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塑造心得体会和方法 行为塑造的方法(7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22: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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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行为塑造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能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关心爱护幼儿,耐心教导,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谦虚谨慎、尊重领导,团结,和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教育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教育、为人民服务。

1、学习不够深入,专业知识不够完善,教育技术技能依然需要继续学习改进。

2、在实际工作中,不善于从理论上加以总结,指导实际工作的创造性不够。

1、剖析自己,虚心接受

剖析自己的过程就是正确认识自己,深刻认识问题的过程,是自警、自励的行动,也是对自己的实际考验。要做到剖析自己,给自己定位,牢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有教无类、诲人不倦的教育原则。

2、加强自我提高

要使自己成为工作中的强者,就要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只有自觉、主动、刻苦地钻研业务,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虚心学习,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不断加强政治和教学理论学习,树立良好的道德素质修养和道德风范,认清职责,不辜负肩上的任务和使命,严格要求自己,作广大师生的表率。

3、抓好管理工作

要多学习现代教育的管理方法,努力实施人文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发扬甘为“人梯”精神,指导、带动幼儿园教师,认真做好幼儿园工作。

对于行为塑造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第一条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 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 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 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爱车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日

对于行为塑造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1)敬业爱岗,勤奋敬业,进取肯干,热爱本职岗位,乐于为本职工作奉献。

(2)遵守纪律,认真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认真学习,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4)公私分明,爱护公物,不谋私利,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5)勤俭节俭,具有良好的节俭意识,勤俭办公,节俭能源。

(6)团结合作,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团体、同事的工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易与他人相处。

(7)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向外界传播或供给有关公司的任何资料。

(1)礼貌礼貌。做到语言规范,谈吐文雅,衣冠整洁,举止端庄。

(2)主动热情。以真诚的笑容,主动热情地为用户服务,主动了解用户需要,努力为用户排扰解难。

(3)耐心周到。员工在对用户的服务中要耐心周到,问多不烦,事多不烦,虚心听取用户意见,耐心解答用户问题,服务体贴入微、有求必应、面面俱到、尽善尽美。

(1)坚持衣冠整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将工作卡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前。

(2)工作场所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3)男员工头发不盖耳朵、不遮衣领,每一天剃须,坚持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扣好衣扣裤扣,紧束领带(大箭头垂到皮带扣处为准),衬衣不摆放进裤内。

(4)女员工头发可是肩,不做怪发型,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浓妆艳抹,不穿黑色或带花丝袜。

(5)员工不得在大庭广众下化妆、挖鼻孔、搔痒、对人打喷嚏、打哈欠和伸懒腰。

(1)站立时,自然挺立,眼睛平视,面带微笑,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

(2)坐立时,上身挺直,双肩放松,手自然放在双膝上,不得坐在椅子上前缩后仰,摇腿翘脚。

(3)行走时,眼睛前视,肩平身直,双臂自然下垂摆动,男走平行步,发走一字步,不左顾右盼,不得与他人拉手、搂腰搭背。

(4)在各种场合,见到上级领导或用户都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

(5)进入上司或用户办公室前,应先用手轻敲三下,得到同意后再进入。进入后,不得随意翻动室内物品。

(6)乘电梯要先出后进,禁止在电梯内大声喧哗。

(1)所有来电,在铃声三响之内接答。

(2)拿起电话后,先致筒单问候,自报公司部门,语气亲切柔和。

(3)认真倾听对方讲话,需要时应详细记录对方通知或留言的事由、时光、地点、姓名,并向对方复述一遍。

(4)通话完毕后,向对方表示感激,等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电话。

(5)打电话时,向预先整理好电话资料,语言简练、明了。

(6)上班时光,一般不得打(传)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通话时光不宜超过3分钟。

(1)员工必须牢记公司的工作是以用户为中心,必须高度重视用户的投诉。

(2)细心、耐心地聆听用户投诉,让用户畅所欲言。

(3)认真地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投诉资料,并把自已作为处理用户投诉的第一职责人迅速而妥善解决用户投诉的问题或转报有关部门解决。

(4)受理投诉者不得涂改、撕毁或假造涉及本人的投诉记录。

(5)投诉经调查属实,可作为员工奖励或处罚的依据。

(6)对用户投诉应表示感激,对事件表示歉意。处理完投诉后,应主动回复用户,了解用户满意程度。

对于行为塑造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商南县教体局:

为了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不断增强依法办学的意识和自觉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主动发展的良好教育环境,按照商南县教体局商教发20143号文件精神,我校对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展开了全面的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操勇为组长,兼职督学为副组长,学校办公会其他成员和村小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实施领导小组。1月9日至10日,通过师生座谈,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所辖小学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展开调查,全面规范了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政策,不断规范办学行为。

