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务入职一月心得体会 新入职法警心得体会(9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01:2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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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企业法务入职一月心得体会一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在国税的网站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推荐企业法务入职一月心得体会二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在浙通司[20xx]5号文中要求在所属各单位、在建项目部设立法务人员时,已经明确规定,设置法务人员的目的是:

  1、对集团的法务工作起承上启下作用,起到集团与所属单位法务工作联系、中转和协调的作用。

  2、保证所属单位合同会签制度的有效进行。

  3、妥善管理所属单位与合同有关的各项文档资料。

  4、参与所属各单位与法律有关的各项事务的处理。

  5、其它交办事宜。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在浙通司[20xx]xx号文中,进一步明确要求集团所属各单位法务人员,对本单位的法务情况作一调研,目的在于促使各单位法务人员对本单位的法务工作情况有一个全面、清晰的了解,以便后继法务工作的持续开展。

  从各单位反馈回来的自查表中可以看到,集团所属各单位的法务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各单位法务工作开展程度参差不齐。

  有的单位已经实现了对常规业务合同的法务人员参预审查的制度,但有些单位还没开始,只是有争议时就去找外聘律师处理诉讼,而内部法务工作处于真空状态。

  2、各单位法务人员的法律工作水平参差不齐。

  有的单位的法务人员已具有很强的专业水平,具有独立的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参预合同会审把关的能力,但有的单位的法务人员可能刚刚接触,对于如何开展法务工作处于迷茫状态,不清楚自己该做哪些事。

  3、合同相关档案管理处于薄弱状态。

  从自查表中可以看出,尚没有哪家单位在自查表中提及法务人员参预对合同相关档案的管理问题。各单位对于法务档案的理解仍局限于诉讼案卷上,没有把法律实务中所常遇到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理解,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集团公司已经发生过的一些案例说明了合同相关资料缺失所造成的案件处理上的困扰,另一些案例也从反面证明了相关资料的齐备对于诉讼案件的有效处理,所带来的便利。法务人员参预档案管理,就是参预证据的形成、收集和整理。收集证据不是为了诉讼,但没有证据的支持,谈判也不会有力。

  4、思想认识不统一。

  对于法务工作在企业中的作用与地位,从总体上仍停留在打官司的认识上,对于法务人员参预事前法律风险控制的认识并不统一,现状是:有的单位所有合同均经法务人员审核,有的单位根本没有法务人员参预,而且从总体上来讲事后救火员的定位占了主导地位。但国家经贸委、国资委立足于现代企业法务工作的开展,对于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定位则是:法律顾问不只是打官司的角色,更为重要的是法务人员是领导的法律参谋与助手。让法务人员参预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但可以提高法务人员对于本单位业务和管理模式的深入理解,也有助于法务人员从这些活动中,发现法律问题,加深对法律条文的领会,进而从法律的视角提出完善生产经营活动的办法,做好事前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全集团应将法务工作的关口从事后统一到事前上来,将法务人员从救火员统一到企业风险控制员的角色上来。

推荐企业法务入职一月心得体会三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孙 渝,主任。

甲方因工作及业务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法律顾问的指派

乙方指派 律师出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乙方的指派。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顾问服务:

1.就甲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审查或起草甲方针对专门事项的声明、承诺、保证或公告等文书;

3.负责审查甲方与他方的意向书、合同、纪要及其他法律文书;

4.对甲方的格式合同和其他标准格式的文件进行必要的审订、修改,使之更加完善和适用;

5.以拟发律师函的方式,协助甲方主张权利或回应他方的权利请求;

6.就甲方重大决策提供必要的法律论证,协助甲方构建符合中国和本地法律条件与法制环境的经营模式与运作方式;

7.在需要时,就具体服务事项提供中、英文两种版本的法律文书;

8.在需要时参与甲方和他方间的重大商业谈判;

