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者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本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体会与建议(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1-13 12: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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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城市管理者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截至x月xx日,共拆迁居民近x户,单位家,基本完成了x个市级、xx个区级重点整治工程的拆迁任务;建设绿地.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x.万平方米);翻修道路x条;建设一类公厕x座,垃圾分类范围进一步扩大;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半年工作回顾
x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摊子多,任务重,又面临“非典”带来的巨大困难,大家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使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展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继续以环境整治为重点,努力使拆迁工作上新台阶
x年,市政管委牵头的市、区级重点环境整治工程有xx项,涉及拆迁的居民和单位是x年的x倍多。目前,在抗击“非典”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南中轴路、法源寺周边等市、区各项环境整治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基本完成。
南中轴路市级危改整治工程,拆迁范围内的x户居民全部搬迁完毕,拆除建筑.x平方米。需拆迁的x个单位,除x家正在搬家腾房外,其余已经搬迁完毕。x月xx日之前将按市政府的要求完成拆迁工作。
xx个区级工程的拆迁工作也在顺利开展。法源寺周边环境整治重点工程已签协议和已搬离现场的居民x户,占应拆迁的%,拆除建筑.x平方米。x个单位签订了拆迁协议,拆除建筑xx平方米,未签协议的单位还有x个。枣林街道路整治工程已拆迁居民x户,占应拆迁的.x%,拆除建筑x平方米,占应拆除的.x%;拆迁单位x个,占应拆迁的.x%,拆除建筑.x平方米,占应拆除的.x%。南横街道路整治工程已拆迁居民xx户(需拆迁居民xx户),x家单位的拆迁正在开展之中。中环广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已拆迁居民xx户,拆除建筑x平方米,占应拆除的%;拆迁单位xx个,占应拆迁的%,拆除建筑x平方米,占应拆除的.x%。广义街环境整治工程已拆迁居民xx户,拆除建筑x平方米,占应拆除的%。已拆迁单位xx个,拆除建筑x平方米,占应拆除的%。手帕口南街环境整治工程已拆迁居民户x户,占应拆迁的.x%,拆除建筑x平方米,占应拆除的.x%。单位拆迁待完成居民拆迁后即可拆除。牛街亮美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禄长街号院、牛街东、西里、春风、西便门东里、天宁寺北里、姚家井、高家寨、宣*区x个小区正在拆除违法建设,硬化小区道路,规范停车位,建设小区绿地,完善小区公共设施,预计“十一”前可全部建成精品小区。长椿街市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和前门月亮湾环境整治重点工程已经完成前期调查工作,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启动拆迁。
(二)继续以万米绿地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绿化美化效果
x年初,市园林局给我区下达的绿化总任务是:绿化建设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x万平方米);植树x万株;铺草坪x万平方米,栽摆花卉万盆。区市政管委、园林局及各办事处相关部门坚持整治、绿化、管理相结合,在绿化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绿化美化首都形象作为目标,一手抓“非典”防治工作,一手抓工程建设,使我区绿化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截止目前,全区绿化工程建设.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绿地x.万平方米),开工面积是全年任务的%;栽植树木x.万株,竹子x.万株,色块x.万株x.万平方米,绿篱x.万株x.万延长米,完成计划的%;铺草坪x.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栽摆花卉x.万株,完成计划的%。同时,我区在抓好各项绿化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花园式单位的创建工作。按照创建标准,详细调查、筛选核对,拟定xx个居住小区、x个社会单位为待创花园式单位。
狠抓大绿地精品建设,“以点带面”,加快全区绿化建设进程。x年,南中轴路、法源寺门前、中环广场周边和“西黄线”铁路沿线x处计划新建绿地万余平方米。其中,“西黄线”沿线自x年始至今,已完成x.万平方米的绿地建设,栽植乔、灌木株、竹子株、色块株x平方米、铺草坪x平方米;中环广场周边现已平整土地x平方米、清运碴土立方米、回填好土立方米,栽植乔、灌木株、铺草x平方米。万米集中大绿地建设大幅度地增加了全区绿化覆盖面积和绿地率,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面貌,极大带动了区域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
突出道路绿地建设,“以线带面”,提高全区绿化整体水平。道路绿化是展现都市风貌的重要标志,又是改善大气质量、减弱城市热岛效应的主要措施,加大道路绿化建设力度,将全面提高区域环境建设的整体水平。为此,我区近几年来极其重视道路绿化建设,新、改建了白广路、牛街、宣外大街等一大批道路绿地。今年上半年,对全区万余平方米的道路绿地加大了管护力度,特别是对近年来新、改建的道路绿地,进行了树木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和补植缺株断垄等工作,保证了全区“绿线”的景观效果。同时,以“为民办实事”为根本,对下斜街、盆儿胡同、右安门东街、枣林前街西街等道路、街巷x条,改、建绿化面积x平方米。下半年,我区将绿化南线里、白纸坊西街,更新广内大街道路绿地草坪,继续补植道路绿地缺株苗木,巩固现有绿化成果。
丰富居住区绿化景观,“以人为本”,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今年我区新建小区绿化比往年增多。为此,我区充分发挥政府三级管理的职能作用,按照绿化施工标准,对商住开发小区、单位宿舍、危改小区等绿化建设加强监督和指导。上半年,我区共完成广信嘉园小区、荣宁园小区、陶然湖景小区、红莲晴园小区、朗琴园小区、耕天下小区(一期)等绿化工程x处;枫桦豪景小区、清芷园小区的绿化工程正在紧张地施工中。全年预计新增小区绿化面积x万余平方米。
同时,加大旧小区改造力度,对姚家井小区、白菜湾小区、高家寨小区、牛街东里小区、西便门西里小区等老、旧小区进行了彻底的绿化改造。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各街道在小区绿化改造前召开居民代表会、党员座谈会、辖区单位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拟定改造方案,拆除小区内临、违建筑千余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小区居民生活质量。
(三)继续以市政道路养护为重点,努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
市政管理工作日常事务多,紧急情况多。x年上半年,在市政、交通战备、燃气等各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并在“非典”期间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了“消夏夜市”审批工作。
上半年,完成了莲花胡同、新安南里、车站东街、里仁街东段的道路翻修工作。按照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第x阶段工作要求,对小马厂西里多平方米、红莲路南口近x平方米的*露地面铺设了方砖,对广安门北街步道铺设了方砖。同时,对全区道路有计划地进行养护,特别是针对去年冬季雪大,开春路面翻浆较严重的情况,对道路坑洞进行了重点修补,有计划地安排紧急垫坑,对损坏的雨水口及检查井进行了更换。平方米,x余条道路进行了日常养护。
积极开展自行车规范街建设。x年我区将继续在x条大街开展创建自行车停放规范街工作。目前,新建钢制存车围栏延米、不锈钢存车围栏延米、存车架延米,其他设施正在积极筹备建设中,预计x月底全面完工。
做好日常市政管理工作。上半年,审批占道、掘路起,平方米。审批停车场xx个,停车位x个。会同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南郊分公司和宣武区煤炭公司有关人员,对宣武区内八个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进行了联合安全检查。针对“非典”对经济的影响,根据北京市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对每个准备露天经营餐饮企业进行现场勘察,全区共看现场x余家,批准露天经营企业家。
(四)继续以提升宣武形象为目标,努力开展亮化、美化建设
上半年,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了户外广告、宣传品、市容占道等各项行政审批与管理和夜景照明工程建设,加强了“门前三包”、城市环境检查等各项工作。
深入贯彻市市政管委《关于x年全面提高北京市二环沿线高大建筑物夜景照明实施方案》,预计x月xx日前完成以南二环北侧沿线夜景照明工程、南滨河绿化带二期亮丽工程等为重点的夜景照明建设任务。同时,建立并完善了《宣武区夜景照明管理办法》,制定了《宣武区夜景照明招投标管理方案》,加强对全区夜景照明设施的管理与检查。做好了“元旦”、“春节”、全国“*”、“五一”期间以及其他节假日的夜景照明开闭灯管理工作,使全区所有单位的夜景照明设施按规定定时开闭。
积极开展日常工作,保障我区市容环境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做好市容各项审批工作,更好地为企事业单位服务。上半年,共接待各类市容审批项目的申报近起,是去年总量的两倍,办理了户外广告审批起,临时占道起。二是加大检查力度,抓好“门前三包”和城市环境检查。截至目前,共组织区街道办、文明办、法制办、区*监察大队等部门检查了六次。三是积极协调环保、卫生、*、环卫、街道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各项“非典”预防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突发问题,做好统计和信息报道工作。
(五)继续以环卫作业为重点,努力实现保洁水平的新提高
圆满完成x年初我区的扫雪铲冰工作,共使用融雪剂多吨。完成春节期间大观圆、厂甸庙会、全国“*”及五一期间的环卫保障组织工作。完成全年座化粪池清掏任务。开工x座,竣工x座公厕升级改造。清运隔离区“非典”垃圾x余吨,泔水x余车,在“非典”隔离区内突击安装环保生态公厕座;清运全区积存的垃圾和渣土千余吨,为“非典”定点医院等近家社会单位清运粪便百余车,x余吨。组织完成我区居民住宅楼垃圾道的封闭工作。做好我区x年xx个垃圾分类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继续以防汛供暖为重点,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供暖工作打开新局面,圆满完成x年至x年度供暖任务。x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市政管委开始管理全区的供暖工作。面对业务新、人员新,困难多、问题多,来电来访多等情况,市政管委领导带领供暖办的同志提早准备,对全区万平方米、x个供暖单位、x处锅炉房、台锅炉重心进行了逐一排查,把存在问题的登记建档,了解情况,筹措资金,安抚群众,努力实现及时供暖和“室温度”。为了及时解决百姓反映的供暖问题,提高办公效率,制定了“宣武区供暖单位联系一览表”和“宣武区供暖公司直管供暖范围表”,并在宣武供暖公司等供暖单位成立了抢险分队。据统计,x年供暖期,区供暖值班共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办理件,办复率%。
防汛工作扎实有效,为实现连续十八年“少塌房、不死人”的工作目标奠定了基础。年初,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x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在预防“非典”的特殊时期,区防汛指挥部按照市、区政府的防汛工作要求,提前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全面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宣房投资公司、房地局、人防办、建委、教委、经贸委、园林、街道绿化部门,分别对危险房屋、人防工事、工地、宿舍、树木等进行了处理,保证汛期安全。公安、交通部门还积极制定了防汛抢险预警措施,以保证汛期抢险过程中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同时,进一步完善责任制,贯彻*负责制,编制了《宣武区x年防汛指挥部成员联络名册》,加强区属各防汛指挥部横向、纵向的沟通联络;制订了全区防汛工作流程图,严格组织程序,做到上传下达,快速、高质量完成各类防汛任务。制定了《宣武区防汛应急工作预案》和《防汛演练方案》,成立了以区武装部、宣房投资管理公司、鑫宣市政公司、环卫服务中心为主体的x余人的抢险队伍,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七)通过办理*建议、政协提案和人民信访促进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x年,区市政管委共办理*建议和政协提案件,已经全部办理完毕。收到人民来信、来访约x人次,立案件;来电x余个,发放督办单x期。通过开展办理工作,使我们看到了城市管理工作的盲点和不足,对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市容环卫、道路修缮等城市管理工作起到了有力地推动作用。
