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大全1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22:4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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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撰写心得体会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整理思绪,还可以提升我们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选择适合的写作风格和语言表达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一
海运提单是海运货物运输的重要文件,也是海运业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海外采购的进口商来说,海运提单可以说是其运输合同的核心内容,也是其货物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从我个人的工作经验来看,海运提单虽然看似简单,但是其中所包含的内容却不容小觑,下面将从我个人的角度出发,谈一谈我对海运提单的一些心得体会。
学习海运提单需要注意一些细节,更好的理解和应用海运提单,首先,必须要了解海运提单所包含的内容,比如说,提单的种类、提单的格式、提单的注释、提单的签章等等。学习前,先对这些概念进行整体了解和理解,更有助于加深对海运提单的理解。
操作海运提单是一项需要技巧的工作,在操作海运提单时,需要谨慎、细致,并仔细检查相关内容。根据规章制度,必须在海运提单中在签约方面进行正式签署。正式签署可以签电脑生成的海求提单,也可以签正本(原件)作为海运提单的合法文件使用。如果不能签发电脑生成的海运提单,则必须签发原件。
在进行海运提单的预查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的事项包括:海运提单条款的规定是否符合需求,上述条款中,关于箱好和软件部分的信息是否正确,有责任人承认负面的影响。特别需要注意和检查的方面,就是因为此装载的信息是否与清单相应地匹配,有否遗漏或不正确的地方。这些相关方面的内容,确保没有遗漏和可疑情况的发生。
第五段:结尾。
海运提单是货物交付的重要证明,正确地应用海运提单可以极大地保障货物的安全和交付。我们在使用海运提单时,需要了解其相关内容和条款,尽可能避免出现错误或纰漏的情况。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的介绍,能够对海运提单有更加深入的理解,能够更好地应用于实际工作当中。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二
提单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核心内容之一。提单作为一种买卖双方协商的安排,通常由卖方或者其银行发出,是货物的所有人证明书和货物的标志,同时也作为结算和承运凭证。提单上的各项条款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必须明确掌握其中的相关知识和经验。
第二段:细节。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必须注意提单的各项要素,特别是货物的描述、数量、质量和单价等,要求严格无误。而且,在填写提单时,需要注意提单类型、签发日期、单据号码、船名航次、装运港口、卸货港口以及装运日期等重要信息,必须保证与买卖合同的规定一致。此外,还需要注意提单的编号、赠品及附加条款等内容的正确填写,以避免后期产生问题。
第三段:注意事项。
在填写提单时,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国际贸易规范,注意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提单的内容规范、合法;其次,提单上的各项条款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不得敷衍塞责;最后,必须保证提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发生欺诈等情况。总之,在填写提单时我们必须谨慎对待,避免出现任何问题。
第四段:实例。
举个例子,曾经我在填写一份提单时,不慎填错了货物数量,导致该批货物在到达目的港口时被退回,给我带来了不小的损失。通过这次经历,我深刻认识到了提单的重要性和需要注意的要点,更加注重检查提单的准确性,避免出现差错。
第五段:总结。
提单作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环节,关系着买卖双方的权益以及物流运转的顺畅程度。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必须仔细阅读买卖合同和相关条约,准确地填写提单,保证提单的真实、有效、合法和完整,以保障自己及他人的权益。这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不断学习和深化的内容。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三
海运作为重要的物流方式,能够让各个国家之间的商品进行安全、快速、经济的运输。这几年本人在物流行业一直从事海运涉外工作,对于这种运输方式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对于其运作流程和管理方式有了更深的认识。在这里,本人将分享自己的海运工作体验,并总结了一些心得和建议。
相对于其他的运输方式,海运似乎有着更多的优势。首先,海运对于重量和体积较大的货物运输尤其适用,因为船只的载重量和体积大。其次,与空运、陆运相比,海运运输费用更便宜,能够为客户节约大量的运输费用。第三,海运运输安全可靠,因为大型货船可以抵御风浪,有更高的安全保障。
第三段:海运运输的缺点。
虽然海运有着许多优点,但也有其不足之处。首先,海运的时间较长,除了近海航线以外,一般需要数天或数周的时间,对于一些时效性较高的商品很难满足需求。其次,需要填写大量的报关单据、证明文件等,涉及到海关、船公司、仓库等多个环节,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人力物力。第三,对于某些海轮,如果货物较少,分摊运营成本的效益不高,运输费用相对较高,显得不划算。
第四段:优化海运工作流程。
如何优化海运过程的工作流程是每一个从事物流行业的人员都需要思考的问题。对于海运涉外从业人员,最关键的就是要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海关相关法规,准确的了解货物与目的地国度间的一切规定和简方。其次,完善运输报告,尽量精准的填写相关报单和报告,减少人为失误的可能性。另外,在人员配备和工作流程上,需要有明确的流程制定和规范化的管理模式,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得以精准、高效地完成。
第五段:总结和建议。
从总体上看,海运作为一种重要的物流方式,能够满足大型、重量的货物运输需求。在实际操作中,虽然需要注意许多细节,但我们可以通过一系列的优化,让海运过程更加高效、安全、稳定。因此,我们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加强对于规章制度的宣贯、统一管理模式、优化配备人员,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最终让海运过程变得更加轻松便捷。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四
作为一名海运物流从业人员,海运提单是我们经常接触的文件,它直接关系到货物的运输、提取和交付等环节。在此大环境下,我深刻感受到了海运提单的重要性,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与体会。以下是我的一些总结,以供参考。
