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链条心得体会及感悟 罪恶的链条心得体会(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7:3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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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罪恶链条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打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犯罪问题,本着“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除尽”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特成立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全意兼办公室主任;区纪工委监察室副主任王桂林、区综治办副主任涂继勇、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薛锋、区法院刑庭庭长万长全、区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金刚任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志情、刑侦大队负责人周斌、区综治办干事郭健明为办公室成员。

1、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2、严厉打击涉足民生领域,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占各类市场、强行索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3、严厉打击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地下出警”等新型黑恶犯罪活动。

4、严厉打击采取贿选、暴力胁迫等手段,插手操纵基层选举,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群众反应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

5、严厉打击参与“黄、赌、毒”及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严厉打击利用封建宗族、宗派势力,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立,挑起群体性事件,煽动社会上不法分子堵桥、堵门、堵路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区各政法部门,各镇(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省、市和区里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一切有力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作。各镇(处)、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打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想办法支持派出所的打黑除恶工作,广泛动员组织辖区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保障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区综治办要加强对政法部门的协调工作,统一打黑除恶的思想行动,督促政法各部门不折不扣的落实中央和省、市和区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形成执法合力。区公安分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侦查工作,努力获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证据。对涉黑犯罪案件,抽调精兵强将,组织专案组,坚持专案专办。区检察院要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依法快批捕、快起诉,在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区法院要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案件审理进度,用足法律法规,及时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分子。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严厉查处涉黑案件侦办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注意发现黑恶势力的“黑后台”的“保护伞”。同时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支持公安干警的办案,防止他们受到不法陷害。区财政局要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经费保障,设立打黑除恶专项经费。工商、文化、信访等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部门责任制,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摸排,重点攻坚。各单位(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通过侦办案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黑恶势力经营涉足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深入重点区域调查走访、倾听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等途径,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并采取多种手段搜集、固定证据。对黑恶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认真疏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选择影响大、危害大的黑恶犯罪案件,实行领导挂帅,重点突破,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搜捕行动,加大侦办、审判力度,从严惩处一批黑恶犯罪分子。

(四)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杜绝违法执法、徇私枉法。要按照“两个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取证,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在专项斗争中,既要防止将黑恶势力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来降格处理。也要防止为“扩大”成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对待。要依法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以分化瓦解黑恶势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处、各单位(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打黑除恶工作的具体做法,大张旗鼓地宣传政法干警不畏艰险,顽强奋战的先进事迹,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经,鼓励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参与斗争的积极性。

(六)强化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黑恶势力长期打不掉的,要追究有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要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罪恶链条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一、 对方辩友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即使再恶之人也有对父母,妻儿的和善的一面,这是人性中真的一面,没有受外界影响而改变的部分。再者,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如果不是人性本善,恻隐之心又何来?

二、 恶性是由外界环境影响所造成的。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恶是受外界影响产生的结果而不是原因。所以人性应该是本善的。

三、 如果人性本恶,那现有的法律和道德就抑制了人们本性的流露。道德是大多数人认同的规范,如果人性本恶,我们的道德从何而来?

四、 道德教化的根本目的:通过教育来扶植和培养善的萌芽,可以使善发扬光大。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以及在场的各位观众,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今天能与对方辩友对人性本恶还是本善这个辩题进行探讨。而我方对人性下的定义是先天具有的品质或性情。本是指事物的本质,恶是指人类欲望的无节制的扩张。我方判断人性本恶还是本善的标准是,人性本善与人性本恶哪一个更符合客观事实。

下面我将从以下三点来阐述我方观点:

首先,荀子言,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那什么是生之所然者呢?其实就是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而人性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没有接受过教化的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我方认为所谓恶源于欲望,由于人有了欲望,而达成人的欲望必须是在牺牲某些物质的基础上的,比如,人要吃东西,那么就产生了杀戮,而资源是有限的,任何时候都不能无限制的获得。这样使得按快乐原则行事的本我自然会产生排他性,利己性等一系列的欲望,而这些也正是恶的行为的根源。