2、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师生思想认识。中心校将商南县教体局商教发20143号文件全文转发各村小,并利用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结合《关于印发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督查办法的通知》(商教发2011223号)和《贯彻落实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商教发2012349号)文件,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学生减负责任书》。通过一系列的学习,让全体教师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在教学工作中,切实把规范办学行为与科学发展观、树立教师形象结合起来,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好政策规办老百姓满意的教育。

3、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教师学习,提升育人水平。通过教研会、教师集体业务学习活动,组织广大教师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商南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等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打造高效课堂推动课堂转型的基本要求,让教师在常规教学工作中,不断明确“提质增效,减负增效”的重要意义和具体途径,更新教育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1、各校能按国颁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镇各小学能够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在县教研室的指导下,规范开设课程,特别是开齐开足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小学思品、科学等薄弱学科,中心校还规范开设了书法教育课。在平时的工作中,书法、音乐、美术课、体育等课程开课率均达到100%。中心校通过不定期查岗,例会通报违规违纪现象等手段,坚决杜绝了随意调课占课、随意删减课程、增减课时的现象发生。

2、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一是严格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锻炼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学生早晨开始上课不早于8:00,各校均合理安排了一日两检和“三操一课”(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健康课)。二是将“减负”精神执行到位,严格控制了学生作业。严禁教师布臵重复性、机械性作业。严格遵守“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的规定。此外,学校还对学生的课外作业的布臵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要求各学科达到整体的均衡。一方面要求教师在课后作业的布臵上必须精心选择习题,认真编制练习;另一方面各科教师在布臵作业上要做好协调等,旨在改变题海式的作业,以此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实施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开展了减负专项治理行动。按照上级要求,我校开学第二周就进行了学生“减负”自查行动:一是禁止以任何形式的证订教辅资料或辅助作业,禁止教师以任何形式的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开展了专项检查。二是制定了《清油河希望小学“减负增效”方案》,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了《“减负”承诺书》。坚决禁止教职工参与有偿补课,坚决禁止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坚决禁止教师挤占学生节假日、双休日的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三是坚决执行学校教师“九不准”,即不准给学生布臵超量的作业;不准布臵惩罚性作业,提倡布臵的活动性、实践性、开放性的家庭作业;不准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或辅助作业;不准随意拓宽加深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不准随意增减学科教学课时;不得相互挤占课时;不准在期未考卷中出现超标考题;不准以学生考试成绩排名次;不准只根据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四是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坚持每学期期末对各学科开展综合评价工作,中心校印发了的《非统测学科检测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学生平时课堂表现、书面知识、技能测评”三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学校将书面测试卷和一些技能测试作品保存归档。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等形式,全面评价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劳动与实践等表现,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报告册”,到项目全,评价中肯,评语富有激励性,起到了评价的导向作用。五是各校没有以任何名义进行入学、分班考试,同时严格禁止对小学附设学前班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测活动。

1、严格做好学生教材的管理,规范操作好各类代办项目。按照县局的统一规定,我镇小学对学生、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的管理使用做了认真细致的要求和检查。一是坚决禁止为学前幼儿配发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教材,特别是村级小学附属学前班的幼儿,按照幼儿年龄,由家长自愿购买幼教教材。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精神,一、二年级学生未选用任何教辅材料,三年级以上按照县局统一规定,实行的是“一教一辅”政策。三是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检查中未发现有任何教师或个人为学生推荐辅导用书或学习资料。四是各校作业本、教辅用书能够定点无偿销售,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无私定滥购和统配现象。三至六年级教辅用书征求意见书规范填写,学生、家长签字齐全。各小学、幼儿园能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收费,在校园的醒目位臵公示了收费许可证,做到了票据齐全,不多收、不乱收、不“搭车”收费。

2、细致做好学生学籍管理,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镇小学本着“校不漏生,一生一号,统一管理”的原则,对全镇小学学生实行统一的电子学籍管理,严格转学程序,实行了纸质手续和电子平台双向平行管理措施。学校还建立了保学控辍责任制,狠抓保学控辍工作,实现了学生辍学率年年为“0”的目标,同时,学校大力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推行素质教育,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强化责任监督,广泛接受监督。为了更好赢得全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和理解,确保教育大局和谐稳定,学校将商教发20143号文件精神在集镇主要部位进行了公示,并将监督电话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总之,依法治校、从严治教是我校一贯的优良作风,近年来,学校未出现一起违纪违规办学行为,相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校定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形成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

对于行为塑造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前言

本文介绍了加多宝公司关于红色罐装王老吉(以下简称红罐王老吉)的营销策略,结合消费者购买该产品的心理及环境因素,深入分析了红罐王老吉品牌定位成功的全过程。可以说,红罐王老吉能在竞争激烈的饮料行业中稳中有升,并确保其相对优势地位,与这次准确的品牌定位分不开。作为一次成功策划的典型案例,本文将从消费者的角度进行分析,深究,从而得出加多宝企业如何明确现状与困境,理清企业的发展战略,最终为企业建立起品牌的经验,为各企业发展提供参考模板。

