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 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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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第四章国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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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_________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_________至_________周岁,并具有_________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

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

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工种_____________;人数_________;每人月工资_________(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

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 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

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碛凶钌?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 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

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_________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 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3.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

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

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 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国劳务合同样本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乙方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

岗位(工种)工作。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 为周期,总工时 /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15 日发放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如退休人员,原单位有社会保险人员,个人帐户缴交社会保险人员等,甲方将不负责缴交社会保险。

乙方可选择以下( )缴纳社保方式:

a、甲方承担(个人部分自已承担);b、自已安排。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海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宜: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对于第四章国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机关的人事管理,保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办事处聘用的非占编工作人员。

第二章 聘用和辞退 第三条 党政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临时工用人计划的申报,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部门拟聘临时工的岗位职数。

第四条 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十天的;

2、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上班干私事,受到单位负责人三次以上警示的;

3、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直接导致国家集体财产五万元以上损失的;

5、有违法行为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6、政治信仰动摇,经常散布流言蜚语,参与非法活动或邪教组织的;

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不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均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9、犯有其它严重错误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留用的。

第三章 工资和福利

第五条 临时工工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工作岗位、个人技能、工作量确定标准并发放。同时,按规定为临时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年终根据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规定,结合临时工个人考核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 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公(工)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临时工假期待遇:

(一)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日;

(二)临时工的婚假三天,丧假三天(限直系亲属死亡),假期内发给工资;

(三)临时工生育和计划生育假与单位在编人员相同;

(四)临时工请事假不发工资。

第四章 管理和纪律

第九条 临时工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进行年度考核,临时工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对于第四章国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国发〔1999〕25号

1993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政府机构的变化,有些条款已不再适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现对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制发、收缴和管理规定如下: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二、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一),由国务院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二),由国务院制发。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

三),由国务院制发。

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经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认定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国徽或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四),由国务院制发。

六、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五),由国务院制发。

七、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六),由国务院制发。

八、国务院部委的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七),由国务院制发。

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定名称中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家”的单位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八),由国务院制发。

九、自治州、市、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特区、林区,下同)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

十、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发。

十一、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一),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发。

十二、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二),由外交部制发。

十三、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图十三),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

十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四)。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

十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十七、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

十八、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十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文件时使用的套印印章、印模,其规格、式样与正式印章等同,由国务院制发。

二十、国务院有关部委外事用的火漆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二十一、国务院的钢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自制。

地方外事机构、驻外使领馆钢印的规格、式样,由外交部制定。

其他确需使用钢印的单位,其钢印直径不得大于4.2厘米,不得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报经其印章制发机关批准后刻制。

二十二、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二十三、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二十四、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二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二十六、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具体的印章社会治安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十七、过去有关印章管理的规定,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及非常设机构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第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安全规范化和信息科学化。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六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第十二条 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质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印章不得单刊外文,因工作需要可中、外文并刊。

需要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单位除持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印章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五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

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第十六条 有历史纪念意义需要长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公告,批准后可不予销毁,由申请单位收藏保存。

第三章 印章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七条 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 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三) 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 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 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第十八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不得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九条 承接刻制印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应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

(二) 登记委托刻制印章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逐项登记印章名称、式样、规格数量,并保存五年,以备查验;

(三) 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坯;

(四) 对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送交原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处理;

(五) 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第二十条 从事印章经营业务应当在批准的固定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

(一) 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 监督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验证明和登记工作;

(四) 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五) 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二条 外商独资、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资企业不得经营本办法所规定的印章业务。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经营印章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 定期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治安隐患,限期整改;

(二) 发现可疑情况或者案件线索,依法调查处理;

(三) 依法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买卖印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刻制外文印章或擅自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及违反规定刻制两枚以上单位法定名称章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逾期或不进行年审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查验准刻证明和履行登记手续的,对承制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处取缔。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伪造本办法规定的印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监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印章准刻证明的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三十五条 印章载有密级信息的,可由印章制发单位自行建档保存。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施行。

对于第四章国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申请,甲方决定派遣乙方赴日本某公司(以下简称日本公司)进行劳务输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到日本工作期限

