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7篇)

  • 上传日期:2023-11-17 23:4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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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值得我们珍惜和总结。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需要注意一些要点。首先,要有一个清晰的主题,明确总结的对象和内容。其次,要客观真实地表达自己的心得和感受,不夸大不缩小。第三,要注重逻辑结构,合理组织文章的段落和句子,使得整篇文章层次清晰。此外,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凝练性,避免使用模糊、冗长的词句,力求简明扼要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体验。最后,要注意用词得体,注意语言的文雅,避免使用夸张、情绪化的言辞。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帮助。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一)《宪法》中对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环境保护法律1、环境保护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3、环境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4、环境保护相关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四)政府部门规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五)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六)环境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七)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

(1)制定法规和严格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奖惩制度、评价制度、检查。

(2)降低燃料对空气的污染。首先要控制硫及害物质含量的烟气,采取稀释、喷雾等处理方法降低烟尘的有害物质含量;其次,要改进工艺方法,通过改进铁口炮泥质量,减少高炉炉况的变化,以“稳”为基础的操作管理思路,减少烟气意外超标排放;其三,除尘和排烟净化,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力度,责任划分清楚,对除尘阀门、加湿机等环保设备定期检查及维护。

总结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由于各种人为因素给空气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使得蓝天变的暗淡,使人们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所以减少空气污染,再现蓝天,还子孙后代一个健康的呼吸空间,是一项艰巨而迫切的任务。要想实现这个愿望,就必须从了解空气污染的相关知识开始,从自己开始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二

每个学生只要有好的学习习惯就能考到一个好成绩。倘若你学习时一直懒懒散散,不肯用脑子去思考问题,你往往不会得到好成绩。所以只要能养成下列习惯,并且一直保持着,那么你的学习只会摇摇直上。

首先要有主动学习的习惯。别人不督促能主动学习,一学习就要求自己立刻进入状态,力求高效率的利用每一分钟学习时间。要有意识地集中自己的注意力用于学习,并能坚持始终。

其次,及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习惯。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把每个规定的学习时间分成若干时间段,根据学习内容,为每个时间段规定具体的学习任务,并要求自己必须在一个时间段内完成一个具体的学习任务。这样做,可以减少乃至避免学习时走神或注意力涣散的情况,有效地提高学习效率。还可以在完成每个具体学习任务后,产生一种成功的喜悦,使自己愉快地投入到下一时间段的学习中去。

然后要有认真听课的习惯。上课时,老师不仅用语言传递信息,还会用动作、表情传递信息,用眼神与学生交流。因此,中学生上课必须盯着老师听,跟着老师想,调动所有感觉器官参与学习。能否调动所有感觉器官学习,是学习效率高低的关键性因素。上课要做到情绪饱满,精力集中;抓住重点,弄清关键;主动参与,思考分析;大胆发言,展示思维。

再来要有课后复习的习惯。课后不要急于做作业,一定要先对每一节课所学内容进行认真的复习,归纳知识要点,找出知识之间的联系,明确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形成知识结构或提要步骤式知识结构。主动询问,补上没有学好的内容。对不同的学习内容要注意进行交替复习。

一定要有及时完成作业的习惯。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和自己选做的作业,认真思考,认真书写,一丝不苟。作业错了,要及时改过来。

学无止境,在学习过程中要善于总结自己的学习经验,也要善于借鉴他们比较好的学习经验为己所用。聪明的你一定能找出适合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乘风破浪,早日达到胜利的彼岸!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三

20__年两会之前,人民网推出两会调查,“反腐败斗争”蝉联热词榜榜首,两会调查街采中,“基层反腐”成为各地网民较为关注的话题。两会期间,党和国家热切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反腐败的新战略、新部署、新动态上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__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此次宪法修改的一半内容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了“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有利于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国家监察法的通过将宪法修改所确立的监察制度进一步具体化,作为一部反腐败国家立法,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新增国家机构监察委员会,选举了首任国家监察委主任——__,至此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实现了有机统一,这将进一步增强党内监督实效,深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

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新成立的监察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委同纪委合署办公,能有效解决监督覆盖面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形成监督合力,扩大监督范围,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反腐败工作向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方向持续发展。

可以看到,不管是纪委还是监委,首要的职责都是监督,目的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是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这正是加强监督的题中之义。无论是对党员干部,还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对其依法依规履职、秉公廉洁用权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敲响警钟,细心发现问题,全力提醒纠正,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小错误发展成大祸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内、放在监督的视角下,让权力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托孤遗诏特意强调不要轻视小事。纪委监委开展日常工作,一定要从小处着手,不放过任何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苗头,因事而治、对症下药,做到抓早抓小,立改快改,常态常用,把人民群众痛恨的腐败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常提醒、常告诫,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加大监督力度,让监督成为反腐败的第一防线。

