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一国两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 关于一国和两制的心得体会(九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04:27:17 |
  • ZTFB |
  • 7页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完善一国两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新完善一国两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1、目前社会上的坑蒙拐骗、抢动盗窃、伪劣假冒、贿赂等违法现象似污水横流。你上街购物,总担心买上假冒伪劣产品;人家找你零钱,你总要担心收到假币;你独自外出,还要担心被人拐骗……你整天都在提心吊胆中过日子,这好受吗?假如人人都讲诚信,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欺诈、没有了猜疑,多好啊!

对方辩友总是抓住当今社会不讲诚信的事例为由,来证实讲诚信要吃亏。当然,现在社会上,坑蒙拐骗等与诚信背道而驰的事时常发生。老实人看起来总是要吃亏,不讲诚信的人看起来总是捡了便宜。然而这只是短时期内的,从长远的角度看,讲诚信是不会吃亏的,反之,那些不讲诚信者终将要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的制裁的。

2、对方辩友,我方还是奉劝你们,千万不要犯目光短浅的错误,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你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和个人信用制度越来越完善的今后,讲诚信是绝对不会吃亏的。

现在社会上,坑蒙拐骗等与诚信背道而驰的事时常发生,老实人总是吃亏。但是,诚信的缺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没有得到完善和健全之前,是在社会和个人信用制度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之前出现的问题,有其必然性。当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起来,社会和个人信用制度建立起来之后,诚信的缺失会依然存在,只不过到了那时,情况会大大好于现在。诚信将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交往和合作的基础,诚信将会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个人或企业不可或缺的一张真正的“金质名片”。

3、最后,请让我用一首小诗概括我方辩论的主题:

诚信比荣誉更长久。因为没有人可以顶着荣誉的光环过一辈子。荣誉是短暂的,它只是人生旅途上一小片美丽的风景,它再美丽,也只是一小段的人生;但诚信是培植人生靓丽风景的种子,你一直耕耘,就会一直美丽,你将诚信的种子撒满大地,你的人生将会美丽到天长地久。

诚信比金钱更珍贵。因为满身的铜臭最终带来的也不过是金钱堆砌而成的冰冷墓穴;而诚信,能给人生打底润色,让人生高大起来,丰满起来,它给生命灌注醉人的色泽与丰富含蕴,让生命在天地之中盈润注目,善始善终。

诚信比美丽更厚重。因为没有美貌的人生或许是没有足够亮点的人生;但若没有诚信的人生则足以是没有一丝光明的人生。你可以不是潘安,你也可以不是西施,但你不可以失去别人对你基本的信任。“人,以诚为本,以信为天。”

最新完善一国两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手牵手,共进步》。

当大街小巷霓虹灯不停地交替闪烁;当太阳月亮不知疲倦地落下升起,我们的身边总会有这么一个人,伴随着我们成长,紧跟着我们进步,与我们分享花谢花开,潮起潮落。

她——或许是与你交流思想的老师,或许是与你共话家常的父母,又或许是课前与你嬉戏、课上与你争论的同学。

这些时日,忽而发现,我们在共同承担责任与义务,在共同分享辛苦与快乐,在共同诉说成功与失败。萧伯纳说过“如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彼此交换,我们每个人就有了两种思想,甚至多于两种。”

青涩的日记总是写满成长的困惑,单薄的身高还是不能承担太多的失落。是谁把我们头脑中一个又一个的问号拉直,又是谁在我们灰白的天空涂上彩虹的颜色?

前几日,我换了新同位。他个子很高,皮肤黝黑,是个长跑能手。他指导我长跑要领,激励我步步紧跟,携我飞奔校园操场。原来,跑步也可以如此快乐。

前几天,我们的课堂异常精彩,你在尝试一种解题思路,突然卡壳了;我循着你的思路,忽的灵光一闪;相视一笑,原来,我们的手可以紧紧相握,我们的智慧亦能相互启迪。

两座桥搭成的就是“人”。我们需要相互支撑,我们需要相互合作,我们需要彼此牵着对方的手,一步步迈向成功的巅峰。

可是,要是山很高,海太险,我们该怎么办?

