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心得体会报告 实名举报心得体会报告范文(2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6:2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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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实名举报心得体会报告一

第二条  纪检组(监察处)受理对本院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干部、监察室主任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办理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事宜。

第三条  纪检组(监察处)受理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通过接收领导及上级有关机关批转的信件、机关各部门转交的信件、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网络举报等方式,受理管辖范围内的群众举报和控告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的案件;

(二)对受理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管理,提出拟办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对不属于纪检组(监察处)受理的信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及时转交其他主管机关或者部门处理;

(三)根据领导的审批意见,向本院各部门、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转送信访件,并对信访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对管辖范围内的干警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调查报告,并将查处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五)整理分析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每季度报本院主要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为院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提供干警违纪违法信访举报信息及决策依据;

(六)定期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情况、特点及其规律,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七)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举报业务工作;

(八)对信访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反映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者和其他无关人员。

第四条  纪检组(监察处)接到群众反映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接访通知以后,应当迅速到法官会见室接访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告知来访人本级纪检组(监察处)受理信访问题的范围、来访人义务,引导来访人客观全面地反映问题;

(二)认真阅读来访者的书面材料,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诉求,对重要问题及情节要详细询问;

(三)做好接访记录;

(四)根据反映的情况,在权限范围内给予必要的答复,对重复来访的答复应注意前后内容的一致性;

    (五)对不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来访,应当向来访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告知其到有关部门反映;

    (六)对重要来访、集体上访,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必要时请主要领导出面接谈。

第五条    纪检组(监察处)设立自动录音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负责接听自动录音举报电话的人员应及时听取、保存和整理电话录音,并认真做好登记。

(一)上班期间直接接听举报电话,应做到用语礼貌、态度谦和、询问具体、处置恰当,并认真填写举报电话记录。对举报人通过电话无法讲清举报内容的,可建议举报人通过其它举报方式传送举报信息;

(二)对已有明确处理结论的信访老户的电话或频繁使用电话干扰工作的信访老户,应讲明道理,做好安抚工作;

(三)对不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电话举报,接听人员可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的同时,建议举报人向有关单位或部门反映;

(四)对有关咨询性电话,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给予必要的解释或答复,或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询问;对于内部情况或对外需要保密的事项,不予答复。

第六条  监察处内勤工作人员负责查阅下载网络上的有关举报信息,按信访工作要求进行处理。

第七条  对重要信访件应由监察处内勤受理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并呈报院长批示后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或答复信访举报人。

重要信访件包括:

(一)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信访件,且线索比较清晰、实名举报的信访件;

(二)上级机关交办、督办的信访举报件;

(三)领导批示需要查处的信访举报件;

(四)被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举报件;

(五)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信访件,有线索但缺乏有效证据,举报人反复举报,情绪反常,可能诱发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及其他后果的案件。

第八条  重要信访件通常采取自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形式进行处理。

(一)自办是指由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按照规定的程序直接进行处理;

(二)交办是指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不亲自办理,而是通过交办函的方式交下一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办理并要求报告案件查处结果;

(三)转办是指针对不属于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材料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或本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督办是指本院对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的交办、转办信访件进行督促催办。督办一般采用电话、发函、派员、调卷、听取汇报以及通报等方式进行;

(五)本院机关有关部门接受纪检组(监察处)交办、转办的重要信访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各廉政监察员负责具体落实; 

(六)对交办、转办、督办的信访件,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中院纪检组(监察处)报告调查处理结果或反馈情况。不能按期报结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第九条  重要信访件以外的属于一般信访件,应由监察处内勤受理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  信访件办理的流程和时限。

(一)收到信访件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答复信访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答复信访人是否受理;

(二)信访件受理后,监察处内勤应立即提出拟办意见,报监察处处长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领导审批;

(三)对交办、转办、督办案件,经领导批示后,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交办、转办函,转交下一级法院或本院相关部门办理;

