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阴阳心得体会报告 阴阳学说心得体会(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12:4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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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夫妻阴阳心得体会报告一

甲方:

乙方:

一、协议总则:

1.甲乙双方相知相爱、情头意合,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纠纷,现双方本着互敬,互爱,互信,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的共识下,自愿订立本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及公证机关公证后开始生效。

3.如对本协议所列条款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可在生效之前提出,经双方协商之后可进行修改或删减。

4.该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夫妻双方。

二、婚前财产

1.甲方的婚前财产有:

乙方的财产有:

2.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三、婚后夫妻双方的核心守则

1.夫妻双方因相亲相爱而缔结婚姻,故此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所规定的忠诚义务。双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为及与其他异性发生情感纠葛问题。如有一方违反本条守则,则必须放弃所有婚前其个人财产及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的全部权利,作为给予无过错方的精神和生活赔偿。双方结束婚姻关系之时,过错的一方不得获取任何其个人婚前财产及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的权利。

2.夫妻之间不可做出任何伤害对方的行为,包括精神及肉体层面。绝对不允许发生任何家庭暴力行为。如有一方违反本条守则,则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元。(应要大写,如壹万元整。)

3.夫妻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均不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婚后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细则规定

1.夫妻双方婚后均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部门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并负有基本义务。

2.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应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动承担家庭的各项义务,相亲相爱,互守贞操。

3.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无理由无根据的情况之下提出结束婚姻关系的请求,应本着互敬互爱的态度积极沟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瞒和欺骗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怀孕,哺乳期间有权利无条件拒绝离婚,甲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夫妻双方本着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互相承诺婚后必须尊重孝敬对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赡养父母并必须协助另一方赡养双方父母,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6.夫妻双方负有生育、抚养后代的义务,因医学理由不能生育、抚养的情况除外。(此条可根据你夫妻双方的自我意愿定位生或者不生。)

7.夫妻双方生育子女之后,子女的姓名应由夫妻双方自主商议决定。

8.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幸发生意外,如下落不明,发生事故致身体残疾,亡故等情况的,另一方必须负起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

9.夫妻双方中如有一方违反前第三款第一项中的忠诚义务,在结束婚姻关系之时对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具体事项应由无过错方进行决定。如孩子的抚养费用承担,探视的时间、次数,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属等问题。

10.夫妻双方中如有一方因违反法律而被监禁,另一方可随时提出结束婚姻关系的请求。另一方不得提出异议。

11.本着创建和谐“大家小家”的意愿,夫妻双方在婚后有义务参加另一方的重要家庭聚会或活动。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出席的情况除外。

12.夫妻双方对各自父母的财产具有独立的继承权,未经一方授权,任何一方不得侵占。

13.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切活动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准则。

五、其他条款

1.在该协议生效之前,双方可对本协议增加或删减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条款,可增加在本协议第四款之中。

2.夫妻双方如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认为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繁琐而细致,在此不进行赘列。望双方共同建立和谐家庭,美满婚姻。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两方各持两份,政府公证部门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协议人签字盖章:(甲方) 年月日

协议人签字盖章:(乙方) 年月日

公证机关备案专用章:年月日

注:本文系转载,来源:律师365,仅供普法学习

推荐夫妻阴阳心得体会报告二

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即将缔结为夫妻。

为了明确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的范围和归属,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婚前财产约定甲、乙双方在婚姻登记日之前各自名下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建立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然归各自所有。

1、甲、乙双方结婚之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

财产权属难以确认的,以财产所有权证确认权利人,财产权证未具名的,以实际出资人为财产所有人,如仍无法确认,则以权证持有人为该财产所有权人。

2、甲、乙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因民事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各自因工作、经商、投资或者其他行为产生的损益(包含民法典条文中确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或财产性收益),均由民事行为当事人独立承担,与另一方无关;共同债务的认定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在各自从事民事经济活动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文件之时,均有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告知的义务。

若债权人或第三人以不知该约定为由要求甲乙共同偿还,并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第二条继承及受赠财产

1、甲、乙双方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因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或因遗嘱继承由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该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

2、甲乙双方均承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基于婚姻关系所取得的财产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如一方亲属的不确定赠与或因法定继承所得收益),均无条件返还于对方或对方直系亲属。

第三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所购置物品,归出资方个人所有;若双方共同出资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平时生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各自父母的赡养费用由各自承担,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日后若有孩子,孩子的抚养费各自承担一半。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推荐夫妻阴阳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码:现住地:

乙方:,女,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码:现住地:

当事人双方经自由恋爱,在同居期间,为了明确双方婚前个

人财产、同居期间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的范围和归属,现根据公平、自愿、诚信原则,经平等协商,对双方的婚前、同居期间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的范围和归属作以下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一、关于婚前个人财产的问题

(一)甲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

1、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

一套为甲方个人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甲方的牌型号轿车一

部,为甲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归甲方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甲方的银行存款万为甲方婚前所有,归甲方所有;

4、电脑:品牌为,型号为电脑为甲方个人

所有;

5、其它甲方个人财产:( 见财产详细清单一 )。

(二)乙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范围:

1、房屋:

2、汽车:

3、银行存款:

4、电脑:

5、其它乙方个人财产:( 见财产详细清单二 )。

(三)婚前个人财产的处置权

1、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甲、乙各自所有。

2、甲方认可乙方就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还贷部分的钱款属于乙方个人财产,甲方在任何时候均放弃对此还货部分钱款的共有权、分割权等主张。

3、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一方如何使用、处置(包括出租、转让、赠与他人、变卖等)完全由产权所有方独自行使,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4、甲、乙双方对各自所有财产处置(包括出租、转让、赠与他人、变卖等)所产生的权益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各自所有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均由各自所有,如房屋租金等。

二、关于同居期间、婚后共同财产的问题

1、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财产范畴)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2、凡属甲乙双方分别使用、管理的其它财产包括私人用品,用具,衣物、床上用品、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债券、公积金、社保基金、商业保险金等归各自所有。

3、为共同生活,甲、乙双方从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___元为双方共同生活所用,其余的分属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共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4共同生活期间甲、乙双方各自使用个人所有而非双方共同共有的资金投资开发的商业项目、添置新的财产均属投资方独自所有。双方共同投资项目和添置新的财产均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三、关于债权债务的问题

1、甲、乙双方对外无共同债权关系,各自名下的债权由各自独立享有债权。

2、甲、乙双方对同居期间各自因投资、个人消费所等产生的债务均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消费而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3、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四、关于解除同居关系、离婚的问题

1、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中止、解除同居关系时,提出方放弃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主张权利,其他个人财产按约定处分。

2、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缔结夫妻后离婚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一致同意如果有过错方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承担赔偿责任: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对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三) 有赌博、吸毒、嫖娼等恶习经另一方劝说仍然屡教不改的;

(四)其他因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万元,支付方式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五、关于特别约定问题:

1、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相互之间放弃继承权。

2、甲方不直接与继子女发生抚养关系,甲方不要求继子女尽赡养义务。

六、关于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七、关于协议的生效问题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自主决定协议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财 产 详 细 清 单

一、其它甲方个人财产为(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显示器、传真机、电脑房空调、电视机、洗衣机、vcd机、微波炉、电饭煲等财产):

1、彩电:

冰箱:

2、空调:

洗衣机:

3、家具:

日常生活用品:

4、其他财产:

二、其它乙方个人财产为(同上):

1、彩电:

冰箱:

2、空调:

洗衣机:

3、家具:

日常生活用品:

4、其他财产:

三、其它甲乙双方共同所有财产为(同上):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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