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两千字心得体会和感想 乌合之众心得体会1000字(5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15:3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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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乌合之众两千字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最近浅读了这本名著,这本书因为理论和专业术语很多,很难坚持完整读下去,找了中译版本研读了,一点心得体会分享一下。这本书可以说是群体心理学研究的开山之作,书中的某些理论的确跨越了时代的束缚,直到现在也能从社会的一些事件找到与之对应的现象,堪称经典之作!书中的一些理论都是可以印证在社会实践的方方面面。不得不说,勒庞先生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的各个方面深度剖析,极尽看似平淡之词,实则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事物本质,直指惨淡的人性特点,这个确实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树立起来一座大众心理研究的里程碑!

这本书里的几个观点现在来看还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其中:群体作用导致个体智商下降。

俗话说“人多力量大”,那是不是当群体聚合的时候,群体的智力会高于每一个个体,不是的;那是不是就是他们智力的一个平均值?答案是不会的,特定时间和背景下,群体智商的智力会远远低于个体智力水平。

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所说:“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个人观点和是非,用所谓的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为什么有的犯罪团伙里面的成员最后为了利益不惜内讧自残,那些平日里的手足之情,兄弟之义为什么会不复存在,其实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内有手足之情,他们就是一群典型的乌合之众。

还有一些职场上面的人士,如果没有个人强烈的主见意识和是非观点,一旦自己的观点或者建议与群体意见相碰撞或者抵触,个人就会收回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从而屈服于群体的意见,不管这种意见是错还是对,这时候个人的智商就会降到最低,强势一方的观点就会越来越强势,弱势一方个体就会沉默不语,呈现出螺旋状的下降趋势,这个观点和沉默的螺旋理论有点类似。

德国的学者: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提出一个大众心理学理论:"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人是社会性高等生物,是群居性的生物,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这个理论在职场和社会生活中有有所体现,特别是个人观点孤立,小群体联合提出自己的强势观点时候,个人不得不屈服于群体,牺牲自己的正确的观点,从而获得占时的妥协和顺从。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就不会在承担个人的责任,这时候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约束的一面。群体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盲从行为在智商下线的时候就会占据制高点,回想那些昔日的“抢购猪肉,抢购食盐”、“抢购板蓝根”事件,无一不是个体在群体行为中的智商下降事件的代表,盲从群体行为,放弃个体的理性思考的典型案例。

但愿我们都不是乌合之众,远离乌合之众的负面影响,不要人云亦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关于乌合之众两千字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何为乌合之众?勒庞在全书最终写道:“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回到了自我的原始状态——而成为一群乌合之众。”这种原始状态下的群体野蛮、组织结构松散。群体理性缺乏是勒庞在本书中用反复强调的群体特征,而群体理性的缺乏又恰恰发生在群体力量崛起的时代,由此引出这一不得不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乌合之众。

全书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从时代特征,群体的精神结构与思维方式,群体意见和信念的构成与影响因素以及不一样类型群体的具体特点来阐述。

(一)时代特征

《乌合之众》出版于1895年,勒庞生活的年代在法国大革命结束后不久,人们从攻占巴士底狱到发动热月政变,经历了法国大革命法国历史进入了维护大革命成果的时期,群众的声音开始取得优势,民众得有机会进入政治生活。在百年之后的今日,勒庞所描述的时代背景仍然适用且发展更甚。

勒庞在书中所描述的群体并非我们日常所说的群体,而是一种组织化的心理群体,即群体有必须的共同目的。在这个群体中个性消失并构成作为个体时所不具备的新的特征。个体受群体精神统必须律的支配而表现出无意识从众,趋于平庸,狂热且易受暗示。