二、海运提单的种类及注意事项。
海运提单包括船方提单和海运代理提单。在使用时,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如果我们是船舶的所有者,那么我们应该使用船方提单。而如果我们是从事捆绑航运的代理人,那么我们需要使用海运代理提单。此外,海运提单在使用时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单的名称及号码必须与船舶的信息相符;
2.提单必须由于货物放置在船舶上而拥有权力;
3.提单必须在收货方得到货物之前交付给收货方;
4.提单必须包括发货人的联系方式,以防止在货运过程中出现问题无法及时解决。
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海运提单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海运提单,我们可以了解到货物的确切情况,如何清关、对货物的跟踪和追踪等等。在此过程中,海运提单可以起到以下几个重要的作用:
2.海运提单可以保证货物的承运,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
3.海运提单可以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前,进行货物跟踪和追踪等操作,以便对货物进行及时的监控和管理。
海运提单中的特别提单条款,通常也称为“B/L”的条款。B/L是一种特殊的海运提单条款,它可以对特定的货物设置特殊规定,以保证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前能够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特别提单条款的使用可以起到以下几个重要的作用:
1.取得特别提单条款可以对货物进行重点关注,并在地区内对货物进行监管;
2.特殊提单条款可以保障进出口商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3.特殊提单条款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可以通过这些条款的授权查阅细节,以保护货主的合法权益。
海运提单在进出口贸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处理好到货方的索赔、付款等信任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到信守承诺,严格遵循规章制度,遵循劳动法规,确保货物安全运输。同时,我们也应呼吁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充分的配套措施、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提高海运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等方面加倍努力,以确保海运提单的安全可靠,保障进出口交易的稳健发展。
结论:
总之,在不同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海运提单,对货物运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海运提单的具体操作也需要我们对整个流程进行深入掌握和了解。海运提单是一种重要的进出口贸易文件,我们应该在良好的经验和规章制度的框架下,细致入微地加以处理,以保障进出口交易的经济稳定地发展。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五
1、它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资料收到了货物。
2、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运输合同的`证明。
3、它是物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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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六
海运是一种主要的物流方式,通过海运能够实现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从事物流工作的过程中,我也有了一些海运心得体会,将在本篇文章中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准备工作。
在海运之前,有许多准备工作需要做。首先是对于货物的包装,要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能够得到保护。其次是对于文件的准备工作,例如船载清单、托运单、海关单证等等。还需要对于运输路线和各个环节的流程进行了解,以便随时面对问题的解决。
第三段:海运过程。
海运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对于时效的把握。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遇到天气和海洋环境的变化是难以避免的,但是我们要做到及时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影响。同时还需要和船公司、码头、海关等沟通协调,保证货物的顺利运输。如果发生了问题,及时准确地反馈给客户,并寻求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第四段:注意事项。
在海运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首先是货物的申报,如果申报有误,可能会导致海关出现问题,从而影响整个运输过程。其次是对于货物的装载,需要考虑到货物特殊的要求,例如危险品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包装,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风险。还需要注重到海洋温度和湿度的影响,对于敏感的货物可能需要进行特殊的处理。
第五段:总结。
通过对于海运过程的了解和实践,我认为海运仍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物流方式。虽然在海运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对待、及时采取措施,就能够顺利地完成运输任务。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学习和了解新的技术和方法,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服务客户。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七
有这样一则案例:
a行同时议付了同一受益人的两票单据,单据分属不同开证行的两个信用证,信用证均为自由议付信用证,由于出口货物相同和银行经办人员疏忽,在向开证行寄单时,将彼此的提单混淆,每一套单据中只有2/3提单和另一份单据的1/3提单。甲开证行很快付款,乙开证行则以提交2/3提单为由拒付。后a行获知客户已凭开证行提货担保提货,遂以此交涉,最终迫使乙行付款。
此案虽然结局圆满,但留给我们的思考却很多。
一、开证行的失误。
本案中,开证行的失误在于:在对方指出已办提货担保时,表现得理不直气不壮,未能坚持拒付。实际上,ucp500第十四条赋予开证行在单证不符时拒付的权力,此案例中所提交的单据有明显不符点,所以开证行的拒付是正当、无可非议的。
