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收假心得体会实用 部队收假收心体会(六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3: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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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军人收假心得体会实用一

您好!

我于20xx年x月成为了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中的一员,至今已将近有一年了。身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名预备党员,我现将我考察期的工作汇报如下:

成为预备党员没多久,我就到了师军需科工作。在这段时期里,我时刻以一名党员的身份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带头,尽党员应尽的职责。

在思想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落实江-主-席"五句话总要求"和"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自身实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后勤保管人员,就是一名服务者,要为基层服务,通过这次“三讲”正面教育,通过自己对《为人民服务》这篇文章的学习,使我清楚地认识到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内涵。为人民服务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需要的是从小事做起,从平时的点点滴滴做起。作为保管员,我想自己应该进入角色,应该首先从自己的服务态度做起。专业技术精不精,是一个人对工作的熟练问题,而服务态度好不好,是一个人对工作的态度、对本职工作热爱程度的问题,我认为服务态度占重要地位,所以我立足本职,树立起以官兵对服装发放的意见就是我工作标准的意识,尽自己最大能力让大家都穿得及时、穿得合体。其次,努力尽快掌握保管业务,遵守保管员职责,自己多学习一些本专业的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术,协助助理员干好被装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平时我在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思想稳定,及时调节自我,保持愉快的心情去干工作。注意政治理论的学习,使自己接受正确思想,确实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能够经受住各种诱-惑,永葆一名革命军人的政治本色。多主动汇报思想,让自己的思想让党组织知道,增强配合意识。

在工作中我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词,克服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工作中大胆负责,脏活、累活干在前面,遇到困难挺身而出。牢记党对我的培养和教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我要学习雷锋的“钉子精神”,要不断进取,知难而进,“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作为军人,应该充分利用部队这所大学校,努力地锻炼自己,使自身素质不断提高。

在学习上作为一名保管员,由于工学矛盾,虽然对一些课、一些作业来不及补上,我在态度上端正思想,不应该产生混淆思想,处理好工学矛盾,坚持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决不拖到第二天。在课余时间我积极投入到各种活动中去,并且努力抓好政治理论和文化学习,以及自己函授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注意平时的学习、平时的自我调整。使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使自己能正确对待他人的批评,并且及时地纠正。

为人处世上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处理得当与上级、同级、下级之间的关系。尊重上级,诚恳接受上级批评,不管批评是否正确,查找自身原因,决不与上级争执。与同级的关系,跳出老乡圈子,多与战友们交往,确实做到团结同志这一点。与下级关系,决不以新老兵拉长与他们的关系,以兄弟关系去帮助他,以身作则,确实体现出一个老兵的模范作用。

现在我还是一名预备党员,我恳切希望党组织能认可我,让我转正成为一名正式党员。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词。如果党组织不予批准,则说明我离真正党员的要求还有距离,我不会灰心或失望。我会更加勤奋工作,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等知识,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工作姿态去争取党组织的批准。

以上是我的转正申请书,请党组织审查。不足之处请组织上批评指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期:xx年x月x日

有关军人收假心得体会实用二

敬爱的党组织:

您好!

我在党的关怀与培养下,于x年xx月xx日转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成为预备党员没多久,我就到了师军需科工作。在这段时期里,我时刻以一名党员的身份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带头,尽党员应尽的职责。按照党章第七条规定,我的预备期已满一年,现申请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为了便于党组织对我的考察,现将自己一年来的情况向党组织做个汇报:在思想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落实五句话总要求和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自身实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后勤保管人员,就是一名服务者,要为基层服务,通过这次“三讲”正面教育,通过自己对《为人民服务》这篇文章的学习,使我清楚地认识到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内涵。

为人民服务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需要的是从小事做起,从平时的点点滴滴做起。作为保管员,我想自己应该进入角色,应该首先从自己的服务态度做起。专业技术精不精,是一个人对工作的熟练问题,而服务态度好不好,是一个人对工作的态度、对本职工作热爱程度的问题,我认为服务态度占重要地位,所以我立足本职,树立起以官兵对服装发放的意见就是我工作标准的意识,尽自己最大能力让大家都穿得及时、穿得合体。其次,努力尽快掌握保管业务,遵守保管员职责,自己多学习一些本专业的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术,协助助理员干好被装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平时我在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思想稳定,及时调节自我,保持愉快的心情去干工作。注意政治理论的学习,使自己接受正确思想,确实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能够经受住各种诱惑,永葆一名革命军人的政治本色。多主动汇报思想,让自己的思想让党组织知道,增强配合意识。

