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方法(优秀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0 09:5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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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一种宝贵的学习资料,可以帮助我们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做出更好的决策。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借鉴他人的观点和经验,但不要简单照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思考和总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通过积累和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己。

司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方法篇一

按照高检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查摆。在我身上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大小不一、形式多样,有的还比较严重。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对专项整治活动的认识。

通过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检察官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我充分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本部门执法活动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政治处工作总的来说,离办案一线较远,执法规范的问题没有出现大的纰漏,但也不是一块净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主要问题如下:对照自身情况,发现自己也存在在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很好地执行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没有做到既要严于律己管住自己,也要严格要求管好部下,做到自己不出事,部下也不能出事。管理工作拓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必须延伸到哪里执行不到位。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执行的不好。没有形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没有克服形式主义,没有脚踏实地地工作,没有能够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持反对官僚主义,没有主动团结同志,和队员融在一起;没有保持艰苦奋斗,勤奋工作,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去;在生活上没有做到勤俭节约,没有能远离享乐主义思想,抑制奢靡之风,没有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想和价值观的影响。没有能够较好处理好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

三、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

一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二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参与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的现象没有及时进行纠正;三是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的现象偶有发生,做为一名党级成员,没有进行及时的提醒,四是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没有发生,但这种错误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没有引导和教育干警加以澄清;五是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的思想有时也存在,虽然没有弄虚作假,但这种意识也存在;六是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的现象不存在,但也有模糊认识;七是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的现象没有,但有时也对社会不公存在漠视心理;八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在自身不存在,但也有一些观念也执法规范有一定距离。

工作不实,工作不力。受领工作任务后,首先想到的是到时别误事,粗枝大叶求速度,而不是精益求精求质量,在处理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上,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僚草应付代替严谨作风。创新意识不强,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例如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遇到问题时“傻子过年看邻居”,先看别只是怎么做的,先想过去是怎么处理的,较少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困难。

与群众接触的机会少了,缺少与群众之间的勾通了解,与群众之间的感情也随之淡漠。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察民情、解情忧、保民安、帮民富做得不到位。思想不再像刚入党时那么精纯,追求也不再那么高尚。例如看到社会上有些人不是靠正当手段,不是靠自身刻苦努力而得来不义之属,心理也会产生不平衡。认为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抓的比较紧,谁往枪口上撞,谁找死。只要自己不搞,其他人愿意怎样搞就怎样搞,与己关系不大,在思想上也会放松对自己的约束,艳羡那些有钱人、有权人过着的豪华、享乐、奢靡的生活。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我身上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工作、生活上,说到底,根源还是思想问题,党性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应有的位置,凭兴趣、凭爱好、凭自觉,被动接受要我学的要求,而不是我要学的主动进取。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

(二)党性修养不强。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价值观受到很大冲击,权力和金钱崇拜逐步成为更多人的价值取向,也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自己。存在着轻重不同的问题的,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有放松,有时也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减弱。左顾右盼,上下比较,还是自我感觉良好,比不上好的典型,但也还不算太差,安于现状,精神懈怠,不思进取。

(三)宗旨意识不牢固。对执法规范专项整治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党的宗旨意识淡化,逐步远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对自己人民公仆身份产生的模糊认识,颠倒了党和群众的关系。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四)担当意识不强烈。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还没有牢固树立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把时间和精力更多投入于事务性工作,把学习当作“软指标”,因而放松了对理论的再学习、对理想的再坚定、对革命意志的再锤炼。把上级和领导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急功近利、急于求成,考虑长远发展、长远利益少。

四、整改措施。

今后,要立行立改,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

(一)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按照执法规范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加强学习的自觉性。每天要抽出一小时学习理论,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学习中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好当前司法为民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注意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信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提高党性修养,以制度律己律人。从这次执法规范专项整治活动做起,我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科学地分析基层干警的意见,正确把握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从各种意见中梳理出代表绝大多数干警根本利益的意见,排列出最能反映绝大多数干警愿望和要求的问题,落实好案件质量和岗位责任评查制度,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措施,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主动让干警参与政治处工作的决策。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创造的成功经验,切实把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引导好、保护好,做好经验总结,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的作用带动面上的工作。