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综述,简单介绍了企业概况和产品情况,分析了饮料行业的市场和红罐王老吉的品牌定位;第二部分结合消费者的心理特点,简述消费者的行为是如何受其心理影响的;第三部分指出环境因素能改变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从而影响消费行为。

第一部分:综述

一、 企业介绍

加多宝集团是一家以香港为基地的大型专业饮料生产及销售企业。1995年推出第一罐红色罐装王老吉,1999年以外资形式在中国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设立生产基地。为配合开拓全国市场策略,集团分别在北京、浙江、福建、广州设立生产基地。

加多宝旗下产品包括红色罐装王老吉、茶饮料系列。王老吉为中国老字号民族品牌,拥有超过170年历史,红色罐装王老吉是凉茶行业的第一大品牌,由纯中草药配制,清热降火,功能独特。销售网络遍及中国大陆30多个省、市、自治区,并销往东南亚、欧美等地。

集团分别在1999年在广东省东莞长安镇设立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2003年底投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2004年中在浙江省绍兴市成立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2005年中在福建省石狮市投资成立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

二、 产品介绍

1、王老吉成分

岗梅、淡竹叶、五指柑;配以山芝麻、布渣叶、金沙藤、金樱根、木蝴蝶;再加广金钱草、火炭母。岗梅、淡竹叶等除心火,山芝麻、金沙藤等除肠胃实火。该颗粒是非处方药,根据该颗粒的配方,它具有清热降火的功效,因此对外呼吸道感染者有较好的作用。

2、王老吉的配料

水,白砂糖,仙草,蛋花,布渣叶,菊花,金银花,夏枯草,甘草。

3、王老吉的功能

消暑解困、除湿清热,专治湿热积滞、口干尿赤、喉痛发烧、四时感冒

4、王老吉的品牌优势

凉茶是广东、广西地区的一种由中草药熬制,具有清热去湿等功效的“药茶”。在众多老字号凉茶中,又以王老吉最为著名。王老吉凉茶发明于清道光年间,至今已有175年,被公认为凉茶始祖,有“药茶王”之称。在广东地区,“王老吉凉茶”这个品牌家喻户晓,说起凉茶想到王老吉,说起王老吉就想到凉茶。王老吉这个老字号,在“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中排行第五,品牌价值22.44亿元人民币。

三、 目标市场

1、市场构成饮品市场有碳酸饮料、瓶装饮用水、茶饮料,以及果汁饮料四大品类。

2、市场热点   功能性饮料将热卖饮料市场,随着我国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饮料的消费需求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喝饮料不再仅仅是为了解渴,而希望饮料能提供如降火、美容、补充人体中必需的微量元素和健身等附加的一些保健功能。具有特定功能的饮料将会成为今后饮料行业中又一个重要的细分市场。

3、目标市场

消费人群:3.5元的价格面向大众,男女老少皆宜(孕妇慎重),主要针对烧烤,登山,通宵看足球,亲朋欢聚等场合。

主要销售区域:广东、广西和浙南地区(主要是温州,台州及丽水三地)

销售目标:固守两地,积极在全国范围推广,并努力开拓海外市场。四、产品定位

1、市场定位

不同于传统的碳酸饮料,而是大打“拍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避免与可口可乐,百事等饮料巨头产品的直接竞争,形成独特区隔;同时,红罐王老吉在外观和口味上与“传统凉茶”区分开来。

2、品牌定位

有一段时间红色罐装王老吉的品牌定位陷入两难境地。

若定位为“药茶”,消费者普遍当成“药”服用,无需也不能经常饮用,而且在两广以外,人们并没有凉茶的概念,内地的消费者“降火”的需求已经被牛黄解毒片之类的药物填补,销量大大受限。除此之外,其气味、颜色、包装都与广东消费者观念中的传统凉茶有很大区别,而且口感偏甜,按中国“良药苦口”的传统观念,消费者自然感觉其“降火”药力不足,当产生“下火”需求时,不如到凉茶铺购买,或自家煎煮。所以对消费者来说,在最讲究“功效”的凉茶中,它也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做凉茶困难重重,做饮料同样危机四伏。如果放眼整个饮料行业,以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为代表的碳酸饮料,以康师傅、统一为代表的茶饮料、果汁饮料更是处在难以撼动的市场领先地位,而且,红罐王老吉以“金银花、甘草、菊花等”草本植物熬制,有淡淡的中药味,对口味至上的饮料而言,的确存在不小的障碍。