二、工作体会
(一)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促进了重点整治工程拆迁工作地顺利开展。今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区政府不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领导指挥前移,区委书记、区长,特别是金焱副区长多次听取环境整治情况汇报,亲自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极大地调动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在实际工作中刘金水主任亲自主持,主管主任李月珠协调和带领所有整治人员全力以赴统筹指挥重点工程,作到了决策、指挥及时到位。
(二)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才能形成合力。城市管理工作涉及房管、*、环卫、园林、公安、交通、法制办、各街道等相关部门,大家积极参与,真正发挥作用,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是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是群众,必须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使之深入人心,才能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顺畅,也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拆迁工作中更是如此,宣传工作做得细致、深入,得到广大被拆迁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工作才能顺利地开展。
(四)抓好城市环境的常态管理是提升宣武形象的根本保证。坚持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千分考核办法》和《环境整治千分考核办法》,区市政管委、街道办、文明办、*大队、工商分局、爱卫会等部门组成考核组每月两次对全区环境进行严格的考核,将考核情况以通报和督办的形式进行公布。它对于进一步完善责任制,改善环境状况,促进环境管理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责任制,健全居委会—办事处—相关部门“三位一体”的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理顺各种工作关系,明确各自职责,用责任链把管理工作联系起来,更好地发挥各街道、各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监督、检查、管理、指导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问题。今年的环境整治工作,任务重,布点多,工程所需资金缺口大。比如南中轴路危改整治工程,居民拆迁部分由市政府拨付补偿款x.x亿元,超出部分全部由区政府垫付,现区属单位拆迁补偿的第一笔资金将到支付期限,另有拆迁服务费、评估费、拆除费等项资金亟待支付。
(二)整治工程、夜景照明工程的建设方案需要市有关部门尽快拿出规划方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x年上半年的城市管理工作,尽管面临任务重,“非典”疫情,资金不足等困难,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为完成全年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半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全面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推荐城市管理者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 和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一方: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特许 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协议另一方: 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 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 ,主要处理 的垃圾,日处理规模 吨/日(或 吨/年),主要工艺为 。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 于 年 月至 年 月对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 ,确定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 ,和 。
第五条 (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 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 ,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 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 年 月 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 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他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 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 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 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 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 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 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 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 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 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 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 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收费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收费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 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 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 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保险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
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 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 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 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 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 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 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 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 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 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 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保险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 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保险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 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 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 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保险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保险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威胁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3)明确上述规定的各方由于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行动、事情或事件产生的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继续有效性。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 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 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批准
明确项目公司需要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备案的合同,并列于附件10。并明确上述合同批准或备案的程序。同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合同的批准并不免除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仲裁解决的机构。
(4)根据仲裁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独立的责任、义务及债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确一些对于协议条款不视为弃权的行为。
(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任何司法管辖权下对其自己或其财产或收益所具有的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权豁免,同意不请求主权豁免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上述主权豁免。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请获得的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均应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交复印件备案。
(7)规定协议文本的文字和数量。
本协议由愿受其法律效力约束的双方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字下注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项目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宇):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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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城市管理者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同志们:
这次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xx年全省建设工作,共商加快全省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大计,部署20xx年工作。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关心,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会前都听取了建设工作汇报,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天,张卫国副省长又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的指示和张卫国副省长的讲话,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迎难而上,奋力进取,20xx年全省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20xx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克服了“非典”疫情、洪涝灾害和暑期高温等重重困难,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努力加快建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建设行业对全省gdp的贡献率达17%以上,比上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拉动全省经济增长超过2个百分点;全省城市化水平由20xx年的44.7%提高到46.8%,增加了2.1个百分点;城市建设投资达到1500亿元,比上年增长50%以上。建设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区域规划编制进展顺利。《苏锡常都市圈绿化系统规划》和《宁镇扬泰通区域供水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配合沿江开发战略,基本完成了《江苏省沿江规划》。适应城市化进程加快、行政区划调整的新形势,各市及时组织了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或修编。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日益受到重视,加强了城市新区、中心区、重要历史地段、景观道路、市民广场等地块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全省214个重点中心镇已有152个完成了总体规划的编制。各项规划的编制质量显著提高,一批规划成果获得部省有关奖项。全省推行了以公示制为主的城市规划五项制度,促进了城市规划的法制化、民主化进程。各地城市规划编制投入大幅增加,南京、苏州、常州投入超过3000万元。经费投入的增加为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支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得到加强,周庄、同里、 直被命名为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加大,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全省全年完成投资近600亿元,比上年增长50%;新增城市道路面积1100万平方米、公交车辆1136标台、供水能力60万立方米/日、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900吨/日、污水处理能力120万立方米/日、城市绿地4000公顷。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苏锡常地区区域供水超额完成了省政府要求的42个乡镇联网供水的目标任务。太湖、淮河、长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共完成投资40亿元。配合“西气东输”工程实施,沿线城市共完成了300多公里的管线铺设任务,有些市开始使用天然气。生态建设和风景名胜区整治取得新的成果,无锡、苏州、扬州、张家港、昆山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农村五件实事的要求,积极推进淮北地区救灾建房和草危房改造工作,全年完成救灾建房5.1万户,草危房改造4.2万户。
--城市管理得到加强,市容市貌显著改善。各地以城市管理创优为载体,狠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了占道摊点、乱贴乱写、街景容貌、建筑物清洁出新、户外广告、拆除违建等专项治理活动,全力打造城市文明新形象。同时,不断强化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着力建立标本兼治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扬州市人居环境建设等7个项目获得省政府颁发的“江苏人居环境奖”。
--建筑业发展势头强劲,主要经济指标继续快速增长。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600亿元,实现增加值807亿元,实现利税总额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14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9.81万元,均比上年增长14%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到20xx年底,全省共有年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24家,其中30亿元以上企业11家。苏中建设集团等4家企业年产值超过50亿元。南通三建集团、苏州金螳螂装饰集团等企业被评为年度全省建筑业综合实力20强企业和建筑装饰10强企业。省外市场不断开拓,北京、上海两个重点市场稳步增长,以西安为中心的西北市场和以重庆为中心的西南市场开始形成规模。20xx年,全省出省施工人数近100万人,完成施工产值988亿元,比上年增长14%。
--房地产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房地产市场更加活跃。全年房地产完成投资809亿元,比上年增长48.7%。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4.5%。全年商品房竣工面积306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9%。商品房销售面积275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9.9%。二手房交易显著增长,全年交易面积达到2773万平方米。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各地普遍加大了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建设力度,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完善。积极推进全省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中的违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监管。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逐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针对拆迁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级拆迁主管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工程建设管理得到加强,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建筑市场的薄弱环节,重点对业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开发区工程和乡镇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全省清理并废止了一批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规章,建筑市场进一步开放。20xx年,全省工程交易项目14289个,总额600亿元,其中招标发包金额483亿元,节约建设资金38.27亿元。全省共建立有形建筑市场73个,市场规模、服务水平和规章制度建设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开展了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专项检查,从各方面做好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准备工作。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工作,强化了对在建工程质量的动态监管。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取得成效。全省有46个检测中心被评为“十佳”检测机构。13个省辖市市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覆盖率已接近100%,大多数县(市)已开展审查工作。做好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城市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率达100%。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时纠正违反标准条文的行为和问题。监理工作稳步发展,应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覆盖面达100%。20xx年,共有4项工程获国家“鲁班”奖,168项获省优“扬子杯”奖,106项获省外“扬子杯”奖。
--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创建文明工地等活动;认真组织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严格督查整改。在全省建设工程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全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房屋安全、拆除施工等方面未发生特大事故;燃气、园林等方面未发生死亡事故;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处于2.8的低位,远远低于全国平均6.42的水平;乡镇建筑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遏制。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果。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建设系统的实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一监管”等关键环节,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教育、加强监督,重点抓好源头治理腐败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推动了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省建设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精神文明建设富有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加快推进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转变行政观念,提升服务理念,窗口行业的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大力倡导和推进诚信建设,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诚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促进了两个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在南京、泰州两市开通了“12319”全国建设事业统一服务热线,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风景园林系统被评为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省行业,实现了全系统争创先进省行业的零的突破。全系统涌现出一批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到了省、部表彰。