其次,也正是基于此,人们才会去编写《三字经》,从小给孩子灌输道德思想,让他们学着去控制自己内心的恶。为何劝人为善,如果人性是善的,那何必大费周章的去宣传为善,就像佛语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如非本恶,何以拿起屠刀呢?根据《周易》中“万物相生相克”的观点,因为大自然中万物相生相克,由于人性本恶,才有了抑制恶的善。人性本恶,恶人为了相互都能生存下去,相互妥协才产生了善,一旦环境突变,人内心的恶念往往会爆发。比如把两个人都扔到没有食物来源的孤岛上,其中一方必定会为了生存而把另一方当成食物杀掉,这就是人性的恶。所谓“苍蝇不叮没逢的蛋”。一个善良的人之所以会因为外界影响而犯罪,正是因为他心中有恶的种子。也就是我方所说的人性本恶!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有这样的一句哲学名言:“自以为人性本善的人,往往会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行事肆无忌惮。而认识到人性本恶的人反而会对自己的言行有所节制。”可见,不正确认识人性的善恶是多么可怕啊。我方认为认识人性本恶,并不是我们的耻辱,而是更好的去完善自身的前提。因为人性本恶并不意味着人是罪恶的,而是欲望使然。所以人们要学习道德来抑制本恶的人性,扬善弃恶,成为善良的人。

综上所述,我方坚信,人性本恶。

谢谢主席,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以及在场的各位观众大家下午好,很荣幸我能做二辩补充。

让我们追古朔今,早在古代犹太教的原罪说和中国荀子的性恶论就遥相呼应,难道这两个文明之光的碰撞仅仅是一场美丽的巧合吗?我们看不到人类复杂的内心,但从教化道德出现之前,人心就被一种恶所占据,我们不能对铁一样的客观事实视而不见,在原始社会中,那些野蛮之人便会烤着吃同伴,而这一种罪恶滔天的行为在现代社会依然存在,只不过是炖着吃,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纵横了历史却仍未被消除,我们只能说一句:“人性本恶。”

弗洛伊德认为人具有攻击本能,并且会派生出攻击、破坏、战争等一切毁灭行为。当它转向机体内部时,导致个体的自责,甚至自伤自杀,当它转向外部世界时,导致对他人的攻击、仇恨、谋杀等。同时人类内心存在最基本的意识形态即本我,而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标乃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它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这样就产生了人类无节制的私欲。

从十字军东征,到黄巢的“杀人满街,巢不能禁”,从罪恶的三角贸易,到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从外国到中国,从过去到现在,面对人类为了一己私欲犯下了的过错,我们难道不能说一句:“人性本恶”吗?

马克思理论: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社会由人类组成,如果人类不是本恶,那么社会中的恶性又是哪儿来的呢?很简单,因为人性本恶!由于每个人的私欲膨胀导致的结果便会人人都得不到自由,所以便制定了规则,而之后人们逐渐把其发展为道德和教化的约束,孟子提出的性本善正是对教化的一种拔高,如果人性本善,那还有什么作用呢?

我们人类的伟大并不在于自认为我们的本性是善良的,而是我们可以直面我们恶的本性,不断用教化吾日三省吾身!

对于罪恶链条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一、 对方辩友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即使再恶之人也有对父母,妻儿的和善的一面,这是人性中真的一面,没有受外界影响而改变的部分。再者,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如果不是人性本善,恻隐之心又何来?

二、 恶性是由外界环境影响所造成的。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恶是受外界影响产生的结果而不是原因。所以人性应该是本善的。

三、 如果人性本恶,那现有的法律和道德就抑制了人们本性的流露。道德是大多数人认同的规范,如果人性本恶,我们的道德从何而来?

