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政治家庭编心得体会实用 《民法典》婚姻家庭心得体会(7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01:0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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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民法典政治家庭编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20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

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25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

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二)

主题民法典政治家庭编心得体会实用二

工商部门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是工商部门履行职责的主要手段。工商部门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四化建设”,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必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本人认为,当前我县工商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应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素质

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所以,我们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加强权力观教育。要广泛深入开展“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大讨论,使每一个工商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增强宗旨意识,真正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中去。二是加强法纪教育。要以落实总局“六项禁令”、省局“八条禁令”和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纪律规定》为重点,大力加强法纪教育,使每一个工商干部增强法纪观念。三是加强警示教育。要以省局和永州市工商局查处祁阳县工商局违规办案这一典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以儆效尤。四是加强法制培训。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学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集中培训和岗位练兵为主要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培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工商行政管理常用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素质。

二、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机制制约,否则就会导致滥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对行政执法的合理监督机制造成的。所以,工商部门应把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用具体工作制度和规则来约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执法的随意性,规范其执法行为。这就要求我们一要明确执法责任制度、案件承办责任制度、办案立、查、审、结“四权分离”制度、案件核审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批制度、评议考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建立一道严把行政执法质量关的防线和纠正错案的有效机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制裁的威慑力来保证执法人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严防错案发生。二要实行案件管辖制度和立案登记备查制度,并严格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内设机构办案职责分工》的要求,明确各内设机构的办案职责,严格按职责分工承办案件,防止多头办案、重复办案和越权办案。三要制定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分解工作目标,严格考核,推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基础。四要建立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禁令执行情况和执法案件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搞好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或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五要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群众及媒体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加强反馈,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人民群众对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的检举;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行为,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三、严格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不仅要求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合法,而且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程序也要合法。因此,我们一要依照《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执法出示证件制度、告知制度、调查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听证制度、行政救济制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予以遵守,有效地保证程序的规范性、执法的公正性;二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全面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发照工作,切实做到行政许可的范围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期限严格、结果透明、责任落实。三要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四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决纠正畸轻畸重、办人情案的现象。五要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和管理,对各类执法文书要统一格式,规范填写,对一些重要文书还要实行备案留档制度,避免执法随意性;对行政处罚案卷材料,要按照《案件档案管理规定》予以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主题民法典政治家庭编心得体会实用三

1、见义勇为免责

规定: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2、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规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

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民法典草案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禁止高利放贷

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解读: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4、保护个人信息

规定:

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解读: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草案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5、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解读: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该怎么认定?是共债共签还是单方举债共同偿还?民法典草案吸收了现行司法解释的有效做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或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否则不予认定。

6、增加遗嘱形式

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解读:

打印遗嘱有法律效力吗?现实中,打印遗嘱十分常见,但却常常引发纠纷。对此,民法典草案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回应,对打印遗嘱的效力作出界定,明确了打印遗嘱必须具备的形式,填补了立法空白,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

7、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解读:

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让不少人心惊胆战,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草案作出这一规定,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这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主题民法典政治家庭编心得体会实用四

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福建省森林条例》所赋予的职能,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依法规范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我县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一、取得的成效

自20__年以来,我县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__起,处罚违法人员__人次,没收木材__立方米,罚没款共计__万元、木材变价款__万元;其中盗伐__起、滥伐__起 、违法征占用林地__起、违法运输木材__起、非法收购木材__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_起、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_起、违反森林植物检疫规定_起、其它__起。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二、主要措施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 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各乡镇、各林业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局派出__人参加了省总队、市支队举办的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基本做到实施处罚主体,执法人员,处罚委托合法,事实和证据认定清楚,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完整,案件统计和备案及时,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县先后组织发动了“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动”、“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团伙”、“攻势三号”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主题民法典政治家庭编心得体会实用五

20xx年,广西宁明县老翁农怀森(20xx年75岁)搬入位于宁明县某村作兰山山脚下的新家,此后即厄运不断:20xx年,农怀森跌断了脚,孙子去世;20xx年,农怀森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5000元;20xx年,农怀森家族连续死亡3人。农怀森认为自己的厄运来源于300米外作兰山上的两座坟墓,是它压了自己的气运,要求坟主罗建熊、梁燕东两家将祖坟迁走,罗、梁均不予理睬。

