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件事心得体会和方法 做完某件事的心得体会(六篇)

  • 上传日期:2023-01-07 03:20:04 |
  • ZTFB |
  • 11页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十七件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1.5-1.7 全国第三次“三讲”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1.12-1.14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1.24 由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的西部地区开发会议在京举行

2.1 江泽民发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

2.15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胡长清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胡长清因大肆收受、索取贿赂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20-2.25 江泽民在广东考察工作期间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3.5-3.15 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3.12 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3.18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就台湾地区选举产生新的领导人发表声明。声明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20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成克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4.27-4.28 全国培养选拔青年干部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5.16-5.18 21世纪初中国扶贫战略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5.19 经过友好磋商,中国与欧盟在北京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达成双边协议

6.5 中共中央作出《中共中央关于面向二十一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

6.7 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628-6.29 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8.22-8.28 江泽民在黑龙江、吉林两省考察工作

9.6-9.8 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

9.15-10.1 第二十七届奥运会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

10.9-10.11 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10.25 首都各界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5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11.12 胡锦涛在中共中央党校举办的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四个如何认识”研究班结束时发表讲话指出,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四个如何认识”,即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如何认识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如何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实践过程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如何认识当今的国际环境和国际政治斗争带来的影响,是涉及当代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的重大理论和战略问题,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必须作出正确回答的基本问题,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关心的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努力作出有理论深度、有说服力的科学分析,从思想上政治上进一步取得正确认识,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12.3 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12.4-12.6 全国统战会议在北京举行

12.11 国家经贸委主任盛华仁在全国经贸工作会议上宣布: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三年目标已基本实现,今年以来,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实现利润大幅度提高,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

12.16-12.17 全国“三讲”教育工作总结会议在北京召开

12.28-12.30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在北京举行

12.31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

2001年 1.1 江泽民发表《共同创造美好的新世纪》新年贺词指出:中国人民进入新世纪的主要任务,就是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13-1.5 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农村工作会议.

1.10 我国自行研制的“神舟”二号无人飞船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发射

2.6 江泽民《论科学技术》一书出版

2.12-2.14 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17-2.19 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安徽召开

2.19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江泽民向吴文俊、袁隆平颁发2000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26 中央和国家机关七个部、委、办在北京举行大会,表彰全国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110个先进集体和271位先进个人。

2.27 中纪委、监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公安部原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纪周等厦门特大走私案第二批有关涉案人员的党纪政纪处理情况。

3.3-3.12 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3.5-3.15 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3.23 江泽民在中南海会见美国《华盛顿邮报》执行总编史蒂夫·科尔一行

4.1 美国ep-3-型军用侦察机违反飞行规则在我国海南岛东南上空撞毁我军用飞机,导致中方飞行员王伟牺牲,又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中国领空,降落在陵水机场。当日我外交部就此事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和抗议,指出美方应对美军侦察机撞毁中方飞机这一严重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4.3 江泽民发表谈话强调:美国应停止在中国沿海空域的侦察飞行,这样才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才有利于中美关系的发展。

4.16 新华社报道,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授予王伟同志“海空卫士”荣誉称号。

4.5-4.17 国家主席江泽民应邀对智利、阿根廷、乌拉圭、古巴和委内瑞拉进行国事访问,对巴西进行工作访问。

4.18-4.23 胡锦涛率领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出席越南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5.1 中纪委和中组部发出《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

5.17 《人民日报》报道,中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5.24-5.25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6.4 新华社报道,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0年底,全国党员人数已达6451万名,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2%。

6.11 中宣部公布了以反映党的光辉历史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批百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6.15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会议在上海举行

6.29 中共中央批准在毛主席纪念堂增设邓小平、陈云同志革命业绩纪念室,同时补充和调整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同志革命业绩纪念室的陈列内容和形式,使之成为缅怀以毛、周、刘、朱、邓、陈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革命业绩的重要场所。

6.29 青藏铁路开工典礼在青海省格尔木市和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同时举行

6.30 全国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暨全国党史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会和全国党史系统纪念建党八十周年学术讨论会在北京举行

7.1 中共中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

7.7 《北京日报》报道,在北京市文物局资料信息中心珍本库房发现一本1920年出版的中文第一版《共产党宣言》。是为国家一级文物。

7.13 当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成功的

7.15-7.25 国家主席江泽民对俄罗斯、白俄罗斯、摩尔多瓦、乌克兰和马耳他进行国事访问

7.17 以胡锦涛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飞抵拉萨,参加庆祝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活动

7.20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简史》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8.8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

8.20 由中宣部、中组部、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党校、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及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理论工作者组成的“七一”讲话宣讲团,开始在中央国家机关、并分赴全国各地开展宣讲工作。

8.31 江泽民在与军队高级干部理论研讨班学员座谈时发表讲话指出,重视理论建设和理论指导,是我党的一个根本特点;重视在思想上建党,是我党的一条重要政治经验;每当事业发展的重要关头,我们党都注重首先抓好理论建设。全党思想的高度统一,是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是党具有强大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前提。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结合“七一”讲话,进一步把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

9.3-9.5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进行友好访问

9.11 国家主席江泽民致电布什总统,就纽约等地当日受到严重袭击向美国政府和人民深表慰问

9.24-9.26 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10.8 江泽民在会见来华进行为期一天工作访问的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时强调“以史为鉴,面向未来”。

10.9 辛亥革命90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举行

10.15 伟大的爱国者张学良先生在美国夏威夷逝世

10.21 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上海举行,这是中国第一次举行这样高级别的大型国际会议。

10.29 江泽民会见王金平率领的台湾“中国统一联盟”访问团时指出,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1995年提出的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八项主张。两岸关系改善与发展的根本障碍是台湾当局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只要台湾当局明确接受一个中国原则,两岸对话与谈判即可恢复。

11.4-11.11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和东盟与中国(10+1)领导人会议,以及中日韩三国领导人非正式会晤

11.7 中央军委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徐向前诞辰一百周年座谈会

11.8 江泽民《论党的建设》出版

11.10 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以全体协商一致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加入wto的决定,标志着中国长达15年复关和加入wto进程的结束。

11.20 历经20年的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工作圆满结束

11.26 《人民日报》报道,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十五”科技发展规划、“863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的重点项目已经确定,各类国家科技计划实施工作全面启动。

11.27-11.29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12.12-12.15 国家主席江泽民应邀对缅甸进行国事访问

12.17 中共中央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外人士关于农业发展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002年 1.7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1.15 中台办、国台办新闻发言人就台湾当局“渐进式台独”发表谈话指出,台湾领导人上台之初,曾作出“四不一没有”的承诺,但事态的发展表明,他并未放弃“台独”立场,而且不断以蚕食手法推行“渐进式台独”和“台湾正名”活动,在思想、文化、历史、教育、传播等领域全面推行“脱中国化”政策,企图将台湾与中国分割开来,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为最终实现“台独”创造条件。台湾当局如果误判形势一意孤行,继续推行“渐进式台独”的分裂步骤,只会加剧两岸关系紧张。任何形式的“台独”,都是绝对不允许的。

2.1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京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2.21-2.22 美国总统布什对我国进行为期两天的工作访问

2.21-2.25 中共中央在中央党校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国际形势与世贸组织”专题研究班

2.27-3.1 国家主席江泽民应邀对越南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3.3-3.13 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3.5-3.15 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3.7 《人民日报》报道,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户的抽样调查,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66.4元,同比增加113元,增长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农民收入增幅回升。

3.25 我国研制的“神舟”三号飞船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升空并成功进入预定轨道