(四)对转交下级法院纪检组(监察处)办理的重要信访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发函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案件查处结果;

(五)信访件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并形成调查报告,报主管领导同意后装卷备查;情况复杂的,如在上述期限或者要求的期限内查处确有困难的,自办案件由中院纪检组长说明原因,请示上级部门或本院院长申请延长查处期限;交办、转办、督办案件由基层法院纪检组长或本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请示中院纪检组(监察处)申请延长查处期限;

(六)纪检组(监察处)对受理的信访件,经初步核实,认为有关人员构成违纪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立案并组织调查;

(七)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案,并告知被调查人;

(八)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违纪事实存在,按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院各部门应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一)诉讼服务中心在处理来信来访工作中,要认真甄别来信来访内容,对反映干警违纪违法,属于纪检组(监察处)受理范围的来信来访,应及时填写转交函,经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后转交纪检组(监察处)受理。

(二)各部门廉政监察员接访收集的干警违纪违法信访举报线索,应及时报纪检组(监察处),由纪检组(监察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关实名举报心得体会报告二

网络实名_____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北京责任公司________网络实名服务条款

一、 术语解释

为了本服务条款之目的:

1-1 "________"系指网络实名服务的提供商-_________网络软件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 "网络实名"依据上下文之需要,是指(1)由________提供的一种互联网服务,即上网用户输入的一个名称(如网站、企事业单位、产品名称等)将该用户直接引导到一个与之对应的网站、网页、_____或e-mail地址;或者是指(2)注册者注册的在网络实名服务中实现直达的关键词。

1-3 "申请者"系指向________或其代理商提出网络实名注册申请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

1-5 "代理商"系指经由________合法授权为客户提供注册、_____、续费、通知等服务的各级代理商。

1-6 "付费"系指申请者在申请注册时支付网络实名服务费之行为,不论其采用代理商代缴或者由系统提交,________以收到申请者付费之日为准。

1-7 "续费"系指注册者为在服务期届满后继续接受网络实名服务,而按照续费当时的价格继续支付费用以获得相应期限的服务期的行为。其时间应以________收到代理商或系统提交的注册者续费确认之时为准。有关续费的具体规定见《网络实名注册规范》(以下简称"注册规范")第七条。

1-8 "注册协议"系指申请/注册者与代理商签订的由代理商为申请/注册者提供注册、_____、续费、通知等服务并承诺根据本条款接受网络实名服务的协议。

1-9 "唯一性网络实名"系指能够确定专有、专用性的网络实名,其具体描述和网络实名服务形式见注册规范第四、1条。

1-10 "注册成功"系指申请者按规定付费后,网络实名服务实际开通。

二、申请/注册者的陈述与保证

2-1 承诺遵守________的有关网络实名的全部规定及________不时之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本条款、注册规范、________制定的网络实名的其他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网络实名复议规则。

2-2 对申请注册的网络实名所链接的网站/网页(以下简称"对应网站/网页")依法享有所有权或者已获得对应网站/网页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或授权,或者链接该网站/网页的许可(不包括友情链接等形式或协议)。

2-3 保证向________提供的申请/注册者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保证同意本条款之效力如同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申请/注册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2-4 根据注册规范的要求向________提出网络实名注册的申请,并保证在申请时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者对申请/注册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任何文件,也不构成对任何第三人任何形式的侵权,保证________不会因接受该网络实名注册或为其提供网络实名服务而构成违法、违约或者对任何第三人的侵权。保证所申请注册的网络实名不会被用于任何非法目的;注册或使用网络实名时不具有任何恶意。保证不抢注自己不享有合法使用权的网络实名名称。

2-5 知道并同意网络实名注册成功不意味着注册者获得任何与该网络实名有关的知识产权、商誉或者其他权利。

三、费用标准及支付

3-1 申请/注册者同意按照________所公布的网络实名服务费_____标准和缴费时间向________付费或续费,并同意每次续费都将适用续费当时________所实施的费用标准。

