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徒弟心得体会和感想 煤矿师徒结对徒弟心得体会(4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3:15:23 |
  • ZTFB |
  • 9页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煤矿徒弟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1、认真学习煤矿相关的规程措施,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不忘“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先后多次学习了各采煤及掘进工作面的作业规程,了解并熟悉了各种作业的工艺流程。通过对各类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的学习,初步了解了在特定作业过程中容易引发事故而值得高度重视的环节。通过对我矿《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也对部分工种的作业内容及责任有了初步的认识,比如安检员、瓦检员、爆破工、检身工等等。当然,煤矿“三大规程”之一的《煤矿安全规程》,作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准绳、衡量标准,我更不敢丝毫的懈怠,经常学习熟悉掌握,努力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在“三大规程”的学习之余,我仍就密切关注国家、省及其他各大安全相关网站,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与煤炭行业动态,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

2、高度重视矿井防突工作,不断充实防突知识。我矿瓦斯等级在末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升级后的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加大,防突任务重,突出治理措施的探索和应用是安全生产的重点。因此,可以说矿井防突知识掌握的多少、理解的深浅,将很大程度上反映一个人的现场突出防治的能力与水平。今年随着8月1日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颁布施行,我对《防突规定》进行了系统的学习,进一步看到国家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重视,更加清晰的了解了两个“四位一体”的真实内含(即: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明确了法律法规对突出矿井

的要求: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区域防突措施不到位,严禁采掘活动;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必须始终坚持“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必须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3、继续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不断延伸拓展知识结构。坚持走“活到老,学到老”、“终身学习”的学习路线,工作以来我先后购买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教材》、《矿山压力显现及岩层控制技术》、《煤矿瓦斯突出灾害防治技术》、《煤矿防治水技术》等相关专业书籍,时刻不忘多看、多记、多了解,努力为日后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认真完成好领导安排的“五优”资料收集、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等工作,逐步熟悉科室相关业务。我矿顺利通过了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五优”矿井验收,为了断续保持“五优”水平不降低、不滑坡,矿高度重视“五优”矿井保持工作,为了迎接省局对“五优”矿井的复验,我积极按照标准要求对所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以迎接省局验收。严格按照矿、科领导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基层单位精细化管理的考核力度,一如既往的坚持旬报表向企管科通报制度,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工作在安全工作中的现实意义。

5、了解现场薄弱环节之所在,明确安全管理之重点。做任何事情总会有出发点,而安全监管也不例外。只有抓住了事物发展的主要矛盾,才能控制好事物发展的主要方向。通过日常接触质量标准化、

精细化、各级监察监管部门查出的各类存在的问题,使我对矿井的安全状况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对现场作业中易出现违章违规操作环节也有了进一步了解。比如对我矿 安全生产威胁较大(也即管理重点)的几个方面有煤与瓦斯突出防治、防治水、顶板管理等。

6、按照集团公司及矿安排,我积极参加了集团公司

持每月下井12班以上,与科室领导们一同下井去检查监督。通过他们在检查中对现场人员的询问、指导及不安隐患的填写,让我知道了很多现场管理规范、薄弱需要重点监护的环节,如工作面超前支护规定的单双抬棚打设要求,机头机尾端着特殊支护方法,工作面、上下端头、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的压力监测,老塘悬顶管理措施(强制放顶、切顶柱、丛柱、木垛等)。

10、按照科里的安排,我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详细了解井下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在进班会上逐一向安检员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全面,不留死角。值班期间认真处理井下存在的安全问题,完成领导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矿井实现安全生产。

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集体组织都有着其严明的规章制度,只有严格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才能打造素质过硬的工作队伍。作为集体中的一员,我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自己每月不低于12班的下井次数,领导安排的每一项工作,无论大小,均认真按质按量完成。

四、提高科技创新意识,努力提高自身技术研究水平。

有关煤矿徒弟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了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实行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定责任承诺书,其安全责任考核项目如下: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矿井安全负责、为区队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公司和矿井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4、遵守煤矿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矿井逃生知识,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积极参加安全学习,遵守学习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学习记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做到身边“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