(三)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受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正确对待个人前途和个人得失,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将群众路线落到实处,在执法观念上牢记为民宗旨,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便民措施,在执法效果上实现利民目标。

(四)敢于担当责任,练就过硬本领。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经受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经受住金钱美女和灯红酒绿的考验,经受住各种裹着糖衣炮弹的袭击,勤政、廉政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任凭风浪起,“我自岿然不动”。在日常要管住自己。管住自己,就是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应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来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按照习总书记的三严三实的要求自己,做干警的表率。

以上是我的个人剖析,请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多提批评意见,我一定虚心接受,立行立改,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司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方法篇二

在理解不当司法行为的原因时,我们首先要承认司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司法决策涉及诸多因素,如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的社会地位以及审判者的主观判断等。然而,即使对于同一案件,不同的法官或律师可能会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司法行为中权力滥用和人为因素的存在。此外,司法行为的不当也可能与司法制度的不完善有关。司法制度是司法行为的根本,如果司法制度存在缺陷或瑕疵,势必会导致不当司法行为的产生。

第二段:感受到的不公平。

当我们遭遇不当司法行为时,我们往往会感受到强烈的不公平。不当的司法行为可能导致我们承受无法预料的巨大损失,产生心理上的创伤甚至对司法产生怀疑。在不当司法行为中,我们可能会目睹审判者的主观偏见、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令我们产生对司法公正的质疑,让我们对法治社会的美好愿景产生怀疑。

第三段: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尽管我们曾经遭受到不当司法行为的伤害,我们仍然对司法公正抱有期待。毕竟,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我们期待法律适用平等,不分贵贱;期待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司法从业人员行使公权力时依法办事,不滥用职权和行使裁量权;期待公众能够参与到司法决策中,实现司法透明和公开。这些期待是对司法公正的渴望和呼唤,也是对不当司法行为的警示。

第四段:通过改善来推动司法公正。

要推动司法公正,我们需要改善司法制度和加强司法监督。首先,完善司法制度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通过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司法体系的独立性和中立性,建立有效的司法程序,能够提高司法行为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其次,加强司法监督是推动司法公正的关键。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处理信访和申诉事项,在不当司法行为发生或被曝光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惩处。此外,加强对司法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调对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的重视,也是推动司法公正的必要手段。

第五段:结语。

尽管我们遭遇了不当司法行为的伤害,我们不能放弃对司法公正的信念。作为公民,我们有责任监督司法行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司法行为的理解和反思,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注:此文仅供参考,实际写作中请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

司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方法篇三

按照《北京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门头沟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动员部署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制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高检院和市院下发的相关通知规定,以及市院池强检察长在北京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制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工作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重点内容、工作步骤、教育培训、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八个部分,工作方案紧密联系我院实际,指向明确,操作性强。

(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直接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其他党组成员和专职检委会委员任副组长,业务部门和相关综合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考虑到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多项整治重点内容涉及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我院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反贪局办公室,以更加突出整治重点,更有力度、更切实际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召开动员部署会。

2月13日我院召开全院会,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会上宣读了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对北京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高检院关于11起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的通报。杨淑雅检察长对我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紧紧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出经验、出做法。

(四)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情况。

杨淑雅检察长就我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安排、责任分工、目标任务等情况向区党委、人大负责人进行了专门汇报,取得了区相关部门与领导的肯定与支持。

(五)编制规范司法行为法律法规汇编。

为便于部门和干警全面系统地掌握执法办案规范,准确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更有针对性、更有抓手,我院对整治重点所涉及的78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办案规范等文件进行了整理汇编,以附件的形式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同下发,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参考资料。

(六)创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刊》。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我院各部门选派了政治强、业务精,有较强调查研究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干警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每周至少报送1篇信息。同时,创办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刊》,每周编发2期,反映我院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工作在反映工作动态、提炼经验做法、辅助领导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七)抓好学习研讨。

在学习研讨工作中,我院整理汇编了20份学习资料,包括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精神;曹建明检察长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系列讲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北京市检察长会议精神;高检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及《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年工作规划)》等文件。将学习资料统一发放到各处室,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保证了学习内容的全面性。通过学习研讨,全院干警对依法治国、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司法规范化建设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后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院党组在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时多次强调,严格规范司法、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治理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要求全体干警要切实增强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适应检察改革新形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紧密贴合实际,确保工作务实、扎实推进。

