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行动指南心得体会报告 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心得(九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06:15:11 |
  • ZTFB |
  • 9页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政法队伍行动指南心得体会报告一

通过学习,自己充分认识到,必须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干部的责任意识,对基层群众,我们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时时、事事、处处都要首先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

熟记和使用区机关服务的语言规范,牢记禁忌语言,用“党委的规定”规范我们的服务言行,模范遵守区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一定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切实转变那种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的衙门作风,满腔热情地为基层群众服务好,为**区的建设发展事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奋学习,熟悉和掌握好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其次,我们每一位干部都应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为**区的发展添砖加瓦!我们始终要牢记理想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

始终牢记责任使命,大力推动科学发展;

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落实两个面向;

始终牢记党员形象,不断加强党性修养;

始终牢记党纪国法,爱岗敬业干净干事。

第三,对于本次作风整顿,我认为是必要的,它对我们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大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到: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是履行好自己肩负职责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做到在思想上跟上新形势的发展;在行动上符合工作的规范;在工作上不断增强原则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法工作政策、方针,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在学习中要摆正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坚持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注重学习效果。力求学深、学透、弄懂、弄通,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二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上,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耐心询问,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从根本上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三是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俗话说: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政绩,团结出干部。因此一定要做到团结同志,维护政法委的整体形象。

有关政法队伍行动指南心得体会报告二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为了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5条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治安联防属于群防群治机制的组成部分,在组织领导上凸显公安机关的主导性,在经费来源上强调“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服务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一点资,出一点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3]治安联防队员的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协助专门机关维护社会治安”。[4]这充分说明治安联防队员应该从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上具有更高水准的群体里选拔,尤其强调对公共利益的坚决捍卫和自觉履行义务的神圣使命感。这一点在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力量上亦有体现,“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5]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辅警的主体和行为定位似乎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但实际上相辅相成,无分彼此。在有的学者看来辅警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行政协助,“行政协助人是指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给予协助的人。与被授权人的区别在于,行政协助人不是独立活动,而是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和指令从事某种辅助性的工作,其活动归属于行政机关。例如,某公民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受交通警察的委托,用相应的手势指挥交通。”[16]事实上,行政协助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于其权限范围内互相协助。”[17]在我国已有的立法中,也存在大量有关行政协助的语焉不详的概括式规定,如协助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矿产资源法》第11条),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条第3款)等。“这些规定由于立法语言过于概括,请求主体和被请求主体各自从自身利益考虑而作不同理解,从而造成这些立法在实践中无法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应进一步将这些规定具体化,对提供协助的条件、手段等进行详细规定。”[18]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有关政法队伍行动指南心得体会报告三

同志们:

政法机关是"国之重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保障人民幸福安康、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纪律严明""广大干警要做到维护和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政法干警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光荣使命,政法干警队伍也是公务员队伍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人民群众对我们政法队伍也历来是"高看一眼、多看一眼",时刻关注着这支队伍。今天结合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大家交流共勉。

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把履职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把坚持从严治警贯穿始终,把政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作为重点,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政法队伍。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做到政治过硬。xxxxx在历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都明确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全区政法系统务必清醒认识到,党的绝对领导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两个字,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一直以来,国内外敌对势力把司法领域作为西化、颠覆、渗透活动的突破口,极力鼓吹"普世价值""宪政民主""司法独立"等资产阶级法治理念,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但是,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前面有"人民"两个字,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变,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使命任务不能变。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明确写入宪法中的。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单位各项职权是党的领导权和执政权的组成部分,因此,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跟谁走、属于谁,为谁服务,关系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只有做到矢志不渝地对党忠诚,政法队伍才能坚定捍卫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为党和人民提供坚强保障。要把对党绝对忠诚落实到行动中。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更不是光喊口号的,而是要落实到管方向、管原则、管政策、管干部等工作各环节,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等全过程,还要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各方面,永葆政法机关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政法单位在政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与一切模糊认识、错误思潮、反动言论作斗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

(二)提高执法司法能力,坚决做到业务过硬。xxxxx指出,"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提高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这就要求政法队伍要注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不断提高执法司法能力。全区政法队伍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破解难题,做到既守住政策法律底线,不以牺牲法律为代价换取一时一事的解决,又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秩序与活力的关系,使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体现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xxxxx指出:"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政法队伍在维稳工作中是主力军,要善于通过教育、协商、疏导、服务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在严格执法司法的同时,要探究引发社会矛盾冲突的根源,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消解社会矛盾于无形,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不断改变着社会舆论的生成、存在与传播方式,不断对既有的社会管理模式提出新的挑战,这就对政法队伍的舆论引导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政法队伍要坚持一手抓公正执法司法,一手抓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善于与媒体沟通,坚持"三同步"原则,加深对新闻、网络规律的理解和把握,有效引导舆论。

(三)积极践行初心使命,坚决做到责任过硬。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队伍神圣使命。要一心为民。对党忠诚归根结底就是对人民的忠诚,政法机关更是如此。政法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等切身权利,是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队伍始终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执法为民,秉公无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勇于担责。担当就是把自己的命运和党的政法事业紧紧连在一起,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旗帜鲜明、挺身而出,绝不能当骑墙派;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绝不能畏缩不前。要敢于斗争。政法干部干警要强化斗争意识,从政治层面解决"要不要"的问题;坚定斗争意志,从精神层面解决"敢不敢"的问题;增强斗争本领,从能力层面解决"能不能"的问题,敢于斗争、敢于胜利,在奋斗和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

