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百炼成钢心得体会实用 看百炼成钢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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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第九讲百炼成钢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重温如何萌发入党的初心。在革命时期,先烈们带着崇高的理想、信念萌发入党的初心。在我的工作中,接触了很多党员,有的是老师、有的是医生、有的是年轻干部、有的是有志创业者,当然也有村子里的致富能人,当和他们谈到为什么入党的时候,得到的答案有“中国共产党是工人的先锋队”,有“中国共产党是先锋模范的队伍”,也有“想当一名共产党员,更好地带动群众致富、帮助群众”。党章第一章第二条是这样规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

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我想各位同志也应该是带着这个初心逐步向党组织靠拢的吧。

(二)重温如何通过入党的考验。习总书记先后写过

8份入团申请书、10份入党申请书,公社都不敢批,认为他没有划清界限。习总书记接受《中华儿女》专访时追忆起这段经历时说:“我那时候已没有一些人那种凄苦之感,或者是一种自卑之感,只是一个感觉,就是党内、团内好人越多,坏人会越少,不入白不入,除非你不让我入。”直到1974年1月,习总书记凭借自己的本事和给地方做出的成绩终于入党,并很快当选梁家河大队党支部书记。而在当下,我们的入党考验尽管没有那么苛刻,但是依然严肃和严格。党章第一章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三)重温怎样发下入党的誓言。党章第一章第六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相信对着党旗发下入党誓言的同志,依然会记着当时神圣而庄严的时刻。赵赤坪(1902—1948年),又名赵善甫,霍邱叶集人。他出身贫苦,1922年在亲戚帮助下,进了安庆一个职工学校半工半读。1923年在韦素园、李霁野的帮助下,进入北京俄语专科学校学习。1925年赵赤坪入党后即离开北京,赴广州毛泽东创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北伐时随军北上。1927年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他转入地下活动,曾在湖北、河南、北京等地,五次被捕入狱,他都机智脱险。赵赤坪在北京从事革命活动时,曾参加过未名社的工作,他创作了一些诗歌,并与鲁迅结识。他最后一次被捕被解送南京,受尽酷刑,始终不屈,敌人拿不到证据才将他释放。他回故乡叶集后,仍然从事党的地下工作,组织领导群众抗日。1947年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在叶集成立南霍固县,赵赤坪被委任叶集镇镇长。大军南下后,叶集又陷入反动地主武装手里,赵赤坪率领几十人进山打游击,1948年4月19日弹尽被俘,不为敌人的严刑利诱所动,1948年4月22日被敌杀害。

(四)重温怎样时刻不忘党员身份。陈然(1923-1949):地下刊物《挺进报》的特支书记,1948年4月被捕,1949年10月28日被杀害。特务逼迫他写"自白书",他严词拒绝,并在激怒中作了这首诗:我的"自白"书——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铁镣,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由";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对着死亡我放声大笑,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党章第一章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章第一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因此我认为我们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做:一是甘于平凡,来自群众、到群众中去。二是磨炼党性,利在人后、担在人前。三是尽职尽责,为人民谋幸福。四是默默奉献,为民族谋复兴。

学党史知道党情,学党章、党规守纪律,主动参加组织生活,遵守“三会一课”党组织制度,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兵,如脱贫攻坚政策(四联四帮,生产联手帮扶产业发展,就业联动帮带劳力务工,经常联系助解生活难题,思想联络帮提精神状态)。

做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先锋队员,服从党组织安排,成为党组织的健康细胞去在群众中树立优秀形象。学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舍小家顾大家,支持村里大局工作,真正成为先锋队员。

xx村党支部的工作靠的是大家,目标是实现乡村振兴,即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方面,请各位同志在日后的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和使命,一起凝心聚力、共筑我们xx村的“中国梦”!谢谢大家!

关于第九讲百炼成钢心得体会实用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 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 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关于第九讲百炼成钢心得体会实用三

第九类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

[注释] 尤其包括:实验室科研用仪器及器械;领航用电气仪器及器械,如测量和传令仪器及器械;下列电气仪器及器械:

(1) 某些电热工具和器具,即电烙铁、电熨斗,如果不是电动产品,就属于第八类

(2) 一些器材和设备,电暖衣服,汽车上的点烟器,如果不是电动的,就属于其他类别;

(3) 量角器,穿孔卡式办公机械,与电视机联用的娱乐装置.