一是整治重点问题贴合实际。在制定工作方案之初,院党组就充分征求了各相关处室的意见,系统梳理了近年来我院执法办案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高检院提出的八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确定了我院十四项整治重点,包括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等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和具体执法办案环节中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涉及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适用、调取证据及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举报工作、保障辩护人权利、侦捕诉监督配合等内容。通过细化整治重点,使各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时能够更有抓手,下一步以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问题为提领,更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

二是工作方法步骤贴合实际。按照高检院提出的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的要求,我院进一步细化工作步骤、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在突出工作任务的可操作性,明确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完成标准、责任分工,确保每个部门和每名干警都知道各阶段该做什么、怎么做,保证执行效果。

三是工作目标要求贴合实际。树立规范司法理念、构建规范司法机制、提升规范司法能力是专项整治工作的三个目标要求,我院将这些目标具体化,坚持虚功做实,把目标任务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如通过部署各项检察改革工作,保证构建规范司法机制目标的实现;通过开展打基础、抓规范的业务培训,保证提升规范司法能力目标的实现。

(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规范责任,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找准问题、有效整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时坚持问题导向。根据高检院确定的八个方面整治重点,列出了我院的整治重点问题,为后续查找问题和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引。将坚持问题导向作为基本工作要求。要求各部门树立找到问题、改正问题就是成绩的意识,要求将坚持问题导向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在学习研讨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学习研讨不走过场,带着问题学习,通过学习相关文件,深入思考当前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挑战,为开展对照检查工作以及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坚持规范意识。要求各部门梳理明确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对每个环节、阶段该做哪些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强化执法办案的规范性,严格落实各项诉讼程序,尤其是一些小的、经常容易被忽略的环节上,如告知程序、换押程序等,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对于工作中发现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容易出现程序违法或瑕疵、办案安全隐患等问题,发现后及时改正,并通过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今后的执法办案活动。如在自侦部门办案中发现法警对办案工作区的使用管理不规范,讯问时只有办案人员而无法警看守,容易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对此,要求法警队及时予以改正,并制定了《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法警部门的看管职责;针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后出现的因案卡填录错误、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数据统计错误的`问题,案管部门与各部门内勤共同做好检查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并制定了《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录办法(试行)》予以系统规范。

(四)强化制度建设,依托检察改革,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通过整章建制加以巩固。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和司法行为,要保证这一目标任务实现并达到常态化,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工作机制。因此,我院明确要求各部门都要制定执法办案规范制度,要注重总结和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加强调查研究,将规范司法行为与完善检务公开制度、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等结合起来,制定保障检察权规范行使的制度机制,从工作流程、责任分工、质量标准、监督问责等方面不断加以规范和完善,为检察权的规范行使建立更加科学的运行机制和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

二是依托检察改革,正确处理改革与规范的关系。今年,我院成立了检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院各项检察改革工作,要求各部门确定至少一项检察改革重点,明确具体内容、实施步骤、目标任务等。在推进检察改革工作中,按照池强检察长提出的正确处理改革与规范的关系的要求,坚持以“通过改革促进司法规范,以规范来支撑司法改革”为目标,力争通过检察改革推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合理完备、推动检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推动我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五)注重教育培训,夯实法律基础,提升业务素能。

将规范司法行为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在刑检、自侦、民行三个条线的培训和全院综合培训中,都突出了打基础、促规范的内容,如刑检培训中设置了案件汇报实训、繁简分流制作法律文书培训内容;在自侦培训中设置了讯问笔录制作、侦查终结报告撰写等培训内容,都是从执法办案最基础的环节入手抓好规范化建设。力争通过业务培训为干警夯实法律基础知识,提升办案基本素能。

(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检察长担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其他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检察长抓好各自分管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院党组每两周听取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了解前段时间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法。通过阶段性汇报,极大地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增进了工作效果,防止出现工作拖沓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明确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好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

三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开展案件评查等工作,对部门履行检察职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监督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院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检查阶段的要求开展好查找问题工作,同时,将卢希副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的三个方面的要求贯穿到专项整治工作当中,具体工作安排是:

(一)组织各部门认真查找问题。

要求各部门和每名干警对照整治的重点内容结合岗位职责和司法档案要求,对照岗位廉政风险点,深挖部门和个人存在的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同时结合市院对口业务部门确定的本系统专项整治重点,实事求是地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确保不搞形式主义。

(二)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将征求意见作为查找问题的重要渠道,认真听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律师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按照部门职责性质,合理分组,确保征求意见更有针对性,如向法院征求意见,安排由公诉部门牵头;向律师和人民群众征求意见,有自侦部门牵头。为保证征求意见取得实效,向被征求意见单位递交我院专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汇报材料,使其详细了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征求意见表,提高征求意见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此外,我院将提前向市院督导组汇报征求意见的具体时间安排,邀请督导组领导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

(三)组织撰写高质量对照检查材料。

在认真查摆问题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对详细列明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重从政治立场、司法理念、职业道德、司法作风、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查找原因,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检察长主持起草,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交检察长审阅,部门和中层干部对照检查材料要交主管院领导审阅,干警对照检查材料要交部门负责人审阅。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结合查找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整风精神,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查找出的“四风”问题,抓住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利契机,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力争在作风上、素质上和能力上有新的提高。邀请市院督导组领导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我院工作。

司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方法篇四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下一步我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司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方法篇五

的统一部署,自5月份开始,在先进性教育的基础上,我院着手开展专项整改。在这次整改活动中,我院以查摆问题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主轴,以检查考核为标尺,从实际出发,立足长远,通过查摆问题、健全制度、落实整改等途径,整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份,我院就专项整改开展情况,分两个层面征询了意见,即由院领导带领部分中层干部向13名镇级班子和171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由法庭庭长带队向辖区企业负责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征询意见。从反馈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对我院开展专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认为我院的整改切实落到了实处,同时对我院近年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支持,对我院案多人少、执法条件差等困难表示理解,同时对我院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专项整改活动伊始,我院上下迅速进入了角色,党组重视,干警积极,部署周密,在短期内就形成了活动的高潮,为整改活动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认真查摆,找准问题。

专项整改的目标是规范行为,要确保目标的实现,查摆问题、找准问题是关键。为此,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确定的整改要求和重点岗位、环节(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结合本院实际,周密部署,采取抽查案件、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走访、自我剖析等多种形式查摆问题与不足。整个查摆活动主要体现了“四多”、“四性”,即:多方位查摆,保证查摆的全面性;多层次查摆,保证查摆彻底性;多形式查摆,保证查摆完整性;多环节查找,保证查摆的针对性。针对查摆的问题,我院积极采取措施,对症下药。同时,针对申诉难、申请再审难,我院对近年来特别是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遗留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且把信访作为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线索。

2.“三查一听”,全面检查。

今年1至10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649件,办结8712件,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9.3%和27.13%,办案质量和效率都有了新的进步。在整改期间,我院采取“三查一听”,加大了对案件的评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的失范行为。“三查”,即一为“自查”。案件承办人在每月案件送检前对自己本月所办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二为“评查”。各业务庭、法庭每月审结的案件在月底前送院监察室评查,评查项目包括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及其他方面,按标准扣分;监察室每月发布一期质检通报,指出存在问题,通报到庭,点名到人,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共查案8803件,通报“不规范案”144件。三为“督查”。所有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由院监察室进行督查,不定期发布督查初审情况通报,对案件进行分析,查找问题,确定责任。同时,改进通报方式,在通报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情况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作出客观评析,以便干警了解差错原因,及时改正,较好地起到了指导审判的作用。“一听”,即“听庭”。审监庭安排人员对各业务庭、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不定期进行听庭,对庭审程序和庭审功能的发挥进行检查,并定期通报听庭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指出庭审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今年以来,共听庭23件,通报“不规范案”4件。同时,改进通报方式,加大对面上工作的指导力度,在通报庭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有效地促进了庭审质量的提高。全面落实《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由立案庭负责对案件的审限跟踪,对审理时间已达三分之二审限的案件,予以通报催办,对临近审限的案件由院分管领导予以督办。今年,共编发案件催办、督办通报10期,对196件案件进行了催办。

