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通用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15 21: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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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的撰写是对过去所做的事情进行反思和整理,从而更好地规划未来。写心得体会时,可以结合具体的事例和实际情况,这样可以使文章更具体生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一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二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

“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对政法院校学生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接班人。对广大律师也要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要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到实处。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0名优秀党员干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统筹谋划政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协助党委把党对政法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落到实处,坚决把好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依法律、按程序办事,支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统筹协调,确保政法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法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各级政法机关要建好建强各执法司法机关和基层政法单位的党组织,建好建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按制度开展经常性活动,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政法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干警要带头扎根基层一线、做群众的贴心人,带头勤学苦练、勇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带头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哪里有困难有危险、哪里群众最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干警。

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法各单位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群众评议机制,严肃认真处理每一起群众举报。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要进一步关心爱护政法干警,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舒解他们的身心压力,保护好政法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当前,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主流是好的,同时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复杂。现在不少网络热点事件与一些司法个案有关。对此,各级政法机关首先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同时,要高度重视、切实改进新形势下的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工作发展进步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队伍付出的辛劳、作出的贡献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政法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法干警处在维护国家安全、惩治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承担着艰巨任务,承受着巨大压力,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政法队伍,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5月12日我市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揭示了少数党员干部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经受不住考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的现实。通过听取陈勇书记剖析案例的报告,使我感受颇深,这些反面典型深刻地教育我们,只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构筑思想防线,才能真正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誓言。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本人主要有几点体会:

一是要认真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事事处处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二是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决反对唯利是图,见利忘义。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永葆共产党人艰苦奋斗政治本色和高尚道德情操。

慎终,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管住自己的手,不乱办事;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吃,不乱说;要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三

近几日,我校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相关规定。通过本次学习,我当真对比自己十几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自查、反思,在以下两个方面还须要改进:。

1、当今在深入教育改造,全面实行素质教导,育人观念在不断更新。自己还停留在应试教育观点上的东西较多,自我翻新意识单薄,倾向重视经验操作层面上。因而本人应加强新的教养理念的学习,不断增强本身建设、一直完美自我。把沉于教训上的货色与古代教育思维理念联合起来,脚塌实地深刻研讨,并尽力实际。

2、在课堂教学中呈现问题时,有时不沉着、有急噪情感,表示在对学生谈话上有些粗暴和焦躁。本人反思;看待学生的严格并不即是申斥和语言粗鲁,应当用关心和亲热的语言、以自己良好的心态、来教育、辅助学生,让学生自己觉悟和反思、到达教育的目标。防止涌现不素养和说话粗鲁的立场,应加强自身涵养的学习,努力进步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同等、协调、融洽、彼此尊敬的关系,关怀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明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良品德,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学生眼前建立“严师慈母”的形象。

总之,在教学中我要提高认识,率先垂范。要建立健全制度,突出学习重点,讲求学习实效,爱生如子,为党的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四

公安部六项规定自实施以来,深刻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工作作风和作风建设,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我深入贯彻这六项规定,加深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也加强了自我约束的意识。在实践中,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下面我将从廉洁自律、务实担当、服务群众、解决突出问题、扫黑除恶以及从严治警六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首先,廉洁自律是公安机关的“必修课”。公安机关的权力往往和负责人的职权密切相关,容易引发腐败风险。因此,加强自我约束是防止腐败的根本途径。在工作中,我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肃对待权力,遵守党纪国法,在任何时候都不为个人私利而滥用职权,不搞权色交易,不接受或索要礼品和钱款。只有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才能有效地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其次,务实担当是公安机关的价值观。作为公安机关的一份子,我们肩负着捍卫社会稳定、维护公共安全的神圣使命。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我主动承担责任,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原则。我在岗位上努力工作,认真履职,将对社会的责任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

第三,服务群众是公安机关的天职。作为人民警察,不仅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更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我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用心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四,解决突出问题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公安机关要敢于担当,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不推诿、不躲避。我在工作中与同事们密切合作,积极参与各种专项行动,在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解决突出问题,我体会到了职责所在的庄重,也提高了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

