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维语心得体会(优质16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03:5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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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于某一事件或经历的独特观点和见解。写心得体会时,可以结合具体的案例和实践经验,以增加论述的可信度和说服力。以下这些总结范文将带给你不同的思考和感悟,看看是否适合你的心得体会。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良、方能行善治。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做了大量工作,去“极端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极端化”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以及当前我区“三期叠加”严峻形势的影响,“去极端化”任务依然艰巨。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治理‘极端化’现象,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全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总目标、大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关系国家统一和安全大局,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坚决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

所以说,制定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提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稳定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强调,加快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研究制定反恐怖法实施细则,完善去宗教极端化、互联网管控、打击暴恐音视频等方面立法工作。

我国现行法律对制止宗教极端主义还没有明文规定。现行法律法规对“去极端化”的执法保障作用相对有限,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各地各部门展开“去极端化”执法行动,执法依据多半是地方政府通告或相关政策性文件。这就造成各地掌握的尺度不一样、口径不一致,标准有分歧的局面。

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去宗教极端化执法行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和效率。甚至有些案件的处置结果让群众产生不解或疑惑,成为营造负面社会舆论,发起暴恐事端的口实。

政府部门依职权制订、颁布、实施的政策性文件,具有较强的时效性、随机适应性,对政府职权的有效合理行使,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点毋容置疑。但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坐标。以政令或政策性文件替代法律法规,并将这一现状长期维持下去,这不符合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和法治理念。

考虑到去宗教极端化执法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建议自治区立法机关紧紧围绕依法治疆的重大任务,坚持从新疆的实际出发,总结和运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带领新疆各族人民开展反恐维稳、去极端化斗争的成功经验,合理借鉴和引用国内外反恐立法和“去极端化”方面的学术成就,尽快制订并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为依法有效地开展去宗教极端化执法行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在去宗教极端化工作中,要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环境,进一步增强去宗教极端化工作的权威性、公众性、强制性,有效打击和铲除宗教极端势力。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三

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方法上以情感人,责任上具体明确,措施上落到实处,以真心换取涉军人员心灵感动,以真诚解决涉军人员实际困难,不管是平时,还是特殊维护期,涉军群体的矛盾和问题都处理得比较妥当,基本上消化在本地、本级,没有出现群体越级上访情况。下面,我就涉维稳工作谈几点感受:

一、领导重视是保障。

涉军维稳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一大难点,仅靠民政一家力量,是远远办不到的。我们始终紧绷涉军信访维稳工作这根弦,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涉军维稳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全镇信访工作的首要位置。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民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各管区及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军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稳控组,拦截、接访组,突发事件处置组。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由党政负责人、民政、综治、派出所及管区负责人参加的涉军维稳工作专题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涉军维稳工作,各管区召开联点干部会议,各村支两委召开专题会议,层层传达涉军维稳会议精神,级级安排专人负责稳控。建立了“镇包管区、管区包村、村包到人”、“五包一”、“24小时零报告”等“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及其情报信息网络。为加强责任,做好涉军维稳工作,镇政府又将涉军维稳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二、协调联动是基础。

我镇涉军人员数量多、分布广、情况复杂。要全面掌控涉军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其思想稳定工作,决非轻而易举之事。为此,我们在以下四个方面运作:第一,“政策攻心”,将优抚相关政策打印成小册子,分发给镇、管区、村居委会,作为广大干部职工的“工具书”,并利用党政扩大会议、管区例会、村支两委会反复学习,吃透实质,再通过镇村干部口语化的政策宣讲,使优抚政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第二,“联动稳控”,认真落实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三级联动责任制”,定期组织信访、综治、民政所、派出所等部门沟通信息,及时掌握涉军信访重点人员动态。一旦个别涉军人员有异常举动,或者周边乡镇及其他县市涉军人员进入我镇串联,“联动警报”就会拉响,维稳预案立即启动,秘密监控、贴身跟护、交流谈心、走访慰问,多管齐下,及时处置,确保不失控、不串联、不上访。第三,“安装眼线”,对平常掌握的重点涉军人员,在实行政府、管区、村组干部联动稳控的基础上,从涉军人员邻居中挑选信得过的人员,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及时掌握涉军人员行踪动态,保证工作对象未动先知、一动即知,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第四,“设卡拦截”,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在方上桥、继述桥、快活岭等交通要道设置多个拦截点,将上访、串联者劝返,确保涉军人员稳控在镇内。

