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已案促改心得体会和方法 优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改心得体会(5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14:3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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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营商环境已案促改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为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现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以来,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全力打造“公平、稳定、透明”营商环境新高地目标,围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良好的政务环境、良好的法制环境”,创新推进营商环境由拼感情投入向拼环境改善转变,由拼土地价格向拼制度设计转变,由拼税收政策向拼服务质量转变,由拼人力成本向拼人才建设转变的“四个转变”。

(一)将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纳入目标任务进行严格考核。已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xx县20xx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体系,作为营商环境24个指标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考核。

(二)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xx县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赫县减负通〔20xx〕2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xx〕39号)、《xx县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赫委办字〔20xx〕54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xx〕53号)等营商环境建设文件;《xx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xx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考核实施方案》、《xx县“减证便民”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xx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xx县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等营商环境制度文件即将出台。

(三)密集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截止到6月,密集召开了研究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专题会、碰头会、常务会、推进会累计达18次;其中,5月17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徐磊副县长主持召开了招商引资及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组织讨论《xx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xx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6月15日,对进《xx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方案》、《xx县营商环境考核实施方案》行再次讨论;(四)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毕节市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毕节市营商环境整治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切实推动全市优化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提质增效,调度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等12个指标牵头部门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填报自查整改台账。目前已累计上报台账6期;(五)狠抓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整改工作。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11起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对我县有关部门“放管服”工作滞后问题,已发函至涉及的工信局、生态环境xx分局、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4个单位,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强化担当,严肃纪律,对存在问题逐一研究解决。

(六)启动了迎接省20xx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作。根据5月17日xx县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推进会要求及贵州省20xx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帅选标准,调度营商环境指标牵头单位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对标先进,协作联动,集中力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贵州省20xx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

(七)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重点对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xx县投资软、硬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开展情况,营商环境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等进行宣传。现已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省、市、县投资投诉热线。

   通过扎实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大排查、大整改、大促进”专项行动和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提升。在20xx年全省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我县综合得分78.82分,排名全省88个县(自治县、区)第34位,比20xx年的53位上升19位;全市8个县(自治县、区)中排第5位,比20xx年上升1位。其中,“缴纳税费”单项指标在省、市均排名第1位。

  (一)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中央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够,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双诚信、双兑现”执行不通畅,“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待加强。地方保护主义和轻视地方企业同时并存,部门和行业存在垄断现象,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运行不规范,法治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信贷过程不规范,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未得到根本性缓解,税费负担依然较重。硬件不硬、软件不软,软硬环境建设亟待进一步完善。

(二)“放管服”改革不彻底。仍然存在上下级权限交叉,权限不清,导致企业“两头跑”现象;存在部门间各自为政,缺乏协作,相互设置前置事项,互相推诿;存在审核环节过多,材料较多,时间冗长,成本偏高。存在网上办事数据不能共享、系统不稳定、使用不便。

(三)政务服务不便捷。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处理不够快速,入驻不彻底;资料繁多,信息更新不及时,并联办理环节少,便民服务不够;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窗口工作人员少,业务能力不足、不专业。

(四)公共服务不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其它公共服务企业质量不高;第三方市场(中介组织)成为权力寻租新领域,存在运行不规范、服务不透明现象。

  (一)大力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对标对表,紧扣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大“便利度”和服务最高“满意度”目标,紧盯时间、成本、环节等核心要素,推动指标牵头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突出实效,着力缩短指标差距,全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省级营商环境总体部署,针对省20xx年营商环境评估报告反馈的政府层面和第三方层面问题,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继续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力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

(三)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曝光工作。以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为抓手,真查真治,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营商环境明察暗访,通过检查发现一些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漏洞,完善一个制度,建立一个标准,强化一个监督;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启动迎接省20xx年县域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样本企业培育工作。按照样本企业筛选要求,紧盯“手续个数最少、时间最短、成本最低”核心要素,采用“部门联动,精锐出战,集中办理”方式,在7月31日前培育出符合要求的样本企业。