四、 道德教化的根本目的:通过教育来扶植和培养善的萌芽,可以使善发扬光大。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以及在场的各位观众,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今天能与对方辩友对人性本恶还是本善这个辩题进行探讨。而我方对人性下的定义是先天具有的品质或性情。本是指事物的本质,恶是指人类欲望的无节制的扩张。我方判断人性本恶还是本善的标准是,人性本善与人性本恶哪一个更符合客观事实。

下面我将从以下三点来阐述我方观点:

首先,荀子言,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那什么是生之所然者呢?其实就是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而人性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没有接受过教化的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我方认为所谓恶源于欲望,由于人有了欲望,而达成人的欲望必须是在牺牲某些物质的基础上的,比如,人要吃东西,那么就产生了杀戮,而资源是有限的,任何时候都不能无限制的获得。这样使得按快乐原则行事的本我自然会产生排他性,利己性等一系列的欲望,而这些也正是恶的行为的根源。

其次,也正是基于此,人们才会去编写《三字经》,从小给孩子灌输道德思想,让他们学着去控制自己内心的恶。为何劝人为善,如果人性是善的,那何必大费周章的去宣传为善,就像佛语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如非本恶,何以拿起屠刀呢?根据《周易》中“万物相生相克”的观点,因为大自然中万物相生相克,由于人性本恶,才有了抑制恶的善。人性本恶,恶人为了相互都能生存下去,相互妥协才产生了善,一旦环境突变,人内心的恶念往往会爆发。比如把两个人都扔到没有食物来源的孤岛上,其中一方必定会为了生存而把另一方当成食物杀掉,这就是人性的恶。所谓“苍蝇不叮没逢的蛋”。一个善良的人之所以会因为外界影响而犯罪,正是因为他心中有恶的种子。也就是我方所说的人性本恶!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有这样的一句哲学名言:“自以为人性本善的人,往往会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行事肆无忌惮。而认识到人性本恶的人反而会对自己的言行有所节制。”可见,不正确认识人性的善恶是多么可怕啊。我方认为认识人性本恶,并不是我们的耻辱,而是更好的去完善自身的前提。因为人性本恶并不意味着人是罪恶的,而是欲望使然。所以人们要学习道德来抑制本恶的人性,扬善弃恶,成为善良的人。

综上所述,我方坚信,人性本恶。

谢谢主席,评委,亲爱的对方辩友以及在场的各位观众大家下午好,很荣幸我能做二辩补充。

让我们追古朔今,早在古代犹太教的原罪说和中国荀子的性恶论就遥相呼应,难道这两个文明之光的碰撞仅仅是一场美丽的巧合吗?我们看不到人类复杂的内心,但从教化道德出现之前,人心就被一种恶所占据,我们不能对铁一样的客观事实视而不见,在原始社会中,那些野蛮之人便会烤着吃同伴,而这一种罪恶滔天的行为在现代社会依然存在,只不过是炖着吃,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纵横了历史却仍未被消除,我们只能说一句:“人性本恶。”

弗洛伊德认为人具有攻击本能,并且会派生出攻击、破坏、战争等一切毁灭行为。当它转向机体内部时,导致个体的自责,甚至自伤自杀,当它转向外部世界时,导致对他人的攻击、仇恨、谋杀等。同时人类内心存在最基本的意识形态即本我,而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标乃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它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这样就产生了人类无节制的私欲。

从十字军东征,到黄巢的“杀人满街,巢不能禁”,从罪恶的三角贸易,到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从外国到中国,从过去到现在,面对人类为了一己私欲犯下了的过错,我们难道不能说一句:“人性本恶”吗?

马克思理论: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社会由人类组成,如果人类不是本恶,那么社会中的恶性又是哪儿来的呢?很简单,因为人性本恶!由于每个人的私欲膨胀导致的结果便会人人都得不到自由,所以便制定了规则,而之后人们逐渐把其发展为道德和教化的约束,孟子提出的性本善正是对教化的一种拔高,如果人性本善,那还有什么作用呢?

我们人类的伟大并不在于自认为我们的本性是善良的,而是我们可以直面我们恶的本性,不断用教化吾日三省吾身!

对于罪恶链条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中国共产党中央最近颁布的《党纪处分条例》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的伟大工程,是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城投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党员,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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