“打铁必须自身硬”,监察机关也必须接受监督,就像人大代表张硕辅所言“监察委员会的权力始终在严格的内部监督和全面的外部监督之下运行”。通过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内部监督等,实现对“监督者的监督”,有利于纪委监委在预防腐败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党上下和全体公职人员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让反腐败的防线越筑越牢。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引言(字数:100字)。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是近年来热门话题之一。随着中国不断发展,年轻一代在教育中获得了充分的机会和资源。他们在全面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体会。本文将从学习方法、自我管理、团队合作、多元思维以及全球视野五个方面探讨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方法(字数:200字)。

共和国同龄人在学习方法上有着独特的心得。他们注重提升学习效率,倡导主动学习。通过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计划,他们有效地掌握了知识。此外,他们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信息,善于利用互联网资源,丰富学习的渠道和内容。共和国同龄人还乐于与他人交流,互相借鉴经验,通过合作学习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

第三段:自我管理(字数:250字)。

在自我管理方面,共和国同龄人有着深刻的体会。他们注重时间管理和自我规划,学会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他们懂得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详细的计划来实现这些目标。此外,共和国同龄人还注重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如及时复习和总结,养成良好的专注力和毅力。通过自我管理,他们能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提高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段:团队合作(字数:250字)。

共和国同龄人非常重视团队合作的意义,因此在学习中也运用了这一心得。他们善于和他人分享资源和经验,相互学习和合作。共和国同龄人相信团队合作能够提高学习效果,通过彼此之间的互补和协作,能够更好地发挥个人优势和潜力。他们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善于沟通和解决问题。通过团队合作,共和国同龄人在学习中建立了友谊和信任,提高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段:多元思维与全球视野(字数:200字)。

共和国同龄人具备多元思维和全球视野。他们不仅局限于课本上的知识,还积极关注世界各个领域的发展与变化。通过多元思维,他们能够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找到更全面的解决方案。同时,共和国同龄人也非常重视培养全球视野,通过学习外语、参与国际交流等方式,拓宽自己的眼界,了解不同国家和文化的差异。这种多元思维和全球视野使共和国同龄人在学习和生活中具备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结束语(字数:50字)。

共和国同龄人在学习心得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他们注重学习方法、自我管理、团队合作、多元思维和全球视野的培养。这些心得体会不仅能提高个人的学习效果和自我管理能力,也为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五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地区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们党还于1954年、1962年、1979年、__。

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外资企业法、技术合同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著作权法、收养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票据法、拍卖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党的__。

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__。

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

第二,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

第三,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

第四,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

第五,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

通过这次学习,我充分认识到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做好宣传工作,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六

获奖了!获诺贝尔奖了!!获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这是全世界多少科研工作者梦寐以求获得的荣誉,今天终于降临中国。获取这份最高荣誉是来自中国中医研究院终身研究员兼首席研究员屠呦呦。

很多中医脑残粉开始宣告中医的胜利,许多中医高级黑开始准备各种材料继续黑。任何关于中医的话题,随时可以引爆一场社会大讨论,过去有之,现在有之,将来有之。作为一位中医药的科研工作者,对于这次获奖心情很复杂。

在诺贝尔奖委员会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屠呦呦获奖,是否是对中药的一次奖励?诺奖委员会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本次获奖是为了表彰她在受到中药的启发下对一种药物的寻找过程。这样的回答并不出人意料,诺奖关注的是发现真理的过程以及发现真理带给世界的变化。至于发现者的灵感来源,虽然非常重要,但不是诺奖的奖励范围。换句话说,青蒿素是经得起历史验证的科学发现,但是作为其灵感来源的中医药不是,至少目前还不是。

研究是为了发现真理。

正如《研究是一门艺术》一书序言中写道:“这个世界需要好的研究者,特别是在这个信息日益泛滥但真理更加难求的年代。”过去是信息一条难求,现在是应有尽有,即便你不想知道,信息也会通过各种途径强行侵入大脑信息库中。信息世界里充斥着关于中医药的各种神奇验方和秘法,相信不用多久就会有很多相关信息借助这次诺奖大做文章。在这个垃圾信息横行的世界里,科学研究是破除迷雾的一把利剑。科研的目的在于发现真理,通过真理的发现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因此,科研不能是片面的,不能是急躁的,更不能是功利的。小心谨慎的研究和清晰明了的报道的异常辛苦的工作,无论在科研设计之初多么周全,但是研究过程中还是会遇到各种弯曲的道路,甚至会有一些无法预期的转折或是原地打转止步不前。这也正是科研的魅力之所在,如同在营救美丽公主的道路上铺满了荆棘,才会让最终救出公主的一幕充满胜利的欢欣。