4.28 江泽民到人民大学考察工作,看望学校师生员工

5.15 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八十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5.31 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在中央党校举行,江泽民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6.4 江泽民出席“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亚信”)领导人会议

7.9 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7.16 江泽民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

8.5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就陈水扁“一边一国”的言论发表声明:“我们严正警告台湾分裂势力,不要错判形势,立即悬崖勒马,停止一切分裂活动。”

9.2 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秋季开学典礼上作《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十六大召开》的讲话

9.7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发布实施修订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条例》

9.8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出版发行

9.12-9.13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

10.22-10.25 江泽民访问美国,与布什总统会晤

11.3-11.5 十五届七中全会在京举行

11.8-11.14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举行

11.15 十六届一中全会在京举行

11.16 胡锦涛主持召开十六届政治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

12.7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曾庆红等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学习考察

12.9-12.10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12.26 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一次集体学习,内容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2.26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和研究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

2003年 1.7-1.8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1.28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03年工作的汇报

2.19 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2.24 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北京会见美国国务卿鲍威尔

2.24-2.26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3.3 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3.5 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3.21 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3.27 国务院在京召开廉政工作会议

4.3 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

4.6-4.12 吴官正在四川省考察工作

4.7 胡锦涛与越共总书记农德孟在北京举行会谈

4.14 胡锦涛在广东省疾病防疫控制中心考察

4.14-4.15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温家宝出席会议

4.17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有关部门关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汇报

4.48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等工作

5.11-5.14 胡锦涛就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和促进经济发展进行考察时强调: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型肺炎这件大事,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这是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

5.22 中共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第三次会议

5.23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等问题

5.31 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莫斯科会见了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

6.15 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

6.23 新华社报道,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设的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近日陆续开工建设。

6.23 温家宝与印度总理瓦杰帕伊在北京举行会谈。温家宝表示,中国政府重视与印度的关系,希望与印度建立长期、稳定和健康的睦邻友好关系,开展互利合作。

6.26 国务院七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7.1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7.19 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分别会见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

7.28 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8.5 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会见了俄罗斯联邦议会主席米罗诺夫

8.8-8.9 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8.15-8.16 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9.3 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在中央党校举行

9.12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9.19 新华社报道,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最近决定,将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

9.19 吴邦国出席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稳定农村政策,最重要的是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把党的这一农村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农民的共同心声,得到了农民的一致拥护。

9.19 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0.6 温家宝出席了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七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

10.11-10.14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京举行

10.29 吴邦国率中国国家代表团乘专机抵达平壤,开始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进行友好访问。

10.30 胡锦涛在北京会见来华出席中欧领导人第六次会晤的欧洲理事会主席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欧盟理事会主席普罗迪和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

11.2 博鳌亚洲论坛2003年年会在海南省博鳌开幕。温家宝出席年会并发表题为“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实现共赢”的演讲。

11.6 吴官正在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通过法规制度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法规制度,并用党的纪律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得到贯彻落实。

11.24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问题。

11.27-11.29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12.5-12.7 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

12.12 中共中央就修改宪法部分内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14项建议,建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写入宪法。

12.12-12.17 胡锦涛在山东、河南就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进行调研

12.25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闭幕

12.26 毛泽东诞辰110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12.31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2004年 1.11-1.13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

1.31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2.23 胡锦涛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稿和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部分内容。

2.26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3.3-3.12 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召开

3.5-3.14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

3.18 胡锦涛主持召开政治局常委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要以修改宪法为契机,在全党全国集中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

3.20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就台湾当局举行公民投票,以及因投票人数未达总投票权人数的一半而无效,发表声明指出:“任何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企图都是注定要失败的。”

3.23 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作出部署:2004年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2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一个百分点。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同时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

3.23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温家宝主持并讲话。会议提出,实施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今年要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二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四是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3.24 新华社讯,中共中央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3.29 胡锦涛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研究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政策措施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问题。

4.7 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吴官正强调,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

4.9-4.13 胡锦涛赴陕西就推进西部大开发和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等进行调研

4.26 胡锦涛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进一步做好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

4.30-5.6 胡锦涛赴江苏,就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建设等进行调研。

4.30 纪念任弼时诞辰100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5.10-5.11 中共中央在京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

5.11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今年5月到明年6月,检察机关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将把查办的重点对准五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搜查的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虐待被监管人的案件。

5.14-5.6 胡锦涛赴吉林,重点考察实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情况

5.28 胡锦涛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研究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6.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草案》对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清算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6.29 胡锦涛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

7.1 《行政许可法》实施

7.1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正式发布

7.23 《人民日报》讯,中共中央日前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人、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7.26-7.29 胡锦涛就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经济工作以及加强党的建设等问题赴上海调研

8.15 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8.22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

9.3-9.5 第三届亚洲政党国际会议在北京举行,来自亚洲34个国家的80多个政党和政治组织的代表与会。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主办国际性政党会议。会议围绕“交流、合作、发展”的主题,讨论“地区安全与多边合作、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三个议题,通过了《北京宣言》。

9.15 首都各界代表隆重集会,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

9.16-9.19 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

9.20 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9.22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通知

10.14 新华社讯,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10.15 胡锦涛在京观摩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汇报演练

10.21 胡锦涛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并决定从2005年1月起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11.24  新华社讯,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装备部近日联合颁布《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11.29 人民日报》讯,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发文,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从县级以下扩大到地厅级。

12.1 胡锦涛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分析经济形势并研究2005年经济工作

12.3-12.5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京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12.12 新华社讯,经胡锦涛批准,中央军委近日下发《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党组织能力建设的意见》。

12.12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谈话指出,中国政府决定自2005年起对部分纺织品加征出口税。

12.24 10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被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12.27 胡锦涛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听取中纪委2004年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12.3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出台

2005年 1.5-1.6 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1.10-1.11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1.24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问题

2.4 西部大开发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

2.19 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

3.3-3.12 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3.4 胡锦涛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界委员时,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3.5-3.14 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3.30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国务院二○○五年工作要点》和《关于推进二○○五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4.23 胡锦涛会见联合国秘书长安南

4.27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4.29 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北京举行会谈,这是60年来国共两党最高领导人的首次正式会谈

5.8 胡锦涛抵达莫斯科,出席俄罗斯纪念卫国战争胜利60周年庆典

5.27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

6.6-6.7 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6.13 中共中央举行陈云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

6.17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6.30 温家宝在全国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事关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国家安全、人民群众福祉和根本利益、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

7.12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的中国改革论坛在北京举行

7.21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

8.26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做好西藏工作

9.3 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在北京举行

1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在乌鲁木齐举行

10.8-10.11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10.12-10.17 我国自主研制的“神舟”六号载人航天飞行获得圆满成功

10.15-10.16 第七届20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北京举行

10.25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全体会议

10.28-11.2 胡锦涛应邀正式访问朝鲜、越南

11.18 中共中央举行座谈会纪念胡耀邦诞辰90周

12.3-12.5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12.28-12.29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06年 1.5-1.6 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举行

1.9-1.11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大会。部署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1.11 胡锦涛会见全军后勤工作会议代表和“十五”时期全军后勤重大科技成果获奖单位、个人代表并发表讲话。

1.12 中国政府首次正式发表《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

1.13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举行

1.31 国务院发出《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2.13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

2.14-2.20 中共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

2.21 国务院发出《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2.24 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举行

2.28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受权就陈水扁决定终止“国统会”运作和“国统纲领”适用发表声明。

3.3-3.13 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举行

3.4 胡锦涛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讨论时发表讲话,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3.5-3.14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

3.17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4.2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认真做好今明两年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