1.1 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为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限届满乙方应立即回国并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缩短、调整或结束工作期限的权利。

第二条:出国费用承担及出国履约保证金

2.1 乙方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1)办理护照等出国手续费用人民币13500元;

(2)单程去日本机票约人民币3500元(按实结算);

(3)出国前三个月在国内的培训费用人民币1000元。

2.2 除上述约定外,乙方还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出国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除要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该出国履约保证金还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乙方不愿出国;

(2)因乙方的原因而无法出国、不能出国;

(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三年工作时间。

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后,上述出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工作报酬及回国履约保证金

3.1 乙方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报酬约定为:第一年每月为5万日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月皆为6万日元;加班报酬约定:第一年每小时为300日元、第二年每小时为320日元、第三年每小时为350日元。

3.2 乙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日本公司每月从上述报酬中扣除2万日作为乙方的回国履约保证金,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回国履约保证金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三年工作期满,乙方不愿回国或因乙方的原因无法回国、不能回国;

(2)乙方回国后拒绝和甲方签订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或拒绝回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回国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以个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乙方严重失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甲方解雇。

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三年后,上述回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义务

4.1 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间的食宿等费用开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担,国内的养老等社会保险金皆由乙方个人承担,先由甲方代为支付,乙方回国后直接支付结算给甲方。

4.2 乙方从工作中获得的任何技术、知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公开、泄露或提供给予他人,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三年。

4.3 乙方应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在出国期间不得有下列违约行为:

(1)触犯法律,违反当地有关劳动或其他条例;

(2)参与或牵涉政治敏感性活动;

(3)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和作出有损甲方和日本公司声誉的举动;

(4)进行危险性运动或活动;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无法继续参加工作的任何行为;

(6)抵触或违反日本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合同经甲方的授权代表、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余余款的效力,合同双方应协商修改有关条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机构提起针对对方的诉讼、仲裁或劳动仲裁。

第九条:双方确认,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以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一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对于第四章国防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教学目标】

一、知识和能力目标:

1.学习重点文言词语,解读各则语录,培养学生阅读理解文言文的能力;

2.了解《论语》的有关知识,明确其在历的价值。

3.学会朗读背诵文言文,掌握学习古文的方法。

二、过程和方法目标:

1.通过合作探究、体验反思学习经典的原创精神。

2. 联系自身学习经历,体会课文丰富精彩的内蕴,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

三、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能够正确认识并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方法和态度;激发热爱民族经典文化的热情。

【教学重点】

1.通过学习重点文言词语,理解各则语录,培养学生阅读理解文言文的能力。

2.结合本文的学习认识并调整自己的学习方法和态度;激发热爱民族经典文化的热情。

【教学难点】

理解课文所蕴含的深刻哲理,并培养学生把所学知识、道理付之于实践的意识。

【教学方法】

诵读法、合作探究学习法;分类整理归纳法。

【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用时】三课时

【预习作业】诵读课文,生字注音,依据注释,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教学要点】

学习、理解并背诵前三则

【教学步骤】

一、导入

同学们,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礼仪之邦,在它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曾出现过不少光耀千古的文化巨人,为我们留下了极宝贵的文化遗产,《论语》就是其中的一部辉煌的巨著,它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对我国的几千年的封建政治、思想和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即使在今天,它依旧光芒四射,熠yì熠生辉。现在就让我们怀着一种自豪的心情来研读它的节选部分《〈论语〉十二则》。

二、作家、作品简介

《论语》是我国古代文献中的一部巨著,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对我国几千年的封建政治、思想、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即使在今天,其精华部分依然为人们所效法。现在我们就来学习它的节选部分《〈论语〉十则》。

孔子(前551—前479)春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学学派的创始人。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其思想核心是“仁”,“仁”即“爱人”。他把“仁”作为行仁的规范和目的,使“仁”和“礼”相互为用。主张统治者对人民“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从而再现“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西周盛世,进而实现他一心向往的“大同”理想。

他不求仕,集中精力从事教育及文献整理工作。一生培养弟子三千余人,身通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者七十二人。在教学实践中,总结出一整套教育理论,如因材施教、学思并重、举一反三、启发诱导等教学原则和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教学精神,及“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和“不耻下问”的学习态度,为后人所称道。