推拿的灵感。

那推拿有没有可能为获得诺贝尔奖提供灵感呢?答案是肯定的。推拿作为一种用手产生物理机械刺激皮肤肌肉骨骼进而引发机体相应变化的物理疗法。“一旦临证,机触于外,巧生于内,手随心转,法从手出”这种手摸心会的特殊感受,是其他任何一个临床疗法都所不具备和体会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尤其至明清以后,对于小儿推拿积累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不同与成人的诊疗思路,特定刺激穴位,频率和方向,大量临床经验的积累,这些要素中都可能蕴藏着一些“惊天秘密”等待有心人的挖掘。从事推拿研究不仅只是为了验证推拿疗法的有效性、安全性,同时也应该站在一个丰富自然科学大厦的视角,从历史积累的临床经验中去分析有价值的现象,通过现代科学的手段去揭示背后蕴含的真理,从而发现可以被验证的科学真理。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七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给自己启迪了发展思维,增添了见识和实际性理论知识,增强了安全意识感和使命感,参加这次培训让我有几点体会:。

如果说三中全会聚焦深化改革,四中全会关注依法治国,那么五中全会则是着力全面规划,强调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发展是第一要务,对发展做出了深入思考:“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必须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是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

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发展理念的转变,有利于引领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方式的转变。创新是驱动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推动企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要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方式方法。

一方面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策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的提高,提高学习能力,理论指导实践,思想支配行动。

作为安环部一名党员干部,就要坚持从安全管理实际出发,一方面要掌握各中心安全生产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充分尊重基层员工意愿,另一方面要落实上级要求,按照上级和公司对安全管理的定位来思考和谋划公司本质安全的发展。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低调务实、少说多干的作风,增强“一日无为、三日不安”的紧迫意识,大力弘扬“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实干精神,进一步完善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管理对标,延展思维视野,加强分析安全形势,全力打造本安型产业,促进公司安全、绿色现代专业服务转型升级。

另一方面热爱本职,勤奋工作。作为一名安全管理者,爱岗敬业,始终把员工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时刻筑牢安全防线。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安全工作应在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立足于本职工作岗位,深入细致、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树立“安全是天”的发展理念,提高安全意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认识到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由被动变为主动。我相信,只要人人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我们企业的未来必然会前程似锦。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八

这次综合性学习让我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学习我了解了汉字来历,汉字传说,汉字的演变过程,错别字的不良后果和汉字对中国及全世界的影响……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汉字之最:

汉字中笔画最多的是“齉”,共有36画。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收录的有9353个字中,形声字占82%。汉字中左右结构的字最多,占汉字总数的67%。汉字中使用率最高的是"的”字,平均25个字中就要遇到一个。

汉字中读音最多的是“那”字,有na(第一声),na(第二声),na(第四声),ne(第二声),nei(第三声),nei(第四声),nuo(第三声),nuo(第四声)等。

汉字中同音字对多的是yi(第四声)。《现代双汉语词典》中记载的有103个,《辞海》中达195个。

汉字,是炎黄子孙的骄傲,是先人一代代智慧的结晶,是一种神奇的字体。

汉字,它们像一个个充满灵气的小精灵,在纸上跳着欢快的舞蹈,姿态是那么的优美,那么的迷人,我每次都会陶醉在这美好的境界之中。汉字!我真想对你说:“我爱你!”

此外,在这次小组学习中,我也收获很多。我们先做出一份详细的计划表,进行了任务的分工,大家都明确了自己该干什么。然后,在不断地讨论中修改并且完善了各方面的不足之处。有些组员认真负责,早早地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如苏明伟。但也有些组员拖拖拉拉,最后造成了我们小组作业完成不够及时。我懂得了小组合作时要互相帮助,团结一致,不能只顾自己。如果自顾自己,就会造成小组分散,最后不能圆满完成任务。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签署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将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等六类行为确定为间谍行为,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作为是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将起到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

反间谍法共设置了“总则”、“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法律责任”及“附则”5个章节40个条款,全面回答、规范了新时期开展反间谍斗争的重大问题,总结了我们以往反间谍斗争的历史经验,注意了法律的传承与衔接,又适应新的历史条件,增加了新的内容。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隐蔽斗争实际,认真学习掌握、切实贯彻实施好这一重要法律。

第一,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准确把握反间谍斗争的性质和方向。反间谍法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规定不仅开宗明义表明反间谍法的立法目的是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明确了制定反间谍法的宪法依据、权力来源和法律地位,而且从更深层次上指明了我们国家开展反间谍斗争的性质和政治方向。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我们开展反间谍斗争要依据宪法、维护宪法、执行宪法。我们国家的反间谍斗争,其性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政治方向。综观世界各国,都有特种部门,都从各自国家利益出发,开展反间谍工作。但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国家的反间谍斗争,以维护自身安全和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绝不干涉别国内政,但也绝不允许任何人对我们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我们要严格掌握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间谍斗争的性质,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格依法,有效防范打击间谍犯罪和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活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深刻认识和严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间谍斗争的性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十分重要,这是我们开展反间谍斗争的根本要求。我们一定要遵从宪法的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服从服务党的中心任务,服从服务改革开放大局,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第二,坚持原则,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间谍斗争。反间谍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这是一条重要的原则规定。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反间谍工作必须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反间谍斗争是中央事权,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中央的统一领导,本质上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反间谍斗争最本质的要求。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够保证反间谍斗争正确方向,沿着健康轨道发展。才能不断提高斗争能力和水平,战胜隐蔽战线各种强大对手。才能取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反奸防谍强大的人民防线。才能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二是要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这是开展反间谍斗争的根本方法和优良传统。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开展活动突出的特点,就是公开掩护秘密、合法掩护非法。我们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斗争,也必须针锋相对地使用公开和秘密两种方式和手段。该公则公、该密则密,公密结合开展工作。宣传教育、管理执法、打击处理等都需要依法公开进行,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预警防范、减少危害,也才能最大限度地限制挤压非法活动的空间。由国家安全专门机关开展反间谍斗争的大量专门工作,需要秘密进行,这样才能及时有效发现隐蔽敌人的秘密非法活动,及时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将二者结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够最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活动有着高度专业性,必须有高水平专门机关的专门工作。同时,只靠专门机关的专门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群防群治,形成牢固的人民防线。有了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才能及时发现隐蔽敌人各种非法活动的动向和线索,才能及时获取和掌握隐蔽敌人各种非法活动的证据,才能有效采取各项措施制止和打击隐蔽敌人各种非法破坏活动。亿万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是国家安全利益最可靠的保障。

