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视心得体会和方法 对智能电视的看法(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19: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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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智能电视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甲方(买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根据《_____》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单位商住楼智能安防工程网络及硬件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下列表中所列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即rmb¥____________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设备的验收

5.4.1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_____或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8、技术服务

8.1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1、违约与处罚

11.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11.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5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_____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_____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最新智能电视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山东动脉智能(domor)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简 介

山东动脉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致力于信息技术产业,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与控制技术,专业从事智能化弱电系统产品的研发与系统集成设计,个性化集成各类语音文字、图像与视频智能化应用处理系统,着力推动社会信息化应用与发展,是最早从事智能化信息化的工程服务商之一。

以“解读科技密码,创造智能未来,做最值得信赖的信息化弱电系统集成商”为目标,以“用心多做一点 do more with the heart”为核心价值观,坚持“合作、创新、高效、职业”的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专业提供需求解决方案,并长期提供ict技术与劳务外包服务。在数字通信、智能化建筑、智能化社区、数字化城市等各类信息化系统集成领域,提供专业化的总体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实施管理、系统安装调试以及软件系统的集成设计开发、技术服务;为社会缔造安全、舒适、节能、高效、方便的环境贡献力量。

公司坚持走科学研究与应用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解决行业业务需求,自主研发的domor l9000型“来客宝”访客登记系统,以及domor q100l“八方宝”全图摄像机获得科技进步奖,并取得良好应用。

公司拥有各类认证工程师,国家

发的安防二级资质。

多年来,公司主要服务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银行、保险、商场、工矿企业、体育馆、展览中心、物流、零售等各行业,设计实施了上百个信息化弱电系统工程,在从业实践中,通过多项重点大型工程的建设,使我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智能化弱电工程的技术管理与现场管理经验,为今后实施更高要求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动脉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涉及以下智能化系统:

信息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通信工程系统 呼叫中心系统来客登记系统led照明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卫星电视系统 ip广播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ip监控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灯光控制系统音响控制系统 智能卡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 智能家居系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场馆智能系统 电子卡口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平安城市系统 智能路灯系统数字化城管系统数字社区系统

最新智能电视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姓名: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与乙方存在合作关系的销售网点购买4g智能手机,乙方为此附条件向甲方赠送一定额度的话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业务办理

甲方自愿在与乙方存在合作关系的手机销售网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凭其办理入网登记拥有使用权的移动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乙方开展的4g智能手机购机送话费活动,具体活动内容为:甲方购买4g智能手机一台,具体品牌机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活动手机”)对应imei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元档次合约方案,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上述手机及所约定的号码在本协议生效的次/当月(勾选)起在乙方网络的______个月内的最低消费为人民币______元/月(不含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在以上条件下,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方式,向甲方赠送话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二、甲方承诺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办理销号、停机、过户业务,否则乙方有权从甲方违约的次月1日起单方解除本协议,已赠送但未使用完毕的话费不予退还,并停止赠送余下的话费额度。(二)从本协议签署当月起______个月不脱离乙方网络,并承诺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在本协议生效的次月起的______个月内,在乙方网络内的每月消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如甲方移动电话号码的月消费不足本条约定的消费额度时,甲方同意乙方按_________元/月收取。

(三)从本协议签署当月(开通/变更)为乙方的______元/月的4g套餐资费,并使用4gsim卡,承诺在协议期内持续使用4g套餐系列资费,如果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套餐资费的,只能进行套餐升档的资费变更,不能进行套餐降档变更(即只能选择更高资费的套餐)。甲方承诺的持续使用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更改上述资费套餐的,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同意继续使用原资费套餐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四)购机当月(开通/变更)为乙方的_______元/月的移动数据流量套餐,承诺持续使用_____个月,届满后,若甲方需更改上述移动数据流量套餐,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同意继续使用原移动数据流量套餐并继续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与甲方购机号码绑定使用,且每月连续产生通信行为及消费,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因交予维修导致违约,在解除本协议起的两个月内,甲方能够提供维修的有效证明,双方同意不纳入违约范围,继续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有效期相应顺延。

(六)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所购买的手机已配置部分实用的应用程序,且附带的部分应用程序在运行时可能会搜集个人信息,甲方可自由选择使用或进行卸载,相关的应用介绍可登录获取。

(七)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同时满足使用高清语音手机(volte手机)、打开手机上的高清语音开关、使用usim卡和开通4g上网功能四个条件后,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开启高清语音功能,该功能无月租费用,甲方通过该功能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的计费标准与甲方现在使用的资费套餐标准一致,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功能。通话双方均需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方可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