6、积极参加矿井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积极参与矿上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如不能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但愿承担相应的责任追究。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有关煤矿徒弟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煤炭部门的行业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双方就合作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与期限

1、合作方式

利用甲方煤炭资源、销售方面的优势和乙方矿业开采技术、专业人员及管理优势进行合作,引进乙方成建制的生产队伍及配套的管理团队。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矿井的总体管理和煤炭销售,乙方负责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一通三防”等相关人员的配备,并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下组织矿井的安全生产活动。

2、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暂为一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止。根据矿井建设实际需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进驻有关工作人员接收生产及辅助设施系统。合作协议期满后,在确保所有生产及辅助设施、设备系统完好的情况下十日内移交撤出。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与乙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3、合作范围

1)井下、地面生产、辅助系统的全部程序。

2)52103综采工作面的回采。

第二条 双方职责范围

1、甲方负责矿井的整体管理。具体包括:

1)矿井安全生产的监督。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对乙方任何危害安全的行为均有权制止并根据相关制度予以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转包范围以内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罚直至解除本协议。

5) 提供所有生产范围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生活场所。(注:主要生产设备指乙方进入前甲方所投入的全部设备)。①新增机电设备的规定:新增机电设备单件价值在伍万元以上的(含五万元)由甲方购置并负担费用。伍万元以下(以厂家报价为准)的设备、配件及低压电缆由乙方负责购买并负担费用。②生产过程中所有设备维修及配件更换的规定:凡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配件、材料、以及维修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负担。③大型备品备件的使用规定:备用大型设备备件由甲方购买和备用,以确保正常生产,乙方需要时,由乙方承担购买该项设备的全部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生产过程中(包括合同终止时)设备移交甲方时,按设备使用时间予以折旧(执行国家和使用行业标准进行折旧),甲方扣除折旧返还剩余款,此协议终止时,设备所有权归投资购置方。

6) 设备大修或更换的规定:

a、设备大修时间按厂家规定的过煤量以及《参照设备使用现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大修或更换。

b、如设备未及时进行大修及更换,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

7)矿井的采掘方案审查管理,技术改造协调工作,并负责审查乙方提供的软件图纸编写资料审批工作。

8)矿井的生产接续规划审查管理,生产计划、采区回采率的考核管理。

9)矿井机电设备使用状况的监督管理,承担生产用电电费(包括增容)。

10) 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煤炭销售及煤场管理。

11)煤矿财务全面管理(乙方内部财务管理除外)。

12)负责煤矿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负责地面煤场、办公楼、工业广场的安保工作。

1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14)火工品的审批购置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15)负责矿井生活、生产用水水源。

16)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测量工作。

17)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的生产质量和安全管理状况。对乙方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但甲方的监督行为不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2、乙方负责煤矿矿井项目的安全和生产工作。具体责任包括:

1)煤矿矿井项目原煤生产队伍的组建、员工选用、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原煤生产员工的全部劳动待遇。

2)矿井安全系统、生产系统、生产技术管理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矿井“六大系统”、“一通三防”、“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管理(设备、设施的使用、检测、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强制放顶)。

3)矿井辅助生产系统、供电系统、运输设备、采掘系统、筛分系统、供排水系统、压风系统、防灭火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地面消防系统和供暖系统的设备、设施(包括地面生产系统、灯房、浴室、办公楼、餐厅、等,不包括洗煤)的使用、维护、维修、保养和管理。

4)矿井生产调度系统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5)后勤服务管理,工业广场以篮球场为界至煤场卫生;

6)火工品的领取、使用及火工品库房的日常安全管理;

7)煤矿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必须承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及意外伤害事故、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及乙方人员因其它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8) 运输胶带正常磨损报废由甲方负责,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

9)负责承担乙方所有人员的五险一金费用,及所有人员培训费和工资。

10)负责矿井辅助救护队人员的工资和管理费用,装备由甲方承担。

11)乙方享受新购设备在保质期的一切待遇。

12)乙方承担所有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配件乳化液费用、油脂费用(乳化液、油脂不准使用不合格产品,做到按时定期保养,更换)。