三、责任落实是关键。

四、解决问题是根本。

我们坚持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基础上,以解决涉军人员具体困难为目标,加大人文关怀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切实解决各类问题。一是主动下访,思想上关注他们。我们除定期节日慰问外,经常下村看望涉军人员,掌握他们家庭情况,通过“下访”,收集资料,解决困难。去年下半年,我所对70年冬入伍的人员进行全面摸排走访,在走访中我们了解到57岁的退役军人杨建军仍单身一人、身体多并家境贫寒、意欲上访时,我们积极为其申报农村低保,并在年前解决部分救济,解除了他的后顾之忧,消除了他上访的念头。二是切实解困,生活中关爱他们。李国荣原来是我镇涉军上访的挑头人物,其女儿因患红斑狼疮,久治不愈,家中债台高筑。我们多次为其解决救济资金、同时参照农村大病救助标准为其解决了部分资金,并通过与县局衔接为其办理了农村低保,李国荣全家对党和政府充满了感激,并表示将不再参与各类上访活动。三是真情相待,情感上感化他们。参战人员贺泽良曾是重点监控对象,得知其的生日后,民政所与武装部长一道登门为其庆祝生日,并借机为其到场的战友进行优抚政策宣传及解释。贺泽良激动的说:“我,50多岁的普通公民,政府和民政干部为我庆祝生日,很是感动,过去的错,请你们原谅,今后,我一定不再乱来,积极支持你们的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我镇涉军维稳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不辱使命,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为建立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而努力奋斗。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四

前不久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会上,一组数据令人关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30%左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这说明,新疆遏制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功,为新疆人权保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新疆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了良好环境。

恐怖主义和助长恐怖主义的极端主义是在一定条件下滋生蔓延的。遏制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不仅要重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而且要致力于消除极端主义的滋生因素和蔓延条件。虽然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可以在短时间内见效,但从根本上消除极端主义,却需要更长时间的综合性努力。在新疆反恐和去极端化过程中,中国政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既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又重视源头治理,形成了消除暴力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成功经验。

首先,积极消除贫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消除滋生极端主义的经济土壤和社会土壤。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完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遏制极端主义对教育、婚姻、医疗、养老和性别平等的影响,消除产生暴力恐怖主义的社会土壤。在新疆,实施南疆从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十五年义务教育政策;通过对口协作加强地区医院建设;实施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大病保险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15种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签约服务全覆盖;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等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释放出看得见的民生红利,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大幅上升,妇女就业率大幅度提升,老年人生活有了更好的保障,切实增强了新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

其次,加强法治建设,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遏制极端主义的干扰,消除滋生极端主义的政治土壤和文化土壤。严格政教分离,明确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和婚姻等社会事务,严格保障公民信仰自由权利等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划定带电的高压线,让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不能越雷池一步。

再次,加强国际反恐务实合作,阻断极端主义的国际网络。中国与周边国家建立了边境地区和执法部门反恐领域对口合作机制,在情报信息交流、边境联合管控、涉恐人员查缉、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打击跨国犯罪、司法协助、跨国油气管道安保等方面,进行了务实交流与合作。

中国新疆消除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实践,为其他国家有效打击恐怖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个别国家以双重标准抹黑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注定不会得逞。相信中国新疆的反恐实践将在国际社会赢得越来越多的认同,为世界反恐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五

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5日电(记者程勇)8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该办法已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疆反恐维稳工作法治化水平迈入一个新的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乃依木·亚森在发布会上指出,新疆是中国反恐怖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根据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制定一部适应新疆反恐怖斗争和法治新疆建设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将打击和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依法治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乃依木·亚森向媒体介绍了《实施办法》的主要精神,它的出台体现了中央和新疆党委关于反恐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了反恐维稳好的经验,汲取实践中的成功做法,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下来;《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和问题引领,突出立法实效,并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工作机制,突出全社会共同责任担当,强化了安全防范工作,力争把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在预谋阶段。此外,《实施办法》彰显了依法治疆的法治精神。

乃依木·亚森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认真学习宣传好《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是贯彻实施好法规的关键。新疆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社会各界以及各族群众都要把这个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重要职责,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认真做好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在发布会上指出,《实施办法》在国家反恐怖主义战略框架下,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在新疆统一领导下的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制度机制体系;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安全防范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对处置恐怖事件指挥体系;建立了跨地区、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全区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实施办法》还依据《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细化了法制教育制度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程序要求,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