三、赠送话费说明

(一)乙方赠送甲方的话费附有条件,即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的各项承诺时方可予以赠送。

(二)乙方赠送甲方的话费仅限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使用,不能提取现金,亦不能转移到甲方的其他移动电话使用。赠送话费不计入每月发票大写报账金额内,未使用完销户后不能调账退费。

(三)乙方赠送甲方的话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赠送规则为第____项:

1.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每月赠送_______元,共赠送_______个月。

2.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前_______个月每月赠送_______元话费,第_______个月始每月赠送_______元话费。

3.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第一个月赠送_______元话费,其后_______个月每月赠送_______元话费。

(四)乙方赠送的话费仅可抵扣甲方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梦网等结算类业务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梦网等结算类业务等费用,甲方应按乙方有关的交费要求另行交付。

四、双方同意

(一)为确保甲方正常使用移动业务,乙方默认向甲方提供通话、短信、gprs上网及4g上网等基础业务功能,客户不使用不计费,使用后的具体业务计费标准按客户登记资费计。

(二)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购机号码不得与活动手机分开使用,否者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将每月判断上月甲方是否违约(若当月甲方购机号码未在活动手机上产生通信,则视为甲方违约),有权在判定甲方违约的次月1日起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停止赠送尚未赠送完毕的话费额度,甲方原承诺的月最低消费及终端活动在本协议解除当月同时失效。

(三)除上款约定外,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承诺事项之一的,构成违约,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停止赠送尚未赠送完毕的话费额度。

(四)本协议涉及的甲方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购机发票由与乙方存在合作关系的零售商提供,均按照现有国家三包服务标准,由手机厂商负责提供售后服务。依照国家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可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本次购买的终端厂商售后服务网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附件,与《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同时执行。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六、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盖章并由办理业务的业务员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从签署当月起______个月内有效。

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声明

本人(甲方)已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本协议,乙方及与乙方存在合作关系的销售网点的营业员均已向本人作详尽的提示与说明,本人已理解并同意所有协议条款,本人自愿签订。

甲方:(签章或签字)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智能电视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甲方姓名:__________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在丙方处购买4g智能手机,并在乙方处预存话费,乙方为此同意附条件地分月向甲方返还其预存话费,或分月向甲方赠送话费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在丙方销售网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凭其入网登记拥有使用权的移动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乙方与丙方联合开展的4g智能手机预存话费优惠购机活动。具体活动内容为: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预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的话费,办理__________元档次合约方案。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上述手机及所约定的号码在本协议生效的次/当月(勾选)起在乙方网络的______个月内的最低消费为人民币______元/月(不含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在此条件下,丙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 元的优惠价向甲方出售4g智能手机一台,具体品牌机型为 (该机型是/否(勾选)为优质机型),对应imei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时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甲方分月返还其预存/获赠(勾选)话费。

二、甲方承诺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不办理销号、停机、过户业务;当客户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乙方、丙方有权在甲方违约的次月1日起解除本协议,对已赠送且未使用的预存话费不予退还,同时停止返还剩余预存话费。

(二)从本协议签署当月起______个月内不脱离乙方网络,并承诺本协议所约定的号码在本协议生效的次月起的______个月内,在乙方网络内的每月消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梦网结算类等费用);如甲方移动电话号码的月消费不足本条约定的消费额度时,甲方同意乙方按_________元/月收取。

(三)购机当月(开通/变更)为乙方的______元/月的4g套餐资费,并使用4gsim卡,承诺在协议期内持续使用4g套餐系列资费,如果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需要变更套餐资费的,只能进行套餐升档的资费变更,不能进行套餐降档变更(即只能选择更高资费的套餐)。承诺的持续使用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更改上述资费套餐的,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同意继续适用原资费套餐并继续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四)“购机当月(开通/变更)为乙方的_______元/月的移动数据流量套餐,承诺持续使用_____个月,届满后,若甲方需更改上述移动数据流量套餐,甲方应自行到乙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乙方有权视为甲方同意继续适用原移动数量流量套餐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与甲方购机号码绑定使用,且每月连续产生通信行为及消费,否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所购买的4g智能手机因交予维修导致违约,在解除本协议起的两个月内,甲方能够提供维修的有效证明,双方同意不纳入违约范围,继续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有效期相应顺延。

(六)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所购买的手机已配置部分实用的应用程序,且附带的部分应用程序在运行时可能会搜集个人信息,甲方可自由选择使用或进行卸载,相关的应用介绍可登录获取。

