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 整治工作经验(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08 1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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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整治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整治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x乡共辖4个村,60个组,总人数1.9万余人,总面积58平方公里。我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做到早动员、早部署,全乡人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推进x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共同打造宜居、和谐、幸福的“梦”,我乡特组织了专人对全乡环境卫生整治阶段性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调研背景

x年10月11-15日,在乡长带领下,乡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及全乡县代表、乡代表,重点对x乡海坝村、x村、安庆村等3个村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与这3个村的“支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汇报,并随机选了90名村民进行了调查,广泛征求了村民的意见。

二、调研方式

(一)调查问卷与调查对象

为全面了解x乡农村环境整治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调研组设计了《x乡村寨整治及农村环境问题调查问卷》,于x年10月11日在以下村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与走访。分别为x乡海坝村、x村、安庆村等4个村。调查对象总数为90人(其中女性37人)。被调查对象的年龄段大约在16-72岁之间,主要群体是中老年人,其中25岁以下(包括大、中学生)27人,占总人数的30%;26-35岁11人,占总人数的12.2%;36-45岁10人,占总人数的11.1%;46-55岁22人,占总人数的24.5%;56岁以上20人,占总人数的22.2%。被调查对象的学历分布主要是集中在初中及以下学历,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46人,占总人数的51%;高中学历26人,占总人数的29%;大专及以上学历18人,占总人数的20%。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满意度测评。

调研小组根据我乡实际情况设计了《x乡环境卫生整治调查问卷》,问卷共15个项目。调研中发放问卷90份,回收问卷90份。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得出本乡村民对数月来我乡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满意度总体上是“基本满意”的。满意度调查具体结果如下:

三、x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

(一)村民思想认识不够,环境卫生意识急需加强

在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我们发现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比较差。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习惯和落后观念的影响以及缺乏宣传教育,村民公共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普遍比较差,与城镇居民有一定的差距。村民不但垃圾乱丢杂物乱放,而且对村寨的“脏、乱、差”长期视而不见,这种观念和陋习与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二)农村基础条件太差

一是农村长期来缺乏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

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难免会发现“上边热、下边冷”的现象,部分村干部和村民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够积极主动,认为农村就是农村的样子,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自我要求过低,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缺乏足够认识,从而造成了在整治过程中的群众性、基础性工作难以深层次推进。

二是村寨布局规划滞后。

我乡大部分村庄布局规划不尽合理,整体布局散乱,没有综合考虑排水、排污、绿化、杂物堆放、家畜饲养等农村实际问题,给农村综合整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三是乱堆乱放、垃圾成山等历史遗留问题普遍存在。

大部分村普遍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且不同程度存在乱倒建筑、生活垃圾现象,山头、沟渠存留有大规模垃圾堆现象,这些问题也影响了我乡环境卫生的整治效果。

四是农村市场集市重点地带长期来缺乏配套的卫生清运制度与管理。

以往农村市场等地带经常出现卫生责任互相推诿、环境卫生无人管理的现象,导致这些地方往往成为环境卫生死角,长期得不到根治。

(三)综合整治经费得不到保障

环境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很大的投入,而我乡是地理位置比较偏远,经济条件比较差,财政财力困难,农村环境治理资金远不能满足建设要求,因此在落实配套整治资金过程中存在很大难处。各村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池已经建设完成,也开始投入使用,但是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中转、处理以及运输等多个环节尚未步入正常轨道。而垃圾清运、保洁,环卫设施建设及维护,环卫设备购买、更新及日常维护等等仅靠一次性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

(四)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而非一项一劳永逸的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一个统一管理机制。一是缺乏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总体规划。长期来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县大多数乡镇都没有对农村的环境卫生的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农村环境保护条件不充分,工作很难全面、协调、有序地开展。二是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力量薄弱。农村保洁队伍的参差不齐以及机械装备的缺乏,有的村挑选保洁员是出于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照顾,而不考虑此类人员能不能担负起职责;有的村虽然配备了专职保洁员,但是疏于管理,缺乏监督考核,干好干坏一个样。三是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未深入。受人力、资金等条件限制,保护农村环境的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

四、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一)提高村民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

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关系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关系着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效,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各级党委、政府责无旁贷。要把农村环境卫生问题当做建设美丽乡村的大事来抓,要认识到农村环境卫生差不仅会影响农村的村容村貌,而且有可能造成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危害生态环境。要改变农民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需要长期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管理。