熊选国说,《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新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各司其职,大力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全力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六

近年来,随着中国的发展和开放,新疆地区的旅游业也蓬勃发展。新疆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地区,不仅有着壮丽的自然景观,还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在新疆旅游中,我有幸接触到了维吾尔族的民俗文化,特别是维吾尔族的维语。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我对于新疆维语的心得体会。

首先,新疆维语的语言音调非常独特。维语是一种价格的突厥语系,其语音特点与普通话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在音调上,维语中有多种不同的音调,而这些音调的强弱变化非常有规律。对于初次接触维语的人来说,可能会觉得有些困难。但是,一旦掌握了音调的规律,就能更好地理解和使用维语。

其次,维语的词汇丰富多样。由于维吾尔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他们的语言中包含了大量的词汇。例如,维语中有很多与地理环境、天气、动物、植物等有关的词汇,这些词汇反映了维吾尔族与自然界的紧密联系。此外,维语还有许多与家庭、社交生活和宗教信仰等有关的词汇。学习维语的过程中,我深感这些词汇的丰富性和独特性,让我对维吾尔族的文化产生了更深的兴趣。

再次,维语的语法结构独具特色。相比汉语,维语的语法结构更为灵活多样。维语中采用后缀和前缀来表示名词的单复数、动词的时态和人称等,这些特点使得维语在表达上更加丰富。在学习维语的过程中,我对其语法结构的复杂性有了更深的认识。通过不断练习,我逐渐能够用维语表达自己的意思,并与当地的维吾尔族人进行简单的交流。

最后,学习新疆维语让我更加了解维吾尔族的文化。作为新疆地区的主要民族之一,维吾尔族有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通过学习维语,我了解到了他们的传统习俗、艺术形式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内容。例如,维吾尔族的歌曲和舞蹈活动就是他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当地的维吾尔族人交流时,我深感他们对于传统文化的热爱和传承,这让我对维吾尔族的文化深感敬佩。

总的来说,学习新疆维语是一次难忘的经历。在学习维语的过程中,我发现它不仅仅是一种语言,更是连接人与人、人与文化的桥梁。通过学习维语,我与新疆的维吾尔族人有了更深入的交流和理解,这使得我的旅行经历更加丰富多彩。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人来到新疆,学习和体验这种独特的语言和文化,与新疆的各民族人民共同分享美好的时刻。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七

“禁止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禁止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禁止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这是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内容。这是一部具有广泛影响、意义重大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界定了“极端化”的定义,为新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据介绍,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按照地方立法程序,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于新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

《条例》指出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新疆为什么要制定《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亮点?它的诞生有何意义?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新疆相关法律界人士进行解读。

首次提出极端化概念极端化是一个精神毒瘤,须用智慧和韧劲抵御,并去之。

众所周知,通过极端思想渗透进行民族分裂,是“三大势力”惯用的手法。极端思想渗透,是发生暴力恐怖活动的重要推手,不根除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活动就会像癌细胞一样复制繁衍。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各地各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主动作为、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成功经验。

那么到底什么是极端化?为何通过制定一部法规来遏制和消除它?

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里,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新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说:“《条例》中将极端主义和极端化分别作出定义一并写入,这是在没有上位法的前提下,首次作出的,具有极大的突破性和创新性。既分清楚了概念,又方便实际操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公共秩序,有效遏制极端主义和极端化滋生蔓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明确极端化的表现形式是去极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除了有法律依据,也为极端化画了法律图像,只要按图索骥,依法坚决治理,就一定能将其消灭在萌芽中。”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彤表示,《条例》是新疆立法机关贯彻和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体现,也凝结了社会各界集体智慧和力量,它将全区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概括、提炼和规范,整合、固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极端化的界定、主要表现,去极端化的法律依据和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责任主体,强化了法律责任。可以说在重大事项上立法,新疆还未曾有过,现实意义可见一斑。

秦维也表示,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的姊妹,该《条例》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提供了有力武器。同时,对促进宗教和睦和谐、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施治全民共同遏制。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年初启动立法工作。2015年4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根据立法程序,组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民宗委、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精干力量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律人才和律师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组成起草班子,紧锣密鼓,加紧工作。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意见。在常委会议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经过三次审议,最终通过了该条例。