第五,扫黑除恶是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打击黑恶犯罪是社会治安维护的关键环节,也是公安部六项规定中的重要部分。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名干警,我时刻关注扫黑除恶工作的进展,全心全意投入到这项重大斗争中。我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规范,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打击黑恶势力,为整个社会营造了安定有序的环境。

最后,从严治警是公安机关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的守护者,必须严格遵循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觉接受党的监督。我时刻警醒,严格遵守规定,严肃执行纪律,加强自我约束,提高自身素质。

公安部六项规定是我们党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体现。通过深入贯彻这六项规定,我深刻体会到廉洁自律、务实担当、服务群众、解决突出问题、扫黑除恶以及从严治警对公安机关的重要意义。我将继续努力,认真贯彻执行这六项规定,为实现公安机关的使命和职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五

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安部六项规定范文十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5月12日我市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揭示了少数党员干部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经受不住考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的现实。通过听取陈勇书记剖析案例的报告,使我感受颇深,这些反面典型深刻地教育我们,只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构筑思想防线,才能真正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誓言。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本人主要有几点体会:

一是要认真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事事处处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二是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决反对唯利是图,见利忘义。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永葆共产党人艰苦奋斗政治本色和高尚道德情操。

慎终,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管住自己的手,不乱办事;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吃,不乱说;要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

“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对政法院校学生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接班人。对广大律师也要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要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到实处。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0名优秀党员干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统筹谋划政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协助党委把党对政法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落到实处,坚决把好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依法律、按程序办事,支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统筹协调,确保政法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法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各级政法机关要建好建强各执法司法机关和基层政法单位的党组织,建好建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按制度开展经常性活动,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政法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干警要带头扎根基层一线、做群众的贴心人,带头勤学苦练、勇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带头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哪里有困难有危险、哪里群众最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干警。

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法各单位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群众评议机制,严肃认真处理每一起群众举报。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要进一步关心爱护政法干警,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舒解他们的身心压力,保护好政法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当前,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主流是好的,同时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复杂。现在不少网络热点事件与一些司法个案有关。对此,各级政法机关首先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同时,要高度重视、切实改进新形势下的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工作发展进步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队伍付出的辛劳、作出的贡献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政法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法干警处在维护国家安全、惩治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承担着艰巨任务,承受着巨大压力,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政法队伍,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带了个好头,树立了良好的风气。中央领导同志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我们更没有理由做不好。要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同志改进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这“两向六多五不”就是务实的表现,从思想上杜绝了形式主义的出现,从行动上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其中的五个不要更是小到了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这说明了领导同志不是随口说说而已,而是要认认真真执行的。政治局领导把对自己的要求细化到了这种程度,而我们更应该做好,做得更细。我们应该多联系家长、多进行家访,把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起来。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中央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就是要求我们多干实事,少说空话、大话、套话,做到求真务实。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这需要我们反思,还要端正态度,改进工作作风。

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规定要求政治局同志要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这更是务实的体现,不讲排场,办事讲究效率,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身形象。很多的党员干部都对此缺少清醒的认识,一味的讲排场,讲规格。

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很多领导出访或下基层调研时,都喜欢警车开道,封路清场。如果这样我们又怎么能联系到群众,调研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们要坚持有利于群众的原则,不扰民。这样才能达到调研的真正目的。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以往只要是中央政治局领导出席的场合或活动,新闻就会大肆报道,甚至是专题报道。但是实际上没有什么效果,只是增加了一下曝光率。这一规定体现中央领导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给广大党员干部同志树立了好榜样。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中央领导代表了国家的形象,我们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了党的形象。这一规定体现我党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党风形象的决心和诚意。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浪费成风,超规格办事成为了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严峻挑战,如果不及时打压、制止这股风气将会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失信于民。这一规定看似很普通,其实意义深远。这是我们党风廉政建设的继续和细化,从严治党的升级。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如醍醐灌顶,让我们豁然开朗。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树立了新标准,体现了党中央领导狠抓党的工作作风的决心和自信,也表达了密切联系群众,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诚意。这些都是很小的事情,我们应该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心态去看待。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更应该勤俭节约、廉洁自律,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通知》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多措并举,认真落实禁酒令有关规定。通过严格执行禁酒令,我校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有关工作,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通知》内容;学校领导在执行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模范带头遵守禁酒令,为全体教职工做出表率。在日常管理中,形成了以校领导班子亲自抓,各办公室负责人具体抓,班子成员负责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措施。在实行禁酒令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三条措施确保“禁酒令”的贯彻落实。一是全体教职工集体承诺自觉执行禁酒令,如做不到则自动辞职。二是制作警示牌。在学校醒目位置摆放了“禁酒令”警示牌,将禁酒令内容在警示牌上标注,做到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三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凡是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形成了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责任体系。