一座高山是由一块又一块的石头堆积成的,一汪海洋是由一条又一条小溪汇集成的;一座房屋是由一块又一块砖瓦垒砌成的;而一项伟大的成就又是一个又一个聪明智慧的人不懈地努力和追求的结果。一滴滴汗珠凝成最闪耀的明星,一次次携手汇聚最强大的动力。只要手拉手,你就可以领略山的逶迤,海的辽阔。

可是,要是有一天,我们成了竞争对手,我们该怎么办?

成功=合作+竞争,而两者又是缺一不可的。希腊的船业大亨欧纳西斯说过,要想成功,你需要朋友;要想非常成功,你需要的是比你更强大的对手!合作者的目光是长远的,

竞争的对手其实是你需要战胜的困难,是你需要面对的挑战。合作者的心境是豁达的,这样才能提高竞争能力,不断地完善自己,开阔自己的美好人生!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实现智慧的共赢。

是的,我相信。我相信你,我,他,会用一双双手,撑起一片属于大家的天空,而天空上孕育着一颗颗璀璨而又闪亮的明星!

最新完善一国两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经过这次“数学国培学习”项目的培训,使我在教育教学理念上理解了一次深刻的洗礼,让我有机会再次来充实和完善自我。在这次培训的过程中,我聆听了多位教育专家的生动、形象而精彩的讲座,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知识。同时我也深深的感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我决定细品所学,总结所得,把此次培训的所学,所得用于现实教学中。下头谈谈我这次学习的收获。

在培训中,无论是每一次听课学习,还是教师的课堂教学展示,都让我感受着新课程理念的和风,沐浴着新课程改革的阳光,我异常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因为他们为我供给了宝贵的教学案例和资源,让我从自身出发寻找差距,反复地琢磨和专研,不断地反思和总结。对我来说,不论是从理论还是教学上,这都是一个让我提高的有良时机。在交流过程中,我也能进取参与交流和讨论,聆听感言,交流自我的心得。从每次的学习中,我的教学理念和教学艺术友得到了一次发展,让我对教育教学又充满了信心和期望.以前的教学,我们几乎都是强行灌输。课堂上往往都是教师在唱独角戏,不管学生有无兴趣,仍按陈旧的教学手段及思想,强求学生被动理解学习,我是课堂的核心、组织者,学生必须跟着我的脚步走。而新课程明确指出,教师在课堂中的主角要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指导者转变为组织者、参与者和合作伙伴。教学结构也发生相应变化。应创设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情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由被动学变为我要学、我想学;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学习,让学生充分自主探索、合作交流,自我发现问题,归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规律。总之,要在一堂课中让学生体验整个教学过程,实现课堂教学的三维目标。

有句俗话,叫做“心动不如行动”,亲临了这些教育教学专家们的精彩传授,学员们私下里热烈交流讨论,人人坦言收获甚丰。我觉得自我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在对教育工作的宗旨认识、数学教师肩负的育人职责、新课程理念的探索与思考、数学课堂教学的模式实践、科研课题的立项与实践、师生和谐关系的协调都应当有更高的追求。

这次国培,首先让我感悟到的就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学无止境”的真谛。做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要有师德,仅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蜡烛、春蚕精神,不计较名利功德,才能够有一颗热爱学生的真挚的心。加强师德修养,才会促使我们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努力学习,提高教学水平,在教育教学中找到差距,更好地按照教育规律做事,耐心、细致地帮忙好每一个学生。这次的培训学习,让我真正感到教育是充满智慧的事业,深刻意识到自我肩负的职责之重大。看到很多同学交流的宝贵经验,让我不光学到了教学、研究的本领,还学到了如何做人为师。愿“国培这一金色的土地”成为我教育教学上重新跋涉的新起点。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埋头苦干是我们踏实的工作作风。但一味地埋头苦干在这与时俱进的时代却让我感到了迷惑,辨不清了教学道路前进的方向。异常是随着新课程改革的纵深发展,很多教育教学中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地暴露,常觉得自我在教学上辛勤地付出了这么多,可是此刻的孩子怎样就这么难教呢看不到孩子们很大的提高,常常是夜不能寐。这次国培的学习,让我心中点起了一盏明灯,明确了时代在不断提高,社会在不停前进,同样,教育教学理念也应与时俱进。对于我个人而言,这次培训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不仅仅让我得到了理论的指示与专家的引领,还对怎样理清新课改中的教与学的种种关系有了很大的帮忙。国培让我了解到了先进的教育科学基本理论,现代教育观、学生观和学习观,在教学活动中遵循客观规律、调整自身的主角和教学方式,把素质教育贯穿到学科教学过程中。教育教学理念的更新使我深切地明白再不能穿新鞋走老路了。