特别是《条例》对干预法律实施、生活习俗等当前影响总目标的一些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范。对从根源上防范极端化活动的发生、加强去极端化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提高去极端化工作能力和水平,遏制和消除极端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从起草到出台,历时两年多,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七章五十条,条条都是“干货”,字字都是“抓手”。

秦维表示,去极端化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要做持久的努力,又要有紧迫感;既要坚定方向,又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用防范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推进。

结合新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实践经验,《条例》中对去极端化工作领导机构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也作出规定,明确责任分工,促使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对有关社会群团组织和公民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应尽义务,也在法规中作出了详细规定。

与此同时,《条例》中还明确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

该《条例》规定,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条例》要求,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条例》明确,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条例》强调,违反该条例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陈彤认为,该《条例》出台实施后意义极其重大: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新疆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八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25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

2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在作《条例》说明时说,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去极端化”工作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自治区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成功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的要求和期望。

据了解,去年年初,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同年4月,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并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等13个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提出立法具体建议,“去极端化”立法正式进入实质性起草阶段,并于同年7月成稿。

秦维说,为了统筹地方立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配套,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自治区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全疆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概括、提炼和规范,整合、固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这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稳步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现实需要,更是保障法治新疆建设的迫切需要。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之一,维吾尔族是该地最大的少数民族。维吾尔族使用的语言为维吾尔语,是一种汉藏语系的突厥语族。在我与维吾尔族人交流的过程中,我对维吾尔语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了解。下面,我将就在新疆学习维吾尔语的体会和感受展开叙述。

首先,在学习维吾尔语的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了语言的魅力和独特之处。维吾尔语是一种充满韵律和特色的语言,它拥有丰富的词汇和独特的语法结构。维吾尔语的语音特点使得它有着宁静而悠扬的韵律,令人爱不释口。同时,维吾尔语的词汇丰富多样,可以用来描述各种生活中的场景和情感。学习维吾尔语不仅让我体验到了语言的美妙,也增加了我的语言能力和对文化的认知。

其次,维吾尔语学习的过程中,我充分意识到了跨文化交流的重要性。作为汉族的我来到新疆学习维吾尔语,与当地的维吾尔族人进行交流和互动,使我对他们的文化和生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维吾尔语,我了解到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传统习俗。这不仅有助于促进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融合,也有利于我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然而,在学习维吾尔语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维吾尔语与汉语有着较大的差异,包括发音、词汇和语法等方面。因此,刚开始学习的时候,我很难正确地掌握发音和运用词汇。但是,随着不断的练习和努力,我逐渐能够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和交流。这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学习语言的艰辛和乐趣,并且感受到了自己不断进步的成就感。

最后,通过学习维吾尔语,我也意识到了语言的重要性和作用。语言是人类沟通交流的工具,也是文化传承和发展的载体。维吾尔语是维吾尔族人民宝贵的财富,他们通过语言传递着自己的历史、传统和文化。学习维吾尔语不仅可以加深对维吾尔族文化的认识,也有助于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同时,学习维吾尔语也让我感触到了语言之间的联系和联系,加深了我对多元文化的认知和理解。

总结起来,通过学习维吾尔语,我不仅深刻体会到了语言之美和独特之处,也增强了与维吾尔族人民的交流和理解。学习维吾尔语的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但是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坚持,我逐渐克服了这些困难,取得了进步。维吾尔语是一种宝贵的文化资源,通过学习维吾尔语,我更加感受到了语言的重要性和作用,也加深了我对维吾尔族文化的理解和认知。我相信,在不断的学习和交流中,我能够更好地运用维吾尔语,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十

在这两个多月里,从最初的进入到亲身体验、了解英吉沙县芒辛乡的实际情况,我们有以下认识和思考:

一、“去极端化”,要“大水漫灌”与“滴灌”相结合。

在英吉沙县芒辛乡,我们感受到的是村民们对非法宗教渗透的抵御能力普遍偏弱,极易受到非法宗教与暴力恐怖势力的蛊惑煽动。这也更加凸显出抢占村级思想教育及舆论宣传阵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进一步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村民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把被宗教极端思想绑架了的习俗解放出来,把被宗教极端势力颠倒了的事实匡正过来。只有把村民们从思想中解放出来,才是完成工作的根本。

