等资料的人或实体透露该等资料,并且这些人或实体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等资料的保密性。

(2)在法律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把资料透露给任何政府或任何有关机构或部门。但是,被要求作出上述透露的一方应在进行上述透露前把该要求及其条款通知其它方。

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其于本协议第二至四条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2、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它方承担赔偿责任。

1、仲裁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六十(60)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

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1、生效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本协议的签订以及本协议全部内容已得到各方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主管部门批准。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转让

严格按照《公司法》、国家宣传和广电主管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修改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修改。

4、可分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5、文本

本协议一式12份,各方各自保存1份,公司存档4份,4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

6、通知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向其它方或公司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应以特快专递发出,或者以传真发出。以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交邮后七(7)天被视为收件日期;以传真发出的通知,发出后一(1)天被视为收件日期,但应有传真确认报告为证。一切通知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到任何一方就已方地址变动而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1、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条所指的附件是指为增资目的,签约各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证明履行本增资扩股协议合法性、真实性的文件、资料、专业报告、政府批复等。具体包括:

(1)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

(3)验资报告;

(4)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5)与债权人签定的协议;

(6)证明增资扩股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文件资料。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2022认购期权心得体会总结六

编号:

商品房认购书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1.1 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    市    区    项目中的第     楼     单元     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1.2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阁楼面积为      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2.1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阁楼按套计价,单套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2房屋总价款为2.1所列款项之和,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三、认购款

3.1乙方应当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2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     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3.3乙方未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认购款不予返还,甲方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4甲、乙双方在3.2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3.2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     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     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3.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返还给乙方。

四、其他约定

4.1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变更为父母、夫妻、子女的除外)。

4.2乙方在本认购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是甲方通知乙方的依据。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信息不能联系到乙方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附则

5.1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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