公密结合、专群结合,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隐蔽战线反奸防谍的有效法宝。我们一定要发扬光大这一优良传统,在新的形势下取得新的发展。

三是要坚持积极防御。积极防御是反间谍斗争的重要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间谍斗争性质决定的,也是我们国家反间谍斗争的正义性所在。我们要以防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绝不对别的国家进行渗透、颠覆和破坏,但也绝不允许任何国家、任何政治势力对我进行任何破坏活动。为了有效的防御,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各种敌情动向,及时采取各项有效措施。防御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这样才能够真正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四是要坚持依法惩治。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我们一定要坚持依法惩治的原则要求。法律是最有效的武器。只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才能稳准狠地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活动,才能准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切实保障人权、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才能更有效地服务改革开放大局,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三,依法执法,正确履行国家安全机关的职责,行使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力。反间谍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同时,反间谍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具体职权。这些职权包括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刑事执法权,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的技术侦察权等刑事权力。也包括查验身份及调查、询问有关情况的验证调查权;进入有关场所、单位和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的查阅调取权;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查封、扣押、冻结的查封、扣押、冻结权;对违反本法境外人员限期离境或驱逐出境权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权。我们一定要依法执法,履行好党和人民交付的重要责任,使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一是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反间谍工作主管机关的职责。反间谍法的规定与党中央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早在1983年组建国家安全部时,中央即明确国家安全部负责反间谍工作,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此次反间谍法从法律层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这是党中央对国家安全机关的高度信任,也是国家安全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斗争中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后,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崇高职责。反间谍法还明确规定“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这是反间谍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不断深化反间谍斗争的有力保障。国家安全机关一定要和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责任。

二是要依法执法,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反间谍法赋予国家安全机关充分法定权力,为开展反间谍斗争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必要的。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行使权力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各项规定,依法执法。反间谍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这是完全必要的。开展反间谍斗争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力,同时在履行这些权力时,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要求,使这些权力能够正确行使,真正服务于国家安全和利益,服务于反间谍斗争。在当前党和国家强调依法治国的大环境和背景下,我们要特别强调这一点,绝不能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第四,充分依靠、动员、组织群众和社会各界,明确自身义务和权利,建立牢固的人民防线。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间谍工作是我们战胜隐蔽敌人的重要法宝。

贯彻实施反间谍法,是每一个公民和组织的共同责任。反间谍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和组织享有的各项权利,也明确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开展反奸防谍斗争中应尽的义务。我们要依法做好动员、组织工作,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都能够充分认识自身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只有做好动员、组织工作,才能够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建立牢固的人民防线。反间谍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反间谍法第三章对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又作了进一步具体、明确规定,包括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其他协助的义务;发现间谍行为及时报告的义务;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国家安全机关调查的义务;保守所知悉的反间谍工作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等等。同时,法律对法人还单独作出了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的义务。

责任和权利是一致的,法律在明确了法人和公民责任义务的同时,也明确了其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反间谍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第一章第七条中,还规定了“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在第三章中,对总则上述规定,又作了具体规定:包括公民或近亲属因协助反间谍工作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有检举、控告权和处理结果知情权;公民和组织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依法检举、控告,个人和组织有不受压制、打击报复权;公民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等。

反间谍法的这些规定,体现了权利和责任的统一,体现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统一,是依法治国精神的生动具体体现。我们要大力宣传法律的这些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真正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自觉学法用法,结成牢固的人民防线。

第五,明确法律责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明确法律责任是反间谍法的重要内容。反间谍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这一条十分明确地指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个人只要从事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时,反间谍法第四章又根据这一条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包括任何组织、个人只要从事了间谍行为,构成了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他人有间谍行为,拒绝提供的,可以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的,或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故意阻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以各种方式破坏和掩饰、隐瞒赃款、赃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反间谍法还明确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规定非常重要,是采取法律手段保证执法机关清除执法障碍、有效执法的重要措施,也是采取法律手段严格要求、明令禁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重要规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反间谍法还作出了两条特殊刑事政策规定,给反间谍斗争以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一是“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二是“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这两条规定,充分考虑了反间谍斗争的特殊情况,有利于教育挽救在特定环境下失足犯罪的人员,也有利于深化反间谍斗争,提高反间谍斗争的能力和水平。执行这两条规定,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要求,准确掌握、适用。

