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实用1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5 11:4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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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回顾和反思过去的经历。写心得体会时,可以运用批判性思维,对所学所思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价。请大家一起来看看以下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能给予你一些启发。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1、畅通复议渠道,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从201x年开始通过区政府网站开辟的行政复议专栏,设置网上申请平台等措施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另外,在区信访局大厅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公示栏和受理窗口,放置复议指南,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方便群众了解行政复议的程序及有关法律规定,让群众多一条救济渠道。

2、规范复议应诉,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受理行政复议案30件,审结28件。201x年,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试点工作,成立区级行政复议委员会。201x年,我区成为湖北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设立行政复议听证庭,完善工作措施,形成由区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审理和决定的工作机制,提高审理质量和效率,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提高行政复议文书质量,增强复议决定的说理性,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3、积极应诉,维护法治政府形象和合法权益。承办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36件,均已提交答辩状;已开庭55件,行政首长出庭46件,行政首长出庭率84%。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精心准备应诉,认真对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积极沟通化解矛盾,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1、专项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印发《江夏区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市级方案要求,着力解决我区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治理,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19个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收到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的6份转办单后,我区已按要求办理完毕。

2、有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xx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合建设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实现对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实时监督,防止执法偏差,促进行政执法主体公正文明执法。

3、完善区级行政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我区政府法制办和区编办对照《xx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级行政审批通用目录的通知》,为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在2020年3月份发布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明确将区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的116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同时做好省、市行政审批事项的“接、转、放”,将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有的116项调为131项。对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街道“三个清单”,正在进行审核、梳理。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1、培养法治意识,强化依法办事行为规范。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观念,针对干部开展《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宣传,将落实《实施方案》作为今年依法行政的重点进行部署。参与修订《xx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用法治思维代替传统的习惯思维,用法治办法代替简单的行政措施,用法定程序代替随意的决策。推进政府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通过制度管人管事,从明确政府成员职责、决策机制、监督渠道、会议制度、公文审批、作风纪律等方面规范政府及各部门的行政行为。

2、不断完善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规则制度。为推进各行政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江夏区行政机关文明执法制度》《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的实施,制定《xx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20年工作总结》,转发市法制办《2020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强化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年度建设各项任务。

3、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和依法行政考核。对区城管、环保、市场监管、国土规划、区公安分局等13家单位,按《xx市江夏区依法行政考评办法》,进行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抽查。配合区委法治办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考核标准,将依法行政作为其中主要内容,予以细化,明确考核程序,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增加日常考核分值比重,使考核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实际。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考核结果运用常态化。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政府法制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它以法律为保障,运用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不仅深刻认识到政府法制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了一些心得。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政府法制的意义、法律公正、权力监督、司法独立和全民参与几个方面分享我的体会,以期能够在这方面与大家交流和共勉。

首先,政府法制的意义是了解与遵守法律。法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法律的存在可以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法制具有意义的第一点就是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且遵守法律。只有充分尊重和遵守法律,我们才能够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其次,政府法制的体现是法律的公正。法律公正是政府法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在法律的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贫富、种族和地位,无论身份如何,在法律的约束下,无人能够置自己于法外。作为公民,我们要相信法律的公正,也要积极参与到法律的推行和实施过程中,确保法律在实践中得到公平公正的体现。

第三,政府法制需要权力监督。权力监督是保障政府法制有效运行的重要一环。政府的权力是为了服务人民,但如果权力不受制约,滥用职权,则会产生负面影响。监督机构的设立以及社会舆论的参与是权力监督的有效手段。公众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可以避免政府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促使政府更加谨慎地行使权力,将权力用于社会的公共利益。

第四,政府法制需要司法独立。司法独立作为政府法制的重要保障,使司法机构有能力独立于政治和经济势力的影响下,公正地行使裁决和判决的权力。司法独立可以保证法律的公正和权益的保障,同时也能为人民提供开展正当合法活动的保证。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全力支持司法独立,让法律公正正义的力量在社会中得到充分的发挥。

最后,政府法制需要全民参与。政府法制不仅仅是政府机关和司法机构的事情,更是每个公民的事情。全民参与政府法制,不仅可以提升法律意识和参与能力,更可以建立起一个法治社会的共同信仰和价值观。通过法律教育的开展,公民可以深入了解法律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能力。只有全民参与,政府法制才能真正得到贯彻和推行,社会才能实现长远的发展。

总结起来,政府法制是现代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切社会管理的基石。通过对政府法制的深入学习和思考,我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更能够体会到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我会不断努力,以更高的法律意识和参与能力,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希望大家都能加强对政府法制的学习和关注,积极参与到法律的推行和实施中来,共同构建一个公平公正且法治有序的社会。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推行阳光政务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计划。

的通知》(晋政办通〔〕29号)要求,3月中旬至4月中旬,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在各单位报送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我办对全县346项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全面清理,经过认真研究、审查和多方征求意见,并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保留49项,取消84项,合并43项,转为管理服务111项,属于内部审批项目不再对外公布59项,以上行政审批项目均属省级以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审批项目,没有县政府出台的审批项目,我县做到了零审批。为提高行政效能,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均在法定审批时限内压缩二分之一以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总体精神,维护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统一性和时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办对截至12月31日前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截至2月1日前颁布的各类。

应急预案。

进行了全面的清理。通过近两个月的工作,在审阅了余份各类文件基础上,发现共有29件规范性文件及4件应急预案因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或政策变化调整等原因已不再适用,报经县政府5月5日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5月20日起予以废止。

