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文件心得体会和感想 党费日心得体会(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11:35:33 |
  • ZTFB |
  • 12页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党费文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中旬止,共收缴党费**元,共收到省委教育工委下拨党费**元,党费利息收入共**元。2017年1月至今党费收入共计**元。

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收缴党费的40%上缴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至今,共上缴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党费**元。

按照专款专用规定,党费自留部分主要用于全校的党员教育及党组织活动。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情况如下: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共支出**元;订阅各种用于党员教育的书籍、杂志、光盘等教育学习资料共支出**元;党员教育管理、七一表彰及党费账户维护管理共支出**元;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活动款共支出**元;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支部书记等教育培训共支出**元;精准扶贫共支出83550元;党支部购置设备以及下拨支部专项活动款等共支出**元;发展党员等相关档案资料印制费共支出**元;疫情防控慰问等工作共支出**元。

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共计**元。

2016年底,我校结存党费**元,截止2021年9月中旬止,我校党费累计结存**元(其中,包含2018年、2019年下拨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元;2020年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361872.56元;2021年截至目前应向教育工委上缴党费**元及2021年截至目前下拨基层党组织经费**元。校党委留存党费可实际支配数额为**元。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7年至今,我校全体党员每年年初重新核定一次党费,切实做到足额、按时缴纳。校党委组织部还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出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我校党费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用账户,党费管理有2名专人负责,严格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规定了严格的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加强了对下拨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用党费支出审批单据、支出通知单据,建立健全了党费使用账务账簿,实现了每一笔收入、支出都有收据、有审批、有票据,党费财务工作规范,党费管理工作情况良好,符合专款专用规定,无挪用现象及其他违反党费管理使用规定的情况。

五年来,党费使用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党费工作精神,下一步,我校党费账户将移交计财部统一管理,以实现更加规范、科学、有序的党费管理。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组织部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把收好、管好、用好党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校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意识的教育,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6月,我校开始推行中国银行党费收缴系统“复兴壹号”,大力推进党费收缴工作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效率,切实提升党费管理工作质量。

我校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都很重视,多数党员都能够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表现出了较高的党性观念和自觉性。当然,在党费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个别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个别党员不能按规定按时缴纳党费;学生党员毕业离校后,一时联系不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关系不能及时转出,也存在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情况;部分支部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推荐党费文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根据有关要求,我县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全县现有基层党组织****个,党员****人。我县高度重视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始终将党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2018年以来,全县基层党组织共上缴党费*****元,支出党费*****元,结余******元,各级党组织专题研究党费工作***余次,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余场次。

(一)压实责任,党费工作落地落实。各级党组织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规范党费工作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强化基层党组织的“主责主业”意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将党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督促、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费工作责任落地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遵章守制,党费收支合规合法。坚持专账管理党费。县上建党费总账户、部门乡镇建党费分账薄、村社建党费小账单,并按时上缴,单线流动,层层归口。各级党组织细化记录每名党员的收缴标准、上缴金额、缴费时间等情况,账单账簿一年一档,长期存档备查。坚持专项使用党费。全县党费全部由县委按需统筹使用,并清晰记录项目用途、开支金额、使用时间等轨迹档案,依据规定明确党费只能用于党内培训教育、党内表彰奖励、党组织阵地建设、党务工作耗材补充等党务项目,严禁违规使用党费的行为。

(三)教育引导,党员意识入脑入心。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重点专项教育。利用督查指导、“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重要抓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专项开展党性教育,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增强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每月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起好带头作用。对普通党员开展全面覆盖教育。用好农村党员远程综合服务中心、“村村响”喇叭等重要基层载体,分层次分类别切实加强农民党员、流动党员、贫困党员等学习教育,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让广大基层普通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四)培训指导,党费工作精耕精作。注重集中专题培训。结合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专题开展党务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合理设置党务课程,嵌入党费收缴细化标准、工资基数项目统计、党费收缴时间、党费管理等,确保党务干部扎实掌握党费工作业务知识。注重分类分批督导。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组进行专项排查,开展专班巡回指导,重点对党费收缴情况、党员教育学习情况、专人收专账管情况、党费上缴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指导,当场指出问题,当场教育指导,当场要求整改,有效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

我县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方面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落实,但也存在部分党组织未按月收缴党费、个别党组织书记不清楚党费收缴标准、外出务工党员党费收缴困难等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持续深化各级党组织抓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促进各级党组织积极主动谋划落实党费收缴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党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找差距、补短板、提能力,着力抓好整改,促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落地落实。

推荐党费文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各支部(总支):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现就做好教育系统20__年度党费收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执行标准

全系统所有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按照20__年7月以来执行的新工资标准计算执行。

二、党费计算方法

1.在职党员

(1)在职党员党费交纳的基数为:每月工资、每月津补贴之和扣除个人所得税、每月职业年金、每月养老统筹、每月医疗保险、每月住房公积金之后剩余部分。其中,扣除部分的具体标准为:个人所得税=(月工资+月津补贴-3500元)×3%,月养老统筹=(月工资+月津补贴)×8%,月职业年金=(月工资+月津补贴)×4%,月医疗保险=2149×2%=42.98,月住房公积金=月工资×5%。

(2)交纳党费比例: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1.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党费。月交纳党费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离退休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有关要求

1.迅速行动,理顺关系。接到通知后,各支部(总支)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参与,立即对本支部(总支)党员进行摸底,特别是要以行政关系为准,督促本单位调出、调入同志3月15前理顺组织关系。同时,要杜绝“口袋党员”,确保20__年新建台账人数准确无误。