虽然根据一般银行的做法,在为开证申请人办理了提货担保后,即使单据存在不符点也不能对外拒付,主要原因是一旦受益人要求退回单据并向船公司要求退运时,船公司会转而要求开证行履行提货担保项下义务,开证行有可能会遭受经济和信誉双重损失。但在此业务中,由于议付行的失误,提交到开证行柜台的是2/3提单,即使是受益人要求退单,也无法凭这2/3提单向船公司要求退运,开证行大可不必担心,相反坚持拒付反倒有助于开证行规避欺诈风险。根据我国外汇管理局有关结售汇方面的规定,如因缺少物权单据而引起的不符点,开证行不得对外付款。这一方面是为避免企业的逃汇行为,一方面也为防止欺诈发生。
其次,开证行处理单据依据的是信用证和ucp500。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承担付款业务,如果单据不符,开证行受ucp500第14条约束,只要该条所规定的前提满足,开证行就有权对外拒付,以正当的理由拒付有助于提高开证行的信誉。三是信用证各方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开证行出具提货担保允许申请人提货属“与单据有关的服务或其他行为”,信用证各方处理业务必须以单据为基础,单据不符,开证行有权拒付。
然而在本案例中,开证行也有付款的道理在:根据ucp500第9条a款,“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若规定之单据提交于被指定银行或开证行且符合信用证条款,即构成开证行的确定承诺”,而当受益人将单据提交给a行时,单据是相符的,这实际上已构成开证行付款的义务。只要议付行能证实其收到单据时确系单证相符、单单一致,开证行就须在合理时间内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
二、议付行的尴尬。
单据的错寄完全由议付行引起,议付行应承担纠正错误和赔偿因错而导致之损失的责任,此时议付行的举措须权衡利弊,慎之又慎。
(1)应勇于认错。
根据ucp500第九条,此票单据由受益人提交给议付行时是相符的,这就构成开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只要议付行向开证行坦陈事实真相,同时提供证据(如提单的复印件)证明单据交到其柜台时确系相符,则开证行应付款。当然这种取证相对来讲比较困难,在理论上行得通,要确切地说明单据相符须花一番心思,尤其是目前我国船公司出具的提单大多一式三份(只有一部分有origi-nal、duplicate、triplicate等字样),所以即使三份均复印也无法证明是全套提单,况且怎样证明这全套提单确已提交也是个难题。只凭议付行一个电报声明受益人交单时已提交全套提单似无法说服开证行付款,或者结合下面(2)条,坦陈一份提单在哪里,并要求开证代为查找,以此证明则较易为开证行接受。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八
联运提单是一种在多种运输方式中使用的重要文件,用于记录货物的运输信息和责任划分。从货物的起始地到最终目的地,经过不同的运输方式,联运提单起到了统一所有物流环节的作用,确保货物安全送达。联运提单不仅是物流活动中的关键文件,也是货主、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重要契约。
第二段:阐述联运提单使用中的挑战和解决方法(300字)。
然而,在使用联运提单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挑战。首先是信息传递的问题。联运提单需要在不同的运输方式之间传递,并且涉及多个环节的对接。这就要求各方要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以确保货物的无缝运输。为此,各方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使用现代化的物流追踪系统,以及明确责任和义务,提升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段:探讨联运提单对物流行业的影响(300字)。
联运提单的使用对整个物流行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联运提单的使用可以减少物流运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通过记录详细的货物信息和提供明确的责任划分,联运提单可以降低货物丢失、损坏和延误的风险。其次,联运提单的使用可以提高物流运作的效率。联运提单的统一标准和流程可以让各方更好地协作,减少时间和资源的浪费。最后,联运提单的使用可以促进物流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通过建立统一的操作标准和规则,可以提高整个行业的运作质量和信誉度。
在日常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有关联运提单管理的心得体会。首先,要充分了解联运提单的要求和流程,熟悉各类联运提单的使用方法。其次,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各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交流信息,解决问题。另外,要注重细节,确保联运提单的填写准确无误。最后,要不断学习和研究最新的联运提单管理技术和方法,保持自身的专业知识更新。
第五段:总结联运提单的重要性和改进建议(200字)。
总之,联运提单在物流运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关系到货物的安全和准时送达,也关系到各方的权益和责任。通过合理规范的联运提单管理,可以提高物流行业的效率和规范。在未来,希望能进一步完善联运提单制度,加强各方之间的合作,提升物流运输的质量和效果。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九
提单是货物运输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是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一份重要文件。它是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记录发货方与承运方的协议内容,也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提单的作用极为重要,不仅对于货物船舶的进出口和海关申报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还能够有效地保证货物的安全、正确到达目的地,避免因为提单填写问题而出现航运纠纷和客户投诉。
第二段:填写提单的基本要素。
填写提单时,需要注意的基本要素有以下几点:船名、航次、装货港、卸货港、承运人名称和地址、发货人名称和地址、收货人名称和地址、货物名称、包装、数量、重量、体积、运费、保险费、开航日期、到达日期、签发日期等内容。此外,提单的格式和填写方式也要符合国际惯例和航运行业的规定。
第三段:填写提单的常见错误和防范措施。
在填写提单时,我们可以根据过去的经验总结和市场常见问题的分析,对常见的错误和防范措施做出总结。如船名和航次的填写要正确完整,防止输入错误或遗漏信息;装卸货港的填写要准确清晰,防止搞错地点;货物名称、数量和包装等信息也不能有误,以免发生货物浮动、品质问题等问题,要做到精细化管理,提高货物安全性能。
第四段:提单填写与物流公司的合作。
在实际操作中,填写提单往往是物流企业的重要业务内容之一。物流公司负责监管提单操作过程,确保提单填写全面准确。此外,物流公司也将提供相关客户服务以便客户的提单填写流程能够顺畅进行。因此,物流公司可以利用丰富的行业知识和资源,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使客户满意,同时也满足行业需求。
第五段:结论——发扬提单精神。
填写提单虽然看似容易,但实际上关键性非常大,做好填写,就是保障商业流通的一大步。我们应该灵活运用各种手段,提高对提单填写的技能和质量,增强对于货物运输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提单精神继承发扬下去。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验、学习新知,确保提单填写流程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品质,还能够增加业务竞争力和信用度。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十