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了部分内容与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与国家、省、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以及与我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不相吻合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及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代替的部分规范性文件,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各单位和部门推行“阳光政务”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阳光政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于2月18日印发了《县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晋政办通〔〕29号),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我县将用2年的时间完成全县的“阳光政务”工作。今年在9个乡(镇)24个行政执法单位推进“阳光政务”工作,余下的单位将在明年底全部完成。目前,各单位现已完成推行“阳光政务”工作材料,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对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十四项细化;梳理执法依据,对执法事项进行细化;完善行政执法、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各单位的“阳光政务”工作材料现已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实施,已对外公布。

为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顺利运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及昆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在我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工作,目前,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已完成“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各项工作,对具备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梳理细化,并已对外公布实施。

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办自2月份至4月15日代管县政府目督办工作,在此期间,我办共办理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及县委目督办、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各类督办件40余件,下发各类督办通知350余件。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办于9月8日至9月12日组织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政府信息产业办、县人劳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6家单位在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工作情况进行统一执法检查,其余未纳入此次检查的乡(镇)、单位要求形成书面自检。

自查报告。

报我办。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一是使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增强了法治观念,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改善了行政执法活动;三是增强了服务意识;四是增强了接受监督的意识;五是教育了执法人员,提高了执法水平;六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办共收到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和亲自来办公室报送我办立案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属我办受理范围的1件,现已办结;其余3件都不符合我办受理范围,我办都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单位反映。代理县政府应诉行政诉讼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三件。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昆通〔〕52)“凡是没有设立法律顾问机构和法律顾问班子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政部门,应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本县(市)区、本部门法律顾问机构或法律顾问班子的组建工作”的相关要求,今年年底将完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组建工作,法律顾问室组建后,我办将积极、主动做好法律顾问室的工作安排、管理和服务,协调、引导法律顾问室充分发挥对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行政纠纷、民事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行政诉讼和重要的行政复议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

一年来,我办共审查全县各单位报送我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类型文件16件,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2件,均已备案,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14件;起草并审查县政府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2件。

于10月28日至30日组织一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我县各乡(镇)和各单位在岗需要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89名及审验执法证件人员21人进行综合执法培训培训,办理执法证件。

我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就有关人员向县政府所反映的问题,多次到各相关单位、人员处进行调查了解;配合县政府办其它科室、部门完成工作。接待来人来信的上访人员,到目前为止,我办共接待了来人来信访问7次,40余人,在与他们交谈了解情况后,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和处理问题。

(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阳光政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在我县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而未纳入、推行“阳光政务”工作单位推行“阳光政务”。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工作,不断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备案监督的作用。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学习,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精髓,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的稳步推进做好参谋当好助手。

(七)是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这一总体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团结拼搏、勤奋努力、大胆探索,力争把法制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离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和我县在十年内建设成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追求卓越,奋发图强,为我县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行政执法环境,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全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9年,区法制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法律至上,强化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开展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提升涉法事务保障水平,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纠错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在深度融合的基础上,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立足新的起点,紧扣深化改革和青奥保障两条主线,早部署、早推进、早落实,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齐头并进,依法行政工作呈现良好局面。

4月份,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暨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市法制办杨以群副主任,区领导曹路宝、周文中、车道正,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负责人和法制联络员,部分执法人员代表,共计130余人参会。会议对去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做了简要回顾,并对今年工作提出要求,特别是对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了重点部署。会议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是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二是要以青奥保障为重点,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彻底查摆问题,科学制定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还清欠帐,补上薄弱环节,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水平,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办赛会、建城市、惠民生”的宗旨。三是要以体制完善为保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队伍建设,突出考核约束,全面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2月份,组织召开了新区第一届政府法务工作室成员座谈会,周文中副区长为10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颁发了聘书,并就做大做强“政府法务工作室”品牌,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提出了要求。专家、律师们就加强法律层面顶层设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拆迁征收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5月份,区法制办代表区政府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真释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法务合作协议,正式确定引进专业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制定、重大经济合同审查、重大复议诉讼案件代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降低法律风险,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稳步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根据省、市规范化建设指标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了《鼓楼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总体目标,对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职能履行、重大报备、统计分析等五个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二是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在区政务大厅设立受理点,同时依托13个街道司法所建立基层联系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将规范化建设纳入2019年度鼓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全力保障完成。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清理现有区级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以及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含审核、批准、登记、备案等),建立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的一律不得自行增设和行使。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方式,公开办理流程、承诺时限、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构建高效权威的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方面,对照市级方案,将区联动的改革任务逐项逐条地梳理出来,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我区的实施方案。对市级方案中一些需要新制定的执法事项目录、标准、办法等,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或建议,待最终方案确定后,及时召开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各单位的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流程和完成时间节点,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跟进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任务和责任,查找问题并落实整改,确保青奥会的顺利召开,我区从3月至8月份开展了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3月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文中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法制办、督察办及区重点执法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承担具体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推进工作。4月份,召开了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对六个重点领域整治事项进行了逐条梳理,细化任务菜单。针对可能存在的职责不明、执法交叉的事项,进一步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未尽事宜一并参照去年“迎亚青”期间关于划定管辖、指定临时管辖、指定联合执法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全方位、全区域覆盖,不留任何执法空白。