除了在课堂上加强对学生自主学习本事的培养,我还注重对学生课前预习本事和家里学习作业本事的培养。教给他们自学的方法,引导他们怎样进行课前预习,把遇到的疑难问题记录下来,以便在课堂上与教师和同学一齐探讨,提高学习效率。并经过“手机信息”常与家长联系,及时交换信息,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使他们的学习自信心和学习兴趣有了必须的提高。

这次培训,经过认真学习各位专家讲座的视频,进取和辅导教师的互动交流,并且和同伴在网上互相讨论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种种问题,异常是观摩了名师风采后,我的专业知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了解到学科理论与技术的新发展,还提高了自身更新教学资料和改善教学方法的本事,以及教育教学基本功和学科教学或教育实践本事。让我还明白了新课堂教师不再操控学生的大脑成为学生学习的统领者把自我的知识机械化传送给学生,而是让学生在自主创造中学习,培养学生的高级创造思维本事。

这次国培只是一个手段,只是一个开端,对于培国给予的清泉,我要让它细水长流。我会将在那里学到的新知识尽快地内化为自我的东西,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我要慢慢摸索经验,使自我能够尽快适应教学的信息化。我要时刻告诫自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确立创新意识,善于动脑,勤于思考,开拓进取,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头,不断研究新情景,解决新问题,使自我的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我还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景,及时地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努力学习同行们的学习态度,求知精神,协作本事,加强平时的学习、充电。相信他山之石,能够攻玉,我必须学以致用,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中去,让培训的硕果在教学事业的发展中大放光彩。

总之,本这次培训是一次对教师专业成长极有意义的培训,带给我最深的体会就是教学不仅仅是一门复杂的学问,同时又是一门高超的艺术,需要我们不断去研究,不断地去反思,不断地去提高。所以努力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化解课改下的困惑和烦恼,在以后的教学中将所学的理论不断实践,不断提高。实现高效课堂,尽自我的本事为学生做的更好点。

最新完善一国两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xx班的。

国庆节即将来临,我在这里想和大家说说爱国,说说中国梦。

“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这是少年周恩来在民族危亡时刻发自内心的呐喊,喊出了中国少年的忧国之心,强国之志。作为中国少年,读书就要以此为目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盛则国盛。新时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我们新的梦想,我们的中国梦。中国梦是民族的梦,是泱泱中华的复兴梦,是炎黄子孙的强国梦,也是每个中国人充满渴望和遐想的五彩斑斓的梦!

梦想是旗帜、更是引领;是激励,更是目标。中国梦应该是脚踏实地托起的实干梦,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不懈奋斗的一员,渺小却不弱小。

作为学生,我们当前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多学知识,不断丰满自己的羽翼,充实自己的大脑,学习更多的本领,掌握更多的技能,长大了实现我们的梦想。到那时,我们的家乡将是一个得天独厚、风光秀丽的家,一个人才汇聚、科教兴业的家,一个敢为人先、厚积薄发的家,一个配套完善、文明和谐的家,我们的一个个梦想也将凝聚成更璀璨的“中国梦”!

肩负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初三的我们,更要尽心尽力。在初三,我们将不再用明天开始努力的借口来一味的麻痹自己和欺骗自己;在初三,我们将不再畏惧那些考试的失败和人生的失意;在初三,我们将从幻想的云端走向现实的大地;在初三,我们必须要有愚公般的百折不挠的韧劲。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

今天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明天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最新完善一国两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能有机会参加此次国培,倍感荣幸,特此精心制作自己的国培计划,望老师批评指正。

:通过学习,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培养在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意识和能力,提升自己的信息技术教学能力,拓展视野。

1、通过此次培训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提高自己对信息技术教育的了解。

2、通过培训掌握提升自己的信息技术教育能力,并利用信息技术教育构建有效课堂,提高教学质量。

3、通过培训能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引导学生展开合作、探究的自主合作。培养学生树立学习的新理念。

4、通过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素养。

1、积极主动的学习珍惜国培的机会。每天按时学习,保证学习的时间和质量。遵循学习的要求和纪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及时完成学习作业。利用平台积极更各位教授、老师、各位同仁学习交流。