4.14-4.15 两岸经贸论坛在北京举行

4.15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

4.17-4.18 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举行

5.13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

5.9 中国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首届成员

5.20 三峡大坝全线建成

5.26 国务院发出《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

5.26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

6.15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上海举行。胡锦涛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倡导和实践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六国元首共同签署《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

6.24-6.27 全军军事训练会议举行

6.29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6.30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举行

7.1 青藏铁路全线建成通车

7.10-7.12 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举行

7.17 胡锦涛出席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并发表讲话

8.6 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8.10 《江泽民文选》出版发行

8.13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

8.15 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讲话,指出:《江泽民文选》为我们更深入地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最好的教材。他还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紧密结合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就是我们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取得的重要成果。

8.21-8.23 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举行

8.27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8.31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9.1-9.2 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举行

9.24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

10.8 胡锦涛会见来访的日本首相安倍晋三

10.8-10.11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举行

10.15-10.30 第100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举行

10.22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大会举行

10.23 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

10.30 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纪念峰会在南宁举行

10.31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11.4-11.5 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举行

11.10-11.14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

12.5-12.7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

12.14-12.15 首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在北京举行

12.17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12.31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7年 1.8-1.10 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举行

1.13 中央军委发出《“十一五”期间推进军队后勤保障和其他保障社会化的意见》

1.19-1.20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举行

2.2-2.7 中共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江泽民文选》专题研讨班

2.26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原则批准大型飞机研制重大科技专项正式立项,同意组建大型客机股份公司。

2.27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举行

3.3-3.15 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举

3.5-3.16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3.30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

3.18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

3.19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尽快使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3.26-3.27 全国防沙治沙大会举行。温家宝会见与会代表并讲话,指出:防沙治沙工作要坚持科学防治、综合防治和依法防治的方针。

3.31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4.5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10-4.13 温家宝对韩国、日本进行正式访问

4.14 国务院发出《关于鼓励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

4.27 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举行

5.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宣布:在渤海湾滩海地区发现储量规模10亿吨的冀东南堡油田。

5.7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5.13 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5.31 批准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

6.3 国务院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6.5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

6.6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举行

6.6-6.10 胡锦涛出席在德国海利根达姆举行的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并对瑞典进行国事访问。

6.16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会议指出:要把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

6.25 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讲话

6.29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7.1 胡锦涛出席庆祝香港回归祖国1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就职典礼并发表讲话

7.10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7.11 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7.16-8.20 为了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我们的队伍向太阳——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防和军队建设成就展》展出。

7.25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7.26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强调要坚持把遏制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7.27 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举行

7.30 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

8.1 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暨全军英雄模范代表大会举行

8.7 国务院发出《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8.8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致电祝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

8.9 国务院发出《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

8.14-8.18 胡锦涛对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七次会议,赴俄罗斯观摩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联合反恐军事演习。与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的各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8.28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8.30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8.31 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举行

9.3-9.9 胡锦涛对澳大利亚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在悉尼举行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9.6-9.8 首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在大连举行

9.16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就陈水扁鼓吹“台独”分裂言论一事发表谈话

9.17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拟提请十六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

9.18 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作出《关于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9.18 国家统计局发布《从十六大到十七大经济社会发展回顾系列报告》

9.24 2007中国互联网大会在北京开幕

9.26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决定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

10.2-10.11 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上海隆重举行

10.15-10.21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10.22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胡锦涛为中共中央总书记,选举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贺国强为中纪委书记。

10.24 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甲运载火箭将嫦娥一号卫星成功送入太空

11.15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

12.6 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2.16 国务院正式颁布修改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2.24 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8年 1.1 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南非总统姆贝基1日互致贺电,热烈祝贺中国和南非建交10周年

1.7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出席“‘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1.8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1.9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1.9 我国首个黄金期货合约在上诲期货交易所成功上市交易

1.13-1.15 印度总理曼莫汉·辛格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1.15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1.15 国家发改委宣布从2008年1月15日起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1.16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1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2008年首次动用这一货币政策工具。

1.18-1.20 英国首相布朗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冬季运动会在鹤城齐齐哈尔速滑馆隆重开幕

1.19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主办的首届“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颁奖仪式在京举行

1.30 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1.31 国防科工委发布首幅由嫦娥一号卫星拍摄的, 月球极区图像。这是我国首次获得此类图像。

2.8 国家发改委宣布,2008年国家继续在稻谷、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

2.19 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2.2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2.23-3.2 第49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在广州举行

2.25-2.27 党的第十七届二中全会在京举行

2.26-2.28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京举行

2.27 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介绍,国务院批准印发了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制订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

2.27 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颁奖典礼在北京展览馆剧场举行

2.28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颁证仪式在京举行

2.28 《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发布

2.29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3.1 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正式开业

3.3-3.14 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3.4 新华社受权发布《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3.5-3.18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3.12 总部位于日内瓦的世界经济论坛公布了2008年度“全球青年领袖”人选名单,245名来自世界各地的商界、政界、文艺和体育等各界青年精英获此殊荣,其中包括34名中国杰出青年。

3.15 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了当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开幕的“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活动

3.16-3.17 新华社先后报道,西藏拉萨市3月10日—14日发生了极少数人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

3.23 第九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在北京召开

3.24 第29届北京夏季奥运会圣火在希腊古奥林匹亚遗址成功点燃

3.27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采取十项重要措施,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北京正式签署,这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4.8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

4.8 由国家文物局指导,中国文物报、中国考古学会主办的"2007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揭晓。

4.8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了2008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

4.10 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首度“破7”,为6.992元人民币兑1美元。

4.10-4.11 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4.11 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4.12 博鳌亚洲论坛2008年年会在海南博鳌开幕

4.14 由民政部主办的2007年度“中华慈善奖”揭晓

4.15 首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在北京举行

4.15 第103届广交会在广州开幕,共有来自境内外的18721家企业参展,比上届增加3667家,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届广交会。

4.16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4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4.18 温家宝总理在北京出席京沪高速铁路开工典礼,并宣布京沪高速铁路全线开工

4.21 《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

4.22-4.24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4.24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当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

4.25 我国首颗数据中继卫星“天链一号01星”成功发射

4.25 首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京举行

4.28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审议并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讨论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4.28 胶济铁路淄博周村段发生列车相撞事故,死亡70人,受伤416人

4.30- 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手足口病疫区必须启动每日疫情报告制度

5.1 杭州湾跨海大桥试运营通车

5.4 应达赖方面多次请求,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朱维群、斯塔在深圳与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甲日·洛迪、格桑坚赞进行了接触。

5.6-5.10 国家主席胡锦涛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

5.9 2008陆家嘴论坛在上海开幕

5.11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成立,开启了中国自主研制大型客机的新篇章

5.12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决定自2008年5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5.12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

5.16 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广东省委宣传部、深圳市委共同主办的第四届文化发展战略论坛在广东深圳举行。

5.18 国务院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21日为全国哀悼日

5.12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第十一届科博会展览会

5.23 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在京联合召开座谈会,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66周年。

5.23-5.24 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重大国际问题的联合声明》。

5.26 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率领中国国民党大陆访问团开始了对大陆为期6天的访问

5.27-5.30 韩国总统李明博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5.30-6.2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农德孟对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6.1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开始施行

6.5 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

6.7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决定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6.9 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成功将我国首颗直播卫星“中星九号”送人太空

6.10-6.13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6.12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京举行会谈

6.13 陈云林和江丙坤在钓鱼台国宾馆签署了《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与《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

6.14 第十九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哈洽会)在哈尔滨开幕

6.16 我国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统一调整为2000元/月。

6.17-6.18 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在美国举行

6.18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宣布,中日双方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