20xx年3月某日,农怀森自己动手将罗、梁两家的祖坟各挖了一个洞口以“驱鬼”。罗、梁两家十分恼怒,分别向广西宁明县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农怀森挖坟掘墓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农怀森挖掘罗、梁已故亲人坟墓的行为,既是对死者人格的侵害,也是对死者近亲属祭祀权的侵害,同时也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构成侵权,罗、梁要求农怀森赔偿补修坟墓的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判决农怀森各赔偿罗、梁费用损失2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点评

我对这个案件的评语是:愚昧。

其实,近年来,挖掘他人祖坟的案件常见,但多是基于建筑需要或者其他目的,以驱鬼为目的而挖掘他人祖坟的,并不常见。大概是老人年龄大了的缘故。

应当研究的是,挖掘祖坟究竟侵害的是什么权利的问题。本案判决认为侵害的是死者的人格,也侵害了死者近亲属的祭祀权。这样的认定是有道理的。但是,挖掘祖坟的行为除了侵害了死者的人格利益、近亲属的祭祀权之外,还有更重要、更直接的一点,就是侵害了祖坟的物权。祖坟在民法上,属于不动产,是构筑物。在祖坟之上,既有构筑物的所有权,也有所占用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因此,私自挖掘他人祖坟,就是非法侵害不动产,构成侵害物权的侵权行为。如果全面观察,擅自挖掘他人祖坟的行为,是在非法侵害不动产的同时,也侵害了死者的人格利益,以及死者近亲属的祭祀权,是一个多重的权利损害事实。在认定侵权责任的时候,这些都应当考虑到。

郑州 买房未登记出卖人有协助办理义务

主题民法典政治家庭编心得体会实用六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b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未成年人    

b.成年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 a  )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辨认    

b.控制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a),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无民事权利能力人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a )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八周岁以上

b.十周岁以上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b )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十五周岁以上

b.十六周岁以上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b  )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  b  )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a.二十周岁;二十周岁

b.十八周岁;十八周岁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 a   )不存在。

a.自始

b.自娩出时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 a  )一律平等。

a.民事权利能力

b.民事行为能力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 b )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8周岁

b. 出生时

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__ b __负担的义务。

a.不必继续履行

b.应当继续履行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____ a  _(二)___a__(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a.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b.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  a  )、保护生态环境。

a.节约资源

b.提高效益

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____ a   __,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a.二年

b.四年

1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a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a.诚信原则

b.自愿原则

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a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a.公平原则

b.诚信原则

1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b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a.诚信原则

b.自愿原则

1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 a )一律平等。

a.法律地位

b.法律权利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a )。

a.不得侵犯

b.不得非法侵犯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 b )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合同主体

b.平等主体

2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了保护( a  )的合法权益,调整(  a ),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a.民事主体;民事关系

b.经济主体;经济关系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b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b )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公民

b.自然人

c.民事主体

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 c )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2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 a )。

a.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b.适用国家政策

c.适用社会公德,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  a  ) 。

a.业主共有

b.管理人所有

2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 b ),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a.法律规定

b.合同约定

2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 b  )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a.有偿

b.无偿

2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 a )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 a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不得;出租

b.可以;出租

2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物为动产的,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b )对抗抵押权人。

a.可以

b.不得

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 a )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a.可以

b.不可以

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是( c )。

a.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b.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c.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

3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权( a ),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 a  )该抵押权的影响。

a.设立前;不受

b.设立前;受

3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包括( b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 b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有效

b.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无效

3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  a  )、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a.出租

b.转让

3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流转期限为( a  )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经营权(  a )对抗善意第三人。

a.五年;不得

b.三年;可以

3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 b )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a.不得

b.可以

3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 b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 b )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a.预约合同;不得

b.预约合同;可以

3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 a )合同的内容。

a.不成为

b.成为

3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b )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a.允许

b.禁止

4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c )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c  )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 c )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a.完全;完全;可以

b.限制;限制;应当

c.完全;完全;应当

d.限制;限制;可以

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  b  )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a.自由行动

b.行动自由

4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c  )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 c )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a.侵害;有权

b.侵害;无权

c.违背;有权

d.违背;无权

4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 b )、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a.昵称

b.网名

4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但使用了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影响他人名誉的,( a )民事责任。

a.应承担

b.不承担

4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 a )。

a.法定代理人

b.直系血亲

4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未经权利人明确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a )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a.可以

b.不得

4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  a  )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a.有权