(二)精神结构与思维方式

首先是群体情感特点。群体情感特点的变化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群体冲动、多变又急躁。所有的刺激因素对群体都会产生作用,受情感的影响也会加剧,数量上的优势使他们充满热情与自信。第二,群体易受暗示又易于轻信。期待注意而又时常处于无意识状态之中,正所谓三人成虎,群体往往轻易将幻觉当做现实。第三,群体的夸张与单纯。群体会受到感染而放大自我的感情,使自我轻易陷入极端并轻易被极端的感情所感染。第四,群体的偏执、专横与保守。因为群体的极端,他们难以忍受怀疑与不确定,人多势众而专横与偏执,对强权低声下气而保守与缺乏革命精神。

其次群体的道德观也会发生变化。作为个体,人能够坚持理性尊重习俗,作为群体,群体的行为则代表了多数的习惯。群体冲动又多变不可能代表道德,正如情感的极端一般,群体的道德也会极端。人们不再为私人利益行动而情愿为信仰献身,无论这信仰是要他杀人放火还是慷慨赴死。

第三是群体观念、理性与想象力的特点。群体的观念有长期稳定的基本观念和一时环境影响下构成的次要观念,基本观念和次要观念即便矛盾也能够共存,勒庞对此的解释是因为群体缺乏批判与推理本事。之所以观念仅有简单明了才能为群体所理解,而与其是否是真理无关也正是因为如此。群体并非毫无理性但其推理本事十分低下,群体的推理只是表面有相似形与连续性的事物,所理解的确定也只是不经推理的直接确定。群体的想象力因推理本事的缺乏而强大活跃又敏感,它是权力和权威的基础,越是来源秘不示人的神秘事物,越是形象鲜明引人注目,越能够撼动群体的想象力。

最终是群体宗教形式的信仰。宗教具有崇拜想象事物,畏惧其力量并盲目服从于该事物的特点。信仰之所以强大是因为采取宗教形式,激发群体的想象力才能在群体中扎根,无论是对于无神论者还是有神论者。这种宗教形式的感情才是大事件发生的根源而非个人意志。

(三)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产生影响的因素

影响因素分为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两类。

1、间接因素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种族因素。勒庞所说的种族不一样于人类学所严格定义的种族,更多的是民族。种族的影响作用于信仰、制度和艺术等并经过它们表现出来,这种影响与一时的环境影响相比是长久的并能够世代继承。

第二,传统因素。传统是种族的产物,人们能够轻易对传统造成的变化可是是名称和形式上的变化。因为群体的保守主义精神,改变一个民族的梦想方式是以不易察觉的方式改变,且这种改变很难真正实现。

第三,时间因素。在这一因素的解读上,勒庞颇有顺其自然意味,在时间之中意见与信念将获得力量也会失去力量,制度与社会组织也终将从无序走向有序乃至消亡。

第四,政治与社会制度。勒庞说:“各种制度是观念、感情和习俗的产物,而观念、感情和习俗并不会随着改写法典而一并被改写。”所以,整体而言勒庞认为制度是无用的而真正起作用的是群体的想象力。

第五,教育因素。简而言之,教育让人掌握了派不上用场的知识,信仰教师而贬低自我导致丧失确定力与主动性是造成群体意见与信念反叛的原因。

2、影响群体意见和信念的直接因素有四个:

第一,形象、词语和套话。意义不明确的词语越是神秘的词语越力量强大。它的含义是暂时的,随时代与民族变动的,政治家就是给旧事物换上新名词。

第二,幻觉。它与形象、词语和套话的共同之处在于其影响力来源于群体的想象力,与幻觉的影响相比,真理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第三,经验。真理要想产生影响需要在大范围反复出现的经验来验证,仅有这样观念才能在群众头脑中扎根。

第四,理性。勒庞认为群体是缺乏理性的,群体受无意识情感支配且能够轻易被调动。少数哲人的理性足矣,礼貌的动力不是理性而是感情。

群体有跟随头领的需要,群体的意志往往跟随着群体领袖的意志。群体总是倾向于服从,他们需要的不是自由而是被领导、被统治。领袖要动员群众主要经过三种手段:断言、重复与传染。前两种手段得以发挥作用的原因在前文中基本已经提到了,而第三种手段传染则是往往被归因于模仿的头脑中的倾向,终将从下层蔓延至上层。我认为在《乌合之众》一书中,勒庞本人也很好运用了这写手段,断言式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以及在不一样章节中反复强调。

