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如何写 司法矫正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9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12:5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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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回顾20xx年上半年,我所在硬件方面设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利用宣告室对新进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宣告、谈话。

软件方面,严格按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及社区公益劳动、邀请3名相关专业老师集中授课,让全镇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并定期走访社区矫正人员本人、家庭及村社区。严格要求各矫正人员每月上报思想汇报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同时利用移动管理平台,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由镇司法所、所在村(社区)以及所在工作单位共同对矫正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对表现较好的矫正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矫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全面掌握他们近期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有针对性的通过村、社区专职人员及志愿者对其进行教育帮扶工作,为刑释、解矫人员确保不发生重新犯罪打好坚实的基础。

20xx年上半年我镇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和市局主管部门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在矫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下半年将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矫正对象教育,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下半年我所将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坚持每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一次公益劳动、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做好一人一档工作。继续做好移动管理平台工作,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下半年7-8月份我所要举办“张浦镇法律知识竞赛”,将全体矫正人员集中观摩晋级赛、决赛活动,让其增进法律知识、弘扬正气,让他们以竞赛为契机,全面提升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的行为。

2、继续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

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根据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将与全镇村、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教帮扶工作。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

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利用村、社区参与帮扶工作,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做到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平安张浦”作出应有的努力。

主题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从今年我所共接收矫正对象12人,目前在册人员还有28人,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xx乡社区矫正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xx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由乡综治办副主任、乡派出所所长、乡司法所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二是乡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

乡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乡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以及县司法局领导等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建立了xx敬老院公益劳动基地。并实行公益劳动签到式,具体操作由敬老院院长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陈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由于疏忽,造成交通肇事,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7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

乡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对其他地区的已解矫人员成功事例,乡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乡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主题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2016年以来,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赛虹桥司法所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倡导人性化管理思维,在探索中求规范,在实践中求发展,在使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容入社会生活,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截至目前,我街道在册服刑人员共19人, 19名服刑人员全为缓刑,其中男18人,女1人,严5人,普14人,宽0人,定位14,当年接收19人,当年解矫23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

2、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输入平台,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间清,谈心家访,联系迅速。通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服刑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矫正须知教育。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六是严抓请假审批环节,对因重大家庭变故和就医需要外出的服刑人员,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1、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服刑人员第一责任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社区民警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提供兼职服务,形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服刑人员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服刑人员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与看守所监狱服刑人员座谈,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接受矫正意思。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在如何让最大限度的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服刑人员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矫正工作中,我们一是探索教育转化工作新路子,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探索适合本街道各社区特点和学习其他街道的经验,使我们矫正工作上新台阶。二是强化矫正工作深度,家庭是服刑人员最贴近生活空间,我们坚持对服刑人员做到“四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不按时报道时必访;另一方面,我们根据矫正难度和重点对不同的服刑人员,还要进入其家庭生活深入细查,通过接触其家人了解并掌握最直接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目的就是让我们制定的矫正个案更有成效,促使我们的矫正工作得以四个加强:一是深入家庭细查,加强个案矫正力度;二是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施实矫正工作的温暖关爱的工程;三是加强矫正工作质量检查;四是加强矫正档案管理。通过进入家庭深入细查,提高矫正针对性,有效性。以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管控监督范围内,防止重新犯罪,从而不断强化矫正工作的深度。

主题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我所根据上级关于矫正工作要求和部署,以提高矫正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探索出符合矫正工作模式,全面贯彻实施《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着眼于“服务社会稳定”,以建立严明、安全、畅顺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秩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重点。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活动,着力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发挥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职能,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把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具体实施,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原则,积极探索出一套“领导有力、执行顺畅、组织严密、职责明确、监督到位、管理科学”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权限、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坚持稳妥与创新并重的原则,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能急于求成,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同时又不能墨守成规,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工作制度方面,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大胆吸收借鉴外地社会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开拓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组织领导

1、乡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周志成任组长、副乡长唐善富任副组长,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李秋华任办公室主任。

2、各村(居)乡直单位设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人并签订监管协议。村支部书记和村治保主任为监管人。

三、社区矫正对象的接受和监管

1、 社区矫正对象由其居住地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的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应当协助配合居住地司法所开展工作。司法所将人民法院、公安、监狱机关所移交判决,裁定的有关法律文书归类建档,人档对号,做好登记。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当地派出所。