第一,进行经常性地宣传教育。可以以发放宣传单、流动广播、墙体喷绘和树立宣传栏等形式,进村入户,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措施方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和健康知识的常态化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环境,增强卫生观念,使环卫知识真正深入人心,彻底把村民“要我干”的观念转换成“我要干,干得好”的自觉。

第二,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拓宽宣传途径。可以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细化出以“讲文明,爱卫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为主题的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将其纳入初中、小学甚至幼儿园的日常课程安排中去,让学生充当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者和实践者,让他们从小树立环境卫生良好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通过他们进而带动父母长辈自觉参与到全乡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来;

第三,以典型促发展。可以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效、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加以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和推广典型,促使我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关于整治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根据《鄞州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城乡清爽行动”成果,全面提升邱隘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力争如期完成“四无一机制”任务,特制定全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化推进“城乡清爽行动”,全面清理邱隘镇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卫生死角,提升常态化保洁水平。尤其以行政村为重点,全面清理四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普通工业垃圾、农业生产垃圾),力争通过2个月的集中力量整治攻坚,在201x年1月中旬之前,完成区定任务,促使邱隘镇环境卫生面貌再上新台阶。

二、具体要求

结合以往“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各行政村(社区)严格按照市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办公室和区文明办要求,执行“四无一机制”标准,即:

1、路面无垃圾:农村进村及村内道路和两侧无明显垃圾,无乱堆放现象。

2、河面无漂浮物:河面(包括溪流等水体)无明显漂浮物,河道两侧无成堆垃圾和杂物。

3、田间无废弃物:农田、山地周边无明显垃圾及废弃物。

4、庭院无乱堆放:村民房屋周边无垃圾堆放,庭院无杂物乱堆积。

5、建立保洁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保洁队伍、落实保洁责任、落实保障资金、落实监督检查、落实考核奖罚。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11月中旬)

1、制定下发《邱隘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成立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

2、召开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动员会暨“城乡清爽行动”推进会。

(二)集中整治(11月中旬至201x年1月中旬)

各责任单位紧紧围绕“城乡清爽行动”和农村“四无一机制”的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活动,重点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普通工业垃圾、农业生产垃圾。镇宣传部门和城市管理办公室同期开展督查、曝光工作。

(三)迎接验收(201x年1月份中旬)

根据区文件通知,201x年1月中下旬市里将组织集中验收,随机抽查我区20个行政村,验收内容主要为“四无一机制”,20个村全部通过为合格,若有任意一个村不合格,视为全区不合格,并扣除市补助经费300万元。望各行政村高度重视。

各责任单位在按照标准要求开展突击清理工作的同时,应坚持突击清理效果常态化,日常保洁管理正常化,随时接受镇里、区里的监督检查,顺利通过市里组织的集中验收。

四、各部门工作内容与职责

1、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与协调等工作,确保落实保障资金。

2、镇宣传部门:负责环境卫生检查、曝光、监督工作。

3、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巡查、考核,做好本次行动方案编制及具体落实。

4、各行政村: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对辖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重点做好卫生死角清理、“田间无废弃物”和“庭院无乱堆放”集中整治。

5、世诺公司:对铁路以北镇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保洁。

6、奔腾园林:对铁路以南镇区(除回龙村)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保洁。

7、城洁宝:对辖区内的“三乱”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8、鄞州园林:对辖区内方庄公园、邱隘公园、块状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穴等绿地垃圾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9、各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谢登峰同志任组长,宣传委员周飞波同志、党委委员李静同志、副镇长(农业)上官福足同志任副组长。规划所、国土所、综管队、城管队、交警队、工商所、路政队、运管站、供电所、自来水厂、水管站、市农场、市农科院、各行政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由镇党委委员李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重点抓好全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各行政村(社区)要根据实际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2、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确保环卫工作经费保障,配强保洁力量。将“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小城镇建设及各类创建活动与集中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整合项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一把扫帚扫城乡”环卫保洁机制,推动农村环卫管理规范化、保洁常态化。加强环卫设施建设,优化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广农村垃圾“桶装、直运、压缩”模式,全面拆除敞开式垃圾房,加强对各环节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把环境卫生保洁纳入村规民约,增强农民群众的环境自律意识。

4、强化宣传监督。镇宣传部门要继续对城乡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并做好后期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要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先进典型以及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你我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整治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关于20xx年度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通 报

各村、社区:

根据《武冈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武冈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和《法相岩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办法》的要求,通过爱卫办和街道办爱卫办对各村、社区的考核,半年来取得了一定成绩,村(居)民卫生意识进一步加强,爱惜环境,保护环境的觉悟得到提高,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一、工作成效

20xx年12月、20xx年1月、20xx年3月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组对全市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我街道办事处20xx年12月份考核得分87.8分排全市第6名,20xx年1月得96.4分排全市第2名,20xx年3月得分81.9分排13名,平均分88.69分,综合排名第四,20xx年5月市爱卫办组织对四个办事处,19各村和16个社区卫生未整治情况综合考核评分,5月份法相岩社区得分88分,社区排全市第一,玉龙社区得分87.5社区排全市第二,南塔村得分88.34村级排全市第三,6月份考核得分兴隆村得分92.6村级排全市第二。玉龙社区得91社区排全市第一,法相岩得分89.5,社区排全市第三。以上成绩的取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力度全面加大,各村、社区干部高度重视,既当指挥员,又当清洁工,洞庭村在5月卫生检查落后的情况下6月份发动全体党员,组长做义务工2天,对全村的有地段院落、背街小巷垃圾全面整治清理,分成五大组,对各组、农户卫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效果比较明显,取得了一定效果,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办事处的肯定。兴隆村全体村干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与保洁员一道共同对房前屋后卫生死角垃圾及时进行整治,成效显著。二是宣传发动认识到位。大部分村、社区召开了组长会,并向户主发放了一定的宣传资料和户主签订了“门前三包”卫生责任状,洞庭村制作了一些小的宣传标语,兴隆村在每个院落张贴了宣传横幅和永久性不锈钢宣传牌,用去经费陆仟余元,形成人人讲卫生,个个爱清洁的氛围。三是下大力气整治臭水沟,臭水沟是制约影响我街道办事处整治的一大瓶颈,半年来玉龙、洞庭、兴隆等村把整治臭水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想办法用干石灰全面泼洒除臭,彻底整治,效果很好,群众拥护。四是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各村社区根据各自工作需要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保洁员,并同时制订保洁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村干部、驻村干部包片包路段、责任分工明确,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五是住户卫生评比有序开展,各村、社区针对卫生现状对农户、住户进行了卫生常识宣传,一部分村社区对农户、住户卫生进行了评比并上公布栏予以公布,有效地促进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1. 集中整治不彻底。部分村还仅停留在打扫公路周围卫生。院落空坪、水塘、水圳、水渠卫生死角普遍存在,5月份检查出的问题办事处下发整改通知,6月份未整治到位,比较差的单位:东山、南塔、长界岭、梯云社区,尤其是社区和村结合部卫生互相推诿,互推责任。

2. 垃圾处理不科学,公共区域卫生意识差。一部分村农户随意向公共水渠乱倒垃圾现象严重,最严重的村有南塔村。东山、南塔、长界岭村农户周围卫生既没焚烧处理又随意乱倒乱丢,遍地是垃圾。

3. 宣传发动不到位,“门前三包”形同虚设。部分村社区对“门前三包”责任状不够重视,未上门宣传,到目前为止还有部分村社区未上交“门前三包”责任状,谈何宣传评比,农户怎么能参与和认同。社区居民楼的卫生较差, 楼梯间、公共水沟,无人管理,形成卫生死角,有待加强。

4. 保洁员长效机制不健全。个别村无保洁员,有的村有保洁员数量有限,不能确保该项工作正常开展。

5. 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村、社区认为搞卫生是办事处的事,不是村、社区的事,办事处给我多少钱,我就做多少事,我村、社区不出一分钱,好与差无所谓,敷衍了事,应付一下检查就算了,没有把群众人居环境当一回事。

6. 农户评比没有落到实处,大部分村、社区农户卫生评比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认真落实、如何评,如何奖,奖什么更谈不上有花名册和上墙公布。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民生工程,惠及千家万户群众的身心健康,按照市四大家领导意见环境卫生整治“不扫地,就扫人”凡连续两次在市排倒数第一的村和社区,单位负责人一律免职,因此我们要有紧迫感,把它当一件大事来抓,并把它抓好。

2. 提高标准,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针对上半年环境卫生整治检查的问题加以整改落实到位,尤其加强对保洁员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强。

3. 明确责任,不留死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好工作不能互相推诿扯皮,互推责任,导致三个不管地带,留有卫生死角,应按工作要求彻底整治到位。