(七)为获得更好的智能机使用体验,甲方同时满足使用高清语音手机(volte手机)、打开手机上的高清语音开关、使用usim卡和开通4g上网功能四个条件后,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开启高清语音功能,该功能无月租费用,甲方通过该功能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的计费标准与甲方现在使用的资费套餐标准一致,甲方可视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取消该功能。通话双方均需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方可进行高清语音通话或高清视频通话。

三、甲方预存/获赠(勾选)话费返还说明

(一)在甲方全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的承诺事项前,甲方对其以优惠价格向丙方购买的4g智能手机仅享有使用权,所有权仍然属于丙方,在甲方履行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且协议有效期届满后,手机方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预存/获赠(勾选)的话费话仅限本协议所涉的甲方移动电话号码使用,不能提取现金,亦不能转移到甲方的其他移动电话使用。赠送话费不计入每月发票大写报账金额内,未使用完销户后不能调账退费。

(三)甲方预存/获赠(勾选)的话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项约定分月予以返还:

1.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每月返还_______元,共返还_______个月。

2.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前_______个月每月返还_______元,第_______个月始每月返还_______元。

3.从本协议签署次/当月(勾选)起,第一个月返还_______元,其后_______个月每月返还_______元话费。

4.乙方赠送的话费仅可抵扣甲方除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梦网等结算类业务费用之外的中国移动自有业务费用,手机支付、代付、彩铃月租、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梦网等结算类业务等费用,甲方应按乙方有关的交费要求另行交付。

四、三方同意

(一)为确保甲方正常使用移动业务,乙方默认向甲方提供通话、短信、gprs上网、4g上网等基础业务功能,客户不使用不计费,使用后的具体业务计费标准按客户登记资费计。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购机号码不得与活动手机分开使用,否者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将每月判断上月甲方是否违约(若当月甲方购机号码未在活动手机上产生通信,则视为甲方违约),并有权在判定甲方违约后的次月1日起解除本协议,乙方对甲方未使用的预存话费不予退还,并停止赠送尚未赠送完毕的话费额度,甲方原承诺的月最低消费及终端活动在本协议解除当月同时失效。

(三)本协议涉及的甲方所购买的4g手机,购机发票由丙方提供,均按照现有国家三包服务标准,由手机厂商负责提供售后服务。依照国家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可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本次购买的终端厂商售后服务网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附件,与《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同时执行。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六、甲、乙、丙三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各项内容严格保密。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等情况致使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自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丙方分别盖章并加盖办理当日乙方、丙方销售网点日戳、由办理业务的经办人签字或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从签署当月起_______个月内有效。

九、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声明

本人(甲方)已认真、仔细地阅读了本协议,乙方或丙方营业员已向本人作详尽的提示与说明,本人已理解并同意所有协议条款,本人自愿签订。

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最新智能电视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山东动脉智能(domor)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简介

山东动脉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致力于信息技术产业,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与控制技术,专业从事智能化弱电系统产品的研发与系统集成设计,个性化集成各类语音文字、图像与视频智能化应用处理系统,着力推动社会信息化应用与发展,是最早从事智能化、信息化的工程服务商之一。

以“解读科技密码,创造智能未来,做最值得信赖的信息化弱电系统集成商”为目标,以“用心多做一点 do more with the heart”为核心价值观,坚持“合作、创新、高效、职业”的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专业提供需求解决方案,并长期提供ict技术与劳务外包服务。在数字通信、智能化建筑、智能化社区、数字化城市等各类信息化系统集成领域,提供专业化的总体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实施管理、系统安装调试以及软件系统的集成设计开发、技术服务;为社会缔造安全、舒适、节能、高效、方便的环境贡献力量。

公司坚持走科学研究与应用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解决行业业务需求,自主研发的domor l9000型“来客宝”访客登记系统,以及domor q100l“八方宝”全图摄像机获得科技进步奖,并取得良好应用。

公司拥有各类认证工程师,国家

发的安防二级资质。

多年来,公司主要服务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银行、保险、商场、工矿企业、体育馆、展览中心、物流、零售等各行业,设计实施了上百个信息化弱电系统工程,在从业实践中,通过多项重点大型工程的建设,使我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智能化弱电工程的技术管理与现场管理经验,为今后实施更高要求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动脉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涉及以下智能化系统:

信息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通信工程系统 呼叫中心系统来客登记系统led照明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卫星电视系统 ip广播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ip监控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灯光控制系统音响控制系统 智能卡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 智能家居系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场馆智能系统 电子卡口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平安城市系统 智能路灯系统数字化城管系统数字社区系统

公司主要业绩:

通信类

中国网通通信机房交换系统设备安装

中国电信通讯机房交换系统设备安装

中国网通internet网络系统设备安装

中国网通无线市话系统工程

中国电信移动基站建设

中国联通移动基站建设

通讯网络传输、电源系统设备安装

智能建筑类

济宁市航运管理局办公楼综合布线、信息网络、监控系统工程济宁市检察院综合布线系统

济宁市建设银行办公大楼综合布线系统

济宁市名雅经纬酒店监控系统

济宁市金地大厦综合布线系统

济宁市矿区建行综合布线系统

智能城市类

金乡县社会治安综合监控系统(含gps系统、智能卡口系统)济宁市综合执法局全市系统数字化城管工程

泗水县社会治安综合监控系统

邹城古塔派出所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

济宁解放路派出所宽视界视频监控系统

汶上公安局康驿派出所宽视界视频监控系统

其它监控类

济宁市质检局三位一体宽视界远程监管项目(100余家企业)济宁市人保十二县市区远程定损系统

济宁市植物园视频监控系统

济宁市儿童乐园视频监控系统

曲阜看守所监控信息系统

邹城奔腾油漆视频监控联网系统

济宁太东大市场视频监控联网系统

济宁市华润燃气公司视频监控工程

微山县洗煤厂视频监控系统

济宁电信营业厅监控系统联网

微山留庄、微山崔庄、任城喻屯航道宽视界监控项目

山推液力宽视界监控项目

济宁安康制药视频监控(含防爆车间)

枣庄田陈矿智能灯光系统

济宁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台站管理系统

山东金乡大蒜电子交易市场网络机房建设

刘代峰市场部经理15275376183

山东动脉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网址:

最新智能电视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并准确表达和充分理解双方真实意思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此合同页及其附件页,合共页):

一、设备及安装总造价:

1、合同总造价:(小写)人民币:元;

(大写)人民币: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系统安装、调试及指导甲方人员对智能管家的使用,产品具体配置数量详见设计方案的设备配置

四、付款方式:

1.签定合同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

2.工程调试合格后当日内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即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及材料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于变更确认时结清。

五、工程工期:

1.主机及控制器安装调试工期共计天。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见附件3《工程变更记录》:

①合同签订同时,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②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其它开工条件;③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如: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④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它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⑤非乙方自身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或中断;

⑥因遇人力不可抗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及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电;

②甲方负责按照乙方指定方式预留点位位置;

③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

④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⑤甲方负责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保护好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⑥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

2.乙方责任

①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②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甲方使用;

③乙方需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④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配合做好施工期间成品保护及甲方财产保护工作。

⑤在施工范围内,乙方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工程验收:

1.甲方于主设备抵达工地时,对其外观、型号、数量、随机配件及相关文件进行验收。

2.甲方工程完毕后,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证明书》。

3.乙方负责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指派乙方(或原厂)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甲方应给予配合,并协调与其他单位的关系,调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当日进行验收,否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5.甲、乙双方在调试合格验收后签署相关验收文件。

八、工程质保:

1.质保期:乙方对主设备(主机,开关,插座红外转发器)提供开机调试合格之日起计五年内为质保期,其他系统设备提供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两年内为质保期。

2.在质保期内若因设备本身质差事故,由乙方负责换新,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操作失误而造成设备损坏或故障,乙方负责排除,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同验收合格且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时,质保服务中止,付款延误时间质保期内扣除。

5.安装工程如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作出响应,积极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对质保期满后的所有零备件及服务费用,乙方应给予优惠。

九、不可抗力:

1.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推迟,推迟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2.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天内出具权威独立第三者证明,交付另一方。买卖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3.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禁运、罢工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

十、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延迟支付货款,自超过支付时间之日起,甲方应付给乙方每日按合同总额的1%的迟付利息。

2.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自超过交付时间之日起,乙方应付给甲方每日合同总额的1%的迟交利息。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4.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之债务赔偿不多于乙方向甲方所实收之款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之债务

赔偿不多于甲方向乙方所实付之款项。

十一、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由签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可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合同附件:

1.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附后。

2.附件1为依据智能管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编制的《智能管家解决方案书》。

3.附件2为工程项目需要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工程变更记录》。

4.乙方去甲方工地施工的手续全由乙方自行办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最新智能电视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xx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

鉴于:1、xx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产品(或服务)供应商。2、×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

第二条合作领域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1、2、

第三条合作内容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某公司向××公司提供××公司所需要的××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产品(或服务),;。年月日在市订立。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沟通渠道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l协调小组的组成:l协调小组的职责: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第六条知识产权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第七条保密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合作期限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陈述和保证12.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12.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协议附件15.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5.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15.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5.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八条通知18.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18.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8.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协议的解释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

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元。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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