(五)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及时把政府权力清单、服务项目、服务程序等通过政府网、电视、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审批、阳光收费,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六)进一步开通民间投资服务“直通车”。对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和“特事特办”,切实用“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为投资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在二次利、多途利用上仔细研究,提出科学合理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七)统一民间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及办结回复的督促指导。确保投资企业及投资人投诉事项得到及时受理和解决,及时收集投资企业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并转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跟踪办理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八)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力度。给予本地企业与招商引资企业相应的政策优惠,享受相同的服务。同时,应该充分利用和继续培养本地企业家对家乡的深爱情感,解决更多就业问题。

(九)持续实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工作。严格执行《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跟踪考核办法》(毕府办函〔20xx〕67号),继续做好营商环境动态跟踪,充分集聚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宣传工作。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渠道,创新宣传形式,网上网下联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全面掀起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宣传高潮。

主题营商环境已案促改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今年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落实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在依法合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打造营商洼地,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便捷服务。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容缺受理。积极响应全市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暨营商环境评价推进会议要求,对符合当前产业政策、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的项目进行容缺受理,截止目前,共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91件;规划选址意见172件。

(二)积极推进“标准地”供应和标准厂房建设。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度,积极推进“标准地”供应,实现“拿地就开工”。今年来,已经累计完成“标准地”出让6宗,面积14.04公顷,,提前完成了市下达我县的年度标准地出让任务,并均已签订出让合同、承诺书及管理协议,其中元旺电工2宗、面积3.6492公顷,豆制品加工项目1宗、面积0.5968公顷,清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1宗、面积0.3528公顷,鑫谷健康1宗,面积5.4412公顷,力创水利科技1宗、面积4公顷。

立足中小企业需要,积极开展标准厂房建设调研,不断提升标准厂房规划、建设标准,为中小企业提供“拎包入住”服务。截止目前,已完成22.9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超额完成市下达年度任务,其中润龙风电13.39万平方米、大牛2.2万平方米、高效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万平方米、金冠网具3万平方米。

(三)努力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1.成立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专班,不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登记财产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市级营商环境评价调查方案,熟悉调查内容,理解指标的涵义和范围,并对2019年10月1日-2020年8月31日内在我县办理过不动产交易转移登记业务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市局要求提供企业样本。

2.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针对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找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是针对网上办理服务方面不完善问题,积极和省市沟通对接,开展不动产“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前期已经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网络迁移、接口开发、信息共享和联调、试运行等工作,按照省厅统一安排,2020年6月30日起,我县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首批上线15类登记业务,目前已上线业务类型50类。二是针对抵押业务在银行和登记机构两头跑的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农商行已启动了抵押业务进银行的试点工作。同时今年结合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积极向省厅申请“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权限,逐步在全县银行部门推行“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核,提升抵押登记服务效能。

3.树牢宗旨意识,强化人员培训。通过开展例会查摆问题,通过业务知识测试、服务礼仪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对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和特殊需求的企业和群众,应约上门服务,对外地服务对象开展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4.围绕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即来即办、从速办理。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的咨询预约热线,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对不动产登记方面的需求,做好业务咨询与指导工作,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五条政策的公告》要求,免收中小企业的不动产登记费。截至2020年8月底,共计免收23家企业104笔不动产登记费,费用共计54690元。

5.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与相关业务联办。不动产登记窗口通过县政务服务大厅平台系统将不动产登记结果推送至水电气热窗口,实现业务协同办理。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和公积金、公证处等开展业务联办,不动产登记服务向信用评价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等单位延伸。

6.开展“营商环境走访月”活动。深入企业了解本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当面听意见、问需求。一是征询服务窗口在业务受理、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廉政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向企业介绍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方便企业随时随地网上申办,三是了解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需求,做好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业务咨询与指导工作。

(四)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办理程序。在前期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意见》,简化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审条件,对取得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开展技术审查,并发布工程设计许可豁免清单和主观审查负面清单,对符合豁免清单和主观审查负面清单要求的建设项目免于审查,从根本简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审用地条件。同时,严格落实市县容缺受理,模拟审批要求,7月底前在工程项目核心要件齐全,并对其进行了告知承诺的前提下,对已对符合“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条件的工程规划方案进行了容缺受理和“容缺审批”,累计完成15个项目审批,其中6个项目容缺办理了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加快了项目建设。