第六,准确把握反间谍法的适用规定,有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反间谍法是在原国家安全法基础上修订完善形成的一部新的专门法律。原国家安全法规范和保障了国家安全机关对外情报、反间谍和反有组织犯罪斗争整体业务工作。中央决定原国家安全法改为反间谍法后,对外情报工作和反有组织犯罪斗争将通过其他立法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除以上措施外,反间谍法第三十九条还作出专门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在处理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中,享有反间谍法规定的全部职权,是我们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斗争和侦察保卫及其他各项国家安全工作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反间谍法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第一次在法律上对间谍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界定,这一点十分重要。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这一规定是在长期斗争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法律的概括总结,对我们开展反间谍斗争有着深刻的意义。规定第一款,是指特定行为主体,无论是什么具体形式的非法破坏活动,只要是间谍机关实施或指使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就是间谍行为;第二款是特定行为主体的延伸,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就是间谍行为;第三款是指特定行为,虽然行为主体不是间谍机关,但从事了特定行为,进行了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就是间谍行为;第四款是战时条款,“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第五款是兜底条款,“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这样的规定,内涵准确、丰富,外延明确、严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此次反间谍法立法当中一个重大突破,回应了反间谍工作迫切要求,也回应了全社会对反间谍工作重大关切。

反间谍法附则中的这两条规定很重要,我们要全面把握它的内涵,准确界定它的外延,充分运用这一法律武器,保证反间谍、反有组织犯罪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反间谍法是深入开展反间谍斗争,及时发现、惩治间谍和各种危害国家安全非法犯罪活动的锐利武器;是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建立人民防线,自觉抵御防范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的有力措施;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保障,既有重要现实意义,又具深远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学好、用好反间谍法,以法律为武器,推动反间谍和反有组织犯罪等各项工作更好开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

我国工程院院士、“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领导的青岛海水稻研发中心,应阿联酋迪拜政府邀请,在该国沙漠地带开展的海水稻种植试验获得阶段性成功。此次试验的9个品种,测试产量都超出了全世界水稻4.539吨/公顷的平均亩产,这意味着在类似阿联酋这样淡水资源稀缺,土地沙漠化严重的中东和北非国家,通过科学技术开展的土壤改良和水稻品种选择,是可以解决当地粮食生产困境的。不得不说这是中国农业科学家取得的又一伟大成就。

在沙漠地区种植水稻,给人第一反应就是天方夜谭。但是袁隆平教授带领的中国科学家团队又一次战胜了大自然,很佩服他们刻苦钻研的精神。袁隆平教授从事杂交水稻研究近50年,他不畏艰难,甘于奉献,呕心沥血,苦苦追求。先生的杰出成就不仅属于中国,而且影响世界。可以说杂交水稻的推广为解决全世界粮食安全问题,消除贫困和饥饿做出了重大贡献。袁隆平教授取得的成就受到党和国家乃至于国际机构的高度肯定,先生本人就先后多次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世界粮食奖等诸多的国内外荣誉。

中国科技评奖委员会对袁隆平教授有着这样的评价。他是一位真正的耕耘者,当他还是一个乡村教师的时候,已经具有颠覆世界权威的胆识;当他名满天下的时候,却仍然只是专注于田畴。淡泊名利,一介农夫,播撒智慧,收获富足。他毕生的梦想,就是让所有人远离饥饿。

这就是袁隆平先生高尚的人格,这就是将个人的事业追求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类的大爱无疆。作为农业科技工作者,他走出了农村求学而又毅然回到了田间地头,用自己的知识帮助农民群众搞好生产,脱贫致富。这样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有人去敬佩和学习的。

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的农技干部,我为从事这样的工作的感到非常的自豪。虽然我没有袁教授那样的高深的理论水平,但是我愿意扎根基层,当好农业技术的宣传员。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螺丝钉,服务于国家这台大机器。当前我们中国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入开展脱贫攻坚。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需要我们每个人去努力。我们一方面要做好本职工作,一方面更应该力所能及地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像袁隆平教授那样淡泊名利,大爱无疆,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张富清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积极弘扬奉献精神,凝聚起万众一心奋斗新时代的强大力量”,揭开了一位革命老兵尘封半个多世纪的赫赫功名。在张富清人生旅程中,风华正茂之时,他捍卫忠诚,用血肉之躯在枪林弹雨中挥洒青春;功成身退之时,他选择付出,投身西部边陲山区奉献一腔热血;老骥伏枥之时,他箪食瓢饮,用最简朴的生活,最崇高的品质,成为无数党员干部的“精神丰碑”。