3.学习考核,双管齐下。

在活动中,我院继续加强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的学习,重点组织了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七・一”前夕,针对干警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出的缺少组织活动等问题,院党组出台了整改意见,并于7月1日,联合市检察院举行庆“七・一”法检联谊活动,进行了乒乓球、拖拉机、篮球对抗赛,活跃干警生活,将整改落到实处。10月29日,根据省高院、##中院《关于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整改活动考试考核工作安排》要求,全院干警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专项整改活动考试,检验专项整改取得的成果。

4.健全制度,落实规范。

以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为重点,对全院的制度进行了一次重新梳理与修订,并于10月出台了《××市人民法院内部规章制度汇编》。整理编入了54项内部制度和15项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分为政工人事纪检制度、审判业务管理制度、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及附录四编。在整改活动期间,先后出台了《司法警察工作细则(试行)》、《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争创“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各项工作制度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在健全制度的同时,抓好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如在工作中,切实执行《关于落实司法为民思想制定便民制度和举措的实施意见》及10项便民制度和29项具体便民举措,使司法为民制度化,真正方便群众诉讼。

二、专项整改解决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我院的司法行为得以规范,司法质量得以提高,司法制度得以完善,一些不规范案件暴露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反映的意见得到整改,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一)整改重点岗位,解决了司法公正问题。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院抓住重点岗位环节,认真进行了整改规范,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

1.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我院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整改重点岗位,着力解决少数案件特别是少数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

(1)规范民商事审判工作。一是按照程序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制度》,进一步实行庭审公开,做到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宣判,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二是完善了各类案件的庭审操作规范,形成规范有序的庭审方式,规范庭审程序和法官言行。通过听庭监督,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实现了庭审“四规范”,即法官着装规范、法槌使用规范、庭审语言规范、值庭法警警容规范。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庭审功能,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举证、质证的权利,使当事人有话讲在法庭、有证质在法庭、有理辩在法庭,充分发挥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功能。四是建立了严密的监督制约体系。通过案件评查,指出裁判文书制作的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了证据认证、判决说理和裁判用语。同时,认真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监察室对案件质量的评查作用。继续严格执行裁判文书核稿制度和三校会签制度,加强庭室领导和院领导对案件的审查,把好案件的出口关。五是切实保障外部监督。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从而进一步保证案件审判时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2)规范执行工作。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在加大执行力量的同时,在规范执行工作、深化执行改革方面下了不少的功夫,以实现执行工作的长效良性循环。一是执行制度更加健全。在切实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我院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关于审判和执行案件裁决权的暂行规定》、《关于收取申请执行费和执行费用的通知》、《关于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重申和建议审执分开后的若干制度〉的通知》等多项规定,以进一步深化执行改革,细化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的职责。二是委托评估、拍卖工作更加规范。将委托评估、拍卖职能从执行局划至司法行政科,从对外委托的提出到委托机构的选择都与案件承办庭和承办人相分离,且公开进行,避免暗箱操作。三是执行方法更加有效。实行执行个案台帐制度,由执行局领导和院分管领导对执行案件实行分级督办,并且相继推行网上执行、凌晨突击执行、双休日加班执行等执行方法,切实提高了执行效率。

2.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我院严格按照程序法,保证当事人全面、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及时依法支持和采纳当事人的合理主张和诉求,并且严格准确适用实体法,使当事人的所有合法权益都得到确认和保护。尤其在刑事审判方面,坚持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做到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决不错判。要求审判人员树立科学、公正的刑法观念,做到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定罪量刑,严格遵守法定的量刑原则制度,做到量刑均衡,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坚持做到审判人性化,充分保护被害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注重调解原则,对刑事自诉案件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依法进行调解,达到化解矛盾、促进安定的社会效果。

3.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岗位和环节得到整改。

在活动期间,我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优化司法外部环境,坚持依法独立审判、依法居中裁判。在立案方面,坚持该立则立,不该立的坚决不立,立案庭、各人民法庭庭长严把立案关,准确把握法律关系,有效防止了争管辖情况的发生。在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方面,我院对受托执行案件非常重视,指定精干力量执行,并且由执行局负责人随时督促执行,保证执行取得实效,绝不敷衍塞责;对需要协助执行的案件,我院派遣熟悉被执行人所在地环境的同志协助执行,防止执行干扰,需要我院调查财产情况的,积极予以配合,认真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对方法院。