6.19 国家发改委决定自6月20日起提高汽油、柴油、航空煤油价格;自7月1日起,提高全国销售电价。

6.22 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6.23-6.27 中国科学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九次院士大会在京举行

6.24-6.28 日本国海上自卫队舰船对中国进行友好访问

6.27 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北京奥运会筹办最后阶段重点工作

6.28 贵州瓮安县因女中学生死因争议酿成一起打砸抢烧事件

6.29 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华南虎照片系周正龙造假。涉嫌诈骗犯罪的周正龙已被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3名省、县相关责任公务人员受到处分。

7.1 上海市发生一起恶性袭警案件

7.1-7.2 中央统战部负责人同达赖的私人代表甲日·洛迪、格桑坚赞一行5人在北京进行了接触

7.1-7.3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7.2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

7.2 湖南张家界市发生一起以泄愤为目的的爆炸案

7.4 等待了近60年的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暨两岸周末包机正式启动

7.6-7.8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赴香港考察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马术比赛筹办情况

7.9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7.10 西藏官员介绍说,截至目前,西藏司法部门已对参与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42名不法分子判刑。

7.12 截至当日12时,四川汶川地震已确认69197人遇难,失踪18340人。

7.14 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7.16 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7.24 新华社受权发布《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7.25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召开十七届三中全会

7.29 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7.30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7.30-7.31 2008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在广西北海举行

8.1 京津城际高速铁路正式开通运营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开始实施

8.4 新疆喀什发生严重暴力袭警案

8.5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开始施行

8.6 商业银行下半年在信贷方面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对全国性商业银行在原有信贷规模基础上调增5%,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调增10%。

8.8-8.24 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北京举行

8.20 除西藏、新疆外,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

8.20 华国锋同志逝世

8.23 四川省民政厅披露,汶川地震孤儿收养工作已正式启动

8.25-8.30 国家主席胡锦涛对韩国、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三国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杜尚别峰会。

8.26 解放军总参谋部组织的“砺兵—2008”实兵对抗演习拉开帷幕

8.26 广西宜州一化工厂(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

8.27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8.30 四川攀枝花—会理发生6.1级地震。

9.1 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9.1 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5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9.5 审计署发布2008年第7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9.6 我国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二号丙”运载火箭,成功将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a、b星送入太空。

9.6 2008年9月6日至17日残奥会在北京隆重举行

9.8 香港特区第四届立法会选举的投票结果揭晓,60名候选人成功当选新一届立法会议员。

9.8 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大溃坝事故,造成259人死亡。

9.13 四川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客车在巴中市南江县境内坠入悬崖,车上51人全部遇难。

9.15 中国人民银行4年来首次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和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9.18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

9.19 我国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由双边征税调整为单边征税

9.24 温家宝总理出席了第63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发言

9.25 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发射成功

9.27-9.28 第二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年会在天津举行

10.6 拉萨市当雄县发生6.6级地震

10.6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10.7 山东省政府宣布,我国第8个保税港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获国务院批复建设

10.8 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10.9-10.12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京举行

10.14 中俄双方在黑瞎子岛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国界东段界桩揭幕仪式”。两国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

10.17 当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公布

10.17-10.21 中国工会十五大在京举行

10.18 中石汕公司9名员工在苏丹西南部一施工现场被武装分子绑架。其中5人遇害,4人获救。

10.20 新华社报道,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

10.21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实施总体方案》

10.24-10.25 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在京举行

10.26 西藏山南地区遭遇历史罕见大暴雪灾害

10.28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修订后的消防法

10.28 温家宝总理和俄罗斯总理普京在莫斯科举行中俄总理第十三次定期会晤。会后,两国总理签署了联合公报。

10.28-10.31 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举行

最新十七件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召开。派出13名代表,大会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党纲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选举陈独秀为中央局书记。一大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

1922年7月,二大在上海举行。最低纲领为:清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最高纲领为: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

1923年6月12~20日,在广州召开三大,确定的建立国共合作革命统一战线的策略,促进了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实现,使共产党活动的政治舞台迅速扩大,加速了中国革命的步伐,为波澜壮阔的第一次大革命做了准备。

1926年7月9日,国民革命军在广州北伐,直接目标是受帝国主义支持的北洋军阀。1928年12月,张学良东北易帜,中国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

1927年8月1日,在以周恩来为书记的领导下,在南昌打响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始。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会议着重批判了以陈独秀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选出瞿秋白为首的新的中国中央临时政治局。中国革命开始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兴起的历史性转变。

1927年9月9日,湘鄂边界秋收起义爆发。10月上旬,毛泽东率领起义军到达井冈山地区,开始了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三湾改编从组织上确立了党对军队的领导,这是建设无产阶级领导的新型人民军队的重要开端。

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上湘赣两省交界的井冈山。1928年2月,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初步形成。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思想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即毛泽东思想的初步形成。这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毛泽东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

1929年12月28~29日,在福建省上杭县古田召开,即古田会议。毛泽东当选为书记。古田会议决议案的中心思想是用无产阶级思想进行军队和党的建设。在军队建设方面,党指挥枪而不是枪指挥党等;在党的建设方面,决议强调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性等。古田会议决议是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是党和人民军队建设史上的里程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左”倾教条主义错误,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1934年10月至1936年10月,红军第一、第二、第四方面军和第二十五军,在党的领导下,完成二万五千里长征。

1935年1月15日至17日,中共中央在遵义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遵义会议是中共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开始确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正确路线在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开始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这是党和革命事业转危为安、不断打开新局面最重要的保证。

1935年12月9日,在中共北平临时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北平学生高喊“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等口号,举行抗日救国示威游行。之后,抗日救亡斗争发展成为全国规模的群众运动。一二•九运动揭露了日本吞并华北进而独占中国的阴谋,打击了国民党的妥协投降政策,极大地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标志着中国人民抗日救亡民主运动新高潮的到来。

1935年12月17~25日,中共中央在陕北子长县瓦窑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即瓦窑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明确提出了党的基本策略任务是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瓦窑堡会议是从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到全民族抗战兴起过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表明党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正在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1937年7月7日夜,日本侵略军借口炮轰宛平城,攻击卢沟桥。当地中国驻军二十九路军奋起抵抗,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开始了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则开展了全国性抗战。

1940年8月20日~1941年1月24日,八路军总部在华北发动了一次大规模对日军的进攻,达到105个团、20万余人,史称“百团大战”。百团大战是全国抗战以来八路军在华北发动的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带战略性进攻的战役,振奋了全国民心。

1945年4月23日~6月11日,七大在延安举行。确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七大以“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载入史册。

三大战役指辽沈战役、淮海战役、平津战役。三大战役的胜利,为中国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大会通过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会议通过北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改名为北京;决定采用公元纪年;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10月1日,首都北京举行开国大典。

1956年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初步建立起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确立,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和进度奠定了制度基础,这是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八大在北京召开。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八大是一次解放思想、民主开放的大会,是一次成功的大会。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重要讲话,实际上成为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我国改革开放由此拉开了序幕。党和人民踏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一个伟大的转折点载入党的光辉史册。

1982年9月1~11日,十二大在北京举行。大会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和“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大会制定了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实现了制度化。

1987年10月25~11月1日,十三大在北京召开。大会的突出贡献,是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1992年10月12~18日,十四大在北京举行。大会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十四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中央领导机构,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1997年9月12~18日,十五大在北京举行。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这个概念,并把邓小平理论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一起,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

2002年11月8~14日,十六大在北京举行。大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起写入党章,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11月15日,十六届一中全会选举胡锦涛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2007年10月15~21日,十七大在北京召开。胡锦涛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做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创造性地提出并深刻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是党的十七大的重大理论贡献。11月22日,十七届一中全会选举胡锦涛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2012年11月8~14日,十八大在北京举行。大会确定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11月15日,十八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选举习近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2017年10月18~24日,十九大在北京召开。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做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大会主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选举习近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最新十七件事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

乙方为提高企业信息管理化水平与公司形象,特委托甲方为其客户管理系统软件,详细要求见附件.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所开发软件是自行研发的,保证不是侵权软件.