2、司法所会同派出所为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监管人,签订监管协议,组织动员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有关人员共同承担监管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力量,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盯的牢、管的住、躲不了、跑不掉、乱能防、犯能卸”。

四、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促进

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不同类别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地教育改造计划和措施。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全方位、多途径、多形式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法制、政策、道德、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五、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

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过,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的情况的考核台账,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社区矫正对象予以奖励和惩处。

主题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我所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人,其中缓刑人员14名,假释人员3名,暂予监外执行2人。今年接收矫正对象9名,解除矫正对象9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

①每月1、8、15、22号电话汇报。

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严管人员每月向司法所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两次。

③每月组织一次社区服务,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

④每月在矫正中心组织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

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

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

为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个别谈话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谈话等。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

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是完善资料平台。

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

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

四是强化电子平台。

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

主题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从今年我所共接收矫正对象12人,目前在册人员还有28人,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xx乡社区矫正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xx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由乡综治办副主任、乡派出所所长、乡司法所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二是乡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

二、建档立制

乡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乡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以及县司法局领导等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建立了xx敬老院公益劳动基地。并实行公益劳动签到式,具体操作由敬老院院长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陈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由于疏忽,造成交通肇事,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7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

六、正面引导

乡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对其他地区的已解矫人员成功事例,乡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乡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主题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努力提高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的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一是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试点社区矫正对象不漏管、脱管,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

二是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三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和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

四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在完成矫正对象衔接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矫正对象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对矫正对象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矫正对象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根据各个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健全个人档案,按照不同类型记录区分。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矫正对象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公益劳动,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另外,特别是对于个别不服从管教的,依法予以严惩。

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从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入手,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

坚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安排专人负责系统操作维护,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运作、安全稳定,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办事效率和科技含量,强化对重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强化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

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社区矫正报到制度,矫正对象在收到生效法律文书*日内到司法所报到,办理各项矫正手续,填写《社区矫正保证书》。二是工作例会制度,通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矫正对象思想动态,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三是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要求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四是考核奖惩制度,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公益劳动表现和遵章守纪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五是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建立规范的矫正工作档案,对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保管,一人一档,单独立卷。

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主题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为加强我镇特殊人群管理,为更好的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加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根据矫正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确保矫正对象都有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

(二)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镇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四)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

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辖区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六)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档案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

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一)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

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三个一”:即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签订相关协议书。

(二)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

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三)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

(四)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

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五)从严要求,加强管理。

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六)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

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1、司法所在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并且会同公安派出所抓好此项工作,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反映。

2、申请矫正对象发生突发事件,由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启动《群科镇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主题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如何写九

自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盟司法局班子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盟委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党章为镜,严格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和改进作风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将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结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紧密联系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四风”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情况。盟司法局领导班子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有令就行、有禁就止,强化组织观念,顾全党和国家大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大是大非面前,政治信念坚定。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带头执行规章制度,不自制特权,带头抓好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带头倡导节俭之风,不奢侈浪费,班子成员均按照规定配备办公用房,按“三公”经费标准和报销范围执行财务纪律,不存在公车私用和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

按照内组通字(2016)26号文件认真查摆组织人事工作方面有关问题的要求,局领导班子认真进行了对照查摆,无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班子成员中无在企业无兼职问题,无子女吃空饷问题,无调动后工资关系不及时接转问题,无私改档案等问题。

(二)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一是班子成员还存在被动学习的现象,尽管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都能按时参加,但自学较少。二是各项工作中对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不够,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上抓的还不够严谨。

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盟委配套规定方面,一是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改进文风、会风等作风建设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会议、文件不够精简。有的领导会议讲话不精炼、不简洁,会风需要进一步改进。

在转变作风方面,局领导班子妥善处理作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关系,以转作风促发展为主线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积极对待改进作风新的规章制度。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日益增强,不存在“为官不为”现象,竭力营造清风正气、团结协作的和谐氛围。

按照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盟司法局班子对照中央列举的“四风”25种具体表现、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梳理出的37项问题和“三严三实”要求,结合督导组反馈、听取意见等多种途径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一对症自查。

