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教育一技之长心得体会报告 教育技能培训心得体会(三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13:3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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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免费教育一技之长心得体会报告一

乙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的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咨询服务合同。

第一条、咨询时间

为解决甲方所面临的人力资源问题,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紧密的合作伙伴,乙方将根据甲方出现的具体问题来制定解决方案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总体合作时间为三年。首期服务时间为半年。

自20xx年4月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双方对合作结果满意再延续。

第二条、咨询服务的目的

双方合作的目的是,通过三年时间建立起系统的基础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教练管理团队的成长,奠定公司总部功能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使之能够支撑公司的发展。

第三条、咨询服务内容

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一《年度咨询计划》。

3.1 第1年咨询要达成的目标:

3.2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事先需拟定工作计划,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第四条、咨询方式

为达成良好的咨询效果,咨询采取现场工作与后台工作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工作:平均每月15~20天(不含咨询师路途时间),乙方到甲方企业所在地,以解决必须在现场才能解决的问题,比如管理团队的培训与教练、项目指导、研讨、考试、信息收集等。

后台工作:不需要在现场完成的工作则放在咨询团队内部完成,因系统服务内容复杂,后台工作任务繁重耗时较多,比如信息分析、方案制定、课件制作、报告撰写,平时还将通过电话、邮件进行沟通,以保证双方合作的顺畅。

第五条、乙方项目组成员

为保证项目质量,乙方将指定项目经理负责甲方的项目,咨询期间到企业现场服务的咨询师为3人(后台支持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另外配备)。

在第一年的咨询中,公司首席顾问将参与以下内容:

1)诊断:经营管理诊断、管理团队诊断把关;

2)培训:战略系统课培训、组织结构系统课培训;

3)研讨:总体战略制定;企业文化中的价值体系建立;

4)总经理、个别高层人员的一对一辅导。

注:若双方在咨询合作中,当甲方经过评估,对乙方个别顾问的专业能力提出异议,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换顾问。乙方项目组成员若有更换,应提前明确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并与甲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

6.1咨询服务项目费用计算

收费标准为15万元/月,本次咨询费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rmb1800,000元)。 咨询期间的人才测评把关、hr辅导、总经理顾问内容作为赠送。 hr部门人员免费参加俱乐部的培训以及各项活动。

6.2支付方式:提前预付制,每半年支付一次。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首笔咨询费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rmb900,000元)。乙方收到咨询费用后,正式成立项目组,筹备项目启动的所有事宜。

六个月结束前的十五天内,提前预付下半的咨询费玖拾万元整(rmb900,000元)。 收到甲方汇款凭证或支票之后乙方出具发票。

6.3 其它相关费用 差旅费

根据国际惯例,咨询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必需而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出差应事先经过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凭有效凭证每月向甲方报销一次。具体标准见附件二。

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解除,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约履行与终止

7.1 因服务的周期长、内容多,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确定每个月的服务内容,并事先与甲方沟通,制定项目计划,经双方确认后实施。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以经过双方确认的《项目结果确认表》及相关项目文件为证。

7.2 因长期服务乙方为甲方投入的人力、精力较大,若乙方服务未达到甲方预期效果或甲方企业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决定终止咨询,经双方协商甲方可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终止合同,该终止行为不应影响终止日期之前发生的任何咨询服务、支付咨询费用和有关开支的支付,终止日期之后提前预付而尚未履行咨询服务的咨询费将给与退回。

第八条、咨询项目工作要求

8.1 联系人

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各确定一位项目联系人,负责双方之间关于咨询项目开展期间日常工作的接洽与沟通,甲方联系人为甲方人力资源经理或承担相应职责的人员,乙方联系人为项目经理。

8.2 项目小组

为保证咨询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成立项目小组,乙方的项目小组成员为指定的咨询师;甲方的项目小组的成员应由以下人员构成:

项目经理——公司总经理 项目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项目组成员——各部门经理或实际负责人。