2, 甲方将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软件的开发设计.

3, 甲方开发的软件不得含有病毒,不得含有黄色,反动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4, 甲方所开发软件的所有权,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

5, 甲方只对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进行开发.

6, 甲方交付软件时将对乙方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托付甲方所开发的软件保证不含有反动,黄色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否则甲方将不予开发.

2, 乙方必须保证对甲方所开发的软件不作任何侵权行为,如不进行拷贝,篡改,泄露给第三方使用等,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 乙方托付甲方开发软件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盖公章)详细地说出需求模块,提供给甲方各项技术指标.

4, 乙方托付甲方开发的软件在签订合同之后如需增加其它功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呈交给甲方,甲方做改动并酌情收取适当费用.

五,乙方验收标准

1, 乙方验收时,不得对甲方所开发的软件提出附加条件.

2, 甲方所开发的软件符合乙方呈甲方的附件要求及各项技术指标即为合格.

3,甲方完成软件工作, 乙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六,费用结算方式

1, 该软件乙方付给甲方费用总金额 元整.

2,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将预付保证金 元整(占总造价_______%).

3, 甲方交付软件当日,乙方验收合格后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占总造价_______%).

4, 甲方收取完开发费用后,免费为乙方维护软件 个月 .

5, 免费维护期过后,乙方如需甲方对该软件继续进行维护,甲方将提供有偿服务 .

6,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未及时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信息而导致甲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软件的开发,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合同中乙方支付费用总金额的10%.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

九,合同终止

1, 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的终止理由,由双方代表签字后方可终止本合同.于战争,地震,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内容的变更.

十,附则

1, 合同签订前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时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的详细要求见附件,附件具有同待法律效率.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日 期:

委托软件开发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软件:软件是指由硬连线逻辑指令及臵于系统储存器内的机器可读码(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装臵或系统)组成的电脑程序,可提供基本逻辑、操作指令以及与用户相关的应用程序指令,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程序的有关文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1.2系统软件:乙方合法地用于开发应用软件的第三方软件和/或自有软件。乙方承诺,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在本合同中指:[ ]。

1.3应用软件:乙方根据本合同商务和技术要求为甲方[ ]工程(项目或工程)开发、研制的软件,包括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等。该应用软件的所有权和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4技术文件或技术资料:合同附件[ ]中规定的所有与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软件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和检验相关的文件。

1.5培训:按合同的规定,乙方为确保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能够充分适当的被甲方使用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

1.6服务:按合同规定由乙方向甲方就所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做出的行为和担保。

1.7现场:对应用软件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

1.8初验:甲方按照附件对应用软件按照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和验证。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初验证书。

1.9移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

1.10试运行:在初验合格后与最终验收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用来证明应用软件的指标是否达到了附件[ ]中规定的所有要求。

1.11最终验收或终验:甲方对应用软件按照附件[ ]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终验合格证书。

1.12保修期: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应用软件的免费修复、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免费升级,以保证整个工程系统正常运行的时期。

1.13响应时间:乙方就甲方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并提供可行性解决方案的时间。

1.14一方:甲方或乙方。

1.15双方:甲方和乙方。

1.16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 ]工程开发[ ]工程软件(即应用软件),乙方负责完成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应用软件满足本合同及附件提出的所有要求。

2.2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乙方保证系统软件及软件介质能够满足甲方要求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2.3乙方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的同时提供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 ]中规定的需移交的技术文件清单。

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应用软件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应用软件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第三方使用。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本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 ]元整,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10.5条约定的技术开发合同的合同费用总额中。

3.2上述合同总价为确定价格并不可更改。

3.3上述合同总价包括: (1)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的费用。

(2)甲方获得系统软件许可使用的费用。

(3)根据本合同甲方获得应用软件的费用。

(4)乙方应交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5)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培训的费用。

(6)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一切其他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第四条 支付

4.1本合同总价款的所有支付以本合同第10.5条约定的技术开发合同的支付条款为准。

4.2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4.3在甲方银行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银行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为全新、完整的软件,并且保证其应用软件的性能、质量及运行与合同及附件中的所有要求相符。 双方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应用软件进行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2初验

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应用软件开发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初验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 ]组织[ ]对应用软件进行初验,乙方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果测试结果符合附件[ ]的初验测试标准,双方将签署初验证书。初验证书应由双方代表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初验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更正修改,直至测试结果符合附件[ ]的初验测试标准。初验不合格[ ]日后,经乙方更正修改仍不能达到附件[ ]的初验测试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3移交

乙方在初验合格后[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软件的软件开发计划及其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应用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并根据附件[ ]的要求进行全部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的移交。

5.4试运行 应用软件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 ]。试运行应表明应用软件的功能和性能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附件[ ]中的承诺。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与附件[ ]规定的不符,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直到其达到附件[ ]中的要求,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应用软件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整个系统瘫痪,并且不能在[ ]小时内恢复,试运行期将自系统恢复之次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试运行最长不得超过[ ],超过该期间后仍不能达到附件[ ]的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5终验

终验在试运行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指派代表进行。如果终验测试应用软件的所有功能和性能指标均与附件[ ]的规定相符,甲方与乙方将共同签署两份应用软件终验证书,其中一份由乙方保存,一份由甲方保存。终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按照附件[ ]进行终验。如果再次终验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6终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修责任。

第六条 技术支持与服务、保修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使用应用软件相关的技术服务。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设备维修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6.2乙方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就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乙方为甲方提供为期

[ ]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保修期)。

6.3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尽快排除缺陷,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4在保修期内如果甲方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了修改,乙方承诺对应用软件进行免费升级。

6.5在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 ]年内,对于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软件缺陷及/或不合理情况,乙方免费提供应用软件补丁或升级。

6.6保修期内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时,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包括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应用软件给甲方使用,直至故障应用软件修复为止。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复后的软件运至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应用软件修复或替换时间期限。如应用软件出现故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具备相应的通信手段,以保证能够提供每日二十四小时、每周七天的724小时的响应服务(724小时响应服务)。

6.7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进行了技术改进,且这项改进对甲方有重要意义并对软件运行维护有实用价值,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软件升级。

6.8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甲方将签发两份证明保修期届满的证书。

6.9保修期届满后的升级、改造费用,每个功能模块最高不超过本次合同总价中的对应功能模块价格,总的升级、改造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 ]%;新功能模块增加开发费用,最高不超过本次应用软件成交后的相关功能模块价格或最复杂功能模块的价格,总的新功能模块的增加开发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

6.10保修期届满后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乙方需保证保修期后给予甲方最优惠的服务价格,且该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价格及乙方届时市场最低价。

6.11保修期届满后甲方在系统运行或维护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

出现问题或故障时,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一般情况应在二十四小时赶到现场,进行更换和维修。乙方应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应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

16.12保修期届满后,如发现应用软件自身存在瑕疵或缺陷,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修理。

16.13如甲方变更本合同系统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书面通知乙方即可。本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七。

第七条 培训

7.1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参加受训的人员理解并掌握软件的操作和维护。

7.2培训目的

7.2.1确保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地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诊断、维护和管理。