(四)坚持从严管党治警,坚决做到纪律过硬。xxxxx强调:"要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政法队伍。"政法队伍肩负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一旦出现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政法战线上的同志,首先要用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干警头脑、统领政法工作,保证政法队伍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其次要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深入推进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动摇,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并重,努力提高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让政法队伍越来越纯洁。

(五)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坚决做到作风过硬。今年1月,xxxxx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要深入查摆和坚决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要通过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使广大政法干警自觉把群众观点深深植根于思想中,把执法为民的观念深深铭刻在灵魂中。要突出民意导向,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以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全区政法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思想、政治、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xxx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自觉把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新时代政法战线"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政法队伍作为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出现害群之马,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近些年来,政法系统清除害群之马的力度逐年加大,但形势依然严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立案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政法干警。这表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刻不能放松。在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就是来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彻底割除毒瘤,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新时代政法战线"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党的十九大以来,政法系统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特别是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及"打伞破网"强大攻势,一些典型案件背后潜藏着的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义、不廉等深层次问题得以暴露,"围猎"与被"围猎"交织、滥用职权与谋取私利交织、违法办案与利益输送交织等腐败问题浮出水面。政法机关性质特殊、专业性强,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既配合又制约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从严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加上一些政法干警法纪观、权力观、利益观不正,导致政法队伍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不纯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在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就是在政法系统来一场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坚决清除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实现政法队伍风清气正。

(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新时代政法战线"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政法工作具有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奉献最多、牺牲最大的队伍,党和人民既厚爱三分又寄予厚望。当前我们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抢抓机遇、迎接挑战需要政法队伍发挥更大的作用。政法队伍要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必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开展阵法队伍教育整顿,就是要在政法系统来一场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政法铁军,更好肩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

一是在学习教育上要强化"思想提升"。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引领,是我们党开展历次集中性教育活动的宝贵经验。要突出政治性。结合__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增强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自觉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要突出针对性。重点抓好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3个方面的专题教育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认真学习《xxx谈治国理政》(第三卷)、《xxx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xxxxx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以及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突出警示性。要强化政策规定的感召力,讲清开展教育整顿的意义、目的和政策规定,让干警意识到惩戒的是极少数,更多的是照镜正冠、红脸出汗,受到警示、保持警醒。要强化党纪法规的约束力,让干警深切感受到党纪法规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是政治生命的"安全阀",是防止蜕变的"防腐剂",自觉以防"破纪"来防"破法"。要强化以案说法的警示力,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抓好干警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让广大干警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增强警示教育效果。要突出持续性。将学习教育贯穿于教育整顿全过程,特别是要把政治教育、警示教育与查纠整改有机结合,做到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边学边改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机制,确保常学常新、常学常进。

二是查纠整改上要强化"精神提振"。查纠整改环节是中心环节,问题查纠深不深入、整改彻不彻底,直接决定着教育整顿的成效。要激发自查自纠的内力。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促使政法队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解决"老问题",防止"新问题",达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目的。要深入做好政策宣讲,层层开展谈心谈话,让政法干警充分认识和理解政策制定初衷,教育引导干警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领导干部要带头自我剖析,敢于拿自己开刀,主动检视自身问题。要通过兑现政策,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让有问题的干警看到希望、争取从宽处理,让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干警受到触动、受到警醒。要发挥组织查处的威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把害群之马清除出政法队伍,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要通过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从中发现案件疑点,倒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提升专项整治的效力。要聚焦影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顽瘴痼疾,分类施策、靶向治疗,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找准"病灶"、检视"病因"、深挖"病根"。

三是总结提升上要强化"提质提效"。把评估作为阶段性教育整顿的终点,作为加强队伍常态化教育管理监督的起点。要以干警思想是否受到深刻洗礼、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力整治、害群之马是否彻底清除、队伍战斗力是否得到明显提升作为衡量标准,全面开展自我评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门搞教育整顿,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价,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既立足当前、解决群众愁难急盼的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完善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xxxxx强调,政法系统是国家的免疫系统。国家需要政法系统抵御各种歪风邪气对社会肌体的侵犯,维护和保持国内政风民风的洁净,可以说政法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在人民群众的心中,政法系统是他们尊重、寄希望、关注的系统,群众希望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积极惩治腐败和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希望加强权力监督,既要在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过程中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利,更要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这就是政法工作的"底蕴"。但政法系统一旦出现问题,给社会公众带来的冲击是不言而喻的。有问题不可怕,怕的是在问题面前麻木不仁。我们必须直面问题,必须清醒认识腐败行为成本之高、危害之深、代价之大,产生触动和警觉,刮骨疗毒,猛药去疴。从近年来被查处的对象来看,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问题。