9.根据甲方经营、管理情况,在需要时,就普及性法律知识或针对甲方所涉及的具体问题,以专题讲座、座谈等恰当形式,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0.以非诉讼、非仲裁的方式帮助甲方处理与聘用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11.协助或代理甲方以非诉讼、非仲裁的方式处理甲方与他方的争议。为保证乙方不过度介入甲方的企业活动,乙方提供上述服务均以甲方提出具体需要为前提。

第三条 法律顾问服务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及收费方法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若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 20% 收取律师服务费。

第四条 律师服务方式

1.除非特殊需要,法律顾问在乙方所在地办公场所办公;

2.双方提倡以电话、传真及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进行联络,并尽量以快捷、简便的方式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但对重大、复杂等关系企业重大权益的法律事务乙方应以书面方式完成服务;

3.法律顾问在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9项服务时应在甲方所在地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合适场所进行。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律师服务费为甲方应向乙方缴纳的法律顾问费。本合同项下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

2.差旅费

(1)在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下同)内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本合同项下市区差旅费为人民币 元,实行包干制。

(2)承办律师如需到市区以外出差,差旅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3.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查档材料复印费、阅卷材料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国际电话费、专家论证会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4.费用的支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和市内差旅费。其他费用的支付以不影响承办律师办理法律事务为原则,可以在费用发生后立即凭据支付,也可以预付,在结案时结算。

(2)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承办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承办律师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须向承办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或者馈赠。

5.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户名: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

乙方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上清寺支行 ; 乙方银行账号: 2321 。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的,或不适合服务于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 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如果乙方指派的律师没有履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八条 保密事项

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均为双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漏,但双方为履行各自的义务或者在涉讼时需作为证据使用时除外。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要求更换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承办律师,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

(2)承办律师违反保密义务,已经或者必然给甲方带来合法利益损失,乙方拒绝采取救济措施。

2.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向承办律师陈述虚假案件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经承办律师指出而拒绝改正的;

(2)甲方要求承办律师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经承办律师指出而坚持要求的;

(3)甲方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的违约责任相当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所享有的全部受支付利益;

(2)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支付义务,应承担继续支付责任和迟延支付责任,迟延支付责任以同期银行商业贷款利率2倍计算。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承担的违约责任相当于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全部支付义务;

(2)在乙方承担前款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根据合同应当履行的支付义务尚未履行的,无须继续履行;已经履行的,乙方应予退还,但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予扣除。

第十一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及其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就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均需形成书面协议并由双方签署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修改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有效期限和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前30日,一方提出续展意见,另一方同意的,本合同

有效期自动续展一年;根据需要,双方也可以另行订立新的法律顾问委托合同。

第十三条 纠纷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通知和联系

1.甲方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是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

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2.乙方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乙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是甲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乙方

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科技大厦8楼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023-6762 1818

传真:023-6762 1028 联系人:

3.通知义务的履行

甲、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对方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双方向

对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需提前7日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 文本及收执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生效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者双方委托的签约代表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七条 特别约定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阐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甲 方: 乙 方: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签约地址:重庆市

推荐企业法务入职一月心得体会四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兹有_________委托_________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

(二)完成审核报告时间:_________。

二、双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受托方的义务及责任

1.受托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税务审核程序,并按时出具审核报告。

3.受托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4.因受托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委托方缴纳或者补缴税款、滞纳金外,受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委托方的义务及责任

1.委托方应对受托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账册、凭证、报表以及其他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2.委托方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及账册、凭证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

如因委托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受托方不负赔偿责任。

3.作为审核程序的一部分,在受托方认为必要时,委托方应提供一份管理当局

推荐企业法务入职一月心得体会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

推荐企业法务入职一月心得体会六

透过这几天的学习,在我的大脑里对日后的工作有了个大概的框架和思路,对以后顺利开展工作有很大的帮忙,但是有很多具体的工作方法以及领导与前辈们的经验还需要自我在实际工作中慢慢学习体会。在酸甜苦乐的军训生活中,无论是教官的指导还是公司老员工的教诲,都让我看到了一种团队精神和力量。所有学员用心参与,无论是在平时训练和在进行各种游戏中,还是在最后的结训表演上,学员们都用心参加,努力的融入团队,并且很好的扮演好自我的主角,这让我体会到个人与团队的关系,没有团队,就没有个人主角的成功,只有更好的融入团队,承担职责,敢于担当,才能实现个人与团队的双赢。