7.2.2确保甲方相关业务人员对其使用的应用软件能熟练地操作和使用。

7.3培训内容

7.4培训时间与地点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为甲方提供不少于[ ]个工作日的技术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应在培训日前[ ]日内向乙方提供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名单中不得包括非甲方人员。培训产生的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具体培训方式见附件[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如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许可使用权限、数量、范围、期限等与本合同及附件不符,或软件介质存在瑕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

9.9条的规定采取措施并承担责任。

8.2由于乙方原因使得初验、移交、试运行(含顺延和重新计算的试运行期)、终验(含再次终验)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乙方应就该等延误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下列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的,则迟延履行的第1、2周,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的第3至6周,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7周以上,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不足1周时按1周计算。因任一阶段工作迟延而使甲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用、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且,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其迟延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

[ ]%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并不影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8.3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8.4对于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乙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提出。

8.5如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乙方并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8.6除非甲方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8.6如果因为甲方原因使得合同时间未能得到履行,则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时间将相应顺延。

第九条 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9.1双方同意本项目应用软件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9.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维护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3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应用软件及与本项目应用软件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软件提供或变换方式提供、出售给除甲方外的其他方。乙方在本合同终验证书签署后二年内,不得为除甲方外的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也不能对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提供任何协助。

9.5如果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倍。

9.6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仍归软件著作权人所有。

9.7乙方承诺,其依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应用软件的,均不存在对系统软件权利人的侵权情形。如乙方与系统软件权利人之间产生纠纷,乙方应负责尽快解决该等纠纷,并保证该等纠纷不得影响甲方对应用软件的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损失。

9.8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侵犯了其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9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软件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软件,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该软件。

(3)其它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软件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0.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5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的附件。技术开发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0.6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软件许可使用权证书或其他软件许可使用文件

附件二 廉洁承诺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附件一软件许可使用权证书或其他软件许可使用文件

附件二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为充分体现守法和诚信的原则,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贵司及我司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我司郑重作出以下廉洁承诺。

一、我司同意,本廉洁承诺书作为本项目合同的附件,对我司具有约束力。

二、基本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

2、我司参加贵司的各项采购(合作)活动均遵循守法和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贵司的合法权益。

3、我司保持对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增强其廉洁自律的意识。

4、我司或我司工作人员不得向贵司或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馈赠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5、我司或我司工作人员不得违规获取贵司保密的采购(合作)活动相关信息,不得与贵司或贵司工作人员合谋弄虚作假,串通招投标或其他违规操纵采购(合作)活动。

6、我司或我司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贵司或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购臵、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贵司或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度假、旅游、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及报销、支付应由贵司或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支付的费用。

7、我司不得为贵司工作人员亲属安排工作。

8、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妨碍正常交易的违法行为。

三、监督

1、我司自觉接受监督。

2、我司如发现贵司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将向贵司监察部门举报。

3、贵司监察部门有权对采购(合作)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要求纠正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

4、如我司或我司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贵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有权解除与我司签订并尚在履行的合同;2、有权视我司违约情节轻重,暂停今后我司作为供应商的资格。

四、生效

1、本承诺书并不因年度内相关采购合作项目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贵司发现我司存在违约行为即可随时行使合同约定之权利。

2、本承诺书自贵司收到之日即生效。

承诺人:

年 月 日

委托软件开发合同范文三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软件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__

法定代表人: _

项目联系人: 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

电 话: 传真: _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开发软件),并支付开发费用, 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研究开发项目内容及要求

甲方为提高企业信息管理化水平与公司形象,委托乙方为其_________(公司经营的业务)开发 软件。该软件的主要功能模块及要求见

附件1。

第二条 资料提供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开发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开发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未按时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导致项目开发工作延误的,甲方同意乙方相应顺延交付时间。

2、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开发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3、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提出异议,甲方对于乙方的异议,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全部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或指示将该等资料退回、销毁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条 需求调研和开发方式

1、乙方在获取第二条约定的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软件需求说明书。甲方应当为乙方制作需求说明书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和工作便利。需求说明书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确认的需求说明书与第一条约定的功能模块及描述说明不一致的,以需求说明书为准。

2、乙方指定开发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需求调研,并在乙方自己的办公地点和开发环境进行开发和测试。软件开发完成后,其安装、调试工作在甲方提供的服务器上完成。

第四条 转包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五条 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项目开发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开发软件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甲方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开发软件性能、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开发软件性能、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

第六条 风险负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由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2、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项目交付

1、本合同开发软件的交付期限为 月(试运行和验收时间不包含在内),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本开发软件的交付地点为 。

3、乙方应在进行交付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交付后,双方立即签署软件交付确认书或清单。如果甲方未按时安排接受交付,因此导致乙方交付迟延的,乙方不构成违约。

4、乙方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第八条 试运行

1、自软件交付之日起,甲方拥有 日的试运行权利。

2、甲方在领受软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如有缺陷,甲方应当在接受交付之日起 3 个工作日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

2、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项目验收

1、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对软件进行验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经过双方验收,软件的功能和规格达到需求说明书要求,运行正常,即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验收报告。该文件或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最终用户各执一份。

2、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开发软件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直至软件验收合格。如属于甲方系统设备原因或其他原因致使开发软件未通过验收,甲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排除障碍,障碍排除后再进行验收。

3、甲方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进行验收,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排除障碍,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开发软件已经验收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请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予提供验收便利导致无法验收的,则视为开发软件已经通过验收。

第十条 开发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软件开发项目总价款为 人民币: 元,大写: 项目价格清单见附件2。

2、本合同项目价款由甲方 (一次、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一次性支付。甲方应当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价款;

(2)分期支付,支付期限及额度如下:

1)预付款。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项目总价款的 %,即 元(大写: 元)。

2)进度款。甲方应当在乙方完成 后,支付项目总价款的 %,即 元(大写: 元)。

3)结算款:本项目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4、在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甲方拟减少模块或功能的,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作调整;甲方拟增加模块或功能,增加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保密

1、因本项目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应当在20年内不得对外披露。

2、非经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开发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归属:因履行本合同项目开发所产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甲方□乙方所有。

2、使用权:□甲方□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具有使用权,且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项目维护和支持

1、本开发软件的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期限为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期间,乙方提供□724小时/□58小时/□其他方式: 的技术支持服务。

3、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上述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维护和支持协议。

第十四条 培训支持

1、乙方自开发软件验收合格后之日起 个月内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地点: ,培训形式:□一对一 □集中培训,培训次数: 次(在本款约定期限届满后剩余未培训次数作废)。

2、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提供培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伙食费、住所费、交通费等费用的10%由乙方承担,余下部分由甲方承担。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期限、次数及地点以外提供培训,甲方需另行支付培训费用,并承担上述全部费用,具体培训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改进技术成果归属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收益归属,由甲方享有。

2、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权利、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如果迟延超过15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项目总价款的10%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和已完成的部分项目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项目。

(2)如果甲方未按照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安排接受交付的,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果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超过30日,甲方仍未接受交付或拒不领受的,则视为软件已经交付且验收合格,甲方应当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如开发工作迟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30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项目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3、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第十七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 5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术语解释

1、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软件的行为,包括软件安装和调试。

2、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3、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4、使用权是指修改、复制、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翻译、以及在其他软件开发过程使用等权利。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 1、软件功能模块及要求; 2、项目价格清单; 3、软件需求说明书。

第二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1:软件功能模块及要求

附件2:项目价格清单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字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最新十七件事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项目内容甲方同意作为买方向乙方购买_________系列防病毒产品,乙方同意作为卖方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产品及服务清单是合同的附件。甲方应提供详细、正确的用户配置,如因甲方提供的配置出现错误,因此而导致用户蒙受损失,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项目所涉及产品及配置