2、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在信息化环境下不断更新自己教学理念,并在平时的教学中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教学能力,充分利用学校的良好教学条件,掌握白板,投影,录播等运用能力,提高教育质量。

3、积极参与研讨,积极发言,加强学员之间的互动交流,多写研修日志,在反思中完善自己。

更新教学理念,优化课堂教学。

最新完善一国两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两会上,代表委员亦在热议城镇化将带来的土地新机遇,而在地方,相关的试点也早已在全国各个省份推广开来。在3月6日,政协“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国土部亦透露了新进展。

本报获得的当日会议材料显示,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目前,大概已经有10个省已经出台,或者正在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规章制度。而国土部正在研究制订国家层面可以执行的政策,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并希望尽快能出台。

胡存智说,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总量是城市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一倍,布局比较散,效率低,因此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大有可为。在现行的制度模式内,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最多只能在乡镇村集体范围内流转。突破政策的藩篱,成为多方利益主体共同的动力。

记者获得两会民革中央提案也显示,其希望以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作为重点,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记者获悉,此份提案正也成为国土部督办的重点提案。

多方思路推进建设用地入市

上述的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均有高层前来参加,与会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表示,国家发改委在调研的基础上正在抓紧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这些大政规划,正是框定了城镇化进程中呈现的新的土地发展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健康提供本报其了解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建制镇19683个,乡12395个,镇乡合计32078个。如果通过土地整理置换流转,集约土地,为农村发展二、三产业提供建设用地,能大大推动城镇化的建设。

协商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也尤其提醒,在城镇化建设中必须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大拆大建。

两会上,政协与人大诸多提案议案均围绕城镇化土地市场发展,许多已经分配到各个部委及相关部门推进协商。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民革中央在“两会”期间提出的编号为030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化”的提案,是今年两会国土资源部重点督办的两个提案之一。

本报获得的民革中央在一份提案中了解,民革中央认为,农村闲置的住房和土地既是巨大的发展资源,也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所以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提供方法和途径。

提案认为,要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作为重点,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通过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既令农民获益,又能促进城市建设发展,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对此,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事实上,国土部正研究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已经几易其稿,争取尽快出台,形成在国家层面可以操作的政策意见。

地方多路探索

除广东省3月11日出台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规划》之外,多地也在规划政策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作出了诸多探索。

就在1月底的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长王安顺在报告中提出,xx年北京将推动集体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因地制宜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让农民共享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

而就在1月18日,深圳宣布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表示,此举是国土资源部批准深圳实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最新创新成果。

深圳市将原农村建设用地公开挂牌,是国内第一次让农民土地直面公开市场,这也意味着以政府作为一级土地单一出让主体的模式被打破。

据本报了解,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和其他相关部门,正在就地方试点形成的模式、经验进行总结。在此之前,经国务院、国土资源部批准,安徽芜湖,江苏苏州、昆山,广东深圳等地相继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

上述提案协商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从目前各地情况看,已有10个省份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应的集体用地流转的规章制度。

胡存智说,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在坚持公有制的基础上,探索多种实现形式的捷径:一是要明确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二是逐步完善集体土地的产权权能;其他更重要是要推动实现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强化土地产权保护管理。

最新完善一国两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xx,最可爱的小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六月,阳光灿烂,鲜花盛开,我们迎来了全世界最欢乐、最美丽的节日—六一国际儿童节!在此,我谨代表xx幼儿园全体员工向莅临我园指导的各位领导、家长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并和大家一起,共同祝愿可爱的小朋友们节日快乐!

六一,歌声嘹亮,舞蹈多情,孩子们的笑声汇成欢乐的海洋!在此,我特向各位领导和x汇报开园三年来,我园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向各位表达我最真挚、最深切的谢意!

