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路护路心得体会六年级总结 爱路护路心得体会六年级总结作文(6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04:4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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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爱路护路心得体会六年级总结一

铁路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为铁路运输生产创造一个和谐的治安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知路、爱路、护路人人有责。为了有效地遏制危及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共同建设和谐交通,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知法守法的学生,保护运输生产安全。危及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在铁路线路上摆设障碍物,拆盗铁路器材,击打列车和行车设备。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出现上述违法的行为。

二、坚决做到“六不准”、“一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保障自身安全。 “六不准”、“一必须”具体就是不准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逗留;不准抢越道口;不准在线路上玩耍、打闹;不准钻车、扒车、跳车;不准在站内、线路上拾捡物品;不准在铁路线两侧20米内放牧。穿过路口、道口必须要一站,二看,三通过。

三、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安全,勇敢地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并去影响和教育亲朋好友,带动他们共同爱路护路,保护公路、铁路和自身安全。

只有一生平安,才有美好未来。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共同携起手,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爱路护路活动,为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xx年x月x日

关于爱路护路心得体会六年级总结二

一、工作目标到x年底,建成镇、村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制定完成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落实镇村的管养责任,实施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成立镇、村两级路长办公室,完成镇村路长组织体系;

12月底前,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完成乡村道路专管员的招募,经培训后上岗到位。

到2020年底,乡村道路专管员覆盖率达到100%,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公路沿线路产权管理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规划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农村公路产产路权。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公开制度,制定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二)加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三线三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路面常年保持整洁,边沟排水畅通。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大力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按“县统筹、镇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加强推进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县政府从上级补助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预算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购买专管员所提供的服务,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

(四)加强联合执法监督。加大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执法监督力度,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私搭乱建等非法行为。

三、组织形式(一)分级设立路长。镇政府主要同志担任镇路长;

各行政村设立村路长,由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逐步将路长制延伸到自然村。

(二)成立路长办公室。镇政府成立路长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路长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交通的镇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财政、派出所、国土资源、农业、环保、安全监督、扶贫、水务、林业、旅游、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镇路长办公室与现有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三)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根据辖区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确定我镇的乡村道路专管员数量为2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工作由镇考核管理,原则上每名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30-50公里乡村道路管理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养护监督等。乡村道路专管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备一般文字处理及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乡村道路专管员可优先选用公路建设养护经验的企业改制分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本地户籍人员,乡村道路专管员待遇根据管养道路里程和管养考核情况确定。

四、工作职责(一)路长及乡村道路专管员职责1、乡镇路长:为本辖区内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及县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村路长:为本辖区村道日常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协助组织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

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和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3、乡村道路专管员:在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病害、隐患排查和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养护作业单位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不定期组织召开村路长会议。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

在县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

督导、评估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负责乡村道路专管员的使用、管理、考核工作;

协助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管养机构解决县道管养问题。

(三)镇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1、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等。

2、镇财政局:负责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协调县公管居合理简化农村公路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的招投标程序等。

3、镇公安派出所: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行驶在农村公路上的客运车辆等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农村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等。

4、镇国土办:负责协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对按建设用地管理的公路项目用地,组织、指导用地单位依法申请确权登记等。

5、镇环保站: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管理,加强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6、镇安监站:建立安全监管机制,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率等。

7、镇农技站、扶贫办:负责整合惠农利民的相关政策和资金,助推农村公路建管护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等。

8、镇水利站:负责将过水桥涵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农村公路有机结合,并负责查处在跨河桥梁禁止采砂区域内的非法采砂作业等。

9、镇林业站:负责指导并提供相关政策,鼓励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宜林地区,结合农村公路绿化工作,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充分考虑空间的配置和季相变化,种植经济价值较高的树木、灌木、花草等。

10、镇市容办: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路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和经费保障,每季度定期研究解决路长制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

