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基金心得体会实用 基金业务发展经验分享(7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18:2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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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产业基金心得体会实用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国总社“四社"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构建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平台和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主导、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系统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切实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全县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到2022年,全系统初步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小农户服务带动水平明显提升,有效发挥为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建设县域化、综合性的服务网络。在县域范围内构建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充分整合各类为农服务资源,有效强化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产销衔接和生活服务等服务功能。

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围绕农业生产服务领域,培育现代农业服务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联盟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造就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为农服务人才队伍。

构建市场化、可持续的服务机制。大力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代表的农业经营新方式,密切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探索形成以创业创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服务新机制。

形成全程化、规模化的服务能力。全系统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面积力争达到14万亩,服务链条延伸到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电子商务、产业链金融等配套环节,形成规模服务优势。

三、强化惠农服务平台网络创建及功能提升

惠农服务平台主要以乡(镇)为立足点,依托基层社,打造集多种服务功能为体的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探索利用现有乡(镇)、村经营服务网点,整合各方资源,打造镇域为农服务网络平台,然后再逐步整合镇域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县级为农服务运营中心。逐步形成县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服务平台、村有服务站点的三级惠农服务网络。

(一)加快三级惠农服务平台网络的建设。结合实际,认真谋划打造1家县级惠农服务运营中心。县级惠农服务中心要面向乡镇服务平台提供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配送、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政务代办等综合服务;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承接县级运营中心服务项目,对村极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商品配送和综合服务支持,初步探索形成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网络,搭建与小农户之间的桥梁,实现惠农服务进村入户、直达田间地头。

(二)因地制宜强化乡镇惠农服务平台重点服务功能。县级社根据各乡镇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实际,加强乡镇惠农服务平台的重点服务功能建设。是在耕地集中连片、农业产业规模较大的乡镇,侧重建设惠农服务中心、新型庄稼医院、智能配肥中心等生产服务平台,强化农资供应、测土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生产服务功能;二是在粮食和鲜活农产品主产乡镇,侧重建设农产品烘干、冷藏、仓储、加工、交易等服务设施,强化商品化处理功能;三是在商贸集散地和人口集聚乡镇,侧重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乡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强化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生态养生等生活服务功能。

(三)四措并举拓宽村级惠农服务平台建设途径。要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批。在原农资、日用消费品门店基础上升级硬件设施,配备信息化设备,增加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互助金融等惠农服务内容;二要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批。利用合作社经营服务设施,承接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有关服务;三要开展“村社共建”新建批。由乡镇惠农服务平台或基层社牵头,联合村“两委”和各类经济组织,组织农民共同建设服务站;四要争取财政项目资金创建批。县级社积极争取财政资金,选择产业基础好、村集体凝聚力强的村或扶贫联系村建设批设施好、功能全、信息化水平高的示范服务站。

四、不断拓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要发挥供销合作社首创优势,继续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动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延伸。

(一)打造各类托管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托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农业服务企业、基层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围绕当地主导和特色农业产业生产服务需求,在2022年底前,谋划新建1家规模适度、功能适用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加快全系统庄稼医院改造升级,在2022年底前,全系统建设40家具备农资供应、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技推广、在线诊断等综合服务能力于体的新型庄稼医院。在县域建设智能配肥中心,依托具有产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建设配肥站、加肥站,面向小农户提供测土、配肥条龙服务。

(二)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围绕玉米、水稻、小杂粮、人参等优势农特产业,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过程中,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注重加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技推广机构的合作,构建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是以县级供销合作社为服务主体,整合资源,科学确定服务半径,瞄准耕、种、管、收、售全产业链提供服务;二是以基层社为主体,采取单独组建或与村委合作共建服务型合作社的方式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三是以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主体,充分发挥专业社的农业生产技术优势。四是以农资经营企业为主体,创新农资服务方式,利用农资经营渠道,提供按需送货、因地配肥、技术到户的条龙服务。五是组建农业服务专业化公司,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烘干收储加工等服务。

