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账梳理心得体会及感悟 如何做好台账整理归纳(3篇)

  • 上传日期:2024-04-05 06:02:27 |
  • ZTFB |
  • 9页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台账梳理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建立科学规范的台账管理机制,保证台账资料完整、统一,提高综合台账的利用效率,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关于在全公司推行台账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台账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注重实用、内容完整、简明扼要。具体要求是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具体,操作简单容易。

第三条、综合台账包括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应收应付款管理等

第四条、各公司办公室、财务、业务人员负责综合台账的编制、汇总、反馈工作。在台帐资料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起到自我督促、强化管理的作用。

第五条、台账运作程序:

(一)台账建立。各部门根据公司提供的台账模板建立相应的本部门工作台账,全面推行台账管理。

(二)台账督查。按职责分工对台账相关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周督办、月提醒、季度检查、半年点评、年终总结。对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及时公开督查结果。

(三)台账反馈。按职责分工对台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按月进行登记,并进行结果认定。每月5日前将结果认定情况汇总至综合事业部。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通报。

第六条、凡以各公司或集团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制度建立合同台账,并向公司综合事业部备案。

第七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分类归档、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同时负责对本部门合同签订、履行进行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期等主要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重要情况应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八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

(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所附资料;

(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一条、专职或兼职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资料不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对方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我方利益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十二条、使用或借用合同台帐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帐管理人员。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为合同金额的结算部门及控制部门

(一)对涉及金额结算的合同应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及要求进行结算,严禁没有合同而向其他单位、个人等进行付款。

(二)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严格按照实际履行情况和合同的内容、条件进行结算,对合同档案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合同台帐。

(三)凡不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办理收款或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四)付款或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要求承办部门索要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与非法人单位或一人公司签订合同时,不得有预付款的约定;与法人单位签订合同原则上预付款、进度款等标的交付前支付的款项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30%。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或提供担保。

(六)对于下列合同须由对方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现金、现金支票或者银行履约保函形式):

1.大宗材料订购合同;

2.大型工程合同;

3.其他标的金额较大、存在履约风险的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中须注意的事项

(一)各公司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标的额在3000元以下且能及时清结的外,均需签订书面合同;虽能及时清结,但属批量交易、交易额较大或当时难以检测产品内在质量和技术性能,极易引起纠纷或潜在风险较大的交易也应签订书面合同。集团公司内部经济往来亦应签订合同。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重要资料。

(二)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政府相关部门、公司制定的统一合同文本或参照文本。具体份数按实际情况确定,但我方至少留存三份,综合事业部一份、各公司财务部门一份、承办部门一份。

(三)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

(四)法律规定需经国家专门机关批准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应由承办部门的承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凡是法律规定需经国家专门机关有关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合同,必须向规定的机关申请登记或备案。

(五)双方对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对方先盖章,然后由合同承办人到综合事业部办理合同审批表并加盖合同章。

(六)未经批准不得先发生经济行为后签订合同。因紧急情况确需后补合同的,应在采购行为发生前经部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出具书面说明报公司总经理批示,补办合同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简便有效的合同履行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到期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合同履行情况书面汇总并制定表格,报部门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应收帐款管理目标

1.有效控制在途应收帐款的额度,实现合理铺货,加快资金周转。

2.降低应收帐款的管理成本,提高销售利润。

第十七条、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1.做好应收帐款的日常记录。

2.做好客户基本信息的收集(地址、电话、负责人、资金状况、有关负债等情况,如本部人力有限则要求客户亲自填写);法律凭证收集(要求一切原始凭证,主要是合同、退货申请单等,因为涉及以后法律纠纷,要求销售部门有一份留档)。

3.发货之日起10日内,及时做好发货情况的核查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月度归档管理。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应建立销售及应收账款的.明细台账:

(一)业务部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应收账款基础资料。包括每个客户的客户类别、客户名称及联系资料、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每笔业务的订单编号、合同编号、经办人员、批准人员,项目明细、产品明细、货款明细、发货单编号、货物签收情况、发票编号、货款回笼情况和对账、催收记录以及上述相关发生日期等。

(二)销售及应收账款台账应以数据库格式或excel表格格式建立。凡账龄在30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即登入台账。

(三)应收账款台账,按客户分类管理。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

(一)业务人员对其经办的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催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二)业务人员应对应收账款客户分类管理,账期内的应收账款应在到期前30天及时提醒客户按约付款,在到期前10天传真提醒客户按约付款;逾期的应收账款,业务人员提交分析说明及清收措施交部门领导审阅,并向客户寄、送催款书。

(三)业务人员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人员经办或接管的应收账款应作为主要内容逐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应收账款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后任销售人员的责任。

(四)业务人员应定期与客户对账,对账结果可使用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加以确认。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应由双方盖章,并及时交财务部门,确保债权明确有效。双方对账有问题的,必要时由财务部门提供对账支持,和业务人员共同与客户对账。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

(一)财务部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余额的增减变动,监督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提供给销售部门和公司领导,根据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数额过大或超过信用期、账龄延长等情况提供预警信息反馈。按照公司核定下达的应收账款合理额度和周转率催收管理。月度对台帐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三)财务部门在清查应收账款时,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债权人,应由销售部门、采购部门共同说明情况,经销售部门、采购部门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账务抵扣处理,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数额。

(四)财务部门于每月底要对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对当月发货情况进行对帐核实,发出对帐单。集团内部单位形成的应收账款,财务部门也应定期对账。定期清收。

(五)财务部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并分解到各业务分部,与销售额、回款率一并考核。

第二十一条、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

(一)主要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由业务部门专人负责催收工作。根据公司催收工作程序,每3-4天催收1次,并做好日常催收台帐记录。