首先,我要传达宋将军对孩子们的殷切希望和深情祝福,并象我们每一位xx人一样,深情地道一声“将军,谢谢您!”20xx年,我和我的夫人李妙琴一道,为勤劳致富,也为方便四乡邻里的小朋友入托求学,我们克服重重困难,开办了“双语幼儿园”,就是现在“xx幼儿园”的前身。当时,我园仅有幼师3人,保育员2个,凭借简陋的办学条件和满腔热情,热忱服务于邻近的5乡镇,56名幼儿。20xx年,我们xx村的骄傲:宋将军,在荣归故里,建设小康村到我园进行考察时,明确指示:“一定要把xx幼儿园办好,办成一座湘乡市农村一流的幼儿园!”将军如及时雨,给我园资助办园经费15万元,金杯双排座汽车一辆,使我园成为目前金石镇实力最雄厚,办学条件最完善的现代化双语幼儿园。将军铿锵有力的话语时刻在耳边回荡,我们丝毫不敢懈怠,牢记将军嘱托,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树形象,争创一流”的办园宗旨,把xx幼儿园办得有声有色,让孩子们的开心,让家长们放心。目前,我园开设学前班及大、中、小四个班,共有幼儿115名,教职员工11人,幼师6人,连续两年被湘乡市教育局评为“幼儿教育先进单位”,是孩子们健康成长的乐园。

同时,我要衷心地感谢乡、镇及教育局各位领导。当我们迷惑时,是你们满怀热情地为我们讲解办学政策;当我们有困难时,是你们伸出热情的援助之手,为我们排忧解难,打造公平竞争、和谐办园的美好环境。我想,唯有“父母官”、“人民公仆”这样的词语最能表达我内心的敬意!也敬请我们的父母官放心:有你们的大力支持和深切关爱,xx幼儿园一定不会辜负各位领导折厚望,一定会越办越好!

然后,我要衷心地感谢我园的全体教职员工。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教职员工就是辛勤的园丁!保育员每天都为孩子们精心准备食物,让孩子们吃饱吃好。6名幼师,在嘴边念叨得最多的一句就是“咯些都是屋里的宝贝崽咧,我们真的是一点都不敢大意呢!”幼师们用自己最诚挚的爱心,待幼儿如己出,不辞辛苦地教育好孩子们。为了更好地教育孩子,我园幼师始终坚持自学:园长李妙琴、幼师张新球,已获得xx师范学院幼儿教育大专文凭,唐敏蛟、贺丽梅、黎映曦、谢映等四位老师,也取得了xx师范学院幼儿教育中专文凭。她们还在不断进步,用自己渊博的知识托起孩子们明天的太阳……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各位家长的大力支持。虽然我们全心全意,但百密难免一疏,孩子们有时会摔倒,有时会打架,但我们的家长,始终与我园同心同德,友好沟通,相互理解,共同不遗余力地培育好祖国的花朵。在此,我要再次代表全园深深地感谢家长们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小荷才露尖尖角,还望阳光雨露浓”。xx幼儿园刚刚起步,我们在摸索中不断前进。好在,有将军的扶持,有各级领导的指引,有各位家长的理解,有我们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坚信:今天的小苗,必将长成参天大树;出巢的小鹰,必将搏击长空……xx幼儿园,必将和我们的孩子们一起,健康成长,共创辉煌!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最新完善一国两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该条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制定规章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用人单位是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而不是用人单位的职能部门或者个别领导,比如说人力资源部或者是办公室,如果以用人单位职能部门名义制定的规章制度就存在无效的`风险,用人单位的职能部门可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但是规章制度的发布和实施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

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是指规章制度的内容与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不相冲突。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同程度存在着违法内容,有的在工时、休假、加班等方面违反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有的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生育,上下班要搜身检查,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的规定员工入职要交一笔保证金或者扣押员工的身份证件;有的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而不发加班工资等等,这些规章制度都有可能因为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企业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第一步,由职工代表带回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第二步,规章制度形成方案或者意见后,用人单位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决定。有的用人单位没有工会,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协商决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为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有的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随意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没有履行上述程序,那么劳动者因为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那么用人单位存在程序瑕疵的规章制度就有无效的风险,不能达到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因此,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特别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制定程序,并且把规章制度的形成的程序用书面的形式记录和确认下来。

有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必须有人执行才有价值。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就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后没有告知劳动者,同样这样的规章制度也有可能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而无效。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通过公示的方式告知劳动者,比如将规章制度张贴在用人单位的公共区域,或者放在的劳动者可以自由访问的企业局域网内。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告知劳动者,比如说通过培训的形式直接告知劳动着,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劳动者,或者直接将规章制度给劳动者,让劳动者签收等等。总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必须让劳动者知晓规章制度。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