在工作中我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词,克服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工作中大胆负责,脏活、累活干在前面,遇到困难挺身而出。牢记党对我的培养和教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我要学习雷锋的“钉子精神”,要不断进取,知难而进,“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作为军人,应该充分利用部队这所大学校,努力地锻炼自己,使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在学习上作为一名保管员,由于工作和学习的矛盾,虽然对一些课、一些作业来不及补上,我在态度上端正思想,不应该产生混淆思想,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矛盾,坚持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决不拖到第二天。在课余时间我积极投入到各种活动中去,并且努力抓好政治理论和文化学习,以及自己函授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注意平时的学习、平时的自我调整。使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使自己能正确对待他人的批评,并且及时地纠正。为人处世上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处理得当与上级、同级、下级之间的关系。尊重上级,诚恳接受上级批评,不管批评是否正确,查找自身原因,决不与上级争执。与同级的关系,跳出老乡圈子,多与战友们交往,确实做到团结同志这一点。与下级关系,决不以新老兵拉长与他们的关系,以兄弟关系去帮助他,以身作则,确实体现出一个老兵的模范作用。

现在我还是一名预备党员,我恳切希望党组织能认可我,让我转正成为一名正式党员。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词。如果党组织不予批准,则说明我离真正党员的要求还有距离,我不会灰心或失望。我会更加勤奋工作,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等知识,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工作姿态去争取党组织的批准。以上是我的转正申请书,请党组织审查。不足之处请组织上批评指正。请党组织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

有关军人收假心得体会实用三

潘纪章,四级警士长警衔,现任二大队四中队代理排长。入伍20xx年以来,多次荣立三等功、训练标兵,本着自觉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始终坚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紧紧围绕中队党支部这个核心。

他只是一名普通的党员,但是他时刻以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处处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自己的言行诠释了革命军人的先进性。张楠同志的事迹材料广泛传播学习以来,他努力学习张楠同志事迹精神,把张楠同志的事迹作为自己的要求和目标。

以情带兵的好兄长。张楠说过,一个人的行动是受思想支配的,良好的行动代表着一个人的进步,从而也证明了张楠自身素质过硬,能够以情感融合到战友中间去,始终以一名大哥哥,或兄长,一名生活中热心肠的人,去帮助战友,关心鼓励战友。

潘纪章也始终认为思想是行动的先驱,高尚的行为源于高尚的思想,因此潘纪章积极的帮助中队同志们提高思想觉悟,完成好各项工作。有部分新兵下连后对连队生活训练都很不适应,导致自我屏蔽,不怎么敢与老兵班长交流沟通,潘纪章像一个哥哥一样去关心疏导他们,他俯下身子一起和新同志生活慢慢让同志们放松适应中队生活。有些同志遇到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他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

他一有空便会学习其它的各种科学文化知识,以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丰富自己的头脑,使其在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他始终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练兵场上的好班长。在训练中,潘纪章同志,有着一种像张楠一样的精神,就是六个字“有血性,不服输”,他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刻苦钻研军事技能。

入伍前他在家练过几年武术,有些功夫底子,本身素质就不错,到部队后,他更是玩命,他始终坚持每周3个五公里和每天3个“一百”(即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一百个深蹲起立)。他告诉我们,别人完不成的我要完成,别人能完成的,我要完成的更好,在中队他主动担负起小教员任务,各个训练内容他都认真学习,看教学录像,背动作要领,培训示范班,为中队的训练工作尽了自己一份力量,也使中队的训练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执勤是中队的中心任务,记得有段时间,哨兵接连发生了几起情况处置不灵活,处置方法不得当,差点造成执勤问题的事情。中队对此高度重视,紧急召开执勤形势分析会,进行分析研究,他主动请缨带领2名训练骨干对发生在哨兵身上的情况和常见情况进行研究训练,每种情况研究训练成型了,就请干部骨干观摩提见,进行再修改再训练直至满意。然后召集全体官兵进行授课,就这样一个情况一个情况的教,一个情况一个情况的练,没过多长时间哨兵的执勤能力提高了,哨兵在执勤中得心应手,确保了中心任务的圆满完成。