-所有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不管是录制的媒体或传播工具,也就是,录制在磁性媒体上的软件或从远程计算机网络上下载的软件。 尤其不包括:下列电动仪器及器械:

(1) 炊事用电气用具(食品碾磨和搅拌器、榨果汁器、电动磨咖啡器等)和第七类中使用电动机的其他设备及器具;

(2) 电动剃刀,理发推子(第八类);

(3) 电动牙刷和梳子(第二十一类);

(4) 房间加热或液体加热、烹调、通风等电

0901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0902 记录、自动售货机和其他记数检测器

0903 其他办公机械(不包括打字机,誉写机,油印机)

0904 衡器

0905 量具

0906 信号器具

0907 通讯导航设备

0908 音像设备

0909 摄影、电影用具及仪器

0910 测量仪器仪表,实验室用器具,电测量仪器,科学仪器

0911 光学仪器

0912 电源材料

0913 电器用晶体及碳素材料,电子、电气通用元件

0914 电器成套设备用控制装置

0915 电镀、电解设备

0916 灭火器具

0917 电弧切割、焊接设备及器具

0918 工业用x光机械设备

0919 安全救护器具

0920 警报装置,电铃

0921 眼镜及附件

0922 电池、充电器

0923 电影片,已曝光材料

0924 不属别类家用电器用物品

关于第九讲百炼成钢心得体会实用四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 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 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 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 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 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 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民法典》第二 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 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 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 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 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 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 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 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 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 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 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 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 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 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 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 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 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 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 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 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 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 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 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 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 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 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 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 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 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 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 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 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 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 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 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 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 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 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 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 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 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 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 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 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 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 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 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 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 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 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 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 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 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 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 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 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 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 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 .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 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 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 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 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 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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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讲百炼成钢心得体会实用五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结合学习思考和工作实际,我就延安经济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怎样学、怎么看、怎么干”三个方面的问题作如下发言。我的发言题目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推动延安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一是十九大的重大判断。党的十九大作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重大判断,提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区域协调、现代金融、开放合作六个方面作出战略部署。这是继邓小平发展是硬道理,胡锦涛科学发展观之后又一重大判断和创新成果。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确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包含的“七个坚持”,这是十八大以来推动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性概括。三是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高质量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并从理念、供给、需求、投入产出、分配、宏观经济循环六个方面进行论述,得出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内涵变化。四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三个必然要求的发展。五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以“五个牢牢把握”来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上述五个方面是我们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一定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研究转化、系统谋划、精准施策、落地见效上出实招,推动延安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讲“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要长期坚持。稳和进是辩证统一的,要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看问题、想对策、抓落实,都要审时度势、深思熟虑、尊重规律,既反对消极应付、不思进取,又反对冲动蛮干、急于求成,该稳的要稳住,该进的要进取,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这是我们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总书记不仅讲原则、提要求,还给我们教方法。发展阶段调整也是处理稳和进的关系。回顾我市近年来的发展历程,在提出建设能源化工基地、引水兴工、“三区九园”之后,形成了“稳油、增气、扩煤、兴电、促转化”工作思路;到市五次党代会提出五大战略、城区园区景区集中集约集群化承载,提出做好“无中生有”“有中生新”两篇文章,为延安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发展特别是迈向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去年,我市紧盯追赶超越目标,两手发力,在“稳”字上下功夫,在“进”字上求突破,稳住了石油、煤炭和烟草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大幅提升,全市经济实现了稳中有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特别是经过多年发展、创新探索和接续奋斗,我市已具备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条件。但经济总量小、结构差、增速慢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一是经济结构不平衡。三次产业占比为9.5∶56.2∶34.3,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17.3和8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占gdp比重仅为28.8%。二是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全市县域经济平均规模仅为80.4亿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8∶1。三是潜力释放不充分。gdp增速全省第九,总量全省第七,前有标兵,后有追兵。四是有效供给不充分。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不够,初级工业产品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较低。五是动力转换不充分。科技进步贡献率仅为38.5%,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gdp比重仅为0.53%,民间投资占比仅为10%左右。

总之,我市高质量发展既是如何扬长,更是怎样补短的过程。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做大总量、做高质量、做快速度、做优结构、做好效益有机统一起来,使我市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力争在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时让延安经济迈入全省第一方阵,使全市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追赶超越的今天,我们要冲刺全省第一方阵,从2018年开始,各项经济指标都要坚持“跳起来摘桃子”“八九不离十”,以8%为底线、9%居中、10%以上为高线,各项任务高增长、高标准、严要求。为实现我市确定的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和9%左右的任务目标,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速度增长的有机统一,我们要举全市之力坚决打好“三场硬仗”。