经过一轮品牌定位战略,加多宝公司首先明确红罐王老吉是在“饮料”行业中竞争,竞争对手应是其他饮料;其品牌定位——“预防上火的饮料”,独特的价值在于——喝红罐王老吉能预防上火,让消费者无忧地尽情享受生活:吃煎炸、香辣美食,烧烤,通宵达旦看足球……

第二部分:影响消费者行为的个体及心理因素分析

一、 消费者资源

(1) 经济资源

收入的变化会引起消费者需求重心的改变。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人们会将需求重心向健康、舒适、方便侧重,对于产品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据市场调查显示,由于消费者的健康意识日益增强,碳酸饮料不再占有统治地位,功能性饮料成为市场的新宠,其中“凉茶”市场更以每年30%左右的速度增长。红罐王老吉市场零售价为3.5元/罐,单从价格上看不能与其他饮料区分开来,并没能占有优势,但结合其品牌定位,可当饮料喝之余还能“防上火”,各种场面下都方便饮用,价格也并非高不可攀,能吸引大批消费者。

(2) 时间资源

消费者一般在家中、逛街、外出就餐、旅游、烧烤等场合饮用罐装王老吉,就能达到解渴并预防上火的效果,而且罐装比盒装更易于保存,因而消费者能大量选购,使用方便,节省时间。

(3) 知识资源

1、产品或品牌知名度分析

中华老字号

2008年中国食品产业成长领袖品牌

最畅销民族饮料品牌

2008年消费者满意度第一

2、产品或品牌形象分析

在广东、浙南一带,王老吉的品牌可谓家喻户晓,说起凉茶想到王老吉,说起王老吉就想到凉茶。这一联想充分说明了王老吉这个老品牌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和信誉度,对红罐王老吉的成功起关键性作用。此外,产品有淡淡的中药味,为其“预防上火”的功效打下品质保证。

3、消费者的知识

(1)价格知识:

康师傅绿茶冰红茶(500ml)   3元         统一奶茶              3.5元

可口可乐(600ml)           3元         农夫果园(600ml)     3.5元

雪碧(600ml)               3元         娃哈哈(500ml)       3.5元

对于行为塑造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保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正确处理违反《若干规定》的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对违反《若干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依照本解释追究责任。

第三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

(一)隐匿、截留、转移、侵吞国有资产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二)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非法处置国有资产权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四)编造或者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五)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

(一)违反规定以企业资产提供担保、为他人代开信用证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二)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拆借资金的,或者违反规定将企业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他人管理投资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三)违反规定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处理;没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八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

(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二)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参与经营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处理;

(三)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参与经营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

(一)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未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影响,为上述企业和对象谋取利益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二)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影响,为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谋取利益,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上述企业和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或者向上述企业和对象索取物质性利益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

(一)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进行证券、期货等交易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二)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进行营利性活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处理;

(三)向他人提供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项的规定,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六项的规定,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区别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处理:

(一)漠视职工正当要求,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处理;没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处理;没有条文明确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对于行为塑造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我学习了区教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并将落实到自己的行动当中。参照文件内容对自己的日常教学行为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作出如下总结

重视基层意见不够。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常委班子下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听取县直部门和乡镇意见少,习惯发号施令,主观思想较严重,缺乏对工作深层次的思考,以致某些工作基层单位难以落实。如乡镇反映考核压力比较大,重惩罚轻奖励,对这些意见没能充分考虑,挫伤了工作主动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消除干部工作作风中“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防止干部职工“为官不为”,区委、区政府积极行动、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三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对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有时会习惯性的按传统思想考虑,凭喜好、兴趣、特长来选择性的考虑工作方式方法。在执法稽查方法上,有时急躁冒进,问题抓得不实,分析不细,问题谈的多,整改的措施和方法谈的少,未做到稽查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需要加强。

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今年8月,我们努力争取资金70余万元,大大的改善了我们的校园环境,又拿出2万多元资金,对校园的文化氛围、绿化进行了改造。我们大力开展落实“教学质量年”,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了奖励。

为着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确保“三抓三主动”和“三个三”要求落地见效,根据市委部署,按照区委要求,镇党委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

没有任何有偿家教的行为和举止;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后文化补习;从没有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没有到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按时上下课,不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补课或者上课;

在教学中能够按照既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教学;能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习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研究活动,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想方设法最大限度的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教学内容紧密围绕课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在解决好基本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思维的训练和培养;积极协调团结组内教师,严格执行“四统一”。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作业时间问题,引导学生利用好在校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对于所留作业,能够精心设计,逢留必作、全批全改。

能够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到校、离校时间,在校期间专时专用。自觉执行“三表”公开制,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坚持做好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开展好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学生充足的自由活动时间。

没有擅自组织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教学用书、材料等,从不动员组织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教辅材料,也不曾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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