13)乙方负责上述合作范围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劳动组织、矿井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和保养等。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损坏程度给予相应处罚,但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损坏由厂家和甲方负责。若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4)矿井机电设备按使用情况安排检修计划;及时更换易损配件,达到设备完好率95%以上。机电设备的中、小修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机电设备的大型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大修后的设备由修理厂家给出明确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设备损坏,由维修厂家负责修理,因此导致停产及其它损失乙方不承担。

15) 乙方负责井下“三大自然灾害”施工管理工作,矿井上分层3-1煤及相邻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共同制订防治水方案,由乙方施工甲方监督)。排水设备要保证完好状态,备用水泵落实到现场。

16) 乙方负责完善组织机构岗位定员编制,甲方进行考核。

17) 《联合建筑、》四合院及所有职工宿舍电费由乙方承担。

18) 因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矿井灾害,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三条 生产任务定额和指标考核

1、乙方的原煤生产任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年度原煤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原煤在煤场落地移交甲方销售,乙方监督。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以年产量150~200万吨为基准进行考核综采煤量,确定价为24.90元/吨,年度因乙方原因未完成生产指标150万吨时所生产煤量每吨下浮2.00元,超额完成指标任务200万吨时所产煤量每吨奖励1.00元。由于政策、市场、甲方等原因造成限产,生产指标完成低于150万吨,吨煤补贴2.00元,此价为含税价(增值税发票)。

2、考核办法

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年度、月生产计划及回采、掘进等要求,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乙方按照甲方月度生产计划按月考核,乙方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计划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因市场滞销、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除外)。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生效。乙方于合同解除之日十日内撤出甲方场所,乙方逾期撤离的,每逾期一日承担壹拾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撤离时添置的动产自行搬走,不动产移交甲方时按折旧价计算后移交。对于已完工作量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除此之外,不做补偿。

3、日常生产执行周一至周五生产时间20小时,检修4小时,周六、日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出现设备故障2小时内处理完,因日常检修不到位造成停产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罚款1000元。每月末安排2天检修时间。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

1、甲方监督矿井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在甲方的领导、监督管理下,乙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接受政府和甲方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无条件接受因自身违规行为带来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

4、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意外事故及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必须承担事故善后处理、经济赔偿及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责任。同时甲方予以积极配合。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矿井灾害时,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妥善避灾,同时承担全部损失。当危及现场人员安全时,班长或现场负责人有权首先撤出人员再及时向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6、乙方要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制定火工品的管理制度和领退程序,设专人负责火工品的管理,对火工品的领取、发放、使用的程序要严格执行领取、发放、使用的程序,严密监控,杜绝帐、库不清。甲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要立即整改。乙方管理或领退、使用过程中,造成火工品丢失或引发其他事故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将各单项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8、采空区防灭火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工作,尤其是炮采采空区及未回收完的煤炭管理,制定专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9、全矿井的防灭火工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成立防灭火管理小组。

2)建立自燃发火观测站,加强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测。

3)严格按照束管监控系统,采空区气体检测监控系统等安全规程做好防灭火工作。

4)做好防灭火的准备工作。培训好专业的防灭火团队,储备防灭火器具,对灭火工具要常备常查,杜绝火灾及可燃气体爆炸事故发生。

5)防灭火根据实际情况预防火灾,以黄泥灌浆为主,以喷洒阻化剂、注氮气为辅,防止自然发火(甲方提供土源)。

6)《乙方负责防灭火材料并进行施工》防灭火设备的购买由甲方承担,消耗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0、首采工作面52101,52102,52103采空区塌陷回填。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11、坚持矿级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跟班监督管理,与工人同上同下。

1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一般工人必须经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13、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引起乙方高度重视,乙方在签订此协议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伍佰万元(500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作为发生事故后处理事故的资金保障。待双方协议解除终止,乙方按规定时间撤离后,甲方无息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事故支付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甲方直接从应付乙方费用中扣减,剩余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返还乙方。