(一)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甘当"两面人"。党章将"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写入党员义务。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人面对权欲利益,早已将这一基本操守抛之脑后,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念歪了"忠诚老实"的本经,把忠诚当作愚昧,将老实视为无用,或欺上瞒下、阳奉阴违,或不讲实情、不说真话,或人前清廉、人后腐败等等。不忠诚、不老实,其实已经站在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把忠诚老实当成关系依附的"砝码"、权钱交换的"条件",既失信于组织、失信于人民,又损坏党的形象,更破坏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如,我们大家知晓妄议中央落马的xx,他利用手中之权,从1996年当上副处级领导干部开始,在长达20余年的时间里辗转多地、多个岗位,也腐败堕落在多地、多个岗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反组织纪律和其它纪律规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成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人"作为违反政治纪律、践踏法治、滥用权力、道德败坏、不作为乱作为"五个反面典型"。有的在组织谈话时,不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不如实说明问题,如大家熟知的侯俊,他自己清楚知道客观事实只有一个,任何事实认真查起来真相根本瞒不住,但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选择相信组织,故意回避、隐瞒自己违纪违法事实,其实是自欺欺人,错失组织挽救的机会。还有的在组织对其问题线索开展初步核实时,向组织提供虚假书面材料,故意掩盖、隐瞒有关违纪违法事实,企图对抗组织审查。这些党员干部,违背了党员义务,背离了党的路线,念着虚假的"台词",演着贪腐的"戏码",一步步走上不归路。

(二)修身不正甘于被"围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经八年多了,从上到下一直都严纠"四风",却总有些党员干部将规定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特别是在政法系统中,面对各种诱惑更为直接,接触的应按面多,环境更为复杂。比如,我们在动员部署会上看的试点专题片,某地派出所四任所长全部下马,他们在担任所长期间,辖区的各行各业场所通过各种关系找他们帮忙关照,从请客到送礼再到送现金,一步步被"围猎",他们自己也不坚守底线,贪心的欲望、敛财的念头导致他们从开始的几百到后来的几万甚至十几万都收得心安理得,最后落为阶下囚。这些党员干部觉得几千几千地收,金额都不大,性质不严重,思想变得越来越麻木,警惕性越来越低,直到被查处,才意识到在"温水煮青蛙"的过程中,人生早已被贪婪的猛兽所吞没。

(三)挖空心思打"擦边球"。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干部仍铤而走险,挖空心思打擦边球,通过高息借贷、违规持股等形式获取高额利息利润,看似合法经营,实则掩耳盗铃,变相敛财。从全国查处的政法系统高级干部来看,这些违纪违法的高官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未能如实申报违规借贷、违规持股问题,他们在接受调查时谈到,虽然每次个人申报,心里都十分惶恐害怕,但贪欲之门一旦打开,贪婪欲望就长驱直入麻痹心态,利息动辄就是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心里仍不知足,欲壑难填。其实,仔细想想那些老板会把钱借给你,只是因为你的身份特殊,看中你手中的权利,想得到你的帮助。如果你手中没权,帮不上他们的忙,还会借钱给你吗?违规借贷成了不法商人向这些领导干部利益输送的重要渠道。长此以往,这些干部满脑子是"钱"和"利",还谈什么干事创业、谈什么为人民服务?

(四)任性用权执法"乱作为"。政法系统的党员干部理应依法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职责,但如果政法系统出现违纪违法现象,那就是知法犯法、执法违法,情节要更严重,性质要更恶劣。有的利用手中职权或职务影响,帮助不法分子逃避打击、攫取利益。比如,如震惊全国的孙小果案,21名政法官员牵涉其中,让公众对政法系统充满了猜想和质疑,"怎么能够让一个被判死刑的被告,经过再审程序改判成为了死缓?怎么又能够从死缓直接减刑减到了最低服刑年限12年?又怎么能够出狱之后,再次投入娱乐行业成为涉黑涉恶人员?",孙小果案中19名公职人员帮其违规减刑,违纪事实一出,让所有办案人员大跌眼镜,在法治社会背景下,竟然还有像黑帮电影桥段般的行径,着实令人震惊。再比如,我区原城西派出所民警田茂驹,在明知纪律要求下还为服刑人员提供虚假立功材料,不忠于法律,手中的天平歪了,还谈什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想方设法发展"朋友圈"。很多黑恶件中,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后,拉拢腐蚀公职人员,政法系统成为"围猎"的首要目标,为其犯罪集团"站台、撑腰",而且还有不少商人、老板参与其中、牵线搭桥,形成所谓的"利益共同体"关系。比如,有的干部削尖脑袋想入围"官商勾结"的关系网,为了得到不法商人的"赏识"和"举荐",冒着违纪违法的危险,将涉及相关案件信息泄露出去。还有的把权力当成了交"朋友"和赚钱的工具,只要有利可图,不管是黑是白,都能发展成"朋友、兄弟"。权力染上了铜臭味,是最大的政治风险,官员、商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相互勾结,这种畸形关系衍生出的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形象。

(六)把纪律规矩当成"稻草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反复强调的一个观念:把纪律挺在前面。只有纪律"红线"守住了,才能避免触碰、越过法律"底线"。有的违反政治纪律,与有关涉案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有的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隐瞒个人事项;有的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借贷甚至主动向企业老板提供周转资金,获取不当得利;有的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攫取非法利益;有的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这些问题在座的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引起深刻警醒。比如,在检察系统工作了近30年的xx,业务熟悉却政治不过硬,打牌赌博、拉圈子、权权交换、权力寻租,肆无忌惮地在违纪违法的路上狂奔不息。他信圈子不信组织,心中无党纪,头顶无组织,不守纪律、不守规矩,最终自食其果。