观念或人获得权力都要经过名望,名望有先天与后天之分,它是说服群众的一个基本因素。因为成功人们获得名望,缺少成功人们也将失去名望。正如今年因里约奥运会而被旧事重提的刘翔,人们能够因为两次奥运会的退赛轻易忽视他取得的所有成绩而破口大骂。这也正如勒庞在叙述群体的想象力时所说:“上千次小罪或小事件,丝毫不会触动群众的想象力,而一个大罪或大事件却会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总而言之,群体有重要而持久的信仰与短暂而易变的意见,他们反复无常。

(四)同质性群体与异质性群体

在最终一部分,勒庞将群体以同质性群体与异质性群体分类,并对异质性群体中的犯罪群体、陪审团群体、选民群体与议会的特点一一进行了分析。

勒庞全书几乎只是在叙述自己的观点,缺乏量化的、系统的研究。罗伯特·墨顿说:“它们全是他头脑的产物,所以他显然对它们一概厚爱有加。”相较于有系统分析论证的著作而言,勒庞更近于观点的提出。正如弗洛伊德对本书所做评价,勒庞作为问题的发现者,指出了群体生活的重要方面,但并没有对它们做出解释。群体的心理特征及思维方式,个体与群体的差异以及影响群体的种种因素是研究群体必不可少的基本问题,勒庞贡献正是在于他发现了这些问题并对它们进行了阐释,这也是《乌合之众》一书即便存在已被证实有误导作用或错误的观点却仍然是长盛不衰的经典。

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强调民众的作用。从国家层面来看,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将人民民主权利概括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总统制共和制的美国全民投票,君主立宪的英国也会举行全民公投,无关政治体制与意识形态,群众的发声是必然的趋势。从社会生活层面来看,网络通讯技术、社交软件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事件发生的同时信息已经能够即时传播到各处,人们经过网络能够匿名发表各种意见,舆论的压力能够影响到方方面面,控制群众的思想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经过对群体心理的分析,能够了解影响群体心理和舆论的机制,了解如何利用群体的心理以不令人生厌的方式到达目的,在舆论的洪流中坚持有限理性也远远好过随波逐流的非理性。

通篇来看,勒庞最主要的观点即群体理性的缺乏。勒庞描述的群体是愚昧冲动且善变的,这种说法未免有些尖锐却也不无道理。从众有主动的从众,也有被动的从众。很多时候人们的观点往往无意识地害怕与多数作对,无意识地趋于平庸,但群体是否无法眼光长远,是否如野蛮人与孩童一般,我认为不能轻易断言。

勒庞对真相与历史持有坚定的怀疑态度,因为群体的想象力,一件事能够被数千个目击者证实,目击者越多的事件,受到的怀疑也越多,由此,勒庞得出结论史学著作是纯粹想象的产物。事实上,勒庞在实践中却有些自相矛盾,即便他认为历史材料基于想象缺乏可信度,全书使用最多的论述方式仍然是借助于历史事件,经过论述法国大革命,开凿苏伊士、巴拿马运河的组织者等历史事件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还有其他一些观点,如制度是修辞学家毫无用处的劳动,政治家的基本任务是将旧事物变换新说法,政府由于甘心被问责而削弱力量,群体不要求自由仅有当奴才的欲望等,我认为这些观点不能简单断言,但不可否认的是,《乌合之众》是一本值得一读的经典。

关于乌合之众两千字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于1895年首次出版的一部研究群众心理的著作。

开篇就是一个定义:许多人凑在一起,就叫群体。群体是个活的生物,有自己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即群体心理。