20xx年全省建设工作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张卫国副省长等领导同志多次专题听取建设工作汇报,对事关建设事业改革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示,强化执政为民意识,不断端正建设工作指导思想的结果,大家以“让百姓过上现代文明的生活”作为奋斗目标,着眼发展,着力创新,求真务实,推进了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克服困难、团结一心、顽强拼搏的结果,面对“非典”疫情、洪水灾情等重重困难,大家同心同德,迎难而上,建设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干部职工经受了新的磨练;也是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厅、局历任老领导、老同志热情关心、广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建设厅,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建设事业的改革相对滞后,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和推进城市化战略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区域性规划的实施机制尚未建立,影响到区域协调和资源整合;推进城市化进程的相关政策措施还有待深入研究;城郊结合部和各类、各级开发区以及乡镇工程建设管理还很不规范;村镇规划相对滞后,农村建房无规划现象还比较普遍;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城镇拆迁、拖欠工程款、城市水环境污染、城市停车难等热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些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实现20xx年全省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新突破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建设事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xx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深入贯彻,将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为建设事业实现新的跨越注入了强大的活力;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和强力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战略部署,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和经济国际化进程的加快,给建设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思维方式、新的管理理念与新的融资渠道;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为建设系统各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与技术进步提供了强劲的动力;深入贯彻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和省委提出的“四个协调发展”的要求,也为全省建设工作明确了新的科学的发展观。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从整体上看,我们的思想观念、管理模式、企业实力,与经济国际化的要求还很不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还在建设系统的许多方面留有深刻的烙印,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矛盾,制约着事业的健康发展;人才不足、技术水平不高、科技含量低,是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因此,今后几年将是建设事业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克服困难,乘势而上,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两个率先”、坚持“五个统筹”,以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统揽建设工作的全局,努力加快建设事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继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着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水环境整治和城市绿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深化建设系统各项改革,认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努力构建有利于江苏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体制优势和稳定环境。
20xx年要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力争在贯彻“五个统筹”和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继续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都市圈规划。实现“五个统筹”要求我们高屋建瓴,从更高的层次上规划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蓝图,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就要在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上狠下功夫,切实依据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强对区域基础设施、社会公共设施及重大资源开发、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与协调。20xx年,要全面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的《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和省政府批准的三个都市圈规划。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沿江开发战略的要求,完成《江苏省沿江规划》的报审工作,把沿江规划的深化和实施作为今年规划工作的重点之一,沿江市、县要按照规划要求加强落实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将和上海、浙江共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各地要积极参与、配合做好“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规划工作。要组织编制《沿江地区轨道交通规划》,进一步完善沿江地区综合交通体系。抓紧编制沿海地区规划,争取年内全面完成。开展长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编制工作。要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综合调控作用,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引导和规范区域城乡空间的协调发展。
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编制质量。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引导、调控城市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科学的城市规划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要面向区域,树立统筹协调发展的观念,既要重视产业的空间布局和城镇开发,更要重视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发展;既要重视引导和服务经济发展,更要重视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既要重视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更要重视对各类资源的管理与保护。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抓紧完善近期建设规划。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衔接,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和可操作性。加快小城镇规划编制进程,基本完成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优化重点中心镇布局,将全省现有重点中心镇调整为100个左右。
切实提高村庄规划建设水平。针对我省部分地区农村居民点规划滞后、布局零乱等实际情况,各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加快改变农村面貌。首先,要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近年来,我省行政村区划调整力度很大,但调整后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没有跟上。要结合省政府农村五件实事的实施,依托现有基础条件好、设施较完善的村庄,切实抓好农民集中居住点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要维护村庄规划的严肃性、连续性。村庄规划一经法定程序批准,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建设,要通过“一书一证”的发放规范农民建房行为。三是要研究村庄规划实施中的政策措施。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农民宅基地供应、跨组之间土地调整、基础设施配套等政策,为村庄规划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庄规划的实施工作。农村面貌的改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切忌采取暴风骤雨的方式推进。当前,重点要大力推进新建农民住房进入规划区域,完善集中居民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各地要认真抓好村庄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五是要提高农民建房的设计水平。省建设厅已向全省农村推出了《新世纪村镇康居》方案集,各地也要不断推出新的设计方案,并采取有效方法,将这些设计变成现实,提高农房建设质量。
加快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规划一经批准,便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不折不扣地按规划实施建设,任何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规划。今年,要做好《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管理办法》出台的相关工作,确保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圈规划的顺利实施。要认真总结去年在省辖市试行以公示制为主的城市规划五项制度的经验,在全省范围逐步推行。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公示制的实施细则,切实保障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审批制度、备案制度、协调制度、听证制度,推进城乡规划科学民主决策。对城市的重大建设项目、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住宅项目、历史街区的建设项目、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必须在规划批准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加大村镇规划管理力度,开展《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
(二)继续保持建筑业、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力争在建设事业对全省gdp的贡献份额上取得新突破
发展是第一要务。大力发展建筑业、房地产业,是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要巩固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努力推进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转变。20xx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要力争达到2900亿元,实现增加值91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30亿元,均比20xx年增长11%。要深入贯彻全省房地产工作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完善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基本平衡,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省房地产业对全省gdp的贡献率要比20xx年有新的提高,努力解决人均住房面积8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
加大建筑市场开拓力度。要抓住我省沿江开发和实施“三圈五轴”城镇发展战略的有利时机,提高省内市场的占有率。继续抓好北京、上海等重要市场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国家加快西部开发和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机遇,进一步调整、优化省外建筑市场布局,争取加快发展以重庆为中心的西南市场、以沈阳为中心的东北市场、以深圳为中心的南方市场。要充分利用我国加入wto后非歧视性原则的实施、关税壁垒的减少、企业“准出”制度的宽松等有利条件,引导有对外签约权的企业实施国内外一体化战略,尽快走出国门;推动我省建筑企业与国际知名承包商建立战略联盟和合作关系,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做大做强龙头骨干企业。要继续把提高产业集中度、扩大主业内涵、延伸产业触角、健全强势企业功能、加强银企合作作为做大做强建筑企业、实现建筑强省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培育与扶持一批建筑的“龙头”企业,造就出产值超百亿元的骨干企业;要突破行业界限,发展多元经营,实现企业的裂变扩张;要在特色上做文章,发展钢结构、网架等附加值高的具有专业特色的企业集团。