孔子一生的主要言行,经其弟子和再传弟子整理编成《论语》一书,成为后世儒家学派的经典。

三、初读前三则,扫除语言障碍

人不知而不愠(yùn) 不亦说(yuè邑)乎 三省(xǐng)吾身 传(chuán)不习乎

1.教师朗读示范。学生体会语气、语调、停顿等。

2.学生自由朗读,齐读。

四、探究学习、理解并背诵前三则

第一则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1.结合注释理解课文,把握重点字词。

时:按时; 说:愉快、高兴; 朋:志同道合的人; 知:了解; 愠:发怒、生气;

君子:道德上有修养的人。

2.小组合作翻译

译文 孔子说:“学了又按时练习,不是很喜悦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是很快乐吗?人们不了解我,我却不怨恨,不生气,不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吗?”

3.理解这则文字所讲内容。

第一句讲的是学习的方法。第二句讲的是学习的乐趣。第三句讲的是为人态度,属于个人修养范围。

4.朗读、背诵。

第二则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1.结合注释理解课文,把握重点字词。

三:多次; 省:反省; 为:替、帮; 谋考虑事情; 忠:尽心竭力; 信:真诚,诚实;

传:老师传授的知识; 习:温习。

2.小组合作翻译

译文 曾子说:“我每天多次地反省自己:替别人谋划是否尽心竭力呢?跟朋友往来是否诚实呢?老师传授的学业是否复习过呢?”

3.理解这则文字所讲内容。

讨论思想品德修养。

4.朗读、背诵。

第三则 子曰:“吾十又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1.结合注释理解课文,把握重点字词。

(1)有:同“又”。 (2)立:站得住的意思。 (3)不惑:掌握了知识,不被外界事物所迷惑。 (4)天命:指不能为人力所支配的事情。 (5)耳顺:对此有多种解释。一般而言,指对那些于己不利的意见也能正确对待。 (6)从心所欲不逾矩:从,遵从的意思;逾,越过;矩,规矩。

2.小组合作翻译

译文 孔子说:“我十五岁立志于学习;三十岁能够自立;四十岁能不被外界事物所迷惑;五十岁懂得了天命;六十岁能正确对待各种言论,不觉得不顺;七十岁能随心所欲而不越出规矩。”

详解 孔子说:“我童年学习,到了十五岁时立下了求学的志向,三十岁时学问和处事都可以在社会上立身了。四十岁时学问上的问题都能清楚明白,立身处事有坚定的原则,不会被外界左右。五十岁时我知道了天命,知道了天给予我的使命职责和命运。六十岁时我听到顺耳话能够分辨是非,听到逆耳话能够理解他人,对各种人的各种话都能分辨取舍。七十岁时我的心灵和行为都达到了自由王国的境地,行随心至,从不越过仁的规范。”

3.理解这则文字所讲内容。

在本章里,孔子自述了他学习和修养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一个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境界逐步提高的过程。就思想境界来讲,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十五岁到四十岁是学习领会的阶段;五十、六十岁是安心立命的阶段,也就是不受环境左右的阶段;七十岁是主观意识和作人的规则融合为一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道德修养达到了的境界。孔子的道德修养过程,有合理因素:第一,他看到了人的道德修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能一下子完成,不能搞突击,要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和锻炼,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二,道德的境界是思想和言行的融合,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而不是勉强去做。这两点对任何人,都是适用的。

拓展:“二十弱冠,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花甲子,七十古来稀,八十为耄耋之年”常用来指代年龄。

4.朗读、背诵。

【作业布置】

复习、背诵前三则。

第二课时

【教学要点】

学习、理解并背诵第四至第八则

【教学步骤】

一、学生默写《论语》第一、二、三则

二、初读第四至第八则,扫除语言障碍

罔(wǎng) 殆(dài) 箪:(dān) 曲肱(gōng)

1.教师朗读示范。学生体会语气、语调、停顿等。

2.学生自由朗读,齐读。

三、探究学习、理解并背诵第四至第八则

第四则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为政》)