接下来,陈述群体的特征:冲动,易变,急躁,易受暗示与轻信。

本书语言简单通俗直接,一路读下来的感受,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看着书上总结的群体特性,联想着现代中国发生的红卫兵破“四旧”、以及文化革命中的种。种恶行,还有近期新闻中的各种群体事件:例如砸“日系”车辆、各种传销组织等。对于勒庞的总结,我内心是频频点头。几乎认同群体就是野蛮的原始人。

不过合上书,再仔细推敲,如果许多人凑在一起就是群体,那么学校,是一个群体。公司是一个群体。一个读书会,也是一个群体。一支保护国家,抵抗外族侵略的军队也是一个群体。难不成,我们都生存在野蛮的原始社会中。

我想,一些群体表现出来的野蛮个性,并不是因为群体的特性使然,而是组成群体的个体或者群体“领袖”的个性与野心决定的。

不同的群体会有不同的特性,把群体统称为乌合之众,显得简单粗暴。书中列举的各种例子,只选取符合书中描写群体特性的历史事件,更多不符合特性的历史事件就未被提及。

尽管书中的观点显得偏颇,但依然是值得认真读的一本书,其中很多观点更是为我们敲响警钟。

比如,书中谈到“只有靠形象思维得来的简单观念,才会让群体盲目轻信。只有简单而明了的观念是被群体接受的。”进而书中提到“在渴望理想的心灵里,科学是有所欠缺的,因为它既不敢做出过于慷慨的承诺,也做不到像幻想一样撒谎。”为什么谣言可以漫天飞舞,传销的领导者能让加入者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因为他们加工、描述的景象仿佛触手可及。而我们自己也确实是很容易接受那些清晰的图景,对科学深邃的逻辑缺少一种耐心的探索和理解。

正如一面双刃剑,《乌合之众》能让人警醒,也能让野心家找到掌控群众的方法。它提到“只要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书中谈到如何让群众接受自己观念,”改造,改造的方向必须是低俗化和简单化。”

我们总是生活在群体之中,本书提醒我们跳出群体之外,冷静的观察我们所处的群体,冷静的分析群体中的领袖,若“领袖”的动员手段,只是“断言、重复、传染”,那我们可能就要逃离这样的群体,这样的群体可能就会有野蛮的特性。

读完此书,我更清晰的理解潮流、谣言及恐慌。

《乌合之众》,从初读时的惊心动魄,到合上书时的冷静。保持独立思考,不论何时何地,如此重要。这就算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

关于乌合之众两千字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于1895年首次出版的一部研究群众心理的著作。

开篇就是一个定义:许多人凑在一齐,就叫群体。群体是个活的生物,有自己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即群体心理。

接下来,陈述群体的特征:冲动,易变,急躁,易受暗示与轻信。

本书语言简单通俗直接,一路读下来的感受,能够用惊心动魄来形容,看着书上总结的群体特性,联想着现代中国发生的红卫兵破“四旧”、以及文革中的种种恶行:例如砸“日系”车辆、各种传销组织等。对于勒庞的总结,我内心是频频点头。几乎认同群体就是野蛮的原始人。

可是合上书,再仔细推敲,如果许多人凑在一齐就是群体,那么学校,是一个群体。公司是一个群体。一个读书会,也是一个群体。一支保护国家,抵抗外族侵略的军队也是一个群体。难不成,我们都生存在野蛮的原始社会中。

我想,一些群体表现出来的野蛮个性,并不是因为群体的特性使然,而是组成群体的个体或者群体“领袖”的个性与野心决定的。

不一样的群体会有不一样的特性,把群体统称为乌合之众,显得简单粗暴。书中列举的各种例子,只选取贴合书中描述群体特性的历史事件,更多不贴合特性的历史事件就未被提及。

尽管书中的观点显得偏颇,但依然是值得认真读的一本书,其中很多观点更是为我们敲响警钟。

比如,书中谈到“仅有靠形象思维得来的简单观念,才会让群体盲目轻信。仅有简单而明了的观念是被群体理解的。”进而书中提到“在渴望梦想的心灵里,科学是有所欠缺的,因为它既不敢做出过于慷慨的承诺,也做不到像幻想一样撒谎。”为什么谣言能够漫天飞舞,传销的领导者能让加入者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因为他们加工、描述的景象仿佛触手可及。而我们自己也确实是很容易理解那些清晰的图景,对科学深邃的逻辑缺少一种耐心的探索和理解。