六天的时光,这个过程让我体会很深、感触很深的是,我的内心发生了变化。人没有高低贵贱,只有转变观念,端正心态,以努力换取肯定,用实力赢得尊重。学历不等于潜力,没有低素质的员工,只有高标准的管理。做我所学,学我所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立身的本质,成才的导向。只有对未来一切具有强烈的职责感,以各种方式进行学习,提高自身修养。铭记真诚、用于承担、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塑造真、善、责、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只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是不够的,只有加上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心态,更加的努力,付出更多,才能正真的实现目标,才能为团队,为公司做出更多的贡献。

正如前文所述,培训资料详细,培训成果卓有成效,这六天的培训将对我的职业生涯产生深远的影响。感谢公司为我们带给如此形式的的培训,最后引用一句话:认真做事能够把事做成,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好。在工作中我必须要学会做人,用心做事。

听了韦老师两次的课程培训,我的收获是颇多的。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面临许许多多选取,我们能够选取自我的职业,也能够规划自我的未来。由于每个人的阅历不尽相同,所以大家对生活的理解也不一样,彼此的思想观念也有很大的差异。人就这么一辈子!因此有人选取了索取与享受,而有人则选取了给予与奉献,还有超多十分善良但心态与行动却一向在摇摆的寻常百姓。这也就构成了日常的文化差异。

李总提出我们__公司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有人这样说,一个企业应是一所学校、一支军队和一个家庭,这种比喻确实有其道理,他告诉我们一个企业要拥有一个能使自我的员工能透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环境,这也许是企业人才来源的最好的途径。首先我们就应认识到,什么样的人才是企业优秀的人才?一个企业的优秀人才,就应是深知企业的文化,在思想上能有机地溶入企业的文化中成为一个整体,同时具备能创造性地、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的潜力,个性是前者尤为重要。

来到__公司就职,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种期盼:期望透过自身的奋斗来实现自我价值,同时获得合理公平的回报。这种回报不仅仅仅是物质上的,而且也包括精神上的。有时,绝对公平是没有的,但如果失去了基本的公平,一个团队就不可能团结,分崩瓦解只是迟早的问题。怎样让__这个团队拧成一股绳,发挥出最大最好的效应,是我们迫切需思索的问题!

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就应贯彻“堂堂正正为人、兢兢业业做事”的原则,而不是把它当成一种口号,而是把它切切实实地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和公司的经营活动中。

创新、超越、团结、务实这是__公司的企业文化的一种体现,以服从组织、团队合作、职责敬业、诚实守信和自我批判等的企业价值观和文化为依据,这种文化与管理,是公司发展过程中多年经验的积累与沉淀,是__公司人群众智慧的结晶。

一个企业如何建立自我的企业文化,我认为没有固定的模式,我们要透过工作的实践来不断的学习,用心地注意吸纳其它企业的先进思想,结合公司的实际和自我的员工来共同建立的一种文化。如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服务理念、风险理念、人才理念等等一系列构成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个拥有优秀文化的企业,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才可能得以生存和发展,其资本才可能不断增加,而且成为真正有价值的资本,否则,再多的资本也但是是一堆废纸,因为它会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逐渐丧失。

公司的企业的文化是开放的、包容和不断发展的,所以只要我们继承这种文化,并将其发扬光大,群众团结一致共同奋斗,我们有理由相信__的明天会更好!