紧扣六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行动。在环境保护执法方面,重点针对企业违规排放废气废水、个体餐饮油烟噪音污染、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夜间违法施工扰民、河道水体污泥处置等七大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重点整治私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规设置、渣土车违规运输等十二大类问题,对辖区进行全面摸排,形成整治菜单,按照问题的处置周期、难易程度、反复情况等,逐项实施整治。在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方面,重点查处食品经营者无照经营、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等重点品种的抽检频次,加强对青奥会比赛场馆、签约饭店周边及交通沿线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监测。在市场秩序执法方面,开展证照清查与规范疏导活动,集中取缔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影响城市形象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查处未经授权非法使用、销售涉及青奥会知识产权商品行为;发放《关于规范青奥会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告诫并及时纠正标价不完整、收费不公示等价格违规行为;定人、定岗、定责对全区农贸市场开展巡查和管控。在公共安全秩序执法方面,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突出涉青奥场馆安全隐患排查,主次干道停车秩序整治,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控,重点要害单位消防安全巡查等工作。在景区窗口地区秩序执法方面,对中央门、湖南路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定点值守和管控,其他区域实行高频次巡查执法,杜绝出现管理空档,制止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扔垃圾、违章停车等行为。通过自查自纠,梳理出6大类22个子项的问题,并逐一落实整改。

7月底,我区制定了《鼓楼区全面加强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执法责任制,实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巡查执法。7月30日和8月1日,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分两批次组织我区主要执法部门、景区窗口地区的执法骨干和一线人员代表参加市级培训,对重点执法事项、联合执法事项的责任分工,行政执法规范要求进行辅导培训。8月10日,召开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再次传达了市区两级关于全面加强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的工作要求,通报了市区两级明查暗访的有关情况、领导重要批示以及执纪问责的要求。

各单位均开通了24小时值班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全天候巡查执法,青奥会期间由领导干部带班巡查执法。各单位围绕迎青奥《重点执法事项》、《联合执法事项》、《行政执法规范》确定的执法任务和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准、定区域的全天候巡查执法。在青奥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比赛场馆及周边实行24小时定人、定点不间断巡查。落实首接负责制,由首先发现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先行立案查处,符合移送标准的依法依规及时移送;对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必要时依法对涉案人员和物品采取强制措施。

临战保障期间,除了市法制办、市督察办及六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外,我区也同步加大了区内自查力度。区法制办牵头组织了12次明查暗访,由区督察办牵头的联合督查组组织了10次明查暗访。落实每日执法动态日报和周报制度,重点报送涉赛场馆、景区窗口、接待酒店、定点医院、重要道路日常巡查执法情况,履行联合执法、协同执法情况,落实首接负责制、按法定上限处罚情况等。区法制办对上级转送的19起投诉举报案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逐一查实,限期办理答复;对市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5个单位共计9名执法人员,予以暂扣执法证件1个月并组织集中培训。至9月2日,我区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圆满结束。

作为政府的法制参谋助手,区法制办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为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点建设项目等提供法制服务和保障,依法维护好政府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在积极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抓好行政复议日常办理工作。1-10月份,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7件,受理6件;目前已有5件已办理完毕,3件维持,2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还有1件仍在审理之中。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6件,经过充分调查和认真答复,有4件市政府予以维持,1件驳回申请,还有1件仍在审理之中。办理行政赔偿申请2件,1件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另1件仍在办理中。随着征收拆迁力度的加大,今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多,截止10月底,共有一审诉讼案件7件,二审诉讼案件2件和民事诉讼案件1件。区法制办在做好应诉准备的同时,积极协调区征收办解决实质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原告撤诉。截止目前,已有5件一审诉讼案件审结,其中3件原告撤诉、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件确认违法,2件二审诉讼案件均判决维持。

制定了《鼓楼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决定发布、评估与清理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强化了合法性审查程序,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1-10月份,区政府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均已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和区人大进行了报送备案。对2019年至2019年期间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针对区划调整前,原两区在政策规定方面的不一致,借助此次清理进行统一规范,以达到政令统一、符合实际。制定了《鼓楼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政府合同的起草、订立、履行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详细规范,特别是创新增设了合同实质性审查、审签和权利主张等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有效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以更好地维护我区公共利益和国有资产安全。1-10月份,共审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借款合同。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借款协议青奥会物资租赁及购买协议青奥会盒饭服务合同等共计27件。

承担全区拆迁征收项目有关文书的法律审查工作,强化前置审批材料的收集审查,今年以来重点突出了“开户资金证明”和“保障房源证明”,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1-10月份,代表区政府对“幕燕金属物流中心危旧房改造”、“慈悲社道路拓宽”等20个项目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对王永溯、张盛等13户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此外,对已经作出裁决的老旧拆迁项目,代表区政府向市住建委出具申请司法强拆立案函34件;对既不复议又不诉讼,在补偿规定期限又拒不搬迁的被征收人,下达催告书2件,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件。

配合区政府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10月份,代区政府起草依申请信息公开回复19件,严把法律关,确保回复内容依法合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目前依申请公开中的存在问题、争议类型、答复要件、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辅导培训,提高了各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重视。与区法院联合制定出台了《鼓楼区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系机制的意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会议交流、通报复议和诉讼案件情况,强化良性互动。就市运输管理处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组织我区16个执法部门和13个街道进行了公开庭审观摩,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和水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区政府及部门一些重大、疑难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在凤凰山庄危旧房修缮、中海房地产项目投诉举报、江东街道中保村西苑房屋拆除等事项中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多次到省、市相关部门走访取证,确保提出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切实可行,得到区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认可。