正如一面双刃剑,《乌合之众》能让人警醒,也能让野心家找到掌控群众的方法。它提到“只要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书中谈到如何让群众理解自我观念,”改造,改造的方向必须是低俗化和简单化。”

我们总是生活在群体之中,本书提醒我们跳出群体之外,冷静的观察我们所处的群体,冷静的分析群体中的领袖,若“领袖”的动员手段,只是“断言、重复、传染”,那我们可能就要逃离这样的群体,这样的群体可能就会有野蛮的特性。

读完此书,我更清晰的理解潮流、谣言及恐慌。

《乌合之众》,从初读时的惊心动魄,到合上书时的冷静。坚持独立思考,不论何时何地,如此重要。这就算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

关于乌合之众两千字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乌合之众》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著作,在书中,作者勒庞阐述了群体及群体心理的特征,分析了人们在群聚状态下的道德和行为特征。

群体无意识,群体不需要真理,是《乌合之众》中的最基本观点。我们常常以为感情都是源于内心,一举一动都极其有道理,其实不然。一个人的绝大多数行动,都是跟着感觉走的,都受到情感、本能、欲望这些“无意识因素”的支配。

正如“网络暴力”在这个信息庞杂的时代如不褪的浪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无情席卷过你我的生活,压出一片碎纸废墟。

犹记当初,一当红流量艺人受邀成为某篮球运动的贺岁形象大使,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网络上的每个角落几乎都充斥着这个艺人的“黑粉”,躲到哪里都逃不开关于他演唱歌曲的恶意调侃,逃不开以他为主角的恶意视频。

这场浩浩荡荡的网暴狂欢,最初或许只是热爱篮球的人群对于一个技术不受认可的流量小生的排斥,可到了最后,那些言论化作乱剑,乱剑迷作烟尘,烟尘蒙住理智,太多人都不知不觉地随波逐流。

别说是明星,普通人也逃不开被网络暴力的命运。

日光本该明亮,我却看见被无良家长污蔑说把孩子打到吐血的小学女老师遭人肉到不敢出门;河水本该清澈,我却看见被服装店主造谣是小偷的女孩绝望跳楼自杀;发声的权利人人本该都有,我却看见因为发表了不同观点的普通网友收到成千上万条的私信辱骂。

网民们怕被时代汹涌的浪潮远远甩至后面,便争先恐后把“异类”踩进尘埃,却不知以这般方式进入群体,就是一群理性丧失、智力全无的“乌合之众”。

而我们在生活中,也常常无意识做了“乌合之众”。

我们常常无意识地不渴求真理,只需要符合我们设想的真理,否则,便拂袖而去。假如谬论更有诱惑力,我们就会无意识地再从那些流言蜚语中挑选我们愿意相信的,同时不忘倒上五彩斑斓的染料,晕染假象,酿成谣言,满天乱飞。

所以你看,有时重要的从来都不是事实,而是人们想象中的事实。

书有瑕疵,但瑕不掩瑜,读这本书,至少能让你在这每个人都被群情汹涌的洪流裹挟着向前的时代拨云见月,更能窥清多数世事的本质,更加提醒你应该时刻清醒,保持冷静,理性思考,坚守自我,不盲从外界声音,与随波逐流挥手告别,永做自己的摆渡人。

保持独立思考吧,少年!当全国人民都说某当红影片好看时,你还要记得去思考它是否真的好看,即使得出结果还是与全国人民一样,你也已经是不一样的了。

群情汹涌时,更应存理智!希望大家都能掌握好自己的那一叶小小扁舟,攥紧手中那支木桨,纵使滔天浪潮席卷,也不轻易做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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