b.无权

4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 b   )。

a.须无子女

b.可有一名子女

4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c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 c )离婚登记申请。

a.十日内;撤回

b.二十日内;撤回

c.三十日内;撤回

5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 b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a.半年

b.一年

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 a )向人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

a.可以

b.不得

5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a  )夫妻共同债务。

a.属于

b.不属于

5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 a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a  )亲子关系。

a.成年子女;确认

b.未成年子女;确认

5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 a  )继承权。

a.丧失

b.不丧失

5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a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a.有权

b.无权

5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 d )见证人在场见证。(  d  )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a.一个以上;遗嘱人

b.一个以上;遗嘱人和见证人

c.两个以上;遗嘱人

d.两个以上;遗嘱人和见证人

5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 d  )见证人在场见证。( d  )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a.一个以上;遗嘱人

b.一个以上;遗嘱人和见证人

c.两个以上;遗嘱人

d.两个以上;遗嘱人和见证人

5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 b )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 b )。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a.可以;相应责任

b.不得;侵权责任

5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  b  )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a.扣押

b.扣留

6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b )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a.过失

b.故意

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 b  )等补救措施。依据前款规定采取( b  )措施的,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由(  b  )负担。

a.公告;公告;被侵权人

b.召回;召回;生产者、销售者

6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 a )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 a )承担侵权责任。

a.隐私;应当

b.病历资料;无需

6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 b )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 b )。

a.可能加害;赔偿

b.可能加害;补偿

6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 a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 a )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a.故意;有权

b.故意;无权

6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 c )。

a.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6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 b )业主一致同意。

a.全体

b.有利害关系的

6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 a )续期。续期费用的( a )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a.自动;缴纳

b.不自动;缴纳

6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 b )自己的义务。

a.履行

b.全面履行

6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 b )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a.不公平

b.明显不公平

7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c )合同。

a.变更

b.解除

c.变更或者解除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a )承担保证责任。

a.一般保证

b.连带保证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a )。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a   )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 a   )挂失补办。

a.实名制;承运人

b.实名制;售票单位

7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基于( c )产生的人格权益。

a.人身自由

b.人格尊严

c.人身自由、人格尊严

7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名称权( a )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

a.是

b.不是

7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荣誉权( a )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

a.是

b.不是

7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生命权( a  )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

a.是

b.不是

7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受损害方( a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a.可同时

b.不得再

7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 b ),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a.精神损害

b.严重精神损害

8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 a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 a )诉讼时效的规定。

a.停止侵害;不适用

b.停止侵害;适用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a  )承担侵权责任。

a.工作人员

b.用人单位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在承担其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 d )的工作人员追偿。

a.过错

b.故意

c.重大过失

d.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8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 d )。

a.互相忠实

b. 互相尊重

c. 互相关爱

d. 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8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不属于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的是(  c  )。

a.重婚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c.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d.未到法定婚龄

8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 a )对抗善意相对人。

a.不得

b.可以

8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 b )继承。

a.放弃

b.接受

8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a )受遗赠。

a.放弃

b.接受

8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 c )自己所立的遗嘱。

a.撤回

b.变更

c.撤回、变更

8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___a___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9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c )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a.无人继承

b.无人受遗赠

c.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

9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b  )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b )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a.无偿;可以

b.无偿;应当

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___a____起计算。

a.失去音讯之日

b.下落不明之日

9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  c  )。

a.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b. 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c.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9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 b )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a.心理和情感

b.年龄和智力

9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 b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a.民事事实行为

b.民事法律行为

96、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  b  )的民事活动。

a.任何

b. 为履行职能所需要

9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 c )。

a.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b.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c.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9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 b )。

a.非营利法人

b.特别法人

9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b  )、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a.扶养

b.抚养

1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 a )视为住所。

a.经常居所

b.户籍登记地

主题民法典政治家庭编心得体会实用七

感谢xx给我提供这个的机会,同时感谢大家能够聚在一块给我这个机会。今天,我不敢说给大家讲法制课,只就与法有关的一些常识性的东西,我们在这里共同学习一下。

我们都听过这句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按规矩办事”。人在社会上要守规矩,要按规矩办事。就好比我们在路上开车,“红灯停绿灯行”,拐弯要打转向灯,要遵守交通规则。在座的各位也都很熟悉我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纪律。在某种程度上讲,法和这些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是一样的。法也是一种规则/制度、纪律。与我们单位的制度、纪律比起来,它是一种特殊的规范,确切来说,它是一种特殊的规范体系。