“我想起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士,有多少都不在了,比起他们来,我有什么资格拿出立功证件,去摆自己啊”,张富清哽咽着说出了将自己所有战功尘封64年的心里话。在烽火连天的战争年代,他主动请缨,始终冲锋前阵,无惧生死,突击任务中炸碉堡、负重伤……当有人问他:为什么要当突击队员是,他只淡淡一笑:“我入党时宣过誓,为党为人民我可以牺牲一切。”对党忠诚的坚定信念,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让张富清敢于直面生死、英勇杀敌,也造就了时代丰碑“人民功臣”。

张富清的一生注定是默默奉献的一生,时逢转业,他本可以选择去条件更好、待遇更优的地方,但他却主动投身湖北恩施边远山区,下基层、搞生产、修公路,住柴房、睡草席,吃萝卜、咽青菜。心中装的是老百姓的温饱冷暖,却顾不上自己家的柴米油盐,在湖北恩施多年,张富清在多个岗位上工作过,却从未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福利,为家人开后门、亮绿灯。因为“我是国家干部,我要把我的位置站正。如果我给我的家属行方便,这不就是以权谋私吗?这是对党不廉洁,对人民不廉洁,我坚决不能做!”多年来,张富清舍小家顾大家,“不给组织添麻烦”潜移默化的成了家风。

如今,已经95岁高龄的张富清和老伴还生活在建于上世纪80年代潮湿老旧的老房子里,最简单的陈设,最清淡的饮食,最朴实的生活。71年党龄的张富清经历得了战争岁月的洗礼,耐得住功成身退的清寂,依旧守着那一份老党员淳朴作风,守着入党时的那份炽热初心,他“心中富足、两袖清廉”,激励着我们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廉洁自律,张富清同志终将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们值得学习的“榜样力量”!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一

3月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此次提请大会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共有11章,涉及民事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在本质上是权利保护法,规定并保护着人们的各项民事权利,使得民事主体能够在法律呵护下,通过自由意识,以自己财产与行为,进行生产生活。为了契合社会发展,更好满足人们对权利的诉求,就要通过不断丰富法定权利的外延,实现法律的良性变迁。在这些方面,民法总则草案亮点多多。

调整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当前,未成年人生活环境、身心发育水平较立法之初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如今未成年人处在信息时代背景下,接受着现代教育与信息洗礼,他们所拥有的社会经验与当年的同龄人不可同日而语。现行法律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民法总则草案将这一标准降低至六周岁,规定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改变了当前该年龄段孩子民事行为几乎一律无效的法律现状,也将减少市场主体因难以分辨孩子真实年龄而导致交易无效的可能。

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现行的民法通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进行了规定,而民法总则草案将此扩大至“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这意味着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或将被纳入监护体系。

明确了如何界定和保护胎儿的利益。民法总则草案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将对胎儿民事权益保护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

在权利范围的扩展上,民法总则草案的规定也可圈可点。如,将诉讼时效从两年延长至三年;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正式界定为民事权利等。

总体而言,民法总则草案坚持了民法体系所必须具备的权利保护取向。相信草案将使我国民法体系更加完善,为我们描绘出更为多彩的权利画卷。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二

9月23日,81岁的屠呦呦面带笑容地站上了美国纽约拉斯克奖的领奖台,她用双手捧起了沉甸甸的奖杯,这是中国科学家首次获得这一国际医学大奖。屠呦呦是中国中医研究院终身研究员、青蒿素研究开发中心主任。

被称为“东方神药”的青蒿素每年都在挽救全世界无数人的生命,拉斯克基金会将临床医学研究奖颁给屠呦呦,以表彰其对治疗疟疾药物青蒿素的研究贡献。站在奖台上的屠呦呦说:“青蒿素的发现是中国传统医学给人类的一份礼物。”

那么屠呦呦获奖是中医人的胜利吗?显然不是。

美国人颁奖的理由说得很明白,屠呦呦教授领导的团队将一种古老的中医疗法转化为最强有力的抗疟疾药,使现代技术与传统中医师们留下的遗产相结合,将其中最宝贵的内容带入21世纪,在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屠呦呦获奖后在接受采访中,也一再强调“中医中药”。她认为,这是中医中药走向世界的一个荣誉。她呼吁,进一步发掘传统中医药,继承发扬、继承提高、继承创新。

但是,他们或许漠视了如下一些事实。屠呦呦尽管获得医学大奖,但她并不是临床意义上的中医,只不过是一个实验室的药学研究者。更精确地说,这位药学研究者,是从一些中医传统经典中获得灵感,从中药中提炼出青蒿素。但她采取的依然是现代科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化学来提纯。青蒿素是从黄花蒿提取的用于治疗疟疾的化学药,即西药,而不是中药。相反,作为中药的青蒿是香蒿,不含青蒿素;即使有,经过煎煮也破坏了活性,对疟疾无效。所以,虽然屠呦呦本人学过一些中医知识,也身为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但她研究的领域毕竟不是中医,她的获奖本身应该与中医无关。