(二)部门联动,加强监督。镇路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协调一致,依法履行公路管护相关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破坏路产路权和公路路域环境的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公路管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严格督查,强化考核。建立健全路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级路长制推行工作纳入镇综合绩效管理考核范畴。加强对路长制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

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后果的,进行严肃问责。

关于爱路护路心得体会六年级总结三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管理,切实提高乡村公路运行能力,保障乡村公路完好畅通,按照《县推行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乡村公路“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保护有力、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乡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构建“畅、洁、绿、美、安”的乡村公路发展新格局,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为加强全镇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并结合我镇实际,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一)“路长制”的设置

镇村所有道路由镇长担任总路长,村(居)村社道路路长由各村(居)主任担任。

(二)工作职责

1.总路长职责:负责全镇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及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镇交管站具体负责镇级道路管理、养护、运营、安全、桥梁巡查等日常工作,明确辖区内镇、村、社道路路长职责,制定工作细则,落实经费。

2.村路长职责:负责本村村社道路管养以及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对所辖村内的桥梁进行日常监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路长制办公室职责: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负责制订考核细则,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对各村路长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1.干净。各村根据线路长度落实专职护路员,从事公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责任单位:各村(居))

2.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管理,禁止占用公路,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路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居))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水沟外沿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村组道路不少于5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5.美观。对所有乡道、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两旁绿化、美化加强管理,确保生态良好。(责任单位:各村(居))

(一)宣传发动到位。通过qq、微信、广播、标语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在乡道、村社道路显著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办理群众对道路管理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办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组织保障到位。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监管体系。

(四)问责考核到位。加强路长制工作的督查督办,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定期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通报。我镇将针对不同道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路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关于爱路护路心得体会六年级总结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公路、铁路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交通运输生产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为公路、铁路运输生产创造一个和-谐的治安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知路、爱路、护路人人有责.部分同学对公路、铁路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缺乏足够的认识,有时出于好奇心理,不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严重危害了公路、铁路的行车安全,给家庭、给社会都造成了严重的、不可估量的损失.为了有效地遏制危及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共同建设和-谐交通,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知法守法的学生,保护运输生产安全.危及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在铁路线路上摆设障碍物,拆盗铁路器材,击打列车和行车设备.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出现上述违法的行为.

二、坚决做到"六不准"、"一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保障自身安全. "六不准"、"一必须"具体就是不准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逗留;不准抢越道口;不准在线路上玩耍、打闹;不准钻车、扒车、跳车;不准在站内、线路上拾捡物品;不准在铁路线两侧20米内放牧.穿过路口、道口必须要一站,二看,三通过.

三、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安全,勇敢地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并去影响和教育亲朋好友,带动他们共同爱路护路,保护公路、铁路和自身安全.

只有一生平安,才有美好未来.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共同携起手,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爱路护路活动,为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关于爱路护路心得体会六年级总结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及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本市进行管理的公路路政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依法保护和管理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并对公路路域环境依法实施保护的行政管理活动。

第四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开展管理和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县(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管理的主管部门。

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县(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法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县(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属地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公路路政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工商、质监、财政、安全监管、林业、城管综合执法、规划、园林绿化、水务、农业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爱路护路的宣传,协助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做好公路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八条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逐步提高公路路政管理的科技水平,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和保护公路。

第九条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携带现场勘验检查器材、执法取证设备、安全警示标志,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按照省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法服装的种类、着装标准和换装年限,按照省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着(换)装经费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县(区)分级承担。

第十条市、县(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用协管员协助开展公路管理和保护工作。

聘用协管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或者县(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聘用协管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应当进行培训。

聘用协管员的标准、条件以及管理要求,由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一条公路路政管理用房应当纳入公路规划设计方案,并与公路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划、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二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自新建、改建公路开工建设时起依法开展相关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在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将征地拆迁的相关图表资料、协议书、土地使用权证等公路路产资料影印件移交有管辖权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在建公路的安全保通工作应当和公路建设同步实施,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公路安全保通工作。安全保通工作经费按照省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所辖公路实施路政巡查,并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和统计制度;其中,高等级公路实行全天分时段巡查,并不少于3次;县道、乡道、村道每周至少巡查1次。