2.严格标准,建立台账。各支部(总支)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现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对本支部(总支)的党员逐一进行认真核查,逐人造册登记,建立本单位20__年度党费收缴台账。各支部(总支)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台账(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务必于20__年3月20日前交教育局党委办,同时缴纳本单位20__年第一季度党费。

3.完善管理,按时上缴。各支部(总支)党务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特别是要按月做好《党费收缴登记薄》和《党费证》的登记填写及党费收缴票据的整理工作。今后,各支部(总支)上缴季度党费的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前。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局党委将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支部,一律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推荐党费文件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各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20xx]55号)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请各支部务必于20xx年2月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20xx年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

党办

20xx年2月4日

推荐党费文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

针对我市一些党员交纳党费不及时、不足额,交纳党费基数把握不准、标准不一等问题,根据《党章》以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__〕3号)、《安徽省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皖组字〔20__〕15号)等规定精神,现就进一步严肃党费交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交纳党费时间。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关于交纳党费比例。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关于交纳党费基数

1、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包含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若绩效工资为年终一次性发放,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加上上年度平均到每月的绩效工资为计算基数。

3、企业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固定部分”是指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岗位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4、实行年薪制人员交纳党费基数: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

5、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这类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由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申报上季度的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其他类型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争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将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认真核定。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不能图省事、嫌麻烦,笼而统之。要将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数额列出单子,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通知到每位党员。

三要严格补交。各基层党组织要对20__年以来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督促其限期改正,及时补交党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要将本地、本单位补交的党费,于6月15日前上交市委组织部。

推荐党费文件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对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xx系统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xx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系统下属46个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800余名。其中女党员433名,35周岁以下党员12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561名。2018年发展党员4名,据统计2018年未发展党员支部有36个。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才能保持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才能使我们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三年来,xx系统在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没有出现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情况,也不存在突击发展、集中发展、跨年度发展和超计划发展等问题。发展党员资料实现全程档案记实,相关会议记录、表决票、公示、决议,上级党(工)委批复等印证资料完善,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年来,教育局党总支共发展新党员13名,2016年发展党员6名、2017年未发展党员。2018年发展党员3名。所发展的新党员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全部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文化局2018年发展党员1名,文旅中心党支部2017年发展党员1名。2019年发展党员14名。随着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各党支部十分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健全支部党费台账;对照工资收入严格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并提供工资收入的相关证明;党员准时按月交纳党费,党支部按季度缴纳党费,党费证使用规范。党费账簿规范合理。各党支部使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统一凭证入账条件,做到建帐、入账、记账三规范,达到账、据、户相符,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目前,xx系统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还不够,特别是在经常性和针对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二是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需要进一步下功夫,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和对一般群众的影响力还不够,一些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要求、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老党员的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到位,年轻党员的政治思想、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个别支部还存在党费催缴情况,个别党员不能做到主动及时交纳党费,有的支部按季度收缴党费,不符合“逐月收缴”的要求。

下一步,xx系统党委将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党员发展体系。加大党员培养力度,按照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党员这三个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教育,建立经常性的思想汇报制度和立档制度。继续抓好教育环节,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抓好考察环节,确保新党员质量;抓好发展环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同时强化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将党费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使xx系统党的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推荐党费文件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党费

本规定中的党费是指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4 职责

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4.1.1 是党费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4.2 所属各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4.2.1 负责统一管理党费;

4.2.2 负责管理、监督、培训党费管理人员;

4.2.3 负责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4.3 所属各单位党委

4.3.1 负责将缴纳的党费上缴到党委组织部;

4.3.2 负责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3.3 负责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者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5 管理内容

5.1 党费收缴

5.1.1 党员每月应向所在党组织缴纳党费。

5.1.2 缴费标准

5.1.2.1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按以下比例缴纳党费: a) 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

3000—5000元(含)的1%;

c) 5000—10000元(含)的1.5%;

d) 10000元以上的按2%。

注: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岗技)工资和工龄工资。

5.1.2.2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缴费比例执行5.1.2.1条款。

5.1.2.3 企业内部退养的党员,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纳党费。

5.1.2.4 离退休员工中的党员,月收入5000元(含)以下的按照0.5%,5000元以上的按照1%交纳党费。

5.1.2.5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交纳党费。

5.1.2.6 各类不在岗党员,及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缴纳党费2角。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5.1.3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5.1.4 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转临时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向临时关系所在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5.1.5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全部上交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5.1.6 遇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5.1.7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5.1.8 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5.1.9 所属各单位党委在次季度初十天内,将上季度所属党员缴纳的党费上缴到公司党委组织部,其中第四季度党费在当年12月10日前上缴。党费上缴比例仍为党员缴纳党费总数的55%。各单位党委要充分重视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按时上缴,不得少缴、拖延。

5.2 党费管理

5.2.1 党费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必须单立账户,专款专用,党费账簿归档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5.2.2 党费应当存入国家正式批准成立的国有银行,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5.2.3 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5.2.4 所属各单位党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2.5 所属各单位党委,每年12月10日前必须把全年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向公司党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a) 本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

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

c)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 d) 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

5.3 党费使用

5.3.1 使用党费要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5.3.2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使用范围是:

a) 培训党员;

订阅、购买有关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c) 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d) 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3.3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5.3.4 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3.5 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6 流程

暂无

7 相关文件

7.1 相关的公司体系文件

7.2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依据性文件

7.2.1 《党费工作手册》

7.2.2 《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7.2.3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8 记录

8.1 党费缴纳记录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