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在完善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同时,强化案卷评查和重处备案审查,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的监督力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月份,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调整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区近几年来案件报备情况,重新调整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进一步明确报备要求,规范备案提交材料。1-10月份,我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18件,已按规定审查完毕。6月,南京市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工作会议,通过专家考评,我区获得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10月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区重点执法部门1-9月份办结的一般程序案卷进行了初步评查,并从中选送部分优秀案卷参与市级评查。今年的评查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指定部分单位提供案卷目录,由市考评委随机抽取检查;二是在往年只评查许可和处罚案卷的基础上,增加了强制和征收案卷;三是被抽查单位为零案卷的,取消当年度行政执法评优资格。下一步,区法制办将结合市考评委反馈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提出整改措施,促进部门规范执法。

一是根据人大代表关于取缔无证照餐饮的建议,召集相关部门座谈,梳理法律依据,明确职能部门取缔,拟出台《关于加强餐饮安全执法监管联席制度的意见》,结合迎青奥环境综合整治的契机,加快推进餐饮行业的规范管理工作,提高公众合法维权意识。二是针对现代快报曝光龙园南路公厕污水直排景观河一事,对涉及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权力事项确认,收集相关法律依据,参与区监察局牵头的协调会,明确相关部门职能。三是针对中央门地区和幕府山风景区执法边界不清问题,依据三定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厘清职能,明确管辖事项和范围。四是依据《关于调整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范围的通知》(宁政发〔2019〕220号)精神,在年底前将中央门地区、南京火车站北广场相关行政执法管理权正式移交给南京市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完善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关要求,在两轮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我区实施方案,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向全区执法部门下发。两法衔接作为强化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3月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通知精神,收集近三年来我区复议、诉讼和行政处罚的相关数据,对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进行了梳理,撰写自查报告并上报。9月份,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法制办通知精神,指导督促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对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今年,针对工程质量监管的实际需要,区住建局收回了部分行政处罚权,区法制办指导质量监测站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案件受理、办理流程、执法文书等进行规范。在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活动结束后,为区城管局新招录的116名执法队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

总体上看,我区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成效明显,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员学法工作需要常抓不懈;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还需完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有待于强化。二是法制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务工作室专家学者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重点执法部门未设法制科室,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三是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少数执法人员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执法领域,仍然存在职责不明、边界不清的现象,容易导致执法交叉或执法空白,需要上级机关统筹协调或立法解决。四是权力规范运行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不全面、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五是征收拆迁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当前,征收拆迁难度不断加大,如何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诉求,实现城市品位提升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之间的有机协调,确保每个拆迁征收项目法律适用得当、补偿补助到位、执行程序合法、善后问题妥处,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任重而道远,我区将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区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政府全员学法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区政府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作为任职基本依据,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水平。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适时开展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政府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要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环节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具有共性特点的评估指标,突出可量化及操作的具体内容,坚持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真正发挥考核制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

四是完成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通过规范机构人员、硬件设施、办案程序、事后监管、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工作,促进我区行政复议工作达到市级规范要求;做好政务大厅和街道受理点的指导服务工作,使行政复议救济渠道更贴近便利群众。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全程监督工作。进一步划清执法管辖事项与责任,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消除执法边界不清、推诿扯皮和监管空白,选择重点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执法文书规范,为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六是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联动机制。完善出庭应诉提前通知、诉讼审理结果及时反馈、定期信息交流沟通等工作制度;适时开展出庭应诉培训和现场庭审观摩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树立行政审判的权威性,进一步纠正执法偏差,强化问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七是推动行政调解的实体化运作。推动重点执法部门先行先试,加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纠纷。

八是强化拆迁征收法律文书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出具的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司法强拆立案函等法律文书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加强对维稳评估、司法强拆等方面的法律研究和形势研判,努力减少因拆迁征收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树立政府决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九是落实第二阶段综改确定的执法改革任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城市综合执法机制改革等,加快建立完善职责明确、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强化联合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方面的作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有效落实。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为确保案件质量,我局加强案前、案中、案后的监督检查。案前,检查执法主体、执法范围的合法性;案中,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进行严格审查;案后,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案件后处理工作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审查。

加强对听证案件和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对存在有争议的事项,主动向上级进行汇报、请示。我局及时调整案审会组成成员,及时通报案审情况。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理顺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法治质监建设,我局制定并下发了文件,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三定方案”,建立“多位一体”执法体系,建立“纵横到边”立体监管体系,增强执法合力,严格执法信息公开,推进技术执法,注重督办问责,建立健全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体系。

今年,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危化品监管人员及全市30家危化品和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共70余人开展了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培训会上,就《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同时对危化品和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评审细则、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关于开展危化品和危化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今年,我局组织对各县市区局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人员及全市40余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共100余人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培训。培训会上,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法规)科对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2017年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就《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省质检院xx分院技术专家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评审细则、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解读。

年初开始,我们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全市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理论水平、业务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市各级执法机构分阶段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以及《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我局还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沙市区人民法院旁听审判案件,受到深刻教育。