(五)扎实推动“多测合一”工作开展。严格落实市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实行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同时依据市局通知,于2020年8月12日下发《县实行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取消规划验线程序,建设单位通过委托“多测合一”中介机构名录库中的测绘资质单位放线并出具放线成果报告书及建设承诺书,纳入诚信管理,免于验线。目前已完成5个项目验线实行规划验线告知承诺制。

(六)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流程事项整理工作。已分类制定一般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办事指南,并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进行审批。

为切实做好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积极从自身承担的业务工作入手做好评价准备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围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速增效,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学习,积极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二)强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夯实提速增效数据基础。积极与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加快推进更多数据互通共享。积极与省厅对接,尽快启用不动产电子证照。继续做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融合,随时随地网上申办的“一网通办”新模式,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和企业。

(三)进一步加大“标准地”供应力度。明确奖惩措施,落实承诺办理制度,对我县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县工业“标准地”出让4个文件的通知》(惠自然资规字〔2019〕71号)及《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对投资强度、税收、亩均产出等各项指标严格把控,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严格落实承诺办理制度,让“守信者收益、失信者受限”。

(四)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把服务企业工作做实做细。通过定期走访企业、开展交流座谈会等,让相关企业和机构进一步了解优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各项便民利企举措,同时征求意见反馈,集思广益共同推进“登记财产”改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缩短报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优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保障自然资源工作有序推进。

(五)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评价准备。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认真参加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培训,积极学习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式,做好营商环境评价考核的准备工作。

主题营商环境已案促改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14 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20〕14号),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465.39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2880.59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19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11类67个申报项目,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湘潭争取资金总计566.1万元(其中,专项资助资金251.1万元;市本级专项立项19个,205万元;省本级专项项目2个,资金110万元),超额完成450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7740万元。今年来,全市共有11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意向金共计8540万元,质押专利133件。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湖南内容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长沙知识产权局、株洲市场监管局签订《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719户、变更登记2056户、注销登记56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3天缩短了0.5天。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基本已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5个工作日、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2020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693户,其中企业319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6户,个体工商户7315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1582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40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1342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98笔,其中股权冻结56笔、股权冻结续行9笔、股权冻结解冻30 笔、股东变更3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110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湘潭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2月12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11月20日起在万达美食旅游项目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4户,延后现场检查的21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填补了我省医用防护服生产的空白。该公司生产的防护服迅即交付我省援鄂医疗队,为疫情防控作出了“湘潭贡献”,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9239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79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19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183412户。48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0个,共录入执法人员1094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4437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潭政办发 〔2020〕1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11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1833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7条, 3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3200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立案查处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查办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1135人次,走访经营户861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968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湘潭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娱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10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7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一)企业开办方面

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工作。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建企业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税务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证电子营业执照仍存在困难。

2.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设置“企业开办功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进驻政务大厅,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3.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公章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场行为,并且全市各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实现。2019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6665家,如政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开支达2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首次刻制印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4.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设的两个不同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开发、调试权限。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

1.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

2.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交电子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便民原则没有全方位体现。

3.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程网办。

4.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评估并预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所证明,而我省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规定,“第六条 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

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也不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2.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

3.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企信息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常开展。

4.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直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5.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因检查方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从。多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繁杂,也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

6.“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则,但具体如何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级被追责问责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于形式。

(四)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1.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仍不健全。虽多次强调和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个别地方仍重视不够,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强,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仍未建立工作机制,未及时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2.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竞争执法专业性很强,熟悉业务的办案人员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与新形势、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稳定队伍,充实新生力量。

(五)执法办案方面

1、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原有执法队伍老同志多、年轻人少,骨干人数少,工作人手不足,导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

3、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但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主要还是以处罚的手段来教育当事人。

4、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认为执法主要职责是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严格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思考不多。如个别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这些设备是企业正常生产必用的,一旦封存,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封存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法律上要求封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是履行法定职责、封存隐患设备为主。

