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举报心得体会和感想 关于恶意举报的个人心得(6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5:5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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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恶意举报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清晰的制度设计,为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划清行为红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正气。

(一)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持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医疗战线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广大医务人员凝聚在党的周围。

2.充分履行党领导下的纠风工作职责。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医院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承担行风问题查处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职责。升级完善行业“九不准”,配套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大力加强医疗战线党建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纳入住院医师培养和医疗机构各级各类领导岗位入职前行风教育内容。要按照规定及时完善党的各级组织,积极吸纳、发展优秀医务人员成为党员。

4.大力弘扬新时期崇高职业精神。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崇高职业精神,传承“悬壶济世”的社会责任感、“大医精诚”的职业操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医护人员逆行出征,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他们的事迹深深感动着广大人民群众,对白衣战士的尊崇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要大力宣传抗疫精神和医护人员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创作、宣传、运用好优秀的影视文学作品,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

(二)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会同医保、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恶意骗取保的,要实施联合惩戒。对于公立医疗机构,要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征诊疗、套餐式检查、套餐式治疗、高套病种、将临床试验项目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等行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治理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人员,依规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并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医药流通领域改革成效

1.加强医药生产流通管理。继续推进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小品种药(短缺药)和流感疫苗供应,鼓励集团化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建立健全中医医疗质量管控体系,促进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中心等规范化建设。对发现的医药生产流通领域虚开发票、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2.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医药企业与合同营销组织(cso)企业串通,虚构费用套现以支付非法营销费用的违法行为。聚焦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保健”市场等重点领域,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执法,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开展行业学会协会专项治理行动

1.规范学术活动。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医务人员参加学术活动的规范准则,严厉打击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

2.规范内部管理。各类医学(协)会要建全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议制度。对个别人员胆大妄为,用个人账户接受企业钱款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3.规范医商交往。行业学(协)会、医疗机构要明确与医药相关企业之间行为底线,加强对企业举办、参加行业学协会活动的管理,防控风险隐患。允许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医商交往行为,建立健全双方交往合作的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五)深入清理群众身边的医疗行业乱象

1.切实履行医疗行为管理责任。坚决执行依法依规执业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全面排查目前在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点科室运行等情况,尤其是对“特色”、“自创”等技术的相关管理规范要作为重中之重。将医疗行为管理纳入卫生健康工作督导重点。

2.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全省医疗机构尤其是社会办医院开展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核实工作,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相关信息再核查,确保机构信息准确。依法严厉打击医生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或者无资质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厉打击医疗机构牌匾乱悬挂、宣传虚假夸大等违规行为。

启动民营医院管理年专项行动,加大部门间联合执法强度,重点检查和整治“保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精神、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出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

3.持续推进医疗领域扫黑除恶。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内优化机构服务与管理,对外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清理涉黑涉恶的医闹医托、“黑护工”及“黑救护车”,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就医环境。完善安全保卫措施,坚决打击医闹和伤医等侵害医务人员生命健康的行为,维护医务人员尊严和生命安全。

4.坚决惩处患者身边“微腐败”。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多种途径,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法行为,根据严重程度给予严厉处置。各地要集中力量处理一批案例并及时通报公布,运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制度安排,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人员要坚决开除出队伍。

5.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对照“九不准”标准,查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对查实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涉案的医药产品经营者给予回扣的违法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

(六)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

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要更加聚焦“医院、医疗、医生”的小三医联动,加快实现医院发展“三个转变”。在医院管理模式上,要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注重内涵建设。从导医、挂号、结算、电梯、如厕、停车等等细节抓起,体现出人性化和精细化,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在医疗发展方式上,要从业务增长转向质量提升。要把学科建设和技术提升作为立院之本,更加注重医疗质量安全等效益指标。在调动医生积极性上,要从扩大医院投资建设转向提升人员绩效待遇,落实好“两个允许”,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七)公共卫生行风治理

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抵制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等现象,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等制度,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完善重点传染病防控风险评估机制,加大监测预警力度,掌握重点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苗头迅速处置。建立健全会议培训管理制度,严禁在培训中泄露尚未公开的疫情数据,在重大学术、论坛上发表与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的言论。严格遵守仪器设备、试剂耗材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接受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八)基层医疗机构行风治理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文书书写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院内感染管理情况等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全面清查、集中整治(2020年8月底前)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各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全面动员部署,深入开展清查清理,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启动整改。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惩处,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市卫生健康委、各委直委管医院、省学会服务中心要于8月底前将清理清查发现的行风问题,形成正式书面报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线索应同时向驻委纪检组报告),并于8月底前将行风问题的整改情况或处理结果报至省卫生健康委。

(二)专项督查、巩固提高(2020年9至10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辖区内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面清查、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省卫生健康委会同驻委纪检组对委直委管机构、省医学会等省级行业学(协)会进行督导检查;专项督查中,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机构的检查力度;督查情况要予以公开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巩固工作成效。

(三)总结通报(2020年11至12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各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开展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视情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对工作主动、整改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彰。各市卫生健康委、各委直委管医院、省学会服务中心要于12月15日之前,将本次专项行动整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至省卫生健康委。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行风工作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和行风主管部门要建立督导组,对重大行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二)依法依规从严打击查处。各地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跨地区、跨部门的案件,涉案地区要相互配合查处、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主动向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通报。对专项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同时要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结合案例的查处情况,广泛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