适应质监部门改革新形势,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领导要求,根据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严格规范行为,主动依法履职。按照市局着力打造“创新质监、服务质监、安全质监、法治质监、数字质监、品牌质监”的要求,树立质量安全“监管为重”、质量提升“服务为先”、法制监督“规范为根”、普法治理“宣教为本”工作思路,以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的方式体现服务“供给侧质量提升”的成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体现打造法治质监的成效。

1、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迎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织开展质监部门六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蹄急步稳。一是提请市政府印发了《黄冈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的通知》。二是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并向省法制办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对《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在全市法制系统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完成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四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全年向省政府法制网报送信息850篇,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信息3篇,在《楚天法治》、《法治政府》、《黄冈通讯》各刊发文章1篇,在《黄冈日报》刊发信息20篇,在《鄂东晚报》头版头条刊发信息3篇。

(二)地方政府立法工作开局良好。一是完成了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修工作。目前,《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已经出台,《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两轮审议。二是完成了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任务。《黄冈市天然林保护办法》于9月1日以黄冈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正式印发,并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三是开展了2020年立法项目征集活动。我办从7月开始至9月30日,向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集了2020年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计划将《黄冈市大别山地质公园管理办法》《黄冈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作为2020年市政府规章立法的调研项目。同时,收集了立法项目20个,建立了2020-2022年立法项目库。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再上台阶。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要求和清理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文件的工作要求,启动了市县两级政府全面清理文件工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于11月23日印发公布。经过清理,形成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自1996年建市以来到201x年12月31日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截止到目前,共审查市委、市政府交办合法性审查的文件59件,提出修改意见204条,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代表市政府接受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规范性文件报备13件。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亮点纷呈。一是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基本完成。3月24日下午制定了黄冈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班。4月6日,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13个市直部门单位201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清查,共查找问题2514个、整改问题数1695个、涉及金额1972.43万元;检查通报单位数13家、责任追究147人。二是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连连看”活动各个活动区组织法治讲座13次,组织执法评查、观摩12次,组织法制宣传活动3次,组织知识竞赛等其他法治活动10余次。我办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于5月份联合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服务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发放问卷100份,查找并反馈问题60余条。三是继续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6月份,对全市行政机关和县市区政府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共计136分案卷进行了评查打分,评选了“五佳案卷”,并对案卷评查情况作了通报。

(五)行政复议改革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大胆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成立了市行政复议局。截至到11月份,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4件,不予受理12件,转送其他机关办理4件,受理118件。二是大力推行“市长审案”机制,建立并实行了市政府领导轮流主持、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复议案审会制度,以案说法,以案纠偏。由6位副市长主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共16件,案件涵盖了政府、公安、财政、城管、国土、环保等领域,解决了土地权属、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行政征收等5种类型的行政争议,增强了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对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视,提高了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六)法律事务工作多路并进。一是推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级行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县级政府聘任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召开了市直部门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座谈会。起草修订了《黄冈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合同审查、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均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全年共征求法律顾问意见24次,出庭应诉10次。二是高效审查市政府各类合同协议。全年共审查政府和部门合同协议76件,提出修改意见650余条,涉及合同标的额近2000亿元,多次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的合同谈判工作。三是妥善处理市政府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22件。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2022年,市政府_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深化依法行政考核、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_力运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坚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器”,破解难题的“金钥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理论学习、查找问题、征求意见、剖析根源、制定措施,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发展的思想障碍。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逢先必争、逢旗必夺”的决心,以事争一流的信心,力求在创新发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化解矛盾、服务政府决策、完善考核机制、执法队伍建设上求突破。市委大讨论活动办公室第28期《简报》刊登了我办“七个求突破”的经验做法。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城市管理、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关系社计民生的问题为重点,认真谋划立法项目,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完善立法程序,从根本上保证立法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开门立法,坚持急需为先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立法听证等制度,广泛集中民智,确保立法质量。起草了《**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修正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3部地方性法规,经市政府审议后,市人大已审议通过。《**市物业管理条例》,经省_会批准,在《**劳动日报》等媒体予以公告,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加强对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核把关,维护法制统一。在政府规章制定过程中,我们严格把好程序关、政策关和备案关,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注重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审核把关作用。完成了《**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市供热管理办法》2部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完成了关于《**市扶助残疾人规定》等3部政府规章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同时,按期完成了省_交办的43部法规和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90余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市行政机关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事前审查暂行规定》,起草了《**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若干规定》。该《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政府令形式公布,为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设立了规矩,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认真履行审查职能,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努力当好政府制度建设的“审查部”。完成了《**市市级政府公务仓资产管理办法》等41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从起草、报送、审查、决定和公布等制定程序进行把关,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

四是推进“四项制度”建设,强化重点领域管理。为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办与市政府办、市纪委多次组织召开了有关制度建设调度会和协调会,研究部署了我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管理制度工作。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推进了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化建设。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坚持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结合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全市的行政执法水平。

1、认真开展“三类事项”清理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效率。

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牵头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非许可类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合法有据、精简高效、合理稳妥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为准绳,以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三定”方案中界定的工作职能为依据,对各部门设定的“三类事项”逐项逐条地进行核对,凡是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一律予以撤销。经过清理确认,全市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为238项(行政许可180项,非许可类行政审批58项),比2022年调减了44项,消减率为;行政监管事项为172项,使我市在全省保留事项最少。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三类事项”清理通告,并在《**劳动日报》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书记王雪峰、市长陈国鹰、市纪委书记张振县等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市纪委书记张振县对此专门做出批示:“_服务中心高效快捷,重点突出,卓有成效,机关部门应学习”。