三是严格督查。学校对各办公室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的禁酒意识明显增强,切实维护了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中央领导针对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会议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八项规定的出台,展现了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理念和新姿态,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此举顺民心得民意,是党中央为更好的履行新时期历史任务作出的重要政治承诺。

作为一名在质监系统工作多年的党员干部,我在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的过程中,受到了教育,坚定了信念。

“为人民服务”作为我党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需要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良好的作风对整个党、整个社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出台的"这八项新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的正确之举。让我们看到了中央领导集体呈现的新气象和新风尚。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通过自我表率和模范带头,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这堂课生动具体,中央带头,全党上下积极行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种工作作风的转变,看似简单,但是对改进党风、改进政风、改进民风其作用何其深远。

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折不扣的的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是衡量你是否合格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员就应该具备这样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具有领导该有的能力和水平,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懒汉思想,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置党和国家的事业于“不仁不义”之地,危害之大可想而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八项规定”,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不仅需要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持之以恒,还需要领导干部做表率,带头抓。

领导干部带头抓作风,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台上讲,班内做,更要班下守。自觉扛起“节俭旗”、打好“亲民牌”,成为落实规定的“标杆”,践行规定的“样板”。时刻警醒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百姓评价一个领导干部作风的好坏,其标准往往不是什么“大事”,而往往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不经意的细节。这就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带头抓作风,要从小处着眼,从小事着手,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小。让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习惯,化为一种自觉。

八项规定的出台给全党、全社会带来一股风清气正的务实之风,鼓舞士气,大快人心。我坚信只要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实际工作中持之以恒,认真履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们的党就一定能继续赢得民心,引领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公安机关禁酒有关规定的内容,保证本人及单位不发生违反五条禁令及禁酒规定。

二、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及七项禁酒规定如下:一是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是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三是严禁值班、备勤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四是严禁携带枪支、警械、秘密文件时饮酒;五是严禁着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六是严禁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饮酒;七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本人将承担责任并接受组织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有关规定处理。

一、领导干部要注重学习。学习是领导干部的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能力,是把握方向、驾驭全局,履职尽职的资本。长期不注意学习,必然对风云变幻的大气候透视不准,对党的大政方针把握不准,领导水平提高不快,思想境界不能升华。这样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就必定要落伍。王怀忠等人的堕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学习,从而失去理想信念。把学习正确的革命理论放在第一位。对领导干部来说,学习革命理论是提高思想素养和领导素质的灵魂和基础。放松对革命理论的学习,思想落后于形势,就会丧失先进性,使精神世界陷于低级趣味,就难以抵挡利欲的诱惑。为此,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加强对革命理论的学习,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这样,才能始终保持思想上的纯洁和政治上的坚定,才能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领导干部要树雄心,立大志,始终保持干事业的良好精神状态。领导干部必须树立远大的志向和抱负,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始终保持干事业的良好精神状态。同时,要把志向抱负体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实际中,始终保持干事业的良好精神状态,始终有一股强烈的工作劲头,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抓好部队建设。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锐意创新而不可因循守旧。树立扎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而不可虚假漂浮。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不断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求真务实的精神。要真正确立发现问题是水平、正视问题是觉悟、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积极营造讲实话、报实情、干实事、求实效的氛围。要坚决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一切工作都必须从实际出发,不可为了冒尖和搏得上级欢心而弄虚作假。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坚持自觉奉献而不可沽名钓誉。剥削阶级腐朽思想把升官发财、光宗耀祖作为当官的最大追求。我们共产党的干部,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共产党人的最高境界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无私奉献,领导干部要勤于政事,埋头苦干,带头发扬艰苦朴素、乐于奉献的精神,切不可贪图享乐,急功近利,沽名钓誉。要挣脱名缰利索的束缚,自觉加强个人的党性锻炼。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六