14、矿井质量标准化目前为二级,要达到一级,升级按政府要求(升级过程中要求新增设备、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其它指标

1、煤质指标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煤质管理办法和煤质指标要求,具体煤质标准为:煤炭灰分含量在甲方原煤层煤化验结果的基础上不超过1%(地质构造除外),水分增加不超过2%(地质构造除外)。煤质检验由甲方质检部门进行检测,以甲方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

2、加强现场管理,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煤炭灰分、水分超标,煤质下降,降低煤炭售价,甲方罚款处理。

3、回采率指标

为了确保煤炭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经济效益,乙方在采煤过程中实现采煤回采率最大化,长壁后退式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不低于95%。被浪费的煤炭资源乙方按照未能采出的煤炭数量乘以核算时煤炭的销售价格进行赔偿。

4、其他工程质量执行国家行业规范和甲方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量与价款结算方法

1、吨煤单价:24.4元/吨,增加0.5元作为设备维修配件费用,合计:24.90元/吨。包括铺底网工费和综采联络巷永久密闭费用(矿务附属工程)铺底网、锚杆材料由甲方提供。

2、税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工资等费用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做到支付一次工程工资费用出具一次发票。

3、结算办法

每月25日进行验工计价,甲乙双方现场盘点工程量,包括支护材料,煤量计算按实际销售量计算,并出据工程量盘点表,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并开税挂账。付款每月按挂账的85%支付,《余款分批支付》。余款待工程和采煤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控制采高确保煤质,遇到地质变化及时向甲方汇报;经双方研究制定合理开采方案后方可施工。

5、其他

1)发生地质构造或特殊不可抗拒力原因影响生产,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协议期满,移交后库存煤量和留存工程款一次无息结清。

3)火药库管理人员移交乙方管理,工资由甲方按月拨付给乙方,共计每月壹万元(10000元),由乙方负责按月发放。该工作人员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待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队伍管理

1、乙方必须具备能够从事井下煤矿生产的有效资质和生产能力,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组建相应的区队、班组等组织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考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操作技能必须满足相应岗位要求。并附组织机构和岗位人员编制明细表以便考核。

2、甲方对乙方进驻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乙方未按岗位要求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未组建相应的区队、班组等组织机构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

3、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低于72小时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将员工培训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4、乙方对任用的员工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不得录用劳动法规定的非法用工。

5、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离矿外出,应向甲方有关矿领导请假。

6、乙方需配备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且将所配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简介、学历、技术职称等报甲方备案。

7、乙方职工工作服上必须统一并印制“海鸿煤矿”字样,以便于管理和提高精神面貌。

第八条 违规违章处罚办法

1、不按设计规划擅自进行开采的,发现一次罚款10-50万元,发现后经纠正不改的除罚款外,停工处理。

2、工作面、巷道丢浮煤的,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__元。

3、机电设备不按时检修、维护、保养造成事故停产的经济损失按价赔偿并给予处罚。

4、乙方人员不准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发现一次处罚10000元,情节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5、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甲方每旬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违章违规现象进行处罚。

6、甲方对乙方人员的工作安排乙方无条件执行(有争议时可提出合理意见进行协商),若对甲方工作安排出现不重视、不落实等情况时甲方严肃处理。

7、上级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如果是由乙方管理造成的安全隐患,造成处罚由乙方承担。

8、甲方按月制订生产计划,乙方月产量每减产1万吨,罚款5万元。(注:由于甲方原因、市场等客观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以平均日产量按日核减考核准产量)。

9、各岗位定员符合政策岗位编制要求、甲方对乙方进驻人员和组织机构进行审查,不得减员甚至岗位缺员现象存在,如经发现按岗位工资双倍处罚。

10、 乙方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控制采高确保煤质,因地质构造等原因造成含矸量、水分超标时,乙方及时向甲方汇报,制定施工方案后方可施工,严禁人为将矸石、杂物等混入煤中,因人为造成煤质下降的,每割顶底板1m2罚款2万元。