近年来,全区政法系统深入贯彻落实xxxxx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市委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总体上看,我区政法队伍是好的,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同时也要看到,十八大以来,全区政法干警违纪违规被处理x人,开除公职x人,这说明我们的队伍在从严管理上还有漏洞。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品行道德上,个别干警习惯于搞"小动作",热衷于造谣生事、传播谣言、搬弄是非,个别干警热衷于"告状""打小报告",对领导或同事有意见不直说,背后捕风捉影、越级上告,对单位风气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在纪律作风上,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模糊认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侥幸。个别基层单位公车乱停乱放,违规接受相关单位赞助,私设小金库;个别干警受袍哥文化、码头文化、江湖文化习气影响较深,讲所谓"江湖义气"破坏规矩,严重影响政法队伍整体形象。三是在规范执法上,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担当、不作为仍然存在。比如,原区公安局刑警支队xx,盗窃犯罪嫌疑人的财务用于网络赌博,最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四是在能力素养上,一些干警对业务工作安于现状,知识储备不足,实战能力不强,打不赢、追不上,执法办案中犯一些低级错误。个别干警会风会纪不规范,会场玩手机,接打电话,闲聊"开小会"等等。

3月1日,市委xx书记在参加指导市公安局党委xx案件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指出,xx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剖析xx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从主观上看,是理想信念总开关"失灵",团团伙伙用人在公安干部队伍中严重"失信",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权钱交易"失德",公正无私执法底线"失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从客观上看,是对"一把手"监督有缺失,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有缺失,涵养党内政治文化有缺失。

xx的根本性问题是政治问题,其危害是多方面的。我们要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xx案件负面影响,重拾信心,重塑形象,重整行装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xxxxx要求,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政法干部干警要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xxxxx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实践证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赢得新发展的首要条件和根本保证。因此,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等问题上,我们的政法干部干警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党的事业、国家前途坚信不疑,始终同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二)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用权。作为政法系统的干部干警,在座的各位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经常面临各种诱惑和考验,被"围猎"的风险也不小,哪怕是一名普通干警,也会有人相求、有人相托,小到交通违章,大到违法犯罪,政法干警经常会面对这样的"说情戏码",如果我们不能做到守得住初心,记得住使命,常怀敬畏之心,在使用手中的权力时存有私心,就很容易走向违纪违法的歧路,所以说,依规用权一刻都不能含糊。要清楚权力并非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人民赋予的,包含着人民的重托和对党的信任。然而,现在不少的领导干部并不懂得敬畏权力,滥用权力、公权私用、为所欲为……这些都是对人民赋予权力的蔑视和亵渎。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敬畏之心须臾不可忘却,敬畏人民才能利为民所谋。政法工作是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机关是实施法律的主体,司法和执法行为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推进法治建设、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要严格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严守法治底线,坚决反对公器私用、司法不公、循私枉法、司法腐败,保证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秉公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秩序。

(三)始终坚持正确对待名利。名利具有双面性,正确对待,会成为一种动力;过分追求,则会成为一副枷锁,这在那些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他们要是在名利得失上保持平常心,也不至于失去平衡摔跟头。如何做到正确对待名利,要算好三本账。一是算好政治账。如果我们缺乏警惕,很容易走上歪路,最后失去不仅仅是来之不易的工作和可贵的人身自由,更重要的是会丢失自己的道德情操和政治生命。大家应当自觉加强学习和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二是算好经济账。大家的工作在别人看来都很体面,也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但如果图一时之快,违法犯罪被查处,不仅曾经拥有的正常待遇会被取消,就连基本的生活需要也会断档。为一己之私搞得倾家荡产。三是算好亲情账。一名干部的锒铛入狱,带来的必定是众叛亲离,也可能是妻离子散,自己为他人所不耻,父母子女也会抬不起头,还会影响子女的就业。纵观被查处干部的忏悔录,无一不对组织、家人感到愧疚,这样的忏悔发人深省。同时,要做好三个方面:一要正确看待升迁去留。要坚持服从组织需要、服从工作需要,把职务晋升的快和慢都当作是组织对自己的信任与检验。不能在职务提升问题上比快慢,而要在工作成绩上比出高标准、比出高境界。二要努力提升思想境界。紧密结合__学习教育,真正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保持比常人更高的人生追求和精神境界。三要注重抓好自我约束。要以开展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做到长效常治,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

(四)始终坚持抓好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xxxxx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这种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要高度重视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持露头就打,抓早抓小,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和"攻坚战"。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厉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基政法干警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的坚决查处。特别是要坚决查处政法干警涉黑腐败、放纵包庇、通风报信、干预案件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要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充当黄赌毒"关系网""保护伞"等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坚决打击充当司法掮客行为,坚决查处以案谋私、收钱捞人等行为,既要查处政法干警充当司法掮客行为,又要加大宣传、广辟线索,坚决查处打击社会人员充当司法掮客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到破立并举、德法结合,把正面典型教育与"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既要坚持治标不松劲,又要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要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干警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要严把辅警、临聘人员入口关,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落实廉政责任,防止因辅警、临聘人员违法违纪影响政法队伍整体形象。

同志们,政法干警岗位特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处在急难险重第一线,工作极为辛苦。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跟新时代、把握新形势、贯彻新要求,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卫士,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政法队伍新面貌、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有关政法队伍行动指南心得体会报告四

按照忻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忻州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重点对照党章党规以及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存在的顽瘴痼疾、开门纳谏反馈的问题、谈心谈话征求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形成以下检视剖析材料。

开展教育整顿工作,是我们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开展教育整顿工作,是加强我局民警队伍建设、永葆人民公安战斗力的迫切需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民警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与“三个代表”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使人民公安始终保持先进性,确保公安的肌体不受腐蚀,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不受削弱,公安的形象不受损坏,永葆公安的生机和活力。

