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小剧场第一集心得体会简短 防疫小剧场第一集心得体会简短版(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01:21:17 |
  • ZTFB |
  • 11页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防疫小剧场第一集心得体会简短一

2、幼儿园内的餐具、毛巾、玩具、便器和室内空气等必须按“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幼儿园内的儿童活动室、卧室、厕所、营养室、隔离室、观察室,应采用含氯消毒剂每日一次预防性消毒。

4、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或在医学观察期间,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消毒隔离常规“要求进行。

5、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一用一消毒,大便便盆亦一用一消毒。

6、幼儿园的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等消毒均应符合卫生标准。

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回园。

2、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

3、控制传染源

(1)、根据传染病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对病人及早作出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隔离病人,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园。

4、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以杀灭可能存在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消灭蚊子等媒介昆虫以预防虫媒传染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

5、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名单,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幼儿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幼儿对疾病的抵抗力。

传染幼儿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净化再排入下水道。

保健人员进隔离室必须穿上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接触患病幼儿后,应及时洗手。

描写防疫小剧场第一集心得体会简短二

尊敬的领导:

在20xx年里,本社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及制度执行情况,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改善养殖及防疫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本社严格执行蛋鸡免疫制度,整体效果明显,但是对疫苗的存放和稀释环境重视程度不够,再次强调了对疫苗的废旧及遗留物的集中监管处理及存放和深埋。拟组织一次学们。

本社未发生过严重疫情,但在模拟报告中发现,书面报告主题不清,用词不当及叙事不清,电话报告中语音含混速度过快等问题,因此强调了用词的简洁明了。报告要素的准确无误。

总体可以,但有发现漏记补记情况,因此须加强责任心,严格档案制度。

有发现图省事,埋坑深度不够,生石灰厚度不达标,己作罚款处理。

本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但一部分员工对消毒*物知识及配好的消毒液存放时间掌握不足,己在加强学习培训。

本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总体执行良好,但有部分技术类员工对一些不常见*物的休*期不明了,关键是未掌握*物的代谢过程和时间,需加强学习时间。

已按要求执行,但本市内调运要作好详细记录,以备有案可查

各位领导,本社在新的一年里,一定会深化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养殖,为全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描写防疫小剧场第一集心得体会简短三

20xx年春季防疫工作在县委、政府、畜牧主管局、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业务部门关心支持下,为认真抓好20xx年度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我乡清净无疫,促进我乡畜牧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法》xx省动物防疫《实施细则》和xx县委政府的强制免疫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情况,2月14日梅家乡政府与动防站组织召开了各村支两委、社区、村级防疫员的专项工作部署会议。在会议上,乡主要领导特别强调,严格要求、统一安排、周密部署,以村为单位的春防工作拉开帷幕。

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以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并制定了目标责任书以考核的方法进行奖惩,还成立了以书记为主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动防站,财政所等为成员的督查组,对各村、社的免疫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

二、进一步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把动物防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按上级对动物强制免疫工作要求,免疫密度达到7个100%(高制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免疫、耳标佩带、建档率)等、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5%以上。

三、保密度、保质量。我乡坚持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保密度,乡、村、组干部在防疫期间,做到时间、人员集中,严格按照“五统一”五不漏的原则,做到不走过场,不漏死角,保证质量。一是我站包片人员按照动物免疫操作规程进行免疫;二是按村、社、户免疫种类认真建立免疫档案;三是举办各村、社动物防疫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免疫技术、业务水平;四是对漏免的老、弱、病、残、孕畜等缓免畜禽,落实专人跟踪免疫,同时做好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四、时间要求:从20xx年2月15日至4月10日为春季动物疫病强制集中免疫时间,4月15日至20日为免疫自查测抗时间。

五、截止4月10日,全乡存栏生猪5277头。已免疫口蹄疫苗5247头份、猪瘟苗5247头份、蓝耳病疫苗4940头份、牛存栏3821头份、免疫口蹄疫3786头份、羊存栏16083只,已免疫16024只,鸡存栏38483只(羽),免疫38277只(羽),鸭存栏29818只(羽),免疫29643只(羽),鹅存栏376只(羽),免疫376只(羽),鸡新城疫免疫38277只(羽),狂犬苗已免疫118只。

六、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科技服务实行包片制。动防站技术人员分片区,负责全乡镇9个行政村、1个社区,负责技术服务工作,带任务,带技术到场、到村、社、到养殖户中去,围绕动物防疫、科技服务、技术指导、生产信息等重点工作。