11、 为确保下分层开采安全、有序进行,工作面铺底网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执行,并且按从后往前的顺序逐个进行连网,不得出现漏连、搭接尺寸不够等现象,一经发现2处以上连接不合格,当事人辞退、负责班组长免职,并且每发现一处连网不合格罚款20__元,班长罚款1000元,队长罚款20__元,综采队罚款2万元,乙方罚款3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2、 井下动用电气焊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制定措施并上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当事人罚款1000元,区队罚款5000元,乙方罚款2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3、 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杜绝无作业规程、无措施、无开工报告擅自施工,出现一次罚款施工队2万元,乙方公司3万元,同时执行,从应付款中直接扣减。

14、 井下巷道无积水,发现面积超过2m2,深度超过100mm,每平米罚款200元。

15、 矿井停电要经甲方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擅自停电罚施工队500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罚款2万元,并且追究责任。

16、 矿井“六大系统”监测监控、传感器、探头、传输要符合标准,按时进行校验,传感器不按规定进行校验的检查出一台/次罚款20__元,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按无设备进行处罚,每台/次罚款20__元。

17、 必须按要求配齐通风检测仪器仪表、瓦斯检查防灭火检测设备,对矿井“六大系统”,“一通三防”设施维护管理、气体检测符合要求,出现一次损坏设备现象,按损坏设备的原价格双倍罚款,出现无气体检测设备的罚款1万元,气体检测不规范、漏检的罚款当事人20__元,矿建公司1万元。

18、 设备油脂使用符合设计要求,不按设计使用油脂或使用不合格油脂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造价的20%罚款。

19、 乳化液配比要有专用设备,浓度达不到要求,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一个月连续发现3次加重罚款1万元。

20、 加强现场管理,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人身伤亡事件的发生,出现轻伤一人/次,罚款2万元,重伤一人/次,罚款5万元,出现死亡事故一人/次罚款50万元;出现人身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第九条 停工停产费用

1、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产的,7天以下不做补偿,超过7天以上的停产(不含7天),每超停产1天,甲方补偿乙方30人的工资,补偿工资标准月为3500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停产,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3、由于地震、洪水等自然因素和国家政策变化、地方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及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生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资产管理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进行资产移交,双方代表在移交明细册上签字,作为本合同的起始履行的法律文件。

2、乙方对甲方移交的所有设备、设施及技术资料必须严加管理,并建立明细账目。合作期满后,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完好率指标,由于地质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所提供设备若不满足乙方生产需要的,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增加设备。

3、甲方提供的设备,运行必须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理。如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的要求,报废必须经甲方认可并由甲方处置。如未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行业标准使用年限需要提前更换的,严格执行甲方管理规定,属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乙方负责修复至可以正常使用,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提供设备的自身缺陷及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协商厂家更换,由此造成停产的,核减乙方基准产量,除此不做补偿。

4、乙方必须按规定对甲方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严格执行甲方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乙方所购设备配件必须为设备原生产厂家生产或由甲方指定生产厂家。

5、甲方每年对全矿井的机电设备、设施、生产系统及办公设施使用状况进行一次盘点和检查,乙方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政策和神木县海鸿矿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检查、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全过程。

2)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甲方积极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合作期内未能完成甲方下达的年度生产任务(遇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00万元。

4)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负责全矿的宏观管理和对外协调工作,乙方必须积极大力配合。

5)每月10日前办理工程拨款和结算。

6)每月25日组织工程的验收,及时办理签证。

7)负责协助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地方的公共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工程的正常使用。

8)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在原煤生产过程中的滥采、乱掘现象,有权制止不按采掘规划和采掘作业规程进行施工,有权制止不正当使用机电设备、设施的生产活动。

9)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必要的食宿办公场所、材料库、维修车间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称职的管理人员,乙方调整管理人员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力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为了使乙方的原煤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甲方应负责协调好外部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2)乙方在全面履行协议,全面完成各项原煤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全面兑现合作协议的权利。