通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学习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有关文件,我深刻认识到开展这次教育整顿工作是非常及时的,非常有教育警示意义。针对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实际对照“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开展自查、自纠,深刻领会其中的警示精神,并以此为鉴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一)对“三个规定”认识,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方面的问题或苗头:我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觉得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对于非正常途径控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交警执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法律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2、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3、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与支持。

(二)经过自查与排查,自己及家属不存在经商办企业等情况。

(三)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还不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指导我们各项工作的思想法宝,更是公安工作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对于严明,公正,正确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而我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的还不够。

第二,思想教育和政治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教育整顿活动已开展一段时间了,但由于近期各项工作任务比较多,又加上五台山景区旺季车流量较大,路面执勤工作较忙,没有按照分局的要求一步一步的落实,表现出自己在思想上的认识不高,认识不够,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抓得不够,还须进一步加强思想方面和政治方面的教育和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

第三,工作责任心、事业感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工作中有时存在等靠的心理,总是等着领导干部下达任务,不能自己积极主动地开展一些工作,工作责任心,事业心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工作中存在看精力外移现象。

(四)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推进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作为一名奋斗在一线三十多年的老警察,深刻体会到民辅警时刻战斗在一线的不容易,大多数都是舍小家,为大家,所以在管理上可能有所懈怠,遇事怕得罪人,工作中求稳怕乱,喜欢风平浪静。对于遵守纪律的要求,口头强调的比较多,监督检查比较少,力度也不够。

(五)分管部门、分管民(辅警)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宗旨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高,个别民警处理日常本职工作按部就班,自我要求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自律意识不高,缺乏大局意识,遇到困难就想推,不愿开动脑筋想办法,主动解决问题,对大局工作不关注,不领悟,不尽心。

1是理论学习欠缺,造成工作方法不多,思路不够开,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思想上没有真正重视,没有把理论学习作为整体素质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研究党的方针政策不够,满足于知道了,了解了,对政策的理解掌握不深不透,导致工作思路不够开阔,方法不够灵活。

2是思想不解放,造成工作思路不活,工作水平不高,思想上圆步自封,导致在想问题干事情时立足点比较低,就事论事的多,考虑长远的少,认识问题,开展工作缺乏深度与高度,思路不够开阔,缺乏较强的优患意识、执政意识和服务意识。

3是作风不扎实,造成工作措施不够,举措创新不多。平时疲于具体事务性工作,满足于完成工作,主动深入实践的勇气不足,紧迫感不强,行动还比较缓慢,特别是观察形势的眼界还不够宽,战略思维能力不强,研究解决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力度不大;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上不够坚决主动,存在依赖思想,大胆闻,大胆试的气魄不足。

1、牢记公安机关的宗旨,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要求。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杜绝公安机关中存在着的对群众冷、硬、横、推"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说的四难现象。

2、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公安的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党员民警廉洁执法,直接关系人心向背和公安的形象,必须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坚持标本兼洁;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民警作风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公安民警的纪律作风建设。我们只有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谋取私利。要自觉抵制和克服拜金主义、亨乐主义、极端主义的腐蚀影响,抵制住灯红酒绿、金钱美女的诱惑,自觉地做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要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章制胜,严格遵守公安民警的廉洁自律的规定。做一名清正廉洁的人民警察。强责任意识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

3是发挥自我作用。一是做到平时工作看得出来,不管是在哪个岗位,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随时能成为群众的榜样,切实把民警作用发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二是做到时刻站得出来。要经常重温入党誓词,回想向党承诺过什么,向党保证了什么,时刻反思和检查自己在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否做到高风亮节;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否挺身而出。

有关政法队伍行动指南心得体会报告五

根据中央及省市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对照政治忠诚主题,本人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现剖析如下:

1、政治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政治理论体系缺乏系统深入的学习和理解,往往有实用主义学习的现象,需要什么知识时,就去寻找什么样的学习内容。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

2、政治修养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观察和分析问题,缺乏高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3、价值观念不够恒定。生活中偶尔会与高收入人群去比辛苦、比享受的错误思想,容易产生对艰苦奋斗工作持抱怨情绪;随着年龄增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也有所退化。

1、有时不太注重对政治理论的学习,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做得不够到位,对政治忠诚的理解不够深刻。

2、在践行政治忠诚中偶尔会考虑个人的进退得失,我是谁、为了谁有时还模糊不清,践行政治忠诚的自觉性还没有达到新的水平。

3、如何在工作中体现政治忠诚切入得还不够准确,如何将政治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去推进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做得还不够到位。

1、增强学习意识,做学以致用的表率。坚持系统学习、经常学习、终身学习,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人生需要,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不断掌握新知识、增长新本领、达到新境界,努力成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表率,成为勇于实践、学用结合的表率。

有关政法队伍行动指南心得体会报告六

2021年3月的这场春雨,没有惊雷的轰鸣铺垫,也没有闪电的惊世震撼,却沉闷无声地下了多天。雨静静地下,这么执著地倾泻,彻底的清洗,这是一次长时间春天的洗礼,让世间万物得到淘汰、纯洁和重生,仿佛印证了我们公安系统目前悄然升级的教育整顿活动。

这是一场全国政法系统自下而上的教育整顿,是刮骨疗毒,正风肃纪,铸魂强警的非常之举,是治巳病、防未病、壮筋骨的综合之策,是考验我们政治定力、政治担当的一场攻坚战,我们毎一位公安民警都必须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如果我们抱着做做样子、走走过场、下点毛毛细雨、雨过地皮湿,企图蒙混过关应付了事,那就是号不准脉,分不清方向大错特错了。这是一场触及灵魂清洗队伍的革命,我们必须接受一场政治的洗礼和人生的大考。