5、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市场安全形势依然复杂。

6.对执法办案的保障有待加强。办案手段缺失,执法装备不全,办案风险越来越高。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台、摄像机4台、照相机6台,与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数量不足,办案场所配备不齐等问题,需投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音像记录等设备。

1.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开展以文件抽查为主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保障各类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

2.继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议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板块建设。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缩减办理环节。建议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印章刻制单位、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等进驻有条件的政务中心办公,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集中办理,三个窗口相邻办公,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窗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立登记办件比例。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4.继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5.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或申请人办事。

6.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精简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工作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公开承诺”“先证后查”。

7.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由牵头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强协调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省级部门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实现各部门省级业务平台与协同监管平台数据的对接和互通;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定期召开双随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议和责任部门协调会议,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对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江苏等双随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和交流,对照不足,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纵深开展。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对失信和被行政处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四是明晰免责和问责情形,启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种具体情形和责任。会同优化办、督查室等部门,进一步对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推进不力,经督查仍不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对依照信用信息(包含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信用信息)确认为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不依法依职责实施联合惩戒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8.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确保各项减负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组织以及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搭车收费、转嫁成本、巧立名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转供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加价行为,确保一般工商业用户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9.围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教育、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营造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10.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起草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

11.强化联动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要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大抽检范围、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的督查指导,落实属地管辖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2.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职工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主题营商环境已案促改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同志们: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2018年11 月5日,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新要求,强调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资源在全球、全国范围内进行配置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人才、技术、资金、项目跨区域流动日益活跃,营商环境对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发展越来越重要。可以说,营商环境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未来城市的竞争将是最佳营商环境的竞争。世界银行发布的一项报告表明,良好的营商环境会使投资率增长0.3%,gdp增长率增加0.36%。这就说明,谁的营商环境好、办事时限短、服务质量优,资源就会流向哪个地方,企业就会纷纷前往投资;哪个地方营商环境差、办事时间长、服务质量差,不仅吸引不来新项目、新技术,而且现有的企业和项目还可能“孔雀东南飞”。这也就是经济学上讲的“马太效应”,即强者愈强、差者愈弱。当前,全国各地营商环境改革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全省各州市也纷纷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全力打造营商环境的“青山绿水”。xx要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只有集中力量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才能成为集聚资本、项目、人才、技术的洼地,才能成为开放创新的高地,才能在新一轮发展中占得先机、赢得主动。

优化营商环境既是大势所趋,也是问题倒逼。从我市的情况来看,虽然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面临着进一步深化提升的挑战。我x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回落,已经从“标兵”变成了“追兵”。这些指标数据的变化,折射出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艰辛,也暴露出一些党政干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责任心不强、面对新矛盾新困难意志消沉的问题。深入分析我x发展中面临的各类困难问题,都和营商环境有着深层次关系。如果再不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那么我们的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就上不去,经济发展的活力就不足,与x内外发达地区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大。为此,x委、x政府研究把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控制性工程”,全x各级各部门必须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营商环境的新面貌激发发展新活力、构筑竞争新优势。2019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讲:“五四运动改变了以往只有觉悟的革命者而缺少觉醒的人民大众的斗争状况,实现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自鸦片战争以来第一次全面觉醒。”引用这句话是要讲清楚优化营商环境是x委政府的大事,是各级各部门的大事,是全x人民的大事,是全社会的大事,否则就会搞成经济管理审批部门的事情、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的事情、书记市长的事情。我们讲人人是形象、人人是环境、人人是服务、人人是软实力就是要解决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在改善营商环境中,如果只有党委政府的重视,而没有全x人民的努力,没有全社会的努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形成不了的,即使暂时好一段时间也持久不了,因为没有形成良好的传统文化。只有党委政府重视和全民觉醒、全社会觉醒有机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进而形成良好的传统文化,才是持久的。从这个角度看,要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可以说刚刚起步,万里长征只走了第一步。