(一)形式主义方面

1.在学风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有一些学风不正、学用脱节,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上级的精神学习不透,领导的意图理解不深,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相脱节。个别同志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忙于日常工作,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不足,学习下的功夫不够,存在以干代学、被动学习现象。个别同志对理论学习的深入性思考不够,把握政策和方向不准,理解中心工作和领导讲话精神功夫不到,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有时不能提出前瞻性见解和思路。个别同志理论学习联系实践不够紧密,不善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

2.在文风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有一些文山会海、空话套话,与往年相比我局会议较少,在工作中个别领导干部讲话依然存在“有关科室”“基本上”等空话套话现象。报喜的多,报忧的少;讲成绩的多,谈问题的少,或对问题避重就轻,质量不高,很多群众关心的问题没得到及时反映和提出对策建议。

3.在调查研究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下基层沉不到底,调查研究少,即使偶尔沉下去,也达不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目的;形成了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的怪圈;个别同志常以工作任务繁重为由,深入基层调研时间短、次数少,与群众直接沟通交流不够,接地气少,对群众所需所想所盼了解不够清楚,忽视对敏感问题的捕捉,发现热点难点问题不及时。

4.在工作实效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表现在对事务性、会务性的工作投入精力较多,对基层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理流于形式。如: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形式单一,国家公职人员普法教育力度不足,对律师收费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

5.在工作落实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工作中部分措施、管理制度、学习教育不到位,致使工作进度缓慢,效果不明显。有“新思路”、“新经验”因深入基层不够、调查研究不足,推动落实不力未能真正达到活动的目的。

(二)官僚主义方面

6.在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还有差距。个别同志公仆意识淡薄、群众意识淡漠,深入基层和关系群众了解实际问题不够,同普通群众打交道更少,工作服务性、主动性不强,如:各基层司法所长待遇低、业务经费少等事宜均未能够深入了解,有效落实,额、左旗司法局办公用房至今尚未落实到位。

7.在敢于担当方面还存有差距。对群众反映的有些问题,作解释说服工作多,没有想办法从根本上去解决,显得效率低下;如由于政策和体制原因,两区司法所人员编制、资金、项目安排尚未纳入自治区和盟内统筹计划,制约了各项职能的正常发挥,尽管我局积极协调上级部门,至今仍然未能有效落实。

8.在大局意识方面还有差距。个别同志工作中或多或少还有好高骛远、急功近利的情况,有不讲大局、不顾长远的倾向。在部门利益上,有时对干部群众的利益考虑不够充分,考虑单位的利益多一些;如:有时干警生病或家中有事,未能及时探望,切实关心帮助解决个人困难较少。

(三)享乐主义方面

9.艰苦奋斗意识有所弱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个别班子成员现在或多或少也出现了一些自满情绪,艰苦奋斗意识有所弱化和淡化,存在着“图安逸”和“差不多”的松懈思想。

10.组织纪律管理不够严谨,如:个别干部因家中有事或工作原因外出,未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有擅自离岗或事后补假的现象。

(四)奢靡之风方面

11、艰苦朴素的意识有所淡化。现在条件好了,有些同志不自觉就提高了生活和消费标准,淡忘了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勤俭节约意识减弱了,例如:在上下级来人接待工作中有陪吃陪喝现象,浪费现象没有杜绝。

12.办公浪费现象仍然存在。在日常工作中,节约使用办公用品的意识不强,没有完全作到纸张正反面使用,没有养成外出办事随手关灯、关电脑的习惯。

(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涉及面小、群众知晓率低,成员单位普法人员队伍建设不完善,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2.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不完善。表现在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不够完善,在全盟未能实现广泛推广,人民调解员积极性不高。此外,对社区矫正人员缺乏有效的管理,由于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给社区工作了带来不便。

3.对律师事务所工作不够重视,制度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对律师协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没能及时解决,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还需严格要求,特别是律师规范收费方面管理不够严格。

(六)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

1.法制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问题。新形势下法制宣传工作创新不够,不善于组织发动群众,下基层普法宣传较少,对群众的日常性普法宣传存在“空白点”,青少年学法教育力度不足,部分少数民族聚焦区缺少蒙汉双语法律宣传资料和阵地。

2.人民调解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指导力度不够,缺乏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个别调解员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支撑及先进的调解手段。