(三)推广多种托管服务方式。依托各类托管服务平台主体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综合性和全程托管服务。大力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积极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对象由规模化经营主体向小农户拓展,服务范围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延伸,服务内容由生产环节向全产业链转变。探索更多适应小农户生产特点、适应不同区域、不同农作物的托管服务形式,把农资、农技、农机装备等现代生产要素,送到小农户身边,提供更多个性化、精准化的便捷服务。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规范化建设,探索制定土地托管服务指导、服务质量监测、服务合同监管等管理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四)延伸托管服务链条。集成推广农药减量增效、绿色防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引导开展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工作;延伸托管服务链条,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商平台、商超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开展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产后加工、包装、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服务;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户共同组建产业化联合体,促进生产、加工、销售体化经营;依托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生产标准。组织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依托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不断探索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方式,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助推小农户增收提供金融支撑。

五、推进涉农协同服务机制建设

建设涉农协同服务机制是供销合作社践行合作制原则和开放办社理念的内在要求,是实施“惠农工程”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联合,加快推进与党政涉农部门、涉农企事业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的横向联合,努力实现协同服务、共享发展。

(一)加强系统内部协同。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切实承担起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的领导职责,加大统筹力度,形成实施“惠农工程”的合力。如既往履行社有企业为农服务使命,将实施“惠农工程”作为推进社有企业转型的重大战略举措,全力推进。要推进各供销社及社有企业间的联合合作,共同打造为农服务品牌。

(二)加强与涉农部门及有关单位协同。各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强化为农、务农、姓农的办社宗旨,进步明确自身服务定位,主动寻求党政涉农部门支持,积极承担相关服务职责或政府购买服务,努力成为党和政府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公共平台和重要抓手。要加强与其他涉农企事业单位的联合合作,依托自身服务网络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推进网多能、网多用,提升服务的竞争力。

(三)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积极引导系统内外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实施“惠农工程”,充分发挥产业带动作用,促进规模型农业发展。要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服务对接,组织带动小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使小农户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

(四)加强“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优势与村“两委”政治组织优势,积极探索将基层社建在村上,紧紧围绕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与村“两委"共建特色产业、共育经营主体、共创服务平台,努力实现村级党组织强基、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收入增加和基层社得发展的多赢局面。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实施“惠农工程”是全国总社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的重大任务,是培育壮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全系统推进产业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必须统认识,全力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施“惠农工程”作为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特别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县级供销社负责统筹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负责协调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实施“惠农工程”,整合“新网工程”资金、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大组织实施“惠农工程”扶持力度。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能力强、效果好的项目支持力度,发挥项目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各类为农服务主体建设,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小农户的能力。

(三)加强督导推进。加强对实施“惠农工程”及落实配套政策、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工作的指导,建立相应的工作督导和推进机制。

(四)加强人才培养。积极帮助小农户提升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育体系。县供销合作社主管和领办行业协会整合行业资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针对性强的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等专业培训。“惠农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引进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面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和企业员工做好项目实施的配套培训。

对于产业基金心得体会实用二

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以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核心,构造eda设计、验证、mpw服务体系,提供设计咨询、设计服务、ip服务等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多元化的专业孵化器和人才培训基地,引进风险投资,孵小扶强、多出产品、多出人才,以提高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水平,实现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可以将乙方纳入行业统计的范围。

第三条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心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乙方可以优惠价格享受甲方提供的各种_______设施(包括eda平台、验证平台、公共实验室等),以及各项技术服务(mpw投片服务、ip服务、设计服务等)。

第五条乙方可以优惠价格参加甲方举办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展览等活动。

第六条本协议未经甲方和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第七条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双方应协商解决分歧,并且努力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未解决争议、权利请求、违约、协议终止和有效性等,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产业基金心得体会实用三

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接受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企业)之委托,设立_________ (以下简称本专班),以培训产业研发人才。

_________ 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系经甲方公开甄选合格,参加本专班之培训课程。为期培训顺利,甲乙双方暨合作企业同意订立下列条款,兹共同遵守。

一、本专班培训期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二、乙方参加本专班所需之培训费用(不含膳宿),除乙方应依甲方一般研究生之规定定期自行缴费外,合作企业及政府同意分别提供_________ 元及_________ 元之补助经费,并于开训后一个月内,以_________ 次全额拨付甲方为原则。

三、甲方应于每学期结束后,将乙方之各科成绩汇送合作企业参考。

四、合作企业应于征得甲方同意后,要求乙方共同商定论文研究方向,选择指导教授及定时汇报学习进度。

五、乙方同意于培训期间,遵守甲方下列之修业规定:

乙方录取后不得申请保留学籍,若因非自愿性因素需暂时休学者,得提出申请经甲方及合作企业审核同意后始可办理,休学期间合作企业停止培训补助。

复学后若本专班已停止办理,则由招生系所辅导乙方转修一般硕士班课程,但企业及经济部不再补助,故乙方除应缴交学杂费(含基本学分费)外,另需自行负担合作企业及经济部培训补助款,始可继续注册就读。复学后若本专班尚在办理中,合作企业亦不补助,故乙方除应缴交学杂费基数(含基本学分费)外,另需自行负担合作企业补助款,始可继续注册就读。

凡乙方退学,未能如期毕业(不含同意休学之学生)或毕业后未依约就业,需另负担合作企业之损失赔偿责任。

乙方因故需延长修业期间所需之费用,不列入培训补助款经费补助范围。

六、乙方依本专班规定完成学业及通过学位论文考试后,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七、乙方于毕业后三个月内,不得拒绝合作企业所提之雇用要求,其待遇则比照合作企业同等学历初任待遇,且服务年限至少为二年,如合作企业另提供乙方奖助金或研究津贴者,服务期限依合作企业之规定办理。

八、乙方同意于培训期间,遵守合作企业之下列规定:

修习课程之规划应符合合作企业之发展愿景。

不得有损及合作企业形象之行为举止。(各合作企业得于本条加注特殊需求)

九、乙方有下列事项之一者,甲方得终止本培训合约,乙方不得异议:

违反甲方规定至退训标准者。

受有期徒刑宣告确定者。

乙方所提报名相关资料与事实不符者。

任意或自请离训者。

发生其它重大事件,并经甲方认定有损及培训成效之虞者。

十、乙方违反第七、八条规定或有第九条所列情事者,应负赔偿甲方暨合作企业之责。赔偿金额之计算,系由甲方与合作企业视乙方个别情况决定之,惟赔偿金额上限为_________ 元整。

十一、关于本合约或因本合约而引起之纠纷,双方同意以诚信原则解决,并同意如有诉讼时以_________ 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二、乙方应觅具_________ 身份且获甲方同意之连带保证人一人。

十三、本合约书乙式四份,由甲乙双方,连带保证人及合作企业各执乙份为凭。

十四、必要时,乙方须征得甲方及合作企业之同意,展延培训期限至多一年,并应完成换约手续。

十五、本合约自签约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份证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连络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对于产业基金心得体会实用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发挥产业工人作用等,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

突出强调产业工人的地位和作用。2017年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指出:“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技能选手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佳绩作出重要指示:“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这些重要指示,彰显了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一贯主张,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点。不论时代怎样变迁,不论社会怎样变化,我们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都不能忘记、不能淡化,我国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都不容动摇、不容忽视。肯定产业工人的地位和作用,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逻辑起点。

明确提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产业工人素质,畅通发展通道,依法保障权益,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这些重要指示,明确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思路、重要举措、目标要求,为推进这项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

不断强化对产业工人的思想政治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工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多做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动力的工作,更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使广大职工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这些重要指示,揭示了加强对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性紧迫性,指出了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方法和路径,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点和关键。

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大国工匠是职工队伍中的高技能人才。工会要协同各个方面为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培养造就更多劳动模范、大国工匠。”这些重要指示,体现了对劳动模范和大国工匠的亲切关怀,是对广大产业工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争做新时代奋斗者的殷切期望。

努力提升产业工人的技术技能素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高度重视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宏大的高素质劳动者大军。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这些重要指示,强调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一个国家的发展能否抢占先机、赢得主动,越来越取决于国民素质特别是广大产业工人素质,提高包括广大产业工人在内的全民族素质,是民族发展的长远大计,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目标。

着力加大对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把群众观念牢牢根植于心中,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这些重要指示,揭示了保障职工群众各方面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的工作。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必须做好维护产业工人切身利益工作,保障他们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指明了产业工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回应和解决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的形势下依靠谁、为了谁等重大问题,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这些重要指示,深化了我们党对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变化与特点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人阶级的学说,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这些重要指示,回答了为什么要改革、如何改革、改革要达到什么目标等重大问题,为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根本遵循,具有鲜明的实践意义。我们要将学习贯彻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对于产业基金心得体会实用五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93号),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等,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七部门决定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采取分级负责的实施方式,中央层面重点抓好“百县”试点示范工程(含县级市、区、旗、新疆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团场等,下同),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参照县级方式,分别由省级、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土资源、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二)合理确定试点示范规模。综合考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农村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与数量,适当考虑脱贫攻坚等因素,确定各省(区、市)试点示范县、乡、村数量。其中,20-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的省(区)试点示范县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省(区)不超过3个,直辖市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可确定2个团(场)开展试点示范。各省(区、市)试点示范乡、村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示范县数的10倍、100倍。