第三条货款及交货地点1.甲方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___________软件,合同总额为¥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2.安装费用:

付款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应将履行本合同须支付的全部款项均以支票方式支付于乙方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安装、测试与验收乙方将按照下列安排对本合同第二条项下的软件进行安装:

1.乙方授权技术工程师与甲方技术人员配合实施。

2.测试期限:自甲方的防病毒系统的每一项安装完成时起,甲方应在乙方的指导下____小时之内进行测试,否则视为该项安装已经合格;

3.测试内容及地点:系统防、杀病毒能力测试测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验收:甲方项目用户应于测试完毕后____天内验收,并即时就验收结果出具书面文件予乙方;甲方项目用户未按本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结果予乙方的,视为甲方项目用户已验收并认定合格。

第五条技术支持乙方为甲方项目用户提供专业电子邮件及传真病毒问题解答;乙方为甲方项目用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_________公司负责为甲方提供的反病毒快讯与最新产品资讯;甲方发现新病毒,__________________技术人员将在甲方项目用户通知时起_____小时内给予回复,并在_____工作日内提供更新病毒码。

第六条升级在乙方交货之日起一年内,为甲方项目用户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其中包括:一年内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一年内免费扫描引擎升级、一年内免费产品升级。第二年及以后甲方项目用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升级方式:每年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提及的成交货款的_____%,继续享受全年的产品升级服务。

第七条服务本合同所列的所有服务及技术支持,可以由乙方单独提供,如甲方项目用户需要另行制订单独服务及培训,则需支付乙方每天培训费用______元(不包括机票及食宿费用)。

第八条服务期乙方提供服务的服务期为一年,即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_________软件之日起的一年内。

第九条变更与解除经本合同双方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于战争或其他军事行动、地震、水灾、火灾、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或后果不能合理预防或改变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并在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用电报、传真或电话通知他方,并在_______日内就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合法的书面形式通知他方。由于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本合同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1.双方不得因主体变更而违反合同约定。

2.如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构成合同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给他方造成损失的,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超过违约金的实际损失。违约金按未付货款、未供货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二条双方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各附录、附件、附图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未经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发布或发表任何公告、新闻或公开声明,透露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条件或情况。

第十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确认其同意下列事项: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放弃在本合同内遵守的任何保证;放弃或变更对方对其任何义务的履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和附件生效后,与中国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有抵触的,本合同应予修改、变更。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十七件事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1月6日-8日

中共中央在西柏坡举行政治局会议,讨论并通过《目前形势和党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务》的决议。决议指出:1949年和1950年将是中国革命在全国范围内胜利的两年。

1月10日

三大战役中历时最长、规模最大、歼敌数量最多的淮海战役,以全部歼灭杜聿明集团结束第三阶段。在淮海战役中,敌人投入总兵力达80万人,我军投入总兵力为60万人,歼敌55.5万人,是三大战役中我军参战总兵力唯一少于敌军的一次。至此,蒋介石军队的主力精锐师团丧失殆尽。在战役过程中,人民解放军得到了鲁、苏、豫、皖、冀五省人民的有力支援,服务于前线的民工达543万人。

同日中共中央军委决定以林彪、罗荣桓、聂荣臻三人组成党的平津前线总前委,林彪为书记,统一领导夺取平津和尔后一个时期内(大约三个月)管理平、津、唐及其附近区域的一切工作。

1月14日

根据中共中央的决议,毛泽东主席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批驳蒋介石的元旦求和文告,提出以彻底消灭反动势力为基础的八项和谈条件。

1月14日-15日

东北野战军对拒绝投降的天津守敌发起总攻,以步兵、炮兵、工兵、装甲兵各兵种联合作战,经29个小时激战全歼守敌13万人,解放天津。16日,塘沽守敌从海上逃跑。

1月15日

中共中央军委进一步作出关于全军组织编制、番号的决定:根据战争的发展,各野战军冠以军区地名已不适合,改为按序数排列,西北、中原、华东、东北野战军依次改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战军。

1月21日

蒋介石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濒临覆灭情况下,以“因故不能视事”为名宣告“引退”,把总统职务在名义上交给副总统李宗仁“代理”。

1月31日

历时64天的平津战役胜利结束。人民解放军开入北平城内,世界驰名的文化古都和平解放。华北“剿总”总司令傅作义于1月下旬率部接受和平改编,并于1月22日-31日陆续开出城外听候改编。在这次战役中,我军以39000人的伤亡,歼敌52万余人。至此,除太原、大同、新乡、安阳以及有意暂时保存下来的归绥(今呼和浩特)外,华北地区全部解放。

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是人民解放军在战略进攻阶段与国民党军主力进行的战略决战。战略决战从1948年9月12日开始,到1949年1月31日结束(辽沈与淮海两大战役之间有三天间隔)。中央军委和毛泽东制定的战略方针得到完满实现。在139天的作战中,平均每天歼敌一个正规师,连同地方部队,共歼敌154万人。至此,战争第三年的七个月作战,共歼敌232万人,蒋介石赖以维护反动统治的主要军事力量被基本消灭,全国已处于革命胜利的前夜。

2月3日

人民解放军举行盛大的进驻北平入城式。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北平入城式是两年半战争的总结;北平解放是全国打出来的,入城式是全部解放军的入城式。

2月25日

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著名的民主人士李济深、沈均儒、马叙伦、郭沫若、谭平山、章伯钧等35人,由中共中央代表林伯渠迎接,自东北抵达北平。26日,中共北平方面负责人举行盛大的欢迎集会。

3月5日-13日

中国共产党在西柏坡举行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向全会作了报告。二中全会号召在胜利面前,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二中全会规定,禁止给党的领导者祝寿,禁止用党的领导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业的名字,防止对个人的歌功颂德。

3月23日

中共中央及所属机构陆续离开西柏坡及其附近村庄,于25日全部迁到北平。

3月26日

中共中央决定派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为和谈代表(4月1日加派聂荣臻为代表),周恩来为首席代表,以毛泽东主席1月14日声明的八项条件为基础,自4月1日起在北平与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进行和平谈判。

4月11日-18日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召开。任弼时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作了政治报告。大会通过了团的章程,选出了团的第一届中央委员会。冯文彬当选为团中央书记。

4月15日

经半个月的国共谈判和分别交换意见及与各方磋商,中共代表团提出八条二十四款的《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中共代表团要求南京国民党政府在20日以前答复。20日,南京国民党政府除了拒绝接受《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外,还要求先达成临时停战协定,就地停战。

4月21日

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从20日子夜起,第二、第三野战军在东起江阴、西至湖口,长达一千里的战线上,强渡长江天堑,彻底摧毁敌人苦心经营了三个半月的长江防线。

4月23日

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宣告国民党在全国的反动统治的覆灭。27日至5月6日,第三野战军又在郎溪、广德地区围歼南京、镇江逃敌五个军,并于5月3日占领浙江省会杭州。5月14日,第四野战军从汉口以东的团风、武穴地区南渡长江,武汉守敌弃城南逃,16日、17日,我军相继解放武汉三镇——汉口、武昌、汉阳。我军在渡江战役中共歼敌四十三万余人。

4月24日

华北军区第十八、十九、二十兵团攻占山西省会太原,结束了阎锡山在山西38年的反动统治。4月29日,大同守敌接受和平改编,山西省至此全部解放。

4月30日

毛泽东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起草的一份声明中宣告:“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愿意考虑同各国建立外交关系。这种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首先是不能帮助国民党反动派。”“外国政府如果考虑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就必须断绝同国民党残余力量的关系,并且把它在中国的武装力量撤回去。”规定了我党的外交基本方针和原则立场。