3-2 申请/注册者在付/续费时应注明该款项所对应的网络实名和申请/注册者的订单号等以便________核对。若因申请/注册者或者其代理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办理而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损失,均由申请/注册者自行承担责任。

3-3 如申请者未能在签订注册协议或以________认可的其他方式提出网络实名注册申请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付费,视为申请者撤回其注册申请。

3-4 申请者没有自己的网站、要求使用企业名片的,申请者应当向代理商酌情支付企业名片制作费用;费用标准由申请者和代理商另行商议决定。

四、________的权利保留

4-1 无论网络实名注册能否成功,________均有权保留与网络实名或其他一系列相关服务有关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_____权(包括_____申请权)、著作权、专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服务的命名/更名权、价格调整的权利及商业运作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人合作、合并等)权。

五、申请/注册者的权利和义务

5-1 注册成功后按照本条款的规定依法接受________提供的网络实名服务。

5-2 申请者在申请注册网络实名时应如实向________提交如下信息:

1)拟注册的网络实名

2)申请者信息,包括注册联系人、公司名称、地址、email、电话和传真、用户名和密码等

3)其他________要求提交的信息。

5-4 申请/注册者充分认识到与代理商签订注册协议或以________认可的其他方式提出注册申请并不代表网络实名的注册成功,网络实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以及申请提出的时间等因素决定的。________对网络实名是否注册成功享有最终认定权,在注册成功之前,申请者对有关名称不享有网络实名的任何权利。

5-5 注册者不得在注册网络实名的网站、企业名片等互联网信息上发布表示拍卖、转让、出租、交换网络实名等内容的信息;否则一经发现,________有权立即终止相关网络实名服务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5-6 对于个人注册网络实名但没有网站的,为了保证网络实名服务质量,________不提供网络实名直达功能、也不将该网络实名列在网络实名关键字搜索结果列表中。但是,客户应当正常缴纳注册费用,服务期限从注册当天起算;同时,在服务期内,第三人不得注册该网络实名。如客户在服务期内开通相关网站,________根据客户通知正常审核网站内容,其后将开通本条款规定的各项网络实名功能。

5-7 注册者违反本条款及《网络实名注册规范》,转让网络实名的,原赠送服务全部撤销。

5-8 申请/注册者应完全履行其在本条款、注册协议和注册规范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费、按规定提供注册资料、应________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否则,申请/注册者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六、其他事项

6-1 ________的权利和义务 6-1 ________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保证申请者申请注册的网络实名能够注册成功。

6-2 任何人使用"whois"或________提供的其他服务查询一个名称是否已被注册为网络实名时,无论查询结果如何,都不表明该名称一定能够注册成功。

6-3 对下列情形,________不承担任何责任:

6-3-1 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网络实名未能注册成功,除非申请者能够证明________在申请者付费后因过错而未及时进行有关工作。

6-3-2 由于注册者自己或代理商的过错导致注册者遭受损失的。

6-3-3 因不可抗力导致________不能履行其义务的。

6-4 对于网络实名的注册申请和使用的合法性,________不承担任何审查的责任。任何人不应依赖网络实名注册的结果判断有关行为的合法性。但________保留要求申请/注册者提供材料证明其行为合法的权利。

七、服务期、服务的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服务期自网络实名注册证书所记载的起始日期起算。

7-2 注册者未在服务期届满前续费,________有权自服务期届满之日的第二日终止提供服务并注销有关网络实名。

7-3 在服务期内,如果注册者主动申请注销或终止网络实名服务,________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即告终止,且不退还剩余服务费。

7-4 在下列情形下,________有权变更、暂停或注销注册者注册的网络实名而无需向注册者发出任何通知:

7-4-1 申请/注册者违反注册规范、服务条款和________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申请/注册者的陈述与保证,以及在本条款中援引或者提到的任何其他规定和规章等。