中医的确是人类有珍贵价值的经验库,尽管这里面有糟粕,但同样有精华。不能因为中医某些理论与现代医学理论存在差异性,就一棒子彻底否决传统中医的存在价值。但是,同样不会因为屠呦呦获奖就能够让一些迷信与糟粕的成分获得翻身。中医要真正意义上走向全世界,还将面临着更多的考验与难关。

屠呦呦说,“中医是伟大宝库,对世界人民健康的潜力还有待继续发掘。我们老祖宗替我们保留了很多有益的经验。我们找到青蒿素,解决了全球迫切想解决的问题。类似的传统药还有很多。”但是,科普作家方舟子却提出截然相反的观点,他认为:“中药中当然完全可能含有某些还未被挖掘出来的化学药,但是青蒿素的发现过程恰恰说明想从中医典籍的记载中找到真正有用的药物极为困难。青蒿素发现之后的40年间,虽然有无数的科研人员试图从草药中再创奇迹,却再也没能找到第二种能被国际公认的新药,也就并不奇怪了。”

如果我们自己永远不知道怎么获得,那么成功就很难被复制。这也正是当下中医自身发展最大的困惑之一。屠呦呦个人的成功,或许同样也无力改变这一现实。但愿她的获奖与成功,能够吸引来更多世界科学家们对中医中药的注意力与兴趣,借助多一些国际一流的科学研究,挖掘出更多的“青蒿素”,挽救更多人的生命,造福于人类社会。到那时候,中医药想不成为香饽饽,可能都很难。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张富清同志的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经社会各界媒体报道后,95岁老党员、战斗英雄张富清尘封半个多世纪的感人事迹昭于世间,引起了广大党员干部中热烈反响。

入党70多年来,张富清默默奉献、深藏功名、坚守初心,为国家和民族解放的战争身先士卒,为艰苦贫困的来凤县山区人民群众“甘做孺子牛”,张富清老英雄一辈子坚定信仰、一心为民、淡泊名利的崇高精神,为各级党员干部立起一座巍峨的精神丰碑。

坚定信仰,永葆初心的本色。“坚决听党的话,党叫做啥就做啥。”是张富清老人对党最朴实的忠诚言语。硝烟四起、战火纷飞的年代,他英勇无畏、突击冲锋,炸碉堡、歼敌人,惊心动魄的战斗场面已无法重现,但泛黄褶皱的报功书、已然哑光的军功章和的深浅不一的伤疤,无不镌刻着张富清老同志卓越的战争功绩,他以平凡生命践行为党的绝对忠诚。

一心为民,扎根基层的作风。“这里苦,这里累,这里条件差,共产党员不来,哪个来啊!”退役转业时,他主动申请扎根到湖北恩施最偏远最贫困的山区,几十年间先后辗转粮食局、三胡区、卯洞公社、建设银行等基层一线,不论在那里,他总挑最苦最难的工作,兢兢业业、甘为公仆......岁月无言,将青丝熬成白发,也将意气风发的热血军人雕刻成身形伟岸的耄耋老人,一生矢志不渝、始终坚守如一,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淡泊名利,朴素纯粹的追求。“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士,有好多都不在了。和他们比起来,我有什么资格拿出立功证件去摆自己啊?!我有什么功劳啊?!”他将功绩尘封于柜中一甲子时间,深藏功名、朴实无华,始终将自己摆进平凡的尘埃里,从不占公家和群众的好处。国家精简人员,他先端掉妻子的“铁饭碗”;眼部手术,他选最便宜的晶体;用了几十年的搪瓷杯,补了又补......他心里心里始终装着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唯独没有自己。他用一颗赤诚之心向世人展示共产党人的崇高的精神内核。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四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当我回顾共和国同龄人的学习历程时,我惊讶地发现,无论是经历过文革封闭时期还是改革开放后的自由发展时期,同龄人对于学习的热情从未减退。他们始终以求知的欲望驱使着自己,乐于探索新知与新领域,不断进取,实现自己的价值。接下来,我将从积极学习的态度、多元化的学习方式、创新思维以及团队协作四个方面,展开阐述共和国同龄人在学习上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积极学习的态度(大约300字)。

共和国同龄人以积极的学习态度,追求真理、追求知识。无论是在文革时期,还是改革开放后的社会大潮中,同龄人都将学习视为一种追求进步、实现人生价值的方式。他们乐于钻研,勇于探索,不论是自学还是师从他人,都以求知的热忱不断挑战自己。例如,共和国同龄人常常主动参加各类学术讨论交流活动,贡献自己的智慧。这种积极的学习态度,帮助他们在不同时期中不断获得新的知识和经验,为自己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段:多元化的学习方式(大约300字)。

共和国同龄人在学习过程中,经历了从传统教学到现代化学习的巨大转变,他们逐渐摒弃了死记硬背的教育方式,转变成了注重实践和体验的多元化学习方式。他们利用丰富多样的信息来源,如图书、报刊、网络等,进行自主学习。同时,他们也乐于参与各种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社团、社区服务等实践项目,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中,增强实践能力。这种多元化的学习方式,使共和国同龄人能够更好地发挥个人优势,不断探索自己的潜力。