(二)做好月度催收汇报工作。由催收人员编写催收书面报告书,交部门领导审核后,呈报营销副总经理。

主题台账梳理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反馈,与以往相比有不少创新,其中一个方面是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反馈,纳入巡视反馈整体,由中央巡视组一并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督促同步抓好整改,进一步彰显专项检查的权威。那么,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如何抓好整改?今天我们带您来了解。

强化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

在本轮巡视整改落实中,中央组织部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强化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强化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的原则进行了集中整治。被巡视的30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包括14个省区、8个中央单位、8家央企,逐一建立台账,形成细化的问题清单。根据各自不同情况,中央组织部明确整改要求,并实行全流程跟踪督办。问题解决一个,就销号一个,整改不全面的、不彻底的、不清零的,绝不放过,总之,问题一定要见底清零。

强化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一方面,针对30个地区和单位的不同特点,中央组织部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重点个性问题,与被巡视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一起深入研究,确保工作真正按照精准科学的要求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被巡视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见真章、显实效。

总体来看,专项检查的整改落实进展良好,阶段性目标已达到。据了解,选人用人方面整改任务清单共464项,现已完成425项,占任务清单91.6%。需立行立改的已基本完成,需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的任务,也在加紧推进。

“四个突出”抓好选人用人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的30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整改进展“成绩单”均已晒出,选人用人问题是被关注的焦点之一。在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上主要有以下“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抓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是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改的具体负责人。河南省委在推进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中开展了8个专项行动,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牵头,建立了“一天一碰头,三天一汇总,七天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四川省委组织部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并召开了全省组织系统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抓立行立改。被巡视地区、单位针对涉嫌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突击提拔等严重违规用人问题重拳出击、一查到底,既处理当事人,也追究责任人,不搞下不为例,目前已处理和追责1986人。广东省针对一些单位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目前已对第一批30家省直单位183名不符合任职回避要求的干部全部作了调整。

三是突出抓督促检查。不仅中央组织部高度重视督查工作,30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也在这项工作上下了很大功夫。与以往相比,有两点较为突出:一个是力度大,凡是列入整改的问题,都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顺排工序、倒排工期,确保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另一个是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除了抓好本级督查,还“下沉一级”抓好督查,防止“沙滩流水不到头”。山西省委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派出专项督导组,到一些地方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指导。海关总署每两周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重新整改。中粮集团党组成员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牵头,组成多个专项督导组,参加各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现场督导。

四是突出抓“长久立”工作。在巡视整改落实中,各个地方和单位既注意“当下改”,更注意“长久立”。对发现的选人用人方面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对症下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建立一批长效机制。据统计,共建立相关制度242项,修订完善227项。

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已作出组织调整

十九届中央强化巡视整改的创新举措之一,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巡视工作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的。组织部门作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强化整改督查方面,双方工作既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强大合力,达到了“1+12”的效果。

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中,组织部门主要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抓好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二是运用好巡视成果,把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之中,运用到领导班子建设之中;三是针对巡视发现的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并产生放大效应,推进面上工作。

强化巡视整改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一个重要共同发力点。整改问责决不是说说而已,针对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发现的一些地方、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经对相关领导班子作出了调整,释放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巡视工作公信力的强烈信号。

主题台账梳理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一、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总监离工程师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劳动纪律、专业技能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行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3、监理站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

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特点和项目机构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和交底

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监理站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即:实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监控把关和推进!

2、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水下、水上作业、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拆装、压力容器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要经五人以上的专家组论证同意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组织施工。

3、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程,应独立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强化措施,以做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品中毒工作,保证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雷电、防漏电及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监督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⑴、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程负责人,有关技术、安全、质量等管理人员及施工从业人员进行交底。

⑵、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交底会。

⑶、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交底应一式3~4份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由交底人、接收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安质部门和监理分站分别存档备查。

⑷、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⑸、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检人员应检查现场落实情况

⑺、监理人员对方案和措施进行监控,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或违规、违章、违标作业应坚决制止,对不听劝告的,应立即向分站长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采取暂停报验等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清晰、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6、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类安全技术资料,需现场核实的应及时到现场核实,严格按规范和有关把关签认,同时应及时整理归档,严禁补签漏签或违规乱签盲目签字。

三、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打桩机、发电机组、空压机、钻机、潜孔钻机、混凝土立式拌和机、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造桥机(移动模架)、衬砌台车等机械设备应当附有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形成记录及台账

2、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报监理站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3、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5、大型机械临近营运线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的防护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未定期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四、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

1、 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或批文,营运线上施工应有路局签发的《营业线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3、 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4、 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的有关要求持证上岗的证书

5、 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如:吊车司机、上下电梯司机。

6、 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中途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五、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离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

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里上报监理站,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6、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确认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签认后报监理站,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备案。

4、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机具、物资是否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

5、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

7、安全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

1、总监离工程师应每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外业检查:对管段内施工现场、驻地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现场控制、制度的落实、作业标准、文明施工等应对照要求检查。

②内业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文件学习传达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点抽查。

二、专项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项或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如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隧道、防火防爆、节假日前后、雨季、冬季、台风前后等;要对定期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各监理组(分站)现场安全监控情况进行检查。

三、日常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加强对管段内施工情况日常检查、巡查、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应现场把关,对定期和专项检查发现及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记录。

8、安全例会制度

1、监理站应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主要内容:学习文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制定针对性措施、布置下阶段安全工作重点。

2、总监或副总监每月主持召开施工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安质负责人、监理组长(分站长)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协调会、总结、分析、布置安全工作。

3、监理站和各监理组(分站)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数据库台账,作为分析依据,落实整改闭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