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要坚持市场化的道路,进一步繁荣住房增量市场,搞活住房存量市场,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完善市场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完善房地产运行机制,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一体化。要加大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全过程的调控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和预警预报体系,切实预防投资风险。加大对村镇房地产市场的培育、规范、整顿力度,促进村镇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适度调整房地产供给结构。要认真分析房地产市场需求,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计划,确保供需基本平衡。建立健全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为基本保障、以高档商品房为补充的住房供应体系,有效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各地每年的普通商品房建设不得低于住宅建设总量的70%,经济适用房建设不得低于住宅建设总量的10%。要建立和完善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廉租住房供应制度,切实保障“居者有其屋”。廉租房制度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市都必须高度重视,确保资金和政策双落实。
稳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高标准的工程质量是建设事业的第一生命。要认真贯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步伐,强化对全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提升住宅工程质量。不断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监管方式、招标程序和方法,加强对评委、招标代理和标底编制单位的管理。严格把好工程开工和交付使用两道关口。加大对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的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的新途径,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以施工图设计审查为抓手,加强对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今年,要确保县(区)城区审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按照“突出重点、围绕重点、服务重点”的原则,通过加强招标投标、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监控,确保用一流的施工队伍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力争把每一项重点工程都能建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稽查执法机构,完善市场监管的执法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立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反馈以及与资质年检挂钩的失信惩戒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依法予以重惩,保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继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在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上取得新突破
城市基础设施与居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相当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地区的现代化水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要按照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以适应城市化发展、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加大城市与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以建设交通畅达、山青水秀、天蓝地绿、古今辉映的现代化城市为目标,努力营造最适宜人居和创业的城市环境。
大力推进以城市道路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要突破700亿元,新增城市道路面积1000万平方米,新增公交车辆1000标台,新增供水能力90万立方米/日。要认真总结城市道路公共管沟的建设经验,争取尽快在全省推行。落实公交优先措施,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都要考虑公交专用车道和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加快研究解决城市停车问题,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建设、经营停车设施。继续整顿出租车等公共客运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市场,严格市场总量控制和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
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步伐。苏锡常地区区域供水工程,要继续做好进村入户的实施工作。宁镇扬泰通地区区域供水工程要抓紧实施。苏北地区区域供水规划要抓紧研究制定,今年要确定水源地。继续做好太湖、淮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西气东输”沿线城市年内全部接通天然气。加快研究推行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的政策措施。
大力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创建活动。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要在20xx年人均8平方米的基础上,力争再增加1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在20xx年36%的基础上,争取提前实现“十五”计划提出的37%的目标。大中城市居民出行不超过500米即可进入一块公共绿地。各地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和配置城市绿化植物,提高街道绿化、河道绿化、公共绿地、垂直绿化的品位和质量。要重视生物多样性和古树古木保护工作。加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确保建一片,绿一片。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严格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加强统一管理,确保永续利用。继续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国家和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检查和监督。
高度重视城市水环境整治。当前,我省城市水环境整治任务十分繁重。20xx年,要着力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争取达到70%,提前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要加快制订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纲要,指导各地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我们要根据规划要求,咬定目标不放松,持之以恒抓治理,大力加强截污治污工程建设,不让污水流入河道,把城区河道变成清澈的河。要完善城区河道水系建设,保证水流畅通,把城区河道变成流动的河。要加大河道综合治理力度,清淤清污,整修绿化两岸,把城区河道变成美丽的河。
保护和弘扬城市历史文化。江苏城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文化个性十分突出。提升城市品位,必须让历史得到传承和延续,凸显城市文化的个性,形成城市特色。要认真实施紫线管理制度,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今年要对历史文化名城和名镇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状况是城市文明的标志。要继续以城管创优为抓手,开展占道经营、乱贴乱写、乱搭违建等专项治理活动。要继续做好出新建筑立面、规范户外广告、整顿街景容貌、推进破墙透景等工作。要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体系和设施建设。推行环卫综合作业模式,提高保洁质量;推广垃圾无害化处理先进适宜技术,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要着眼服务,着力疏导,通过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通过城乡联动实现整体推进,提升人居质量,塑造城市文明新形象。
(四)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改革促进年”的部署要求,力争建设事业的各项改革取得新突破
实现建设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改革创新,只有改革创新,才能增强发展动力,才能抢占发展先机。要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建设事业发展新机制为目标,抓住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促进年”的良好契机,全面推进建设事业各项改革。
积极推行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完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运营和管理,使之真正成为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和城建资产的经营主体;根据项目不同属性采取不同的筹资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融资渠道;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负债规模,建立稳定可靠的偿债机制;不断创新融资方式,加大资本市场的融资力度。
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市政公用事业适应和融入市场化进程并取得发展必须通过改革。但改革决非简单的将市政公用设施一卖了之,而是要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方向,进一步完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投资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营体制,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经营市场,放开作业市场,逐步建立起规范科学的市场运行机制、企业经营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要积极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研究建立市政公用行业的服务监管体系和价格监控机制,科学制定评价指标。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转制、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设施项目委托管理的改革工作,加快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使市政公用企业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主体。
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做好住房货币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租金补贴的调整工作,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继续加大公有住房出售力度,扩大公有住房出售范围。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提高缴存率,规范和发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根据“坚持在国家房改统一政策指导下,因企制宜,方式多样,方案自选,民主决策,稳步实施”的原则,针对当前企业改制、结构调整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研究和指导。