立足实际、急用为先、依纪依法、坚决稳妥、成熟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制定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此规定与时俱进,首次明确地将通过干股、赌博、“合作”办公司、证券买卖、特定关系人等八种渠道进行权钱交易的行为列入严查之列。此次《规定》最大的特点在于“把最近几年查办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了出来,进一步细化了党纪条例的相关规定,实现了‘精确瞄准’”。

《规定》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及时地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近年来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通过一些表面上看似合法的经济活动形式来掩盖其非法谋利的实质,更多的腐败官员在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权钱交易。如:闹出“认证风波”的全国牙防组,就游走于企业赞助和权钱交易的灰色地带。此外,更多腐败官员是不通过自己出手的。据查明,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通过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更为隐蔽的是“权力期权化”,前不久爆出的原上海建设党委书记、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陈士杰,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等,都是退休后“下海”捞“大鱼”。相关的调查表明,他们不过是任上权力任后享受。按照以往的一些规定,有些案件在定性量纪方面难以把握。而严禁通过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则是新形势下对腐败行为的一次对症下药。一方面,比较好地解决了当前办案工作中取证难、定性难、处理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又用党内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突出了今后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为加大惩治和预防新形势下发生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有力武器。

《规定》既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又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爱护。《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在许多方面有章可循,就象一面镜子,能够去污除垢,就象一把戒尺,时刻衡量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有利于党员干部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未雨绸缪,严格自律;有利于拓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域;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针对性,提高监督方式的效果。同时,制定颁布这个《规定》,并在印发《通知》中强调,“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等宽严相济政策,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犯有这些违纪行为的人一种教育帮助和挽救。

中央纪委印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表明了中央加大惩治权钱交易腐败行为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规定》犹如一剂猛药,疗效将更加显著;象一把准确的瞄准器,打击更为准确。将继续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查处党员干部搞权钱交易的力度,《规定》的颁发人民群众充满着期待。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七

第一段:引言和概述(150字)。

公安部六项规定是中共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促进公安机关高效、廉洁、公正履职。我作为一名公安机关的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贯彻六项规定,在实践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从服装仪表、工作作风、办公接待、会议活动和公款消费等五个方面,总结对公安部六项规定的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认真穿戴整齐,树立良好形象(250字)。

六项规定第一条要求公务接待场所不得以各种形式设立会所或者变相设立会所,以及不得在用于办公的场所安装高档办公家具、装饰品等。我在充分理解这一规定的同时,也认识到服装仪表的重要性。我们是公安机关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承担起良好的形象示范和社会责任感。因此,我注意日常穿戴的整齐、干净,力求给人以良好的第一印象。这样的形象不仅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还增加了公众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段:严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250字)。

六项规定第二条要求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禁借机拉关系、交换权力、谋取私利。我在实践中深感,严谨作风是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一颗谦虚的心态,对待每一项工作都力求做到尽善尽美。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素养,不懈埋头苦干,积极主动为群众服务。与此同时,我也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不断提高自身水平,为更好地履职尽责提供坚实的基础。

第四段:精简会议活动,提高工作效益(250字)。

六项规定第三条要求压缩会议活动时间,减少过多礼品赠送。会议作为公安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多的会议活动不仅浪费了时间和资源,也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在贯彻落实六项规定的过程中,我认真审查了之前安排的会议计划,并及时提出取消或合并一些不必要的会议。通过精简会议活动,不仅减轻了工作负担,也提高了工作效益。同时,在礼品赠送方面,我始终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的现象。

第五段:廉洁用公款,树立良好形象(300字)。

六项规定第四条要求公款消费、公务接待不得超标、超范围。诚信是公安机关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廉洁用公款是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我坚决贯彻执行六项规定,在公务接待和公款消费中严格控制开支,杜绝浪费、奢靡之风。我积极通过物有所值的消费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公款的效用,树立了公安机关廉洁高效的形象。同时,我也以身作则,影响身边的同事和群众,形成了良好的共同努力的氛围。