我是一位仅两年多时间就要退休的看守所监管民警,我积极自觉地参加了3月15日县局举办的教育整顿第一次集中轮训大会,满满地学习了一天时间,认真听取了安化县委党校校长谢跃远的党史课,政委钟程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第三卷的有关章节《走得再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观看了湖南省公安厅映播的《利剑高悬》警示片,揭示我省近年来的四起公安民警贪赃枉法的典型案例,让人触目惊心,振聋发聩。

一直以来,我长期跟踪新闻头条、关注时政新闻的习惯,早就开始关注全国政法系统的这一次影响深远的教育整顿运动了,早有思想基础和心理准备。我想,不管自己年龄有多长,不论职位有多低,也不论身处的岗位有多偏辟,也要深入学习,好好地检视一番自己。

作为看守所监管岗位的人民警察,我们哪些方面需要认真地回顾检视呢?

政治站位和筑牢忠诚警魂方面,安全风险意识要再提升,麻痹思想要大力纠正,有的认为严防死守开夜班没补助,干起来没劲,干好干差一个样,上吊吊班,得过且过。个别年老的民警认为一个萝卜一个坑,上班没照顾,夜班同样要值守,组织没有很好的照顾自己,因此产生一些不满情绪和怨气。个别年轻民警认为在高墙之内学不到公安侦察业务,难调离,领导无法关注,没前途,等等不一而足,这是对监所岗位责任意识不强,极其重要性认识不足的体现。何谓忠诚?忠诚就是要慎独,始终如一,坚定不移,义无反顾!对党忠诚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当你宣誓时举起右手形成拳头的那一刹那,壮怀激烈,心潮澎湃,忠心表达,党是伟大的母亲,我们要对党忠诚成为深入骨髓的信仰,永不言弃的人生诺言,一辈子听党的话,跟党走,不变心,不改初衷。这些年来,我们经历了那么多,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从思潮混乱到政治清明,从执著坚守的好份美好纯粹到物质利益的攀比追逐,像酒的度数一样,我们的忠诚度还剩下多少呢?是该好好地想一想了。

面对物质利益的诱惑问题,监管场所,求你帮忙的也不少,违禁物品入监、跑风漏气的发生,都与钱财二字有关。在押的人与你一无亲二无邻,你对他们那么好,鬼都不信你没捞好处,或许你还在行索拿卡要之实。我们是管理者、执法者,如果跟关押的在押犯罪分子称兄道弟,送这送那,传递消息,暗通款曲,营营苟苟,这算什么?我们真应该好好地盘盘底了,否则,继续往深里走往下滑,就会掉入犯罪的深渊,成为《利剑高悬》警示片中的贪腐主角儿。

通过为期6个月的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我们整改了哪些方面,改好了多少?真正达到了效果没有?对工作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没有?这也需要客观地检视和评估,教育整顿在基层还刚刚启动,我们要边学边检视边改,力促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这既是一次春天的洗礼,也将成为努力锻造公安铁军一个春天的故事。

有关政法队伍行动指南心得体会报告七

为扎实有效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展开,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根据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统一要求和院党委工作安排,本人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整改对策措施。按照全市教育整顿关于“六谈”的工作要求,现做如下对照检查:

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认识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新形势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吹响号角,我们检察机关应该以新面貌、新成绩为祖国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人之忠也,犹鱼之渊也。”对党绝对忠诚,是政治原则、政治品质。要把对党的信仰深植于精神血脉中,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恪己修身,筑牢拒腐防线。

二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服务为民的责任意识。要把服务理念体现在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着力提升公正执法、社会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能力,使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群众合理期盼得到有效满足。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善于思,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干事本领。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只有紧绷纪律这根弦,从严管理才能有底气,才能取信于民。从严治检,紧盯当前检察队伍中存在的懒政怠政和作风松散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严格遵守工作流程,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够。虽然通过中心组学习、专家授课、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深入学习,但缺乏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研究,未能真正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与本县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处理一些具体问题时不能把握关键环节,造成有些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

二是主动担当精神不强。去年以来,面对新冠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任务落实等特殊形式和繁重任务,缺乏创新进取、勇于担当的精气神。比如:因疫情导致经济下行压力形势下,农民工、企业下岗分流人员等个别特定群体的利益诉求问题,对一些重访、非访重点人员的依法打击问题等,缺乏深入系统的思考,没有积极主动联系各相关部门研究具体解决的思路办法,有被动应付现象,主动担当解决问题不够。

三是全局观念差。按照分工,我承担政治处、党建工作,由于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经常多个任务交结在一起,容易乱了工作头绪。在这个时候,有时自己觉得忙不过来,处处以自己分管的一亩三分地说事,机关其他方面或多或少存在顾不上过问或者就不去过问了。不注重与其他同志们的分工协作,一方面造成了自己分管工作上单打独斗,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与其他同志工作的脱节。

四是宗旨观念树立不牢固。对群众观念还只是停留在原则性的理解,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老百姓的根本利益还没有在现实思想中真正得到确立和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薄。自己身在政法系统,少不了要接待到人民群众来单位反映问题,一般认为不属于自己分管的范围,而不去关心群众的事项,多问一句话,提供建议更是没有,甚至有为自己远离麻烦的思想,很显然与党的群众观念相差甚远。