潘纪章虽然没有像张楠那样的举世震惊的事迹,但他始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工作,没有因为自己的优越而骄傲。在危难时他始终冲锋在前,完成任务出色。 潘纪章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书写自已的人生画卷,尽显共产党员本色,用自已的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他凭着对警营的无限热爱,把自己的全部精力和热情都放在了部队的建设上,以忘我的工作热情,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是他始终不满足于自己现状,因为他说过人过于满足会产生安逸思想,就会逐渐消减积性。

他在部队这么多年荣获多次三等功、训练标兵,他却一如既往的工作着,没有因为荣誉漂浮,当别人夸赞他厉害时,他却笑着说我这些跟张楠比,算什么。创先争优的好模范。在纪律作风方面,学习张楠活动开展以后,他努力对照楠同志的事迹精神查找自己存在的不足,更是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牢记 “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用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

特别是在自己的个人养成方面,时刻意识到自己是一名班长骨干,一举一动都有可能影响到自己和他人以及军人的形象,因此他总是能够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来办事,给排里战士做出模范带头作用。他对排里的每一位战士的养成都是十分的严格的,经常用部队的条令条例去给战士们灌输讲解,全排的作风有了很大的提高。

潘纪章自担任代理排长以来,努力配合中队领导研究执勤方案和情况处置方法,积极组织开展专勤训练,很好的提高了哨兵的执勤能力,确保了中队以“执勤处突”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入伍20xx年来,潘纪章始终以一名武警战士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20xx年春节,当是正值新兵岗前培训的关键期,潘纪章主动放弃了回家过年,留在了中队。也许对妻子来说,潘纪章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因为家里的柴米油盐他基本上没有帮上妻子一把;但对于中队来说,潘纪章是一个优秀的老班长,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平凡之处见精神,潘纪章正在不断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张楠精神靠拢,为职责使命书写着忠诚。

有关军人收假心得体会实用四

各位领导、敬爱的战友们:

今天我为大家报告的标题是《争做“三队三员”,加强义务感》!

转瞬间,参军已经一年多了,记得中学的时候就听人家说过,军营是座大熔炉,走入的是平常,走出的是闪亮的人生,咱们作为跨世纪的一代人,沐浴着军队的阳光,一路下来,心中充斥了骄傲跟冲动。

回想一年来的工作,感触良多,播种许多,这其中包涵了各级领导的造就、教育,同道们的赞助、关心,也包涵了自己辛苦耕耘、不懈努力的辛酸。一年多来,自己始终保持“三队三员“精力------打硬仗的战役队、优质服务的保障队、部队形象的代表队;合格驾驶员、合格战斗员、及格勤务员,争做“三队三员”。我认为要想做到“三对三员”,首先必需增强自己的责任感。

一个人的责任感首先是做一件事就要把它做好的立场。一件事首先要当事人迫不得已去做。委曲、应付敷衍,甚至两面三刀,那都是不真心想做一件事的表示,这时候请求有责任感,那实际上是没有可能的事。被逼着做某事,这样反应出来的是逼迫者的志愿,要被强制者存在责任心,这也是不可能。一个人不信念,或者不以为本人可能做到、做好,他就不会乐意为之背上责任感。既然已经做出了决议,简直没有一个人不想把事件做好。然而,假如信息重大不足,当事人不晓得该怎么做的时候,他的责任感就没有一个依靠点,或者说是载体。落不到实处的责任感,或者无奈进行绩效评估的责任感,即是没有。责任感还体现为是否乐意承当一件事的成果。如果不敢承担,那象征着有所保存,也不可能会居心付出。八一军人演讲稿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对于增强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的决定》中指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础要求是:爱岗敬业,老实取信,办事公平,服务大众,贡献社会。”这五句话中,爱岗敬业是条件,而强烈的责任感也恰是爱岗敬业要求的题中之意。社会职业和工作岗位是多种多样的,不同岗位都有各自的职业道德,但无论什么职业的道德都有独特的准则和要求,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就是各种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