(四)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各地市要进一步贯彻中、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建、监察和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有关要求,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结合“健康陕西”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优化行业管理规范,堵塞监督管理漏洞,从制度上实现行风的源头治理。

对于恶意举报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宗族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在省、市、县党委、政府及省、市法院的领导、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法律监督,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 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重点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对上述犯罪严打的同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王锡敏为组长,刑庭、少年法庭、法警队、办公室等相关庭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梁志勇任办公室主任,刑庭设专人负责情况掌握、信息反馈、重大案件督办和日常工作协调事宜。

2.彻底摸清底数,强化力量配置。对2018年2月1日以前受理的未结案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未结案件进行摸底估算。根据任务目标,认真调配充实刑事审判力量,将业务骨干充实到专项斗争第一线,确保力量与任务相适应。积极采取定人、定案、定指标、定结案时间的“四定”措施,将办案任务落实到人。进一步优化合议庭组成,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要打破常规,加班研究案件,确保每个审判环节高效顺畅运行。全体参战干警要发扬勇于拼搏、敢打必胜的优良传统,全力以赴、加班加点,确保圆满完成审判任务。

3.加强沟通配合,做好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要高度重视涉黑恶犯罪案件及媒体关注、有重大社会影响、挂帐督办等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指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审判人员组成专案组,院长、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确保此类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要与公安、检察机关迅速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和联合督办机制,把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起诉之前,确保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能够依法从重从快审结。

4.严把案件质量,严把政策界限。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始终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务求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依法该从重处罚的要坚决在法定幅度内予以重判;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在深挖犯罪过程中,坦白交待余罪的,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要严格依照《刑法》、全国人大立法解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我省《严格依法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审理涉黑案件,慎重把握黑恶犯罪案件的审判标准,坚持法定证明标准,将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健康发展。

5.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庭审安全保障。强化司法警察、审判人员的相关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庭审安全保障合力,坚决杜绝犯罪分子脱逃、自残、自杀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认真进行矛盾排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敏锐掌握社会动向、预见社会反映,充分考虑并稳妥处理有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社会不良反响。对有重大滋事上访苗头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有效防止发生进京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加大对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报送。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进一步健全信息联络制度,确定严打信息联络员,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全面地报送本辖区严打信息。

8.加大宣传力度,严防不良炒作。要密切联合新闻、宣传部门,充分运用官方微信、微博及《法润正定》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成果。要在扫黑除恶期间选择一批黑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典型案例,组织较大规模的公开宣判和新闻发布会,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要坚决防止因为个别干警执法不当引起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

9.加强后勤保障,完善奖惩机制。要切实做好扫黑除恶斗争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经费到位、物质装备充足。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大力表彰。对组织不力、贻误战机、案件出现重大问题、未完成任务目标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恶意举报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会议精神和文件,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政治责任的认识。二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下设办公室,由专职副职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的开展。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围绕机关运转、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等易被黑恶势力破坏的领域进行全面排查。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县委要求,我分别与局中层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题谈话,进一步压实了各级责任。

二、宣传发动情况

我局悬挂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条幅五幅,安装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永久性标语,张贴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200余份,同时开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迎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三、线索摸排情况

一是抓好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线索摸排。组织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对有无黑恶势力破坏机关正常运转秩序和非法侵占机关资产等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对干扰工程正常运行,非法侵占、盗抢国家、集体水利设施等情况进行持续深入排查。二是对2019年在建的水源置换、压采续建、农村坑塘改造、危桥改造等水利工程进行排查。在每周的在建项目例会上,传达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义精神并下发摸排统计表,发动各施工单位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等问题进行排查和举报并签字背书。三是建立工作台账。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有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每周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人进行记录。到目前通过持续的宣传发动和多方排查,没有发现水利行业涉黑现象。今年四个在建水利工程进展顺利,即将完工。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继续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确保发现一起、上报一起。二是继续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继续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完善工作台帐。做到每件工作留痕和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来龙去脉清晰可查。

对于恶意举报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

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

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

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对于恶意举报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街道党工委、综治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部署,全面贯彻上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在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稳、准、狠”地打击,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我社区的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我社区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xxx同志任组长,社区主任xxx同志任副组长,社区两委干部xxx、及社区民警为成员,其中苏红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1、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拆迁征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5、在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6、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7、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工作目标是: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坚决打掉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召开社区两委班子、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研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页、张贴及悬挂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利用宣传栏、户外电子屏、手机、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达到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区上下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小区住户,明察暗访,充分调动村民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党代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要鼓励村民、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零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街道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1、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

2、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3、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对于恶意举报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当前,按照中央、省委和金华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我市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

让我们一起积极行动起来,拿起您手中的法律武器,发挥法治力量,及时发现、检举、揭发、控告以下十类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是非法高利放货、“地下钱庄”、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是境外黑社会特别是港澳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如有线索,请您向我们举报。

举报电话:

举报地址:东阳市信访局联合接访中心3号接待室(江滨北街18号市政府西大楼1楼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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