1.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货权凭证。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3.运输契约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必须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十一
关于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填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证明,即证明货物运输合同的存在以及货物已由承远人接管并装上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运提单种类及作用,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填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证明,即证明货物运输合同的存在以及货物已由承远人接管并装上船。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各国法律和有关国际公约都认定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它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进行转让。也就是说,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物权。
(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前者指货物已装船后签发的提单,后者指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准备装运时所签发的提单。在贸易合同中,为了保障收货人自身的利益,一般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因该提单上有船名和装船日期,对收货人按时收货有保障。
(2)根据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国际贸易结算中,银行为安全起见只受理“清洁提单”,即承运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外表状况有任何不良情况。
(3)根据提单抬头不同,可以分为“记名提单”、 “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记名提单”在收货人一栏内列明收货人名称,这种提单只能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做任何形式的转让,“不记名提单”是在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谁持有提单,谁就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指示提单”在收货人一栏内应注明“指示”字样,经过背书可以转让。指示提单有利于资金的周转,在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此外,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提单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根据内容繁简不同可分为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根据运费支付不同,可分为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
为了统一规定海上运输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国际上签署了三个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1)1924年签署的《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简称《海牙规则》,于1931年生效,共16条。
(2)《1968年布鲁塞尔议定书》,简称《维斯比规则》,于1977年生效.共17条。
(3)《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简称《汉堡规则》,于1992年11月1日生效,共34条。
这三个规则的主要区别在于: 《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
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限从装船到卸船,《汉堡规则》格责任期限范围扩大至从接受货物起到交付货物止;《海牙规则》未将活动物和甲板货物列入货物范围,即这些货物被海水冲走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汉堡规则》将此类货物列入了货物范围《海牙规则》只适用于缔约国所签发的提单,《汉堡规则》规定凡装卸港在缔约国的提单均适用;《海牙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汉堡规则》将诉讼时效期延长两年。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十二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填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证明,即证明货物运输合同的存在以及货物已由承远人接管并装上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运提单种类与作用,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填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证明,即证明货物运输合同的存在以及货物已由承远人接管并装上船。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各国法律和有关国际公约都认定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它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进行转让。也就是说,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物权。
(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前者指货物已装船后签发的提单,后者指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准备装运时所签发的提单。在贸易合同中,为了保障收货人自身的利益,一般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因该提单上有船名和装船日期,对收货人按时收货有保障。
(2)根据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国际贸易结算中,银行为安全起见只受理“清洁提单”,即承运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外表状况有任何不良情况。