英吉沙县芒辛乡,是丝绸之路上的驿站,既有多元文化的交融,也被像瘟疫和毒瘤一样的宗教极端思想不停地渗透。英吉沙县芒辛乡的人热爱生活的天性,岂容宗教极端势力剥夺?在自治区党委关于“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部署下,我们在英吉沙县芒辛乡开展了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决心坚决铲除影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拦路虎”、“绊脚石”。智慧来自基层、创新来自基层、经验来自基层。住村工作组领导及时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考察南疆一些地区时的讲话精神:“县、乡、村是推进党的事业伟大工程的重要阵地,是落实党的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党员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县、乡、村一级要切实履行好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坚持严打,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盯人盯案盯线索。另一方面要抓住“去极端化”,用正信挤压、法治约束、文化对冲的方法去极端化,做到结合实际,到人、管用、有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统筹全面、突出重点、增强信心。”

在英吉沙县芒辛乡,如何构建去极端化堡垒?宣传教育,需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多方面入手。村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建立健全依法维护村民利益、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可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使村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范式。我们工作组也借鉴了一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来完善我们工作。我们采取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播放宣传内容这样一种“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教育。同时,又针对不同村民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并且让村民在活动中感受到温暖和实惠的宣传教育,这就是“滴灌式”宣传教育。这几种形式的结合运用,已经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以后,在英吉沙县芒辛乡还要组织一种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方式:村民男士们穿上维吾尔族传统服饰,女士们穿上艾德莱斯绸裙装,参与到欢快的歌舞活动中,用健康的文化活动来阻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

二、“去极端化”,要文化脱贫先行。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首先要使英吉沙县芒辛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身在教育系统的我们首先想到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英吉沙县芒辛乡教育程度低,经济欠发达,使得农村文化贫困,从目前的培训体系看,县党校培训村级人员最低级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乡党委培训村上人员最低级别是村妇联主任、村团支部书记等。但作为农村最基层的占到90%以上的村民来讲,缺乏系统的、深入有效的思想教育,加之县乡以上的教育资源不足,只是完成阶段性地大宣讲任务,难以承担对村民们大面积的深入持久的学习教育任务;又加之当前村两委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相对不高,完成对村民们思想教育工作任务有难度。为了以实际行动加强英吉沙县芒辛乡农村文化建设,使英吉沙县芒辛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与国家开放大学沟通协商,将为芒辛乡捐赠100台电脑纳入国家开放大学对口援建新疆电大计划中。目前100台电脑已捐赠到位,新疆电大配套提供了电脑桌椅,并在我校所住6村、10村、12村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进行初级规划,投入项目资金20000元进行初期项目落实。第一步计划为6、10、12村建立村级电脑阅览室,每个阅览室安装电脑15台,给村干部办公室各配备1台。创办“电脑阅览室”,其目的是给村民们搭建一个系列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惠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平台;构建村级长效政治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机制;抢占和坚守住村级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去极端化”的阵地。

三、“去极端化”,要打出宣传教育的“组合拳”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实践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要打出“组合拳”,让群众对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如:总结推广“组合式”宣讲、“理论+案例”、“课件+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讲方式;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交一个民族朋友、组织一次邻里互动、同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共话一个传统佳节、互诵一篇民族经典、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举办一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座谈会、开展一次支农助农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可以设为:“让美丽的头发飘起来,让漂亮的脸蛋露出来,让勤劳的双手动起来”、“传播正能量,远离极端宗教”、“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文化活动火焰高、民族团结情更浓”、“民族团结,从我做起”、“靓丽大讲堂”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切实可行的健康的文化活动影响和教育村民,有效的引导村民追求现代化文明生活方式,从而实现去极端化的目的。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十一

8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该办法已于8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新疆全区反恐维稳工作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乃依木·亚森在发布会上指出,新疆是我国反恐怖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根据国家的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制定一部适应新疆反恐怖斗争和法治新疆建设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将打击和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依法治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在发布会上指出,《实施办法》在国家反恐怖主义战略框架下,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在自治区统一领导下的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制度机制体系;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安全防范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对处置恐怖事件指挥体系;建立了跨地区、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全区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实施办法》还依据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细化了法制教育制度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程序要求,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

熊选国说,《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新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各司其职,大力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全力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十二