推荐企业法务入职一月心得体会七

20xx年是公司全面实施第三个三年目标的第二年,是公司深入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重要一年,切实做好法制建设各项工作,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同时达到西电集团在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管理提升工作方面的要求。按照20xx年西电集团法律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制定宝光集团20xx年法制工作和法律提升工作计划。

一、总体工作目标

(一)重点工作

1.建立和完善法律事务管理的制度体系,制定工作标准,拟定工作流程。

2.落实三项审核率,完成三年法制目标的硬指标。

3.加强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4.加强诉讼管理,切实降低案件发生率。

5.要结合"六五"普法着力培育企业合规文化。

6.要坚持不懈地推进法制队伍建设。

(二)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1.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还不完善,还未形成规范化的法律工作流程。

2.法律事务机构职能不够明确,缺少法律知识培训,缺乏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的专职法律人才。

3.合同签定及执行过程中,法律审核及评估机制还需加强。

4.缺少明确法律参与重大决策的范围、方式、工作流程等权责要素的制度依据。

5.企业自身法律事务工作的功能和作用不强,主要依赖于外部资源。

6.没有建立起对合同签约人员的法律素质标准,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经营活动中法律风险预控有待完善。

7. 法律审核尚未全面参与规章制度评审、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未经法律审核的现象较为普遍。

8. 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与企业日常宣传、经营发展、员工实际结合不够紧密。

9. 主动维权意识有待加强。

二、保障措施

20xx年度,公司法律工作事务任务繁重,且涉及多个部门的配合,为保障年度法律工作开展,特拟定以下措施:

1. 调整公司法律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法律工作副总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法律集中管理,设立法律事务部,简称法务部,与企业管理部合署办公。法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为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开展;协调成立法务部,指导法务部工作。

2. 涉及法律专项管理的业务仍按照职能管理分工执行,但必须就工作过程中的法律工作痕迹保留,并报送法务部备案,法务部将按照职能检查监督法律事务落实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实施计划表中承担任务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完成任务,并将有关文件提交法务部。

3. 各单位应密切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切实执行本单位涉及法律介入的工作任务,并就本部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工作提交法务部审查及备案。

4. 各部门应适时对本部门的涉及法律的工作与法务部沟通,并就设计公司级管理的法律事务及时上报公司法务部。

推荐企业法务入职一月心得体会八

20xx年上半年度,公司法务部在分管副总的领导下,严格按照20xx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有序推进部门日常工作。法务部结合部门工作要求的特殊性,本着风险预防的思路,在梳理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对部分常规性工作系统性地进行了完善。现作总结如下:

合同管理

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合同审核程序进行合同审核,不断完善合同文本,加强与业务部门就具体每一份合同的审核沟通,对各业务单位合同经办员强化合同重要性思想,初步完善了集团公司层面的合同管理体系。

1、加强合同审核的流程(程序)控制。根据合同审核节点,法务部在信息部的帮助下,建立并完善合同网上审核oa流程,将公司所有合同审核全部纳入oa系统,通过多节点审核,业务部门和法务部门分别从商业和法律两个方面控制合同风险。公司合同审核oa流程共包括六个方面内容:股份公司oa流程(含股份、及公司合同的审核)、广告公司oa流程、公司oa流程、第事业oa流程、公司oa流程及公司oa流程(含格式合同及非格式合同审核两个流程)。

合同审核oa流程的全面化使公司所有合同审核完全实行无纸化和痕迹化操作,有效地提高了该方面的工作效率。下半年度,法务部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oa流程。

2、法务部根据各业务部门及子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在与相关业务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完善和升级了部分常规格式合同。主要包括:根据运作需要,协助制定并完善了经销合同及其他文件;根据业务的调整,协助制定并完善了新的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调整和完善公司20xx年版经销合同;调整和完善公司采购平台合同(三方协议及四方协议);调整和完善公司经销合同。

法务部根据各业务单位业务实际情况,结合商业内容,对上述格式合同的条款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统一规范合同用语,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业风险系数,并提升了合同文本的整体质量。

下半年度,法务部将加强与广告公司及公司的沟通,对这两个业务板块的全部格式合同文本进行合理完善和升级。

诉讼工作

20xx年上半年度,包括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两件)在内,法务部总共参加并处理了四件(另两件为合同纠纷)针对公司的诉讼案件。因诉讼程序周期较长,相关案件均在相关法院的处理程序中。从庭审情况及案情分析来看,我公司胜诉可能性较大。