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公路存在通行安全隐患时,能够排除的应当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通知所属路段的公路养护或者公路经营单位,并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林业、国土资源、水务、城管综合执法、园林绿化等部门,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进行综合整治,美化公路路域环境。

第十七条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公路路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通知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并协助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

第十八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路养护、公路经营等单位,根据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公路路产损失的,应当按照省财政、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缴纳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管理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机构,应当与公路经营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涉路施工活动涉及经营性公路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相关许可时,应当征求公路经营单位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托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对货运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行为,可以采取流动检查方式进行查处。经检测超限超载的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或者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采取流动检查检测方式的,可以使用便携式称重仪进行现场取证。便携式称重仪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第二十二条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在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行为时,应当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抄送同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治超工作机构、治超成员单位及上级治超工作机构。治超工作机构应当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十三条根据需要,县(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道出入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村道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抢险救灾、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事先征求公路沿线村社和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为期30日的公示。

本市乡道、村道限高、限宽设施的指导性标准,由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授权本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管理的城市道路,参照公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人民政府2007年3月1日颁布施行的《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同时废止。

关于爱路护路心得体会六年级总结六

同学们:

铁路是人民经济的动脉,它在我国建设中有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爱护我们的铁路,如果没有这些动脉,我们的生活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我们穿的、用的、玩的、吃的都离不开火车运输,我们出去旅游时,也要乘坐火车,所以铁路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我们能经常听到许许多多的在铁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例如:在1993年4月30日,044次货物列车与一违章抢越无人看守道口的满载春游学生的大客车相撞,造成30余名花季少年死于非命;在1998年8月5日,徐某在调车场穿越轨道时,被解体作业的流放车轧断后腿,造成终生残废;在20xx年8月13日20时,王某等六名少年进入某车站3站台玩耍。21时许,王某爬上车站5道停留的客车顶部时,被机车牵引用的带电接触网电击身亡。有些人,为了贪图小便宜,而破坏铁路,比如拧铁路轨上的镙丝钉,造成了交通事故,这样造成的后果不单单是火车被毁,还会造成受伤或死亡,就为了那点小便宜而造成的伤害、死亡值得吗?就因为那些人的一、二元钱,而造成了国家的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损失值得吗?所以,破坏铁路的后果是很可怕的。 这些事故都是因为人们不爱护铁路而造成的。

我们生活中的许多的工业原料、生活用品都是靠铁路源源不断地运至祖国的四面八方,如果没有铁路,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想象,煤炭运不出去,使得炼刚厂不能生产,工人叔叔就只好下岗待业,生产不出钢铁,我们就制造不出飞机、大炮、坦克、军舰等一些武器,没有武器解放军叔叔拿什么来保卫我们的祖国呢?离开了煤,很多火力发电厂就不能发电,没有了电,我们的很多

行业都不能正常运转„„所以,我们必须爱路、护路,这些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

“人民铁路为人民,人民铁路人民爱”。京秦铁路从我县境内穿过,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证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共铸平安铁路,希望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不翻网、破网,横越轨道;

2、不在铁道线上行走、坐卧、逗留、玩耍、捡拾垃圾;

3、不在铁路铁路道心和钢轨上放置垃圾等障碍物;

4、不拆卸铁路设施、设备;

5、不石击列车和铁路信号灯等设备;

6、不碾扎小刀;

7、不在铁路两侧路基上放牧、挖坑取土;

8、不抢越道口,过铁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9、不扒乘火车、钻车、翻越火车;不攀爬铁路旁的高压电杆;

10、不做任何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行为。

同学们,保护铁路,人人有责,让我们行动起来,参与到爱路、护路的行列中吧!让我们树立一个爱路、护路的良好气氛,使列车畅通无阻地驰向祖国的四面八方,为早日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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