根据盛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文件精神,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做为市示范点建设,由市委白天副书记、区委宝成书记挂点,中心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经过4个多月的建设,于9月27日正式启用,后运行至今,做为中心的'专职副主任全程参与了这一过程,其中有几点体会: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最开始对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认识比较模糊,存在麻痹思想,认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是可干可不干,即使干了,应付就可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又不是正式的机构编制单位,缺人缺物,建设和运行难度很大等错误的思想,维稳心得体会。后通过认真学习《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发办〔〕17号)、《广东省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推进方案》(粤综治委电〔2009〕27号)、《深圳市加强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深综治办〔2009〕46号)等文件精神。同时,5月、6月分别参盛市司法业务培训,9月初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培训,10月底参加市维稳办组织的业务培训,11月中旬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培训,12月中旬参加市组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电视电话会议,12月底参加全国基层干部电视电话会议,彻底改变了我最初的想法,认识到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重要性,要全力以赴,下大力气把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成功,确保“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落到实处。

二、“六联”模式拓宽工作新思路。

以前做工作时,往往是埋头苦干,缺乏理论指导,而上级提出的“十大要诀”给我们理清了头绪,心中有了谱,特别是“六联”模式拓宽工作新思路。一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联合防控工作机制,使我们完善了群防群治网络,建立治保会18个96人,保(治)安队34个356人,义务巡逻队7个114人。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明确了重大、复杂的纠纷由街道综治委、综治办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调处,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三是建立健全重点工作联勤联动机制。确保街道24小时值班的正常进行,并成立了由派出所社区巡防队、街道民兵应急分队组建40人的应急处置队伍,具备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建立健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工作机制。我们开展了对元墩头东村同乡村问题、东和公园招嫖问题、非法营运进行了专项整治,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五是建立健全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工作机制。通过机制我们统筹考虑“六好”平安社区、“无毒社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零发案”小区创建的有机结合。六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联合管理工作机制。改变出租屋管理模式,实行出租屋分类管理,并建立奖惩机制,出台了考核办法,实现了奖优罚劣,提高信息登记率和准确率。

三、整合多方力量,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领导小组由多个成员单位组成,其中街道分管领导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街道武装部、派出所、信访办、综治科负责人任副主任,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交-警中队及各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为成员,改变了以往综治科单打独斗的局面,实现了力量的有效整合,发挥了拳头作用。如月29日16时30分杰威服饰(深圳)有限公司的员工李丽娟在上班时突发疾病(昏迷),被公司送往盐田区人民医院医治,诊断为:脑干出血破入脑室,经抢救无效,于2009年12月9日16时确认死亡,李丽娟家属与公司就补偿金额问题分歧很大,李丽娟家属有10多人天天找厂方负责人,关系比较紧张。我们知道情况后,立即协调区社保局、街道工会、街道安监科共同参与调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说服厂方给他进行募捐,后公司一次性补偿李丽娟亲属5万元人民币整,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十三

新疆是我国的一个多民族自治区,维吾尔族是该地区的主要民族之一,他们的语言是维吾尔语。我有幸在这个地方有了解维吾尔语和了解维吾尔族文化的机会。在这挥舞的时光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维吾尔语言之美和维吾尔族文化的博大精深。下面就是我对新疆维语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维吾尔语让我感受到了语言的力量。维吾尔语是一门美丽而又独特的语言,拥有丰富的词汇和精妙的表达方式。通过学习维吾尔语,我了解到了这个古老民族的智慧和灵感。他们善于用诗歌、歌曲和故事来传递知识、情感和价值观念,这使我对他们的文化更加感兴趣。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维吾尔族传统音乐中的歌曲和民歌,它们充满了激情和感染力,让人陷入其中。

其次,学习维吾尔语让我对维吾尔族的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维吾尔族是一个传统和守旧的民族,他们有着独特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通过与维吾尔族人交流和学习他们的语言,我更加了解了他们的家庭观念、婚姻制度、宗教信仰和节日习俗。维吾尔族重视家庭的亲密和团结,家人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他们的婚姻制度也与其他民族截然不同,女性有权利选择并决定自己的未来伴侣。此外,维吾尔族信仰伊斯兰教,对伊斯兰教的敬畏和实践是他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维吾尔族有许多传统节日,其中最重要的是古尔邦节,这是他们的新年,也是一个庆祝丰收和祈福的节日。