5月16日-6月17日

第一野战军进行陕中战役,5月20日解放陕西省会西安,并击退敌军胡宗南、马步芳、马鸿逵所部的联合反扑,共歼敌四万余人。

5月12日

中共中央决定建立华中局(12月改为中南局),林彪为第一书记。

5月22日

第二野战军解放江西省会南昌。

5月27日

第三野战军解放我国第一大城市和经济中心上海。

6月2日

日本投降后即为美国西太平洋舰队基地的青岛解放。青岛解放前夕,美军已被迫撤离青岛。

6月15日-19日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首次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通过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和《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选出了筹备会常务委员会,推选毛泽东为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任。

6月30日

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民主革命28年的经验,阐明即将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以及新中国内政外交的基本政策。

6月底-8月中旬

以刘少奇为首的中共代表团秘密访问了苏联。访苏期间,刘少奇向苏共领导人通报了中国革命的形势,党的外交政策,新政协会议和中央政府的筹备情况。

7月10日

中共中央决定建立空军。11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正式成立。

7月11日

第一野战军向大西北进军。8月26日,经过激烈攻坚作战,人民解放军解放甘肃省会兰州;9月5日,解放青海省会西宁,基本歼灭马步芳集团;9月23日,解放宁夏省会银川,随即歼灭马鸿逵集团。

7月17日

中共中央决定建立西南局,邓小平为第一书记。

8月4日

前国民党湖南省政府主席程潜及第一兵团司令官陈明仁率部起义,湖南省会长沙宣告和平解放。

8月12日、14日、18日、28日、30日、9月16日

新华社就美国国务院发表《美国同中国的关系》白皮书连续发表六篇社论,揭露美帝国主义对华政策的侵略本质和它对于中国人民的根深蒂固的仇恨;批评存在于一部分人中间的对于帝国主义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号召他们“丢掉幻想,准备斗争”。

9月17日

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由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周恩来报告三个月来的筹备工作。会议一致通过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9月19日

国民党绥远省政府主席董其武率部起义。绥远省和平解放后,华北全境获得解放。25日、26日,国民党新疆省警备总司令陶峙岳、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率新疆省军政人员先后通电起义。新疆省和平解放后,西北地区全部解放。

9月21日-30日

10月1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由毛泽东主持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方针,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同日首都北京三十万军民在天安门广场集会,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基本历史任务的胜利完成,中国开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10月2日

苏联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互派大使,并声明与国民党政府断绝关系,自广州召回外交代表。随后,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蒙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尔巴尼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相继与我国建交。

10月13日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举行常委扩大会议,通过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后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决议。

10月中旬

人民解放军在湖南衡阳到宝庆(即邵阳)一线,歼灭国民党白崇禧部四万七千余人。14日,广州解放。

10月19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任命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为政务院副总理,李维汉为政务院秘书长,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程潜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徐向前为总参谋长,聂荣臻为副总参谋长。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成立。

11月9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指出:我们的党已成为全国范围内执政的党,为了更好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各项具体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决定由朱德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1月上旬-12月中旬

人民解放军将白崇禧集团余部约十七万人歼灭于容县、博白、廉江、钦州地区。11月22日桂林解放,12月4日南宁解放。

11月23日

中共中央西南局成立于湖南常德,邓小平任第一书记。

11月下旬

人民解放军在重庆南部的南川地区歼灭了国民党宋希濂五个师和罗广文兵团。30日蒋介石匆忙逃离重庆,当天重庆解放。

12月2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每年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12月9日

国民党云南省主席卢汉在昆明宣布起义;国民党西康省主席刘文辉、西南长官公署副长官邓锡侯、潘文华等在雅安联名通电起义。云南、西康和平解放。在人民解放军的猛烈攻击下,到12月下旬,国民党胡宗南所部在成都地区被全部消灭。27日,成都解放。

12月16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为保证中央政令的统一和有力贯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国成立东北、华北、中南、西北、西南五个大行政区,任命高岗为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任命饶漱石、林彪、彭德怀、刘伯承分别为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

12月23日-31日

全国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确定了逐步改革旧教育事业的方针,提出“教育应着重为工农服务”,“普及与提高正确结合,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以普及为主”的发展新教育的方针。全国开始有步骤地、谨慎地对旧教育制度进行改革。

最新十七件事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应对最珍重的东西,他们的珍惜,他们的维护,尽写在脸上。导演王小帅用成年人的理智,尽乎冷酷的将其展现了出来,并用超多的意象来构成了一个充分的意境,展此刻北京,展此刻繁华的都市里,展此刻太平的社会中。他在试图告诉我们:这些不是某种特殊环境下的特殊情结,而是每一天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故事。

我们都曾年轻过,都曾活在那个只属于自己,幻化了的世界里,都曾将自己的某种情感浓缩进某样物品中,将其珍藏。小贵亦然,小坚亦然,你亦然,我亦然。小贵,小坚,贵?贱?呵呵。倒不如说是我们,以前的自己。一个意喻着现实,对理想的把握,对生存权利的维护;一个意喻着内在,对感情的满足,对骄傲与尊严的幻化。

当最珍重的物品应对抢夺时,以前的我们会怎样?恐怕每一个人都不会主动向别人寻求帮忙,也不愿那样去做。我们只能,也只愿用自己的方式去维护它保护它,无视社会的规则,无视周围人的眼光。甚至像小贵小坚那样,应对上司的冷酷,父亲的责骂,也在所不惜。

很少有人能真正的把握住想把握的东西,大部分人都会失去或者擦肩而过,或者将那份执着的情感压缩进那个东西里,比如自开车。如果能真正而且完全把握,那叫“心想事成”,很少。社会是繁荣而冰冷的,没有人会施舍给我们。

于是,就有了《十七岁的单车》,一部看似黑色和压抑的片子,一部禁片(我猜,影片被禁是正因真实,是国家查禁的原因罢了)。

一部电影,是就应给人以完美与期望的。《十七岁的单车》中,完美倒是有,比如小坚得到潇潇之后,高兴的骑车顺风而行的情景,满脸的快乐与满足;再比如在小公园里,潇潇抬脸闭眼,等待小坚的嘴唇时,逆光下青春的脸庞,清纯可人,浪漫至极。

那么期望呢?期望在哪里?影片最后,小坚带着一脸鲜血和满身尘土,扛着完全扭曲的自开车,穿过漠然的人流时,我最后知道,那里就是期望。我坚信,凭他的“轴”,他会过的幸福的。

整部影片,大部分出现的都是阴影里居民的面孔,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在写着“拆”字的砖房里开小店的,小坚的亲戚;整日无所事事,偷主人衣服穿最后还卖掉的,嘴唇涂的红红的小保姆。在他们身上,还折射出了更多的东西,留给我们更多的思考。

对,小保姆,影片中女配角之一,周迅扮演的,几乎没台词,却一向伴随着剧情的发展。刚开始以为她是被人包养的,整天无所事事用换衣服来打发时刻的小情妇,结果不是,她只是个小保姆,而且还偷主人衣服去穿,穿了之后再卖掉;还有一个就是高圆圆扮演的,清纯至极的女孩潇潇。她主动追求小坚,甚至主动给过小坚一个亲吻自己的机会,也曾发奋给过小坚以支持与谅解,可最终还是跟了黄毛大欢。我一向认为小坚没有珍惜她,虽然,他爱她。可最终依旧成了一个转瞬即逝的梦幻,如同一阵风。触动起每一个观者心底的那根弦。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