我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是由我们单位、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仅对它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内有效,由单位和企业保证他的实施。而法则是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社会规范体系。

当然,一个单位或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适用范围比较窄,就是仅限单位或企业之内,内容比较简单,目的也比较简单,就是确保它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作为一个国家的法,它的适用对象是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甚至包括一国之内的外国人,它调整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它既要保证保证每个人能正常、自由、安全地工作、生活,还要保证一国的安全、稳定、井然有序。

社会是复杂的。法所调整的范围是广泛的、复杂的。社会的每一个侧面所需求的规则是不一样的,因而也就有了各种各样的法。这也就是说为什么说法是一种社会规范体系。大家也或多或少的知道或听说过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名词,这就是法的分类。

在这些法中,与我们日常生活、工作联系比较密切的就是刑法和民法,其中与我们个人最最密切的就是民法。

这里先就刑法简单说一点,刑法就是规定“犯罪”的法。他是一种以惩罚为主的法,是非常严厉的。我们常说的“违法犯罪”,其中的犯罪,就是指触犯刑法的行为,除此之外,都只能成为违法。

为什么说民法与我们最最密切呢,因为民法调整的是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工商稼穑、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甚至包括吃喝拉撒。不仅如此,它调整的还比较细,比如说,下大雨,你家的水排到我家了,或者说你家的树长的太大,导致我家见不到阳光了,这类事情民法都调整,这在民法上有个名称叫“相邻权”;我们常说“人多事也多”,每一类”事”都需要一套规则,“事多”需要的规则就多。由此可知,民法调整的范围又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所以说民法的内容也是非常庞杂的,也就为什么说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规范体系,体系,肯定不是单一的。

民法还有一个特点,他是最平等的。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无论你是多的官,无论你是千万富翁、亿万富豪,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它的法律地位和普通人是一样的,如果你有机会和马云对簿公堂,它享有的民事权利也不会比你多一丝一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民法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民法另外一个特点是自由。“法无禁止即自由”。也就是说,民法中没有明文禁止的事情,你都可以做,哪怕它没有规定。比如说你想与人签一份合同,你应该把你的想法目的,完整清晰的表达出来,然后,找法律人士咨询一下,你的想法目的中那些是民法禁止的就可以了,而不是咨询民法规定我应该表达哪些目的或想法。如果法律规定你应怎么做,那不是民法,那是《行政法》或其他别的法。

民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所占的地位也非常重要的,只有民安国才安。

尽管民法如此重要,但在我们的传统的法律文化中是没有民法这一说的。说到法律文化传统,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打了不罚,罚了不打”,这就是法律文化传统的一个体现。

我们古代的法律基本上就一部,比如唐朝有部《武德律》,大明朝有部《大明律》,大清朝有部《大清律例》,根本就没有民法这个词,但是,绝对不能说我们历史上没有民法。这是两回事。我们的老祖宗喜欢把所有的东西都糅合在一块,“诸法合体”,几千年一直不变,不过这也形成了一个特色,被称为“中华法系”,并且还极大地影响了周边国家,他们都学我们。

尽管我们的“中华法系”影响力巨大且一直绵延不断,但自从八国联军进中国之后,便开始慢慢解体了,我们开始慢慢接受西方的法律文化,开始了现代法律文化的进程,开始有了法律分类,开始有了民法这一说法。

1902年,光绪皇帝下令开始进行法制改革,修改法律。

1908年,日本人松冈正义帮助起草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在1910年底完成,叫《大清民律草案》。因为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导致《大清民律草案》仅仅是一部草案,未能获得实施。

到了1925年民国成立后,在《大清民律草案》的基础上做出了《民法修正案》,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部具有现代意义的民法典草案。但这部《民法修正案》也未能获得实施。

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1929年1月29日,在立法院设立了民法起草委员会,开始起草民法典,并在1930年底完成,同年12月26日正式公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民法典。这部民法典至今仍在使用,当然了仅限于台湾。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便明确废止了它。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法典的起草制定工作。

我们的民法典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典。它共分7编1260条,是我们目前通过的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并且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

它包含物权(商品房、二手房)、债权(各类合同),人格权(生命/健康、肖像、姓名等)婚姻家庭亲属、侵权(共同饮酒/好意同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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