(3)根据提单抬头不同,可以分为“记名提单”、 “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记名提单”在收货人一栏内列明收货人名称,这种提单只能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做任何形式的转让,“不记名提单”是在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谁持有提单,谁就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指示提单”在收货人一栏内应注明“指示”字样,经过背书可以转让。指示提单有利于资金的周转,在国际贸易中广泛应用。此外,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提单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根据内容繁简不同可分为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根据运费支付不同,可分为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
为了统一规定海上运输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国际上签署了三个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1)1924年签署的《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简称《海牙规则》,于1931年生效,共16条。
(2)《1968年布鲁塞尔议定书》,简称《维斯比规则》,于1977年生效.共17条。
(3)《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简称《汉堡规则》,于1992年11月1日生效,共34条。
这三个规则的主要区别在于: 《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
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限从装船到卸船,《汉堡规则》格责任期限范围扩大至从接受货物起到交付货物止;《海牙规则》未将活动物和甲板货物列入货物范围,即这些货物被海水冲走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汉堡规则》将此类货物列入了货物范围《海牙规则》只适用于缔约国所签发的提单,《汉堡规则》规定凡装卸港在缔约国的提单均适用;《海牙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汉堡规则》将诉讼时效期延长两年。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十三
提单作为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而且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海运提单作用与性质,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般说来,货物装船后才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表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但是在实际业务中,货物装船后,根据负有监督装货责任的船上大副签发的大副收据;而海上集装箱运输是由港站签发的场站收据正本,作为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货物装船的收据。提单是根据大副收据或场站收据而来,记载了大副收据或场站收据的内容,所以提单也具有了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货物装船的收据的作用。虽然大副收据或场站收据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原始收据,但它们仅作为船务单证或称为运输单证;而托运人最终所要取得的不是船务单证,而是能够用于结汇、收货人凭以提取货物和商业流通的提单。因此,提单既属船务(或运输)单证,又属商务(业)单证。
提单作为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而且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由于国际贸易中习惯地将货物装船象征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于是签发已装船提单的时间就意味着卖方的交货时间。实际操作中,托运人取得已装船提单,即可到银行结汇而获得货款。因此,用提单来证明货物的装船时间是非常必要的。
班轮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首先是由托运人持托运单或订舱委托书(单)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船代)处订舱,可称谓“要约”。如果承运人可以满足托运人的要求,接受订舱,确定船名、航次、提单号,并在装货单上签章,可谓“承诺”,即认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承、托双方就是根据此约定来安排货物运输的,如果发生争议,当然也应以这种约定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而提单是在货物装船后取得的,或者说提单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取得的。但是托运单或订舱委托书(单)没有规定承、托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而提单背面的条款却规定了,而且法律上承认是解决班轮货物运输争议的依据。但按严格的法律概念,提单并不完全具备经济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它不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而约束承、托双方的`提单条款是承运人单方面拟定的,甚至提单签发,托运人根本没有看,就去银行结汇。实践中,更有甚者,从事国际贸易业务多年,而不了解提单究竟有哪些条款,作了哪些规定。所以,承运人签发提单,只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已经订立的证明,如果承、托双方除提单外并无其他协议或合同,那么提单就是订有提单上条款的合同的证明。
如果托运人与承运人订有运输合同,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以合同为依据;但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与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却按提单条款办理,此时提单就是收货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我国《海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承运人与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规定确定。”
根据提单的定义,承运人要按提单的规定凭提单交货,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提单持有人,不论是谁,只要他能递交提单,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他不会过问其提单来自何方,甚至不会追究如何合法持有提单。所以,提单的持有人就是物权的所有人,充分体现出提单是一张物权凭证,除法律有规定外,提单可以转让和抵押。
