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休假心得体会及收获 休假的心得体会(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1-08 10:1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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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强制休假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撤销内容:

撤销_______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_____卫_______申执字【_______】号)。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期间已缴纳了__________元的罚款,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_____卫_______字【_______】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同意免除加处罚款。特向你院申请撤销_______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_____卫_______申执字【_______】号)。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市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强制休假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执行申请人:,男,x年x月xx日生,住所地:xx省xx市xx区路号 电话:

被申请人:x公司

住所地:xx市x3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电话:

申请事项: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资x元及经济补偿金x元;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支付工资争议一案x年x月x日经杭州市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作出杭劳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资x元,支付给申请人经济补偿金x元,自裁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付清。

现该裁决书已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仲裁裁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裁决。

此致

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x年x月xx日

最新强制休假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陕西通报强制引产事件调查结果

陕西省安康市通报了对镇坪县妇女冯建梅大月份引产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认定镇坪县政府违反了国家及陕西省人口计生部门关于禁止大月份引产的规定,对镇坪县副县长、镇党委副书记等七人做出处分。

安康市政府认为,镇坪县曾家镇政府对冯建梅政策外怀孕实施大月份引产,违反了国家及陕西省人口计生部门关于禁止大月份引产的规定,要求冯建梅及其家属交纳4万元保证金无法律法规依据。曾家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在动员冯建梅终止妊娠过程中,违背当事人意愿,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了大月份引产的责任事件。

安康市政府责成镇坪县政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冯建梅给予生活补助,帮助其解决家庭困难。依据《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安康市政府决定对以下七人做出处分:

(1)镇坪县政府分管计生工作的副县长于延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撤销江能海镇坪县人口计生局局长职务;

(3)撤销主持曾家镇全面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抨印副书记及镇长职务;

(4)曾家镇人大主席袁昌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曾家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龙春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曾家镇干部张学松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7)镇坪县医院院长潘益山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通报表示,根据安康市政府的调查,冯建梅实际出生日期为19xx年12月25日,非农业户口。而她在结婚登记时提供的出生日期为19xx年1月21日,农业户口,与其实际情况不符。20xx年3月,冯建梅二次怀孕已3个月,镇计生办要求她迁移户口、补办二孩生育证,但她一直未办并准备外出生育。曾家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说无果,6月2日,冯建梅被强行送往镇坪县医院并实施了终止妊娠手术。期间,曾家镇工作人员曾向冯建梅及家属提出先交纳4万元保证金,待冯建梅迁移户口并办理第二孩生育证后再退还保证金的要求,冯建梅及其家属均未予以回应。

6月4日上午,冯建梅丈夫的大姐邓吉梅在医护人员不在场时,将死胎从产房拿到病房拍照,之后冯建梅的家人将图片上传互联网。

6月14日,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声明称已就安康市一名孕妇怀孕7个月遭强制引产一事召开紧急会议,并派遣调查组前往安康市调查。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早前曾回应称引产是征得孕妇冯建梅同意后,依法实施的终止政策外二胎妊娠术。不过,冯建梅的亲友向媒体否认了当地政府的说法,表示冯建梅被镇政府索要4万元押金,家属无力满足,才导致胎儿被强行引产。

最新强制休假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申请强制执行a号民事判决书,向申请人偿还贷款100000元及截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

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等相关费用;

3、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由某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为此,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

根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应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申请人10000元,利息、违约金(利息按月利率0.3%、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至本判决指定给付之日)及案件受理费2053元,保全费100元。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现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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