继续推进建筑业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快全省建筑业的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加速产权有序流动。尚未改制的建筑企业,要按照规范要求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今年完成改制任务。已经改制的企业要回头看,没有改制到位的要二次改制。所有企业都要实行开放式改制,吸纳国外资本、民间资本、社会法人资本和自然人资本参与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要采取“买、售、配、奖”等办法,加速过于分散的股权产权向企业决策层、经营层、生产经营骨干流转。要规范改制行为,依法改制,依程序改制,既要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又要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五)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努力在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实践“三个代表”,牢记服务宗旨,归根到底,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时刻放在心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统筹兼顾群众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从源头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要倾听民声、爱惜民力,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切实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已成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点之一。城镇房屋拆迁安置方面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要靠发展的办法来解决。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老百姓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统筹兼顾政府、企业和被拆迁居民三者的利益。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认真贯彻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全面推行拆迁公示、信访投诉接待、拆迁过程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阳光拆迁”。建立拆迁保障机制,做好补偿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家庭合法权益。要提高拆迁队伍素质,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妥善处理拆迁中的矛盾和纠纷。积极配合做好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
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要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抓住条例颁布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今年要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房屋拆除、村镇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对燃气、城市公共交通、风景名胜区和公园等进行安全检查。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工作重点从监督检查生产过程转变为监督检查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从告知性检查转变为随机性抽查,从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防范上来。要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加大安全科技投入,逐步形成全系统自我约束、预防为主、群防群治、全面保障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大力开展工程款清欠工作。据初步统计,我省累计被拖欠工程款达281亿元。这一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约了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损害了社会信用环境,直接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开展清欠工作。要分解落实各方工作职责,把清欠工作与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格、市场招投标资格、主管部门工作实绩等挂起钩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引起上访较多、解决问题滞后的企业,要进行重点跟踪和督查,造成恶劣影响的,省内企业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省外企业要取消在江苏的准入资格。对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要实行黑名单曝光制度,并停止该单位的新项目开工审批。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广大农民工能领到今年工资回家过年。要力争在三年内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努力为城乡群众办实事。在抓好城市主干道、城市出入口、中心广场等重要地段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加强小街背巷的路、水、气、灯、绿化、环卫等各类生活设施的配套完善,促进老城区和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的综合整治,让小街巷和老住宅小区的居民也能充分享受城市现代化的成果。新建小区要高水平地搞好规划设计,重视景观绿化,维护群众的阳光权,满足交通和停车需要。要积极参与做好农村五件实事的实施工作。农村五件实事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大举措,广大农民对此寄予厚望。五件实事中草危房改造、农村改水、乡村公路建设与建设部门的工作密切相关,各级建设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服务五件实事,切实做好实事的实施与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将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三、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面推进我省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已经明确,各地党委、政府对今年的具体建设项目大多已安排就绪。全系统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都要坚定不移地按照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坚持”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建设任务,实现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新突破。
实现建设工作的新突破,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李源潮书记指出,目前制约江苏发展的最大障碍仍然是思想障碍,推动江苏发展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近几年来,全省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这些成绩与经济发展的形势相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一些发达的省市相比还不够。江苏的经济发展在全国属第一方阵,江苏的建设事业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全系统要牢固树立争创一流的信心和决心,瞄准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来确定各项工作目标,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我省建设事业的各项工作在国内都能处于领先地位。为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和动力,不断探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要用国际眼光和现代理念指导新的实践,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要进一步增强推进建设系统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勇于突破常规,打破惯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用市场化的思路、办法和手段,聚集生产要素,配置发展资源,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的意识。推进建设系统改革,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涉及广大群众利益,各级各部门务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时机和推进力度,兼顾好各种利益关系,让群众真正在改革中得到实惠。
实现建设工作的新突破,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法制建设是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基础,依法行政是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工作计划,20xx年全省建设行业要建成文明法治行业,并在全国同行业中走在前列。今年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攻坚之年,全系统要围绕这一目标,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今年,我厅将配合省人大、省政府进行城市燃气、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等立法工作。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正式实施,要抓住这一契机,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大力推行政务大厅审批模式。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工作,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重点,继续做好普法工作。
实现建设工作的新突破,必须积极推进建设科技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改造和提升建设行业这一传统产业,必须依靠科技进步。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建设系统要针对城市化发展过程中规划、建设、管理的热点、难点和重点技术问题,加大科技开发力度。坚持技术开发和科技示范并举,提升建设系统科技创新和“四新”成果推广应用能力。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构建地方建设标准的技术支撑体系。继续以“三节二化一治”为重点组织科技攻关,力争在建筑节能、水处理、住宅产业化、建筑工业化、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科技进步有较大进展。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机制的建立。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科技投入应主要用于行业前瞻性、关键性的技术开发和创新活动。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信贷为支撑,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等社会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