为了加速商品流转和便利资金筹措的需要,国际贸易中出现了“单证买卖”。单证持有人只要将代表一定财产或资产的单证转让给他人,就意味着该财产或资产所有权的转移,让与人便可及时获得价款,以加速资金周转。提单既然是物权凭证,为适应上述的需要,除不可转让的提单外,经背书就可以买卖转让,这在国际贸易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但是提单的转让是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一是提单的转让必须承运人在目的港交付货物前才有效,如果承运人凭一份提单正本交付了货物,其余的几份也就失去了效力,提单则不能再行转让;二是提单持有人必须在货物运抵目的港的一定时间内,与承运人洽办提货手续;三是由于货物过期不提,即视为无主,承运人可对不能交付的货物行使处分权,从而限制了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效力。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十四
2)提单的基本作用: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是证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的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从外贸业务和运输业务来看,提单的作用在于:
提单是承运人对托运人提出货物运输要求给予有条件去实现的一种书面确认。
提单是银行结汇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
提单是货主和货代之间,货代和承运人之间支付和收取运费的凭证。
3)提单的种类:纸质提单和电子报文提单、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空白抬头提单以及指示提单、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船公司提单,无船承运人提单和货代提单、预借提单,倒签提单和顺签提单。
4)提单的使用。
提单的确认:主要包括缮制提单内容的确认,如货物描述、件数、体积、重量等,包括提单签发人、签发日期、签发地点、签发份数的确认。
提单的背书和转让: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指示提单,必须经过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才可以转让。
提单的更正:提单签发后,托运人提出更改提单,在收货人尚未提货的前提下,一般船公司应予以满足。前提是托运人必须出示书面更改申请书并保证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一般而言,一份提单的更改处不得多于3处,即有校正印章的地方最多只能有3处。
航空货运单。
1)含义。
航空运单(airwaybill).是指托运人或托运人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制的,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航线上承运托运人货物所订立运输契约的凭证。
2)作用。
(1)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
(2)是托运人交运货物或承运人收运货物的证明文件。
(3)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
(4)是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全过程中运输货物的依据。
(5)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清关的证明文件。
(6)是货物保险的证明。
3)各联的用途。
4)使用。
(2)航空货运单可用于单一种类货物的运输,也可以用于不同种类货物的集合运输。
(3)可用于单程货物运输,也可以用于联程货物运输。
(4)一张航空运单可以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托运的由承运人运往同一目的站的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多件货物。
(5)托运人对填开的货物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由于货运单上所填的说明和声明不符合规定,或不完整、不正确,给承运人或其他人造成的损失,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
(6)空运单的有效期:当货物运至目的地,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货运单交付联上签字认可后,货运单作为运输契约凭证的有效期即告结束。作为运输契约,其作为法律依据的有效期应延伸至运输停止后的两年内有效。
(7)全套正本:空运单必须提交注明“托运人/发货人正本”的那一联,即使信用证要求全套正本空运单地,也只要提交托运人联即可。
(8)货物发运后尚未提货前,如果托运人对承运人或代理人提出空运单更改,一般地,承运人应给予满足。
货运运输风险和损失类型。
货运运输风险类型:
1)自然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洪水、地震、海啸等。
2)意外事故:如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等。
3)一般外来风险: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其它造成货物损失的风险,如偷窃、钩损、雨淋、串味、短缺等。
4)特殊外来风险:如战争、罢工、拒收、交货不到等。
货物损失类型。
1)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
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而言。
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
指货物发生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
3)共同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4)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十五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
一、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b/l)。
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提单上特定的收货人提取,或者说承运人在卸货港只能把货物交给提单上所指定的收货人。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提单指定的以外的人,即使该人占有提单,承运人也应负责。这种提单失去了代表货物可转让流通的便利,但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而不致延误。因此,记名提单一般只适用于运输展览品或贵重物品,特别是短途运输中使用较有优势,而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
2.指示提单(orderb/l)。
指示提单是一种可转让提单。提单的持有人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把它转让给第三者,而不须经过承运人认可,所以这种提单为买方所欢迎。而不记名指示(托运人指示)提单与记名指示提单不同,它没有经提单指定的人背书才能转让的限制,所以其流通性更大。指示提单在国际海运业务中使用较广泛。