2、全力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市优化办的安排部署,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的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进一步予以规范,并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制定的“五规范”制度进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7月,我办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对行政执法“五规范”落实情况,采取听汇报、查档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了集中检查。共查阅案卷709部,召开座谈会22次,回访服务对象和处罚对象176人次,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五规范”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加强督导检查,制定了《**市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细则》和《关于行政执法“五规范”检查的实施方案》。根据考评细则和实施方案,与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不断健全和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推动行_力廉洁高效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了《关于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格式的通知》,统一规范了全市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格式文本。在对各部门上报的基准制度和阶次划分基准的基础上,经过3个多月的收集、整理,对照法律法规核实确认,6月份,我办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印制了《**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内容共涉及全市43个行政执法部门,将现行有效的365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相关处罚条款的有关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共量化行政处罚条款1575项,细化违法行为2221项,建立处罚裁量标准5040项。目前,全市各执法部门基本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使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裁量、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全面落实培训考试制度,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坚持把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的切入点,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为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今年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法骨干培训班,全市2200多名单位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从8月下旬至9月底,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分11期对全市3000余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5、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着力当好市政府行政决策的参谋和助手。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的正确决策把好关口,当好参谋。共完成了市政府领导批办的42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审查了市政府领导批办的合同(合同协议)文本14部,确保市政府的决策科学合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搞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市公安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等193个罚没处室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

6、积极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和案卷评查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

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主任张国华带队赴廊坊市进行学习考察。从我办和市城管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调研小组,就目前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现状开展调研,完成了对市区的调研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调度。目前,已将市本级、遵化市和丰润区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和方案等材料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审批。对市优化办抽调的40余本执法卷宗,组织人员开展评查工作,并在政府系统处长践诺评议会上进行现场点评,得到市优化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努力化解社会争议。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方针,认真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标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研究谋划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意见》,并以市政府文件向全市印发。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建设,9月中旬,利用两天的时间,举办了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暨行政调解培训班,全市58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学习培训。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140件,决定受理符合条件的93件,已办结73件。代市政府应诉案件6件。三是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为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向全市印发了《关于建立市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并在全市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市_负责办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对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每案必调、先调后审,调解率达100%。

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着力提高政府法制建设。

坚持以依法行政考核为契机,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建设水平。在全省首次开展的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被省政府评为优秀等次。对此,市委书记王雪峰和市长陈国鹰两位市领导都作出了批示。王雪峰书记批示“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再创佳绩”;市长陈国鹰批示“市_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我市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并以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依法行政集中考核的通知》,抽调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多名干部组成考核小组,利用1周多的时间,对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同时,根据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认真研究、周密组织,及时制定迎查方案,精心做好迎接省政府的考核准备工作。

六、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xx“5. 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娲?室)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

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0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

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围绕市委、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全市13个区县和50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

去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

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00项审批项目。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00多人次。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十

(一)只争朝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将是未来几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我市要围绕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和我省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按照整体推进方案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实施主体责任化、成效考核指标化、落实时间节点化的要求,全面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落实责任单位。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强化督查问责机制,确保我市完成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二)敦本务实,努力行使好地方立法权。一是科学合理确定政府立法项目,制定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和立法项目论证制度,拓宽公开征集渠道。建立健全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制度和实施方案,引入第三方对评估制度;开展“提升立法能力培训”活动,通过在知名法律院校举办专题学习班,提升立法人员的实务水平;大力开展立法调研活动,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立法任务。二是完成“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改革试点任务,实施“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程。

(三)正理平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依法行政“连连看”活动。活动旨在加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探讨我市依法行政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市直行政执法机关的互动,交流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促进依法行政载体项目化、节目化、课题化和直观化,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执法监督“现场看”。二是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市政务中心窗口部门进行现场视察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评看”。三是抽取重点执法部门年度内的执法案卷,查看执法程序和执法质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开展执法责任制“回头看”,检查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公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竞质提效,全力做好法律事务工作。一是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织密织牢”工程。将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群众团体都要聘请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专项预算,落实经费,提供项目。二是实施“政府合同审查把关提质提效”工程。严把人员准入关口,实现合同审查人员的“专业化”;严把文本示范关口,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严把事前审查关口,实现风险防范“流程化”;严把事后备案关口,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

(五)因地制宜,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一是继续推进和完善市长审案机制,发挥案件审理功能。进一步扩大市长县长审案影响力,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通过政府领导、执法单位常任案审委员与法律专家、学者充分交流意见,以案释法,现场办公,有效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普遍性问题。二是完善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改进和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研、听证和调解等手段办案;加大复议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行政应诉制度,落实应诉人员和应诉保障。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备案登记和报告制度。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相关单位联席制度。强化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检查督办和追责。

(六)夯实基础,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努力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保障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匹配,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作用。研究制定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积极有效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定位不科学、能力不足、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队伍的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强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律师、专家学者与政府法制队伍的交流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一

1、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着眼解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着眼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热点和难点,着眼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有效履行来安排制定规范性文件项目。2020年区政府制定了《江夏区2020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xx市江夏区小微企业助保金管理办法》《江夏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失效的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告》等7件规范性文件,主要针对环境保护、经济运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规定,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尊重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听证、论证、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网上登载率100%。

2、认真配合市政府2020年度规章调研、论证、起草、审修工作。配合参与市级气象灾害防御、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工伤保险、地名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行政执法、xx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等立法项目17件。