(二)健全相关制度,解决了司法制度问题。

1.审判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审判权下放后,如何加强对审判权的有效监督,理顺合议庭、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之间权责关系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我院制定了《关于试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拔聘任制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审判和执行案件裁决权的暂行规定》,对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选任程序、任职条件、职责范围、责任承担等作出了规定,既保证审判权的运行符合审判工作的规律与需要,又加强了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如规定民事、商事案件的审判长及独任审判员“有权签发自己所办案件和各类法律文书”,“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而且不同意审判长意见为多数的.,审判长可报请庭长或院长审核”等。

2.审判流程管理更加合理。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改革了一些不适应审判工作现状、不符合审判工作要求、影响到审判流程实施的环节,强调落实了《关于印发〈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目的只有一个,即通过制度的完善促进流程管理的科学规范从而保证审判工作的高效、优质。同时,加强了对审理周期的监督,我院已通过局域网统一了立案口径,对全院所有案件均实现网络化管理和全程跟踪监督。在此基础上,通过案件催办、督办,加强对办案周期的监督,切实增强了干警的效率意识。

3.裁判文书制作更加规范。我院着力提高法官的规范化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自203以来,施行裁判文书核稿制度和三校会签制度,确保裁判文书的质量。今年,在专项整改期间,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专门制订了《关于开展争创“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活动的实施意见》,对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实行“双评制”,即首先我院组织人员对各庭报送的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进行评选,每年评选10个优秀案例和20篇优秀裁判文书,作为本院的典范;其次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作为参加##中院“全市优秀案例”、“全市优秀裁判文书”的候选对象,参加##中院的评选。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裁判文书质量意识,强化了裁判说理,减少了错别字。

4.案件质量评查更加科学。为规范案件质量查评,我院制订了《关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案件及立案工作质量评查的有关规定(试行)》,并分类详细制订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再审案件的查评标准。为积极预防差错案件发生,明确差错案件责任,我们制定了《年月目标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对差错案件的内涵、追究范围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同时对责任追究的程序、责任形式等作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规定,以求惩前毖后、不枉不纵、职责相符。

5.司法行政管理更加健全。为创建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我院制订了《办公大楼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机关办公秩序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对公车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夜间和节假日人员车辆出入机关办公楼进行登记的通知》,建起了较通顺的后勤保障网;建立了严格的人员、车辆制度出入制度,每天24小时由工作人员值勤,凡外来人员找本院工作人员的,需登记后方可进入;对车辆则实行指定地点集中停放制度,严禁在他处私自停放。另外,为规范诉讼费用收取、管理,严格经费使用,我院严格执行诉讼费用收取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亦严格按照《关于缓、减、免诉讼费用审批权限的若干规定》执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解决了司法形象问题。

专项整改所要实现的“司法公正”的目的,亦包括了形象公正,为此,我院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司法形象。

1.注重学习,提高干警素养。尽管今年相继开展了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但部分干警在对待学习上思想还不够重视、态度还不够认真、形式还不够多样,有走过场的现象。对此,我院始终坚持“边整改边学习边教育”的原则,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掀起了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的“三学活动”,全院干警重温了《党章》等先进性教育的学习材料,加强了自身业务能力建设,学习了宋鱼水等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理论素养,增强了业务能力水平,落实了司法为民宗旨。

2.落实制度,规范干警行为。近年来,我院引发和制订了一系列规范干警业外行为的制度,在干警肩上架起了“制度高压线”,如制定了《关于严肃执行禁止“三同”办案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试行)》,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干警“八个不准”》、《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但在问题查摆中,我们注意到,“三同”现象又有所抬头,部分干警在处理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和待人接物上不够超脱,对此,我院及时重申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严申相关纪律。

(四)开展以会代训,解决了整改培训问题。

在专项整改活动期间,我院先后三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该项活动进行了组织动员、阶段小结和部署落实,以会代训,突出了针对性。5月25日下午,我院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动员,明确意义,统一认识,阐明当前开展的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等活动的关联性和目的的一致性,要求全体人员在审判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把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力以赴,提高了干警对整改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干警搞好整改活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7月22日,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前一阶段专项整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小结,并提出了下步工作打算。10月14日,在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召开之后,我院再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落实会议精神,会上再次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部署和强调,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思想认识。