3.不记名提单(bearerb/l,oropenb/l,orblankb/l)。
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善意的第三着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
《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记名提单虽然安全,不能转让,对贸易各方的交易不便,用得不多。一般认为:由于记名提单不能通过背书转让,因此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记名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人持有提单便可要求承运人放货,对贸易各方不够安全,风险较大,很少采用。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适应了正常贸易需要,所以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背书分为记名背书(specialendorsement)和空白背书(endorsementinblank)。前者是指背书人(指示人)在提单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名。后者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不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在记名背书的场合,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被背书人。反之,则只需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十六
案情:
瑞士某银行起诉巴西某出口商,理由是出口商不当使用银行的资金,该银行获得了扣押存放于美国路易斯安娜州一个港口的1300吨钙化硅的命令。该批钙化硅由出口商托运,承运人签发了提单。单据尚在代收行手中,未流通至买方。出口商请求美国法院释放该批货物,因为其不是提单的所有者。
出口商称,货物权利紧随提单,一旦提单转让至代收行,自己就不再是货物所有权人。
银行称,只有正当流通的提单才能转让货物所有权,提单虽已经转让至代收行手中,但未构成正当流通。
美国法院认为,正当流通提单之持有人取得对提单的权利以及对提单描述的货物的权利。一旦承运人为货物签发可转让提单,法律就保护后来通过正当流通成为提单持有人的人。尽管在承运人占有之中的货物已被扣押,如果提单的流通未被禁止,或者提单不在承运人占有之中,法律允许承运人将货物放给提单正当持有人。扣押提单是扣押货物的必要前提,本案在扣押货物的命令下达时提单未被扣押,扣押运送中货物的命令不能生效,应予以解除。
点评:
本案涉及货款支付方式、提单的流通、扣押货物或提单等问题,虽然是一个外国案例,但是对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相关问题处理的都有一定的启迪意义。
一、本案的基本结论及理由。
托收是由卖方开具汇票并随附单据交给当地银行(托收行)并提出托收申请,委托该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代理行(代收行),代向进口人收款。提单代表货物,买方尚未取得提单就未能取得货物所有权。只有正当流通的提单才能转让货物所有权,按照美国法,正当流通的要件之一是持有人支付对价而购买提单。在托收情形,银行仅仅被委托收款不构成取得提单的对价,因而本案代收行也没有取得提单权利和货物权利。本案货物所有权仍在卖方即被告手中,原告似乎可以为保全其请求申请扣押被告所有的该批货物。然而,法院并未局限于此,而是根据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作出判决。
本案的基本结论是,当提单代表货物时,只有在提单的流通已被禁止,或者提单在承运人手中的情况下,才能扣押货物。关于此点,1984年美国提单法有明文规定。
美国法之所以强调提单的独立性和流通性,主要是看重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独特作用。由于贸易的需要,提单发展出物权凭证的功能,提单成了占有凭证和货物的代表。转移提单,就可以转移货物的占有,完成货物的流通。然而,提单毕竟不是货物本身,有时会发生货物与提单脱节,在不同的时空各自流转的现象。美国法为强化提单的地位,采取“货物法律命运随正当流通之提单”的原则,即正当流通提单之持有人取得对提单及提单描述的货物的权利,承运人应将货物占有转移给提单持有人。即使是对货物实施司法扣押,也须以提单流通已被禁止,或者提单在承运人手中为必要前提。如果扣押货物的命令在其签发之时不符合生效条件,则不能通过在此之后扣押提单而使其变为有效。确立这一原则,是为了维护提单的物权凭证性质,促进贸易的顺利发展。须知赋予提单物权凭证功能就是为了使提单适应实为单证买卖的国际贸易的现实需要,如果以货物独自的流转冲击单证买卖,则提单的价值和信誉就不复存在,提单持有人在购买提单之前就要调查货物是否已被他人取得或是否已被司法扣押。这样,国际货物买卖就难以为继。为了避免这种结果,确保国际贸易的顺畅,牺牲实物关系人利益而凸现提单的超然流通乃最佳选择。
二、对我国扣押船载货物的立法和司法思考。
备考资料。
不过,根据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可以认为海商法赋予提单以物权凭证功能。
然而,对于如何协调货物和提单的关系,是否应突出提单的物权性质和流通功能,法律仍不明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这一司法解释是否具有美国有关立法和司法之效果呢?不然。一方面,该条涉及的不是提单等物权凭证,而是财产权证照,即国家机关签发的用以证明物主身份和推行登记制度的文件。向物主交付证照,不代表向物主交付财产,它仅使物主可以登记财产。另一方面,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的方式只是一般扣押方式的灵活变通,其目的是在限制物主处分财产的同时,使物主能够继续占有使用收益财产,避免扣押产生的费用损失等。在特定情况下,它被用来替代一般扣押,而非扣押该特定财产的必经程序。此外,这里所谓的特定动产似乎不应包括海上货物。可见,我国立法仍有待完善。
扣押船载货物包括一般民事请求人申请扣押和承运人为行使海事请求而扣押船载货物,均应以提单流通已被禁止或承运人占有提单为前提。这既可维护提单的流通性,也可保护承运人的利益。
海上货物扣押制度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是,被扣押货物是否应属被申请人所有?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扣押的船载货物,应当属于被请求人所有。”可见,我国法律对于扣押船载货物规定的条件十分严格。如果要求只能扣押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货物,扣押货物就会变得十分困难。因为,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所有权随时可以发生转移,货物所有权人和有关费用的支付义务人常常不一致。民事请求人通常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货物所有权的状态。我认为,只要是因货物运输产生的请求,都可据以申请扣押该货物,而不论货物所有人是否有关费用的支付义务人。在留置权方面,司法解释扩大了可以留置的货物的范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可以依法行使留置权。这是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它对于建立范围更广泛的船载货物扣押制度具有重要启示。