3、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上位法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组建专班对现行全部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彻底、全方位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二

近年来,我国政府力度不断加大,致力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其中政府法制督察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作为一名参加政府法制督察的代表,我深感责任重大,也收获颇丰。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体会到政府法制督察的意义和作用,也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下文将从体会政府法制督察的意义、感受工作的艰辛、发现问题的重要性、推动法制建设的效果以及展望未来五个方面,分享我对政府法制督察的心得体会。

首先,政府法制督察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不得超越与损害公民利益。政府法制督察的目的就在于保障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监督政府各项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政府法制督察不仅有助于让政府依法行政成为常态,也能有效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增进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其次,政府法制督察工作艰辛而且充满挑战。政府法制督察工作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责任心,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在工作过程中,要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找出问题的根源,准确把握矛盾和短板,进而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这一工作过程需要耐心和细致的态度,对于执法人员而言,更需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警觉性,时刻担负起法制监督的使命。

同时,政府法制督察的意义也在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政府法制督察的核心在于发现问题并提出督促改正的意见和建议。只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不规范行为,避免法制的侵蚀和破坏。政府法制督察通过发现问题的重要性,给予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的监督和纠正,使之能够及时改正偏差,从而进一步推动政府依法履职,促使政府将规章制度和法律引入日常工作中。

进而,政府法制督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府法制督察是对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和评价,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能够有效推动政府行政机构的改革和创新。通过政府法制督察,已经有一些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工作机制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加强了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和贯彻。政府法制督察的成果不仅使政府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也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好的政府服务,让人民更加满意,从而推动了法治建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政府法制督察的未来发展前景值得期待。政府法制督察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将会在未来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期待着政府法制督察工作能够更加规范化和专业化,政府部门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和约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也期望政府法制督察能够更加透明化和公开化,让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实现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和共治,以实现更加良好的社会治理。

总而言之,政府法制督察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发现问题和推进改革,为政府依法行政的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提供了重要保障。我们作为政府法制督察的参与者,要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专业能力,积极投身到政府法制督察工作中,为推动法治建设贡献力量,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公平、有序。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三

第一段(引言):

政府法制督察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有幸参与政府法制督察工作,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心得。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政府法制督察的理解以及对其必要性和效果的思考。

第二段(认识到的必要性):

政府法制督察的必要性是无可置疑的。首先,它能够有效制约政府的权力,防止其滥用。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它有责任合法行使权力。然而,人性的弱点使得许多政府官员容易忽视权力的边界,为自己谋取私利。政府法制督察的存在,可以制约这种滥权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其次,政府法制督察的存在还可以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当人们意识到政府的作为受到监督时,他们更有可能信任政府,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政府法制督察在增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合作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三段(亲身体验与成效评估):

通过参与政府法制督察工作,我亲身体会到了其带来的成效。首先,在我参与的案件中,一些政府部门的不法行为被揭露,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这显示了政府法制督察的执法效果,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其次,我参与的案件得到了公众热烈的关注和支持。社会各界对政府法制督察工作的积极评价,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通过这些亲身体验与成效评估,我更加坚定了政府法制督察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第四段(面临的挑战与改进措施):

然而,政府法制督察仍然面临一些挑战。首先,一些监督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正与偏颇的情况。这可能导致其在公众中失去信任,并影响到其工作的有效性。其次,政府法制督察的范围还不够广泛。目前,许多方面的监督仍然被疏于处理,导致一些不法行为得以继续存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建立更加公正、透明的执法体系,并且进一步扩大政府法制督察的力度,确保其监督的全面性与深入性。此外,应该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提高公众对政府法制督察工作的参与度,形成监督铁桶效应。

第五段(个人体会总结):

通过参与政府法制督察工作,我深刻认识到政府法制督察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它能够有效制约政府滥权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法制督察也能够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增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合作。然而,政府法制督察仍然面临一些挑战,需要通过建立更加公正、透明的执法体系和增强公众的参与度来加以改进。我相信,政府法制督察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国家发展进步方面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积极参与和持续改进,我们才能共同建设一个法治社会。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四

为有效实施《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进一步加大《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将落实《实施方案》作为本年度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整理我区任务分解清单,制发《江夏区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1、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程序废止4件,宣布失效28件和1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020年度,已制定区级规范性文件7件,同时协助审查市级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17件。

2、组织行政决策合法性咨询54件,政府合同审查74件。

3、受理行政复议案30件,审结28件。

4、承办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36件,均已提交答辩状;已开庭55件,行政首长出庭46件,行政首长出庭率84%。

5、办理政府信息公开5件。

6、对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放管服”和“三办”开展依法行政指导工作。

7、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及执法资格评查工作。

8、深化区级行政权力调整和街道执法改革。

9、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五

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法制建设成为一个国家治理和社会稳定的基石,而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其法制督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作为政府法制督察工作的参与者之一,我深有体会地认识到,政府法制督察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公正和健康的社会关系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政府法制督察是确保政府行为合法合规的重要手段。政府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其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约。然而,由于政府机构庞大,权力分散,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导致有些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可能会超越法定权限,任意扩大权力自由裁量。政府法制督察的目的就是要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其次,政府法制督察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途径。政府法制督察通过监督政府行政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实现。政府行政行为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可能会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导致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例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往往忽视了农民的权益,导致了一系列土地纠纷的发生。政府法制督察通过监督政府行为,可以发现和解决这些问题,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再次,政府法制督察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对于政府行政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只有政府能够建立健全的法制督察机制,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约束,才能够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政府法制督察可以通过加强执法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构建良好的政府形象,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步。