4. 搞好“门前三包”提高农户参与意识。按照“门前三包”责任状的要求,发动全体村民共同参与,搞好房前屋后水圳、水沟、水塘、水渠的公共区域内卫生。社区重点抓好居民楼、住户及公共区域的卫生,搞好绿化带内垃圾及路边杂草的清理,坚决刹住将绿地变菜地的行为。搞好农户卫生评比,营造良好氛围,共创美好家园。

法相岩街道办事处

20xx年7月27日

关于整治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继续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

(一)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

(二)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7、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宣传动员、企业自查自改、县区安监局检查验收、市安监局抽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12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区范围内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作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并组织非煤矿山负责人学习掌握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一科。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7月底前结束。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矿山企业自查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结束,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区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抓紧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7月底前结束,并写出报告,报县区安监局验收。

第三阶段:县区安监局指导、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对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指导和帮助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随时跟踪和掌握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在9月底前组织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验收结束后,写出专题验收报告,报市安监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办公室。

第四阶段:市安监局督查、抽查、验收阶段,10月底前结束。市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玉明,副组长师尚佳,成员李东洋、杨立志、罗本刚,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监管一科,由杨立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期间,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在11月份组织对各县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写出验收报告,报省安监局,同时做好省局对我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准备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安监局和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国家安监总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区安监局要明确任务,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富有实效。各县区安监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目标分解到非煤矿山企业;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的整改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区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整改指令应于6月底前下达完毕,提请政府关闭的企业名单应于8月底前上报完毕。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政府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县区安监局挂牌督办。

(五)加强协调,强化执法。各地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法治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六)舆论监督,信息反馈。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市安监局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工作流于形式的县区予以通报。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总结本县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向市安监局推荐典型经验和做法。

关于整治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为认真汲取“7.28”迈皋桥街道火灾事故教训,根据xxxx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关于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我社区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xxx任组长,社区综治主任xxx、社区民警xxx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干部组成。

整治范围:公众聚焦场所(网吧、商场、饭店、超市、酒店等);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厂房等。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进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2、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禁止使用电热棒、烧蜂窝煤等现象;社区要认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日常防火宣传、防火检查、义务消防训练、夜间巡逻等制度。

3、“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取缔“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未经许可禁止违规搭盖阁楼;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4、工业厂房的排查重点是:是否存在违法建筑、“三合一”厂房、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整治重点是:行政手续是否完备、场所选点布局、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场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社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本次消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治理到位。

关于整治条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按照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现将全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我市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5个,处理11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2人,以监督执纪问责实效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提供坚强保障。各责任单位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工作落实,配合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合力推进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针对4大类14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79项,梳理整改问题181个,其中10月底已整改完成86个, 11月底整改落实到位77个,需要长期持续整改28个,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成效初显。

一是压实责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明确14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落实。9月30日下午,市纪委监委召集18家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及联络员召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实行周报制度,及时掌握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三是通报曝光。市纪委监委筛选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一)关于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周口市教体局联合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了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工作,经过核查,全市疑似失学儿童已由今年年初的70820人下降到2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4人。需劝返21人,正在按照“一人一案”的工作要求,分类别开展逐人精准劝返。

(二)关于解决贫困地区乡村缺医疗卫生机构、缺合格医生的问题。2019年争取中央投资项目4个,总投资1.52亿元,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改扩建3个县级医院和1个妇幼保健院,目前有三个项目开工建设。全市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已建成中医馆123个,培养基层全科医生1308名。看病就医方面,提高80岁以上老人医保报销比例,17种抗癌药品纳入我市药品目录。全市70.1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

(三)关于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利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竣工验收10699户,资金拨付8887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19年度7899户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严肃查处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党纪处理3人,通报批评2人。农村饮水安全实现“村村通”,累计解决94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人口8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已基本解决。

(四)关于纠正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市扶贫办在全市开展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专项治理,从2019年国家、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以及省督查巡查组暗访调研发现的问题中梳理问题清单,扎实进行整改。从8月份开始,对全市已脱贫的19.89万户79.15万人进行“回头看”。10月12日,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对建立的问题台账进行排查核实和规范完善,计划11月底完成问题整改。

(五)关于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的问题。全市共受理食品药品农资犯罪案件81起,违法案件42起,捣毁窝点22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2名,行政拘留11人,涉案金额1800多万。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305家次,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479起;查处餐饮服务违法案件369起;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33户次,发现74家有违法行为;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0562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99份,共处理违法情况53个;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者1428家,发现91家有违法行为;检查农贸市场65家,发现3家有违法行为;检查农贸销售者1302家,发现30家有违法行为;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3814批次,发现农药、兽药残留问题40批次,立案7件。