8.3 工作计划与确认

(1)乙方需制定每个月的咨询计划,并提前至少一周时间,向甲方提交书面咨询计划与日程表并经甲方认可,甲乙双方应按经认可的计划与日程表开展工作。

(2)乙方在制定咨询计划时,应根据甲方的资源安排情况、员工的素质和接受能力等合理安排。

(3)对于双方已经确定的咨询计划,不得变更,以避免双方时间的浪费。如有变化须经双方协商,并以邮件通知为准。

(4)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双方确认好的当月计划无法实施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无偿追加工作时间,并赔偿1万元/次;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双方确认好的当月计划无法实施、乙方时间浪费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1万元/次,乙方不再追加工作时间。

8.4保密

甲乙双方承诺,双方为本项目提供的全部资料是完整、真实的。乙方保证,在项目工作开始前、工作过程中及工作完成后,乙方均对其知晓的、保存的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及透露。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其使用权均属于甲方,但甲方需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书面文件公开传播。

8.5 咨询结果评估

(1)为保证咨询效果,甲乙双方每季度评估一次咨询结果。

(2)对于有书面方案的内容,对乙方提交的书面咨询结果,甲方应在双方事先商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修改要求和意见或进行确认、评估。

(3)没有书面方案的内容,如对管理人员的辅导,总经理需对人员的成长变化(意识、沟通、行为)进行评估。

第九条、权利与义务

9.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与乙方合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当企业情况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咨询项目正常进行时,及时和乙方沟通。

(2)根据项目进度与企业实际情况,认为出现有可能出现影响咨询效果的问题时,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共同商议对策。 (3)按时支付咨询费用。

9.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双方实现约定的咨询目标,带领乙方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

(2)咨询中乙方所提的方案和建议应符合甲方利益,咨询中发现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问题时,应及时与总经理沟通,共同商议对策。

(3)按时向甲方收取咨询费。

(4)保密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执行咨询计划书中约定工作,或者执行中有严重问题,影响工作速度和质量的,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应当如数支付合同价款。

(2)因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支付合同价款,每延迟壹日应支付延迟部分千分之一(1‰)的违约金。 上述违约责任,因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策、法律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提交的咨询结果经甲方验收后认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且经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经乙方确认后可以减收合同价款,减收金额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 (2)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导致咨询无法按计划进行的,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工作结束后,违反保密义务的, 按附件三《保密协议书》处理。

上述违约责任,因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策、法律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共叁份,与主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免费教育一技之长心得体会报告二

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家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旨在培养造就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家,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xx]34号)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协议签订的前提

第一条 乙方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甲方和丙方经审核,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免费教育师范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免费师范生。

将免费师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经甲方、丙方签字盖章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一并寄送乙方。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在本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第三条 按照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目标,制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培养方案,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实施教育培养,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价。

第四条 按照国家财政部核定的标准,在乙方四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收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第五条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制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办法,录取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第六条 关心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成长,并为他们继续深造、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

第八条 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甲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

第九条 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第十条 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入学后两年内可在甲方规定的师范类专业内进行专业二次选择。

第十二条 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履行国家义务,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毕业时由丙方安排,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或服从分配,到中小学任教。

到城镇学校工作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与教学相关的学术型硕士学位。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个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培养高校根据任教学校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综合考核后录取。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提出免费师范生需求建议计划,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之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本协议书。

第十七条 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各项工作,确保其有编有岗。在乙方毕业时,组织用人单位与其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第十八条 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保证免费师范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并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小学为乙方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第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乙方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促进其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

第二十条 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五、终止协议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规定审批程序,终止本协议:

(一)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认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

(二)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甲方或丙方认可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

六、解除协议及处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且须在学籍取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一)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

(二)自动放弃甲方学籍。

七、违约情形及处理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毕业后未按本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二)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十年且未经丙方同意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八、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及相关部门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经甲、丙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签字后生效。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乙方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20xx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监护人(签字或按指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免费教育一技之长心得体会报告三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

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

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以上人员在场。

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八、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九、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十、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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