实现建设工作的新突破,必须打造一流的建设队伍。现代化的建设事业需要现代化的建设队伍。我省三百多万建设大军,担负着全省城乡建设的光荣使命。要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不断提高建设队伍的文化素质、科技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创新意识,着力打造一支善于学习、乐于奉献、敢于拼搏、勇于创新的建设大军。要以构建“人才高地”为目标,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与良好环境。今年,要在全系统选拔1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赴美国等国深造、进修,争取在5年内培养100名左右高层次管理人才和建设系统各行业技术领头人。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是担负着领导和指导建设工作重任的关键部门,要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实现建设工作的新突破,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建设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贯穿于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精神动力、政治保障和智力支持。要进一步做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部职工。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政风和行风。在全省逐步推广“12319”服务热线,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困,我有所助;民有所难,我有所扶”。大力推行“一门式”、“一窗式”服务和“公示制”、“首问负责制”等行之有效的优质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基层群众。力争在全省风景园林系统成功争创先进省行业的基础上,有更多行业达到省级或全国文明行业的标准。我们还要积极参加“建设平安江苏”活动,根据建设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平安拆迁、平安建筑工地、平安景区、平安住宅小区的创建工作。
同志们,改革开放潮流滚滚向前,“两个率先”目标鼓舞人心。历史机遇是一副光荣的重担,严峻挑战是一种强大的动力。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团结一心,艰苦奋斗,努力开创全省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推荐城市管理者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一年来,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城,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在城管队伍建设、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城市日常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各种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城市管理市级机构得以优化、行业发展规范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城市管理法规制度不断完善、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有效促进了我市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现就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并提出xx年工作意见。
xx年基本工作情况
xx年,是我局统一行使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的第一年,我局发挥四大处(市市政管理处、市园林处、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市路灯管理处)的专业管理作用,加强对全市城市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做好城市日常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各种城市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全年共处理生活垃圾50.7万吨(日均1300吨)、焚烧处理医疗垃圾715。4吨(日均1.96吨)、处理粪便4。4万吨(日均120吨)、处理污泥3万吨、处理海关工商打假物品和冷冻食品2732吨。截止11月底垃圾焚烧发电3037万千瓦时,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全年收取垃圾处理费1060万元,家庭住户收缴率达87%以上,还贷524万元(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贷款)。
市政路灯维护管理保持较高水准。市政道路和管网完好率达到90%;全市51635盏路灯,全年亮灯率保持在99%,照明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8%,路灯遍灭率、故障修复及时、开关灯时间准确率、灯容灯貌合格率都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
园林绿化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公园绿化管养呈现新貌,全市绿地总面积2930.31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909.41万平方米,建城区绿地率40.34%、绿地覆盖率42.11%、人均公共绿地13.95平方米。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十大民心工程”之一的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地质勘察、工程初步设计已基本完成,工程监理、进场道路施工和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正在进行招标工作,可望在xx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公厕、垃圾房的改造翻新有序进行,在吉大免税商场后建成第一座垃圾压缩中转站,对我市具压缩除臭功能较大型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工作起到先期示范作用。主城区北环路等9条“有路无灯”路段和斗门区黄杨大道西的道路照明建设及机场北路的路灯改造工作如期完成,安装灯杆472基、灯具740盏,敷设电缆6000余米。珠港大道路灯建设紧急工程也基本完成。九洲大道、迎宾南路“林荫大道”建设项目按期完成,种植各种树木1651棵;迎宾北、梅华路等12条路的“林荫大道”建设方案初步完成,已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沈阳世界园艺博览会,我市参展项目“海韵园”主体工程已顺利完成。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面,1—11月份,处理各类违法案件15333宗(适用一般程序3565宗、适用简易程序279宗、教育整改11489宗),其中,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8770宗,违反园林绿化行为90宗,违反市政管理行为43宗,违反环境保护行为259宗,违反工商管理,无证经营乱摆卖行为2238宗,燃放烟花爆竹行为36宗,旅游管理4宗,违反燃气管理行为70宗,违反文化管理行为351宗,违反生猪屠宰管理行为116宗,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行为1846宗。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28.9455万平方米。随着目前开展的违法建筑和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两大整治行动的扎实推进,城市规范化管理工作必将取得更大成果。
主要做法和成效
回顾即将过去的一年,我局以发展为目标,从管理职能、运作机制、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等方面入手,做好做实城市管理工作,主要抓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实现了七个方面的发展和提高。
一、以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城管队伍整体素质。
我局以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巩固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了局机关党委和纪委的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开展“固本强基”工程,机动大队党支部被市评为“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先进党支部”,金湾大队党支部和垃圾发电厂党支部被评为“固本强基工程示范点”,市政处、市容环卫处机关党支部都通过了达标验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以践行“三个代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为中心,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先后召开61场次近600人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走访群众超过300人次,征询意见和建议396条。同时,在我局挂点的斗门区莲洲镇耕管村实施“四工程一活动”,即开展亮灯工程,耗资5万多元,安装路灯40盏,为该村解决中路灯问题,结束了该村夜间无路灯的历史;开展党建帮扶活动,为该村建立党员活动室;开展绿化工程,为村中心小学绿化环境;开展扶贫和捐助读书工程,先后为该村送去帮扶资金11500元,捐款23762.7元,资助25名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开展送法、送技术下乡活动活动,为村民解决实际问题,受到村民欢迎。
市容环卫处垃圾发电厂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竞赛活动,市“优秀共产党员”、支部书记肖启良与全厂29名党员签定《党员身边无事故承诺书》,受到市委先进办和省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扎实推进。制定了《关于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建设的决定》和《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城市管理局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行政事项处置时限制度》等管理制度,完善了局办公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立足城市管理队伍的实际情况,从政治思想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作风素质、综合能力6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城管队伍自身素质建设,有效促进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以“三定”方案为基础,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今年4月,我市在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基础上,组建**市城市管理局,加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明确我局为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市市政管理处、市园林处、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处一并划转我局管理,使**城市管理的市级机构得以优化,为城市的有序、长效管理构筑了基本的机构框架。
我局以此为起点,迅速调整思路,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谋划城市管理工作。首先是坚持观念更新,统一认识。局党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着眼发展的实际,从落实“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政府执政能力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增强全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循“增创新优势,走出新路子,办出新特色,实现新发展”的特区发展要求,在全局上下树立起三个观念,即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维护最广大市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谋求城市的管理和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管理的整体性和长效性,做好做实城市管理工作;坚持依法管理原则,把法制化作为城市管理的方向,努力保证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始终在法律的框架下有序、规范地开展。其次是深入调研,全面掌握情况。我局先后组织了多次调研,从市、区、街道办、养护单位以及居民等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了解我市城市管理的情况,使局管理决策层对我市城市管理的过去、现状及发展方向做到心中有数,条理清楚,把城市管理放在城市发展的大背景下,对管理的手段、机制、方式、方法进行系统研究。第三是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先后由市领导、局领导带队,组织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到长三角的上海、杭州、苏州、无锡、南京等城市和邻近的深圳、中山座谈交流和实地参观,瞄准其它城市的先进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市自身实际,找差距、抓落实。第四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构建城市管理责任体系的建议。在深入调研和充分征询各个层次意见的基础上,针对目前我市城市管理体制中存在的职责不清、层级过多、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属地色彩过重等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我局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理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报告》,提请市政府以“条块结合、协调互动、各有侧重、权责一致”为基本原则,明确市、区、街道办和社区在城市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构建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结合的城市管理体系,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养经费管理制度,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