二,人人都参与、个个都出力

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既要拿出勇气和决心,也要找对方法和路径,要确保做到“三个坚持”。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对标省内外先进地区,查找在市场准入、要素保障、城市建设、开放创新、政务服务、法治保障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要积极回应企业的期待和诉求,不能等企业走了、人才走了再来解决问题。要聚焦群众办事的难点、企业发展的痛点、社会各界反映的重点,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区分轻重缓急,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诺整改时限,集中清理规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政风工作重点,强化压力传导,从严执纪问责,为打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要坚持目标导向。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工作,我们必须要继续走在全x前列、做出示范。具体的就是要通过办事时间的“物理压缩”,倒逼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环节精简。因此,我们要对标省内外改革创新试点经验,借鉴近年来北上广深等发达地区已出台的创新措施,参照x里面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尽快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在指标标准设置上,不仅要缩小差距、向先进看齐,还要有新的创新提升,力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三要坚持结果导向。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倒逼部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要参照省里做法实行 “红黑榜”通报制度,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的跟踪评价机制和督查问效机制,从第三方视角对工作效果进行客观的系统性评估,对全市营商环境情况定期进行“全面体检”,找出短板和差距、发现不足、加强整改。对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企业和群众不满意的要“回炉重炼”,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问责追究,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问题导向表明我们的态度,看敢不敢找问题和差距;目标导向表明我们的标准,看敢不敢设立高标准和高目标;结果导向表明我们的气魄,看敢不敢以效应和效果论英雄。我们有些工作可以找原因、讲困难、说问题,但这项工作不能找原因、讲困难和问题,而是要真正做到以成效论英雄。否则一句话就把责任推了,一句话就让责任跟自己没有关系了。没有做好就是自己有责任,没有理由可讲,没有道理可讲。这一点,我们要有高度自觉,否则谈不在一起、讲不在一起、说不在一起。在投资商面前,除了违法乱纪的投资商,没有“不”字可讲,这一点要作为一条规矩立起来,否则谈什么发展呢?

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于解决实际问题。要改善“硬环境”、优化“软环境”,打造竞争新优势、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切实把打造投资洼地和开放高地。

一要着力优化城市环境。城市环境是影响企业日常经营、群众办事创业的基本外部环境,是一个地方营商环境质量最直观的反映。我们要牢牢抓住建设“xxxx城市、xxxx名城、 xxxx之城”的现代化大城市的机遇,围绕工作部署,力争早日把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宏伟蓝图变为现实,不断提升城市的对外影响力吸引力软实力。各x要坚持规划引领,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投入模式、创新运营机制,始终坚持对标对表干、精益求精干、提速提效干,高质量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同时,要以村庄规划编制、乡村环境提升、打造产业格局、塑造文明新风为着力点,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形成“双心带动、全域共荣、城乡协调”的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奋斗不只是响亮的口号,而是要在做好每一件小事、完成每一项任务、履行每一项职责中见精神。”我们要特别防止只有口号没有行动的现象,防止只有理想没有实际的现象,防止只有目标没有措施的现象,决不能出现以想法代替现实、以空谈代替落实、以汇报代替实效的现象。这些问题不解决,一切都会落空。特别是我们现在上上下下、各级各层以表态代替落实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地方和个别部门还比较严重,这种现象,营商环境如何改善呢?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总书记讲得多具体多生动多形象!

二要着力优化金融环境。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以“三个积极”不断破解难题。一是积极发挥基金引导作用。运用好混合所有制股权方式、 ppp 融资方式、共建共享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市级平台作用,集中五县(市、区)力量,解决重大项目引进难、落地难、推进难问题。二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落实支持实体经济政策措施。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要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缩短民营企业融资链条,切实降低企业总体融资成本。要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政府信用融资担保体系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设,促进金融活水流向中小微企业。三是积极推动沿边金融改革。争取尽快设立人民币跨境结算中心,引进和培育金融服务机构,为我x国际贸易参与者提供专业化的跨境金融服务,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撑,助推改革开放再提升。金融问题至关重要,融资问题不解决,一切都无从谈起。今年增速回落,核心是融资问题没有解决好。这既有宏观的原因,更有微观的原因。但我们要从自身多找问题、多找差距、多找出路。金融部门也要认真学习思考借鉴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