三、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通过查摆问题,发现我院的司法行为仍有不规范之处,如:一是庭审仍不够规范,有的合议庭庭审驾驭能力不强,极个别法官开庭迟到、仪表不合规定、庭审时精力不集中,庭审程序不够规范等。二是有的案件裁判质量不高,有些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法律文书“低级差错”仍有出现。三是审判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极个别干警接待当事人还不够耐心,不够细致,工作责任心需要增强。四是在执行工作方面,少数案件结案方式仍不规范,财产保全和执行强制措施操作程序还不够到位。五是在队伍建设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对队伍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对青年法官的培养力度不够等。通过认真剖析原因,我院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加强世界观的改造。

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真学、真信、真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真正想群众之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谋群众之所求。要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平时政治学习要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检查,认真落实学习制度,确保学习效果,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针对我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我院实际的发展之路。同时以中心组学习来带动各部门的学习和每个干警的学习,营造浓厚的理论学习氛围,加强理论修养的培养,把理论学习和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树立崇高的理想宗旨观念,自觉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2.进一步提高素质能力,确保司法廉洁高效。

院党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修养和领导能力,多读书,多学习,切实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做好表率;通过读书会等形式,提高中层干部的领导能力;坚持每周半天的学习制度,倡导、引导干警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在审判中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审判的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

要下大力气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深造方式,每年组织一次全院性业务培训,并不定期组织部门业务培训,形成制度,并尝试让一些法官到上级法院对口部门学习,拓宽视野,加强联系,尽快提高司法实践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保证教育培训所需要的经费,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干警珍惜机会,端正学习态度,做到学有所成,力争在几年内培养出一批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精通法律的专家型法官,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快法院人员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优化,引进高学历人才,为法院审判工作输送新鲜血液。

继续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院领导同中层干部和普通干警之间形成定期谈心制度,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从而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重教育、建制度、严管理、强监督,努力构建符合法院特点的“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队伍廉洁。

3.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落实司法为民。

继续实行“三查”“一听”“二挂钩”的质量检查体系,继续推行裁判文书三校会签制度,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加强监察室、审监庭的督查力度,完善案件监查体系,对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做到件件分析,查明原因;加大查案力度,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并对每一件拟归档的案卷进行评查,评查通过后方可归入档案室。进一步加强审理案件的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的培养,积极组织法官进行庭审观摩,疑难案件评析,尽量减少和杜绝案件质量低劣的情况发生,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新工作机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切实得到保障。重视干警执法水平、办案艺术的培养,摒弃凭经验办案、凭直觉办案。

切实落实涉诉信访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登记,各职责部门归口办理的制度,各职能部门必须按制度规定办理涉诉信访,并将办结情况告之立案庭,由立案庭统一上报。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把便民诉讼和规范诉讼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要积极运用就地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继续推行诉讼费减免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对当事人确属经济困难的,凭镇、村两级证明,经审核后,均可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继续发放诉讼指南,推出预约立案等措施,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4.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法院管理机制。

要围绕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法院管理机制。健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和审限管理制度,坚决贯彻好审限警示、审限催办、督办以及超审限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杜绝超审限问题。修改完善院考核办法,各项质量、效率指标与考核完全挂钩,对质检、改判、发回重审、月结案率、平均办案周期等指标,在考核中要充分体现出优奖劣罚。健全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机制。建立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评价机制,落实中层干部管理职责,切实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进一步完善后勤保障机制,更好地为审判工作和全院干警服务;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车辆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产生严重后果。健全以“两庭”建设为中心的物质保障管理机制。继续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抓好院机关审判办公大楼的建设,完成逍林法庭异地重建工作,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及时必要的保障。