在申请扣押船载货物以申请扣押提单,或提单由承运人收回为前提的情况下,也不能将扣押对象与所有权挂钩。在承运人申请扣押提单的场合,提单持有人往往是有关费用的支付义务人,并且通常是货物所有权人。因此,承运人基本不会陷于困境。一般民事请求人申请扣押提单时,提单权利人对申请人的债务并不体现在提单上,而且提单权利人有时并不是货物所有人。提单持有人是否取得提单代表的货物的所有权,还要结合买卖合同判断。我认为,只要被请求人对请求人负有债务,请求人就可申请扣押提单,以实现通过扣押货物获取担保的目的。
在提单由承运人占有的情形,承运人一般已将货物交付给提单持有人。这时,提单物权效力和流通性质消灭,海上货物流通终止,而货物在陆上转让的需要和频率都大为减弱。此时,货物所有人与债务人是否一致比海上货物容易判断。但是,要求一般民事请求人或承运人判断在海运期间可能经过一系列转让的货物的最终所有权人,实属苛刻。我认为,请求人只需直接申请扣押货物,无需事先申请扣押提单,也不论货物是否属于被请求人所有。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十七
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是构成海运合同的基础文件之一。作为货物运输的凭证和货权证明,提单在整个海运运输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作为工作中负责海运提单编制的一员,我深感自身的责任和使命。在提单的实际操作中,我认识到了提单的严谨性和重要性。作为海运提单专业的从业者,我们必须保证提单的准确性,确保货物无误、不漏、不重、不损地运到指定的目的地。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段:提单编制要点和注意事项。
提单编制虽然在操作上较为简单,但其中涉及到的内容和注意事项较多,应当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充分认识和把握。首先,提单上的货物重量、数量、品名、包装、货运人、承运人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其次,提单上的签发日期、装船港、卸货港、运费、保险等条款也必须清晰明确。最后,提单的格式和模板应当符合国际惯例和行业规定。此外,在提单编制过程中,还要注意与客户和运输公司等相关方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提单能够及时制作并准确无误地传达到相应方面。
第三段:提单操作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提单操作过程中会存在一些常见的问题,比如:货物重量、数量出现误差;提单上的签发日期、卸货港、运费、保险等信息存在歧义;提单模板不能符合客户要求等等。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内部沟通,确保相关部门协作无误;二是与客户和运输公司充分沟通,及时了解信息变化和需求变化;三是注重提单编制模板的规范化,以确保提单准确、无误、符合标准。
第四段:提单成败的关键因素。
提单的成败关键在于准确性。在提单编制中,一旦出现任何差错,都可能导致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如货物无法正常到达、发生损失、承运人和货运人之间的纠纷等。因此,提单编制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保证所有信息准确无误。此外,提单编制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规和行业规定,以确保提单操作过程中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风险。
第五段:提高提单编制水平和思路。
提单编制无论在航运行业还是国际贸易领域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有良好的提单编制能力则能在这个行业中获得立足之地。提高提单编制的实际操作水平和思路,则需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熟悉业务操作流程和条款;二是注重思维方式和方法论的提高,学习并运用市场分析、交易策略、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理论;三是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和提升业务难度,从而进一步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总之,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准确编制提单,能够有效保证货物的安全和运输的顺畅,是我们作为提单管理者应该不断追求的目标。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充分认识提单的重要性,遵守相关行业规定和法规,并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水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行业中有所作为,为企业和客户带来更大的价值和贡献。
海运提单心得体会简短篇十八
海运作为一种重要的物流方式,在全球化背景下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然而,在海运中,每个业务环节都有极高的要求和风险,需要提前做好各种准备和应对措施。在多次海运经历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海运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下面将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准备工作。
海运前少不了各种准备和前期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做好海运单证的准备。各种单证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直接关系到货物扩装、提单、清关、交割等各个环节。而且,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关规定不一样,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海关及船公司手续,否则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段:合理包装。
对于海运货物的包装,除了保护货物外,还需要遵循国际出口、运输规定。其中,主要包括适用的材料、数量、重量、尺寸、印标识别等方面。其中,包装材料选用是一个重头戏,不同的商品需要选用不同的材料,而且必须经过严格尺寸、重量的测量才可放心使用。
第四段:特殊货物的处理。
对于一些带危险性、易腐性的特殊货物,海运时需要特别谨慎对待。比如说,如何处理化学品类货物的托运,如何避免冷冻、冷藏货物的中途受损等等。针对这些特殊情况,我们需提前了解并寻求专业的帮助。
第五段:海运管理的重要性。
不同于国内的物流,海运是一个跨国、别境广泛的行业,需要更加严谨的管理。而在对海运的管理上,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包括对防误集中发力、科技手段协助、监管实现全面化等等。这些方面的管理都可以帮助我们取得更好的经营成果。
结论。
总结而言,海运作为现代物流的重要方式,在全球化市场环境下,十分重要。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投入海运需要对过程熟悉、对海运要素的了解无微不至,才能取得好的运输效果。最后,我们希望,各界能够关注海运这个行业,为其规范健康的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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