一个人的成绩大小,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就是他对待工作的态度,而事业心责任感的强弱就是看待工作的基本态度问题。高尔基说过:“天才是因为对事业的热爱而发展起来的,几乎可以说,蠢才就其实质而论---只不外是对事业,对工作进程的热爱罢了。”可以设想,一个人不酷爱自己的工作,缺乏最少的事业心责任感,在职不尽责,安心不尽心,怎么可能把工作干好?更谈不上高尺度,发明性的发展工作。只有把工作当成事业干,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才干在艰苦的时候找到力气,在急躁的的时候得以动摇,坚持高昂的工作状况,干好每一项工作。能够说,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是干好所有工作的前提前提,是实现个人价值的决议性因素。八一军人演讲稿

组织的培育,领导的关怀、教导,战友们的支撑与辅助,容纳了我的毛病和过错,教会了我做人做事。今后,我将倍加爱护,尽力学习,增强自己的责任感,争做“三对三员”,在领导和战友们给予的舞台上,为团队的发展尽一份责任。

有关军人收假心得体会实用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退役军人的保障、服务、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第三条 退役军人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国家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氛围。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第五条 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遵守公共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工作。

中央有关机关、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第七条 国家加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服务、管理能力提供支持。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资源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 退役军人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对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公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移交接收

第十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和中央有关机关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军人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十一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的安置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 退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军队出具的退役证件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三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发,其统一样式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军人退役时将其人事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接收、移交等工作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同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六条 移交接收过程中,退役军人发生与服现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所在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发生其他移交接收方面问题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其原所在部队予以配合。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撤销或者转隶、合并的,由其原所在部队的上级单位或者转隶、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章 退役安置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

第十八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其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做好职务职级确定工作。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第十九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退役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供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供养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休、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优先安置。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

第二十三条 退役时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和军士,退役后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时起停发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伤病残退役军人指令性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安置。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解决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住房、医疗、护理和生活困难。

第二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官和军士的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对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对参战退役军人,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第二十六条 军人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且影响恶劣的,视情节轻重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后相关抚恤优待和荣誉待遇。

第二十七条 军人退役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机制,统筹规划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十条 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组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及知识拓展、技能认定等非学历继续教育。

部队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开展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一条 退役军人在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高等学校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

第三十二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达到报考硕士研究生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依托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第三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向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加强动态管理,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 就业创业

第三十五条 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进行就业推荐、职业指导,扶持退役军人就业。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本法所称残疾退役军人,是指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退役的军人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

第三十七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

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第三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十九条 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

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稳边固边等重点工作。

第四十条 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当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退役军人提供经营场地、投资融资等优惠服务。

第四十二条 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

第四十三条 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章 优待和抚恤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第四十五条 国家逐步消除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第四十六条 军人退役后,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四十七条 军人退役时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实行市场购买与军地集中统建相结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第四十八条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第四十九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优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 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收治或者集中供养服现役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并且孤老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老年退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

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

第五十二条 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

残疾退役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消费物价水平、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国家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放。

第七章 褒 扬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五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应当集中举行迎接仪式。迎接仪式由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十五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第五十六条 机关、军队有关部门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时,应当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

被邀请的退役军人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时,可以穿着退役时的制式服装,佩戴服现役期间和退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等徽章。

第五十七条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与国防教育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参加,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国防教育。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的宣传,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创作主题文艺作品等方式,弘扬退役军人牺牲奉献精神。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参战退役军人和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获得省部级或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

第五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死亡的,可以安葬在国家建立的军人公墓。

第八章 管理和监督

第六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提升退役军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退役军人的思想情况,指导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和生活状况,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加强对退役军人的保密教育管理。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宣传解读与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六十五条 国家实行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退役军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该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褒扬、拥军优属等工作。

第六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规定确定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的;

(二)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文件的;

(三)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的;

(四)挪用、截留、私分退役军人工作经费的;

(五)违反规定确定优待抚恤对象、标准、数额或者给予退役军人相关待遇的;

(六)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六十九条 其他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一条 退役军人弄虚作假骗取退役相关待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待遇,追缴非法所得,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退役军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

第七十二条 退役军人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作出的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适用本法。

第七十五条 本法有关军官的规定适用于原文职干部。

军队院校学员依法退出现役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六条 参试退役军人参照本法有关参战退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的范围和认定标准,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七十七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有关军人收假心得体会实用六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已的理想,有了理想就有了前进的方向。夜空中,闪闪发光的星星,是人们一个个美好的愿望。其中,最亮的那一颗是我的愿望:长大后成为一名军人。