第四段:创新思维(大约300字)。

共和国同龄人具备敢于创新的思维方式,在学习中能够灵活运用知识,勇于尝试和创造。无论在文革封闭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后的大背景下,同龄人都以追求真理和实践创新为己任。他们关注时事热点,积极参与社会讨论,拓宽视野。同时,他们也善于跨学科思考,将多个学科的知识相互融合,形成新的见解和观点。这种创新思维为共和国同龄人在学习中探索领域、开辟新道路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使他们走在了时代发展的前列。

第五段:团队协作(大约200字)。

共和国同龄人在学习中懂得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善于与他人共同合作,共享知识和资源。他们积极参与各项学术组织和团队项目,与他人合作探讨并解决问题。他们学会倾听、理解和尊重他人的意见,通过团队协作,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和知识。同时,团队协作也为他们提供了相互学习和进步的机会,使共和国同龄人在学习中与他人互相促进,共同成长。

结束语:共和国同龄人在学习上具备积极的态度、多元化的学习方式、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意识。这些心得体会在他们的学习历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使他们能够不断进取、追求真理、实现自己的价值。同时,共和国同龄人在学习中也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深信,有了这种学习的心得体会和实践经验,共和国同龄人必将在未来的挑战中更加勇敢和坚定地前行。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五

12月有一种名叫新冠状病毒的肺炎在中国逐渐蔓延,其中武汉最为严重。84岁的他一边告诉公众尽量不要去武汉,一边自己登上了去武汉的高铁,挂帅出征。那急促又铿锵的步伐,那匆忙又坚定的背影,那疲惫又刚毅的眼神,给患者和百姓带来了希望的曙光。

被感染的人数一天比一天多,这时对参与这场战斗的白衣天使们无疑是一个极大地考验和威胁,但钟南山爷爷没有退缩,而是拿出了自己的本领和胆魄,担当起保卫国家的重任,他身上的白袍就是他的战衣,他的智慧就是他的宝剑,他夜以继日的工作,带领白衣天使们攻坚克难,为人类的健康而鞠躬尽瘁。

在近日的采访中,他的眼神泛着英雄的泪光,说武汉是一座英雄的城市,是能够过关的。他的悬壶济世的情怀,又一次让国人泪奔。自从疫情肆虐,我们每天宅在家里,不是不想出门,更不是不想上学,只因宅在家中也是为国家做贡献,虽然我们不能像钟南山爷爷那样成为最美逆行者,悬壶济世,但却可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这个灰色寂静的假期里,这位老人像一座灯塔,照耀着千万人的心,也照进了我的心灵深处。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六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产生了新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首次把监察委员会作为一节写入,明确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中具有最高权威和最大约束力。《宪法》明确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必将有力促进监察委员会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向全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工作将受到全国人民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这就为监察委员会和监察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同时对腐败分子予以极大的震慑。谁搞腐败,必被查,必被抓,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治。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国家监察工作,进一步进入法治轨道,全国监察工作有了法律遵循。《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的职权,反腐败有了法治“利器”,为开创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随着《监察法》的深入实施,将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严厉查处各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反腐败斗争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我国政治更加风清气正。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监察委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这一重大举措,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实現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将使党的纪检和国家监察工作形成整体合力,组织领导上更加坚强,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动反腐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党中央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工作与反腐败工作紧密相关,加强审计监督,不仅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而且能够及时发现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蛛丝马迹,为反腐败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起到反腐败前行作用。

以上四项重大举措,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治国有方,体現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展示了党中央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我们相信,随着这些重大举措深入不断实施,一定能够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

共和国同龄人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七

20__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国家监察法”)在第__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监察法是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各级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整个公权力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人员的监督。全国各地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均已于今年2月全部挂牌成立,组建后的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同时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反渎职犯罪和预防犯罪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转隶到监察委员会,实现纪法有机融合,产生“1+12”的监察效果。

国家监察法的制定及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将监察战略从行政机关提升到国家层面,监察范围从过去的行政人员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职责实现了从监察行政到监察公权的转变。

国家监察法实现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助力清廉中国走进新时代。过去监察对象仅仅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等4类人员,现在还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以前不是党员的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事业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协警协勤等多类人员不属于监察对象,处于监察盲区,特别是近些年接到群众反映村民小组长问题的信访举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该几类人员违纪但又够不成违法时只能按照各种相关管理规定或办法进行处理,处理时也不尽规范,不能让违纪人员心服口服,国家监察法出台后,可以将以前行政监察法不好管、管不到的各类对象进行了统一管理,清除监察盲区,实现监察全覆盖,强化监督预防,从根源上消除腐败,让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违纪行为按照同一法律进行处置,可以提高处置效率,同时确保处置方式、过程、结果规范合法。

国家监察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突出了党对廉政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必将清廉中国走进新时代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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