七、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抓大事、保重点、攻难点的方法,把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狠抓动物春秋两季免疫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为扎实本乡防疫工作而拼搏奋斗。

描写防疫小剧场第一集心得体会简短四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场及各生产车间。

第二条:为保障xx场养猪生产的安全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兽医法规的要求,依据本场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xx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出入场区。

第四条: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车辆、物质的出入及按规定之方式实施消毒。

第五条:进场人员均应使用消毒药液消毒双手、双足,紫外线照射15分钟或淋浴、换衣后经大门人行入口处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第六条:休假回场的生产区工作人员,应在生活区隔离净化3-5天后,才能进行生产车间工作。

第七条:生产人员应在更衣室淋浴后更换专用工作衣、鞋后,经由生产区人行消毒通道进入生产区内。

第八条: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内,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需要须进入时,应由场有关领导批准,按xx场规定程序消毒,更衣换鞋后,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第九条:饲养技术人员应在车间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入其他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消毒池中消毒。

第十条:饲养技术人员应每日上、午时各一次清扫猪舍,清洗食槽、水槽,并将收集的粪便、垃圾用专用车辆运送到指定蓄粪池内发酵处理。同时,应定期疏通猪舍排污通道,保证其畅通。

第十一条:生产区内猪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猪只应经由装猪台装车,严禁运猪车进场装卸猪只,凡已出场猪只严禁运返场内。

第十二条:新购进种猪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经检疫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场混群。

第十三条:场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肉品及其副产品携带入场,本场工作人员不得在家中饲养或经营猪及各种肉类等动物产品。

第十四条:各栋间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和携带出场,不得将场外饲管用具携入场内使用。

第十五条:场内各类大、中、小型消毒池由专人管理,职责人应定期进行清扫,更换添加消毒药液。消毒负责人员每日应按规定对猪群、猪舍、各类道路及相关区域轮替使用规定的各种消毒剂实施消毒。

第十六条:各猪舍产前、断奶或空栏后,以及必要时按照清扫、冲洗、干燥、消毒、熏蒸(消毒)、干燥等次序进行彻定消毒后方可转入猪只。

第十七条:场内应在每年春秋两季及必要时进行卫生大扫除,割除杂草、灌木,使场区环境常年坚持清洁卫生。

第十八条:疫苗应由专人使用疫苗冷藏设备运输,疫苗回场后由专人按规定方法贮藏保管,并应登记所购疫苗批号,生产日期,采购日期及失效期等。

第十九条:根据当地区疫情情景,供种需要,决定各类猪使用疫苗种类,依据所使用疫苗的特性制定适合xx场的免疫程序。

第二十条:免疫注射前应逐一检查登记须注苗猪只的栋号、栏号、耳号及健康状况,患病猪及重胎猪应暂缓免疫,待其痊愈或产后再行补注。

第二十一条:免疫注射前应检查并登记所用疫苗名称、批号、外观质或异物疫苗应予报废,严禁使用。

第二十二条:注射疫苗前、后应对注射器具进行严格消毒,注射中严格做到一头一针,并应防止漏注、少注等质量事故,确保注射质量。务必做到头头注射,个个免疫。

第二十三条:注射疫苗后饲养员应仔细观察猪只反应情景,发生严重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兽医人员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第二十四条:根据当地区疫病流行规律,xx场猪群保健防病需要,在必要时使用抗生素、化学抗菌药对猪群实施群体药物预防或治疗。

第二十五条:对种猪应按生产周期使用规定之药物定期进行驱虫工作,仔猪应在2月龄、4月龄及必要时对猪群进行巡回诊疗,检查猪群健康状况,治疗各类病猪。

第二十六条:饲养、技术人员应随时观察猪群的健康状况,猪仅有异常表现时应及时向主管兽医报告。兽医每日上、午时及必要时对猪群进行巡回诊疗,检查猪群健康状况,治疗各类病猪。

第二十七条:对病猪或死因不明猪只应及时进行会诊和剖检,剖检应在本场剖检室内进行。病死猪应放入尸体坑内或深埋于地下。

第二十八条:xx场兽医诊断实验室承担猪群的健康监测工作,应定期对猪群主要疫病免疫后抗体水平和内外寄生虫病及驱虫效果进行监测,对猪群疫病流行现状进行调查、检查、消毒效果开展药敏试验等。

第三十一条:任何人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屡教不改的、破坏本场防疫安全、导致疫病流行,造成损害的、xx场有权依据国家、公司及本场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