军人,在我眼里,他是正义的象征。军人,在我的心里是那么的高大、威严。军人的那种勇往直前、决不退缩的精神更是令我敬佩。

我有很深的军装情结,在梦里我都想着穿上军装那英姿飒爽的样子。我还希望自己能到部队这个“大熔炉”里去“提炼”一下,因为部队是个锻炼人的地方,我能在这样一个环境里改掉“娇小姐”的缺点。军人意味着奉献,意味着勇敢。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军人高大的身影。在20xx年汶川大地震时,我看到地震现场最早的、最忙的、最奋不顾身的就是顶天立地的军人,谱写出一曲曲感人的生命赞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迷上了那深深浅浅的绿和穿着他们的军人,可能是小学时候看战争片看多了吧。从此,那绿,那一队队,一列列的人就看似不经意又顽固的印在了心里,牵扯出这一生的恋军情结。

小时候很单纯,以为只要长到足够大,只要我愿意,就能够成为那神圣队伍中的一员。于是,等待长大的过程中一次次不厌其烦,乐此不彼的幻想穿上军装的威武与神气,对部队的向往和对军人的崇敬也慢慢滋长成挥之不去的情感,频繁出现在梦中。

可是当我真的长大了,却发现我的梦想注定只能出现在梦中。现实的残酷让我低迷,却没能让我停止做梦,反而让我更加庆幸,自己的崇拜是值得的,如果随随便便一个人都能成为军人,那军队也许对我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和同学聊天,开玩笑说,这辈子当不了军人,当个军嫂也不错。朋友笑我无可救药,我却觉得她们不是我,也无法了解我的痴迷,无法理解我玩笑背后的遗憾和伤感。

直至现在,我的恋军情结依然深厚。偶然联系上中学的同学,得知其在军校,羡慕的不得了。很后悔当时没有读到能报志愿的时候,不能曲线救国,实现小时候的愿望。听军校的同学抱怨训练很苦很累,我却觉得他们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换了我,可能会喊累,但应该不会抱怨,毕竟做自己喜欢的事是很幸福的。

有时候想想,人的感情真的很奇怪。就像在我喜欢上军人,喜欢上当兵以前,从没有接触过真正的军人,甚至在闭塞的家乡,连警察都没有。只凭着电视上闪过的画面,我就确定了这辈子最崇拜的人,这似乎有些不可思议却又真实的发生了,而且这种崇拜扎根,发芽,虽然没结出果实,却开出了美丽的梦想的花朵。

曾有朋友问我到底最喜欢军人哪一方面,我摇头,然后在她们迷惑的眼神的注视下,心安理得说不知道。其实我是真的不知道,可能是单纯的因为喜欢军装,才喜欢上军人;可能是喜欢军人的阳刚气质;又或者喜欢军人的刚毅,坚强;喜欢他们的担当,喜欢他们的付出。虽然我不确定我到底最喜欢哪点,但我知道我喜欢他们的一切。

就这样带着这份情感,它一直伴随着我,虽然没有那身军装的陪伴,却从没停止内心对军营的渴望。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份感情日渐深厚的同时,也多了份理智,不再像年少时那么冲动,也少了虚荣和附庸的成分。

也许这一生我都成不了军人,甚至可能不会与军人有任何的联系,可年少时的梦早已植根于内心深处。虽然我种下的是结不了果的种子,可并不影响我拥有有关军绿色的种种幻想,也无法阻止我源自心灵深处共享荣光的渴望。

也有人说: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却坚定的说:不,三年你都不会后悔。

当兵,也许会让你失去很多寻找财富的机会,但是当兵却让你磨练到了金钱也难以比喻的性格和作风;

当兵,也许会让你失去很多的人生梦想,但是当兵却让你学到了什么是真正的理想;

也许当兵会让你失去你最钟意的恋情,但是当兵却让你体味道了人世间最纯洁最真挚的友谊——战友情。

一二三四,那是一个清一色的纯纯的绿,望眼欲穿,那是一个整齐划一的方仗格,昂首挺胸,那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崇高的队伍,使命唯高。那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那是一二三四团结就是力量。

我的军人梦:是向往,是憧憬,是敬佩,是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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