再次,学习维吾尔语让我更好地融入了当地社区。学习维吾尔语帮助我与当地居民建立了更亲密和真诚的关系。当我能够使用他们的母语与他们交流时,他们感到非常高兴和欢迎。他们对我的努力和兴趣表现出了很高的赞赏。我还有机会参加一些维吾尔族的传统活动和庆祝活动,例如参加古尔邦节和其他宗教节日的庆祝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我有机会更深入地了解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念和传统习俗,并与当地人建立更加亲密和持久的友谊。

最后,学习维吾尔语让我更加尊重和欣赏不同的文化。通过学习维吾尔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和价值观念的重要性。世界是如此多样化和多元化,每个民族都应该受到平等和尊重的待遇。学习维吾尔语也让我反思了自己所属的文化和语言的价值,我开始更加关注和珍惜自己的文化遗产。

总结起来,学习维吾尔语是我宝贵的经历。它让我感受到了语言的力量,帮助我更好地了解和尊重不同的文化。通过学习维吾尔语,我有机会融入当地社区,与维吾尔族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我会继续努力学习和推广维吾尔语,为保护和传承这一美丽民族的语言和文化做出更多的贡献。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十四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在几位领导深入浅出,紧密联系当前实际的讲话中,使我对当前的发展形势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心得体会颇多。联系我镇的发展实际,作为身处三农问题、民生问题第一线的乡镇基层党政主要领导,结合我镇当前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几点:

一、用活干部。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观念,中国人重理、重法、更重感情,“一把手”既要当好领导,还要与干部做好朋友、关心干部日常生活,让干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主动干工作。坚持人尽其才,每个人都有其长处、短处,要对准干部的.长处,放在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掘其潜能,让干部工作有动力,对工作应付了事。我们镇有20几名干部,文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尽相同,有的干部文化水平虽不是很高但在农村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实践经验,这是最宝贵的财富,一定要用好,不能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不是大学本科生就不重用,或不用,有的干部文化水平较高,理论-功底好,但缺少实际工作经验,但也不能因为缺少实践经验就不重用或不用,总的说就是看怎么用,怎么能用活,要给一个他们适合自己能力发挥的岗位,使他们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达到让自己、群众、领导都满意的效果。

二、尊重民-意,发挥民力。总书记说,发挥为了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因此,群众支不支持是我们工作成败的关键。要尊重民-意,在乡镇党委、政府作出某项重大决定之前,应广泛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干部、党员、群众代表意见,争取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还要边实施边你听取群众意见反馈,及时调整规划部署,用好群众智慧。要发挥民力,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在政府统一指导下,按村民自治原则,让群众直接参与工程建设质量、财务、安全管理和内部矛盾纠纷协调,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减少矛盾向乡镇集中。要引导民心,经常向群众宣传涉及农村的法律、形势、政策、道理,让群众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转。

历史的发展,成功的经验向我们昭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党带领全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跨越层层关卡,继往开来、披荆斩棘的刚韧利剑;是基层党员干部带领广大农牧民践行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农村的制胜武器;是稳固基层基础最核心的保障。

以上是我的心得体会,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会用细心对待工作,用耐心对待处事,用真心对待人民。用我们亲切的言语拉近与人民的距离,更好的投身于党的事业,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尽己所能,更好的投身于党的事业,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十五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严禁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传播。

三、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重新认识有关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事关”:新疆局势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定位”: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我国向西北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全国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三个看清”看清新疆发展大势,看清做好新疆工作对全党全国大局的影响,看清新疆工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的地位。党中央关于要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入学率,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的部署,令人感到无比振奋,新疆教育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机遇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

总而言之,当前,在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策略的大背景下,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加紧对我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一步步将黑手伸向我们社会主义学校和纯真可爱的青少年,妄图达到其与我长期抗衡的目的。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反对本性,决定了在新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固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一定要努力学好专业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

新疆维语心得体会篇十六

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2017年3月30日,社区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

“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

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为了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到人、管用、有效”的要求,一是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去极端化”,维护民族团结为主题,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延伸教育覆盖面;二是坚持“疏堵结合、综合决策、齐抓共管”的原则,以“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引导、文化引领、夯实基础等多种方式,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增强判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搞好思想动员,明确职责任务,形成人人关注“去宗教极端化”工程,人人主动参与“去宗教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对客运站场、企业员工“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免疫能力、最大程度地压缩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空间,共同推进我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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