5.营造法院文化,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要努力构筑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氛围,确保整改的长效性。一要倡导现代司法理念。要求全院干警确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并把此作为指导和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标准。我院将继续举办各种形式的论文研讨会,确定主题开展大讨论,通过交流促进法官理念的升华。二要讲究司法礼仪。我院将从教育入手,邀请专家为全院干警进行司法礼仪培训,平时要注重对干警日常行为的引导与规范,要求做到庄重得体,严肃而不失亲和。三要开展主题活动。我院新的办公大楼将投入使用,届时将开展“新大楼,新形象”活动。同时,还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并通过各种有益的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觉悟、道德境界和司法素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我们认识到,我们离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仍存在差距,与现代司法理念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要求还有所滞后。为此,我们将努力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工作思路,继续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努力深化先进性教育成果,强管理、抓队伍、保公正、促和谐,全力发挥审判职能,优质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司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方法篇六

各省、自治区检察院纷纷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最高检的部署上来,在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就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出,要严格行使法律监督权,推进严格司法;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以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强调,云南检察机关要坚持眼睛向内,正视自身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围绕重点部门和环节,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查找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强化哪个环节,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眼下适值岁末年初,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繁重,薛江武就此特别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决不能因为临近岁末年初而有缓一缓、拖一拖的思想,要根据最高检的总体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牢牢把握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总结验收四个阶段,逐一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工作抓手和时间要求,规划好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还在继续。各地检察机关正严格对照最高检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逐一对照排查自身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正、不文明行为,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司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方法篇七

敬爱的党组织: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的问题,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

3、司法作风方面。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司法指导还不够到位;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

4、司法管理方面。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制度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还不够,对队伍的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多方评议意见,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汇报人:

司法行为心得体会和方法篇八

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层检察院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基层检察院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笔者认为,针对这些问题,要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以下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切实加强学习教育。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上来,把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形成共识,汇聚起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二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权行使、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差距、找问题、找目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做到整顿思想、提高政治素质,树立忠诚为民新形象;整顿纪律、提高执行能力,树立廉洁严明新形象;整顿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高效实干新形象;整顿执法、提高规范意识,树立公正文明新形象的“四整顿四提高四树立”。三要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高检院《2014―20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的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八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着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辖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不断深化检务公开。

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拓展检务公开范围、创新检务公开形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进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检务公开;通过“检察开放日”、法律“六进”等活动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着力推动检力下沉,使检察工作更贴近社区,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为检务公开搭建新的平台。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社区等单位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到乡镇、社区、企业等开展接访、法律咨询等活动。与相关单位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聘请联络员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从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责划分、办案期限、工作流程、工作重点到检察机关开展的重大活动,办理的典型案例、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方面所作出的积极贡献等,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注重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采取网络培训,派业务骨干到高校学习,邀请大学教授为干警授课,到先进发达地区检察院学习交流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理论水平。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坚持“传、帮、带”和“练、学、赛、用”相结合,采取模拟检委会、刑检沙龙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紧紧抓住了规范执法这个根本,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执法办案与保障人权并重。要以成立案件管理室(中心)为契机,统一案件进出口,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等。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体系,使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要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不断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队伍、业务、政务、党务和事务“五位一体”管理机制,推动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干部执法业绩档案、廉政档案和文材档案“三个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招录、培养、遴选和提拔工作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建设;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制度》、《侦查监督不捕说理制度》、《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自侦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自侦部门分片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侦查监督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关于办理刑事和解案件的实施细则》、《关于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刑事检察部门捕诉衔接、联动交叉办案机制》、《刑检工作分片对口强社会管理职能机制实施方案》、《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则》、《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社区矫正检察分片包干工作制度》等涉及立案、侦查、公诉、民行监督、执行监督等各执法环节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检察干警的司法行为。

五、强化内外监督制约。

通过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坚持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不断提高执行力、落实力,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有效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一是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签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设廉政读书角和文化长廊、与家属共建八小时以外监督岗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以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案件的流程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管理、监督、参谋、咨询、服务等功能,认真搞好案件统计和动态分析,为上级和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三是在案件量大的基层检察院,尤其是省会城市的基层检察院应成立未成年人公诉科和未成年人侦查监督科,进一步细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同时强化对未成年人的预防、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促进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四是完善监察室建设,许多基层检察院没有监察室机构,其职责又纪检组代为行使,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利于强化内部执法执纪监督。形式多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制定和完善检察信息、调研奖惩制度,创办检察内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免费赠阅,为推动检务公开不断提供新的平台和载体,促进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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