最后,政府法制督察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是当前我国发展的中心任务,而政府法制督察则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法制督察通过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促进社会公正和良好秩序的建立。在法制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政府法制督察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加快法治社会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综上所述,政府法制督察是保障政府行政行为合法合规、保障公民权益、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作为交汇点的我领悟圆点,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意识,提高政府法制督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六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的通知(庆发〔**〕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发〔**〕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大庆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七

在当代社会中,政府法制是社会稳定和个人权益保护的重要保障。政府法制不仅规定了政府的权力边界,还保障了市民的权益和公平正义。通过学习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政府法制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政府法制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没有健全的政府法制,社会就缺乏秩序和公平的基础。政府法制规范了政府的行为,使其在执行公共政策时能够遵循规则,公正处理事务,保护市民权益。只有民众对政府行为有了充分的信任,社会才能稳定发展。政府法制的建立需要明确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执法机制,需要政府机构和人员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职业操守。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公正、高效地行使权力,为社会进步提供坚实保障。

其次,政府法制是保障市民权益的重要手段。政府法制通过明确市民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市民的基本权益。在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受歧视和虐待。政府法制确保了市民在诉讼和行政程序中得到公平对待,保护了市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政府法制还规范了政府机构的行为,保证了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只有政府依法行事,市民的权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政府法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着市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稳定繁荣。

第三,政府法制是一种文明进步的标志。政府法制要求政府机构和人员与市民进行合作与沟通,以保障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政府法制追求的是社会和谐与人民的幸福,通过追求公正、公平、平等,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政府法制要求政府机构和人员言行一致,守法执政,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政府法制的健全与否,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社会进步水平。只有政府始终以法律为准绳,加强调整与改革,才能保持社会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政府法制离不开全民参与和监督。政府法制是公众参与政治的重要渠道。公民对政府的法律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使政府行为更加透明和公正。政府法制需要政府机构和市民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和提高。政府应当通过信息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问责制度等方式,增强市民对政府的监督能力,形成政府和市民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政府法制离不开每个市民的参与,共同建设公正、法治的社会。

最后,政府法制是一项永恒的课题。政府法制涉及广泛的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需要不断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政府法制的建设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需要政府机构、法律专业人员和市民共同努力。政府机构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法制水平和执法效能,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法律专业人员应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为政府法制建设提供咨询和支持。市民应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参与政府法制的建设,共同构建和谐、法治的社会。

综上所述,政府法制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保障市民权益的重要手段,文明进步的标志。政府法制离不开全民参与和监督,是一项永恒的课题。我们每个人都应加强对政府法制的学习和思考,积极参与其中,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构建更加公正、法治的社会。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八

第一段:理解政府法制的重要性(200字)。

政府法制是一国运行的基石,它确保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秩序和市民权益。作为一个国家的基本规则,政府法制对于各个层面的政府部门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并且与公众进行透明和负责任的互动。在理解政府法制的重要性后,我努力了解了相关法律和政策,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第二段:政府法制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300字)。

政府法制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的实施确保政府部门的行动是合法的,不会侵犯公众的利益。同时,政府法制还为公众提供了诉讼的途径,使其能够通过案件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有助于处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使公众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申诉。此外,政府法制还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起着重要的约束作用,确保政府的行为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段:政府法制的透明度和问责制(300字)。

政府法制应该强调透明度和问责制,以确保政府的行为公开透明,并对其行动负责。透明度意味着政府行为的公开和信息的公开,使公众能够监督政府的运作。问责制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负有责任,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和道义上的后果。政府法制通过建立监督和问责机制,确保政府的行动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并对不当行为进行制裁。在实际工作中,我意识到政府部门应该经常与公众沟通,并提供信息和数据,以增加透明度和建立信任。

第四段:政府法制对公民的权益保护(200字)。

政府法制对于保护公民的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的行动必须遵守法律,不能侵犯公民的基本权益。政府法制确保了每个公民的平等权利,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政府部门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尊重公民的尊严和权利,并为其提供公正的待遇。政府法制还为公民提供了诉讼的机会,使其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实践中,我意识到政府的法治观念需要不断提升,将公众权益放在首位。

第五段: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性(200字)。

政府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需要加强自身的法制素质和能力,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确保其能够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监督。公众也需要积极参与政府法制建设,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同时,我们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共同促进政府法制的发展。只有政府法制得到有效建设和实施,我们才能够确保国家的稳定、公正和持续的发展。

总结:政府法制是保障政府权力合法运行、维护公众权益以及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基础。在实践中,我深切地意识到政府法制对于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政府法制建设需要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政府的透明度和问责制、保护公民的权益和加强法制建设,我们可以推进法治建设,并为国家的繁荣与稳定做出贡献。

政府法制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九

2015年,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理清思路,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二)加强协调,认真做好行政审事项批清理日常工作。

(三)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制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下达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项目的要求,我办结合全县行政执法的实际,拟定和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4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永政发201476号),明确了检查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二是进一步清理核实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督促完善和落实相关行政执法制度;三是加强与各行政许可部门的密切合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坚持谁许可谁监督管理的原则,对仍然存在的重许可轻监督、只许可不监督的行为,再次进行清理、督促整改;四是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切实监督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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