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员心得体会和方法 供热收费工作心得体会(2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3:3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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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供热员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今年我县电代煤任务200户、太阳能取暖试点村1个(不少于100户),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300户。

今年电代煤工作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经研究安排到土城镇张百万村移民新区、大阁镇六间房村、五道营乡长胜堡移民新区。将太阳能取暖试点村安排到五道营乡九道沟村。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以双新南区域为主。大阁镇四道河村、帐房沟村、达二营村,土城镇三间房村(西坡庙、富新村两个自然村)同时进行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

工作目标:9月15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光伏实现并网发电,电取暖用户具备取暖条件,城区平房接暖具备供热运行条件。

住建局:为牵头单位,负责任务落实、方案制定、政策宣传、技术指导、统计上报、竣工验收等工作

发改局:负责协调电力增容、线路改造、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落实、竣工验收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电代煤资金筹措及拨付。

拆迁办:负责城区近三年旧城改造拆迁区域划定。

电力局:负责电代煤、太阳能取暖试点村的用电增容、线路改造、户表改造、太阳能发电上网等工作。负责完成20xx年电代煤后续工作,实现农户取暖用电单独设表计量且为峰谷表。

大阁镇:负责六间房等4个村电代煤落实到户,用户名称、房屋面积等信息统计,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工作,用户用电补贴、液化气补贴核对及补贴资金兑现;负责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施工协调、用户锅炉拆除、入网合同签订等工作。

土城镇:负责张百万村移民新区和三间房村电代煤落实到户,用户名称、房屋面积等信息统计,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工作,用户用电补贴、液化气补贴核对及补贴资金兑现。

五道营乡:负责九道沟村太阳能取暖、长胜堡村移民新区电代煤落实到户,用户名称、房屋面积等信息统计,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及安装工作,用户用电补贴、液化气补贴核对及补贴资金兑现。

大阁街道:负责城区平房接集中供暖施工协调、用户锅炉拆除、入网合同签订等工作。

京北热力公司:负责城区平房接入集中供热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工程施工。

1、5月12日前完成确户信息登记。

2、5月15日前完成各户用电量及每个村用电总量报电力局。

3、5月25日前完成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方案及预算,电代煤设备招标采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标书编制及采购审批并挂网公示。城区平房接暖完成实施方案,入网合同签订完毕。

4、5月30日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开始施工,同时确定光伏发电施工企业及运行模式。

5、6月10日光伏发电设备开始安装,完成电代煤设备招标,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城区平房接暖开始施工。

6、6月20日电代煤设备开始安装。

7、9月15日所有工程全部完工进行验收,9月30日验收完成。

1、对于采用蓄热式电暖器、蓄热式电锅炉、空气源热泵和地源热泵的,分别给予户内设备9000元、13500元、20000元的补贴(不包括散热器)。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2、运行补贴不变即每度电给予0.2元补贴,每个采暖期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0千瓦时,每户每个采暖期补贴生活用液化气400元,此政策暂定三年。

3、对10千伏及以下电网改造,优先申请中央预算内农网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省适当补贴,具体以市制定的政策为准。

4、光伏发电上网电价0.65元/千瓦时。

(5)平房入网费住宅按原政策执行由财政承担,商业由用户承担。

1、电采暖设备建议采用蓄能式电锅炉。

2、光伏发电采用a级板,使用寿命25年,光伏发电企业的选择以用户不出钱、不贷款为前提,租赁用户屋顶,根据各户屋顶面积大小,每年向用户支付租金期限25年,给用户租金多的优先考虑。

3、用户采暖用电单独设表,同生活用电分开且为峰谷表,电力部门线路施工至用户室外(户外控制器)。

4、去年剩余的66台电采暖炉用于今年安装任务。

2022供热员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和各项决策部署,做好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运城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平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林武书记关于加快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指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城市建成区(禁煤区)、城乡结合部要继续巩固改造成果,查缺补漏、确保清零,农村地区要进一步扩大覆盖区域,圣人涧镇、张店镇要确定改造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鼓励重点区域外居民进行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用户不享受设备补贴,年初确村确户名单内自改户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名单外自改户当年不能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

2、坚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根据供热能力、电网改造能力和起源保障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20xx年10月20日前,全县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2896户。其中:“煤改电”2096户,“煤改气”800户。

(一)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县城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鼓励集中供热工程向农村延伸。开展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行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扩网工程,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进一步增加供热能力,对已完成管道铺设的区域,必须全部供热,禁止选择性供热,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

(二)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改造,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充分发挥储气调峰设施作用,确保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三)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

在热力管网以及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鼓励推广空气能热泵、地源热泵、热风机等高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禁止招标电锅炉、电暖气等低能效比的采暖设备,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对全县“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发放运行补贴,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

(一)改造补助

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以下补助标准执行:

1、县城建成区“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

2、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

3、县城建成区“煤改气”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7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

(二)运行补贴

“煤改电”: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0.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煤改气”:采暖用气每方气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对已经实施了“煤改电”“煤改气”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众,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一)制定方案及招标阶段(6月30日—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7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

(二)改造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具备通气、通电条件。

(三)工程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煤改电”由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煤改气”由住建局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县发改局(能源局)负责全县清洁取暖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工作;协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工作;确保完成20xx年“煤改电”任务目标;负责制定全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提前研判用气需求。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县级补贴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

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督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下降目标;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清洁取暖工程的评估验收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改造及供气保障全面工作;制定“煤改气”改造实施方案;承担全县“煤改气”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以及验收工作;负责“煤改气”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牵头推进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作;确保“煤改气”、集中供热改造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必须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确保完成全县“煤改气”和集中供热改造目标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我县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暖建设、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制定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是本辖区“煤改电”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煤改电”专项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煤改电”改造用户验收工作;负责“煤改电”用户一户一档整理成册工作,一式二套;负责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实现居民安全取暖,确保本辖区清洁取暖全覆盖;“煤改电”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社区服务中心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做好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按照补贴政策标准完成本级资金的筹措,用于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现专项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宣传推广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张店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四)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清洁取暖资金使用与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制定相应政策,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县清洁取暖办将定期对各单位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严肃问责追责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在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中要公开公正,阳光运行,对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一旦发现有“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要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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