(一)打好产业转型发展硬仗

一是推动石油工业“一稳三进”。稳定原油生产,促进天然气、化工产品、油品销售终端全面增加。通过科技进步,不断提高采收率、降低开采成本,长期稳定原油产量,打造“百年油田”;争取延长所产原油全部就地转化利用,支持延长石油建设更多的销售终端;整合资源,加大投资,盘活做大延安石油天然气公司,为我市能源产业发展提供资源接续和有力支撑;加快天然气产业发展,“十三五”末,全市天然气产量达到100亿立方米,远期达到200亿立方米,建设一批lng项目;以延长石油大型能化项目为龙头,深入研发下游产品,延伸产业链,谋划建设一批能化项目。二是推动煤炭和新能源工业“一稳六进”。稳定煤炭产量,促进煤化工、电源点建设、电力外送通道、高载能产业和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推动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发展规划落地生根,继续开展煤炭资源整合,稳定全市煤炭产量5000万吨/年;加快推进子长500万吨低阶煤多联产循环综合利用项目;用好用足指标,建设一批火电、风电、光伏项目,同步推进延安至河北、湖北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和铝镁合金、新型玻璃、航空航天等高载能、新材料项目,实现输出外送和就地转化“两条腿走路”。三是推动非能源工业“一稳五进”。稳定烟草工业,继续做强做大“延安”系列卷烟品牌,调整提高产品结构,扩大自主品牌和高端卷烟生产销售;加快发展以大数据、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军民融合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是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继续推进革命旧址保护提升、五大文化产业园区等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整合捆绑创建5a级红色旅游景区。大力发展红色教育培训产业,以旧城改造和城区、园区、景区建设为抓手,以延安和国家部委、行业单位、兄弟省市、大型企业合作为重点,建设一批培训基地、教学基地和配套酒店设施,打造红色文化传播基地、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和国家级红色教育培训基地。五是推进苹果后整理。稳定全市苹果种植面积,促进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转变,促进苹果种植提质增效,促进苹果后整理基地化、标准化、品牌化,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六是下大气力发展新经济。以发展总部、平台、流动、数字经济为目标,努力使之成为我市一大支柱。

(二)打好深化改革开放硬仗

一是切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重点推进延安相对集中审批试点工作、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运行、水务一体化改革、国企改革、国资集中监管、“三供一业”等重大改革任务。二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扶持政策,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更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支持非公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运营。三是加强与北京的沟通联系。要善于向中央和国家部委、大型企业要政策、资金、项目支持,搞革命老区改革试验创新。搞金融全牌照、大数据,深化能源综合改革。聘请国家级专家为我市产业发展进行谋划策划和顶层设计,增强企业、产品和项目的竞争力。四是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大西安”发展战略。利用高铁与西安建立一小时经济圈,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深度融合聚集。五是与榆林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我市政治优势和榆林能源资源优势,加强优势互补,共同谋划一批以煤-电-高载能、新材料为主的高端能源转化项目,实现合作共赢。六是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兄弟地市的合作。以我市与无锡、佛山、深圳、沈阳、遵义等城市合作为重点,争取在产业转移、产品输出、人才引进、教育培训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三)打好基础设施建设硬仗

一是要构建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年内建成延安新机场,谋划建设宜川壶口、延川乾坤湾等一批通用机场;加密增开西延动车组,推进西延高铁年内开工建设,延榆高铁尽早获批,延安城区轨道交通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建成南沟门水库、黄河引水工程,新建引洛济延、龙安水库等一批骨干水源工程,推行阶梯水价、分质供水和中水回用,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消除水资源瓶颈制约。三是建设区域性电源基地。持续推进a类城市供电网建设,逐步形成以750千伏延安变为核心、330千伏变为中心的主网结构,强化区域电力保障。四是继续提升了城镇化水平。继续加快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疏解老城密度和功能,规划建设一批工业、农业、文化旅游和商贸物流园区,推动产业园区与城镇建设互动融合发展。五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抓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延河、洛河综合治理和治沟造地、铁腕治霾等工作,让延安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好。

我市经济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既充满许多机遇,我们必须牢牢抓住,又面临不少风险挑战,我们要做好应对、化解工作。我们一定要发扬革命战争年代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奋力谱写我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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