7-4-2 申请/注册者在网络实名注册资料中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注册信息,或者隐瞒任何重大信息,或者故意不更新有关信息。

7-4-3 申请/注册者的网络实名注册违法或者依据有效的司法裁定和判决、政府命令等被要求注销或变更。

7-4-4 申请/注册者申请、注册、使用网络实名的过程中或对应网站/网页上存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的情形,如含有反动、色情、暴力等内容。

7-4-5 ________有充分理由认为,所注册的网络实名已导致________或其人员或其关联方、分支机构面临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7-4-6 对应网站/网页的内容毁损________或其网络实名注册销售合作伙伴的服务品质或声誉,或者影响到网络实名注册访问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7-4-7 凡________依据第7-4条注销网络实名的,注册者无权要求退款。

7-6 ________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注册者经确认注册成功的网络实名丢失、被无故注销的,________在知悉该等情况后,应及时对丢失或注销的网络实名进行恢复,如果无法进行恢复的,________应按照第7-7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7-7 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________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时,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有关网络实名一年服务期的服务费,以该网络实名申请注册时有效的价格为准。

7-8 ________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网络实名的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加以更新,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安排页面。

八、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履行不可能,遭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8-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立法,政府行为等。

8-3 申请/注册者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如黑客攻击、网络中断等,凡出现非________过错之情形的,应当视为不可抗力。

九、网络实名复议规则

9-1 鉴于________无法对申请者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的审核,由此造成的实名争议,________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特制订本复议规则。

9-2 当申请注册唯一性网络实名时,为了验证其唯一性或者他人对已注册的网络实名提出异议并要求复议时,________有权要求申请者/注册者或争议双方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拥有该名称合法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_____注册证书、_____注册受理证明、网站名称注册证书等。任何一方如果不能在七个工作日之内提供此类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完整、不真实,将被视为不拥有此名称的合法使用权,________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该网络实名服务。

9-3 ________及代理商均不会对网络实名权属做出任何裁决或判断,但有权依据国家命名管理机构的登记结果或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或_____机构的裁决或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通知,终止相应的网络实名服务。这种情况下,________不退还该实名服务费的余款,但允许该注册者另选一个符合本条款和注册规范的名称以替换被取消的实名,其服务截止期与被取消实名取消前的服务截止期相同。

9-4 对于具有唯一性的网络实名,当第三方对该实名的唯一性提出异议,且

(1)当该第三方和该实名的注册者均不能证明自己对此名称享有专有权时;或

(2)当双方均出具了命名管理机构的有效登记证明,但各自的证明结果不同时;

9-5 凡申请/注册者因注册或使用网络实名所发生的任何纠纷而导致经济、法律责任的,均与________无关。凡因网络实名的注册而引起申请/注册者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________、代理商均不充当调停人,由申请/注册者责任自负。由此造成________损失的,注册者应进行赔偿。

十、特别声明

10-1 ________不对申请/注册者使用网络实名后的网站访问量、产品销量、经营业绩、投资收益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

10-3 注册成功不意味着申请者已获得有关的_____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的任何法定权利。

十一、附则

11-1 本服务条款的部分条款若被司法机关或_____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1-2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参照________制定的有关网络实名的规定、政策以及计算机、互联网行业的规范。

11-3 ________有权修改本条款、注册规范、网络实名服务形式等,并在________网站(._____)上提示有关内容,但不另行通知注册者。注册者如果不同意改动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并不可以要求返还任何款项,除非注册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等改动确实对其造成损害;如果注册者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无条件接受有关变动。

11-4 ________向申请/注册者发出的任何通知将由代理商负责送达。涉及重大变动的,________将在其网站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11-5 对本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以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仅供参考,不应在解释本条款时加以援引。

11-6 ________有权将本条款和注册规范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当出现________被收购或与第三人合并等情形时,其权利义务由承继者继承。

甲 方:           联 系 人:

盖 章(单位代理):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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