结尾段:总结和展望(150字)。

通过对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学习和贯彻,我深刻体会到了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六项规定不仅是对公安机关党员干部的约束和规范,也是推动公安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引领。我将继续坚定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党员干部的职责,为公安机关的快速发展和稳定团结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党员干部加入到六项规定的实践中来,共同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八

一、领导干部要注重学习。学习是领导干部的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能力,是把握方向、驾驭全局,履职尽职的资本。长期不注意学习,必然对风云变幻的大气候透视不准,对党的大政方针把握不准,领导水平提高不快,思想境界不能升华。这样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就必定要落伍。王怀忠等人的堕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学习,从而失去理想信念。把学习正确的革命理论放在第一位。对领导干部来说,学习革命理论是提高思想素养和领导素质的灵魂和基础。放松对革命理论的学习,思想落后于形势,就会丧失先进性,使精神世界陷于低级趣味,就难以抵挡利欲的诱惑。为此,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加强对革命理论的学习,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这样,才能始终保持思想上的纯洁和政治上的坚定,才能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领导干部要树雄心,立大志,始终保持干事业的良好精神状态。领导干部必须树立远大的志向和抱负,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始终保持干事业的良好精神状态。同时,要把志向抱负体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实际中,始终保持干事业的良好精神状态,始终有一股强烈的工作劲头,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抓好部队建设。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锐意创新而不可因循守旧。树立扎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而不可虚假漂浮。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不断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求真务实的精神。要真正确立发现问题是水平、正视问题是觉悟、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积极营造讲实话、报实情、干实事、求实效的氛围。要坚决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一切工作都必须从实际出发,不可为了冒尖和搏得上级欢心而弄虚作假。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坚持自觉奉献而不可沽名钓誉。剥削阶级腐朽思想把升官发财、光宗耀祖作为当官的最大追求。我们共产党的干部,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共产党人的最高境界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无私奉献,领导干部要勤于政事,埋头苦干,带头发扬艰苦朴素、乐于奉献的精神,切不可贪图享乐,急功近利,沽名钓誉。要挣脱名缰利索的束缚,自觉加强个人的党性锻炼。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九

公安部六项规定自2012年颁布以来,致力于规范公安机关的行为准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民,我们应该从这些规定中汲取智慧,深入理解其中蕴含的意义,积极践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一段: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践行清廉奉公。

公安部六项规定强调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依法办事。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应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诚信意识。例如,摒弃以权谋私的思想观念,拒绝与权贵骑虎难下。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拥有清清爽爽的空气。同时,我们要增强自我克制意识,远离不良陋习。只有正确认识与自我约束,我们才能真正践行清廉奉公,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段:强化执法规范,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公安部六项规定要求公安干警要依法执法,秉公用权,严格规范辖区治安维稳。执法者应严守法律,不滥用职权,真正为人民服务。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同时,我们要主动宣传法律知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只有健全有效的法制环境,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同时,我们要充分信任公安机关,主动配合公安干警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第三段: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警务水平。

公安部六项规定要求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警务水平。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要关注警察的权益保障问题,支持公安机关加大对警民关系的建设。同时,我们要主动提供线索,积极配合警务工作,共同营造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参与社会治安维稳过程中,我们也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四段:加强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秩序。

公安部六项规定强调要加强工作纪律建设,坚决反对超标自购车辆、住房等行为。这就要求公安干警立足本职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应该克服腐化、享乐主义等不良倾向,树立起正确的工作观念和生活态度。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做出贡献。

第五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和谐发展成果。

公安部六项规定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我们作为社会的一员,应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自己的作用。例如,关注社区安全问题,参与矛盾化解,传递正能量;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增强创造力,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同时,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防范并揭发可能的犯罪行为,共同共享和谐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结语:

公安部六项规定对于加强公安机关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积极践行这些规定,才能实现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的宏伟目标。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尊重法律、积极参与、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十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

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

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

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十一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