(六)关于纠正截留克扣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和减轻中小学及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制定有力措施,保证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减轻中小学及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截止目前,共收到来自基层学校反馈问题100多条,目前正按职责权限分类整理,建立档案,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七)关于重点解决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问题。认真开展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工作,及时转发省《关于印发河南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目前全市医保系统共清理拖欠两定机构医保费用14.6亿元。组织开展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互查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已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412家,处理违约违规定点医药机构913家,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50家,拒付医保基金801.2万元,追回医保基金130.89万元。

(八)关于解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交办的121件群众举报件,除周口市经济开发区杨脑干渠、周口市沈丘县蔡河黑臭水体治理正按时序推进外,其余全部整改到位。10月份,接到上级转办案件 17件,已办结15件,正在办理2件。周口市“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受理案件203件,办结55件,按照时间节点正在办理148件。

(九)关于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全市共完成“四乱”问题整治175处。在全市清“四乱”行动中,共清理河道长度355公里,清理违章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清理垃圾34200立方,清理养殖场436处,清理河面漂浮物52160平方米,关停非法排污口86处。

(十)关于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截至目前,已排查特殊困难群体270815人,排查疑似“脱保”“漏保”人员线索856条,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11人,16岁以下儿童119人,残疾人278人。 疑似“脱保”“漏保”人员中已审批办理589人。

(十一)关于整治租赁机构乱象问题。全市自查自纠中介机构55个,发现问题31个。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中介机构50家,已处理企业29个,联合市公安局破获张鹏博采取“高进低出”经营模式骗取房东房客租金一案,涉案金额20余万元,受害房东房客43人,现犯罪嫌疑人张鹏博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关于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7家单位,共同抓好整改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梳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集中督促整改。开通“12345”“12328”政务热线,“12345”接到督办投诉案件25件,办结率100%; “12328”督办投诉案件37件,办结率100%。

(十三)关于解决水电气网路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市水利局持续推进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计划投入1815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和灌排工程维修养护,目前,已落实资金1527.9万元。市电力公司计划在全市实施275个(含鹿邑22个)电网薄弱行政村电网改造任务,截至10月份,改造升级工程已全部完工。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38.82千米、低压线路1131.41千米,新建配变台区406个,容量103.280兆伏安,改造配变台区375个,容量103.080兆伏安,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用电和可靠用电。周口三家通信运营商新建、扩容农村4g基站近2974座,投资2.06亿。全市农村驻地网计划12月底新增端口206476万线,投资8311万元,覆盖率达98%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加大“百县通村入组工程”推进力度,全市农村公路完成投资9.1亿元,新改建里程1084公里,为省年度签订责任书目标460公里的235%。11月1日,召开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推进会,对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工作进行了再次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十四)关于解决统计造假问题。市统计局下发《周口市统计局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截止目前,共针对5大类24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其中已整改完成10项。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市直各责任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但从工作实践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负责单位没有真正肩负起牵头整治项目的主体责任,与配合单位之间联络对接、协调配合不到位。二是一些单位聚焦问题不突出,推进措施不具体,存在大而化之特别是针对整治项目,没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阶段性成效不明显。三是个别单位存在不愿、不敢、不会整治的现象。有的认为有些问题根深蒂固,不好整治,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怕陷入复杂矛盾,难以自找;有的攻坚克难的能力不强,工作没方法,成效不明显。

特别是在《关于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巡查情况通报》中,对我市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一是“三保障”仍存在短板。住房安全、医疗保障、教育扶贫等方面,存在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流于形式等问题。二是工作不精准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政策落实和帮扶措施中,仍然存在不符合条件人员依旧享受帮扶政策的问题。三是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有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有的违规使用资金,有的项目招标不规范。四是干部作风转变不到位。存在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甚至流于形式。

下一步,结合全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压实各负责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后续工作任务不落空。发挥市纪委监委牵头抓总作用,压实各项目负责单位对本系统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确保后续任务有人抓、有人盯、有人促。市纪委监委将不定期召开各负责单位联络员会议,实施周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对本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为专项整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中开展好以策促改,确保制度化常态化要求落到实处。结合前期专项整治成果和案件查处情况,组织负责单位,筛选一批专项整治查处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机制漏洞,形成常态长效,防止反弹回潮。从现在开始就盯紧抓实,做到专项整治与以案促改同步推进、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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