3)在矿井生产遇到自然灾害或遇国家政策调整矿井连续停产3个月以上时,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提出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4)乙方有充分的自主分配员工薪酬,自主奖罚员工,下达考核指标等权利,乙方有协议中规定的材料及配件的自主采购权。材料配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但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主体生产经营单位。

5)乙方有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守法生产经营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

6)乙方有对责任范围内的煤矿财产、设备、设施进行使用、管理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义务。并确保其安全完整、达标,杜绝损毁和流失,严禁私自出售和外借。

7)乙方要认真履行本协议,全面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任务等的义务。

8)乙方要搞好落实组织机构、定岗、定员、定编,保证员工持证上岗。

9)乙方负有对职工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责任,有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爱护煤矿财产,建立良好企业文化的义务。因员工打架、酗酒、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每日向甲方通报原煤生产、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维修、安全等情况的义务。

11)乙方有及时将矿井采掘方案、接续计划报告给甲方审查批准的义务。

12)乙方必须及时将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技术方案、作业规程等报甲方审查批准、备案。

13)在职工食宿方面,乙方负责添置被褥、餐具、床铺、部分厨具等除生活场所外的所有其它生活必需品。

14)乙方范围内所需的办公设施和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不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承担违法违规开采造成的全部损失。

16)因人为造成区域卫生差,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

17)煤矿生活污水车间、矿井生产污水车间由乙方使用管理,如不按照环保部门规定管理,造成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

18)矿区供暖锅炉不按要求操作以及各种需检测的仪器、仪表、安全阀,造成上级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变更、解除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由于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由于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义务,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提出变更或终止本协议。违约方除按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处罚。

3、双方协议解除后,双方债务清算不一致时,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

4、当矿井经营模式发生改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权益。

5、因乙方原因造成煤炭质量达不到标准等严重制约销售,根据煤矿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经整改仍然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因乙方原因工资发放不及时、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等导致职工上访、媒体介入等时,一次处罚乙方50-100万元,根据影响程度,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7、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未能协商解决时,应当诉请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义务。

协议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履行

1、乙方不按照规划进行开采,经教育不改时。

2、乙方自投产之日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时。

3、乙方不论任何原因出现罢工导致停产时间累计达三天以上时。

4、长壁后退式回采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资源大量浪费时。

5、出现管理混乱,导致发生重大工伤事故不能及时处理时。

6、国家政策变化和不可抗力因素出现时。

7、未能及时处理工伤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阻挡煤矿正常生产经营的。

8、乙方有转包、挂靠现象。

上述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单之日起十日内撤离,其已采出煤量按本合同约定计酬,扣除乙方应承担责任产生费用后支付乙方,除此之外不做任何补偿。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约定期届满,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双方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全部撤离。其在合同期限内添置的不动产如甲方需要协商解决的双方协商解决,自行出资购置的动产自行处理,甲方提供的资产设备应保证正常使用交付甲方。乙方未能按期撤离的,每逾期一日承担十万(100000)元的损失支付给甲方,乙方交付甲方提供财产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撤离时的市场价赔偿损失。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作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3、协议外工程由双方另行商定。

4、本协议中提到的“年”、“年度”均指“合同年度”。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加条款

乙方在开采上分层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尤其是架后铺网连网质量(横向搭接75mm、纵向搭接100mm,连接点不大于200mm),确保下分层开采 过程中网片无开裂等现象,在开采下分层过程中由于铺网质量造成的停产等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此条款延续至下分层开采结束。

第十五条 附则

(一)、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 方:

法 人 代 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法 人 代 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煤矿徒弟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同志们:

今天下午,我们召开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之所以在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之后紧接着又召开这样一个较大规模的座谈会,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首先,最近一个时期,全国、全省相继发生了多起煤矿重特大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警觉。为了有效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态势,国务院于7月19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已经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安监部门以及企业面前的一项首要任务。其次,为了深刻吸取全国、特别是全省近期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教训,省安委会于7月23日下发了《关于对全省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需要我们进行详细地安排部署。第三,我市是全省七个重点产煤市之一,煤矿历来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极为关注,没有 1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就没有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很有必要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抓住了这个“牛鼻子”,就能有效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因此,今天的这个座谈会,主题很明确,任务很具体,就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对全省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工作。刚才,市安监局徐局长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主要精神,尹局长通报了甘肃煤监局《关于武威市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辛局长安排部署了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工作;三县一区安监局、煤管局和4个重点矿山企业的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安委会《紧急通知》精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整顿等重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如何正确看待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在26日召开的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我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从总体上讲,今年1-6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9起,死亡22人,受伤46人,直接经济损失138.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标“三降一升”,事故起数增加8起,上升11.3%;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18.5%;受伤人数减少17人,下降27%;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26.8万元,下降47.8%。 2

除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均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全市未发生一次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趋于好转。那么,如何正确看待当前全市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我觉得可以概括为三句话,那就是“形势基本平稳、问题确实不少、压力依然很大”。

形势基本平稳。今年以来,市县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市县区安监、煤管部门和全市矿山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着力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矿山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基本平稳、总体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截止目前,全市煤矿、非煤矿山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阶段性目标之内。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与会的同志们,面对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各种现实问题和相对比较困难的条件,尽心尽力,任劳任怨,为搞好矿山安全生产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向在座诸位并通过你们,向县区安监、煤管部门的同志们以及全市矿山企业的广大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问题确实不少。既然说上半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也可以说为近几年来同期的最好水平,但为什么还要讲“问 3

题确定不少”,其理由有三:一是从我们日常检查的情况看,今年以来,从市政府、市安委办、市安监局的角度,我们加大了对煤矿的监督检查,仅市政府郭市长亲自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指导就达3次,市政府分管领导陈市长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指导就达5次之多,对煤矿企业我也跑了9次,市安委办、市局分管领导和矿监科对煤矿企业的全面检查就达4次,配合甘肃煤监局的专项检查就达6次,共检查煤矿90多矿次,平均2天1矿次,可以说我们把很大精力放在了煤矿上,但我们每一次检查都能发现许多问题,先后共下达整改指令书60多份。这不是在表功,而是说明了我们的煤矿安全生产中确实存在许多问题。二是从甘肃煤监局《关于武威市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来看,已经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陈市长作了重要批示:“我市煤矿安全方面存在的十个方面之问题表现,条条触目惊心,要引起高度重视,出实招、务实整改,切忌走过场,做表面文章,人命关天!!!”。而这些问题并不是第一次提出,许多都是老生常谈,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彻底整治,从中也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方面说明了煤矿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确实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们的监督检查还存在着不细不严不实的问题。三是从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保障能力差;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安全防范意识差;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技术手段落后;煤 4

矿生产制约因素较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技术改造步伐缓慢,本质安全水平较低等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如:生产矿井多数“先天不足”,规模小、安全基础薄弱、机械化程度低,开采工艺、支护方式、采煤方法简单落后;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图纸不能反映矿井实际,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无设计,矿井缺乏有针对性的灾害防治措施,系统不完善,采掘严重失调,乱采滥挖、以掘代采,安全设施设备老化陈旧、“带病运行”,基本的防灭火系统缺失或不健全,探放水机构、措施、设备不健全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三违”现象严重等等。所以,尽管今年上半年我市煤矿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但从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来看,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出事故才是必然的,上半年不出事故并不等于今后不出事故,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压力依然很大。主要来自于内外两个方面的压力:从外部来讲,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煤矿重特大事故频发,从内蒙古乌海骆驼山煤矿“3.1”特大透水事故、山西王家岭煤矿“3.28”特大透水事故到近期的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大火药爆炸事故,再到七月份的陕西韩城小南沟煤矿“7.17”重大火灾事故和我省金塔县芨芨台子煤矿2号井“7.18”重大透水事故。这些事故虽然都发生在省内外其它地方,但这些事故后面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在我市煤矿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