“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对政法院校学生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接班人。对广大律师也要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要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到实处。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0名优秀党员干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统筹谋划政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协助党委把党对政法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落到实处,坚决把好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依法律、按程序办事,支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统筹协调,确保政法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法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各级政法机关要建好建强各执法司法机关和基层政法单位的党组织,建好建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按制度开展经常性活动,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政法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干警要带头扎根基层一线、做群众的贴心人,带头勤学苦练、勇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带头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哪里有困难有危险、哪里群众最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干警。

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法各单位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群众评议机制,严肃认真处理每一起群众举报。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要进一步关心爱护政法干警,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舒解他们的身心压力,保护好政法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当前,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主流是好的,同时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复杂。现在不少网络热点事件与一些司法个案有关。对此,各级政法机关首先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同时,要高度重视、切实改进新形势下的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工作发展进步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队伍付出的辛劳、作出的贡献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政法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法干警处在维护国家安全、惩治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承担着艰巨任务,承受着巨大压力,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政法队伍,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十二

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带了个好头,树立了良好的风气。中央领导同志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我们更没有理由做不好。要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同志改进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这“两向六多五不”就是务实的表现,从思想上杜绝了形式主义的出现,从行动上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其中的五个不要更是小到了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这说明了领导同志不是随口说说而已,而是要认认真真执行的。政治局领导把对自己的要求细化到了这种程度,而我们更应该做好,做得更细。我们应该多联系家长、多进行家访,把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起来。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中央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就是要求我们多干实事,少说空话、大话、套话,做到求真务实。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这需要我们反思,还要端正态度,改进工作作风。

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规定要求政治局同志要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这更是务实的体现,不讲排场,办事讲究效率,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身形象。很多的党员干部都对此缺少清醒的认识,一味的讲排场,讲规格。

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很多领导出访或下基层调研时,都喜欢警车开道,封路清场。如果这样我们又怎么能联系到群众,调研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们要坚持有利于群众的原则,不扰民。这样才能达到调研的真正目的。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以往只要是中央政治局领导出席的场合或活动,新闻就会大肆报道,甚至是专题报道。但是实际上没有什么效果,只是增加了一下曝光率。这一规定体现中央领导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给广大党员干部同志树立了好榜样。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中央领导代表了国家的形象,我们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了党的形象。这一规定体现我党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党风形象的决心和诚意。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浪费成风,超规格办事成为了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严峻挑战,如果不及时打压、制止这股风气将会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失信于民。这一规定看似很普通,其实意义深远。这是我们党风廉政建设的继续和细化,从严治党的升级。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如醍醐灌顶,让我们豁然开朗。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树立了新标准,体现了党中央领导狠抓党的工作作风的决心和自信,也表达了密切联系群众,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诚意。这些都是很小的事情,我们应该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心态去看待。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更应该勤俭节约、廉洁自律,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十三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5月12日我市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揭示了少数党员干部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经受不住考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的现实。通过听取陈勇书记剖析案例的报告,使我感受颇深,这些反面典型深刻地教育我们,只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构筑思想防线,才能真正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誓言。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本人主要有几点体会:

一是要认真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事事处处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二是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决反对唯利是图,见利忘义。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永葆共产党人艰苦奋斗政治本色和高尚道德情操。

慎终,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管住自己的手,不乱办事;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吃,不乱说;要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

“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对政法院校学生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接班人。对广大律师也要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要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到实处。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0名优秀党员干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统筹谋划政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协助党委把党对政法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落到实处,坚决把好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依法律、按程序办事,支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统筹协调,确保政法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法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各级政法机关要建好建强各执法司法机关和基层政法单位的党组织,建好建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按制度开展经常性活动,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政法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干警要带头扎根基层一线、做群众的贴心人,带头勤学苦练、勇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带头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哪里有困难有危险、哪里群众最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干警。

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法各单位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群众评议机制,严肃认真处理每一起群众举报。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要进一步关心爱护政法干警,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舒解他们的身心压力,保护好政法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当前,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主流是好的,同时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复杂。现在不少网络热点事件与一些司法个案有关。对此,各级政法机关首先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同时,要高度重视、切实改进新形势下的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工作发展进步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队伍付出的辛劳、作出的贡献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政法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法干警处在维护国家安全、惩治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承担着艰巨任务,承受着巨大压力,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政法队伍,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及收获篇十四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21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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