1.结合注释理解课文,把握重点字词。

故:学过的知识; 知新:得到新的理解和体会; 可:可以; 以凭借; 为:做。

2.小组合作翻译

译文 复习旧的知识,能够从中有新的体会或发现。这样,就可以做老师了。

3.理解这则文字所讲内容。

这一则也是讲学习方法,强调独立思考的必要性,因为只“温故”而不独立思考,决然达不到“知新”的目的。一定要将知识融会贯通,能在温习旧知识中有所发现,才“可以为师”。 “温故而知新”是孔子对我国教育学的重大贡献之一,他认为,不断温习所学过的知识,从而可以获得新知识。这一学习方法不仅在封建时代有其价值,在今天也有不可否认的适应性。人们的新知识、新学问往往都是在过去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因此,温故而知新是一个十分可行的学习方法。

4.朗读、背诵。

第五则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为政》)

1.结合注释理解课文,把握重点字词。

罔:迷惑,感到迷茫而无所适从; 殆:有害。

2.小组合作翻译

译文 只读书而不肯动脑筋思考,就会感到迷惑;只是一味空想而不肯读书,就会有疑惑。

3.理解这则文字所讲内容。

这一则也是讲学习方法,阐述学习和思考的辩证关系,认为二者不可偏废。学习和思考相结合,才能有所得。

4.朗读、背诵。

第六则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1)食,一瓢饮,在陋巷(2),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3)。贤哉回也。”(《雍也》)

1.结合注释理解课文,把握重点字词。

(1)箪:音dān,古代盛饭用的竹器。 (2)巷:此处指颜回的住处。

(3)乐:乐于学。

2.小组合作翻译

译文 孔子说:“贤德啊,颜回!一箪干粮,一瓢凉水,居住在简陋的巷子里,换了别人一定不堪忍受这种贫困忧苦的生活,但是颜回啊,从来不知因此而改变自己好学乐善的快乐。贤德啊,颜回!”

3.理解这则文字所讲内容。

本章中,孔子又一次称赞颜回,对他作了高度评价。这里讲颜回“不改其乐”,这也就是贫贱不能移的精神,这里包含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即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为了自己的理想,就要不断追求,即使生活清苦困顿也自得其乐。

此章孔子回环曲折,一说两叹,高度赞扬了颜回安贫乐道的高贵品质,情真意切,感人至深,流传很广,几乎妇孺皆知。

4.朗读、背诵。

第七则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雍也》)

1.结合注释理解课文,把握重点字词。

知:懂得、了解; 好:喜欢; 乐:以……为乐。

2.小组合作翻译

译文 孔子说:“懂得它的人,不如爱好它的人;爱好它的人,又不如以它为乐的人。”

3.理解这则文字所讲内容。

这里,孔子强调了学习兴趣的重要性:有了浓厚的兴趣,我们才会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去努力。孔子在这里没有具体指懂得什么,看来是泛指,包括学问、技艺等。孔子正是这一点的身体力行者,孔子听《韶乐》,“三月不知肉味,”即为明证。

4.朗读、背诵。

第八则 子曰:“饭疏食(1)饮水,曲肱(2)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

1.结合注释理解课文,把握重点字词。

(1)饭食,饭,这里是“吃”的意思,作动词。疏食即粗粮。

(2)曲肱:肱,音gōng,胳膊,由肩至肘的部位。曲肱,即弯着胳膊。

2.小组合作翻译

译文 孔子说:“吃粗粮,喝白水,弯着胳膊当枕头,乐趣也就在这中间了。用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富贵,对于我来讲就像是天上的浮云一样。”

3.理解这则文字所讲内容。

孔子极力提倡“安贫乐道”,认为有理想、有志向的君子,不会总是为自己的吃穿住而奔波的,“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对于有理想的人来讲,可以说是乐在其中。同时,他还提出,不符合于道的富贵荣华,他是坚决不予接受的,对待这些东西,如天上的浮云一般。这种思想深深影响了古代的知识分子,也为一般老百姓所接受。