3.特殊人群管控“最后一公里”问题。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教育工作不到位,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无专项业务经费,执法交通工具缺少等问题。

4.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基层队伍建设方面全盟各司法所仅有个别重点镇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基层干警综合业务素质亟待提高,需外出培训,拓宽视野。在基层经费管理方面,基层法制宣传、司法调解等方面经费短缺;部分旗区存在干警垫资现象。基层业务用房方面,xx旗和阿左旗司法局无固定办公场所,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阿右旗司法局业务用房虽已投入使用,但仍有365万元的缺口资金尚未着落。

5.服务干部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机关工作方面,存在体制不畅、内设机构不全、干部年龄结构老化、法律和双语专人才匮乏,对老同志关心不够,对年轻人培养锻炼不足等问题;在群众服务方面,xx旗苏泊淖尔苏木乌兰图格嘎查夏季草场集中地无固定的法律服务活动室,为当地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带来一定的困难;在帮困联系工作方面,联系点塔本陶勒盖嘎查无集中办公设备,影响了嘎查委员会的正常办公。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从表面上看,是学习上、工作上和制度执行上的问题,但是根子还是在思想上、作风上,在于没有按“三严三实”要求去做。没有深刻认识到“四风”的极端危害性,没有真正把“为民务实清廉”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归根到底多是主观原因,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受社会普遍存在的以事务工作代替党性锻炼,理想信念淡化的影响,局党组班子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敬业精神有所弱化。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在实际工作中上存在着重客观世界改造,轻主观世界改造的现象,放松了对“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持续改造,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使全局处级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班子成员要求放松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工作中满足于完成分管工作,创新意识有所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对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两学一做没有很好的坚持,存在“官本位”的官僚主义思想残余,思想深处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问题认识不是很清楚,没有牢固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和公仆意识,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能力有待提升。下基层调研难以真正做到深入扎实,与群众充分进行沟通交流的时间少,对基层、对群众实情了解不深不透,特别是面对群众的新需求、新变化,面对群众工作的新要求、新问题,还缺少好的方式方法,还缺乏丰富的基层实践经验,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由于客观条件制约,很多自身无法办到,与基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难以让基层群众完全满意。

(三)党性修养有所放松。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自我改造还不够主动和彻底。有时存在修养意识淡化,或者自己认为修养较好,不注重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党内生活锻炼,缺乏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勇气,自我要求不够严。面对繁杂的工作任务,班子成员们总的来讲都能够做到吃苦耐劳,但奋斗意识、创新意识还不够强。有的觉得自己有些工作做的还算不错,因而有时在精益求精和开拓创新上所下的功夫不够,有的认为司法行政部门职能偏弱,推动工作难度大,对工作有畏难情绪,主动作为还不够。

(四)政治、组织、财经纪律意识有所松懈。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深入,个别同志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忘记了自己的政治身份和政治责任。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标准上只求不违规、不求作表率,思想上只求对我有利、不求严防死守,令行禁止的意识不够深入,纪律松懈的思想有所抬头。

(五)政绩观、权力观、世界观有所偏离。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等方面缺少理性深入的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根子扎的不够深。工作中,时常会追求外显的、量化的、上级要求的、考核必需的标志性“业绩”,往往忽视打牢基石、苦练内功,甘当阶梯、,不计个人名利、不重眼前得失。有时存在安于现状、自满自足的情况,工作视野不够开阔,工作思路常常受到传统固有模式的困扰和束缚,取得一点成绩后就固步自封。特别是在遇到事关全局发展的关键问题上,有畏难情绪,缺乏克服困难的韧劲和干劲。

(六)“三严三实”要求不严。领导班子从思想深处放松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不能严格按规则和制度行使权力,没有真正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修身律己上,满足于随大流、不违规、不出事,有时候处理一些问题,在人情和原则之间打擦边球。在严于用权上,存在唯上不唯下的情况,对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想重视不够,没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在做人做事上,有时考虑个人利益多,没有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