五是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强。通过向英模先进学习,我们选树的政法系统英模人物都是从基层中走出来,做出的业绩也都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自己在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上还有很多需要深入思考的地方。发现自己身上坚守初心、艰苦奋斗的精神方面还有不足,缺少英模那样敢于拼搏,不干成功誓不罢休的韧劲。对标先进人物在工作实绩上还有差距,工作标准树的不高,有着应付思想。对标先进人物在思想上也有差距,自己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一言一行不注意,经常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同志和群众,在工作忙是也会有怨言,没有起到应有的表率作用。

自己分管政治部工作,分管党建、队建、人事工资等工作,目前政治部事多人少,干警年纪偏大,又长期得不到提拔,因此多了一些老人思想,不愿意主动创新工作。

一是畏难等靠,主动作为不多的问题。一些同志存在畏难等靠情绪,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遇到工作始终不敢放手去做,无论多么紧急的任务,仍一味着等待领导的指示。因为这个畏难情绪,带来了不愿创新,不愿担当的同志。一些同志虽然平时工作不错,但那大多都是被动的,也是被逼出来的。自己其实一直缺乏主动意识,应付思想一直有之,所以做了这么多工作对自己的成长帮助不大。在工作中任务繁重的时候,更是会产生惧怕工作、逃避工作的思想。反观自己,这类问题也是有之,没有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

二是随遇而安,工作标杆不高的问题。一些老同志,在一个位置上呆久了,工作上便愿意按照老的经验去办,存在标杆不高的问题。很少有同志会认真想过如何吸取原来的经验教训,怎么发挥自己长处,进行一些什么样改进,推动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工作中墨守成规,思想僵化,消极保守,瞻前顾后,缺乏改革创业的魄力。比如近期的教育整顿工作任务中,同志们的工作做了不少,但有不少工作的质量确实不高,难以经受上级评估的考核。说明自己调动同志们的积极性上还是欠缺必要的工作方法。

三是存在“文山会海"现象。随着教育整顿的深入开展,我们的会组织了不少,文件也安排了不少,在工作中,少不了一些重安排轻落实的情况,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部署会议,至于基层如何落实完成,自己从来不关心,只关心到时候报回相关的工作总结来就行。这些与八项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何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尽量压缩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这是以后的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是工作管理不科学。一方面存在科室工作忙闲不均,相互配合不够的现象。同志们工作中有时会有相互推诿、消极畏难的情绪。安排任务讲条件,干工作效率不高,致使不少工作有布置无动作,有要求无效果。另一方面存在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制定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如工作管理上的公出审批、纪律考勤上的请销假制度等,但同志们的执行意识不够强,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

本人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并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我所分管的每一位干警,引导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时刻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同时,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关键部门、敏感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自己及家属是否存在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自己和家属严格遵守党纪规定,没有经商办企业、违规入股的情况。

谈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重点工作统筹协调还不够紧密。从工作实绩来看,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举措,统筹推进工作的力度还不强,年初部署的一些工作进度滞后,各项工作虽有成绩亮点,但不突出,没有创造出品牌效应,与上级确定的工作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党建成效还不够突出。少数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弱化",教育管理党员不严格、不经常,导致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充分。这些问题虽然体现在基层,但根子还在院党委。

三是民主集中制具体实践运用还有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思想交锋还不够深入、深刻和激烈,还存在抹不开面子、放不下顾虑,导致问题说不透、道理讲不明的问题。对民主集中制实施程序、督导检查、责任追究、执行反馈等方面的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存在问题产生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结合理论学习,对

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建设有所松懈。偏重于业务工作,对思想政治建设的恒心不足、持力不够,对思想政治建设是政法队伍建设的生命线的重要性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有所削弱,没有积极发挥作为,疲于应付、流于形式。工作的新途径、新路子探索不主动、不积极,创新办法不多,倚仗以往纯粹灌输的教育模式,思想教育的实际效果不明显。

二是理论学习有所松劲。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较低,对一些新的理论成果的学习只停留在肤浅的认识上,浅尝辄止,浮于表面。导致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理论学习存在形式化,有“三多三少”现象:虚功较多,实功较少;读的多,谈的少;听的多,记的少。

三是宗旨观念有所松动。宗旨意识在具体工作实践当中体现不够。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树的不牢,公正廉洁、坚守法治的职业信仰不坚定,守纪律、讲规矩还没有成为行为准则。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以管自居,以罚为权的特权思想较严重,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时有表现,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公正的现象时有存在,经不住理想信念、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等方面的考验。只有坚定不移地树立法治理念,才能守住执法清廉这个政治底线,才能树牢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是持续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学习质效。坚持学习教育为先导,把政治教育、警示教育与查纠整改有机结合,做到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边学边改,不断筑牢教育整顿的思想基础。扎实做好自查评估,主动对标对表学习教育环节评估要求,按照“三看”标准,一项一项仔细对照,尽快查漏补缺,规定动作必须完成。要突出学习重点,及时学习上级最新会议和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重要内容和集中学习没有学完的篇目,在第二、第三环节仍要继续学习。要努力提升学习质量。充分利用延安丰富的红色资源优势,突出延安精神铸魂育人,积极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和载体,扎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审判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要充分认识和理解政策制定初衷,直面问题、修正错误。要在自我检视上下功夫。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把“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要认真理解领会《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在精准把握政策上下功夫。