拓展:饭蔬饮水:后因以“饭蔬饮水”形容清心寡欲、安贫乐道的生活。

4.朗读、背诵。

【作业布置】

复习背诵第四至第八则。

第三课时

【教学要点】

学习、理解并背诵第九至第十二则

【教学步骤】

一、学生默写《论语》第四至第八则

二、初读第九至第十二则,扫除语言障碍

博学而笃(dú)志

1.教师朗读示范。学生体会语气、语调、停顿等。

2.学生自由朗读,齐读。

三、探究学习、理解并背诵第九至第十二则

第九则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

1.结合注释理解课文,把握重点字词。

三人:几个人; 善者:优点; 从:跟随; 不善者:缺点。

2.小组合作翻译

译文 孔子说:“几个人在一起走路,其中一定有人可以当我的老师。应当选择他们的优点去学习,看到他们的缺点,(如果自己也有)就要改正。”

3.理解这则文字所讲内容。

讲正确的学习态度。向一切人学习,随时随地都要注意学习,不但要学习别人的长处,还要借鉴别人的短处反省自己,取长补短,弥补不足。

4.朗读、背诵。

第十则 子在川上曰: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1.结合注释理解课文,把握重点字词。

斯:这; 舍:舍弃。

2.小组合作翻译

译文 孔子站在河边说:消失的时光就像这河水一样啊,它日夜不停息地向前流去。

3.理解这则文字所讲内容。

孔子在河流的源头,抚今追昔、满怀感慨,自告且忠告所有决心开始“见、学、行”“圣人之道”的君子:“立志“见、学、行”“圣人之道”的君子,就要像这江水一样,从“闻其道”的源头开始,后浪推前浪,生生不息、前赴后继,无论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无论条件恶劣还是优越,甚至出生入死,都要不断地“固守”,“承担”“圣人之道”之行直到最终成就“不愠的世界”而不退转。”这里必须明确,这话既是孔子自己的感慨,也是对所有有志于圣人之道的人的忠告和勉励。

故后人多用来指时间像流水一样不停的流逝,感慨人生世事变换之快,亦有惜时之意在其中。

4.朗读、背诵。

第十一则 子曰:三军①可夺帅也,匹夫②不可夺志也” (《子罕》)

1.结合注释理解课文,把握重点字词。

①三军:军队的通称。②匹夫:夫妇相匹配,分开说则叫匹夫匹妇,所以匹夫指男子汉。

2.小组合作翻译

译文 孔子说:“军队可以被夺去主帅,男子汉却不可被夺去志气。”

3.理解这则文字所讲内容。

一国的军队,可以夺去它的主帅;可一个男子汉,他的志向却是不能强迫改变的。对于一个人来讲,他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任何人都无权侵犯。作为个人,他应维护自己的尊严,不受威胁利诱,始终保持自己的“志向”。

4.朗读、背诵。

第十二则 子夏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1.结合注释理解课文,把握重点字词。

博:广也。 笃:厚也。 志有两种解释:一,志同识,记忆在心;二,志向。在此,基于取其后者。

2.小组合作翻译

译文 子夏说:“一个人心有远大理想就要有丰富的知识,要多多提出疑问,多多深入思考。对于自己的志向不能有过多的干扰,“仁”就在这当中了。”

3.理解这则文字所讲内容。

这里又提到孔子的教育方法问题。修德进学的门径:学欲广博,志欲坚定,外问于人,内思于心。

既要广博地学习,又要有一个追求的中心,这就叫,‘博学而笃志”。

既要多问问题,又不要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地空想,而要多想当前的事情,与自己的实际情况密切相关的事情,这就叫“切问而近思。”

学习的关键在于自身的体会,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一定要从自身处去问,接近处去思。

4.朗读、背诵。

四、分类整理归纳

1.成语:温故知新、见贤思齐、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善而从、博学笃志、饭蔬饮水

2.十二则中,哪些语句是讲学习方法?哪些语句是讲学习态度?哪些语句是讲个人修养?

学习方法: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学习态度: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个人修养: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吾十又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作业布置】

1.学习、背诵第九至第十二则

2. 搜集整理《论语》其他篇章中出现的成语、格言、警句2—3个,要求注明出处、含义,并制作资料卡在班上交流展览。

【教学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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