三要着力优化审批环境。打造营商环境的首要环节就是审批服务,如果审批服务不便民、不便企,其余的政策再好、措施再优,一切都是“零”。一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变部门挨个串联审批为多部门并联审批,变条块分割为整体联动,逐步将政府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几个综合性服务办理区,通过实行“一窗通办”,切实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提高投资审批效率。二是全力推进“数字政务”建设。要加快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深入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打通部门“信息孤岛”,着力解决“一网通办”事项在线可办率不高、“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项目较少的问题,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智能化水平,真正实现“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三是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要继续清理各类不合理的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精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编制公布投资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报件审批事项目录,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投资项目“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审批运行。解决审批问题关键是解决好我们的观念和态度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我们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好多时候搞成了为人民管理,不是服务人民而是管理人民。好多时候不是从服务角度出发,而是从管理角度出发;不是思考怎么服务人民群众,而是想着怎么有利于自己管理人民群众。同志们,这是两种不同的思路、不同的态度,更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两种不同的方法论,如果不从深层次来解决这些问题,那服务人民这个营商环境改善这个核心问题是解决不了的,因为出发点就不是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因此这次营商环境的改善和提升,就要从“管理人民”到“服务人民”的思想和观念转变开始,一定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定要树立为投资商服务的思想,并且变成自觉的行动、形成制度规范,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四要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对一切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坚决打破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让各种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除伞”并重,形成铁腕治理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村霸、地霸、工程霸等黑恶势力,坚决打击封门堵路、阻工扰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开展政府失信违诺、司法执法环境、不作为乱作为、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等专项治理活动,合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完善企业和群众维权投诉、反映问题机制,整合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便利企业投诉和纠纷化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五要着力优化创新环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我们要把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作为吸引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聚集的重要条件,作为提升保山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着力优化创新环境,不断增强保山的影响力、吸引力。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要鼓励支持企业开展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六要着力优化服务环境。全x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营商环境建设全过程,融入日常工作中,以作风的持续转变带动全市营商环境的持续提升。要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各级党政干部要坦荡真诚地同企业接触交往,做到“有交往但没有利益交结”,争当“金牌店小二”“五星级服务员”,躬下身子,想方设法让企业办事更顺畅、更顺心,特别是在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我们有的部门和干部,基于现行法律法规考虑,对改革带来的责任风险还是有很多顾虑。改革有压力有风险,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在企业面临重大发展难题的时候,特别是在面对法律法规条款相对模糊,又无具体改革案例可作参照的情况下,就需要我们拿出攻坚克难、敢啃“硬骨头”的勇气,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出去,把该担的责任坚决扛起来。x委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将容错纠错机制嵌入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改革全过程,只要符合中央、省委和x委决策部署精神,有利于改革创新和事业发展,按程序决策,没有谋取私利,大家就放手去干,x委会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优化服务环境,也要有一个标准,五低就是一个标准:低税费成本、低融资成本、低物流成本、低要素成本、低制度性管理成本,这样才能形成凹底效应,形成水往低处流效应,才能实现产业链招商、以资本注入式招商、以品牌资源式招商、以收购兼并式招商、以 ppp 合作招商、以产业引导基金招商。总之,说来说去,优化服务环境,说到底是干部的作风和形象问题,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教诲:“要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

同志们,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我们要保持久久为功的定力,增强常抓常新的韧劲,解放思想、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勇担善为,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新驱动源泉充分涌流。

主题营商环境已案促改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现阶段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就当前营商环境发展的需要,就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来破除发展进程中的种种障碍;大力创建一流的营商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外部因素

1、地区各类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部分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半数地区楼宇高度受限,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较高和发展空间有限等方面制约,且存量土地比较零散、缺乏统一规划,用地成本较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给企业发展的空间、机会不足。

2、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目前国家整个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普遍很难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客商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1、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招商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落地的项目大多为金融、餐饮等服务业项目较多,缺少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没有形成企业在我区聚集发展的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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