我股份公司诉集团名誉权纠纷案经协商,已和解结案。

公司诉公司借款合同担保案,历经中院一审,省高院终审,我公司胜诉。

有效避免针对公司诉讼的发生,并积极应对已经发生的诉讼是法务部20xx年下半年度诉讼工作方面的工作思路。法务部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处理好相关关系,在诉讼中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公司形象。

知识产权保护

1、申请新商标注册件;查询件(其中出具查询报告份,自助查询件);

2、报送省著名商标“”的复审材料;荣获省著名商标;

3、对商标监测报告进行分析,对30件公告商标提出异议;

4、办理“”(类)商标等8件商标转让至股份公司;

5、对公司名下的等4件商标办理转让至公司(已提交转让申请);

6、根据国际商标注册的所在国的法律规定,对“”在美国注册满5年后提交使用证据和宣誓;对“”马德里注册进行续展;

下半年,增大新商标注册及购买工作,准备“”驰名商标申报工作。

工商、公证事务

1、完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数十家企业20xx年度工商年检注册;

2、按时完成公司工商设立;经与工商部门反复沟通协调,工商同意办理公司股东将其股权质押给集团公,目前已经办理6家;完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给集团相关手续;

3、完成公司股权变更工作;

4、协作公司完成公司设立;

5、完成公司隐名股东委托投资公证事宜;

下半年,协作召开股东会,并按公司要求组建新公司。其他工作:

1、协助办理委托出售万股股票及委托公司管理证券账户、购买股票相关事项,协调银行、证券部、公司等各方妥善完成,起草相关协议、法律文书。

2、参与“”项目谈判,最终达成处理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3、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整理归类,补充资料,撰写汇报材料,待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在公司竞开网进行普法(侵权、合同纠纷、婚姻、财产纠纷等)提示16次。

4、参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信托公司理财产品发行项目的谈判及法律文书的起草工作,该理财产品已顺利发行。

5、协助制定公司对经销商赊购的政策,并起草配套法律文书。

另下半年法务部拟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员工业务能力及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选派部分人员外出就近参加适合自己专业能力提升的培训,更新知识,助于提高部门员工工作能力。

推荐企业法务入职一月心得体会九

法务部根据目前公司的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坚持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为原则,以高效、高准确率和自律为法律服务准则,结合企业法律工作的特点和公司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制定法务部工作计划。

一、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起草

1,协助巩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审核的机制,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核保持自收到文本2小时内审核完毕,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或进行相应的修改,但特殊情况除外。

4,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自详细了解相应的具体内容后4小时内完成,但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6,保持敢于直言的风格,大胆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风险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 法律补救功能中的计划

1,协助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对公司债权进行清理和催收,接到相关要求后2天内开始行动。

2,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警示,同时向公司报告相关案情,使领导迅速作出决策。

3,接到诉讼请求后,自领导批准之日起15日内完成法院立案。

4,发现需诉讼的案件,有义务向公司报告情况,并建议提请领导批准起诉。

5,对起诉或应诉案件的代理,大多数保持自行代理。

6,做好诉讼前与对方当事人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

7,诉讼案件做到有求必应、认真负责、及时完成。

三、 知识产权管理计划

1,与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协作,争取申请“上海市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荣誉,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含金量。

2,按公司需求,高效、高准确率地完成商标的申办注册工作。

3,做好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法律培训和宣传计划

1,根据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公司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触法律的业务、采购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法律培训。

2,拟对公司涉及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点的培训。

3,在进行法律培训的同时,法务部不定时地解答法律咨询和进行法律宣传。

五、自身素质提高

1、加强学习新知识,吸收新知识,争取机会参与业务培训和同行交流。

2、鉴于法务部自身还未能熟悉地掌握法律英语和运用国际经济法律、商业惯例,对公司涉外经济活动的法律支持和服务还缺乏力度,有待继续学习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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