三是将查究问题成果落实到顽瘴痼疾的彻底整治上,不

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进行整治,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坚持找准“病灶"。对标对表“六大顽瘴痼疾”,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堵点,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要坚持靶向治疗。结合各自实际,对查找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分类施策,对症下药,一项一项抓好整治,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坚持即查即治、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及时跟进对策措施,问题没解决的绝不放过。要坚持去除“病根"。以改革思路和创新举措、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抓整治,举一反三,推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问题一起解决,确保整治有长效、不反弹。

有关政法队伍行动指南心得体会报告八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县司法局牢牢把握政法队伍整顿教育要求,本着“先学先改、有序衔接、持续推进”的原则,主动作为,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做足准备、打牢基础。

紧跟中央部署,紧跟省委要求,紧跟市委、县委安排,看齐跟紧、对标对表,确保不走形、不变样。

一是传达精神到位。中央省市县动员部署会召开后,我局第一时间传达,立即安排部署,要求局班子成员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参照上级组织架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春厚为组长的东辽县司法局政法队伍整顿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政治处。领导小组办公室悬挂司法行政徽标办公室铭牌,办公楼走廊设置2块可移动宣传展板。设综合协调、教育线索、宣传报道、后勤保障、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公证、司法鉴定专项治理六个工作组。制定《东辽县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干部职工全覆盖参与。

三是思想发动到位。紧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及时召开动员会,对教育整顿进行安排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围绕“四项任务”“三个环节”具体目标,推动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好思想准备。3月29日,我局又组织召开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对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安排部署我局下一步教育整顿工作方向和计划任务,做到目标明确,步骤清晰。

学习教育环节共分为三个阶段,其中:

第一阶段:政治教育(11天)。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会议下发了《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公布了必读必学的学习教育参考资料。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开展政治轮训班等形式,集中开展以党史为中心、规定篇目为重点的理论学习。既要学党史、学理论、学业务知识,也要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同时提高业务素能。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纪委书记讲廉政教育”专题报告会,让每位政法干部思想上受到了洗礼,进一步扎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笼子,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党组书记xxx同志讲党课进行党史教育学习,xxx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前的历史背景、党的历史上的三大篇章等方面讲述了我党10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经验启示,铿锵有力、令人深思。参观四平战役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开展红色教育学习,饮水思源,忆苦思甜,新时代司法干部应该继承、发扬老一代革命人的艰苦奋斗精神,不忘初心,进一步提高了自身把方向、谋大局、抓审判的能力和定力,将始终在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阶段:警示教育(10天)。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记录、违纪违法干警忏悔录等,进一步增强司法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通过详实的案例、丰富的资料和深入透彻的分析,深刻揭示了部分党员干部放松、丧失理想信念,无视纪律条规,最终沦为阶下囚的人生历程。他们声泪俱下的忏悔、痛悔莫及的醒悟,给全体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反面教育课,在思想上受到震撼、心灵上受到洗礼和触动,以反面典型警示干部要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用铁的纪律维护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阶段:英模教育(10天)。通过选树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学习先进事迹等活动,大力弘扬政法英模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不断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才能进一步做好司法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继续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整体部署安排,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做好核心工作关键步骤。一是继续强化政治意识,以党课党史教育为依托系统学习。二是突出反面教材树立先进榜样,继续开展榜样人物事迹学习、观摩廉政教育片,让全体干部明底线知进退。三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强化司法为民、突出司法业务职能,做到在关键时刻让党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推进,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向党和人民展示司法行政机关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

有关政法队伍行动指南心得体会报告九

自公安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作为此次教育整顿的试点单位,**市公安局把抓好教育整改试点工作作为今年必须高质量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高标准、实举措、严要求,迅速推进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将“学”字贯穿始终,把“查”字落在实处,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开好了头、起好了步。通过进一步的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整顿教育是践行“两个维护”、永葆忠诚本色的需要,是解决突出问题、纯洁公安队伍的需要,是锻造过硬铁军、履行使命任务的需要,对于深入贯彻落实xxxxx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设“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公安部、省厅、市局、县局的部署上来,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打一场从严治警、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紧扣“五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准确把握“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入查摆、着力整改,认真落实学习教育、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各项措施,做到把握根本遵循、强化理论武装,把握原则要求、强化精准施策,把握重点任务、强化靶向发力,把握科学方法、强化组织实施,有序有效推动教育整顿扎实深入开展,坚决打好打赢教育整顿这场政治仗、攻坚仗、整体仗,努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要迅速贯彻落实《**公安局关于做好“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先行先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学习重点,创新学习方式,严格工作要求,按照通知要求抓实抓好先行先学工作。

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带动全体民警,通过上行下效,助推全局队伍作风持续好转;

政工部门要围绕教育整顿目标要求,加强对上请示沟通和对下督促指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以最实的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最强的组织保障落地落实;

全体民警职工辅警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做好个人学习记录、检视问题清单、心得体会等材料,确保教育整顿有所获、有所得。

要依法依纪履行职责,用好谈话、函询等手段,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初始,担负起监督责任;

要坚持从细节处入手,从点滴处抓起,以锲而不舍的韧劲、事无巨细的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建设;

要建立常态学习制度,以支部为单位,严格落实“十个一”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

要完善警示教育制度,通过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开展典型案例剖析,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升民警强化作风建设的“免疫力”。

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公安机关开展的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自我革命,对**公安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非常必要、正当其时。我们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坚决打赢这场铁腕治警、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公安铁军,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