针对前述存在问题和问题产生的根源,我们将对照“三严三实”要求,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用更足干劲,立说立行,边查边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强化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群众观点教育,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做到带头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践行为民宗旨。把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紧密结合,合理安排学习和工作时间,妥善处理“学风不正、学用脱节”问题。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党的先进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善于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勤学善思,知行合一,妥善解决“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上级精神学习不透,领导意图理解不深,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相脱节”问题,使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精文减会,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和实实在在的行动服务群众,杜绝“有一些文山会海、空话套话”问题的产生。坚持和落实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解困帮促活动,与基层同志和群众一起同甘共苦、推动落实,着力解决“下基层沉不到底、调查研究少,蜻蜓点水走马观花”问题,集中力量帮助基层理清工作思路、坚定发展信心,解决制约发展的实际困难问题。

(二)强化宗旨意识,着力提升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能力。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和核心,始终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自觉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着力解决“个别同志公仆意识淡薄、群众意识淡薄,深入基层和关系群众了解实际问题不够”问题,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工作就是服务群众工作”理念,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以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和党员干部下基层巡回宣讲活动为主要载体,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务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切实解决“个别同志大局意识淡薄、敢于担当方面存有差距”等服务大局、服务群众问题。

(三)强化廉政意识,筑牢思想和工作防线。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个人道德修养、保持良好平和心境,培养健康情趣,更加严格地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反腐倡廉、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发挥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中的表率带头作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坚持秉公用权、审慎用权,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着力解决“图安逸”和“差不多”的松懈思想。

更加主动和坚决抵制超标准超规格接待,更加规范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细化标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经费把关,坚决堵塞漏洞,不折不扣地深入落实好上级的各项规定,杜绝“上下级来人陪吃陪喝和办用品节约意识不强”现象。

(四)办好为民实事,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自觉践行两学一做,对征集梳理出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深入贯彻“8337”发展战略,以“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1.切实抓好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坚持厚爱严管并重,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监管,坚决治理机关干部考勤不严谨、“服务不主动、工作慢吞”问题。优化绩效考评制度,细化岗位责任,真正做到专人负责、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完成有时限,切实解决“有些工作处理注重表面没有从根本解决”的问题,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执行力。适时举办群众工作实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着力解决“基层司法干警业务水平亟待提高、个别调解员水平不高”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

2.不断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考核力度,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年度培训活动,加强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和法律服务行业社会化监督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律师收费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问题。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强化行业监管,努力提升公信力,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3.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协调各旗区党委、政府帮助解决各旗司法局办公用房、基层业务经费和左旗班子配备事宜,力促年底额、左旗司法局办公用房和左旗“一把手”配备问题得到落实,司法所长待遇低和基层业务经费紧缺问题,现已提请盟委、行署帮助解决。

同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电子档案等信息化社会管理创新新模式;加强安置帮教和特殊人员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4.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结合各类纪念宣传日和重要庆典,针对国家公职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嘎查社区居民、在校学生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制专题讲座与培训班、印发“阿拉善普法”专刊、播放“普法之窗”和“法在身边”专栏等形式创新法律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着力解决“国家公职人员普法宣传力度不足,法律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下基层少、青少年学法教育不足”等问题。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目前,已投资39万元在巴彦浩特镇区部分街道中央防护隔离栏制作蒙汉文法制宣传牌270余块,打造出了“法制一条街”;并由xx旗司法局投资5万元,在策克口岸检验检疫站出入口制作了长达45米的蒙、汉、俄、斯拉夫四种文字的法制宣传长廊。近期,我局将探索开通法律综合服务手机“微平台”,通过群众新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强化全民学法教育,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5.扎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一是立足本职深入开展公证、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通过法律手段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二是下功夫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轮岗交流、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逐步解决“对老同志关心不够,对年轻人培养锻炼不足”问题。投资共5万元,在xx旗苏泊淖尔苏木乌兰图格嘎查夏季草场集中地建成了法律服务活动室,解决了当地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服务活动难的问题,为塔本陶勒盖嘎查赠送办公桌12张,解决了该嘎查委员会办公难题。

6.不断完善自身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二是巩固和扩大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快推进两区司法分局人员、机构、编制、经费、场所的保障落实,协调成立两区公证处。三是充实专业化人才建设,申请在盟局单设司法考试科、社区矫正科,增加相关人员编制,协调各旗区政府增加专项编制,通过公开考录的形式,选拔法律和蒙汉兼通的专业人才进入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解决专业人才匮乏问题。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司法内网在各旗(区)司法局的应用,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制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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