(三)择优确定试点示范名单。(注:名单附后)

(一)优化县域空间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合理规划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通过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实现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探索多种产业融合形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试点示范县结合地方资源优势,通过推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种形式,探索并总结一批适合不同地区的农业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努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活力。重点是探索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发展,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四)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试点示范县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试点示范县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

(五)创新产业融合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指导试点示范县制定具体办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利用一定比例土地,按规划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挖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潜力,探索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优化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融合服务。支持试点示范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改善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支持试点示范县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等服务。

(一)基本条件。一是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有开展试点示范建设的积极意愿,地方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民创业创新具备一定基础。二是县域经济范围内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现代生产经营方式广泛应用,农村一二三产业已经呈现出融合发展趋势。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在探索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已有较好基础。

(二)分类与标准。为避免试点示范县类型过于单一或雷同,将试点示范县共分为6种类型。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挖掘地域特色,尽可能选择不同类型的县(市、区)进行试点示范,每种类型最多选择1个,并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是农业内部融合型。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比例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实现统一,种养结合等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形成规模,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是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向后延伸或者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业向农业延伸,促进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紧密结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等。

三是功能拓展型。农业通过与其他产业的功能互补,赋予农业新的附加功能。如农业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能源工业等相结合衍生出的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和能源农业等新业态项目。

四是新技术渗透型。技术密集或信息化程度高,农产品生产、交易和农业融资方式先进。例如,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产生的涉农电子商务、农业互联网金融、智慧农业等项目。

五是多业态复合型。同时兼有上述四种类型或者融合其中几个类型,一般以龙头企业为主要投资主体,农业资源集约利用程度高、产业链条完整、农业多功能性明显、示范带动作用较强。

六是产城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规划合理,二三产业在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聚度较高,较好发挥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带动作用,形成了一批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一)尽快确定试点示范名单。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办发[20-]93号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尽快组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申报、筛选等工作,并于2016年4月底前向国家七部门上报试点示范县具体名单。

(二)完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根据各地上报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省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各县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6月底前将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上报国家七部门备案。同时,要及时组织对试点示范县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

对于产业基金心得体会实用六

为确保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区农委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产业化科,负责联系对接美好乡村建设日常事务。

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方略,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为根本要求,强化规划引领,抓好村级产业发展,注重生态优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村美”的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从2014年开始,每年重点培育建设24个左右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重点村,抓点示范,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到2016年,全区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重点村达到4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

1、编制规划方案。以镇街为单位,编制《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结合规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年筛选确定编写若干个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编制项目。以镇街为单位,对已被列为年度实施的产业发展重点村,编制示范村产业建设项目书。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美好乡村建设的意见》,将所有能争取到的项目资金,向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倾斜。同时,建立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项目库,做到有的放矢,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申报,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美好乡村建设。

3、抓好生态经济建设。按照“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八项农业生态经济工程(即自然生态保护工程、生物种子工程、畜牧业、渔业、农村环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绿色(有机)食品经济工程)。同时着力培育“一村一品”经济和主导产业,逐步做大做强,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抓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结合城乡一体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农村人口集中居住率和农村土地节约集约使用水平,推进农村节能工作,推广沼气利用技术,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节能新技术。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协同推进农村路网、农田水利设施配套、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以及建设农村环保设施,建立农村卫生保洁常态化管理机制,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连线成片整治;协同开展村庄绿化,村居绿化率达到40%以上。协同抓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配套、污水处理、道路硬化等工程的实施,打造具有特色的美好乡村风景。