三、以行业专项规划为载体,理顺工作思路,明确管理的目标和方向。
行业规划作为一定时期的发展目标和计划,是城市长效、有序管理的目标指引。我局把制定和完善行业规划作为履行城市管理导引职能的重要载体,根据国家行业发展规划编制要求,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相关行业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多次组织专家论证修改,今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已完成修编工作,报送市规划委员会审批,该规划依据目前的城市绿化基础和绿地发展潜力拟出了近期(xx年)、中期(20xx年)和远期(20xx年)的规划目标和规划设想,提出“一轴、五环、十心”的市域绿色空间结构模式布局和主城区“外环、内心、三横、四纵、六楔”的生态网络规划结构。《**市城市照明系统~20xx年专项规划》已经市发改局批准立项,正在筹备招标前期工作,该规划在明确我市城市照明的量化指标的同时,根据**城市自然地理环境、人文资源和城市的功能区分,确定照明效果,突出滨海城市的个性。《**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也进入编制单位的招标阶段,该规划包括海岛、内陆、水面等范围,主要内容有道路清扫、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垃圾、船舶垃圾、餐厨垃圾及粪便等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处理系统的管理,环卫设施的合理布局,环卫设备的指标要求和配备,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对策,实施规划的技术、经济政策和管理对策等保障和实施计划等环卫管理各个方面。
三、以建章立制为着力点,规范管理,提高长效管理水平。
法规制度是做好城市管理的基础保障,为实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针对我市城管法规体系尚不完整,缺乏切合实际、并具可操作性城管规章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局重点抓了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加强城市立法。借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这一有利平台,我局以“实施”为重点,以“程序”为内容,拟定《**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审议通过,省人大会批准,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全国80多个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城市中首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地方性法规立法之先河。同时,出台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多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针对我市部分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过时、陈旧的情况,完善更新立法,已向市政府法制部门报送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修订)等立法草案。二是强化行业管理规范。按照国家建设部有关城市管理行业标准和规范,对园林绿化、市政、环卫、路灯相关的管养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及考评办法进行全面修改和完善,已拟订出了《**市城市照明设施维护质量考核办法》、《**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考评办法》、《**市公园养护管理规范及考评办法》、《**市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办法》和《**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等养护作业规范和考评办法。三是抓好审批。就我局的“三定”方案中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专题调研,完成《关于我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报告》,并对我局负责的绿化改造、迁移树木、占用城市绿地、环卫设施迁移拆除等审批项目的办事程序等重新做了梳理,做到程序清楚、办事明白,方便群众。四是创新普法。结合我局行使的市容环境、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等18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围绕执法主体、执法对象以及执法环境三大执法要素,把握执法人员、行政处罚相对人以及广大市民这三类普法对象,创造性地开展了各项普法工作,采用自学、集中辅导、上课讲授和检验考试等方式,在全体执法人员中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和培训工作。并在报纸和电视台的《走向法制》、电台的《市民热线》等栏目以通俗易懂方式向市民群众宣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规制度。普法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省、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四、以集中整治为手段,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城市正常管理秩序稳步提高。
在做好城市管理日常执法,规范行使好市容环境等18个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同时,我局把集中整治作为具体实施政府协调职能、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加大工作力度,综合治理城市管理中的顽症。围绕市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先后组织开展了市容市貌、城市牛皮癣、户外广告招牌、乱张挂宣传品、违法用水、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生猪屠宰等十多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有效维护了城市正常的管理秩序。从9月21日至12月30日,针对近年我市违法建筑和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特别严重的情况,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盯着重点难点突破,集中力量开展了我市自1999年澳门回归以来最大规模的综合整治行动。通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档备案等前期工作,第一阶段以清拆违法建筑为主要内容,以“重点突破、先难后易,示范带动”为工作思路,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方法要求等周密部署,以违法建筑较集中、存在时间较长的前山夏村和吉大官村为突破口,动真格地拆、坚决地拆。到目前为止,完成清拆违法建筑129宗,清拆面积3万多平方米,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使违法建筑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症有了较大的突破,大量被占用的公共空间得到有效恢复和保护,对破坏城市环境的行为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深受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已进入以整治住宅室内违法装饰装修为重点的第二阶段,正以拱北昌盛花园、新市花园为试点,持续稳固地做好这项工作,必将有效遏制室内违法装修蔓延的势头。
五、以户外广告为切入点,加强市容管理,提高城市资源使用效益。
户外广告既是市容管理的一个方面,也是城市资源的一项主要内容,今年4月此项工作归口管理以来,我局从加强市容管理,促进城市公共资源保值、增值的高度,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效益。通过户外广告公开交易和实施许可,为政府取得一定财政收入,从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户外广告385个,批准设置180个为政府收取空间资源费用110.3918万元。全市公交候车亭灯箱箱广告牌、标准路名牌及新建10块大型立柱广告牌设置权的公开竞价准备工作均已就绪,待市政府批准即可进行公开交易。二是规范程序。《**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市城管局为户外广告的行政主管部门,使许可管理和执法监督为同一部门,为规范管理提供了有效保障。我局组织编制了《**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平均出让价格》等相关的制度文件,制定了新的户外广告内部审批制度,使户外广告管理程序逐渐规范化,管理更加透明化。三是加强宣传和整治。通过派送法规手册、召开广告公司座谈会、悬挂路灯灯杆旗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户外广告管理法规和设置要求。从今年9月起,以口岸、码头、主要旅游景点、大型商场、15条城区主干道等为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和违法擅自设置等三种情况的户外广告全面整治,共有226块违法户外广告进行了整改并补办了报批手续,已自行拆除71块,强制拆除12块。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努力,我市的户外广告管理基本步入规范化管理,在实现商业价值的同时,发挥了美化、亮化城市的作用。
在执法工作方面,把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为项目服务、为市民群众服务的执法理念落到实处,机动大队万山、横琴中队和金湾大队做到“守土有责”,围绕所在镇区开展的“国家卫生镇”、“广东省卫生镇”创卫达标活动进行镇容镇貌整治,使驻地环境面貌大为改观,顺利通过创建检查,受到当地政府和居民的高度赞扬。香洲区局把以人为本贯穿在执法工作的实际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执法与服务结合、执法与教育结合、执法与疏导结合。机动大队围绕我市前山河整治和仁恒集团投资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项目,积极为企业、为投资环境服务,组织了4次大行动,拆除违法搭建13727平方米。对港中旅海泉湾度假村建设项目,我局更是以大局为重,整合多方力量,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把相关的路灯照明作为紧急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设计和建设施工,同时,落实海泉湾道路的市政、绿化等养护工作,并会同平沙镇政府开展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全心尽力为投资环境和创业项目服务。
我局还注重服务方式方法的创新,通过举办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政策咨询会、重大或较大案件审理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拓展与市民群众的沟通渠道,结合政务公开活动,增加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向市民做出阳光承诺宣言。同时,抓好“窗口服务”和“现场服务”,完善“城管110”,坚持专人受理群众举报,24小时接听信访电话,对群众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信访受理率达100%(截止11月底,包括城管“110”共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以及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投诉1573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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