5、抓好现代农业发展。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新型美好乡村为核心,推进生产经营产业化、农业技术集成化、农业生产机械化、基础设施配套化、农业服务社会化。积极引导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生产方式由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农业利用方式由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型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转变,全面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6、抓好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继续实施“451”工程,围绕全区乡村自然生态、田园风光、聚落与建筑文化、乡村人文活动、民俗文化、乡村产品与工艺、乡村景观意境等,着力打造江南田园和山乡独有的“青山、绿水、梯田、人家”的乡村景观意境。加强统一规划,明确特色定位,加快形成以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观光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旅游业发展格局,建成一批“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为主题的特色农庄。

7、抓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统筹培训机构、项目资金、师资力量,开展新型农民培训,让受训农民不仅仅只是种、养技术的提高,尤其是将年富力强的农村劳动力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之成为美好乡村建设的排头兵和领路人。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常抓不懈。

2、强化督查指导。坚持“半月一走访”、“一月一调度”、一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或观摩会(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及时整改;交流经验,推广典型);做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谋划安排下步工作。

3.严格考核奖惩。将美好乡村示范村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年初安排工作目标任务,年底实行百分制考核,评先评优,实行奖励或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全力推进全区美好乡村建设。

对于产业基金心得体会实用七

按照有关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根据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门的统计,我县现有家庭农(林)场13941个,其中种植业13922个,种养结合2个,畜牧养殖场16个,水产养殖场1个。全县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71541人,其中家庭成员41970人,常年雇工29571人。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有20家,除了个别家庭林场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过国家政策补助外,其他均未享受过专项政策扶持补助。

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以下特点:

1、主要以家庭林场为主。我县林业资源丰富,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家庭林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呈现以家庭林场为主的特点,家庭林场比例占到总数98%。

2、发展不规范。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家庭农(林)场数量达13941个,但由于家庭农场属新生事物,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办法,除了34个家庭林场拟注册,其余所有家庭农场尚无工商注册意识,而且大部分家庭农(林)场账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详细的财务收支记录,只算大帐,不记小账,没有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经营规模较小。目前,全县家庭农(林)场经营总面积约52万亩,但以小型家庭农(林)场规模为主。其中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下的8773个,占了总数的63%,50—100亩的5042个,100亩—500亩的91个,500-1000亩的19个,1000亩以上的16个,规模化经营趋势不明显。

4、农场用地来源于土地流转。家庭农(林)场的土地来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赁镇村组集体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为10至50年不等。

5、从业人员具备一定技术经验。农场业主都是村里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人,个别为村组干部或长期从事木材经营的老板。个别农场业主办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厂,农场主均有一定资金实力,经验丰富,比较熟悉农业政策,能够非常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和市场前景。

1、产品效益较低。农(林)场总体效益较低,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有13907个,10-50万元的有27个,50万元以上的仅有7个。我县家庭林场产品大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无特色无品牌,很难形成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2、经营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县家庭农(林)场主大多是农村的种田能手、村组干部等,他们尽管在农村中素质相对较高,具备一定经营管理水平,但就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而言,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农场的经营管理大多停留在传统经验阶段,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3、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我县属于典型山区县,土地细碎化情况较为严重,加上农民的惜地意识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家庭农场实现规模经营的最大难题是不能流转到大面积连片的耕地,造成农业机械化普及率较低,土地生产效率较低。

4、融资难,投入能力不足。家庭农(林)场属于一家一户的小型生产,资金积累少,加之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以及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家庭农场大多缺乏贷款抵押,融资难;现有政策不明确,扶持力度不够,进而制约了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以及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明确主体资格,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在尽快明确家庭农(林)场的概念、内涵、注册登记等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逐步把家庭农场扶持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农(林)场认定标准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行业的性质,进行不同标准界定,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三是规范管理。在明确认定、注册制度后,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定专门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家庭农(林)场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家庭农(林)场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主动发展这一新生事物。

2、推进产权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让农户拥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赁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三是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贷款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

3、推进技术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二是加强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连片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规模经营奠定基础。三是研发方便于山地间运输、价格低、体积小、质量轻、操作简易、便于田间作业等特点的小型或微型农机产品,普及机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坚持企业引领,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家庭农(林)场”等产业组织模式,创建市场中介组织,探索建设各类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独立经营、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农场经营形式,实现家庭农(林)场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升家庭农(林)场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家庭农(林)场作为新兴事物,必须加强扶持和引导。在财政扶持中,要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强技术服务,定期下乡开展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农技推广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设立信息服务机构,为家庭农(林)场提供市场销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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